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排版季刊第4-5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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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1、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 2、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
奖励金额 夫妻双方每人不少于1000元。 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的,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的,由人才交流中心或是职业介绍中心出具《子女情况证明》后,由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社保所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企业女职员年满50周岁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的,应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一并发放。 必备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结婚证》;
3、《居民户口簿》
红罗卫士季刊 第12期
我的社区 我的家 第4版
红罗卫士季刊 第12期
社区服务 第5版
救助对象 (单独救助) 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医保范围内医保报销后自付金额5万元以上的独生子女家庭,
给予10000-100000元的一次性救助
。 申报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独生子女家庭
2、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处医疗报销、疾病保险赔付等以外家庭,家庭自
付医疗费用达5万元以上。
救助金额
按照符合条件家庭自付医疗费用的15%给予一次性救助,救助金额最低为10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0元。
申请必备材料
1、《救助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3、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材料、医保报销凭证、疾病保险材料及保险赔付材料(复印件);
4、其他家庭困难材料。 申请条件
自疾病确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截止12月15日) 救助时间
去人口计生委自申请审批材料完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给予一次性救助。
计划生育服务项目专题
弘扬社区文化 处理大事小情
如何办理“独生子女”父母老年时的一次性奖励
西城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专项救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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