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及实施细则
山东级规范化学校标准与实施细则特殊教育试行

一项达不到要求扣5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B3
教学
用房
及
设施
140分
C6、普通教室:每个教学班有符合教学要求的教室,按《特校标准》配齐课桌椅、讲台、黑板、多媒体以及适合学生特点的特殊设施;有相应的防伤害设施。使用面积不低于54㎡(培智学校不低于52㎡)。
10
教室数量满足不了要求扣5分;面积、设施不合格分别酌扣2-5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特殊教育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自评
复评A1办学条件400
分
B1
学校
规划
30分
C1、校园规划和校舍建设应紧凑集中、布局合理、分区明确、使用方便、易于识别;必须利于安全疏散;盲校、培智学校校舍的功能分区、体部组合、水平及垂直联系空间应简洁明晰,流线通畅,严禁采用弧形平面组合。
10
数量达不到要求扣5分;面积、设施达不到要求酌扣2-5分。
C11、多功能活动室:可作文娱活动、雨天体育活动、观摩教学及全校性集会等使用的大型用房,也可兼作舞蹈、音乐室或盲生门球室;地面为木质地板,固定设备的埋件不应高出地面,门窗玻璃灯光均应设置护网或护罩,并应配置能进行相关活动的设施;9个班规模的使用面积不低于120㎡,18个班规模的不低于180㎡。
20
学校未独立设置扣10分;规模不符合要求酌扣3-5分;生均占地面积每少1㎡扣2分,生均绿地面积每少0.1㎡扣1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B2
校舍
建筑
40分
C3、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住房和校办产业用房):盲校:9个班不低于41.03㎡,18个班不低于33.70㎡;聋校:9个班不低于31.80㎡,18个班不低于25.70㎡;培智学校:9个班不低于30.79㎡,18个班不低于24.22㎡。
中学教学规范实施细则模版

中学教学规范实施细则模版引言中学教学规范是确保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中学教学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旨在明确教师的教学职责、学生的学习要求,以及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中学教育的全面发展。
一、教师的教学职责1. 教师应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的认知水平,合理制定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符合教材要求和教学大纲的要求。
2. 教师应积极引导学生探究、实践和合作,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3. 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进行教学,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和教学内容,确保教学进程的连贯性和教学效果的有效性。
4. 教师应注意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和灵活性,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和教学目标,选用合适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5. 教师应及时组织和评价学生的学习行为和成果,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问题,并提供适当的辅导和帮助。
二、学生的学习要求1. 学生应主动参与课堂教学活动,积极思考和表达,相互合作和交流,主动探索和实践。
2. 学生应遵守学习纪律和课堂秩序,尊重教师和同学,保持课堂安静和整洁,不打扰教学秩序。
3. 学生应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和作业,积极备课和复习,认真对待每一次课堂学习。
4. 学生应保持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养成独立学习和自主学习的能力,提高学习效率。
5. 学生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总结,形成系统的学习文档,方便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
三、教育环境的营造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明确教师的教学职责和学生的学习要求,形成教育教学的有序环境。
2. 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教学设备和资源,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和教学效果的提高。
3. 学校应鼓励教师参加教学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4. 学校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加强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形成三方共同努力的教育格局。
5. 学校应加强对校园文化的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健康成长。
市级示范性中学评审标准

市级示范性中学评审标准1. 背景市级示范性中学评审标准旨在评估中学的综合素质并确定其是否符合示范性中学标准。
这些标准将指导中学在教学、教育管理、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发展,以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水平。
2. 评审标准2.1 教学质量- 教师素质:评估教师的专业能力、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是否达到要求,并鼓励教师的进一步发展和成长。
- 教学资源:评估学校的教学资源是否充足,并且能够满足学校的教学需求。
- 学生研究成果:评估学生的研究表现以及学校的教育成果,包括学生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发展。
2.2 教育管理- 学校领导力:评估学校领导层的管理能力和领导风格,包括目标设定、决策制定、组织协调等方面。
- 教育环境:评估学校的教育环境是否良好,包括校园设施、学生安全管理、师生关系等方面。
- 家校合作:评估学校与家庭的沟通与合作情况,包括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程度和方式。
2.3 学术研究- 学术科研能力:评估学校的学术科研水平和成果,包括学校教师的科研能力和科研项目等。
- 教育创新能力:评估学校的教育创新能力和教育改革成果,包括教育科技应用、课程改革等方面。
3. 评审程序市级示范性中学评审程序如下:1. 申报材料准备:学校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包括学校基本情况介绍、教学教育管理情况汇报等。
2. 学校评审:评审委员会对学校进行评审,并针对各项评审标准给出评价和建议。
3.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指定的公示渠道上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4. 结果认定:根据评审结果和公众反馈情况,市教育局认定是否给予学校示范性中学的称号。
4. 结论市级示范性中学评审标准是评估中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体系,它将对中学的教育质量和水平产生积极的影响。
通过遵循这些评审标准,中学可以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使学校成为可信赖和受人尊敬的示范性中学。
(整理)市级规范化学校验收标准

否决项: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市级规范化学校:
1.有严重违背《义务教育法》、《初级中学管理规程》行为的。
2.两年内有重大恶性事故发生的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
3.没有语音教室、微机室,或未按规定开设信息技术课的。
4.没有标准运动场的。
5.市区(含县城)学校没有建成校园网的。
说明:
1.本表既是学校申报表,又是市级规范化学校建设暂行标准,也是市级规范化学校验收记分标准。
2.经市抽查,办学条件达100分以上,且教育思想、学校管理和学生素质四项指标均达90分以上为合格。
3.本表“具体要求”栏目中引用的“《规范》”、“《标准》”,“《条
例》”是指:国标《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山东省城镇学校校舍改造及验收暂行标准》、国家《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4.未尽事宜,请与莱芜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
学校自查报告
校舍与内部设施的装备、管理、使用计分表
规范化学校建设积分表
区复查报告
校舍与内部设施的装备、管理、使用计分表
规范化学校建设积分表
市验收报告。
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完全版)

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级规范化学校的建设与管理,全面提高我省中小学办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规范学校的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以评估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突出过程性指导原则,提倡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家长全员参与。
第三条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各地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努力扩大优质基础教育资源。
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相协调.第四条省级规范化学校的评估验收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不搞地区照顾;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克服重硬件、轻软件,以偏概全的倾向.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五条学校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有明确的办学方向和先进的办学理念。
第六条学校按照素质教育要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生个性特长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认真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积极实践课程改革理念,因地制宜开发校本课程,创造性地实施课程方案。
第七条学校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较高,学校管理科学、高效,办学行为规范,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教师配备满足课程改革的需求,师资队伍整体水平高,各学科的师资力量均较强,结构合理.第八条学校办学条件不低于《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所规定的标准。
学校评估总分达到《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试行)》(附后,以下简称《标准》)所规定的分数。
第九条学校须取得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其中新建学校申报省级规范化学校建校时间必须满3年。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省级规范化学校:1、举办“校中校”,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招收往届学生插班复读的。
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完全版)

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级规范化学校的建设与管理,全面提高我省中小学办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规范学校的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
以评估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突出过程性指导原则,提倡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家长全员参与。
第三条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各地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努力扩大优质基础教育资源。
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省级规范化学校的评估验收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不搞地区照顾;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克服重硬件、轻软件,以偏概全的倾向。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五条学校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有明确的办学方向和先进的办学理念.第六条学校按照素质教育要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生个性特长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学校认真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积极实践课程改革理念,因地制宜开发校本课程,创造性地实施课程方案。
第七条学校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较高,学校管理科学、高效,办学行为规范,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教师配备满足课程改革的需求,师资队伍整体水平高,各学科的师资力量均较强,结构合理。
第八条学校办学条件不低于《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所规定的标准.学校评估总分达到《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试行)》(附后,以下简称《标准》)所规定的分数。
第九条学校须取得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其中新建学校申报省级规范化学校建校时间必须满3年.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省级规范化学校:1、举办“校中校”,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招收往届学生插班复读的。
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完全版)

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级规范化学校的建设与管理,全面提高我省中小学办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规范学校的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
以评估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突出过程性指导原则,提倡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家长全员参与。
第三条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各地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努力扩大优质基础教育资源。
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省级规范化学校的评估验收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不搞地区照顾;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克服重硬件、轻软件,以偏概全的倾向。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五条学校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有明确的办学方向和先进的办学理念。
第六条学校按照素质教育要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生个性特长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学校认真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积极实践课程改革理念,因地制宜开发校本课程,创造性地实施课程方案。
第七条学校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较高,学校管理科学、高效,办学行为规范,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教师配备满足课程改革的需求,师资队伍整体水平高,各学科的师资力量均较强,结构合理。
第八条学校办学条件不低于《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所规定的标准。
学校评估总分达到《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试行)》(附后,以下简称《标准》)所规定的分数。
第九条学校须取得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其中新建学校申报省级规范化学校建校时间必须满3年。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省级规范化学校:1、举办“校中校”,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招收往届学生插班复读的。
海南省省一级学校、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指标及评分细则

③明确其他一般事项的议事和决定方法。〔3分〕
①项根据学校规划、综合检查情况按优、良、中、差给5、4、3、2分。
②项根据听课、座谈情况按优、良、中、差给5、4、3、2分。
C14
控辍
保学
(15分)
①依法确保效劳围适龄少年入学率。〔5分〕
②严格控制在校生辍学。〔5分〕
③按时毕业率〔稳固率〕城区学校94%以上,乡镇学校90%以上。〔5分〕
①项城区学校入学率达不到100%,乡镇学校入学率达不到98%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该项分为止。
②项功能用房数量占20分,每少一间实验室、功能教室或辅助用房扣3分。室面积占10分,每减少0.1平方米扣0.5分。
③项图书馆和阅览室占5分,图书馆和阅览室分设占5分。图书馆和阅览室合用扣1分,学生和教师阅览室不分设扣1分。阅览室座位数占3分,每少一个座位扣0.1分。无电子图书阅览室或教师电子备课室各扣1分。
④项按优、良、中、差给4、3、2、1分。
B3
运动
场地
与设
施
(35分)
C7
跑道、
运动场
(20分)
有标准的300米以上环形跑道、附100米直跑道的田径场。跑道规、平整、无杂物、积水。田径场有1个足球场和1-2个沙坑。〔20分〕
标准环形跑道田径场、足球场和沙坑分别占14分、4分和2分。没有跑道田径场扣14分;跑道田径场不标准,按每少一条跑道扣2分,环形跑道、100米直跑道每少1米扣0.2分,跑道面按质量情况给1-3分。有足球场没球门扣1分。少一个沙坑扣1分。
A级
指标
B级
指标
C级
指标
评 估 要 点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义务教育段学校

达不到省定标准不得分;经费不能逐年增长、不能及时拨付、不能足额拨付各扣5分;有平调、截留现象各扣10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A2
学
校
管
理
300
分
A2
学
校
管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理
300
分
A2
学
校
管
理
300
分
A2
学
校
管
理
300
分
B6
办学
理念
与
发展
规划
30分
C17、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执行教育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条件;并具有自己的办学特色。
C26、学校有师德建设具体措施;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并尊重学生,有社会责任感,有合作与奉献的精神,学生、家长、社会满意。
10
依据实际情况分3档计6、8、10分;存在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现象扣3-5分,有教师违法犯罪现象不得分。
C27、教师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掌握并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尊重个体差异,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学会学习;教师能够胜任各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具备开展网络环境下的专业发展及教育教学活动能力,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学校具有一定数量的省、市级以上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B2
校舍
120分
C4、校舍生均使用面积(不含住宿生宿舍、食堂及教工宿舍使用面积)不低于《标准》规定。
10
生均使用面积每少0.1㎡扣2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C5、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维修及时。
中学教学规范实施细则范本

中学教学规范实施细则范本一、总则1.教师应遵循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核心目标,严守师德师风,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二、教学准备1.教师应提前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明确教学目标和内容,确保教学有条不紊进行。
2.教师应熟悉教材内容,注重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提供多样化的教学资料和参考书籍,丰富教学内容。
三、教学环境1.教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的教学环境,确保学生集中注意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教室内的教学用具和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行,确保教学过程顺利进行。
3.教室内务必安排充足的座位,确保学生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四、教学方法1.教师应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讲授、讨论、实验、批判性思维等,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
五、教学评价1.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反馈个体和整体的学习成绩,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
2.教师应公正、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避免主观评价和偏见的存在。
3.教师应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的评价,包括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
六、作业布置与批改1.教师应布置适量且合理的作业,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教师应及时批改作业,给予学生明确的评语和建议,促进学生的进步和成长。
七、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1.教师应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通报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
2.教师应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过程,共同为学生的发展努力。
八、安全与保障1.教师应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
2.教师应将学生个人信息保密,不得随意泄漏和滥用。
九、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1.教师应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2.教师应关注教育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的应用,创造有利于学生学习发展的教育环境。
综上所述,中学教学规范的实施细则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教师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努力为学生的发展和成长做出更大的贡献。
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完全版)

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级规范化学校的建设与管理,全面提高我省中小学办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规范学校的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
以评估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突出过程性指导原则,提倡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家长全员参与。
第三条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各地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努力扩大优质基础教育资源。
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省级规范化学校的评估验收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不搞地区照顾;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克服重硬件、轻软件,以偏概全的倾向。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五条学校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有明确的办学方向和先进的办学理念。
第六条学校按照素质教育要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生个性特长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学校认真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积极实践课程改革理念,因地制宜开发校本课程,创造性地实施课程方案。
第七条学校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较高,学校管理科学、高效,办学行为规范,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教师配备满足课程改革的需求,师资队伍整体水平高,各学科的师资力量均较强,结构合理。
第八条学校办学条件不低于《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所规定的标准。
学校评估总分达到《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试行)》(附后,以下简称《标准》)所规定的分数。
第九条学校须取得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其中新建学校申报省级规范化学校建校时间必须满3年。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省级规范化学校:1、举办“校中校”,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招收往届学生插班复读的。
市级规范化学校验收标准

指标名称校舍总体设计与部份生活用房具体要求(1)规模不少于 18 个班,班额不超过 50 人。
(2)校园内分区明确,规划布局合理。
有清晰的规划布局图或者模型。
(3)生均占地面积符合下列要求:18 个班每生不少于:农村(含县城) 45m2。
24 个班每生不少于:农村(含县城) 40m2。
30 个班每生不少于:农村(含县城) 35m2。
各类校舍功能齐全,坚固耐用,美观慷慨,设计造型新颖活泼,具有中学特点。
数量、面积符合《山东省城镇学校校舍改造及验收暂行标准》中初中要求。
生均使用面积:18 个班每生不少于 5m224 个班每生不少于4.5m230 个班每生不少于4m2传达室、开水房、仓库(含车库)、木工修理室、社团办公室、广播室、自行车棚等项也达到规定标准要求。
基建:宽敞璀璨,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 4m2。
装备:桌、椅、灯、镜、盆、橱等办公用品和生活设施完备。
管理:整洁条理、美观肃静,各类办公用品和生活设施摆放整齐、合理,图表、规章制度等悬挂规范。
基建:宽敞璀璨,生均使用面积:新室不少于1.12m2 ;旧室不少于 1.08m2。
装备:桌椅 (凳)、黑板、讲台的规格尺寸符合《标准》要求;电源、插座、窗帘、窗帘盒、采光、照明等符合《规范》要求。
实际情况规模:班学生:人占地: m2生均: m2总使用面积(不含教师宿舍、学生宿舍、学生食堂、餐厅,平房厕所,自行车棚)m2m2党政、教学办公使用面积人均教室m2m25431.50.531.5每室使用面积:新室旧室生均m2m2个办公室普通教室复查分自评分满分规划布局指标名称实验室管理:清洁整齐,课程表、时间表、值日表及有关规章制度、宣传画等张贴、悬挂规范。
具体要求基建:年级平行班 4 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物理、化学、生物各科实验室个数不少于 3 个;年级平行班 4 个班以上规模的学校,物理、化学、生物各科实验室总个数应有 2 个以上。
每室使用面积新室不小于 87m2,旧室不少于 73 m2。
规范化学校标准解读

规范化学校标准解读硬件设施方面: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08〕15号)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鲁教基字〔2010〕11号)。
一、学校设置:注意排水通畅,高压输电线、电缆及通航河道不得穿越校区。
二、学校规模:初中18-30,班额不超过50人;小学12-36,班额不超过45人。
三、建设用地: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绿化面积、体育用地等符合要求,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布局合理。
体育场地:设独立田径场地,其长轴为南北方向。
按规定数量设置篮排球场,不设在田径场地内。
室外体育设施:高低双杠(初中)、高低单杠、平梯、肋木等,数量、规格达到要求,安放科学、牢固,维修及时,维护良好。
四、装备条件:1、普通教室与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普通教室要统一设置窗帘盒、配挂白色或浅蓝色窗帘,教室内“三表(课程表、时间表、值日表)”装镜上墙,有学生花名册。
做到“班班通”,有多媒体设施。
设有机动教室,初中一般2间,小学一般1-2间。
办公室设洗手盆、穿衣镜等设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需上墙的内容张贴上墙。
2、实验室:保证2人一组做实验,水、电、通风等固定设施设备达到要求。
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药品室(柜)。
仪器配备数量应与实验室数量和班额相适应,达到常规分组实验每组2人。
每学科至少有一间配备多媒体设备,并接入校园网。
初中要求配探究实验室。
3、音乐教室:设置五线谱黑板,钢琴等。
至少有一间配备多媒体设备,并接入校园网。
4、舞蹈教室:配钢琴或电钢琴、把杆、照身镜、木质地板、磁性黑板、音响设备等。
室内宜设吸顶灯、空调,不安装日光灯、电扇。
5、美术(书法)教室:如有条件,可分成以某种形式为主配备设施,设挂镜线展示作品。
至少有一间配备多媒体设备,并接入校园网。
6、史地室:(初中)7、计算机室:能满足最大班额的需要。
8、综合实践活动室(初中改为技术教室):根据要求选配,最好能体现学校的特色。
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

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学校标准化建设是指依据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质量、管理水平等进行全面规范和提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是对学校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指导,对于推动学校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学校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校园基础设施,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设施等,确保学生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学习生活。
此外,学校还应提供完善的教学设备和信息技术支持,保障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其次,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学校建立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学校应注重选拔和培养优秀教师,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同时,学校还应完善教师的培训机制,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确保学生得到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另外,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学校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应当建立科学的课程设置和教学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保障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同时,学校还应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最后,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学校加强管理水平。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管理流程,提高学校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与家长和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形成良好的育人合力,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总之,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是对学校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指导,对于推动学校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当严格依照标准化建设标准进行规范和提升,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办学基本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办学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努力办好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所学校,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标准,结合《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提出的目标,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公办普通中小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和体育、艺术类学校不适用本标准。
第二章办学方向第三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三个面向”。
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生发展奠定基础。
第四条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树立人本教育观、素质教育观、现代学校观等教育观念。
第五条坚持依法办学,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办学条件第六条小学规模12个班以上,班额45人。
初中规模18个班以上,班额50人。
第七条学校用地(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不包括池塘、湖泊及生产劳动基地)城区小学生均10平方米以上,其它小学14平方米以上;城区初中生均16平方米以上,其它初中24平方米以上。
城市老校可适当降低标准。
第八条校舍设计和建筑基本符合国家标准,无危房。
小学生均建筑面积6平方米以上,有住宿生的,按住宿生数每生增加2.4平方米。
初中生均建筑面积7平方米以上,有住宿生的,按住宿生数每生增加2.7平方米。
第九条校园布局合理,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基本分开;校园净化、绿化、美化,有良好的校园文化和育人环境。
第十条教学设施设备:(一)教学、行政、生活用房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基本满足需要的教学、行政、生活用房。
专用场室及辅助用房能保证正常开课的需要,学生生活用房符合省的要求。
小学须有科学实验室、科学仪器室、计算机室、综合电教室、语言实验室(可由具有视听功能的其它室代替)、音乐室、美术室(含书法室)、藏书室、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等专用场室及辅助用房。
山东省规范化学校标准解读

(二)学校管理指标评估要点
学校管理指标的评估一般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和 个别访谈方式进行。 1、B6 办学理念与发展规划 C18、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执行教育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 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实施素 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条件;并具有自己的办学特 色。 该项依据A2和A4指标评估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分3档 计8、9、10分。 C19、办学理念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有落实办学理念、培养 目标的具体措施及实际行动,设计并实施组织管理、文化建设、课程 建设及校园建设等教育教学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该项指标要求: 一是有明确的、符合素质教育理念的办学理念(查资料、听汇报、个别 访谈); 二是要有具体措施,并在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得到落实(查资料、听汇 报、实地查看、个别访谈); 三是要取得较显著成效(查资料、个别访谈) 。 评估依据A3、B11指 标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分3档计6、8、10分。只有措施,但 成绩不显著的计8分;具体措施存在明显缺陷,计6分
(三)新《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特点 等级内容: 每项评估要点的评估结论分为A、B、C、D四个等级。A 等对应为达标,B等对应为基本达标,C等对应为须限期整改 项目(存在不足,必须整改,且有条件在短期内整改到位), D等对应为不达标。 等级指标: 相较于评分制标准,等级制标准对原标准中不符合实际需 求、内容充分的部分指标进行了合并、调整、删减。调整后, 普通高级中学等级评估标准中共设评估要点61个,其中A1指 标18个(含分项目),A2指标25个,A3指标17个,A4指标1 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等级评估标准中共设评估要点60个,其 中A1指标18个(含分项目),A2指标25个,A3指标16个, A4指标1个。特殊教育学校等级评估标准中共设评估要点61 个,其中A1指标27个,A2指标18个,A3指标15个,A4指标 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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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义务教育阶段市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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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评估指标分为二级:A1-A4为一级指标,B1-B18为二级指标。
C1-C62为每项指标中有若干评估要点。
根据每项指标的重要程度及实施难度,赋予一定的权重和分值,A1-A3总分1000分, A4为附加项,分值为30分,附加项计入总分。
A1、A2、A3各项实际得分不低于满分值的95%,且A1-A4总分达到960分及以上,即认定为达到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