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初公共基础课免费补考考试时间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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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补考管理制度

初中学校补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初中学校补考工作,保障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初中阶段学生补考工作。

第三条补考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补考对象及范围第四条补考对象:1. 因特殊情况(如疾病、家庭困难等)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2. 因客观原因(如考试作弊、试卷丢失等)成绩无效的学生;3. 考试成绩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学生。

第五条补考范围:1. 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学科;2. 物理、化学、生物等实验学科;3. 体育、音乐、美术等特长学科。

第三章补考程序第六条申请补考:1. 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考试,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2. 学生因客观原因成绩无效,由班主任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向教导处提出书面申请;3. 学生因考试成绩未达到规定标准,由班主任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向教导处提出书面申请。

第七条审核批准:1. 教导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原因进行审核,并在一周内给予答复;2. 经审核同意补考的学生,由教导处通知班主任安排补考。

第八条补考时间:1. 补考时间由教导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统一安排;2. 补考时间不得与正常考试时间冲突。

第九条补考方式:1. 补考采用与原考试相同的方式,如笔试、口试、实验操作等;2. 补考题目由教导处组织相关教师命制。

第四章补考成绩认定第十条补考成绩:1. 补考成绩与原考试成绩同等效力;2. 补考成绩达到规定标准的学生,其成绩予以认定;3. 补考成绩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重考机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我校教导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学期末补考安排的通知

关于学期末补考安排的通知

关于学期末补考安排的通知
亲爱的同学们:
在这个学期即将结束的节点上,我们针对即将到来的补考安排做出如下通知,以供同学们参考。

补考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本学期的补考时间将在6月20日至6月24日进行。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20日(周一):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6月21日(周二):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6月22日(周三):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6月23日(周四):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6月24日(周五):上午8:00-12:00
请各位同学合理安排好自己的补考时间,提前做好充分准备。

补考科目和考试形式
根据各位同学的实际情况,补考的科目和考试形式如下:
公共必修课:均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
专业选修课:既有闭卷笔试,也有开卷考试、论文答辩等多种形式
实践类课程:按照实际课程安排进行现场考核
具体的考试科目和形式,请同学们务必关注教务处网站的发布信息,或者直接咨询任课老师。

补考注意事项
补考期间请务必遵守考试纪律,切勿有任何违纪行为。

请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凭有效证件入场。

考试中如遇特殊情况,请立即向监考老师报告。

补考成绩将于7月5日前在教务处网站公示,请及时查询。

对成绩有异议的同学,可在7月10日前提出申诉。

祝愿各位同学补考顺利,学有所成!。

2023年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生补考制度方案

2023年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生补考制度方案

2023年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生补考制度方案一、背景与目标2023年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生补考制度的制定背景是为了保证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学业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其目标是让不及格学生有机会通过补考提升成绩,找到学习中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二、补考资格与时间安排1. 补考资格:只有在期末考试中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有资格参加补考。

不及格学科的具体标准:考试成绩低于60分,作业成绩低于70分。

2. 补考时间:补考安排在期末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

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学生们的学习进度和安排情况来确定。

三、补考科目与方式1. 补考科目:只有不及格学生的不及格科目才需要进行补考。

其他及格科目的成绩将保留。

2. 补考方式: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原考试时间的2/3,考试内容以期末考试的试题为主,可以适当调整难度。

四、补考成绩与教师评价1. 成绩计算方式:补考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在计算总评成绩时按照一定比例结合。

具体比例由学校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2. 教师评价:除了考试成绩外,教师还将结合学生的平时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参与课堂讨论等进行评价,以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和进步情况。

五、补考违纪处理和重修机制1. 补考违纪:对于发现在补考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开除等处分。

2. 重修机制:如果在补考中成绩仍不及格的学生,将被要求重修该科目。

重修科目的时间、方式等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师安排来确定。

六、补考宣传与辅导1. 宣传:学校将通过宣传栏、班级通知、网站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宣传补考制度的内容和意义,提高学生的补考意识。

同时,向家长宣传补考制度的实施,促使家长积极参与学生的学习过程。

2. 辅导:学校将组织相应的辅导班和补习课程,帮助不及格学生复习和提高学习成绩。

辅导班和补习课程的安排将充分考虑学生的课程负担和学习需求。

七、监督与评估机制1. 学校监督:学校将设立专门的补考负责人,负责补考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缓考、补考、重修和极限补考的管理办法

缓考、补考、重修和极限补考的管理办法

学生缓考、补考、课程重修、极限补考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缓考、补考、课程重修、极限补考的管理,根据《省联合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缓 考:1.考试时间:缓考与每学期举行的补考同时进行,不另外安排。

参加缓考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再次办理缓考。

2.缓考对象:期中、期末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的学生。

3.报考流程: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须在考试前由学生向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病假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或其他书面申请,经系(部)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经批准缓考的课程班主任需及时告知相关任课老师,任课老师在网上填报成绩时状态栏必须选择“缓考”。

】4.成绩评定:缓考成绩≥60分,按考试实际分数记载,可获该课程应得学分。

擅自缺考者以旷考论处,该课程成绩记零分。

二、学期补考:1.考试时间:安排在新学期开学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补考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办理缓考。

2.补考对象:上学期的课程学期成绩不及格者和缓考的学生,可参加学期补考。

凡旷考者或考试作弊者,不准参加学期补考,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对确有悔改表现的,由系(部)批准,毕业前给予极限补考机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系(部)批准,取消其相应课程的考试和补考资格(直接参加课程重修):(1)该门课程缺课累计超过教学计划时数1/3以上的;(2)该门课程无故缺交平时作业1/3以上的;(3)开设实验实训的课程,没有完成规定实验实训项目的。

3.报考流程:课程学期成绩不及格者,均需参加学期补考,补考通知单各系(部)核发。

【学期补考名单、课程以鹏达网上的为准】4.考试组织:学期补考由教务处牵头,各系(部)具体组织实施。

学期补考擅自缺考者以旷考论处。

5.成绩评定:学期补考成绩≥60分,均按60分记载,并注明“补考”,可获该课程应得学分。

作弊、旷考的,记为零分,同时备注“作弊”、“旷考”。

2018至2019年校历表

2018至2019年校历表

2018至2019年校历表2018年至2019年是一个十分特殊的学年,犹如大江东去,一派美颜。

当学校制定校历时,每个学年都可以看到不同的内容,以便最大限度地让学生们能够及时规划自己的学习时间和行动,并充分利用好每一分钟。

2018-2019年的校历表从2018年9月份开始,截至到2019年6月份。

根据校历,从九月份开始,学校将迎来一系列重要活动:- 2018年9月24日,学校秋季开学典礼,全体师生参加。

- 2018年10月1日,国庆节,学校放假七天。

- 2018年11月7日,学校文化节,全体师生参加。

- 2018年11月30日,学校召开全校大会,全体师生参加。

- 2018年12月25日,圣诞节,学校放假五天。

2019年的学期活动也写入校历表中,学生们可通过校历表规划自己的学习时间:- 2019年1月1日,新年,学校将放假三天。

- 2019年2月4日,春季开学典礼,全体师生参加。

- 2019年2月21日,元宵节,学校将放假三天。

- 2019年4月5日,清明节,学校将放假三天。

- 2019年4月29日,“五一”国际劳动节,学校将放假三天。

- 2019年5月1日,学校召开校运会,全体师生参加。

- 2019年6月1日,学校召开毕业典礼,全体师生参加。

2018至2019年校历表不仅把学校的重要活动及学期假日列出,还规定了各个学期的学习时间。

从九月份开始,学生们需要努力学习,分配合理的学习时间,确保每个学期都能有所取得。

学校校历有助于学生们更好地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以充分利用时间,完成所有学业任务。

在学习规划中,校历可以作为指导,帮助学生们更好地管理时间,从而使学习和生活更加有序且有效率。

学校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工作安排

学校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工作安排

学校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
期中考试日期为2018级4月26日(周四),2019级4月27日(周五),具体考试时间:8:00—9:30数学,10:00—11:30英语,14:30—16:00语文。

专业课考试时间与科目由系部自行确定。

二、考试范围及命题要求
各科任课教师应根据学校统一教学进度,及时调整好个人教学进度安排。

命题根据教学大纲要求,侧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实际应用能力。

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均为100分。

三、试卷印刷领取与监考要求
教务处统一印刷试卷。

考试当天4月26日(27日)早上7:30前到教务处统一领取试卷。

请各系部务必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严格执行考场纪律,按照标准化考场要求布置考场,按照同一年级不同学科安排监考教师,考试期间不允许学生提前交卷,届时学校将派人现场抽查考试情况。

各系部《监考人员安排》(书面及文档)本周四之前上报教务处。

四、考场安排工作
教务处负责抽考学生的考试工作,其余学生的考试工作由各系部安排,考试采用混编考场的方式。

各系以《2020年1月期末考试考务安排》为基础认真校对各班级抽考学生名单,若有变动,本周二前报叶飞老师。

每场考试考前半小时各系安排1名监考教师监考,同时带队引导学生至教务处二楼考场参考。

五、阅卷及登分工作
教务处负责抽考学生的阅卷及登分工作,其余学生由各系部负责。

1。

有关本科生上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缓考及毕业生返校考试

有关本科生上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缓考及毕业生返校考试

关于本科生上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缓考及“毕业生”返校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学院:按照我校《安徽农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安排,现将本科生上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缓考及“毕业生”返校考试工作安排如下:一、上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1、上学期不及格课程类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

2、时间安排:全校公共基础课考试(教务处安排)时间为2016年9月7日―9月11日;专业课考试(各学院安排)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9月18日。

具体时间地点见教务处网页、校园网电子政务平台“教务信息”栏或教务系统“通知公告”栏。

二、缓考上学期申请缓考的学生务必携带学生证及缓考申请参加本次安排的相关课程考试,学校不再另行安排,如缺考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机会。

缓考学生请在卷面醒目处注明“缓考”二字。

三、毕业后返校申请考试课程。

如返校生参加本次教务处安排的相关课程考试,请在9月1日前到教务处考务科申请登记。

具体安排见校园网教务处网页“通知公告栏”。

四、课程考试组织安排1、全校公共基础课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安排,其他课程考试由课程所在学院集中安排,并提前将考试时间、地点报教务处。

各学院协助教务处催要相关课程考试试卷并通知本院学生参加考试。

2、各学院必须安排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监考,以保证考试“公平、公正”进行。

3、教务处安排人员巡视考场,强化考场纪律。

五、考务要求1、学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提前进入指定考场,并在指定座位就坐,将有效证件放在课桌上,以备检查。

缓考学生还需将缓考申请带齐进入考场。

2、监考教师必须佩戴监考证,黑板书写监考教师姓名,开考前做好清场工作,调整考生座位,检查学生证件,证件与本人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在考场记录表上签名,如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监考人员务必如实做好记录。

六、试卷保管、阅卷要求和成绩评定1、本次课程考试试卷由课程所在学院组织教师批改,评阅结束后,试卷不得损毁,随评阅成绩一并移交教务处。

补考实施细则(修改稿)

补考实施细则(修改稿)

补考实施细则(修改稿)标题:补考实施细则(修改稿)引言概述:补考是学生在考试中未能取得及格成绩时,有机会通过额外的考试来提高成绩的机会。

补考实施细则是对补考程序和规定的详细说明,以确保公平和公正。

本文将对补考实施细则进行修改,以更好地服务学生和教育机构。

一、补考资格1.1 学生需在正常考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向教务处提交补考申请,说明未能取得及格成绩的原因。

1.2 学生需在该学期内已完成所有相关课程学习内容,并且未曾违反考试纪律。

1.3 学生需支付一定的补考费用,以确保考试的正常进行。

二、补考时间和地点2.1 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正常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具体时间由教务处根据学生和教师的时间安排确定。

2.2 补考地点一般设在学校内的指定考试教室,以确保考试的安全和秩序。

2.3 学生需提前到达考试地点,按时参加考试,迟到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补考内容和形式3.1 补考内容与正常考试内容基本相同,但难度可能会有所增加,以确保学生的学习效果。

3.2 补考形式一般采用笔试形式,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口头考试或实践考核。

3.3 补考成绩将以最终得分计入学生的绩点,但不得高于原始考试成绩。

四、补考监督和管理4.1 补考过程需由专门的监考人员进行监督,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和公正。

4.2 学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抄袭、作弊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补考资格。

4.3 学生需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和指导,确保考试秩序。

五、补考结果和后续措施5.1 补考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公布,学生可在教务处查询成绩。

5.2 补考成绩若合格,将替代原始考试成绩计入学生的绩点,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

5.3 若学生未能通过补考,可在下一学期再次申请补考,但需支付额外的费用。

结语:通过对补考实施细则的修改,可以更好地规范和管理补考程序,确保学生的权益和学校的教学质量。

希望学生们能够认真对待补考机会,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业成绩,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补考实施细则(修改稿)

补考实施细则(修改稿)

补考实施细则(修改稿)引言概述:补考实施细则是学校教务部门制定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为学生提供在考试不及格的情况下重新参加考试的机会。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补考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其对学生和学校的意义。

正文内容:1. 补考资格和申请1.1 补考资格的确定:学生在参加正式考试后,如果考试成绩不及格,可以申请参加补考。

一般情况下,学生需要达到一定的出勤率和完成作业要求,才能获得补考资格。

1.2 补考申请的程序: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务部门提交补考申请。

申请中需要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未通过科目的详细情况、以及申请理由等。

教务部门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给予补考资格。

2. 补考时间和地点2.1 补考时间的确定:补考时间一般会在正式考试后的一段时间内确定,以便给予学生充分的准备时间。

教务部门会发布补考时间表,学生需要按照时间表准时参加补考。

2.2 补考地点的安排:补考地点一般与正式考试的地点相同,以确保学生能够方便参加。

学校会提前通知学生补考地点,并在考场附近设置相关的标识,以便学生能够顺利找到考场。

3. 补考科目和试卷3.1 补考科目的范围:学校会根据课程设置和学生的学业要求确定补考科目的范围。

一般来说,只有未通过的科目才会纳入补考范围。

3.2 补考试卷的编制:补考试卷一般由原考试的出题教师或教务部门负责编制。

试卷的难度和题型会与原考试相似,以保证补考的公平性。

4. 补考成绩和评定4.1 补考成绩的计算:补考成绩一般以百分制计算,与正式考试成绩的评定方式相同。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补考成绩和正式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以确定最终的科目成绩。

4.2 补考成绩的公示:学校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补考成绩,以便学生查询和核对。

学生可以通过教务系统或相关通知途径获取补考成绩。

5. 补考的意义和影响5.1 为学生提供机会:补考实施细则为学生提供了在考试不及格的情况下重新参加考试的机会,使得学生有机会弥补不足,提高学业成绩。

课程补考及重修规定

课程补考及重修规定

课程补考及重修规定一、课程补考及管理1.学生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在下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有一次补考机会;2.补考课程的成绩按“补考及格”或“补考不及格”记载。

补考及格者可获得相应学分;3.凡补考不及格的课程必须重修。

必修课须重修原课程;选修课可重修原课程,也可在规定范围内另行选修。

4.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考试不及格或没成绩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病假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经教务处同意后安排补考,补考成绩按正常成绩记载;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补考:1.无正当理由,考试旷考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对确有悔改表现的,由校教务处批准,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2.考试作弊者,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对确有悔改表现的,由校教务处批准,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3.该门课程旷课累计超过教学计划时数1/3以上和无故缺交平时作业1/3以上者,直接重修。

二、课程重修及管理1.重修形式可分为插班重修和组班重修,原则上应在原开课时间的下一学年内进行。

2.未取得相应学分的学生处理对于在标准的学制年限内,因部分课程未取得相应学分而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可允许其延长在校学习的时间,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对于在标准学制年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其中有部分课程未取得相应学分的学生,暂时结业处理。

3.重修考试的组织和成绩记载⑴插班重修、组班重修的课程考试需参加期末统一的考试,如重修课程是单独授课可另外安排考试,但必须实行教考分离;⑵重修课程考试时间与本学期所修其他课程冲突,可办理缓考;⑶重修课程考试通过后,成绩按“补考及格”或“补考不及格”记载。

补考及格者可获得相应学分。

4.重修的组织实施⑴重修由教学处负责组织,各系、部负责实施;⑵每学期第2周在各系、部办理重修课程的申请及相关手续;⑶教务处根据重修报名情况,开设相关课程的重修班,班级人数在20人以下的一般采取插班听课或网上授课的办法,重修人数达20人以上的可利用双休日组班上课。

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通知2.doc

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通知2.doc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选课的通知武东院教务函(2019)8号各教学单位:为进一步优化通识教育课程体系,丰富网络资源及网上课程,构建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艺术体育类三大类通识教育课程,提升学生整体素质,本学期学校将继续引进“智慧树”网络共享课程作为在线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并推出系列线下通识选修课程,现将选课及课程学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课须知1.本学期开设100门在线通识选修课,详细课程清单请见附件一.该类课程面向大一至大三年级学生。

选课与学习进程安排如下:2.本学期开设3门线下通识选修课,详细课程清单请见附件二.上课周次为4—14周,具体时间安排请详见学校教务系统。

该类课程面向大一至大三年级学生.3。

每位学生每学期最多选修8门通识选修课。

二、选课与学习1。

教务系统选课请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系统选课,教务系统选课时间为3月9日至3月17日.2.“智慧树"网站注册与学习(1)“智慧树”网站注册与选课已选定课程的学生于3月9日至3月24日登陆“智慧树"网站,根据“智慧树"通知完成新用户注册并完成选课。

学生根据学校教务系统内选定的课程,登录“智慧树"网站以“学分学习”模式加入课程(学生需严格按学校教务系统选定课程进行学习).具体注册与选课方法请参见附件三。

注册及选课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智慧树"网站页面右侧“在线客服"。

(2)学习过程学生开始学习在线课程之后,应时常访问“智慧树”,及时了解所选课程的动态,积极参与学习,自主安排在线课程的学习。

在线课程学习一般包括课程视频观看、在线测验、学习论坛等环节。

三、考试与学分认定所有课程采取线上考试的形式,请学生密切留意所选课程的考试时间,完成线上考试。

顺利完成课程在线学习的所有环节且成绩合格,学校给予相关课程的学分认定。

对于非选定课程、所学课程与教务系统内所选课程不一致、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智慧树”注册信息有误等情况,学校均不认定课程学分。

学分制课程修读与考核管理办法

学分制课程修读与考核管理办法

学分制课程修读与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课程修读与考核第一条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和各类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以取得课程学分。

考核成绩是学籍管理、免修资格审查、奖助学金评定、毕(结)业资格审查、学士学位资格申请等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课程分类与考核根据课程的性质和修读方式,学校各专业培养方案将课程分为基础教育课、专业教育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四类以及公共实践环节。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类型。

在籍学生一门课程共有三次考试(考查)机会,分别为:课程考试、补考、毕业前补考。

补考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毕业前补考指在毕业前安排一次对四年内补考不及格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三条课程考核具体规定1、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讲授且每个学期都进行考核的,每一学期各按一门课程计算。

2、一门课程分理论、实践或分口试、笔试分别考试时,按一门课程计算成绩。

3、课程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和结课成绩构成。

根据课程性质不同,平时成绩可占课程总成绩的30%~50%。

4、课程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

5、课程考核综合成绩在30(含30)~59分或考查为不及格的学生需进行补考。

补考成绩一律按“及格”与“不及格”两类记载,并注明“补考”字样。

补考及格者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6、公共实践环节的课程,若采用等级制考核(成绩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成绩为不合格者,必须重修;若采用百分制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必须重修。

7、学生在考试前因故不能如期参加考试,应提前三天申请缓考。

申请缓考须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院长签字、报教务部批准后方可生效。

缓考时间原则上与补考时间统一安排。

缓考成绩按实际成绩记入课程考试成绩。

8、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为缺考(办理缓考除外),其成绩记为零分,不得补考;缓考而无故缺考者,其成绩记为零分,不得补考,应予重修。

9、学生应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

课程重修、补考、免修、免听管理试行办法

课程重修、补考、免修、免听管理试行办法

课程重修、补考、免修、免听管理试行办法一、重修1.学生在校期间课程补考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必修课程必须重修;无故不参加正常期末考试,或在考试中舞弊的科目不补考直接重修;选修课补考不及格可以重修、改选或放弃。

每门课程的重修次数不限。

2.重修必须按有关规定缴纳重修费。

3.学生重修可以跟低年级该课程学习,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重修班学习,或在教师辅导下自学。

跟班重修、自学重修和组班重修均由教务处单独组织考试。

4.教务处统一组织的重修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五月份和十二月份。

5.重修课程成绩以重修后的合格成绩计入学生学籍档案。

6.重修手续在开学第一周办理。

学生到财务处缴费,凭缴费收据到教务处办理重修注册。

二、补考1.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的课程,要参加直接补考合格后,才能取得相应学分。

2.由于生病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参加课程正常考核的,应向所在系提出缓考书面申请,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3.缓考课程的补考和直接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4.补考时间安排在每年的五月份和十二月份,若该课程有重修考试,则补考与重修考试一并进行。

5.参加补考须按规定缴纳补考费。

6.学年制专业不合格科目第一次补考不合格,可在毕业前再补考一次。

因无故缺考或舞弊被取消正常补考资格的学生,经本人申请获批准后可参加毕业前的补考。

三、免修1.学生已获得与某门课程相关的省级以上证书;或就读第二专业时原已修课程;或由其他我校承认其学分的学校转入我校就读学生的原修课程,由本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免修相应课程并取得学分。

2.对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通过自学等途径,认为确已掌握,且修满前各学期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均在75分以上者,可申请参加免修考试。

3.学生申请免修考试,应在开课前一学期的第16—17周,填写《申请课程免修考试审批表》,交所在系转学校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并按规定交费后方可参加免修考试。

免修考试一般安排在开学后二周内进行。

XX学校学生补考、挂科管理规定

XX学校学生补考、挂科管理规定

XX学校学生补考、挂科的管理规定根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考试管理,特实行补考与挂科制度,现将有关补考与挂科工作做如下具体规定:一、补考、挂科确定1.对于前一学期期末课程考试不及格的或因故请假没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学校提供一次补考机会,具体补考课程以教务处公布的补考安排表为准;2.对于毕业班学生,到毕业学期仍有课程不及格者,学校提供一次毕业前补考机会。

3.以下视为挂科处理:(1)考试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者;(2)补考后仍不及格者或补考缺考者。

凡挂科的学生,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及格的发给毕业证书,挂科补考仍不及格的科目,一年后回校补考,及格后补发毕业证。

二、补考要求1.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新学期开学的第1-2周内完成。

补考人数按本专业(科目)在班内本专业(科目)≤10%的比例确定;2.具体某课程的补考时间、考场地点、补考名单等信息将在开学报到时由教务处通知各班班主任,参加补考者可前往查询;3.各班班主任接到补考安排信息表后,需及时敦促本班补考学生按时参加考试;4.教务处负责安排相关老师编制补考试卷、组织考试、阅卷、登分等相关事宜。

四、补考纪律凡应参加补考的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补考;对于补考旷考者、补考时有违规行为者,一律按挂科处理,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阅卷及登分1.补考的试卷由相关授课教师负责阅卷,考试结束后,试卷由监考教师负责移交到补考学生授课教师手中;2.补考的成绩于考后3天内完成阅卷并将成绩统一登分上报到教务处。

补考成绩按两级制“及格”/“不及格”评定;六、本办法自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重庆市2019年校历出炉全日制中小学的放假时间及开学时间最新安排

重庆市2019年校历出炉全日制中小学的放假时间及开学时间最新安排

重庆市2019年校历出炉全日制中小学的放假时间及开学时间最新安排愉快的寒假马上就要来了,同学们有没有很开心很期待呢?现在就跟大家分享下重庆中小学2018至2019学年度的校历安排,了解下寒假放假时间以及年后的开学时间。

中小学2018~2019学年校历通知第一学期:2019年1月25日(星期五)结束,全学期共21周。

期末考试:第20、21周,大约1月下旬。

寒假从2019年1月26日~2月24日,共放假30天。

第二学期:2019年2月25日(星期一)开学,2019年7月5日(星期五)结束,全学期共19周。

期中考试:第9周,大约4月下旬;期末考试:第18、19周,大约6月下旬至7月上旬。

节假日: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按国家规定放假。

六月一日儿童节:小学放假,初中一、二年级下午安排活动。

暑假放假时间为:小学6月29日(星期六)起,中学7月6日(星期六)起。

市教委表示,高寒地区中小学校历在保证规定的教学时间的前提下,根据当地的气候、地理条件,由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从实际出发制定中小学校历,报市教委备案。

寒假各科学习寒假作为自主复习的时间,理应根据每个人自身的情况来进行安排,即选择自己薄弱的科目进行重点复习,可以在优势科目上适当削减复习时间。

不过,每天对每一门课都进行接触还是必要的,尤其是外语,否则容易丧失做题的感觉。

另外,寒假比较适合一些平时难完成的积累、整理工作。

大三门、小三门各科该如何安排复习呢?1、语文:可用零散时间做复习语文要按照复习顺序参照笔记回顾知识,也可以按照高考试题考查的顺序查找问题,看看是否存在知识盲点,哪些知识是已经熟练掌握的,哪些是模棱两可的,一定要清楚。

对于复习时间,学习语文适合利用零碎时间,每天40分钟左右,也可以分两次进行。

知识点的复习、答题技巧的掌握适合借助练习的形式,不要死记硬背。

一旦发现知识盲点,或自学,或请教他人,尽快解决,不要拖,因为语文重在构建知识框架。

语言基础方面,可以在寒假展开字音、字形、成语等整理工作,对近义词辨析则需要举一反三,以方法为纬度贯穿各类题型。

学生缓考申请及补考的有关规定

学生缓考申请及补考的有关规定

学生缓考申请号学生缓考申请回执号________________ 你的缓考申请已经审核,兹同意缓考!教务科年 月 日姓名缓考原因 申请缓考科目性别□ 病假 (需附校医证明)缓考申请班级□ 事假 (需附有学生科所批请假条)签名:年 月 日班主任意见:签字:年 月 日系(部)意见:签字:年 月 日教务科意见:盖章年 月 日:学生考试(考核)及补考的有关规定(试行)为了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 (考核) 工作,对学生考试 (考核) 及补考的有关事宜做如下规定:1 、所有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下课。

凡学生一门课程一学期累计缺课达到本学期该课程的应有学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者,该课程考核为不及格,并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2 、二年级学生在学校尝未安排其校外实习之前,必须按时出勤上课,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与考核。

学生自将就业推荐表的各项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并将此表上交到教务科一份之后,方可不再出勤上课。

3 、所有在校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期中考试与期末考试,不得无故缺考。

凡是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提前申请缓考,是病假的,必须附有校医的证明,是事假的,必须附有学生科已经批准的请假条,并办理缓考的有关手续;否则一律不得缓考。

4 、成绩考核为平时成绩占 20%、期中成绩占 30%、期末成绩 50% (即总评 = 平时成绩×20% + 期中成绩×30% + 期末成绩×50%);如果该课程没有期中考试成绩的,则平时成绩占 30%,期末成绩占 70% (即总评 = 平时成绩× 30% + 期末成绩×70%) 。

凡总评不及格的学生则必须参加补考。

5 、期中考试不及格则不安排补考,期中考试缓考者,其期中成绩直接以 60 分计,缺考者以 0 分计。

6 、正常补考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个月,补考费每人每科 20 元,缺考者 30 元,缓考者持缓考申请回执不需交纳费用。

交纳补考费用后且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补考方视为已经补考,若不交纳补考费用,则视为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关于补考、缓考、重修重考的说明

关于补考、缓考、重修重考的说明

关于补考、缓考、重修重考的说明关于补考、缓考、重修重考的说明一、补考、缓考:正常期末考核(考试、考查)不及格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初第一周左右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补缓考考试,此即补考。

补缓考免费,无平时成绩,成绩最高分为75分。

注:期末旷考者无补考机会。

二、重考:平时不上课,期末随同报名的科目所在班级参加考试,此即重考。

重考无平时成绩,最高分75分。

重考报名条件:1.重考仅限一次,再报只能报重修,否则成绩作废;2.旷考者不得报重考,只能报重修;3.考查课不能报重考;4.重考科目必须是本学期正开设的课程。

重考报名费用:每科20元。

三、重修:重修即重新修一门课,平时需上课,有平时成绩,参加期末考核,最高分75分,期末考核如不及格,可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免费补考。

重修分为重修班和插班重修两种形式。

重修班:同一科目学生报重修的达20人,即单独开班授课,此即重修班,重修班期末考核时间早于正常期末考试时间;插班重修:同一科目学生报名的不足20人,报名的学生需跟随正在学习该科目的班级一起上课,并一同参加期末考核,此即插班重修。

重修报名条件:无条件。

重修特殊事宜:1.不能单独开班,也不能插班重修的,学校将组织退报,其余一律不得退报。

2.重修班课程与其它课程相冲突时,由学生自行解决(可采取与任课教师协商自修、提交作业等方式)。

重修报名费用:公共课每学分50元。

专业课:工商管理每学分70元,市场营销每学分75元,公共事业管理每学分65元,物流管理每学分65元,电子商务每学分60元。

四、重修重考报名时间:大约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至第三周,准确时间等通知。

五、重修重考上课或考试仅限于当学期完成。

六、重修重考统计表填写要求:1.课程类型只有“公共课”和“专业课”两种,不能填写其它类型。

2.统计表不得更改格式,尤其是与数字有关的。

3.科目务必严格按培养方案上的课程名称填写,不能省略,也不能填教材名。

但英语科目必须按“英语1,英语2,英语3,英语4”字样填写;体育、形式与政策按“体育1,形势与政策1”字样填写;专升本的外语1报名为“英语3”,外语2报名为“英语4”。

学生补考和重修管理办法

学生补考和重修管理办法

xx学生补考和重修管理办法教字[2018]17号一、补考第一条除公选、体育及实验课以外,所有课程的任课老师在期末考试前,都应同时编写难易程度相同的A、B 两套试卷,由院系教学管理部门随机选定一份作为期末考试试卷,另一份密封作为补考试卷。

第二条对于期末考试有学生未通过的课程(公选课除外),开课院系要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给考试未通过的学生提供一次补考机会。

补考一般安排在春、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至第二周。

第三条补考一般适用于参加相应课程学习,学期考核不及格的学生。

对于“因参加学校组织的交流学习或其他活动缓考”或“因病缓考且会影响正常毕业”的学生,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可以参加该课程的开学补考。

第四条“缓修”、“放弃课程修读”、“旷考”、“作弊”及“违纪”的学生不得参加补考。

第五条补考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综合教务系统进行申请,申请成功未参加补考者,成绩记为“旷考”。

第六条因培养方案调整不再开设的课程,如果在校学生仍有不- 100 -及格情况,学校将在毕业学期开学初安排此类课程的补考。

第七条补考成绩可以由卷面成绩与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如实记入成绩管理系统。

二、重修第八条对于考试不及格课程,建议以重修的方式完成学习。

“缓修”、“放弃修读”、“旷考”、“作弊”及“违纪”的课程必须通过重修的方式完成学习。

第九条申请重修的学生应参加教学过程,完成平时作业。

若重修课程与其他课程如有时间冲突,可以按照《xx本科生课程修读管理规定》申请免听。

第十条重修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如实记入成绩管理系统。

第十一条已及格课程重修申请已及格课程重修需占用“放弃成绩”机会(见学生成绩管理办法),申请修读门数与学生已“放弃成绩”门数累计不得超过 2 门次。

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原《xx本科生补考和重修管理规定》(教字[2017]28号)同时废止。

其他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教务处2018年7月10日-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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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初公共基础课免费补考考试时间安排说明:请各学院尽快安排好本学院考试日程,尽可能早些通知学生。

理论课考试全部完成时间在2019年3月3日。

上机等课程考试完成时间2019年3月5日。

教务处 2019年1月10日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文件泉鲤政教〔2019〕106号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鲤城区小学、幼儿园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小学、幼儿园:现将我区小学、幼儿园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及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具体安排、部署本单位工作。

一、工作日程安排1.期末复习考试工作:小学毕业班6月10日-14日总复习,6月15日(星期六)考试。

小学1—5年级6月21日—6月27日学期总复习,6月28日(星期五)学期考试。

2.学期结束放假:小学于7月2日学期结束,学生放假;幼儿园于6月29日学期结束,幼儿放假。

幼儿园教师7月2日离校,小学教师7月3日离校。

3.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小学具体见《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2019]78号);幼儿园具体见《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秋季鲤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2019]77号)。

各小学、幼儿园必须按照文件要求,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4.新学期报到时间: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各小学、幼儿园9月1日开学,9月2日正式上课。

8月30日各小学、幼儿园行政人员报到,8月31日小学、幼儿园全体教师报到,组织集体备课,制订各项工作计划及期初准备工作。

二、学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工作(一)市级抽查工作1.学科及年级(1)语文、数学(六年级)(2)科学(四年级)(3)英语(六年级)(4)道德与法治(三年级)2.各科抽查内容及形式(1)语文、数学以现行使用的六年级语文、数学教材的内容为参考,质量抽查为水平性测试,抽查内容及要求以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2011版)为依据,注意体现课改理念,以笔试、闭卷的形式,试卷难易程度按8:1:1分配。

(2)英语以现行使用的六年级上册英语教材的内容为参考;以《英语课程标准》(2011版)规定的学生学业水平为依据;以笔试、闭卷的形式,试卷难易程度按8:1:1分配,抽查主要题型包括:听力部分和笔试部分(选择题、口语交际题、阅读题、仿写题等题型)。

(3)道德与法治以现行使用的道德与法治三年级下册教材为参考内容;以《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版)为命题依据;测查三年级下学期学生通过对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后其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情况;以笔试、闭卷为抽查的形式,试卷难易程度为8:1:1。

试卷包括: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等题型。

(4)科学以教育科学出版社四年级下册科学课教材内容为参考;以现行《义务教育小学科学课程标准》(2017版)为依据,抽查学生科学知识的理解与应用、科学思维与方法、科学态度与责任等方面的科学素养达成情况;以笔试、闭卷的形式,试卷难易程度按8:1:1分配。

抽查主要题型包括:选择题(占50%)、简答题(占30%)、实验探究题(占20%)等题型。

3.抽查时间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如下:4.几点要求(1)各小学要认真做好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教学质量抽查工作,认真组织监考、评卷及质量分析工作。

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公布或公开学生抽查成绩,严禁对学生成绩和学校排列名次进行评比。

考试期间,我局将组织人员随机抽查考试情况,加强考试巡视工作。

(2)语文(北师大版)、数学(北师大版)、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学科质量抽查试卷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样卷,其中,毕业班抽查考试必须和毕业会考合一,不得另行组织其它形式的考试。

请各小学于5月30日上午派人带U盘(原有内容要清空并杀毒)到区教育局教育股初幼教领取样卷,经密封、签名后带回各校。

(3)为保证抽查质量的客观公正,各校应严肃认真做好抽查试卷的保密和发放工作,严格执行考试时间,不得提前或推后组织考试。

各校校长负责召集2名以上有关人员参与抽查样卷启封发放工作,并将试卷启封回执单(附件2加盖公章)于6月6日前上交区教育局初幼教股备查。

试卷自行印制。

(4)评卷工作结束后,各学校应及时开展学科质量分析,于6月25日前将学科质量分析及质量抽查成绩统计表(附件4)送交区教育局初幼教和区教师进修学校相关学科教研室。

区教师进修学校应对各学科质量抽查情况进行整体性的质量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教学改进意见和建议,于7月15日将参加抽查学科的质量分析报告送交区教育局。

全区抽查学科的质量分析报告(纸质及电子稿)于7月20日前分别送交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和市教科所小学教研室。

(5)为确保质量抽查工作的落实,市教育局将抽取各县(市、区)抽考学校的部分学生试卷进行审阅,抽取的具体学校、学科、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校要保存好相关试卷备查。

(二)学校期末质量检测工作1.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非市级抽考考查学科由各小学自行组织进行,并于6月21日前完成,质量分析于7月1日前送交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相应学科教研员。

2.1-5年级考试学科由各小学组织试卷命题,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期末质量检测的监考、评卷及质量分析工作。

测试内容及要求要注意体现《国家课程标准》的课改理念,试卷难易程度按8:1:1分配。

语、数学科年段质量分析报告及期末测试空白试卷于7月10日前分别送交区教育局初幼教和区教师进修学校小学语文、数学教研室。

3.语文、数学学科考试时间: 1-5年级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28日(星期五),具体安排如下:备注:一、二年级测试结束时间各小学自定。

4.各小学应及时组织教师认真做好“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和“学籍卡”的填写工作,并于7月2日前将“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发放给学生。

三、学校(园)必须抓好的几项工作1.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公布或公开学生抽查成绩,严禁对学生成绩和学校排列名次进行评比。

抽查试卷的印刷成本费由单位负责,一律不得向学生收费。

2.各校(园)要认真做好期末工作总结,各小学、幼儿园各种报表和工作总结于7月10日前送交区教育局教育股初幼教。

各小学应认真做好全校全科合格率(优秀率)、单科合格率(优秀率)和学科合格率(优秀率)等相关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并把此项工作常态化。

3.学期结束前,各小学、幼儿园必须向学生、家长公布代办费收支情况,结余部分要退还给学生;新学年的招生注册必须严格按照“一费制”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或赞助费等,杜绝乱收费或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和增加收费项目的现象。

4.放假前,各小学、幼儿园必须认真稽查账目、清点财产,贵重财产必须分散或相对集中保管,各种文件报表、计划、总结必须整理归档。

5.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宣传周活动:继续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密切配合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核查小学年满6周岁、幼儿园年满3周岁适龄儿童人数登记造册,完成新学年新旧生的招生工作,落实巩固率、入学率双达100%;进一步认真核查各类残疾儿童人数,并造册登记,招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入学率:盲童要求达到95%,聋哑、弱智儿童达到99%以上。

各小学、幼儿园招收新生花名册电子文档应于开学后第一个周末前送交区教育局教育股初幼教。

6.暑假期间,各校(园)必须安排教师24小时值班(不得雇校外人员),值班室做到随时有人接听电话联系工作,同时写好护校(园)日志,各小学、幼儿园值班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区教育局执法检查股,一份各单位存底。

教师离校前必须办理离校手续,因暑假时间较长,各小学可安排若干次学生回校日,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及安全教育。

7.各校(园)要安排好假期教师专业提高培训计划。

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新课程背景下的教育教学理论与教育学、心理学理论,促进教师的自我提升和专业成长。

8.暑假期间,严禁各小学举办各种补习班或变相补习班,更不能进行有偿补习;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可创造条件办留园班,为家长排忧解难。

9.放假前各小学、幼儿园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各项事故预防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交通规则以及注意游泳、交通、用电、用火和饮食等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学校(园)必须切实落实防火、防盗、防事故的措施,必须与家长签定假期安全责任书,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做好善后安置工作。

附件:1.泉州市鲤城区小学、幼儿园2019—2020学年度校历(第一学期)2.2019年泉州市鲤城区小学三、四、六年级部分学科质量抽查样卷启封回执单3.2019年泉州市鲤城区小学三、四、六年级部分学科质量抽查样本校名单4.2019年泉州市鲤城区小学年级学生学业质量抽查科成绩统计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2019年5月9日附件1泉州市鲤城区小学、幼儿园2019-2020学年度校历第一学期附件22019年泉州市鲤城区小学三、四、六年级部分学科质量抽查样卷启封回执单单位(加盖公章)附件32019年泉州市鲤城区小学三、四、六年级部分学科质量抽查样本校名单附件4感谢你的观看2019年泉州市鲤城区小学年级学生学业质量抽查科成绩统计表单位:备注:三年级以上优秀率为单科85分(含85分)以上人数占考试总人数百分比。

感谢你的观看(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市教育局,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曾朝阳常委、张刺治副区长。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19年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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