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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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国家公务员是国家选派或聘任的具有行政管理职务的人员,其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为了确保公务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考核制度。

本文将介绍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概况及其重要性。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制度是指对公务员进行绩效评价和职业发展的一项制度。

考核制度的建立旨在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能力,培养优秀的公务员队伍,促进政府职能的有效履行。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通常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一、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是对公务员工作表现的评价。

它主要根据公务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制定考核指标,通过定期考核、年度考核和临时考核等形式,对公务员进行综合评价。

绩效考核的结果一般会影响公务员的晋升、加薪和奖励等方面。

二、能力培训。

能力培训是通过培训活动提升公务员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在不同的阶段,公务员需要进行不同类型的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基础培训、职业发展培训等。

通过培训,公务员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更好地胜任工作。

三、职业生涯规划。

职业生涯规划是对公务员职业发展的指导和引导。

公务员可以根据个人兴趣、能力和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和计划。

通过职业规划,公务员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为个人职业生涯的成功打下坚实基础。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可以激励公务员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公务员知道自己的工作成果会被评价,他们会更加刻苦地工作,争取更好的成绩。

其次,考核制度可以促进公务员的职业发展。

公务员知道只有通过努力工作和不断学习,才能得到晋升和提升。

这样可以激发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

最后,考核制度可以保证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通过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可以被淘汰,而优秀的公务员可以得到晋升和奖励,从而保证公务员队伍的优质和高水平。

然而,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考核指标可能不全面或不科学。

有些指标可能过于简单,无法全面反映公务员的综合能力和工作表现。

第四章 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第四章 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这一制度的涵义包括: 这一制度的涵义包括:
第一,考核的对象是已确立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第一,考核的对象是已确立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第二, 第二,考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和程 序进行。 序进行。 第三,考核结果是合理使用公务员的依据。 第三,考核结果是合理使用公务员的依据。
公务员年度考核与录用考核、 公务员年度考核与录用考核、晋升考核的区别
工作实绩是国家公务员考核的重点
1. 工作实绩是检验公务员对社会贡献大小的重要 产物。 产物。 2. 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重点是由“绩”的特点决定 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重点是由“ 的。 工作实绩是对国家公务员德、 3.工作实绩是对国家公务员德、能、勤的整体 检验。 检验。 4.突出工作实绩是推进公务员树立脚踏实地的 工作作风的需要。 工作作风的需要。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一) 客观公正 (二)民主公开 (三)注重实绩 (四)保障原则。 保障原则。
考核的内容 :
1.考德主要是考察公务员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 1.考德主要是考察公务员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 2.考能主要是考察公务员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 2.考能主要是考察公务员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 考勤就是考察公务员的工作态度、 3. 考勤就是考察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勤奋精神和 事业心 考绩就是考察工作成绩。 4. 考绩就是考察工作成绩。 考廉就是考察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5. 考廉就是考察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1.目的不同 1.目的不同 2.法律依据不同 2.法律依据不同 3.考核组织不同 3.考核组织不同 4.考核方法和程序不同 4.考核方法和程序不同
(二)作用
1、选拔功能。 选拔功能。 评价功能。 2、评价功能。 激励功能。 3、激励功能。 监控功能。 4、监控功能。

2023公务员考勤考核制度

2023公务员考勤考核制度

2023公务员考勤考核制度2023公务员考勤考核制度篇1第一条凡局属各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及工勤人员均适应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第三条公务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撤离职守办理私事,不得串岗、溜号,不得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电话、电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

第四条局办公室、监察室每月对每人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公务员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工作,应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公务员请事假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按缺勤处理并进行通报。

所在科室、单位的干部职工请假,1天之内由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各单位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局领导审批,2天以上报局长审批。

分管局领导请假,由局长审批。

请假1天内可口头申请;1天以上(不含1天)需书面申请。

第七条公务员因病休假,必须凭医院诊断结论和休假建议证明,办理休病假手续,突发病情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病休手续的,先行口头报告,事后补办手续。

不按规定擅自休病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公务员请休公休假,须到办公室(人事处)办理登记手续,办公室(人事处)凭各单位和局领导批示,开具请、休假批复。

请、休假结束后,须到办公室(人事处)销假。

第九条公务员脱产学习一周以上或业余学习(需占一定的工作时间),到办公室(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公务员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按时上班的;不服从组织调动,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工作分配,不上班的;均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务员旷工2天以内的,由个人写出书面检讨,报局办公室(人事处);连续旷工3天以上5天以下的,个人写出公开检讨,扣发年终奖并取消年度考核等级和评选资格;连续旷工6天以上14天以下者,按照《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旷工累计达15(含15天)以上者,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报请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程序予以辞退。

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

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

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一、考核目的: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目的是通过对公务员工作表现的评价和评分,客观地了解其工作成绩和能力水平,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并为公务员的晋升、奖惩、培训和调整等方面提供依据,推动公务员队伍的素质提高和工作水平的提升。

二、主要内容:1.工作业绩考核:对公务员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和考核。

2.素质能力考核:对公务员的业务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领导能力等进行评价和考核。

3.工作风格考核:对公务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诚实守信、纪律要求等进行评价和考核。

三、评价指标:1.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价公务员是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以优异成绩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质量:评价公务员的工作成果能否达到质量要求,是否存在差错和遗漏等问题。

3.工作效率:评价公务员工作是否高效率、高效能,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4.工作态度:评价公务员对工作的认真程度、敬业精神、责任心、服务态度等。

5.业务能力:评价公务员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否熟练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6.团队协作能力:评价公务员与他人合作的能力,能否积极参与工作团队,协助他人完成任务。

7.创新能力:评价公务员对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否创新,是否能提出改善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8.沟通能力:评价公务员与他人沟通的能力,包括口头和书面沟通能力。

9.领导能力:评价公务员是否具备一定的领导才能,是否能在工作中起到带领和管理他人的作用。

四、考核程序:1.设定考核指标和标准:根据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

2.收集考核信息:通过个人自评、部门评议、工作记录等方式收集公务员工作表现的相关信息。

3.综合评价和考核: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给予合理的分值和评语。

4.反馈和奖惩: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公务员,进行奖励和激励,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公务员进行必要的纪律处分或培训。

五、存在的问题:1.评价标准不够科学和准确:评价指标和标准是否能够真正反映公务员的能力和工作表现是一个关键问题。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指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绩效评价、晋升选拔和奖惩激励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和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政府机关的高效运转,使公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一、考核内容和方式国家公务员考核从整体上分为两个层面:年度考核和定期考核。

年度考核主要评价公务员在一年内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发展,以及其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定期考核则对公务员进行更全面、深入的评价,包括工作业绩、领导能力、团队合作、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察。

考核主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其中包括个人自评、领导评价、同事评价、下属评价、考核小组评价、工作成果评价等。

这种多维度的评价方式可以更全面客观地了解公务员的综合能力和工作表现。

二、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需要明确的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

评价体系应该包含各项能力要求和考核指标,如专业知识、工作质量、沟通能力、领导力等。

考核标准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性,以便能够对公务员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

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应该与国家公务员职位的级别和工作等级相匹配,以确保评价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公务员的考核成绩应该与其晋升、奖励和激励挂钩,以实现绩效与薪酬相挂钩,激励和引导公务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应该作为选拔和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考核评价可以为选拔拔擢出具有优秀能力和潜力的公务员提供客观依据。

对于考核结果较低的公务员,可以通过培训和指导来提升其能力和工作表现,以实现激励和改进。

同时,考核结果也可以作为公务员奖惩制度的重要依据。

对于考核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晋升、奖励和褒扬;对于考核差异较大且经过多次培训后未能改进的公务员,考虑到其职责和重要性,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纪律惩戒。

四、考核监督与改进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实施需要有严格的监督与改善机制。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管,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公务员考核规定全文

公务员考核规定全文

公务员考核规定全文公务员考核是对公务员在岗位履职中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评估的制度,旨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

公务员考核规定是对公务员考核进行具体细化和规范化的文件,下面将全面介绍公务员考核规定的内容。

一、考核评价体系1.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是衡量公务员绩效的具体指标,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责任履职等方面的内容。

2. 考核等级:考核等级是对公务员绩效进行评价的分类,根据考核指标的达标情况和表现优劣,将公务员分为不同等级,如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等。

3. 考核权责:考核权责是指负责对公务员进行考核评价的主体,一般由人事部门或者专门的考核机构担任,负责制定考核指标、组织考核、评定等级等。

二、考核程序与流程1. 考核计划:每年公务员考核前,人事部门或者考核机构会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的时间节点、参与人员和考核的具体内容。

2. 考核通知:在考核开始前,公务员会收到相关的考核通知,通知内容包括考核时间、考核指标、考核要求等。

3. 考核评定:考核评定是对公务员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和定级的过程,一般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包括评分、考核记录等。

4. 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是将考核结果向公务员本人和单位发布的过程,公示时间一般较为固定,并通过公告、通知等形式进行。

5. 考核异议申诉:如果公务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相关部门会受理申诉,并进行复核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三、考核奖惩措施1. 考核奖励:对考核等级为优秀或其他表现突出的公务员,会给予相应的奖励,如提拔、加薪、荣誉称号等。

2. 考核惩罚:对考核等级较低或工作表现不佳的公务员,会给予相应的惩罚,如追责、降级、停薪留职等。

3. 承诺考核:承诺考核是对公务员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考核,如完成率达到一定标准,则给予相应奖励,否则将进行相应惩罚。

四、考核结果使用1. 绩效奖金: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异的公务员给予额外的绩效奖金,作为对其工作的鼓励和激励。

《公务员考核制度》

《公务员考核制度》

《公务员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高;(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四)工作实绩突出;(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公务员考核制度

公务员考核制度

公务员考核制度什么是公务员考核制度?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指通过一定的考核,对公务员工作绩效和素质进行评价,以激励优秀公务员,同时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工作质量的提升。

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意义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实施有利于:1.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激励他们勇挑重担,努力工作,为国家和人民作出更大贡献。

2.加强公务员的绩效管理,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工作质量的提升,使其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3.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留住优秀人才,进一步推动我国事业发展。

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内容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考核指标、考核对象、考核方式和考核结果等四个方面。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是衡量公务员工作绩效和素质的标准和指针。

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1.工作完成情况:即公务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情况和质量,以及工作的效率。

2.工作态度:即公务员在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工作态度等。

3.学习、进修和提高素质情况:公务员在岗位上不断学习进修,提高自身素质的情况。

4.其他方面:如组织纪律、廉政操守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对象公务员考核制度的考核对象,通常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主要包括:1.定期考核:即按照一定周期对公务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2.不定期考核:即对公务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和考核。

3.其他方式:如个人申请考核、群众举报考核等方式。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指标对公务员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确定奖励、惩罚等方式激励或约束其工作行为。

目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存在问题当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以下问题:1.指标不够科学合理:部分单位考核指标不合理,不能准确地衡量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

2.应用范围不够广泛:一些地方单位、企事业单位公务员考核制度不完善,甚至没有此制度。

3.实施方式不够规范:公务员考核过程中,存在压力过大、评分不公、结果不公等问题。

如何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为了更加有效地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工作质量的提升,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完善:1.优化考核指标:公务员考核指标应该更加科学、合理、透明,能够更准确地衡量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工作质量的提升。

公务员考核规章制度内容

公务员考核规章制度内容

公务员考核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务员考核是对公务员在岗工作绩效、品行操守等方面进行评价和考核的制度。

考核结果将作为提拔、晋升、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应当依据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保证考核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第四条各级领导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员考核制度,明确考核的目的、原则、内容、程序和责任,保证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公务员考核应当注重综合考核,从工作业绩、工作态度、专业技能、人际关系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务员的工作表现。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公务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工作业绩。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和效益、工作能力和业绩等。

(二)工作态度。

工作热情、责任心、工作态度等。

(三)专业技能。

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学习进步等。

(四)人际关系。

与同事、上级、下属和社会各界的关系等。

(五)廉洁自律。

个人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等。

第七条公务员考核内容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具体确定,不能简单机械地套用通用的考核标准。

第八条考核内容应当明确、具体、量化,便于考核人员对公务员工作绩效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九条公务员考核程序主要包括考核计划制定、考核标准确定、考核对象确定、考核结果评定等环节。

第十条考核计划应当由领导机构统一制定,明确考核的目标、时间、流程、责任等,保证考核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考核标准应当根据考核内容和考核对象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同时考虑到工作任务的特点和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第十二条考核对象应当在考核标准确定后进行确定,一般包括全体公务员和领导干部。

对特定岗位的公务员,也可以根据需求进行确定。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评定应当由考核组织机构对考核对象的考核绩效进行评定,形成考核报告,并将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

公务员考核规章制度范本

公务员考核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促进公务员勤政廉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直属机构中,从事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评价公务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公务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政治素质:公务员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的表现。

(二)业务能力:公务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三)工作作风: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方法和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的表现。

(四)廉洁自律:公务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保持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等方面的表现。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五条公务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平时考核:由公务员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年度考核:每年年底前,由公务员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年度考核。

第六条年度考核程序如下:1. 公务员自评:公务员根据年度工作总结,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价。

2. 领导评价:公务员所在单位的领导对公务员进行评价。

3. 同事评价:由同事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4. 单位评价:根据自评、领导评价和同事评价,对公务员进行综合评价。

5. 考核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在单位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第七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第八条公务员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职务晋升、岗位调整、工资待遇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对考核为优秀的公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公务员,应当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1. 考核制度的意义公务员考核制度是以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评价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考核制度可以促进公务员的工作质量,增强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2. 考核制度的框架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分为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和特殊考核三种形式。

2.1 定期考核定期考核是指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对公务员进行考核评价,包括年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

年度考核是最重要的一次考核,其结果直接对公务员的职称晋升、薪酬和职务任免等产生重要影响。

2.2 不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是指根据需要对公务员进行考核评价,例如对工作出色的公务员进行表彰、对工作失误严重的公务员进行警告等。

2.3 特殊考核特殊考核是指对重要岗位、重大工作任务或特殊情况下的公务员进行考核评价。

例如,对刑侦部门的公务员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公务员进行表彰等。

3. 考核内容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等方面。

其中,综合素质包括法律意识、组织纪律观念、政治素质等方面,工作业绩包括工作成绩、工作质量、创新能力等方面,工作态度包括工作态度、服务态度、沟通能力等方面。

4. 考核标准公务员考核的标准应当与公务员岗位职责相匹配。

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职责,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确保公务员的考核评价客观公正。

5. 考核程序公务员考核的程序包括考核组织、考核对象确认、考核标准制定、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公示等步骤。

其中,考核评价应当根据任职年限、岗位职责、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结果应当及时与考核对象沟通,确保公正公平。

6. 考核结果的作用公务员考核结果将会直接影响公务员的职称晋升、薪酬和职务任免等。

考核结果也是公务员子女入学、公积金贷款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是公务员职业生涯中的重要标志,对公务员的进一步发展产生关键影响。

7. 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7.1 评价不客观公务员考核中,评价不客观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公务员作为公共管理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素质和能力对于国家的发展和治理能力有着直接的影响。

因此,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考核制度对于公务员队伍的培养和选拔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包括考核的内容、方式和对公务员的影响。

一、考核的内容我国公务员的考核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政治定位、廉政建设、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行为规范。

首先,政治定位方面,公务员需要忠诚党和国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其次,廉政建设是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务员必须具备廉洁自律的意识,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地履行职责,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再次,业务能力是公务员考核的核心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解决问题和应对各种挑战的能力。

此外,工作态度也是考核的重要方面,要求公务员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关心群众、热情服务。

最后,行为规范是考核的必要内容,公务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行为规范,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二、考核的方式我国公务员的考核方式主要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两种形式。

定量考核主要通过考试、测评等工具来评估公务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这种方式强调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客观衡量。

比如,通过考试来测试公务员的专业知识,通过绩效评估来评价公务员的工作表现等。

而定性考核则侧重于对公务员的政治定位、行为规范和工作态度进行评价,通过民主测评、考核小组讨论等形式来进行。

这种方式注重对公务员的品德和精神面貌的综合评价,更加关注公务员的廉政建设和公仆意识。

三、对公务员的影响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其职业发展和晋升机会。

考核优秀的公务员将有机会获得晋升、加薪等奖励,从而提升自身的权益和地位。

而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可能会面临降级、降薪的处罚措施,甚至可能面临解聘的风险。

因此,考核成绩对公务员个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够促使其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公务员考核制度内容包括哪些

公务员考核制度内容包括哪些

公务员考核制度内容包括哪些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指在行政机关中,对公务员进行绩效评估,以评定其工作表现和能力素质的一种制度。

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可以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水平,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介绍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内容。

一、考核目标和指标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第一个内容是明确考核目标和指标。

考核目标可以根据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任务来确定,如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等。

指标可以从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职业道德等多个方面进行衡量。

对各级公务员,可以根据其职责和岗位要求设置相应的指标。

二、考核内容和形式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第二个内容是明确考核内容和形式。

考核内容包括一般业务知识,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职业操守等。

考核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务操作、实地考察等。

通过多种形式的考核,可以全面了解公务员的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公务员的能力和表现符合岗位需求。

三、考核标准和评分规则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第三个内容是制定考核标准和评分规则。

考核标准可以根据岗位要求和层级职责确定,如工作成果、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评分规则一般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为考核结果提供科学的评分依据。

同时,要确保考核标准公正公平,避免主观评价和任意打分的情况发生。

四、考核周期和频次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第四个内容是确定考核周期和频次。

考核周期一般不宜过长,以确保考核结果能及时反映公务员的工作表现。

考核频次可以根据不同级别和职务的公务员进行相应的调整,如一年一次、半年一次等。

适当的考核周期和频次可以促使公务员保持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五、考核结果及奖惩措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最后一个内容是公布考核结果及奖惩措施。

公布考核结果可以提高考核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并为公务员提供改进和进步的机会。

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公务员,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如晋升、加薪等;对于考核结果不理想的公务员,应进行相关处罚和纪律处理,如降级、降薪等。

公务员考核制度

公务员考核制度

公务员考核制度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公务员管理模式的深入改革和完善。

该制度旨在促进公务员的能力提升、工作责任感的加强,并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下文将就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内容、实施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内容公务员考核制度主要包括绩效考核、问责机制和奖惩机制三个方面。

绩效考核是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核心,通过对公务员工作表现、能力水平和工作态度进行评估,对公务员的工作进行定量化评价。

问责机制督促公务员履职尽责,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行为进行追责。

奖惩机制则通过奖励和处罚激励公务员,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二、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实施效果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实施对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首先,通过绩效考核,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强化。

其次,问责机制的建立使得公务员意识到工作中的责任和担当,进一步激发了工作动力。

再者,奖惩机制的引入激发了公务员的积极性,增强了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

三、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然而,目前公务员考核制度在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考核内容和标准的制定还比较模糊,导致评价结果的主观性较高,容易引发不公平和不合理的情况。

同时,考核结果的运用与奖惩机制的衔接还不够密切,导致公务员对考核结果的重视程度不高。

此外,考核过程中还存在评价者和被评价者关系不公平、评价手段不多样化等问题,使得考核制度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受到质疑。

四、改进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建议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首先,建立科学、全面、客观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减少主观评价的成分,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其次,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加强与奖惩机制的衔接,使得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公务员的晋升和待遇。

此外,应该加强对评价者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评价者公正、客观地进行考核,避免评价结果的偏差。

结论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提升公务员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

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公务员的考核制度一、公务员考核内容(一)德主要考察公务员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

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必须既有忠于马克思主义的原则立场和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又对资本主义有正确的认识,懂得应该借鉴什么,又应该抵制什么,既有当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排头兵的强烈的政治责任心。

敢于大胆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进行改革开放主的探索又要划清二种改革开放的界限,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既能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又善于从特区的实际出发,特事特办,在发展市场经济和参与国际竞争中处理好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既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廉洁奉公,有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又能积极钻研业务,有较高业务水平和明显工作实绩。

(二)能主要是考察公务员的基本能力与应用能力,包括业务、技术和管理水平。

在专业技能方面,包括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水平等。

在工作能力方面,包括计划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控制能力、决策能力、执行能力、信息能力、领导能力、分析能力、用人能力、监督能力、反应判断能力、应变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文字写作能力等。

在身体能力方面、包括年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等因素。

(三)勤主要考察公务员的责任心与事业心,包括公务员的工作态度与工作效率。

积极性、即公务员是否兢兢业业、踏实肯工、勤奋努力、勇于负责;创造性,即公务员对工作是否肯于钻研、精益求精、勇于创新、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才能,纪律性,即公务员在公务中是否模范遵守工作纪律,按规定的时间与规程办事,听从领导的指挥与调度;协调性,即公务员在完成本职工作过程中,能否统观全局,协调工作;责任感,即公务员是否排除困难,克服阻力,主动、自觉地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出勤率,即公务员的到岗出勤情况,考察公务员是否达到规定的出勤率等。

(四)绩主要考察公务员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与效率。

数量是由论著、成果、解决实际问题和完成具体任务等的多少决定的。

公务员制度第六章考核制度

公务员制度第六章考核制度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 产生的效益。主要考核公务员实际完成工作 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所达到的工作效率以及 从事创造性劳动的成绩等。
第一节 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与方 法
一、公务员考核的内容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主要考核 公务员是否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廉洁从政的有 关规定;是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有无利 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 为;是否严格遵守公共财务管理规定,有无 假公济私、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 张浪费等行为。
考核的等次分类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考核优秀的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 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 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单项内容评价结果应为:
德、绩优秀; 能、勤良好以上。
考核优秀的比例: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 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最多 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第一节 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与方 法
一、公务员考核的内容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 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考核公务员是 否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否树立为人民服务的 公仆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是否遵纪守 法,维护国家和群众的利益,同一切违法乱 纪行为作斗争;是否忠于职守,实事求是, 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
第一节 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与方 法
二、公务员考核的方法
(2)关键绩效指标法
关键绩效指标法(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 KPI)是指运用关键绩效指标来进 行工作效果的考核,其关键在于建立合理的KPI 体系。关键绩效指标是衡量某一职位工作人员绩 效的具体量化指标,是对工作完成效果的最直接 的衡量方式。

公务员考核制度

公务员考核制度

公务员考核制度公务员考核制度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公务员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所确定的考核原则与内容、标准、方法以及程序等,对所属公务员进行考察、评价的制度。

这种定型化、常规化的全面考核应与对公务员的晋升考核、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的考核区别开来。

1.考核的原则和内容(1)公务员考核的原则:①客观公正的原则;②民主公开的原则;③注重实绩的原则;④依法考核的原则;⑤考核结果的拘束力的原则。

(2)考核的内容。

即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①“德”主要指公务员的政治思想表现、行政道德、工作作风。

②“能”主要指公务员从事本职工作必备的基本能力和特殊能力。

③“勤”主要指公务员的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

④“绩”主要指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即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⑤“廉”则指公务员必须廉洁自律。

2.考核的标准、方法和程序(1)考核的标准。

主要指评价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划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的尺度。

①“优秀”是指公务员在五个方面都表现出色,圆满地达到任职要求,成绩显著;②“称职”是指公务员在五个方面能达到胜任职务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任务;③“基本称职”适用于基本满足考核标准,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这种评价基本上是肯定性的;④“不称职”是指公务员在政策水平、工作能力方面达不到现任职务的要求,缺乏工作责任心,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这是个否定性的评价结果。

(2)考核的方法:①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即把主管领导对公务员的考核与群众参与考核结合起来;②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为基础;③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

(3)考核的程序。

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其具体程序如下:①个人总结。

个人总结是公务员本人按照其担任的职位职责和有关公务员考核的要求对其一年来各方面情况的自我总结。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是一个相对完善的制度,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务员履职尽责、服务人民。

本文将从考核制度的背景、内容和发展等方面进行介绍。

考核制度的背景考核制度的出现是源于对公务员队伍质量提升的需求,以及对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工作效率的要求。

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公务员需要更好的服务公众,以满足公众多样化需求,同时,考核制度也成为了检验公务员工作的重要标准。

考核制度不仅考核工作业绩,也考核公务员纪律和道德水平。

这样的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公务员在工作中出现不规范的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

考核制度的内容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分为两类:一类是定期考核,另一类是不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定期考核是指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必须按照规定提交报表和材料,以供上级机关对其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这类考核制度通常是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期末考核。

公务员的基本工作绩效会被考核,包括履行职责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工作改进情况等。

此外,部分考核会对公务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品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不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是指公务员在工作过程中,随时遭遇的考核,包括督查、巡视、通报批评、责任追究和组织调查等。

公务员需要随时响应和整改,以确保工作规范和效率。

考核制度的发展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考核制度也会随之不断发展。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制度和条例,如《公务员奖惩条例》、《公务员考核办法》等制度和条例,不断完善和紧密化考务管理。

此外,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也在通过技术手段的支持得到了更好、更精细的落实。

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监管等技术成果,在考核中不断应用得到体现。

这样的制度完善,让公务员不再只是凭借自身节约上报上交的个人时间为基础,更多的利用技术手段和数字档案记录结果。

结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考核制度也需要不断地跟随潮流,不断地进行完善。

流程化、信息化、正规化已经成为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重点,其中不仅包括公务员基本信息的数字化,还包括基础数据方面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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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核制度公务员考核制度公务员考核制度在整个公务员制度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实施其他各项制度的依据与基础,是公务员制度的“中枢”。

2005新颁布的《公务员法》对考核制度做了一定的修改,以适应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需要,但新规定仍存在着许多问题。

文章通过对公务员考核制度重要性和国外公务员考核制度研究,发现我国公务员考核过程中存考核目标不明确激励功能失效,考核指标粗糙考核结果失真,考核等级较少考核结果中庸问题严重,绩效反馈缺乏沟通绩效改善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中文名公务员考核制度特点实施其他各项制度的依据与基础职责适用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需要目的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目录1. 1考核意义2. 2内容标准3. ▪考核内容4. ▪考核标准考核意义指公务员的考察和审核,国家公务员的考核是指拥有法定公务员考核权限的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公务员法及其相关规定所明确的公务员考核内容,标准和程序,对考核权限内的国家公务员进行的专门性的考察和评价。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行政机关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级分类、公开民主、考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领导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内容标准公务员考核是指公务员管理部门依照管理权限,依据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对公务员进行考察和评价,以此作为对公务员进行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依据的制度。

公务员的考核制度是公务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它有利于发现和选拔优秀人才,合理使用人才,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工作效能。

本章共五条,对考核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次及考核结果的效力等作了规定。

第三十三条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释义】本条是关于考核内容的规定。

考核内容一、公务员考核制度1.实行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利于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

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包括职位分类、考核、奖惩、升降、任免、培训、工资福利等项内容。

其中,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基础环节和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通过对公务员的考核,可以为公务员管理其他各环节上的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比如,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公务员的升降、奖惩、培训、工资,依据考核结果发现公务员的特长、缺陷和按职位要求进行职位轮换等,还可以运用考核结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如果没有科学、客观的考核,公务员的奖惩、升降、任免、工资福利等管理工作就难以做到客观、公正。

考核这个环节做得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整个公务员管理制度能否得到有效实行,并直接关系到每个公务员的利益。

因此,可以说考核是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中的基础性环节。

2.考核是优化公务员队伍的必要方式与途径。

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法定的管理权限,对公务员的工作或业务成绩的质量、数量及其能力、品行、学识、健康等状况进行考察审核,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目的是为了准确判断与评价被考核人是否称职。

在很大程度上,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的思想品德、才识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公正合理评价,是管理机关发现、选拔优秀公务员和合理使用公务员的重要途径,并可以防止人才选拔上存在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等弊端;另一方面,考核也是公务员自我认知的一条途径。

通过考核,公务员可以更清醒地认识自我,便于促使其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开拓创新,不断进取,从而优化整个公务员队伍。

3.考核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对公务员的考核,实质上是对公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考察和评价,并根据考核的结果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以促使公务员尽职尽责,勤奋工作,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在考核过程中,通过上级对下级公务员的考察和下级公务员对上级的民主评议来形成上下级公务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促使各级公务员改进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

4.考核是群众监督公务员的必要手段。

对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标准与过程要做到公开化,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对担任一定层次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还要进行民主评议。

这就可以发挥民主监督与公开监督的威力,有效地防止各级公务员搞特殊化,防止公务员滥用职权,促使公务员正确地行使权力,认真履行职责,并调动群众监督各级公务员的积极性。

二、考核的对象考核的对象主要是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非领导成员包括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不属于领导成员公务员的领导职务公务员。

我国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

公务员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我国对领导成员和非领导成员的考核是两套方法,非领导成员的考核适用公务员法中规定的程序,领导成员的考核适用其他相关规定。

三、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公务员考核内容的确定是考核工作的关键,考核内容制定的科学与否、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务员考核的质量。

根据本条规定,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中以工作实绩为重点。

所谓“德”,是指公务员在政治上是否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国家是否忠诚以及思想作风、遵守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等情况。

它还包括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合作、协作的精神。

所谓“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主要考核公务员能否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包括专业知识、业务技术、文字水平、语言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

对不同类别的公务员,考核项目及其科目应当有所区别。

所谓“勤”,主要是指公务员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

出勤情况是指公务员是否按时上下班,是否有迟到、早退、缺勤,病、事假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等;工作态度是指公务员对本职工作是否认真负责、积极肯干、任劳任怨、热心踏实、精益求精等。

其中,公务员的出勤情况一般比较具体,各级机关都有公务员工作时数的规定,易于考核。

当然,公务员按规定出满勤,并不等于其按职位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这还要看其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

通过对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加以考察和评价,改变某些机关中存在的出勤不出力,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的状况,进而提高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感和事业心。

所谓“绩”,是指公务员的工作实绩。

它主要包括公务员的工作质量、数量、效率及工作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工作数量包括公务员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所完成的工作份数、尽职的程度、所达到的工作期限、努力的效果以及其他涉及实效的因素;工作质量包括公务员完成工作的准确性,工作的表现性或可接受性,工作的美观程度,是否合乎工作的质量要求,在完成工作过程中所表现的技巧与能力,决定或判断的健全性和预见性以及其他有关工作质量的情况;工作效率包括公务员完成工作的速度,为完成工作而耗费的时间、精力及其他支出是否具有经济性;工作适应能力包括公务员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出的与上下级及同事的合作性,对新工作的学习能力及意愿,运用法规的能力以及其他适应工作环境的能力等。

对公务员工作实绩的考核,构成公务员考核的主要内容。

所谓“廉”,是指为人处事的廉洁,不贪污,不受贿,不侵占、挪用国家、集体的财产等。

公务员考核的五大内容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对公务员的考核必须考核全面,又要突出重点。

以“工作实绩”为考核重点,一方面是鼓励公务员干实事、求实效,为国家和社会多做贡献,另一方面是绩可以量化,标准比较明确统一,可以防止根据个人好恶或主观印象进行评价。

注重实绩,就是防止在公务员考核中搞“大锅饭”,实行“平均主义”。

但是公务员考核不能只看“绩”,而忽视对“德、能、勤、廉”的考核。

特别是对“绩”要作全方位的理解,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问题,不仅仅是看经济总量、市政环境,还要看环境的保护力度、人民群众的受惠程度与满意程度、社会良性发展程度等。

总之,这个“绩”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和谐社会的要求。

四、特殊情形下的考核根据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新录用的、转任的、挂职锻炼的等特殊情形下的公务员的考核,有一些特殊的做法。

1.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间,应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其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在挂职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

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的公务员,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5.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6.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公务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7.受警告处分的公务员,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的当年,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公务员,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期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在解除其处分的当年及以后,按正常情况对待。

第三十四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考核类型的规定。

考核标准依照不同的标准,公务员的考核有多种类型。

我国公务员法中有关考核的类型,以举行考核的时间为标准,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两类。

一、平时考核平时考核,通常是指对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及功过进行记录,主要考核公务员的出勤情况和公务员遵守办公规则情况,表现为考勤和工作检查。

考勤是由专人负责记录有关出勤情况。

工作检查,主要是由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核实每个公务员的工作日志。

平时考核的优点是便于对公务员的各种情况进行了解和考察,为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提供原始的资料。

平时考核的不足是难以制度化,容易流于形式。

许多国家非常重视对公务员平时的考核。

如美国公务员的上级领导对其下属都建有考核手册,凡公务员工作表现与这一领导所制定的工作标准有联系的部分,均要摘录在册。

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通常是指有关领导人员以及专门的考核机构在一个工作年度结束后,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限,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对所属公务员一年来各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集中统一的考察和评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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