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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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符合退职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男 未满50周 岁,女未满均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因病、非 因工致残,经市以上 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的,由本人申请,可办理退职手 续。退职生活费,按现行职 工因病退休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由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 按月发给退职生活费和统筹项目内生活物价补贴。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快经济发展和 老 工业基地振兴为目标,积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确保国有企 业改制平 稳过度,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国有企业在改制中,要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妥善安置 职 工,维护职wenku.baidu.com的合法权益,不能因职工安置问题而影响改制 进程,确 保企业改制积极稳妥地推进。
5、符合病退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办理病退手续。男 年满50周 岁,女年满45周岁,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0年(1992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或15年的(且1992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 ,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以上劳动 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l?4级),可办理因病、 残提前退休手续。每提前一年,养老金递减2%。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葫芦岛市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txt始终相信, 这 世间,相爱的原因有很多,但分开的理由只有一个--爱 的还 不够。人生有四个存折:健康 情感 事业和金钱。如果健康 消失了, 其他的存折都会过期。 葫芦岛市国有企业改制职 工安置方案 为了推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在改制中的 劳动关系, 积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特制定本方案:
六、工伤人员的补助办法 凡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区分以下情况进 行工伤保险补 助:
1、工伤1?4级人员,企业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工伤 保险经办机 构缴纳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费、生 活护理费,其工伤保险 待遇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2、工伤5?10级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应 按规定一 次性为其支付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 补助金,终止工伤保 险关系。其标准是:
1、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 企业应根据职工的在 岗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发给相当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金。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 算,以现金形式支付。
2、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情 况下,职工
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月 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 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 计发。但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得高于 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 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本人或企业平均工资无 法确定的,其 经济补偿金工资计算标准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8%计 发。
(1)伤残补助金:1997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的, 按照五 级每月22元、六级每月20元、七级每月18元、八 级每月16元、 九级每月14元、十级每月12元的标准一次 性计发到平均寿命的 费用。1998年1月1日以后发生工伤 的,可发给相当于本人工 资的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 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 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的伤 残补助金。社会保险机构已支付待 遇的不再重复享受。
3、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凡男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1992年6月30日前参力口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0年,1992年7月1日后
参力口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均 可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4、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 手续。
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 井下、高温 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 计满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 年限达到10年(1992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或15年的 (1992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 ,可办理 提前退休手续。
改制后企业应继续留用。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 关系后,与改制后企业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或工龄满30年的,根 据本人的自愿可以实行企业内部退养。实行企业内 部退养人员,不与企 业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按现行规定发 给生活费,并按规定继续为其缴 纳社会保险费,达到法定退 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本人不愿实行 企业内部退养的, 企业需要上岗的,由企业安排工作。本人自愿与企业 解除劳 动关系的,按规定领取经济补偿金。
8、国有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安置办法。国有企 业招用的农 民合同制工人是指在劳动保障部门下达的劳动 工资计划之内,履行招工 手续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企业改制中,与农民合同制工人解 除劳动关系时, 应按《全 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 (国 务院令第87号)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经济补偿金的计发办法
3、职工有下列情况可计算为在岗工作年限:
(1)政策性安置人员,在安置前连续工龄与首次签订 劳动合同单
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2)原固定职工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时,其转制前的 连续工龄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3)职工因企业合并、兼并、合资、企业改变性质、 法人单位变
更名称等原因改变工作单位,原单位未支付经济 补偿金的,其在原单位 工作年限可以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4) 职工因组织决定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调入企
业,原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在原单位的工 作年限与首次签订劳 动合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4、职工有下列情况,不计算为在岗工作年限
(1)停薪留职期间;
(2)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
(3)因本人原因离开企业的时间;
(4)挂名、挂靠劳动关系的人员。
7、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混岗职工。凡被国有企业招用并 与其签订了 劳动合同的原集体企业职工或调入国有企业并 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原 集体企业职工,应视为国有企业混 岗职工。集体企业职工被派遣到国有 企业混岗工作,不视为 国有企业混岗职工。国有企业混岗职工在 企业改制时,参照国有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政策办理。
三、安置原则
1、企业改制后, 通过积极开发就业岗位, 接收原企业 职工总数的70% 以上, 并按规定重新建立劳动关系, 签订劳 动合同。
2、企业新招用人员,应优先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 人员中择优
录用。
3、改制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企业,采取职工自愿 入股,不影
响劳动关系的建立。
四、安置办法
1、对有就业愿望,具备相应劳动技能,身体健康的原 企业职工,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快经济发展和 老 工业基地振兴为目标,积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确保国有企 业改制平 稳过度,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国有企业在改制中,要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妥善安置 职 工,维护职wenku.baidu.com的合法权益,不能因职工安置问题而影响改制 进程,确 保企业改制积极稳妥地推进。
5、符合病退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办理病退手续。男 年满50周 岁,女年满45周岁,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0年(1992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或15年的(且1992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 ,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以上劳动 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l?4级),可办理因病、 残提前退休手续。每提前一年,养老金递减2%。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葫芦岛市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txt始终相信, 这 世间,相爱的原因有很多,但分开的理由只有一个--爱 的还 不够。人生有四个存折:健康 情感 事业和金钱。如果健康 消失了, 其他的存折都会过期。 葫芦岛市国有企业改制职 工安置方案 为了推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在改制中的 劳动关系, 积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特制定本方案:
六、工伤人员的补助办法 凡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区分以下情况进 行工伤保险补 助:
1、工伤1?4级人员,企业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工伤 保险经办机 构缴纳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费、生 活护理费,其工伤保险 待遇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2、工伤5?10级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应 按规定一 次性为其支付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 补助金,终止工伤保 险关系。其标准是:
1、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 企业应根据职工的在 岗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发给相当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金。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 算,以现金形式支付。
2、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情 况下,职工
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月 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 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 计发。但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得高于 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 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本人或企业平均工资无 法确定的,其 经济补偿金工资计算标准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8%计 发。
(1)伤残补助金:1997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的, 按照五 级每月22元、六级每月20元、七级每月18元、八 级每月16元、 九级每月14元、十级每月12元的标准一次 性计发到平均寿命的 费用。1998年1月1日以后发生工伤 的,可发给相当于本人工 资的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 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 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的伤 残补助金。社会保险机构已支付待 遇的不再重复享受。
3、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凡男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1992年6月30日前参力口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0年,1992年7月1日后
参力口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均 可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4、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 手续。
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 井下、高温 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 计满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 年限达到10年(1992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或15年的 (1992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 ,可办理 提前退休手续。
改制后企业应继续留用。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 关系后,与改制后企业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或工龄满30年的,根 据本人的自愿可以实行企业内部退养。实行企业内 部退养人员,不与企 业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按现行规定发 给生活费,并按规定继续为其缴 纳社会保险费,达到法定退 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本人不愿实行 企业内部退养的, 企业需要上岗的,由企业安排工作。本人自愿与企业 解除劳 动关系的,按规定领取经济补偿金。
8、国有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安置办法。国有企 业招用的农 民合同制工人是指在劳动保障部门下达的劳动 工资计划之内,履行招工 手续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企业改制中,与农民合同制工人解 除劳动关系时, 应按《全 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 (国 务院令第87号)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经济补偿金的计发办法
3、职工有下列情况可计算为在岗工作年限:
(1)政策性安置人员,在安置前连续工龄与首次签订 劳动合同单
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2)原固定职工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时,其转制前的 连续工龄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3)职工因企业合并、兼并、合资、企业改变性质、 法人单位变
更名称等原因改变工作单位,原单位未支付经济 补偿金的,其在原单位 工作年限可以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4) 职工因组织决定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调入企
业,原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在原单位的工 作年限与首次签订劳 动合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4、职工有下列情况,不计算为在岗工作年限
(1)停薪留职期间;
(2)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
(3)因本人原因离开企业的时间;
(4)挂名、挂靠劳动关系的人员。
7、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混岗职工。凡被国有企业招用并 与其签订了 劳动合同的原集体企业职工或调入国有企业并 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原 集体企业职工,应视为国有企业混 岗职工。集体企业职工被派遣到国有 企业混岗工作,不视为 国有企业混岗职工。国有企业混岗职工在 企业改制时,参照国有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政策办理。
三、安置原则
1、企业改制后, 通过积极开发就业岗位, 接收原企业 职工总数的70% 以上, 并按规定重新建立劳动关系, 签订劳 动合同。
2、企业新招用人员,应优先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 人员中择优
录用。
3、改制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企业,采取职工自愿 入股,不影
响劳动关系的建立。
四、安置办法
1、对有就业愿望,具备相应劳动技能,身体健康的原 企业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