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清单(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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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清单(铁路)

发站:货票第号

托运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

注意事项

1.个人托运的货物在货物运单上不明确填写货物具体名称的(如搬家货物、行李),分为声明价格和不声明价格两种,由托运人选定。发生货损、货差时,声明价格运输按货物实际损失的价格赔偿,但最多不能超过该批货物的声明价格;不声明价格的,每重10公斤(不满10公斤按10公斤计算)。最多赔偿人民币30元,实际损失低于这个标准的,按货物实际损失的价格赔偿。

2.本清单由托运人填写,一式3份,记载必须真实、正确。

3.“物品名称”栏要详细填写,如衣服应记明外衣、衬衫、男式、女式、童装等:“材质”栏要写明棉、毛、呢、绒、化纤等;“件数”栏如系衣料应记明尺寸。“价格”栏只供按声明价格托运时填写。

4.个人物品内不得夹带下列物品:

(1)金、银、钻石、珠宝、首饰、古玩、文物字画、手表、照相机。

(2)有价证券、货币、各种票证。

(3)危险货物。

规格:270×185mm

〔说明〕

托运人向承运人交运货物,应向车站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一份。货物运单的填写按《货物运单和货票填制办法》规定办理。运单以左各栏和领货凭证由托运人用钢笔、毛笔、圆珠笔或用加盖戳记方法填写。运单及货票都必须按规定填写正确、齐全,字迹清楚。运单内各栏更改处应分别由负责更改的托运人或承运人盖章证明。托运人在填写发站和到站(局)栏时,应按《铁路货价里程表》规定站名填写,不得简称。到达(局)名填写为到达站主管铁路局名的第一个字,如(哈)、(上)、(广)等,到达北京铁路局的填写(京)字。托运人填写的到站、到达局和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名称,三者必须相符。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应填写单位的全称;地址应填写所在市、县街道门牌号码,乡、村名称及电话号码。危险货物要按《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所附《危险货物品名索引表》所列名称填写。按一批托运的货物,不能逐一将品名在运单填记时,须另填物品清单。危险货物应注明“爆炸品”、“氧化剂”、“毒害品”、“腐蚀物品”、“易腐物品”。“×吨集装箱”,件数应填写件数、合计总件数。按重量承运货物,应填写“堆”、“罐”、“散”字样及单件重量和总重量。笨重货物或规格相同的零担货物,应写明货件的长、宽、高度。规格不同的零担货物,应注明全批货物的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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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武汉名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归属合同名称:荆门移动京山曹武营业厅装修合同

归属合同编号:HBMC-3528-GC-JZZS-2011-706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工程实施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必须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施工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 乙方参加本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务工手续,二证齐全(身份证、劳务工上岗证),人证必须相符,人员更换必须及时通报甲方并补办手续,不得私招乱雇社会闲散人员和未成年人进入工地,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任何后果,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 乙方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如挖掘机、电工、运输机械司机等)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经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否则发生的任何后果,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 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行业及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持证上岗。

4) 乙方应将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花名册(造册内容:姓名、年龄、住址、三证号码及特殊工种岗位证书等)报甲方备案。2、乙方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前,乙方必须进行入场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体检,不接受入场教育和体检不合格

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乙方违反条款规定而造成的后果,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进行入场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后,乙方应在甲方的安全教育记录上予以签认。

3、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乙方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并提出批评、拒绝执行以及检举、控告的权利;乙方明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而不制止并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责任。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乙方自带或外租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经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凡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期内,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7、在施工期内,乙方的生活区要符合甲方文明工地的要求,搞好并保持宿舍、食堂等处的环境卫生。

8、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冬季,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等电器设备;夏季,严禁到河塘中游泳、洗澡。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夜间施工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做到不扰民。如因此造成的民事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10、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古迹时,要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严禁破坏、私自收藏、倒卖或隐瞒不报。

11、在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扬尘的防护措施。在各车辆进出口及平交道口设置车辆冲洗场,在不能设置车辆冲洗场的平交

道口处,设置专人对路面进行清扫、保洁并在路口处铺设麻袋,派专用洒水车对施工全线进行洒水消尘。若违反本条,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0元至10000元。

12、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特别注意深坑深沟的安全防护(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如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13、因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或甲方被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4、对包工包料的分包作业项目,乙方在组织作业前必须向甲方报出分包项目的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提出该项目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和有关技术资料,安全技术措施应详尽,切实可行,责任落实。措施未经甲方认可,不得实施作业,对组织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措施报送甲方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责任视甲方认可。

15、乙方应按照市政府对于建筑企业专(兼)职安全员配备比例,并结合甲方要求,根据进场人数、施工长度,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积极配合甲方作好乙方人员对施工项目的日常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乙方安全员应接受甲方安全部门和工地安全员监督、检查、指导和统一管理。乙方还应将指定安全员名单交甲方备案。16、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卫生检查要点,不定期的组织施工现场检查和整改,检查应有记录,整改要有措施,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甲方。

17、乙方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来自各方的违章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8、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或提供的有关易燃、易爆、易损、有毒、危险品和防火、防盗、成品保护及环卫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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