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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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

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

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放在前面,根据相关法规,清远出台《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对39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明确提出要进行相应谈话提醒。

诫勉谈话记录要列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一年内被提醒谈话和廉政警示约谈2次(含2次)以上拒不整改,或违反启动提醒谈话和廉政警示约谈相关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进行诫勉谈话。

受到诫勉谈话的党员干部,将被取消当年和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6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谈话提醒制度做到对党员干部的全覆盖,做到对各类轻微问题的全覆盖,切实做到对各类轻微问题抓早抓小,严防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与此同时,《细则》也要求,对于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得采用谈话提醒方式进行处理,坚决防止以“抓早抓小”、谈话提醒为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以谈话提醒落实“抓早抓小”示意图●怎么谈?提醒谈话:存在作风问题等15种轻微情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日常廉政约谈(每年不得少于1次,需制定年度廉政谈话计划)、任前廉政谈话、廉政警示约谈(存在落实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6种情形) 诫勉谈话:(存在违纪违规、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问题等18种情形)●谁来谈党委(组)、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均可组织谈话●谈话有何威力诫勉谈话都被记入廉政档案;一年内被提醒谈话和廉政警示约谈2次(含2次)以上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受到诫勉谈话,取消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6个月内不得提拔或重用;被提醒谈话、廉政警示约谈和诫勉谈话的,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

找谁谈?做到谈话提醒全覆盖也要抓住“关键少数”《细则》提出,谈话提醒对象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参公事业单位、基层站所、村(居)党组织、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党员组织关系属地管理的中央和省驻清单位的党员干部。

对非中共党员干部、职工进行谈话提醒时,也参照该实施细则。

党组织与党员干部定期谈心谈话制度

党组织与党员干部定期谈心谈话制度
参考范本
党组织与党员干部定期谈心谈话制度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一、与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是组织上了解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加强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谈话,更好地体现党的干部政策,增进组织与干部之间的沟通与理解,增强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为创造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长的环境、充分调动和发挥干部的积极作用提供组织保证。
二、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从沟通、转告、勉励、告诫等不同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
三、谈话内容及重点。党员干部谈心谈话的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2、肯定谈话对象的基本成绩,指出谈话对象的缺点和存在问题。3、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4、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5、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谈心谈话要体现讲政治、讲正气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四、谈话方法及要求。谈话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二次,时间视情安排相对集中。校领导应随时找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干部可以主动向校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互相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负责谈话的领导要主动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注重谈话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要讲究谈话艺术,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努力提高谈话效果。

党支部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6篇)

党支部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6篇)

党支部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1、实行诫勉谈话要坚持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实事求是,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

2、谈话诫勉的对象: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

3、谈话诫勉适用于以下凡种事项:(1)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2)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3)领导干部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育帮助并引以为戒的;(4)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

4、诫勉谈话的目的及惩处。

通过谈话,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

对确有不规范行为或轻微违规违纪的,谈话对象必须写出书面检查报纪检组(纪委)审核备案,并提出整改措施;对违规违纪行为认识不到位、纠正不彻底,或重新犯类似错误的,要通过第二次诫勉谈话,进行组织处理。

经过谈话发现案件线索的,进入案件检查程序。

5、诫勉谈话的组织实施。

由纪检组(纪委)根据党组织决定或举报线索,提出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经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审批后实施。

6、诫勉谈话对象确定后,应提前通知所在部门(科室)负责人和本人。

谈话对象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7、诫勉谈话人要将谈话内容和要求明确告诉谈话对象,谈话对象对要求谈话的内容如实说明情况,并可以举出证据,但不得隐瞒歪曲真相,不得出具伪证。

8、诫勉谈话人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不准将举报信件交给谈话对象阅看;谈话对象不准报复举报人。

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违反本规定,要追究纪律责任9、诫勉谈话由党组织或纪检组(纪委)指定或委托两人或两人以上组织实施,并作好笔录,填写廉政诫勉谈话登记表,经领导审阅后,由纪检组(纪委)立卷归档。

党支部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二)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____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是指领导机关对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的制度安排。

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预防腐败问题发生,提高干部的廉洁自律能力。

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主体通常是党的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他们负责对干部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干部在廉政方面的表现,发现问题并提出警示与建议。

谈话的内容一般包括廉政风险提示、廉政监督要求、廉政教育等。

干部廉政谈话制度通过与干部的面对面交流,提醒干部警惕廉政风险,增强廉政观念,提升廉政意识和自律能力。

该制度的优势在于能够及时了解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并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提前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但是,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谈话的效果与谈话人的素质和专业水平密切相关,只有谈话人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才能有效地开展谈话工作。

其次,干部对谈话存在抵触情绪,有的干部可能对谈话存有疑虑和抵触,拒绝配合或不真实回答问题。

此外,谈话制度的实施需要保证谈话的机密性,否则可能导致信息泄露,干扰正常工作秩序。

综上所述,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是一种有益的廉政工作手段,可以发现问题、预防腐败,但其实施需要留意相关问题,并不断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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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提醒谈话实施方案

干部提醒谈话实施方案

干部提醒谈话实施方案干部提醒谈话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加强党性教育、严明党的纪律、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途径。

因此,制定和实施好干部提醒谈话实施方案,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就干部提醒谈话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明确目的和原则。

干部提醒谈话的目的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性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工作态度,规范工作行为,纠正错误思想和做法,防止犯错误。

其原则是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和制度,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坚持党的事业为重,个人利益为次。

二、实施步骤。

1. 制定提醒谈话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提醒谈话的对象、时间、地点和内容。

2. 谈话前准备,对提醒谈话的对象进行充分调查研究,了解其工作情况、思想动态和存在的问题,为谈话做好充分准备。

3. 落实谈话程序,在谈话中,要坚持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道理为依托,采取耐心细致的方式进行谈话,使被提醒人真正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必要性。

4. 谈话后跟踪,对提醒谈话的对象进行后续跟踪,了解其改进情况,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三、注意事项。

1. 谈话要求真诚,谈话要求真诚,不做作,不虚伪,不偏激,不以权压人,不以怨报怨,要以真诚的态度帮助被提醒人解决问题。

2. 谈话要求尊重,在谈话中,要尊重被提醒人的人格尊严,不得侮辱、羞辱或伤害对方,要用和蔼的语气和态度进行谈话。

3. 谈话要求公正,谈话要求公正客观,不得随意扣帽子,不得胡乱指责,要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论证依据。

4. 谈话要求坚决,对于违纪违法的行为,要坚决进行提醒谈话,不能姑息迁就,更不能包庇纵容。

四、总结。

干部提醒谈话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真诚、尊重、公正、坚决地进行提醒谈话,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谈话提醒制度规定办法

谈话提醒制度规定办法

谈话提醒制度规定办法
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

二、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进行谈话提醒:一是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时;二是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的。

三、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

对党员干部谈话提醒,要事前将谈话提醒人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四、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

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范本)第一条总则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县所有党员干部。

第三条谈话提醒对象党员干部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或者有一般违纪问题但具备免予处分情形的,按照规定进行谈话提醒。

第四条谈话提醒内容谈话提醒内容主要包括:(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三)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加强道德修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四)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保持良好心态,积极投身工作;(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维护集体荣誉;(六)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事项。

第五条谈话提醒方式谈话提醒可以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书面提醒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谈话提醒程序(一)谈话提醒由党委(党组)或者纪委(纪检监察组)组织实施;(二)谈话提醒前,应当认真了解被谈话提醒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明确谈话目的、内容和重点;(三)谈话提醒过程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倾听被谈话提醒对象的说明和解释,充分沟通交流;(四)谈话提醒后,应当对被谈话提醒对象的思想认识、整改措施等进行跟踪了解,确保谈话提醒取得实效。

第七条谈话提醒记录谈话提醒应当做好记录,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并妥善保管。

第八条责任追究谈话提醒工作中,如有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附则本实施细则由县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符的,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水平,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制度

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制度

云台小学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制度为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央、市委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谈话1、日常谈话制度是上级纪检监察、党办(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学校领导以关心爱护干部为目的,与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的制度。

2、谈话可结合奖惩、考察、年度考核或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也可结合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

3、日常谈话由上级纪检监察、党办(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学校领导校领导实施。

4、日常谈话也可根据职能部门负责人本人要求进行。

凡本人向学校和上级提出日常谈话要求的,应适时安排。

二、任职谈话1、任职谈话制度是学校领导岗位因工作需要提任或调任职务,上级纪检监察、党办(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学校领导对其进行任职前谈话和任职廉政教育谈话的制度。

2、任职前组织谈话由学校支部指定的班子成员实施。

主要内容为岗位任职要求和廉洁自律的要求。

3、任职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方式进行。

三、信访谈话1、信访谈话制度是学校支部、行政根据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的信访件,对其中确需提醒注意或因匿名等原因无法查实的,与本人谈话的关心干部、了解情况的制度。

2、信访谈话由收到信访件的负责信访工作的副校长实施,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方式。

3、信访谈话的主要内容:要求谈话对象说明情况;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根据需要,要求谈话对象就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必要时可要求谈话对象作出书面说明并署名。

4、信访谈话也可采取组织函询的方式,要求函询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

四、诫勉谈话1、诫勉谈话制度是学校支部、行政发现中层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对其谈话的制度。

2、诫勉谈话由支部书记、校长负责实施,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方式。

提醒谈话制度通知模板范文

提醒谈话制度通知模板范文

提醒谈话制度通知模板范文各位领导、同事: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反腐败斗争,根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决定在我单位实行提醒谈话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醒谈话制度的目的通过实行提醒谈话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防范于未然,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

二、提醒谈话的对象提醒谈话对象为我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科级领导干部。

三、提醒谈话的内容1. 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的情况。

2. 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

3. 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组织纪律,执行党的干部政策的情况。

4. 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的情况。

5. 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规范权力运行的情况。

6. 其他需要提醒的内容。

四、提醒谈话的程序1. 提醒谈话由党组书记或者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2. 提醒谈话前,谈话人应当收集谈话对象的有关情况,制定谈话方案,明确谈话内容、方式和要求。

3. 提醒谈话应当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也可以结合集体谈话进行。

4. 提醒谈话应当做好记录,并由谈话人和谈话对象签字确认。

5. 谈话对象应当认真对待提醒谈话,如实汇报有关情况,认真整改存在问题。

五、提醒谈话的时限和频次1. 提醒谈话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整。

2. 对谈话对象在提醒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提醒谈话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给谈话人。

六、提醒谈话的结果运用1. 谈话对象在提醒谈话中能够认真对待,如实汇报情况,认真整改存在问题的,对其年度考核给予适当加分。

2. 谈话对象在提醒谈话中不能够认真对待,不如实汇报情况,不认真整改存在问题的,对其年度考核给予扣分,并根据情况给予组织处理。

最新精选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3篇

最新精选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素养,预防和降低廉政风险,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关于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廉政谈话是指谈话人与特定对象通过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情况,及时提醒警示,督促整改问题,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廉政谈话分为工作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

第二条谈话分工(一)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工作谈话。

(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部门党政负责人的廉政工作谈话。

(三)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与特定个人或集体间的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

第三条谈话内容(一)工作谈话,即谈话人根据工作需要与谈话对象进行的日常性廉政谈话。

谈话重点围绕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如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如何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内容。

(二)提醒谈话,即谈话人针对谈话对象或对其分管范围内,在党风党纪、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的提醒性谈话。

提醒谈话要在认真客观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性,并对今后的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

(三)诫勉谈话,即谈话人针对信访投诉、群众举报和执纪审查所反映的,涉及谈话对象自身或班子以及所在部门存在的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一般性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与谈话对象进行的诫勉性谈话。

诫勉谈话要严肃认真地帮助其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警诫和劝勉,督促其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第四条谈话程序(一)廉政工作谈话,由学院党委办公室依据全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提出谈话建议,呈报党委书记审批后予以实施。

学院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的谈话原则上一年一次,采用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

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部门党政负责人的谈话,一年至少一次,谈话时间和方式由谈话人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需要确定。

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6.1坚持问题导向。

谈话要围绕实际工作和思想动态,深
入探讨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6.2坚持尊重人的主体地位。

谈话应该尊重被谈话人的权
利和尊严,注重倾听对方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问题。

6.3坚持实事求是。

谈话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夸大
事实,不歪曲事实,不附加个人感情色彩。

6.4坚持保密原则。

谈话内容应该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确保谈话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7谈心谈话的效果
通过谈心谈话,可以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增强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也可以促进干部职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沟通,增进团结和友谊,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内部进行谈心谈话,形成常态化的制度,确保领导班子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方向的一致性。

7.2注重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达到预期的教育和疏导效果。

7.3保护谈心谈话对象的隐私。

谈心谈话过程中,要严格保密,保护谈心谈话对象的隐私,避免泄露信息,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7.4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问题。

谈心谈话要围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展开,注重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7.5注重谈心谈话的持续性和跟进性。

谈心谈话不是一次性的活动,要注重持续性和跟进性,及时跟进谈话对象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情况,帮助其不断提高。

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样本(5篇)

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样本(5篇)

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样本展谈心活动是按照党章要求,对党员干部,实施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健全并规范党支部谈心活动,做好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疏通党员思想沟通的渠道,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一、谈心目的:1、沟通思想,通过交换党内外意见和建议,增进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了解和团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2、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及时予以解决,真正取信于民。

3、接受监督,高标准严要求,时刻保持_党员先进性,自觉做各项工作的模范。

二、谈心对象:党支部成员与党员、群众;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

三、谈心内容:着重了解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和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听取干部、群众对各种问题和困难的反映,听取干部、群众对党员思想观念、行为方法、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出的不足、及意见和建议等。

遇到下列情况应及时进行谈心谈话:1、干部职务升降、轮岗交流、退出领导岗位时;2、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政建设、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出现问题或群众对干部在这些方面有反映时;3、教师在遵纪守法、师德规范、履职尽责等方面出现问题或家长、学生对教师在这些方面有反映时;4、干部在任职期即将到期或任职期述职考核后;5、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时;6、干部、群众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工作状态不佳时;7、干部、群众家庭发生特殊情况时;8、有不团结的苗头或产生矛盾影响工作时;9、在实施重大活动或重要人事安排、岗位变动时;10、干部或群众主动要求谈心时。

四、谈心方式:采用党员____、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党支部与党员、群众,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谈心活动。

并做好谈心记录。

五、谈心要求:1、谈心活动开展前,党支部要提前做出计划安排,应根据谈话类型的选择及谈心对象的不同,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对党员开展谈心活动提出要求或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

2、一学期,党支部与每位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____次,党支部召开各个层面的座谈会不少于____次。

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动态,进一步畅通上下沟通渠道,达到沟通思想、增进了解、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集团全体党员干部。

3 职责实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

集团党委委员和领导班子成员一般由主要领导负责谈心谈话;各部室负责人和装置主管一般由各分管领导负责谈心谈话;一般职工由支部书记谈话。

4 谈心谈话类型4.1日常交心谈话。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之间,领导班子与部室负责人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4.2提醒帮助谈话。

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

职工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4.3考核反馈谈话。

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职工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4职务调整谈话。

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4.5批评诫勉谈话。

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职工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5谈心谈话的形式5.1组织约请谈话。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5.2集体谈话。

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5.3个别谈话。

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5.4个人要求谈话。

谈话提醒工作制度办法

谈话提醒工作制度办法

谈话提醒工作制度办法谈话提醒工作制度办法为贯彻落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转发省党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转发<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局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纪委关于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神,对照《廉洁自律准则》的高线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底线,提醒我局党员干部带头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谈话提醒,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通过谈话,对统计系统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增强自我约束意识,促进党员干部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以诚相待的原则。

尊重和关心同志,开诚布公、坦诚交流。

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对同志出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微杜渐,最终达到增进了解,关心爱护的目的。

(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同志成长负责的态度,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待每位党员干部,既充分肯定工作成绩,又明确指出存在问题。

(三)坚持突出重点、抓早抓小的原则。

谈话提醒要突出重点对象。

对新任职、即将退休或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和人、财、物权较集中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或民zhu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党员干部,要重点安排谈话提醒;突出重点问题,围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有针对性的指导对照检查,提出整改要求。

三、谈话提醒的主体和对象谈话提醒的主体为局班子成员。

谈话提醒的对象为全体党员干部。

四、谈话提醒的方式谈话提醒可采取会议集中谈、定时定点约谈、一对一面谈等方式进行。

(一)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话提醒;(二)局班子成员之间谈话提醒;(三)局班子成员与分管党员干部谈话提醒。

大亚湾区谈话提醒工作制度

大亚湾区谈话提醒工作制度

大亚湾区谈话提醒工作制度一、背景及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大亚湾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防止和纠正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根据党的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谈话提醒工作制度。

二、谈话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我区范围内所有党员干部,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重要岗位人员和近年来有不良记录的人员。

三、谈话内容谈话内容主要包括:1.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要求,包括党纪国法、廉洁自律、责任担当等方面的内容;2. 党员干部个人的工作表现、生活作风、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问题;3. 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需要提醒注意的其他事项。

四、谈话方式谈话方式分为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两种。

个别谈话由区纪委和组织部门负责,针对个别党员干部的具体情况进行;集体谈话由区纪委和组织部门联合召开,针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

五、谈话频率根据党员干部的工作表现、个人状况和党风廉政建设需要,谈话频率不低于每年一次。

对于重要岗位人员和近年来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应加大谈话频率,必要时进行实时谈话。

六、谈话人员谈话人员由区纪委和组织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人员参加。

七、谈话记录谈话过程应当做好记录,记录应包括谈话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谈话内容等。

谈话记录由区纪委和组织部门负责归档管理。

八、谈话结果运用谈话结果作为党员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对于谈话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对于谈话中暴露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九、工作要求1. 谈话提醒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挽救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2. 谈话提醒工作要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3. 谈话提醒工作要严格保密,遵守谈话纪律,确保谈话内容不外泄;4. 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谈话提醒,认真对待谈话提醒,主动汇报工作和个人情况,虚心接受批评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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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台小学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央、市委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谈话
1、日常谈话制度是上级纪检监察、党办(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学校领导以关心爱护干部为目的,与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的制度。

2、谈话可结合奖惩、考察、年度考核或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也可结合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

3、日常谈话由上级纪检监察、党办(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学校领导校领导实施。

4、日常谈话也可根据职能部门负责人本人要求进行。

凡本人向学校和上级提出日常谈话要求的,应适时安排。

二、任职谈话
1、任职谈话制度是学校领导岗位因工作需要提任或调任职务,上级纪检监察、党办(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学校领导对其进行任职前谈话和任职廉政教育谈话的制度。

2、任职前组织谈话由学校支部指定的班子成员实施。

主要内容为岗位任职要求和廉洁自律的要求。

3、任职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方式进行。

三、信访谈话
1、信访谈话制度是学校支部、行政根据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的信访件,对其中确需提醒注意或因匿名等原因无法查实的,与本人谈话的关心干部、了解情况的制度。

2、信访谈话由收到信访件的负责信访工作的副校长实施,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方式。

3、信访谈话的主要内容:要求谈话对象说明情况;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根据需要,要求谈话对象就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必要时可要求谈话对象作出书面说明并署名。

4、信访谈话也可采取组织函询的方式,要求函询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

四、诫勉谈话
1、诫勉谈话制度是学校支部、行政发现中层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对其谈话的制度。

2、诫勉谈话由支部书记、校长负责实施,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方式。

3、诫勉谈话的主要内容:向谈话对象指出所存在的问题;要求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或说明;区别不同情况,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可要求谈话对象限期作出对问题的认识及整改措施的书面报告,并送上级部门。

4、经诫勉谈话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应追究其纪律责任或给予组织处理。

二0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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