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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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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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医务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管理规定为不断提高我院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有计划、有目的的培养各方面人才,加强我院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特对外出学习、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一、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原则各科室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必须坚持工作急需、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一致以及保证正常工作秩序不受。

影响的原则,二、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种类个月;3短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不超过个月以上。

3长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超过三、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基本条件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工作责任心强,安1.心在医院工作,具有一定的培养前途,年度考核优秀者、先进工作者优先。

新调入我院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除按以上要求外,2.原则上满一年后方可准予外出学习、进修,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例外。

四、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相关规定凡需要外出进修学习的人员,必须由所在科室提出1.进修学习申请,到医务科领表填写《医师(护士)进修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审阅同意后上报主管职能科室(医务科、表》,主管职能科室同意后,由医院主管领导及院长批护理部)准。

经进修医院同意接收后,外出学习、进修人员需到医2.务科签进修合同等相关手续,方可离职学习、进修。

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回单位3.上班。

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或延期进修。

外出学习、进修人员学习期满返院后,将结业证书、4.鉴定表复印件等材料交医务科存档,办理销假相关手续。

进修学习期间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5.执行。

五、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后的责任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结束回院后,要积极把所学1.专业技术运用于我院临床工作中,并将学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医务科,内容包括:所学知识及技术;拟开展何新业务;开展新业务需要医院、科室提供何种支持等情况。

在市内医院进修的每月回单位开展一次院内学术专2.题讲座,把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及时传授运用到工作中。

医院外出进修制度范本

医院外出进修制度范本

医院外出进修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疗技术水平提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员工的外出进修管理工作。

第二条进修人员条件1.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工作表现优秀。

2. 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和实际工作经验,具有进一步学习和提升的需求。

3.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进修期间的学习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进修时间和地点1. 进修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和个人需求,一般为6个月至1年。

2. 进修地点:国内具备相应专业培训条件的医疗机构或培训机构。

第四条进修申请程序1. 个人申请:有意向进修的员工向医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部门审核:所在部门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其工作表现和进修需求,签署意见。

3. 医院审批:医院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确定进修人员名单和进修时间。

第五条进修期间管理1. 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尊重带教老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2. 进修人员应按时完成进修任务,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和培训课程。

3. 进修人员如需提前结束进修或调整进修计划,应向医院和进修单位申请,并经批准。

第六条进修成果转化1. 进修人员应在进修结束后,向医院提交进修总结报告和相关成果材料。

2. 医院应鼓励进修人员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于临床实践,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第七条进修费用1. 进修人员应承担进修期间的住宿、交通和生活费用。

2. 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或报销部分费用。

第八条进修考核和评价1. 进修人员结束后,医院应组织对其进行考核,评价其进修成果和实际应用能力。

2. 考核结果作为进修人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的依据。

第九条纪律和处罚1. 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如有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2. 进修人员如有严重违反进修单位规章制度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医院可终止其进修资格。

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外出进修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职责1、培训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本《外出进修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员工的外出进修活动,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制度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公司章程(4)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公司人力行政部的职责与权限(1)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制度。

(2)负责公司员工外出进修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制定外出进修计划和预算,报公司领导审批。

(4)组织对外出进修成果的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5)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提请公司给予相应处罚。

(6)负责与外部培训机构、院校等合作单位的沟通与协调。

(7)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外出进修工作情况。

(8)其他与外出进修管理相关的工作。

二、培训类别和方式1、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培训(1)第一阶段:基础入职培训- 培训目的:使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快速了解公司文化、基本工作流程和岗位基本技能。

- 培训对象:公司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

- 培训时间:一般为1周。

-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实地参观、小组讨论等形式。

- 培训内容及分工:包括公司历史、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岗位基本知识、团队建设等,由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共同承担培训任务。

- 培训要求:学员需按时参加培训,积极参与互动,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

(2)第二阶段:专业技能培训- 培训目的:提升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在岗位上的专业能力和实践操作技能。

- 培训对象:通过第一阶段基础入职培训的应届毕业生。

- 培训时间:根据不同岗位要求,时间长度不一,通常为1-3个月。

- 培训方式:采用在岗实操、导师制辅导、外部专业培训等形式。

- 培训内容及分工:针对具体岗位的专业知识、实操技能、工作方法等,由所在部门负责具体培训内容的制定和实施。

- 培训要求:学员需完成规定的培训课时,通过实操考核,达到岗位要求。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及在职学历教育的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及在职学历教育的规定

关于外出进修及在职学历教育的规定(修订)为了加强医疗业务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计划的落实,规范外出进修及在职学历教育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出进修1、各科室根据学科发展及人员实际情况,每年底向科教科提出进修计划,科教科据此制定全年进修计划报院领导批准。

计划外进修由科主任提出申请,院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2、进修由本人提出申请,注明进修的主要内容,明确具体目标与任务,科主任同意后,医院认为确有培养意义可选派外出,进修前与医院签定《进修生培养协议书》。

3、进修期间必须遵守当地医院纪律及规章制度,期间无违规行为,结束后报销进修费、往返一次的旅途交通费(逢春节可增加报销往返车票一次),因私回院交通费用自理(如晋升考试等)。

进修期间,不得擅自提前返院,如不能坚持完成进修学习,中途或提前返院者负担剩余时间的进修费用。

4、进修期间享受在院工作人员的一切待遇,工资照发,奖金按平均奖发放,营养费按进修专业享受本院营养费发放标准,夜班按本院标准发放,法定节假日上班计补休,不另发奖励工资;省外进修者每月补贴150元。

5、进修结束后须带回开展至少一项新技术或根据进修所得写出一篇综述,带回课题思路、扩大服务范围、确定自己的主攻方向,五年内未达到此目标者,原报销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6、如医院安排进修,无特殊情况不去者,取消进修资格三年;安排初级医技人员外出参加专项业务进修,无特殊情况不去者,将延期一年晋升中级职称。

7、进修时间每人一般以半年为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在职学历教育1、医院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再教育学习提高学历,凡本人在院工作满2年以上可申请攻读在职研究生(需专业对口)。

2、申报程序:由个人提出申请,科主任同意,报请院办公会讨论通过。

3、报考录取就读前,与医院签定《培养协议书》。

4、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者报销相关学习费用;未获得学位者及其他类型提高学历学习者,费用自理。

医院进修人员外出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人员外出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为加强医院进修人员外出管理,提高进修质量,确保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在岗的进修人员。

三、进修人员外出管理1. 进修人员外出进修需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科教科审核同意。

2. 进修人员外出进修需符合以下条件:(1)热爱医院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有进修需求;(3)进修期间能保证完成医院及科室安排的工作任务。

3. 科教科根据医院专业发展需要,结合进修人员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进修计划。

4. 进修人员外出进修需遵守以下规定:(1)进修期间,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2)有事请假必须经进修单位同意,并及时向医院汇报;(3)进修期间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4)进修期间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5)进修费用(包括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先由本人承担,待学习期满后,视进修完成情况,按有关规定核准报销。

5. 进修人员返院后,需在1个月内向医院或科室作学术汇报、专题讲座,完成此项工作后方可报销进修费用。

6. 进修人员返院后,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进修总结报告,总结进修期间的收获和体会。

四、监督管理1. 科教科负责进修人员外出进修的审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2. 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进修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进修人员在外期间的工作质量。

3. 医院定期对进修人员外出进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科教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人民医院外出学习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外出学习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外出学习管理办法为规范人民医院员工外出学习活动,提高医院人员的综合素质,制定了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人民医院所有员工参加公开或内部学习、培训、考察、交流等活动,以及与人民医院合作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医疗类机构组织的学习活动。

二、报名管理2.1 报名方式员工可在内部电子系统或人事处相应网站上查看并报名有关学习活动。

2.2 报名表格员工报名时需填写《人民医院外出学习报名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3 报名时间学习活动报名一般提前15-30天进行,但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2.4 报名资格所有正式在职员工均有资格参加外出学习活动,但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5 报名审批所有报名材料需由支部书记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报批。

三、参加管理3.1 行程管理外出学习活动的行程必须事先如实报备,包括:目的、活动地点、离开和返回时间等,不得随意更改行程。

3.2 费用管理员工所参加的外出学习活动费用由人民医院承担,但个别活动如有特殊要求,相关费用需由员工自理。

员工需按规定提供发票并如实填写小结。

3.3 安全管理外出学习期间,员工需注意安全。

如因个人疏忽导致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同时,员工需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及证件,以防遗失或被盗。

四、归来管理4.1 效果考核员工参加外出学习后,应根据活动的实际效果提交学习心得或小结,供其他员工参考。

主管部门应对员工提交的资料进行汇总及效果考核。

4.2 结果落实外出学习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落实所学知识及技能,有效应用到工作中。

4.3 经费管理员工参加外出学习后,需如实填写报销单,并提交发票及考勤、签到等相关证明,进行经费清算。

五、其他事项5.1 解释权本办法解释权归人民医院所有。

5.2 监督检查人事处及各支部应加强对员工外出学习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5.3 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自实施之日起废止之前发文的所有有关外出学习管理办法。

以上为人民医院外出学习管理办法,具体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在职人员外出报备制度范本

在职人员外出报备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员工外出报备行为,确保员工外出期间的信息畅通,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安全。

第二章报备范围第四条员工因工作需要、个人事务或其他原因外出,均应按照本制度进行报备。

第五条报备范围包括:(一)出差、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公务活动;(二)因私事外出,如探亲、旅游、就医等;(三)请假外出,如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四)其他需报备的外出事项。

第三章报备程序第六条员工外出前,应填写《员工外出报备单》(附件1),内容包括:外出事由、外出时间、预计返回时间、目的地、联系方式等。

第七条《员工外出报备单》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报备至人力资源部。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收到《员工外出报备单》后,应及时审核,并予以登记备案。

第九条员工外出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特殊情况变更行程,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第四章报备要求第十条员工外出报备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第十一条员工外出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二条员工外出期间,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报告。

第五章处罚第十三条员工未按规定进行外出报备,或报备内容不真实、不完整、不及时,一经查实,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罚。

第十四条员工在外出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员工外出报备单(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服务公司关于在职人员外出进修的有关规定

服务公司关于在职人员外出进修的有关规定

服务公司关于在职人员外出进修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队伍整体建设,逐步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在职人员外出进修的有关规定。

本规定的外出进修培训为公派进修。

一、在职人员外出进修的指导思想各单位在职人员外出进修,必须坚持工作急需、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一致以及保证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影响的原则。

二、在职人员外出进修的种类在职人员外出进修的种类:1、短期进修,即进修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的进修;2、长期进修,即进修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进修。

三、在职人员外出进修的条件1、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工作积极,安心在公司工作,具有一定的培养前途。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

3、必须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且完成了规定的工作量,工作不受影响且工作任务有人接替。

四、在职人员外出进修的申报程序1、公司各单位每学期初须向综合部提交本学期本单位在职人员进修计划。

综合部制定公司每学期的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各单位进修的人员指标和经费指标等内容,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

2、综合部根据公司确定的每学期员工培训计划,积极联系培训地点,并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派在职人员外出进修。

3、在职人员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进修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到综合部领取《后勤服务公司在职人员进修申请表》,经本单位领导按选派条件审核签字后,报综合部。

4、在职人员在接到综合部的通知后,到综合部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外出进修。

5、在职人员进修完毕后,要按时到综合部报到,并将培训进修有关材料报综合部,并由综合部通知其所在单位安排工作。

逾期一个月不办理报到手续,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6、对于未经公司批准私自外出进修的人员,公司将视情况给予本人及所在单位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对责任人予以解聘。

五、在职人员进修期间的有关待遇1、各单位在职人员进修的费用:公司负担进修费用的50%,各单位负担进修费用的50%。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短期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短期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短期进修学习管理办法(暂行)为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鼓励广大职工外出学习,掌握医学领域的新成果、新进展,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现就医院职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制定本办法。

一、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范围:(一)各种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专业学术会议。

(二)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三)短期进修学习:指参加3个月内的专业学习班、与各学科发展有关的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学习。

(四)上级及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指派性培训班、学习班、学术会议等。

(六)专业、专题观摩。

二、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进修学习人员条件:(一)所有在职在岗职工,无医疗责任事故。

(二)热爱医院,爱岗敬业,有高尚的医德医风,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愿为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做贡献。

(三)学术论文被会议录用并要求做大会交流的论文第一作者。

(四)对口专业学会的省级年会,参加者原则上应是担任省级学会委员以上人员,或被会议正式录用的论文第一作者。

原则上每个科室每次限1人,重点学科每次限2人。

(五)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指令性培训班、学习班、学术会议等人员由医院安排,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由科教科根据相关通知要求,会同相关科室协商,根据拟参加会议内容及医院工作实际情况,合理选派人员参加。

三、基本原则(一)外出学术交流、短期学习和培训、专业观摩等活动,必须符合我院学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和各项工作总体安排原则。

(二)岗位、专业相一致原则。

要求与职工本人的岗位或专业(或研究方向)相一致。

若参加的学术交流、短期学习和培训对我院学科建设确实需要,但又没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则以与岗位、专业紧密相关为原则。

(三)机会均衡原则。

全院职工享有均等的外出学习机会,避免机会的过度集中。

(四)业绩优先原则。

平时工作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者优先,在相关方向上有一定研究基础者优先,科室骨干和学术带头人优先。

(五)高级学术活动优先原则。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与发展,确保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

三、进修原则1. 以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为目的。

2. 以个人发展需求与医院发展需要相结合。

3. 以德才兼备、择优录取为原则。

四、进修条件1.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具备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

4. 按照医院年度进修计划,经科室推荐、医院审批同意。

五、进修计划与审批1. 每年11月,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下一年度进修计划,并上报医院培训部。

2. 培训部对进修计划进行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3. 经审批同意的进修计划,由医院统一安排实施。

六、进修实施与管理1. 外出进修人员应按照进修计划,按时到指定医院进行进修学习。

2. 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3. 外出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进修医院的各项学术活动,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4. 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科室和医院汇报进修情况,确保进修质量。

七、进修考核与评估1. 进修结束后,外出进修人员应提交进修总结报告,由科室和医院进行考核评估。

2. 评估内容包括:进修期间的学习成果、临床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医德医风等方面。

3. 评估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1. 外出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的生活补助、差旅费等费用,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擅自变更进修专业,如需变更,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3.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无故中途停止进修,如需提前返院,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二中教师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二中教师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二中教师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在现代教育发展的背景下,教师的专业发展已经成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

为了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我校制定了教师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为教师提供一个良好的外出学习的环境和机会,以便他们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教学能力,同时也能促进教师之间的互相交流与合作。

二、学习培训计划1. 学习培训的内容应与教师的专业发展目标相匹配,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校将根据教师的需要和学校的发展方向,制定相应的学习培训计划,包括听课、参观、培训等形式。

2. 学习培训计划应提前公布,并与教师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

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学习内容和时间。

三、外出听课管理1. 外出听课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教师可以通过观摩他人的教学,从中获得灵感和启发。

但外出听课需要遵守以下管理规定:(1) 提前向所在部门或校领导申请,说明目的、地点和时间等信息。

(2) 外出听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或校领导请示和报批。

(3) 外出听课期间,教师需主动与所在单位保持联系,及时反馈听课的心得和收获。

四、学习培训管理1. 学习培训可以包括参加培训班、学术研讨会、教育展览等形式,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学校的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培训项目。

2. 参加学习培训需要提前向所在部门或校领导申请,说明培训的目的、内容和时间等信息。

建议教师在学习培训结束后,能够及时向所在部门或校领导汇报学习心得和收获。

五、管理与评估1.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统一管理外出听课和学习培训的申请和审批流程,并确保透明公正。

2. 学校将对教师的听课和学习培训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3. 教师的外出听课和学习培训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表现突出的教师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六、保障与支持1. 学校将为外出听课和学习培训的教师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支持,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医院 外出进修 管理制度

医院 外出进修 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医技医师的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出进修是指我院医务人员根据医院专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到国内外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专业学习、培训和实践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职在编的医务人员。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申报与审批第四条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规划,每年11月份制定并上报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由医务科(护理部)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申报外出进修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 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

2.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3. 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可在省外进修。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

初级职称从事临床工作满3年以上,确因专业发展需求,由科室申报培训部,可在省内进修。

4. 医院受聘到下次职称晋升聘任前为一周期,原则上一个周期内只能外出进修一次。

第六条外出进修的审批程序:1. 科室申报,提交进修计划及相关材料。

2. 医务科(护理部)审核,提出意见。

3. 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4. 经批准的进修人员,由医务科(护理部)统一安排。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七条外出进修期间,进修人员须遵守进修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第八条进修人员应按计划完成进修任务,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

第九条进修期间,进修人员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

第十条进修费用(包括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先由本人承担,待学习期满后,视进修完成情况,按有关规定核准报销。

第十一条进修人员请假、延期或提前返院,应事先征得进修接收单位同意并报请我院主管院长批准。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二条对在外出进修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进修人员,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事业单位人员外出管理制度规定

事业单位人员外出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外出管理,规范外出行为,确保事业单位人员在外出期间的安全和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员外出应遵守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单位形象;2. 服从单位管理,确保外出期间工作秩序;3. 注重安全,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4. 合理安排,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条事业单位人员外出需履行以下程序:1. 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填写《事业单位人员外出申请表》;2. 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3. 经批准后,办理外出手续,包括填写《事业单位人员外出登记表》;4. 外出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单位报告行踪。

第五条事业单位人员外出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单位形象;2. 遵守所在地区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3. 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纪活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单位机密;4. 不得擅自变更外出地点、时间或任务;5. 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不得酒后驾车;6. 不得利用外出机会谋取不正当利益;7. 不得违反单位纪律,影响单位形象。

第六条事业单位人员外出结束后,应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 外出人员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汇报外出情况;2. 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3. 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外出登记表》的归档手续;4. 外出期间发生的费用,按照单位财务制度报销。

第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奖金、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八条本规定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在职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在职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术活动、在职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工作,合理、有序的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学习,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提高我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和护理水平,医院将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选派有关优秀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参加学术活动,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提升继续教育。

第二章进修规定一、外出进修学习审批程序1.外出进修必须以医院技术发展和建设的需要为依据,按照建立合理人才结构和人才备份为原则,择优选送。

2.外出进修计划原则上由各科室于每年初提出,个人申请,科室同意,经科教科审核,报请主管副院长批准,并签定《进修责任协议书》后实施。

当年未实施者,第二年需重新上报。

每个科室原则上同期只能派遣1人外出进修,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进修人员,由院领导研究决定,比如新设科室、急需人才。

3.进修单位原则上由科教科统一联系安排。

经同意后也可由科室或个人联系。

进修单位必须是三甲医院,优先选择专科排名全国领先的医院。

进修必须专业对口,亚专科细分的科室必须符合亚专科方向。

4.外出进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政治表现好,医德医风好,团结协作好,工作积极,学习努力,爱岗敬业,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医生系列40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护士系列35岁以下,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及初级以上职称),以专科护士培养为主;医技系列40岁以下,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及初级以上职称);特殊情况,由院领导研究决定。

5.再次外出进修人员必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是本科室的主要业务技术骨干,并报请院领导研究,避免一人多次重复进修。

6.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外出进修按医院发展和建设的需要由院领导研究决定。

二、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1.外出进修人员离院前必须到科教科填写离院申请,并报相关科室备案。

职工外派学习管理制度

职工外派学习管理制度

职工外派学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规范职工外派学习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因工作需要进行外派学习的情况。

外派学习包括参加培训、进修、考察等形式。

公司职工在外派学习期间,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外派学习应当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岗位要求,须有助于提升职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促进公司和职工共同发展。

第四条公司职工外派学习应当遵循自愿原则,经过职工本人申请,并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外派学习。

第五条公司将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对职工外派学习过程中的领导指导、费用支持、安全保障等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外派学习管理制度,确保职工外派学习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公司将加强对外派学习的监督和评估,根据外派学习的实际效果和职工的个人表现,对职工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八条公司将不断完善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以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

第二章外派学习的申请与批准第九条职工因工作需要申请外派学习时,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外派学习的目的、内容、时间、地点、费用等。

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第十条职工的外派学习申请应当经过所在部门的初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综合审核,并报经公司领导审批确认后方可外派学习。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审批外派学习申请时,应当注重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和职工个人发展需求,保证外派学习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职工外派学习期间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学习费等。

职工外派学习期间工资待遇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职工外派学习结束后,应当及时报告学习情况和心得体会,向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第三章外派学习的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外派学习管理制度,明确外派学习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五条公司将根据职工的外派学习需求,安排专门的外派学习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和安排外派学习事宜。

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管理规定

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管理规定

任职医务人员出门学习、深造管理规定为不停提升我院各种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育各方面人材,增强我院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特对出门学习、深造人员作以下规定:一、任职人员出门学习、深造的原则各科室任职人员出门学习、深造,一定坚持工作急需、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一致以及保证正常工作次序不受影响的原则,。

二、任职人员出门学习、深造的种类短期深造学习:深造学习时间不超出 3 个月;长久深造学习:深造学习时间超出 3 个月以上。

三、任职人员出门学习、深造的基本条件1.质量优异,遵纪守纪,勤劳勤学,工作责任心强,放心在医院工作,拥有必定的培育前程,年度查核优异者、先进工作者优先。

2.新调入我院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除按以上要求外,原则上满一年后方可准予出门学习、深造,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展开新项目、新技术一定深造学习的例外。

四、任职人员出门学习、深造的有关规定1.凡需要出门深造学习的人员,一定由所在科室提出深造学习申请,到医务科领表填写《医师(护士)深造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批阅赞同后上报主管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主管职能科室赞同后,由医院主管领导及院长批准。

2.经深造医院赞同接收后,出门学习、深造人员需到医务科签深造合同样有关手续,方可辞职学习、深造。

3.深造人员一定按计划达成学习任务,准时返回单位上班。

不得任意改正良修专业、不得任意提早停止或缓期深造。

4.出门学习、深造人员学习期满返院后,将结业证书、判定表复印件等资料交医务科存档,办理销假有关手续。

5.深造学习时期花费及薪资福利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履行。

五、任职人员出门学习、深造后的责任1.任职人员出门学习、深造结束回院后,要踊跃把所学专业技术运用于我院临床工作中,并将学习状况以书面形式报医务科,内容包含:所学知识及技术;拟展开何新业务;展开新业务需要医院、科室供给何种支持等状况。

2.在市内医院深造的每个月回单位展开一次院内学术专题讲座,把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实时教授运用到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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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医务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管理规定
为不断提高我院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有计划、有目的的培养各方面人才,加强我院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特对外出学习、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
一、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原则
各科室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必须坚持工作急需、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一致以及保证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影响的原则,。

二、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种类
短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不超过3个月;
长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

三、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基本条件
1.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工作责任心强,安心在医院工作,具有一定的培养前途,年度考核优秀者、先进工作者优先。

2.新调入我院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除按以上要求外,原则上满一年后方可准予外出学习、进修,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例外。

四、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相关规定
1. 凡需要外出进修学习的人员,必须由所在科室提出进修学习申请,到医务科领表填写《医师(护士)进修申请
表》,经科室负责人审阅同意后上报主管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主管职能科室同意后,由医院主管领导及院长批准。

2.经进修医院同意接收后,外出学习、进修人员需到医务科签进修合同等相关手续,方可离职学习、进修。

3. 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回单位上班。

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或延期进修。

4.外出学习、进修人员学习期满返院后,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等材料交医务科存档,办理销假相关手续。

5.进修学习期间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后的责任
1.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结束回院后,要积极把所学专业技术运用于我院临床工作中,并将学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医务科,内容包括:所学知识及技术;拟开展何新业务;开展新业务需要医院、科室提供何种支持等情况。

2. 在市内医院进修的每月回单位开展一次院内学术专题讲座,把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及时传授运用到工作中。

3. 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期满后,要为医院服务(按其所学专业)一定时间,方可申请调离或变换专业;服务时间,视其学习年限长短决定,具体规定如下:
(1)外出学习、进修三个月,回院后要为医院服务三年;
(2)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以上,回院后要为医院服务六年或六年以上。

(3)外出学习、进修一年以上者,回院后要为医院服务不少于十年;
(4)连续进修2次,间隔时间不超3年,进修时间超过半年,原则上在院服务不低于十年。

六、外出学习、进修人员的赔偿规定
1.外出学习、进修人员学习期满,回院后为医院服务时间不够即要求调离医院或变换专业工作者,要交纳服务期未满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学习、进修期间发生的培训费、住宿费、工资、福利、旅差费等一切费用;
2.不经医院批准,中途自行终止进修者,或进修学习期间,因违反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或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医院者,进修费用由进修者全额承担。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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