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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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是指在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维修、养护等过程中,对相关人员、设备和材料进行安全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第四条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养护工程安全管理部门或组织,负责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养护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明确责任,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第六条养护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配备相应的人员,其中应当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工程师、技术人员等。

第七条养护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应当与项目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建立紧密的协作关系,共同推进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八条在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之前,相关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安全培训,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养护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养护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教育档案,记录每位人员参与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情况,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四章施工作业安全措施第十一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二条养护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十三条养护工程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并按照标准规定的位置和方式设置。

第十四条养护工程作业现场应当设置安全警示区域,并设置专人负责警示工作。

第十五条养护工程作业现场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器材,并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养护工程作业现场应当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养护工程作业现场应当保持整洁有序,避免杂物堆积和容易造成危险的情况。

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养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提高我处养护维修安全作业管理规范化水平,保障养护维护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处养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处范围内所有养护作业行为.第三条养护作业,按规模分日常养护、维修保养、大中修工程三大类;按工程性质分路面、路基、桥梁、结构物、沿线设施五个方面;按作业区分超、行车道区、中央分隔带区、路肩区、边坡边沟区五个区域;按照作业时间分长期养护作业、短期养护作业、临时养护作业和移动养护作业四类。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在维持正常交通情况下养护施工作业,必须严格遵守高速公路的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行车、养护作业人员、构造物的安全和道路的舒适与畅通。

第五条养护作业单位在上路作业之前,应到分处养护科办理有关进入施工手续,并签署安全管理协议。

分处养护科负责协调办理市处及路政部门审批手续。

第六条养护作业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内部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对养护维修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参加养护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1-技术、文明生产教育,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作业.同时,养护单位应积极参加市处及分处组织的高速公路安全作业培训,认真学习高速公路有关公路法规、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否则不许进路施工。

第七条养护单位每天开展养护施工作业前应向分处养护科报告施工作业占道计划.分处养护科负责向路政及信息(分)中心等部门进行报备。

养护作业过程中养护单位要听从分处相关部门及高速交警部门的管理,必要时(遇交通管制、车队保障及压车等情况)应及时无条件采取停工保畅措施。

第八条上路作业的养护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经理责任制。

项目经理作为本工程的直接责任人,不但要有完善的施工组织方案,还要建立安全作业、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制度,并在施工现场立牌提示,要切实做到责任到人、落到实处。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是指对高速公路进行维护、保养和修复的工作,包括路面修补、护栏维修、路灯维护等。

第三条养护工程作业涉及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和安全知识,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四条养护工程作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确保作业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养护工程作业涉及的人员须经过相关的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复审。

第六条养护工程作业涉及的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规定使用,以确保自身安全。

第七条养护工程作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法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养护工程作业应根据天气情况和交通流量合理安排,避免对交通造成过大影响。

第九条养护工程作业涉及的设备和材料须经过检验合格,并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

第十条养护工程作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第二章施工人员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养护工程作业涉及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第十二条养护工程作业涉及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合格的安全培训,并在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

第十三条养护工程作业涉及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第十四条养护工程作业涉及的施工人员必须了解相关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并按照要求进行作业。

第十五条养护工程作业涉及的施工人员必须按照作业程序和安全要求进行作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养护工程作业涉及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乱穿马路或影响交通的行为。

第十七条养护工程作业涉及的施工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身体健康,不得饮酒或服用药物。

第十八条养护工程作业涉及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作业现场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作业计划。

第十九条养护工程作业涉及的施工人员必须积极参加应急演练,掌握应急处理措施。

第二十条养护工程作业涉及的施工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作业情况,并遵守保密要求。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高速公路的养护施工作业是保障公路安全和保持道路良好状态的重要工作。

为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施工质量,制定本《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二、施工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熟悉工作内容、安全规范和应急措施。

2.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3.施工单位应检查施工所需的工具、设备和材料,确保其符合安全规范和质量要求。

三、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协调各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制定安全措施和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

2.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施工区域的划定、危险区域的标识和安全提示标志。

3.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紧急情况的处理和个人防护措施等。

4.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工具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出色的人员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

四、施工作业的应急措施1.施工单位应按照预案制定相应的施工作业应急措施,包括突发事件的处理、施工人员的疏散和救援措施等。

2.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理。

3.施工单位应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处理能力。

五、施工作业的质量管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作业的质量检查制度,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关键工序进行检查和评估。

3.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施工作业的质量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提升。

六、总结本《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旨在规范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施工质量的提高。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特点和安全要求,制定本规定,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期间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环境保护以及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四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遵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第六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八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进行事故及不安全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二章施工组织与管理第九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进行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措施的规划和布置。

第十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确定施工区域、施工期限、施工方法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施工区域,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

第十三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配备必要的施工机械和设备,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十四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检测,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十六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进行重点施工部位的安全评估和控制,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十七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

第十八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过程和安全要求。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制度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日常养护目标及内容1.路况巡查和检测2.路基第一章总则高速公路是我国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和舒适,必须加强日常养护工作。

本制度旨在规范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和舒适。

第二章日常养护目标及内容一)路况巡查和检测日常路况巡查和检测是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的重要措施。

巡查和检测内容包括路面平整度、路面破损、路面标线、路灯照明等方面。

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二)路基路基是高速公路的基础,对路基的日常养护至关重要。

日常养护内容包括路基排水、路基稳定性、路基绿化等方面。

对于路基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保障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

第三章职责划分在高速公路日常养护中,路面维护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路面的损坏会影响行车安全和舒适性,因此需要对路面进行及时有效的维修和保养。

路面维护的职责划分如下:1.负责路面维护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2.负责路面维护的单位应当制定维护方案和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维护工作。

3.负责路面维护的单位应当对路面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4.负责路面维护的单位应当对路面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

第四章计划管理制度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的计划管理制度是保证养护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计划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制定养护计划。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详细的养护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落实养护计划。

对制定的养护计划进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

3.监督养护工作。

对养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4.评估养护效果。

对养护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第五章人员管理制度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的人员管理制度是保证养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人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人员配备。

根据养护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人员,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高速公路管理养护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管理养护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管理养护安全管理规定》摘要:养护巡查人员作业要求(一)必须穿着桔红色反光工装(套装),隧道内徒步巡查时必须穿着 LED 爆闪反光背心,养护作业控制区是为公路养护安全作业所设置的交通管控区域,分为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纵向缓冲区、工作区(作业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六个区段,并应按此顺序依次布置,(三)借用对向车道通行的养护作业以及互通立交出入口匝道养护作业,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相关规定执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养护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养护施工作业秩序,加强施工安全管控,提高养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养护作业顺利实施和道路安全畅通,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及上级相关制度办法,结合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养护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管理路段内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养护人员作业安全第三条养护巡查人员作业要求(一)必须穿着桔红色反光工装(套装),隧道内徒步巡查时必须穿着 LED 爆闪反光背心。

(二)上下车必须从车辆右方依次进行,驾驶人员上下车时必须注意后方交通情况,且不得影响后方车辆正常行驶。

(三)徒步巡查时应在硬路肩范围内进行,隧道巡查应在隧道两侧检修道上进行,原则上不得在车道范围内活动;若需对车道路面病害进一步观察或量测时,应设专人指挥并快速完成相关工作。

(四)必须穿越中央分隔带时,需有专人指挥并在双向无行驶车辆或车距在 500m 以外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严格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原则。

(五)巡查人员上高爬低时,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或保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六)严禁随意拦截各种车辆。

(七)严禁酒后、伤病或疲劳状态下上路巡查。

第四条道路保洁人员作业要求(一)必须穿着桔红色反光工装(套装);隧道内保洁人员必须穿着 LED 爆闪反光背心,并佩戴安全帽。

高速公路安全养护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安全养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保障高速公路的畅通、安全与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指导、监督高速公路养护安全工作。

2.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单位:负责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3. 高速公路养护监理单位:负责对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的安全进行监理,确保施工安全。

4.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养护施工期间交通畅通。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养护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施工单位应根据养护工程的特点,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2)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安全要求。

(3)施工单位应确保养护施工设备、工具、材料等符合安全要求。

2. 养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区域与交通区域隔离。

(2)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隔离带、警示灯等。

(3)施工现场应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4)养护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交通管制措施,确保交通畅通。

3. 养护施工后的安全管理(1)养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确保道路整洁、畅通。

(2)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养护施工后路段的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养护施工后,应及时向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报告施工情况,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四、监督检查1.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养护施工安全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2. 养护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3.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养护施工期间交通秩序的监管,确保交通畅通。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不履行安全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养护管理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制度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制度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制度一、总则高速公路作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其安全、畅通和良好的使用状态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运行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提高服务水平,延长道路使用寿命,特制定本日常养护工作制度。

二、养护工作目标1、保持高速公路的路况良好,包括路面平整、无明显病害,路基稳定,桥梁、涵洞等构造物安全可靠。

2、保障交通安全设施齐全、清晰、有效,如标志标线、护栏等。

3、及时清理道路障碍物和污染物,保持路容路貌整洁。

4、提高养护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养护成本。

三、养护工作内容1、路面养护(1)定期巡查路面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裂缝、坑槽、车辙等病害。

(2)进行路面清扫,清除杂物和尘土,保持路面清洁。

(3)根据路况和交通量,适时安排路面预防性养护措施,如封层、罩面等。

2、路基养护(1)检查路基边坡稳定性,及时修复坍塌、滑坡等病害。

(2)清理边沟、排水沟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畅通。

(3)加强对高填方、深挖方路段的监测,防止路基变形。

3、桥梁、涵洞养护(1)定期对桥梁结构进行检查,包括外观、构件完整性等。

(2)清理桥梁伸缩缝、泄水孔,保证其正常功能。

(3)对涵洞进行疏通,确保过水顺畅。

4、交通安全设施养护(1)修复和更换损坏的标志、标线,保证其清晰、准确。

(2)检查护栏的完整性和牢固性,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3)维护和清洁交通信号灯、监控设备等。

5、绿化养护(1)修剪道路两侧的树木和花草,保持美观并避免影响行车视线。

(2)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确保植物生长良好。

6、应急处置(1)制定应急预案,应对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

(2)及时清理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3)在冬季做好除雪防滑工作,保障道路通行安全。

四、养护工作流程1、巡查与检测(1)养护人员每天进行日常巡查,记录道路状况。

(2)定期进行专业检测,如路面平整度检测、桥梁结构检测等。

2、病害评估与计划制定(1)根据巡查和检测结果,对病害进行评估和分类。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施工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贯彻到每项具体的施工作业中。

第四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合作。

第五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单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岗前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具备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施工作业前的安全准备第六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应先制定详细的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预案,并报批相关主管部门。

第七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勘察和安全评估,确定各项施工作业的风险点和安全控制措施。

第八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施工区域。

第九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非固定物体和设备进行固定和加固,防止发生倒塌事故。

第十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对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第三章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前,应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岗前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安全操作要求。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中,应设立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监控设备。

第十三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中,禁止未经培训和持证上岗的人员进行任何作业。

第十四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中,需要进行高空作业时,应采用可靠的高空作业设备,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监控。

第十五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中,应加强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必要时配备安全帽、防护镜、安全绳等。

第四章施工作业后的安全整理第十六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结束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整理,并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道路安全。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的安全,并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遵守国家和行业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任何意外和事故。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确保具备养护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并按照作业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对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必要时还应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和实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工地围栏、安全网、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保障施工现场的通风、照明和消防设施的完好,并将各类设备、材料、机械、工具等予以正确使用和保养。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岗,明确安全责任,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按照规程执行。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控,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秩序,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章行为。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作业的日常记录和安全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定期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施工单位,监管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发布通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规定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和行车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包括路面养护、桥梁养护、隧道养护等各项工程。

养护工作必须经过计划、组织、管理、监督和验收。

第三条:养护工程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未经培训和取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养护工作。

第四条:养护工程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工程标识牌,明确工作区域和作业内容。

工程标识牌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第五条:养护工作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合理设置临时交通标记牌。

安全警示标识和临时交通标记牌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第六条:养护工程作业现场应设立专门的施工指挥部,有明确的作业指导和管理责任。

施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作业。

第七条:养护工程作业应按照作业计划进行。

作业计划应事先编制,包括作业时间、作业区域、作业方法等内容。

第八条:养护工程作业必须遵循安全措施,如悬挂警示标志、设置防护栏等,确保作业过程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九条: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反光衣等。

第十条: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禁止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危险操作,禁止在作业现场吸烟、施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和考核。

不合格者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养护工作涉及临时交通管制时,必须设置临时交通标志、喇叭设备等,并配备专人指挥交通,确保交通顺畅和安全。

第十三条:养护工程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及设备,保持道路的正常通行。

第十四条:养护工程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养护工程作业人员,将严肃追究其责任,对造成严重事故和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在全国范围内执行。

总结: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旨在加强养护工程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和行车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规范和监督,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加强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养护质量,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和畅通。

第四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养护档案,做好养护记录。

第五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对高速公路进行定期检查和养护,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

第二章养护管理职责第六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高速公路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定期上报养护状态。

第七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养护管理机构,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做好养护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八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做好各类养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养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养护人员的技能水平和业务素养。

第十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养护管理制度,规范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养护管理效率。

第三章养护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根据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养护计划和方案,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道路路面、桥梁、隧道等设施的养护管理,及时处理病害、裂缝等问题。

第十三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做好对高速公路的日常管理,定期清理垃圾、除草、修复护栏等工作,确保道路的清洁和整洁。

第十四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确保高速公路的畅通和安全。

第四章养护管理监督第十六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十七条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做好对养护人员的考核和奖惩,激励其提高业务水平和维护道路安全。

高速公路管理养护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管理养护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管理养护安全管理规定高速公路管理养护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保障高速公路管理养护安全,维护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和养护1. 高速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2. 高速公路管理和养护中的人员应当具备基本职业技能和相关专业知识。

3. 高速公路的养护责任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责任,按照规定的养护标准进行养护。

4. 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应当保证养护质量,并且及时进行维护,使公路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三、安全管理1. 高速公路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整个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工作。

2. 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机构应当拥有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提供足够的支持。

3. 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工作范围。

4. 高速公路的设施和设备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并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5. 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规范的交通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

6. 在道路施工期间,应采取合理的交通管理措施,确保施工区域内的交通流畅,严格遵守交通管理规定,保护行人和机动车辆的安全。

7. 高速公路应当设立安全监测系统,在必要时通过视频和图像传输技术进行监控和记录。

8. 高速公路的管理和养护中发现的相关安全问题应当及时上报给安全管理机构,并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

四、处罚和追责1. 对于高速公路管理和养护中的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

2. 对于因高速公路管理和养护导致的交通事故,应当依法追究相应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 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应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本规定由高速公路管理和养护部门负责解释和实施。

2023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2023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应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第三章作业人员管理第八条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和标准,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正确使用。

第九条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岗前培训,熟悉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掌握现场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严禁饮酒、吸烟等影响安全的行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发现存在危险隐患或者其他安全问题时,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控制。

第四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十二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对施工区域进行有效隔离。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杂物堆放应规范,不得阻碍车辆和人员通行。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具备清晰的逃生通道,且通道应保持畅通。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五章特殊情况处理第十七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过程中,如遇特殊气候条件或突发事件,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应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防范教育。

090423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090423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090423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河南省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高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境内所有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业养护、社会监督的体制。

第四条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是全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养护责任第五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所辖高速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包括路面、桥梁、隧道、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保养、维修和应急处理。

第六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养护管理制度,制定养护计划,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第三章养护内容与标准第七条高速公路养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路面养护:定期清扫、修复坑槽、裂缝等病害,保持路面平整、整洁。

(二)桥梁、隧道、涵洞养护:定期检查结构安全,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养护:保持交通标志、信号灯等设施齐全、清晰、有效。

(四)绿化养护:定期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保持绿化景观良好。

第八条高速公路养护应达到以下标准:(一)路面养护达到国家规定的平整度、抗滑性能等技术指标。

(二)桥梁、隧道、涵洞等结构物安全稳固,无明显损坏。

(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功能完好,运行正常。

(四)绿化景观整洁美观,无病虫害。

第四章养护资金第九条高速公路养护资金来源包括:(一)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拨款。

(二)高速公路通行费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养护费用。

(三)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养护资金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应定期对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养护工作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养护工作情况。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的安全,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养护工程作业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责任1. 养护工程作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并对其负有安全责任。

2. 养护工程作业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工程作业安全。

3. 养护工程作业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三、作业人员安全1. 养护工程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保证作业质量和安全。

2. 养护工程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作业,不得擅自变动。

3. 养护工程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4. 养护工程作业人员应在作业前进行安全会议,明确作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作业设备安全1. 养护工程作业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2. 养护工程作业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证书,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方法和安全使用规范。

3. 养护工程作业设备应安装有效的报警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以及紧急停机装置。

4. 养护工程作业设备应按照规定的排放标准进行排放,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5. 养护工程作业设备操作人员应保证设备操作过程中的安全,不得酒后操作、疲劳驾驶。

五、道路交通安全1. 养护工程作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作业现场的交通管理工作。

2. 养护工程作业单位应与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制定合理的交通引导措施和临时交通标志。

3. 养护工程作业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选择交通流量少的时间进行作业。

4. 养护工程作业单位应做好作业区域的标识和隔离措施,保证道路交通的畅通。

六、应急预案1. 养护工程作业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应对突发事故。

2. 养护工程作业单位应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提供紧急救援服务。

3. 养护工程作业单位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以及上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四条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积极推行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五条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有足够的人员和技术力量,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培训内容应包括施工作业的安全规范、操作程序、紧急救援措施等。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检验员工的安全应变能力,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与交通管理部门、属地政府、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保持工程施工作业的联动协调。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禁止作业区域、安全通行区域、危险区域等的标识。

第十条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应按照规定的施工工艺和程序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施工人员应保持专注,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急救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做好灭火和疏散逃生的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作业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作业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定期检查和评估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

第四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确保伤者及时获得救治。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岗位责任:
-明确养护工程的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岗位责任,确保工作人员在岗位上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明确工程负责人、安全员等岗位的职责,确保养护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

2.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明确施工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设备和人员,确保作业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工具设备是否完好,并落实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

3.作业人员管理:
-对参与养护工程作业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术操作指导。

-确保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护。

4.施工现场管理:
-明确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责任及相关要求,确保施工现场秩序井然、安全文明。

-对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安全措施:
-明确养护工程中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使用安全绳索、安全帽、安全网等个人防护装备,增加安全管理措施,并对其进行有效使用。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员工禁止吸烟、乱丢烟蒂、不穿越分隔带等安全要求。

6.应急措施: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工作人员在发生突发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流程。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护设备和药品,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以上是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养护工程的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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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规定 LELE was finally revis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养护管理制度XXXXXXXXXXXXXXXXXXX二〇一七年九月XXXXXXXXXXXXXXXXXXX养护管理制度XXXXXXXXXXXXXXXXXXX二○一七年九月目录第一章养护管理制度 (5)第一节总则 (5)第二节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6)第三节养护计划管理 (8)第四节计量支付办法 (10)第五节养护技术装备管理制度 (10)第六节路况巡查、养护检查制度 (12)第七节信息报送 (15)第八节档案管理 (16)第二章养护管理职责 (18)第一节养护部安全工作职责 (18)第二节养护部业务工作职责 (19)第三节养护部长工作职责 (20)第四节养护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21)第五节内业管理员岗位职责 (21)第三章小修养护管理制度 (22)第一节总则 (22)第二节计划管理 (24)第三节质量管理 (25)第四节安全文明管理 (30)第四章养护专项工程管理 (31)第一节总则 (31)第二节专项工程方案审批制度 (31)第三节进度管理 (33)第四节质量管理 (34)第五节安全管理 (36)第五章养护施工现场管理 (36)第一节总则 (36)第二节作业类型 (37)第三节养护施工作业的信息预告和发布 (37)第四节养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0)第五节文明作业及其他规定 (40)第六节检查与考评 (41)第六章安全管理办法 (42)第一节养护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42)第二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管理办法 (45)第七章应急预案制度 (47)第一节恶劣天气专项应急预案 (47)第二节防汛抗灾应急预案 (52)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54)计量报审表 (59)工程数量汇总表 (60)小修养护工程任务单 (61)小修养护工程联络单 (62)小修养护工程现场指令单 (63)施工日志 (64)技术交底记录表 (65)养护日常巡查记录表 (66)养护定期巡查记录表 (67)养护专项巡查记录表 (68)养护管理月末考核表 (69)养护管理年末考核表 (70)高速公路基本情况一览表 (71)高速公路桥梁一览表 (72)高速公路涵洞一览表 (73)高速公路互通立交一览表 (74)高速公路防撞护栏一览表 (75)高速公路交通标志一览表 (76)第一章养护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的工程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养护管理程序和方法,提高养护技术和养护综合管理水平,充分、有效地利用养护资金,保证道路质量,保障高速公路安全、快速、舒适、畅通,根据有关行业规范和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道路主体、附属设施、沿线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工程养护管理部门应在此基础上围绕日常工程养护管理工作实践,不断总结、分析、提高,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细化、补充、完善,以适应自身的管理需要。

第三条公司养护部应对照目标,强化管理,不断改进,通过长期、努力的工程养护管理工作实践,全面提升养护管理、养护质量和养护形象。

(一)加强养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的养护管理规章制度,用以指导养护生产实践活动的各个环节,并对生产者和管理者进行有效的约束与自我约束;(二)加强养护管理工作的标准化、流程化建设,明确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工作方法,尽量减少重复和低效的工作层次与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三)加强养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建设,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决策体系,实现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与合理利用,并逐步建立起与技术进步相适应的、能够自我良性发展的养护管理系统;(四)加强养护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正规化建设,积极开展业务素质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及技术竞赛活动,强化技能和绩效的综合考核,提高各级养护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有战斗力的养护队伍,树立良好的养护形象。

第二节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第一条高速公路的工程养护管理工作实行二级管理模式,即公司负责全线工程养护工作的统一领导与监督、管理,主要职能部门为养护部。

下有养护施工单位,负责道路巡查和养护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现场管理。

第二条本辖路线养护作业模式:本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实行对外承包方式,按国家规定采用竞争性报价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养护单位。

第三条养护工程管理流程第五条公司养护管理主要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和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考核指标,同时结合日常养护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加以落实。

2、负责根据公司总体计划要求,分解制定年、季、月养护计划,并负责实施与管理。

3、负责道路的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及时整理路况信息并加以评价与分析,对威胁行车安全的道路病害及时采取处置措施;4、负责养护施工单位的管理与考核,督促检查养护施工单位的养护作业,下达养护作业任务书。

5、负责日常养护管理台帐的动态管理,及时整理、汇总各项养护管理工作的数据、资料,并按照公司的要求及时上报;6、负责编制和上报养护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设计文件和概预算文件,经公司核准后组织实施,对养护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和全过程控制,同时负责养护工程项目的决算工作和有关技术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7、负责道路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并对暴雨、暴雪、台风等恶劣天气或重大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坏进行应急处理;8、负责配合公司开展养护技术研究,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加以跟踪监测、分析和评价,共同做好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产品开发、技术开发、科研等方面的工作;9、负责工程养护作业安全的教育、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三节养护计划管理第一条实行工程养护计划管理的目的是:从实际路况出发,结合技术、经济条件,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安排养护的生产和管理活动,确保公司方针、养护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工程养护计划管理以年度计划控制为主,其编制内容包括:道路养护目标计划(欲实现的路况目标);养护工程实施计划(维修保养工程的分解计划、专项工程的立项计划和预算、经费计划);技术开发与科研计划;技术交流与考察及人员教育与培训计划等。

第三条工作程序(一)每年年底由养护部召开养护计划工作会议,总结、分析本年度年终各项道路设施的检测、评定结果以及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根据养护目标,提出下一年度养护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用以指导年度养护计划的编制工作。

(二)养护单位在分析、评价本年度养护计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东胜至阿康中心物流园区公司养护计划编制指导意见和实际情况,编制养护年度计划(小修保养部分由养护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工程及大修工程等由养护部统一编制),于每年年初,报东胜至阿康中心物流园区公司养护部。

(三)养护部根据公司转批下达的计划,对养护年度计划的部分项目进行调整,形成正式文本,以指导年度养护工作的开展。

(四)养护部以年度计划正式文本为指导,结合小修保养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逐月滚动编制维修保养工程月度计划,以指导当月小修保养工程项目的开展;对于专项工程,应结合养护部的总体调度,排定项目的实施计划。

(五)养护部根据要求对日常的巡查、检查以及各项养护施工记录予以登记、汇总,并逐月做好养护年度计划管理台帐,以分析各项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工作重点。

(六)一般在上半年结束时,公司养护部结合养护单位上报的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向公司提出养护年度计划调整意见。

(七)养护部在年终时应总结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公司在年终组织年度养护管理工作检查时,对养护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四节计量支付办法第一条养护单位应于每月20-22号向公司提供当月完成工程数量汇总表和工作情况报告,需现场计量的,养护单位应提前告知公司,公司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派代表到现场核实和验收;养护单位应为现场核实和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代表参加。

第二条公司根据养护单位每月上报的养护指标和完成的工作内容,经实地检查验收,按好路率和养护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考核评定后予以计量,每月30号之前出具计量报表;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不予计量。

第三条计量流程(一)、养护单位上报工作情况报告文件(一式四份),后附完成工程数量汇总表、计量报审表、计量计算资料、相关照片等必要资料。

(二)、公司养护部于每月25号前组织完成检查验收及考评工作。

(三)、公司计划部于每月30号前出具计量报表。

第四条支付按每一季度末支付一次,具体按XXXXXXXXXXXXXXXXXXX财务管理制度及规定执行。

第五节养护技术装备管理制度第一条计划管理一、公司养护部指定专人即管理员负责对养护技术装备的具体管理。

二、公司养护部根据养护工程计划及需要情况,编制养护技术装备采购计划,报公司批准。

第二条具体管理一、管理员依照发票单据清点验收,质量和数量完全符合经批准的采购计划要求,方能签字领用。

二、管理员要按入库物资的类别、型号,分别建账立卡,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技术装备仓库要保持环境整洁,通道畅通。

各类技术装备要按规定要求堆放整齐,并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污染、防腐蚀等工作。

四、公司养护部对技术装备认真保管、合理使用,不得流失和浪费。

平时使用、保养、维修、检校等全部实行台账管理。

养护技术装备配置标准第六节路况巡查、养护检查制度第一条路况巡查为了及时发现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坏情况和影响交通的路障以确保行车安全,掌握、收集公路路况和交通信息,以便及时制定公路病害处理的工程计划,养护单位做好高速公路的日常巡查工作。

路况巡查包括日常巡查、夜间巡查和专项巡查三种巡查,三种巡查应相互补充。

高速公路路况巡查的基本要求是按时巡查、判断准确、记录详实、报送及时。

养护部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条养护检查第三条路面的养护检查:(一)经常性检查:养护单位每周至少两次进行一般性巡视检查,公司养护部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及时填写养护日常巡查记录表。

(二)定期检查:每月必须组织一次,采取步行调查的形式,对路面各类病害进行详细检查、记录,编写路面定期检查报告,作为制定养护计划的依据并作为每月考核的内容。

(三)专项检查:针对路况特点、气候及重大自然灾害,在高温、连续阴雨、强降雨后等恶劣天气下加强对路面的专项检查。

在夏季高温期间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沥青路面车辙、拥包等检查。

对易发生水损害的段落,做到大雨后必查,并将巡查记录纳入考核。

(四)保洁:道路路面每周至少两次定时保洁,收费广场根据需要实时保洁。

路面、中分带、上下边坡及隔离栅范围内的抛洒物及垃圾,每周至少清捡一次。

各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频率,确保全线路容路貌整洁。

(五)坑槽维修:对路面坑槽、松散等病害,3日内修复;对阴雨天气出现的连续坑槽,5日内修复;影响行车安全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在24小时内进行应急维修处治,确保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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