关于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昌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昌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eab6206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0850d55.png)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昌市打击走私综合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1.06
•【字号】宜府办文[2011]83号
•【施行日期】2011.11.0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昌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宜府办文〔2011〕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全国、全省关于开展反走私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加强对全市反走私联合行动和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宜昌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及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吴静
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汪小波
宜昌海关关长潘楚雄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进国
成员:宜昌海关副关长张数
市公安局副局长田军
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文锋
市财政局副局长程国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李杰
市文化局副局长李小军
市国税局纪检组长邹林
市地税局副局长熊宏传
市工商管理局副局长米麦
市广电局副局长张建平
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王凡彬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长刘士卫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杨力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郭明阳
宜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侯泽俊
三峡机场边防检查站参谋长刘启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宜昌海关,张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如因人事变动,由领导小组组成单位相应负责人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二○一一年十一月六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3f893f4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60cb2aa.png)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23•【字号】青府办发〔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青浦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时撤销青浦区三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能全部并入青浦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杨小菁第一副组长:顾骏副组长:金俊峰、倪向军、姚少杰、陈汇青、肖辉成员:潘慧敏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凌敏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周思琴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办主任沈旖婷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蔡军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卫星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朱要武区经委主任张隽区商务委主任朱思毅区农业农村委主任程卫东区建设管理委主任饶斐文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华钢公安青浦分局副局长、区人口办主任胡元强区司法局局长张国兴区财政局局长俞峰区民政局局长程卫国区教育局局长王滨区绿化市容局局长陆冬云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朱永强区规划资源局局长林峰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程光宇区水务局局长杨嵘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潘勇强区文化旅游局局长王毅荣区市场监管局局长顾桂芳区体育局局长朱建忠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蔡急成区城管执法局局长杨叶青区民防办主任陈钢区信访办主任周敬兵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钱斌区城运中心主任沈竹林赵巷镇人民政府镇长陈瑜徐泾镇人民政府镇长许伟明华新镇人民政府镇长钱闪星重固镇人民政府镇长陈卫群白鹤镇人民政府镇长姚晓平朱家角镇人民政府镇长高峰练塘镇人民政府镇长孙茂金泽镇人民政府镇长徐川夏阳街道办事处主任曹秋龙盈浦街道办事处主任徐学军香花桥街道办事处主任曹林云青浦工业园区总经理谢明西虹桥开发公司总经理郭连江青浦新城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雷鹏青发集团总经理董斌现代农业园区总经理沈金华区供销社主任任春萌青浦供电公司总经理周俊林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区拆违办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计划、协调、督办和考核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公共安全专项整治,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农村自建房出租专项整治。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0e44732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e1ecdeb.png)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2•【字号】浙政办函[2008]29号•【施行日期】2008.06.0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浙政办函〔2008〕29号)杭州、湖州、嘉兴市及所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省政府决定,将浙江省杭嘉湖地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更名为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调整充实组成人员。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陈加元(副省长)副组长厉志海(省发改委主任)徐震(省环保局局长)成员刘亭(省发改委副主任)章晨(省环保局副局长)王东祥(省发改委副巡视员)凌云(省经贸委副主任)邱飞章(省科技厅副厅长)谢双成(省监察厅副厅长)魏跃华(省财政厅副厅长)马奇(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张文平(省建设厅副厅长)王洪涛(省交通厅副厅长)章国方(省水利厅副厅长)朱志泉(省农业厅副厅长)陈国富(省林业厅副厅长)叶真(省卫生厅副厅长)徐志祥(省工商局副局长)俞永跃(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朱红炜(省旅游局副局长)韩兵(省法制办副主任)龚源昌(省物价局副局长)薛根元(省气象局副局长)李新强(省信访局副巡视员)干飞(省新闻办副主任)张建庭(杭州市副市长)方新旗(湖州市副市长)陈越强(嘉兴市副市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刘亭兼任办公室主任,章晨、王东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职责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六月二日附件: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职责一、领导小组总体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加强我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相关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关于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33b30a2a98271fe910ef9f9.png)
关于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公司各单位、子公司:为推进公司综治维稳工作,提升综治民调水平,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经公司研究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组长:冯祥平副组长:肖旭峰吴德华组员:王平海、刘方求、袁宴德、王传宗、王大联、朱平江、陈维、罗健、胡亚平、林若、胡飞跃、喻立军、陈端根、杨云、余双学、王伟、袁锋、符辰南、郑云希、凌钢、王勇军、张良、彭俊、吴圣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
2、研究制定公司维稳工作的政策、措施,向公司提出加强综治维稳工作的对策、建议,对一定时期内的综治维稳工作做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公司稳定的工作。
4、组织指导公司综治维稳工作,研究拟定公司综治维稳的方案和措施,督促落实综治维稳的各项措施,调查掌握公司综治维稳工作情况。
(二)办公室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
2、每月收集、汇总、分析、报告维护稳定工作信息,组织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部门化解影响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
3、制定和完善处置影响稳定的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按照工作预案,立即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依法妥善处理。
4、落实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对发生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查清责任,提出追究责任的意见。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f1227ba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60b3876.png)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22•【字号】潍政办字[2010]155号•【施行日期】2010.10.2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潍政办字〔2010〕1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加强对全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确定成立潍坊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组长:许立全(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胡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献玲(市委常委、副市长)XXX (副市长)成员:李传恒(市政协副主席、市经信委主任)宋赤锋(市政府秘书长)宋继武(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陈仁杰(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李静波(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刘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于为凯(市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陈本林(市监察局局长)XXX志(市民政局局长)王有亭(市财政局局长)刘树亮(市国土局局长)李广东(市建设局局长)张兆平(市交通局局长)赵刚毅(市水利局局长)考继佳(市农业局局长)徐松萃(市海渔局局长)王保贤(市商务局局长)宫智(市审计局局长)王秀禄(市环保局局长)郑华利(市林业局局长)于慰杰(市旅游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刘树亮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监督管理、业务培训及经验推广等工作。
附件: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二Ο一Ο年十月二十二日附件: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主任:刘树亮(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副主任:曹兆智(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树范(市财政局副局长)成员:杨玉准(市国土资源局总经济师)李翱修(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副主任)颜景波(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刘瑞玖(市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寇瑞国(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姜在亮(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科长)李雪(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审计科科长)李杰(市财政局综合科副科长)办公室下设土地整治综合组、增减挂钩管理组、资金使用管理组、综合监管组等4个工作组。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中心区老旧散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中心区老旧散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15dbb55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06.png)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中心区老旧散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17•【字号】白山政办函〔2016〕12号•【施行日期】2016.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中心区老旧散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白山政办函〔2016〕12号浑江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为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彻底解决我市中心区老旧小区年久失修、管网堵塞、基础设备设施老化等相关问题,经市政府研究,拟采取PPP融资模式对我市中心区老旧散小区进行综合整治。
为确保此次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现成立市中心区“老旧散”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组长:刘凤春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姜述军市政府副秘书长胡波浑江区区长赵靖市住建局局长成员:王世洋浑江区副区长徐洪图市住建局副局长常志贤市财政局副局长梁仁波市发改委副主任王立君市国土局副局长蔡永涛市规划局副局长兰辉市环保局副局长丁培臣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永君市信访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姜述军,副主任王世洋、徐洪图。
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日常调度、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职责分工(一)浑江区政府。
负责落实区级改造资金及改造过程中的数据梳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老旧小区综合治理调查摸底工作,负责对老旧小区综合治理项目的政策宣传及征求意见工作,负责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物业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工作。
(二)市住建局。
负责统筹协调工作,负责住建职能范围内的审批手续办理工作,按照工作职能负责小区内违章建筑物拆除工作。
(三)市财政局。
负责落实市级改造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PPP项目入库及相关奖励资金及政策协助申请;负责财政职能范围内的各项手续办理工作。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南盘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南盘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1715fe7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6ff42b3.png)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南盘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7•【字号】曲政办函〔2022〕45号•【施行日期】2022.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南盘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委、办、局:为系统推进南盘江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南盘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南盘江水环境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曲靖市南盘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龚加武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南盘江市级河长常务副组长:普利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副组长:田建宏曲靖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负责常务副市长龚加武的政务服务工作)邹林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光耀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吕正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陶汝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张晓芬市水务局局长、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张忠文麒麟区人民政府区长饶丹沾益区人民政府区长张勤勇陆良县人民政府县长成员:万毅市政府办公室督察员姚明涛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所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曹德宏市财政局副局长栾云春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邓连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雄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潘永飞市水务局副局长浦文娟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侯路平市林草局副局长李家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顾雁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总督察王富祥麒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徐政沾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韩春俊马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唐桥启陆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正华师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国志罗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蒋开保富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孙伟增曲靖经开区管委会一级调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环境局,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人员分别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抽调(抽调人员于2022年5月9日到市生态环境局报到)。
成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1e0aa28e2bd960590c67717.png)
华教行发〔2010〕51号
华亭县教育局
关于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教委、独立初中,县直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为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安排,全面开展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严格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局机关和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教育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陶玉宏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石彦峰教育局纪检书记
康文昊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王瑚斌教育系统工会主席
柳正奇华亭职业教育中心主任
张永峰华亭一中校长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二○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教育治安综合治理机构通知
华亭县教育局办公室2010年4月7日印发
共印35份。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绵阳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绵阳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43855deafaad1f34693daef5ef7ba0d4b736d4a.png)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绵阳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07•【字号】绵府办函〔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绵阳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绵府办函〔2022〕2号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市政府同意成立绵阳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度计划,督促检查、指导各地有序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组成人员组长:元方市政府市长副组长:李栋市政府副市长袁明市政府副市长成员:董泓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张军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目标绩效办主任汤荣生市政府副秘书长罗俊波市政府副秘书长冯中兵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衡国钰市经信局局长王永昭市教体局局长赵琳市科技局局长李茂市公安局副局长胡科市民政局局长赵开年市司法局局长贾智艳市财政局局长文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寇子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淳道怀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苏杰市住建委主任谭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XXX光市水利局局长张廷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韩忠明市商务局局长代宏市文广旅局局长周云市卫生健康委主任敬东阳市国资委主任陈兴刚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牟华佳市统计局局长汪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杨邦琼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景炜市邮政管理局局长张虚怀涪城区政府区长韩晓清游仙区政府区长童华建安州区政府区长曾建军江油市政府市长唐顺江三台县政府县长黄建梓潼县政府县长卢昊盐亭县政府县长周福兰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府县长姜坤平武县政府县长陈鼎经开区管委会主任申泽科技城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科创区党工委书记任彤玫仙海区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委主任兼任。
关于成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40d2f2e4b73f242336c5f73.png)
海胶乌字〔2012〕号
海南橡胶集团乌石分公司
关于成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作业区、生产队:
根据琼中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要求,确实做好分公司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确保分公司的社会稳定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经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机构。
一、组织领导
组长:王少明(总经理)
副组长:裴成明(党委书记)
唐光密(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卢发章(副总经理)、吴鹏(副总经理)成员:陆海(总经理助理)、吴乾发(办公室主任)、徐扬川(生产经营部部长)、符传电(干胶结算中心主任)、许保军(财务结算部部长)、张铁丁(人力资源部部长)、徐长春(党群办主任)、黄红兵(橡胶收购部部长)、李党成(中心收胶站站长)、陈平(南方片区区长)、高茂盛(岭
头作业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群办公室),负责此项活动的具体落实情况。
主任:陆海(总经理助理)
副主任:徐长春(党群办主任)
成员:魏孔亮谷明华钟兴吴翠花莫登辉
汤文辉刘新忠高茂盛陈平王贵祥
黄培林庞启洪吴海忠
二、工作要求
各管理区、作业区、生产队要高度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制。
要相应成立本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排查本单位涉及信访、安全保卫方面的隐患和遗留问题,加强整改,确保稳定平安,并将成员名单报分公司党群办备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小组成立通知
经办:乌石分公司党群办公室2012年3月18日印发
(印数130份)。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48318d9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80268cb.png)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
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邢台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11.12
•【字号】邢政办函[2008]28号
•【施行日期】2008.11.1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理领导
小组的通知
(邢政办函〔2008〕28号)
桥西区、邢台县、沙河市、南和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大沙河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市政府同意成立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戴占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
刘劲松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郭星朝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
焦朝君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张跃进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运兴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王义章市水务局局长
姜桂莲市发改委主任
李秋喜市国土局局长
李全保市交通局局长
闫九旭市林业局局长
柳金钟市环保局局长
顾鹏图邢台县县长
曲斌沙河市市长
戎志学南和县县长
郭和平桥西区常务副区长
徐保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芹格市财政局副局长
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沙河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王义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赵存亮、郭廷洗、郑占峰任副主任。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城区凤凰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城区凤凰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f1f2007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92.png)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城区凤凰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1•【字号】六政办秘[2012]19号•【施行日期】2012.03.2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城区凤凰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六政办秘〔2012〕19号)裕安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为加快六安城区凤凰河治理工程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六安城区凤凰河综合治理领导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王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第一副组长:钟园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权俊良市政府副市长陈新明市委督查组副组长魏力生市政府副秘书长、住建委主任成员:张国利市水利局局长王琢市财政局局长程东风市国土局局长邓延庚市交通局局长胡恩泽市城管局局长胡守炳市环保局局长罗平市人防办主任黄汇东六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修俊市发改委副主任谢元璋市住建委副主任、市重点办副主任杨春林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汤长禄市新老淠河管理局局长吴广进裕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钟庆华市水利局总工程师鲍家章市治淮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领导组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利局。
张国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钟庆华、鲍家章、张功义、韩晓东四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规划组、建设组、资金保障组、征地拆迁组。
规划组:组长杨春林副组长张功义建设组:组长张国利副组长谢元璋钟庆华资金保障组:组长王琢副组长黄汇东鲍家章征地拆迁组:组长吴广进特此通知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afafe06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a35c25a.png)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承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30•【字号】承市政字﹝2014﹞127号•【施行日期】2014.12.3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承市政字﹝2014﹞127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按照省政府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承德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刘新宇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高浚力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高俊虎市商务局局长王冰松市质监局局长于培文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姜昆市工商局局长刘爱民市发改委副主任王新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局局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互联网信息办主任杨斌市综治办副主任陈雪峰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郑川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徐爽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国臣武警承德支队副支队长王成才市国税局副局长牧祥市地税局稽查局局长宋耐人行承德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韩长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付延民市财政局副局长杨爱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于清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赵玉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金伟市林业局副局长刘树新市农牧局副调研员苏立国市粮食局副局长腾佃军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李德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承担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谢志南同志担任。
2014年12月30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成立促和谐发展保社会稳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成立促和谐发展保社会稳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9b230e8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ba.png)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成立促和谐发展保社会稳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09.02.06•【字号】郑开管[2009]10号•【施行日期】2009.02.0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成立促和谐发展保社会稳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郑开管[2009]10号)各有关单位: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推进我区跨越式发展,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促和谐发展、保社会稳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贺炳岱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组长:杨玉光高新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组长:张家德高新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宋旭光高新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翟纯厚高新区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王伟高新区检察院检察长郑水泉高新区法院院长成员:郑爱民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助理、监察审计局局长王桂丽高新区党委办公室主任包世斌高新区纪委副书记、机关党委副书记王彦洲高新区地税分局局长李秀民高新区国税分局局长刘国权高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局长崔键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高彦夫管委会行政执法分局局长李延中管委会社区管理服务局局长潘军管委会规划局副局长邵根生管委会建设环保局副局长赵传林管委会房管局副局长贾建斌管委会财政局副局长王学川高新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刘新杰沟赵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王德敏石佛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胡耀光高新区信访办主任周国忠高新区信访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地点设在高新区公安分局。
办公室职责:制定方案、计划;协调、督查、考勤各工作组的工作情况;汇总工作进展情况;通知召集会议;搞好后勤保障。
办公室主任:张家德(兼任)常务副主任:李延中办公室副主任:刘新杰王德敏办公室成员:徐鸿科张永伟李张聪同时成立若干工作小组。
案件查办经济调查工作组:组长:张家德常务副组长:包世斌副组长:马喜书张文召王东明由纪委、监察审计局、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对有关重点村庄近几年来的集体经济账目、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清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城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城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a3e5bd9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c1.png)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城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26•【字号】昆政办〔2021〕27号•【施行日期】2021.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城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开发(度假)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完善全市城市交通综合治理体系,提升城市交通综合治理能力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城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组长:刘佳晨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分管城建规划的副市长李康平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永禄副市长郭希林市政府秘书长成员:吴波市政府副秘书长郭沫彪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忠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目督办主任周文杰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绍俊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赵小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刘毅市司法局局长王涛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陈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何毅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德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陈剑平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李海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李亮五华区区长沃磊盘龙区区长周燕官渡区区长朱滔西山区区长张先宝呈贡区区长王冕一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桂泽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肖新华滇池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市城市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城市交通综合治理的顶层设计,定期对城市交通综合治理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协调解决城市交通综合治理中遇到的重大和突出问题,定期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各有关部门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推进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郭希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波、郭沫彪、吴忠林、周文杰、李海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市人民政府设立城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工作专班,负责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制定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政策措施,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专班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与交通科研机构合作,聘请专业团队参加专班。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湖流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湖流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ad96d380a4e767f5acfa1c7aa00b52acfc79c92.png)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湖流域综合治理领
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3.19
•【字号】鄂政办发[2007]27号
•【施行日期】2007.03.1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湖流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7]27号)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加强对四湖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四湖流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刘友凡副省长
副组长:杜祖森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忠法省水利厅厅长
王祥喜荆州市市长
成员:王玉祥省发改委副主任
王华新省财政厅副厅长
董卫民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姚云省卫生厅副厅长
龙传华省交通厅副厅长
毛传强省建设厅副厅长
周歆昕省环保局副局长
左雄中省林业局副局长
吴克刚省水利厅党组成员
刘曾君荆州市副市长
四湖流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王忠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克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0c2b4ab82d049649b6648d7c1c708a1294a0a50.png)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05•【字号】淮政办发[2012]27号•【施行日期】2012.03.0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淮政办发〔2012〕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强对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赵洪权副市长副组长:祝长凯淮安军分区副司令员沈友松市政府副秘书长范青市纪委副书记、软建办主任袁开锋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顾克中淮安海关关长成员:时恒支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刘月进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韩永华淮安工商局副局长初敏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守琴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口岸办主任曹玉山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毕丰书市商务局副局长王廷军市国税局副局长蒋维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在明淮安质监局副局长何家祥市农委副主任朱新淮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于革市文广局党委委员、文化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宋浒市财政局副局长夏汉民淮安海关副关长、缉私分局局长孙醒市外侨办副主任徐宜祥市台办副主任姜杰淮安检验检疫局党组成员左长方淮安邮政局副局长赵林人行淮安中心支行副行长杨武淮安武警支队副政委王锦荣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沈友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夏汉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淮安海关缉私分局。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b5b6122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e6.png)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环境卫生综合整
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4.19
•【字号】景府办字[2013]51号
•【施行日期】2013.04.1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
小组的通知
(景府办字〔2013〕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汪剑平副市长
副组长:
姚进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江华昌江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员:
李金有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黎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玉登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振中市建设局局长
葛祖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董小明市规划局局长
张景根市房管局局长
陈玉华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桦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华喜市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春松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
徐步云昌江区副区长
张文帮珠山区委常委、副区长
江民强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卫局,由市环卫局陈振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负责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的协调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013年4月19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a587717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01d542e.png)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09•【字号】徐政发[2013]53号•【施行日期】2013.07.0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徐政发〔2013〕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21号)文件精神,为有效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徐州,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朱民市委副书记、市长常务副组长:王昊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王怀深市政府副秘书长曹东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办主任、市城管局局长张军市城乡建设局局长成员:刘章华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刘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徐州报业传媒集团党委书记、徐州日报社社长张儒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外宣办主任韩冬梅市财政局局长李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靖华市规划局局长吴君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宁兆坤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蔡前锋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卜凡敬市水利局局长臧晓鹏市商务局局长吴宪市卫生局局长朱信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纪杰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刘红梅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吴继平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侯广彬市委督查室主任李爱彬徐州广播电视台台长吉镇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沈丽市文明办副主任白新建市城管办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于洪亮市委督查室副主任、市政府督查室主任郭学习丰县人民政府县长李晓雷沛县人民政府县长龚维芳睢宁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强邳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王成长新沂市人民政府市长刘广民铜山区人民政府区长曹志贾汪区人民政府区长贾兴民鼓楼区人民政府区长陈静云龙区人民政府区长蔡成缓泉山区人民政府区长仇玲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邱颖新城区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曹东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办、城管局、建设局、房管局、商务局、公安局、徐州工商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标准制定、监督指导、统筹协调等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61beb7f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a1.png)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11•【字号】厦府办[2014]52号•【施行日期】2014.04.1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厦府办〔2014〕5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根据市政府相关领导分工变动,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精简临时机构,强化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有序,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厦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厦门市实施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厦门市道路交通管理领导小组、厦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和厦门市解决交通难问题指挥部等临时机构进行整合,成立厦门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刘可清(市长)副组长:黄强(副市长)李栋梁(副市长)林锐(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成员:王宝贵(市政府副秘书长)封斌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鹤麟(市委文明办主任)赖菡(市教育局局长)黄聪敏(市监察局局长)郑东强(市公安局副局长)熊衍良(市发改委主任)韩景义(市财政局局长)林德志(市建设与管理局局长)赵燕菁(市规划局局长)阮跃国(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洪春火(市农业局局长)陈海疆(市工商局局长)郭勇毅(市质监局局长)柯继安(市安监局局长)黄国彬(市旅游局局长)王文杰(市环保局局长)蔡允嘉(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孔曙光(市信息化局局长)吕庆端(市城市执法局局长)梁鹭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黄乔生(思明区政府区长)张毅恭(湖里区政府区长)李辉跃(集美区政府区长)李伟华(海沧区政府区长)郑岳林(同安区政府区长)陈飞铭(翔安区政府区长)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交通改善、畅通工程及智能交通建设等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成立综合治理领导
小组的通知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梁村镇中心小学
成立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推进学校综治维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经学校研究成立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李雷雨
副组长:赵书鹏
组员:全体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公室,赵书鹏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和
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
2、研究制定公司维稳工作的政策、措施,向学校提出加强综治维
稳工作的对策、建议,对一定时期内的综治维稳工作做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学校稳定的工作。
4、组织指导学校综治维稳工作,研究拟定学校综治维稳的方案和
措施,督促落实综治维稳的各项措施,调查掌握学校综治维稳工作情况。
(二)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
2、每月收集、汇总、分析、报告维护稳定工作信息,组织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部门化解影响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
3、制定和完善处置影响稳定的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按照工作预案,立即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依法妥善处理。
4、落实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对发生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查清责任,提出追究责任的意见。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