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生产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饲料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农(人劳)[2000]10号
规定了饲料检验化验员、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三个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并规定了培训和监督抽查的要
2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2001.06.04
农牧发[2001]20号
为加强兽药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饲料添加剂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本规范规定了在饲料长时间添加的和用于防治的兽药名称、含量、适用范围、停药期和注意事项
14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
2013.12.30
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
规定生产和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应当符合农业部公布的品种
15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2013.12.31
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
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维护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秩序,保障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
20
《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
2016.01.27
中发[2016]1号
对做好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加快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到2020年农兽药残留限量指标基本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接轨。
2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2016.02.06
国务院令第666号
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
22
《农业部关于促进兽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6.04.22
农医发〔2016〕15号
优化产业结构,提升集约发展水平;加强技术创新,提升产业竞争能力;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创新营销发展模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深化对外合作,增强产业国际竞争能力;提高监管能力,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加强统筹协调,完善产业发展措施。
饲料生产的管理制度
饲料生产的管理制度一、总则饲料生产是畜禽养殖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养殖业的发展和养殖成本的控制。
为了规范和提高饲料生产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畜禽健康成长,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生产管理1.生产计划:根据畜禽的需求和业主的要求,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确保饲料生产的及时性和稳定性。
2.原料采购:选择质量可靠、产地明确的原料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选材,避免使用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原料。
3.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操作,做到严谨、细致、规范。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转正常。
4.质量检验:对饲料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并对成品进行质量检验。
确保产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不允许有异物、污染等品质缺陷。
5.包装与存储:严格按照包装要求进行包装,确保饲料产品的卫生安全。
做好存储管理工作,避免阳光直射、潮湿等不良环境影响产品质量。
6.售后服务:建立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客户反馈的问题和投诉,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三、质量管理1.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符合安全、健康的要求。
2.生产批次管理:根据生产批次对产品进行追溯,加强质量控制,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
3.产品检验:对产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4.不良品处理: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淘汰处理,避免流入市场影响消费者健康。
5.质量持续改进: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四、安全管理1.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爆、防毒害措施,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2.食品安全:保证产品安全、卫生,避免使用有害物质,做到绿色环保。
3.员工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4.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做好预案预警和处置,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五、环境保护1.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节能减排:采取节能措施,减少能源消耗和废气排放。
饲料行业的政策环境与产业政策研究
饲料行业的政策环境与产业政策研究饲料行业是农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持产业,对于畜牧业的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政策环境和产业政策对饲料行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政策环境和产业政策两个方面对饲料行业进行研究。
一、政策环境1. 农业政策:农业政策是饲料行业发展的基础,农业部门制定的政策和措施影响着饲料行业的发展方向。
例如,农业部门在调控农业生产中对各种有关农产品的扶持政策,会对饲料行业提供直接或间接的支持,进而推动其发展。
2. 环境保护政策:随着环境保护的重视和加强,环境保护政策对饲料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例如,国家对饲料行业排污和废弃物处理等环境问题提出了严格的限制和要求,对饲料企业的环保投入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3. 贸易政策:贸易政策对饲料行业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国家对进口饲料的限制和监管政策,以及对饲料出口的鼓励和支持政策,都会直接影响饲料行业的发展和竞争力。
二、产业政策1. 行业准入政策:国家对饲料行业的准入政策起到了规范和引导行业发展的作用。
例如,国家对饲料企业的注册和生产许可要求,以及对进口饲料的检验检疫等要求,都对行业参与者进行了约束和规范。
2. 产业布局政策:国家对饲料行业的产业布局政策起到了引导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例如,国家对饲料企业的区域布局和产能限制进行调控,以促进饲料行业的集中度和规模效益。
3. 技术创新政策:国家对饲料行业的技术创新给予了一定的支持和鼓励。
例如,国家对饲料行业的科技研发和创新投入进行补贴和奖励,以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提升。
4. 财税政策:财税政策对饲料行业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
例如,国家对饲料企业的税收政策,以及对饲料原料的赋税政策,对行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5. 畜牧业政策:畜牧业政策是饲料行业最直接、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
国家制定的畜牧业政策,如对畜牧养殖规模化、科技化、生态化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对饲料行业的供给和市场需求产生了直接影响。
饲料生产公司管理制度
饲料生产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饲料生产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保障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饲料生产公司内部管理事务,对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部门有约束力。
第三条饲料生产公司的管理宗旨是:遵纪守法、服务客户、优质高效、和谐发展。
第四条公司的管理原则是:科学决策、依法经营、激励机制、责任追究。
第五条公司的管理目标是: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第六条公司的管理职责是:明确部门职责、规范管理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激励员工发展、加强风险防范。
第七条公司的管理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等。
第八条公司建议每年对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并及时修订完善,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分管副总经理、生产经理、行政经理、财务经理等职。
第十条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行使最高管理权力,对公司决策和营运负全面责任。
第十一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分管相关部门,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负责锻炼继承事宜。
第十二条各部门领导分工负责,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下属单位(子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相互独立,相互支持,实行统一领导,独立经营。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公司职员内部员工职权层级制度,各职能部门内部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第十五条公司要求各部门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互通情报,协作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注重员工沟通渠道,定期举办培训会议,增强员工团队意识和责任感。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公司要求各部门制定严格的财务预算计划,严格执行,严禁超支。
第十八条公司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财务法规和相关政策,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可靠。
第十九条公司实行定期财务审计,确保公司经营风险可控,资产负债情况清晰。
第二十条公司促进员工理财意识培养,推广理财投资知识,增加员工的金融素养。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3.12.07•【文号】国务院令第645号•【施行日期】2013.12.07•【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6号发布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六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审定和登记第七条国家鼓励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环保的原则,保证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
我国饲料行业监管体制、相关政策法规以及相关标准汇总分析
我国饲料行业监管体制、相关政策法规以及相关标准汇总分析一、饲料工业行业管理体制分析我国饲料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农业部畜牧业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及地方各级饲料主管部门承担饲料行业管理的具体职责。
饲料行业自律性管理组织为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和中国畜牧业协会。
二、国内政策——2016年10月,农业部发布《全国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饲料产量稳中有增,质量稳定向好,利用效率稳步提高,安全高效环保产品快速推广,饲料企业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
通过5年努力,饲料工业基本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为养殖业提质增效促环保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2019年3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管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要求,加强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生产监管,促进饲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农业农村部将实施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管理。
——2019年10月,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与饲料相关的内容如下:1、鼓励类1)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农药、兽药等优质安全环保农业投入品及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开发;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原料化利用等);2、限制类1)新建、扩建古龙酸和维生素C 原粉(包括药用、食品用、饲料用、化妆品用)生产装置,新建药品、食品、饲料、化妆品等用途的维生素 B1、维生素 B2、维生素 B12、维生素E 原料生产装置;3、淘汰类3万吨/年以下饲料磷酸氢钙。
我国饲料行业相关政策法规一资料来源:立鼎产业研究中心整理我国饲料行业相关政策法规二资料来源:立鼎产业研究中心整理三、饲料行业相关标准分析我国饲料工业标准化工作是随着饲料工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导,以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为基础的饲料标准体系,在饲料生产经营、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饲料行业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饲料行业管理,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促进饲料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饲料行业规范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四)科学合理,持续改进。
二、饲料生产管理第四条饲料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三)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四)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熟练的操作人员。
第五条饲料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标准和饲料生产规范;(二)原材料采购应合法合规,确保质量安全;(三)生产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四)产品出厂前应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三、饲料经营使用管理第六条饲料经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饲料经营许可证;(二)有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经营场所、设备和检验仪器;(三)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四)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熟练的操作人员。
第七条饲料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经营饲料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二)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饲料产品;(三)销售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四)不得向养殖户销售未经批准的饲料添加剂。
第八条养殖户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按照饲料使用说明和推荐剂量使用饲料;(二)不得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等有害物质;(三)不得擅自改变饲料配方;(四)定期对饲料进行质量检查。
四、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九条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对饲料行业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农业农村部负责解释。
饲料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饲料企业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饲料企业生产管理,保障饲料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饲料企业的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饲料企业应当按照《饲料生产管理规范》和《饲料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并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饲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并执行相应的质量控制程序和工艺流程,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饲料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的饲料产品。
第六条饲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记录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数据进行记录和保存,以便于追溯和分析。
第七条饲料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生产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
第八条饲料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生产设备和场所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地面清洁卫生。
第九条饲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原料采购和检验制度,确保采购的原料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条饲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计划管理制度,合理安排生产任务,确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第二章生产过程管理第十一条饲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原料入库管理制度,对进货原料进行检验和登记,对不合格原料及时处理或退货。
第十二条饲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原料配料管理制度,对配料操作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配料准确。
第十三条饲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
第十四条饲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生产场所的清洁和卫生管理,杜绝污染。
第十五条饲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包装及成品入库管理制度,对成品进行检验和登记,确保产品的安全。
第十六条饲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抽检制度,对成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
第十七条饲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问题处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分析和处理,确保不良品不流入市场。
第三章质量控制第十八条饲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对关键环节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
第十九条饲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检验体系,对原料和成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建立相应的检验记录。
饲料企业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饲料企业生产管理制度范文饲料企业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维护生产秩序,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饲料企业的生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饲料企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本制度严格执行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条饲料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饲料生产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质量规范。
第五条饲料企业应加强生产设备和生产场所的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饲料企业应设立生产管理部门,负责饲料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饲料企业应制定生产计划,提前安排生产任务,确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第八条生产计划应根据市场需求和销售计划进行合理安排,确保饲料的及时供应和销售。
第九条饲料企业应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禁止盲目修改或调整生产工艺。
第十条饲料企业应建立标准化的生产作业指导书,确保生产操作规范。
第十一条饲料企业应加强原材料的质量管理,确保原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饲料企业应建立合理的废弃物处理制度,做到废弃物分类、包装打包等工作。
第十三条饲料企业应建立和健全产品追溯体系,确保能够快速、准确地进行产品追溯。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饲料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饲料产品质量的管理和控制。
第十五条饲料企业应设立质量检验室,配备专业的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对原材料和成品进行全面检测。
第十六条饲料企业应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包括原材料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控制和成品检验等环节。
第十七条饲料企业应建立质量档案,保存原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检测记录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饲料企业应建立不合格品处置制度,对不合格原材料和成品进行有效的处理。
第十九条饲料企业应建立产品抽检制度,对成品进行定期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第二十条饲料企业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保证生产过程的卫生和清洁。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饲料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和要求。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饲料质量安全监
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24.02.05
•【文号】农办牧〔2024〕6号
•【施行日期】2024.02.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方案》的通知
农办牧〔20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全国畜牧总站,国家饲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蜜蜂研究所、农产品加工研究所,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2024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4年2月5日。
饲料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饲料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养殖动物健康,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饲料生产、储存、销售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建立健全饲料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生产流程、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
第五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生产饲料,不得使用禁用、限用和不合格的原料。
第六条严格生产设备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条严格执行生产工艺,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饲料产品质量。
第八条建立饲料生产记录制度,详细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原料采购、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等信息。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九条建立饲料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储存条件、储存期限和储存要求。
第十条严格按照储存条件储存饲料,确保饲料品质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储存饲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建立饲料出入库管理制度,确保饲料储存数量准确。
第四章销售管理第十三条建立饲料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渠道、销售区域和销售要求。
第十四条严格销售饲料的质量检验,确保饲料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五条建立饲料销售记录制度,详细记录销售过程中的客户信息、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六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十七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八条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饲料生产、储存、销售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
中国饲料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中国饲料行业相关政策汇总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饲料行业属于“C13农副食品加工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饲料行业属于“C13农副食品加工业”之“C132饲料加工”之“C1329其他饲料加工”。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根据国务院公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中国饲料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以下简称“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原农业部畜牧业司)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以及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实行生产许可管理。
显示,饲料行业自律性管理组织为中国饲料工业协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于1985年成立的行业社会团体。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政府搞好行业规划,为政府制定方针政策提供依据;拟订生产技术规范和产品质量行业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与监督检查;宣传普及饲料工业基本知识,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和管理经验;组织国内外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发展有关公益事业;向政府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建议。
2、行业法规政策近年来,国务院、农业农村部等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行业的企业登记、生产、经营等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及控制,实施行业准入,为饲料相关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饲料质量影响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一直是国家十分重视的行业。
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一、背景饲料是养殖业的重要生产要素,饲料质量的优劣对养殖业的发展和畜禽健康有着直接影响。
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保障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
本计划旨在制定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目标和措施,确保饲料质量的合规和安全。
二、目标1. 提高饲料质量管理水平,确保饲料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2. 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监管,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3. 提高饲料检验检测能力,确保饲料质量安全;4. 健全饲料质量监管体制,强化监督执法力量。
三、具体措施1. 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监管(1)建立健全饲料生产企业监管制度,包括生产许可证制度、备案登记制度等;(2)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强化现场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建立饲料生产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对违规企业进行惩戒,并公示其违法行为。
2. 提高饲料质量监管和检验检测能力(1)制定饲料质量监管和检验检测的基本标准和操作规范;(2)加强对饲料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认证和日常监督,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3)加强对饲料质量监测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检测水平和能力;(4)建立健全饲料质量检测网络,及时共享检测结果和警示信息。
3. 健全饲料质量监管体制(1)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建立健全饲料质量监测报告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饲料质量信息;(3)完善饲料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进行修订和完善;(4)加大对违规饲料质量及安全问题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四、实施方案1. 建立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体制,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2. 拟定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年度计划和目标,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3. 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督执法力量,建立健全相应的法规和规章制度;4. 加大对饲料质量检测机构的资金支持,提高检测设备和技术水平;5. 加强饲料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和发布工作,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6. 建立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评估和考核制度,对各项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
2023年兽药饲料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2023年兽药饲料安全监管工作方案____年兽药饲料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一、背景和必要性兽药和饲料是动物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对于保障畜禽养殖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不合格兽药和饲料的滥用、过度使用和超标使用问题依然存在,严重威胁着养殖业的发展和食品安全。
因此,加强对兽药和饲料的安全监管工作,成为确保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的迫切需求。
本工作方案旨在进一步强化兽药饲料的安全监管,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提高畜禽养殖质量和产品安全水平。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健全兽药饲料安全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和能力,推动兽药饲料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2. 原则:科学、规范、公正、透明原则。
三、工作重点1. 加强立法和政策支持(1)主动参与制定兽药和饲料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时修订补充现有法规。
(2)加强对兽药和饲料市场的监测和调查,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2. 加强兽药饲料生产监管(1)建立兽药饲料生产许可制度,规范和强化生产企业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
(2)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
(3)加强对兽药和饲料生产原料的监管,加强对原料供应商的抽检和质量检测,确保原料的安全和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 加强兽药饲料销售和使用监管(1)加强兽药和饲料销售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销售企业的抽检和监察,确保销售渠道的安全和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加强对兽药和饲料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使用登记制度,加强对养殖户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养殖户的使用能力和合理使用意识。
4. 打击兽药饲料违法行为(1)加大对兽药和饲料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理机制,对违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
(2)强化兽药和饲料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兽药和饲料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机制。
五、监督机制和措施1. 建立兽药饲料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兽药饲料安全监管数据的快速共享和信息化管理。
2023年饲料行业发展政策
2023年饲料行业发展政策2023年饲料行业的发展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升原料保障能力:国家将重点提升原料保障能力,逐渐引导企业进行玉米、豆粕替代,以降低饲料企业成本和提升中国粮食安全水平。
2. 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建设优质节水高产稳产饲草料生产基地,发展青贮饲料,推进秸秆养畜。
3. 推进生物育种重大项目:全面实施生物育种重大项目,扎实推进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
4. 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推进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的建设,以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
5. 长江十年禁渔和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针对长江禁渔和草原畜牧业的转型升级,国家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建设现代海洋牧场、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工船等深远海养殖等。
6.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针对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国家将采取常态化防控和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等措施,以保障养殖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7. 优化产业结构:国家将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饲料行业的转型升级。
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8. 绿色发展:为了推进绿色发展,国家将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和教育,促进饲料行业的环保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和应用。
鼓励企业采用环保材料和节能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
9. 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对饲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10. 政策支持:政府将加大对饲料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包括财政资金投入、税收优惠、贷款扶持等措施,以促进饲料行业的健康发展。
11. 智能化发展:在科技不断进步的背景下,饲料行业也将逐渐实现智能化发展。
智能化技术将应用于饲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同时也能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饲料行业法律法规体系
(三)怎样认识管理规范
针对饲料行业量身定做
借 鉴 理 念
首部针对饲料企业生产运行提出的技术性规范
(三)怎样认识管理规范
17项 管理制度
22个 操作规程
43种 记录表单
覆盖全过程
控制全要素
(三)怎样认识管理规范
几个特点 强制性:管理部门督促企业实施 实用性: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 灵活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操作性:许可审核 监督检查
—产品质量控制:6个检查内容:现场质量 巡查、产品质量检验、产品留样观察、不 合格品处理、实验室管理、检验能力验证。 25个检查细目。
上述3个单元检查细目占比81%,无论从数量 还是重要性上都是最为关键的。
—产品贮存与运输、产品投诉与召回、培训 卫生和记录管理、企业守法与履行法定义 务情况
饲料行业法律法规体系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
二、规定企业原料采购管理责任 要求企业建立原料供应商选择、评价再评价制度,履行原料查验、检验 义务,建立原料进货台帐、仓储管理制度,实施出入库记录和垛位卡管理。
三、规定企业生产过程管理责任 要求企业制订工艺设计文件、生产操作规程和记录表单,按照工艺组织生产 并记录生产情况,建立配方管理制度、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和关键设备档案, 记录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名单》(1519号公告)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176号公告)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1224号公告) 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168号公告、220号公告补充说明)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 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 准文号管理办法》
中国饲料添加剂行业相关政策梳理
中国饲料添加剂行业相关政策梳理
《中国饲料添加剂行业相关政策梳理》
中国饲料添加剂行业一直是农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相关政策对该行业的发展和规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针对这一行业,中国政府在近年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中国饲料添加剂行业的相关政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生产管理、产品质量和市场监管。
在生产管理方面,政府严格规范了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和生产工艺,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安全要求。
同时,政府加强了对生产企业的监管和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在产品质量方面,政府要求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输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同时,政府加强了对产品质量的监管,建立了健全的审批和检测体系,严格把关产品质量,保障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在市场监管方面,政府对饲料添加剂的销售和使用也进行了规范。
政府要求销售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确保产品的合法合规销售。
同时,政府建立了严格的监管体系,对市场上的饲料添加剂进行定期抽检,严格把关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总的来看,中国饲料添加剂行业的相关政策在生产管理、产品质量和市场监管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这些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对提升饲料添加剂行业的整体水平和质量安全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希望未来中国政府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提高饲料添加剂行业的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为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饲料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6号发布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六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审定和登记第七条国家鼓励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环保的原则,保证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
第八条研制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入生产前,研制者或者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定申请,并提供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一)名称、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中国宠物饲料加工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中国宠物饲料加工行业相关政策汇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宠物饲料加工行业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中的“宠物饲料加工”(代码:1321)。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宠物饲料加工行业属于制造业(C)中的农副食品加工业(C13)。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显示,宠物饲料加工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和海关总署,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和中国礼仪休闲用品工业协会宠物产业分会。
国家发改委主要承担行业发展的宏观管理职能,负责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行业的管理与规划等;农业农村部负责制定行业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拟订行业的部门法规,发布行政规章,组织制定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等;海关总署主要承担行业相关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的主要职能为协助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本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议,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以及宣传普及饲料工业基本知识;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的主要职能为组织农产品质量方面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的主要职能为订立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行规行约,提供检验检疫技术、方法以及标准的培训和咨询服务;中国礼仪休闲用品工业协会宠物产业分会的主要职能为开展宠物产业领域的国家和行业品牌培育,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求,组织企业参加宠物产业领域的全国性专业展览会,组织国际性和行业性重点技术交流和经济贸易活动及会议等。
以上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构成了宠物饲料加工行业的管理和自律体系,各宠物饲料加工企业在主管部门的产业宏观调控和行业协会自律规范的约束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主承担市场风险。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1)主要法律法规宠物饲料加工行业生产经营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具体如下:宠物饲料加工行业主要产业政策及行业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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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及行业标准
发布时间/文号
主要内容
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1999年5月29日国务院令第266号发布,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327号修订,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修订,2013年12月7日实施;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修订,2016年2月6日起施行
15
《 饲 料 标 签 》(GB10648-2013)
2013年通过饲料标签强制性 国 标GB10648-2013,2013年10月10日发布,2014年7月1日实施
规定了饲料标签设计制作的基础原则、要求以及标签标示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16
《 饲 料 添 加 剂 品 种 目 录(2013)》
2014年7月24日农业部公告第2134号,2014年7月24日实施
鼓励研究、创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研制者、生产者在新产品投入生产前,必须向农业部提出新产品审定申请
14
《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经2012年10月9日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饲料生产许可管理,保障饲料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条件
规定了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中有害物质及微生物的允许量及其试验方法
5
《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2001年通过了行业标准的审 定 , 标 准 号NY/T471-2001(现被《绿色食品渔业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替代)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绿色食品允许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准则以及禁止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类
规定了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规定了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审定和进口管理,及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严禁各类违禁药品和添加剂用于饲料
2
《关于印发<饲料工业行业检验化验员等三个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0年4月24日农(人劳)[2000]10号
规定了饲料检验化验员、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三个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并规定了培训和监督抽查的要求
2
根据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及《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国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实行生产许可管理。
申请成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并核发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还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产品批准文号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农业部的规定,核发相应的产品批准文号。
3
《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2001年7月12日财税[2001]121号
规定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及饲料免征增值税的管理办法
4
《 饲 料 卫 生 标 准 》(GB13078-2001)
2001年颁布,2003年11月1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 会 国 标 委 农 轻 函[2003]97号批文修订,自2004年4月1日起实施
规定了企业申请产品批准文号的程序和批准文号的使用
12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2012年农业部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2月18日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修订,2013年12月31日起实施
规定了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许可证的核发以及监督管理等
13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2012年农业部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饲料生产企业原依据《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办理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生产经营,原审查合格证将持续有效至2014年6月30日,过渡期之后需凭饲料生产许可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
饲料质量影响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一直是国家十分重视的行业。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涉及生产企业资质、饲料产品、原材料、添加剂等各个方面,以保证饲料工业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
1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相关规定,我国饲料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以下简称“农业部”),具体承担饲料行业管理职责的是畜牧业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及地方各级政府的饲料主管部门。饲料行业自律性组织为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2011年通过了行业标准的审 定 , 标 准 号NY/T2112-2011,于2011年9月1日发布,2011年12月1日实施
规定了生产绿色食品允许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准则以及禁止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类
11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2012年农业部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为指导饲料企业和养殖单位科学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提高饲料和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饲料产业和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规定了《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中氨基酸、维生素、微量元素和常量元素的部分品种的来源、含量、适用动物、在配合料或全混合日粮中的推荐用量和最高限量
10
《绿色食品渔业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规定了饲料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标识的管理制度
8
《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现被《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替代)
规定了设立饲料生产企业的审查办法,但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除外
9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2009年6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224号
6
《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 安 全 限 量 》(NY5072-2002)
2002年通过了农业部行业标准的审定,2002年7月25日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规定了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的要求、 实验办法、检验规则
7
《饲料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03年12月31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公告
2003年12月31日国家认证 认 可 监 督 委 员 会公 告2003年第19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