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央企]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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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有效控制差旅费开支,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差旅费管理。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公司所处大市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公司实行出差审批制度。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履行审批手续,填写“公司出差申请审批单”(详见附件),按审批权限划分报经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现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性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参考依据
(一)《中核医疗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中核医疗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二章审批程序
第六条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出差,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正职(包括主持工作副职)出差,需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出差,需经部门正职(或
主持工作副职)同意,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其它员工出差,需经部门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同意,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
(一)员工报销差旅费时,需将出差申请审批单及相关报销单据先经财务部预审,后报相关领导审批,对于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确有理由需要报销的,出差人应该写明情况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总经理差旅费报销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公司其他领导差旅费由总经理审批;部门正职(包括主持工作副职)差旅费报销由分管领导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其它员工差旅费报销,由部门正职(包括主持工作副职)审核后,经分管领导联签,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标准
第八条住宿费标准及规定
(一)住宿费标准如下
此外,员工到部分存在淡旺季住宿费标准浮动的城市(见附件2)出差,旺季住宿费标准可在其他城市住宿费标准基础上上浮20%。
(二)公司员工出差,应当选择四星级及以下酒店住宿,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在规定标准内凭发票报销。住宿发票应填写住宿天数和标准,住宿费采用住宿期间平均费用的方法计算。
(三)员工参加重要活动、会议或培训期间,入住主办方指定酒店的,需提供通知文件等相关证明,方可据实报销住宿费。
第九条交通费标准及规定:
(一)公司员工出差期间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
(二)其他人员,如果距目的地出差里程≥1000公里或需乘坐火车时间≥5小时(最快捷路线、车次),或者在飞机票
价格低于火车票和途中补贴之和的情况下,准许乘坐飞机。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来往机场的大巴、火车票可以据实报销,其他如机票套餐中的酒店券、接送机券等项目费用自理。
(三)公司为有出差需要的职工购买交通意外伤害险(包括乘坐飞机、火车、汽车等),差旅费中不再报销保险费用。公司挂职、借调等人员保险费单程报销最高限额为30元。
(四)往返机场、火车站的公共交通、出租车票以及在出差地市内的公共交通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报实销;因工作需要,在出差地市内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可适当报销出租费用,经总经理审批同意签字后报销。
(五)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由公司派专车的,不报销城市间的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工作人员出差当日往返车站或机场,由公司派车接送的,不报销当日出差交通费。
(六)出差人员未经批准乘坐飞机,按同城火车(T字头列车)硬卧(下铺)与高铁二等座票价孰高的原则报销交通费用。
(七)出差人员从当日在晚7 时至次日晨7 时间段内乘车时间5 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8 小时的,乘坐列车可购买同席卧铺票。
(八)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出行,其中途中补贴标准为连续乘车时间≥5小时且<12小时,途中补贴300元;连续乘
车时间≥12小时且<24小时,途中补贴400元;连续乘车时间≥24小时,途中补贴500元。
(九)为方便出行,工作人员临时到常住地以外地区公务出行的,实行差旅费实报实销。不鼓励员工自驾车或乘坐非专职司机驾驶的车辆外出公差。原则上不建议开私家车长途公务出行,若自行前往,途中发生的燃料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车辆使用费均不予以报销。
(十)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产生退票费的,出差人应该写明情况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一)公司员工到外地出差,每人每天伙食补助50元包干使用,按自然天数计算。
(二)由上级单位临时性抽调执行各类检查任务工作任务超过5天的,其驻点检查期间给予50元/天·人的伙食补助。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城市间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支付出差补助费。
第十三条经批准到外地参加培训、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等(30天以上),期间可报销一次公司往
返交通费或回家探亲往返路费。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国(境)外考察或培训的国际旅费、伙食费、公杂费、住宿费、个人国外零用费等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负责人差旅费相关支出以《成员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细则》为限。
第四章报销管理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提供的差旅费报销凭证,必须是合法合规发票,并对提供的相关凭证真实性负责。发票应印有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票据监制章。付款单位应填写“湖北公司医药有限公司”全称及相应纳税人识别号,发票应盖有出票单位的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参加会议或培训的,报销时还需提供会议或培训通知文件。
第十七条参加各种会议、培训学习等活动的人员,如会议已提供就餐,不再享受活动期间的伙食补助,只享受活动期间往返各1天的伙食补助。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在出差结束后一周内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特殊情况在出差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不得跨年度报销。
第五章监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