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之电气照明(图)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探讨一、前言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一直是建筑行业中的重要话题。
电气设计不仅涉及到建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更关系到建筑的能源利用和智能化水平。
本文将以从简到繁、由浅入深的方式来探讨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更全面地理解这一话题。
二、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的基本概念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是指在建筑设计中,对建筑电气系统的规划、设计和施工进行综合措施的整合和安排。
这其中涉及到建筑用电负荷计算、照明设计、电气线路布置、保护与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不仅要满足建筑的基本用电需求,还需要考虑节能环保、智能化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三、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的深度分析1. 建筑用电负荷计算建筑用电负荷计算是电气设计的重要环节。
它涉及到建筑的总体用电需求、照明、空调、动力等方面的用电负荷计算。
在建筑用电负荷计算中,需要考虑建筑的使用性质、用电设备种类和数量、同时考虑未来的扩建和改造等因素,以保证电气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2. 照明设计照明设计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建筑内部的照明需求,更是为了营造舒适的照明环境。
在照明设计中,需要考虑照明的亮度、色温、光色等因素,同时还需要兼顾节能与环保要求。
随着LED等新型照明技术的广泛应用,照明设计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与机遇。
3. 电气线路布置电气线路的合理布置对于电气系统的安全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在电气线路的布置中,需要考虑线路的走向、敷设方式、电缆规格等因素,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线路损耗和故障率。
还需要考虑线路的防火、防水、抗干扰等特殊要求。
4. 保护与控制保护与控制是电气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保护和监控。
在保护与控制中,需要考虑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接地保护等各种保护装置的选型与设置,同时还需要考虑远程监控与智能化控制的要求。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JGJ 16-2008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8月1日1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一般规定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三、四类。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负荷等级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常用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供配电系统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应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剩余电流动作值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不大于25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300mA。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来源:中国绿色数据中心作者:机房360更新时间:2009/5/27 17:04:09摘要:《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2 术语2.0.1 供配电系统1 电压偏差 Voltage deviation供配电系统改变运行方式和负荷缓慢地变化使供配电系统各点的电压也随之变化,各点的实际电压与系统额定电压之差△V 称为电压偏差。
电压偏差△V 也常用与系统额定电压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
2 电压闪变 Voltage flicker负荷急剧的波动造成供配电系统瞬时电压升降,照度随之急剧变化,使人眼对灯闪感到不适,这种现象称为电压闪变。
3 不对称度 Asymmetry rotio不对称度是衡量多相负荷平衡状态的指标。
多相系统的电压负序分量与电力正序分量之比值称为电压不对称度;电流负序分量与电流正序分量之比值称为电流不对称度;均以百分数表示。
2.0.2 低压配电系统1 约定动作电流 Appoint acting current在约定时间内能使继电器或脱扣器动作的规定电流值。
2 约定熔断电流 Appoint blow aurrent在约定时间内能使熔体熔断的规定电流值。
3 Ⅰ类电气设备 I Kind electric equipment除靠基本绝缘防止电击外,还将易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连接到PE 线上,当基本绝缘失效时,外露可导电部分一般不致带危险电位的用电设备。
4 电气隔离 Electric isolatetion为防电击将一电气器件或电器与另外的电气器件或电路完全断开的安全措施。
2.0.3 电气照明1 照度 Illuminance表面上一点的照度是入射在包含该点面元上的光通量dΦ除以该面元面积之商,该量的符号为E,单位为勒克斯(Lx),Lx=1m/m2。
2 亮度对比 Luminance contrast视野中目标和背景的亮度差与背景亮度之比。
3 光强分布(配光) Distribution of luminous intensity用曲线或表格表示光源或灯具在空间各方向的发光强度值。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某医院电气设计案例
总结词
高效、人性化
详细描述
该医院电气设计注重高效、人性化的原则,以满足医院特殊用电需求。设计充分考虑医疗设备的用电 负荷、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设计还注重为患者和医务人员提供舒 适的环境。
某学校电气设计案例
总结词
节能、环保
VS
详细描述
该学校电气设计注重节能、环保的原则, 以满足学校教学和生活的用电需求。设计 采用了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如LED照 明、高效电机等,有效降低了能源消耗。 同时,设计还充分考虑了学校的特殊用电 需求,如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
体育场馆的电气设计
体育场馆的电气设计应根据场 馆规模、功能和用途,确定合 理的供配电方案和设备配置。
体育场馆的电气设计应满足各 种体育赛事和活动的用电需求 ,提供安全、可靠、灵活和节
能的用电环境。
体育场馆的电气设计应注重节 能和环保,采用高效的用电设 备和节能技术,降低能源消耗 。
体育场馆的电气设计应充分考 虑赛事和活动的特殊性,采取 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用电设 备和人员的安全。
备用电源与应急供电系统
为建筑物提供电能,通常来自电力系 统或自备电源。
在主电源故障时,为重要负荷提供应 急供电,确保关键设施的正常运行。
供配电系统
负责电能的输送和分配,包括高低压 配电设备、电缆、电线等设施。
0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要点
照明设计
照明质量
确保足够的照度,减少眩光和 阴影,提供舒适的视觉环境。
教育建筑的电气设计
教育建筑的电气设计应满足教育教学需求,提供安全、 可靠、舒适和节能的用电环境。
教育建筑的电气设计应注重节能和环保,推广使用节能 型用电设备和智能化控制系统,降低能源消耗。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JGJ 16-2008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8月1日1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一般规定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三、四类。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负荷等级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常用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供配电系统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应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剩余电流动作值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不大于25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300mA。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use《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3 供配电系统3.2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3.2.8条: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第十页)3.3电源及供配电系统3.3.2条: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第11页)4 配变电所4.3配电变压器选择4.3.5条:设置在民用建筑中的变压器,应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变压器。
当单台变压器油量为100kg及以上时,应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
(第17-18页)4.7低压配电装置4.7.3条:当成排布置的配电屏长度大于6m时,屏后面的通道应设有两个出口。
当出口之间的距离大于15m时,应增加出口。
(第24页)4.9 对土建专业的要求4.9.1条: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电压为10(6)kV的配电装置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低压配电装置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第25页)4.9.2条:配变电所的门应为防火门,并应负荷下列规定:1 变配电所位于高层主体建筑(或裙房)内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2 变配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3 变配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的一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4 变配电所位于地下一层或下面有地下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5 变配电所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6 变配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第25页)7 低压配电7.4导体选择7.4.2条:低压配电导体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敷设方式、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截面,其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预期负荷的最大计算电流和按保护条件所确定的电流;2)线路电压损失不应超过允许值;3)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配电线路每一相导体截面不应小于表7.4.2的规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T16-9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8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3]139号根据建设部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主编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JGJ/T16—92,自1993年8月1日起施行。
原部标《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同时废止。
本标准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归口管理,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等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年2月26日目次1总则2术语、符号、代号2.1术语2.2符号2.3代号3供电系统3.1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3.2电源及高压供配电系统3.3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3.4负荷计算3.5无功补偿4配变电所4.1一般规定4.2所址选择4.3配电变压器选择4.4主结线4.5配变电所型式和布置4.6高压配电装置4.7低压配电装置4.8控制方式及操作电源4.9移相电容器装置4.10对有关专业的要求5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5.1继电保护5.2电气测量5.3二次回路6自备电源及不间断电源6.1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6.2自备应急燃气轮发电机组6.3不间断电源系统7室外线路7.1一般规定7.2架空线路7.3电缆线路8低压配电8.1一般规定8.2低压配电系统8.3超低压配电8.4导体的选择8.5低压电器的选择8.6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9室内布线9.1一般规定9.2瓷线夹、鼓形绝缘子、针式绝缘子布线9.3直敷布线9.4金属管布线9.5硬质塑料管布线9.6半硬塑料管及混凝土板孔布线9.7金属线槽布线9.8塑料线槽布线9.9地面内暗装金属线槽布线9.10电缆布线9.11电缆桥架布线9.12封闭式母线布线9.13竖井内布线10常用设备电气装置10.1一般规定10.2电动机10.3传动运输系统10.4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10.5稳压、整流设备10.6蓄电池10.7自动门10.8家用电器10.9舞台用电设备10.10医用放射线设备10.11体育馆设备11电气照明11.1一般规定11.2照明质量11.3照明方式与种类11.4照明光源与灯具11.5照度水平11.6照度计算11.7照明节能11.8照明供电11.9各类建筑照明设计要求12建筑物防雷12.1一般规定12.2建筑物的防雷分级12.3一级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12.4二级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12.5三级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12.6其他防雷保护措施12.7接闪器12.8引下线12.9接地装置13电力设备防雷13.1一般规定13.2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保护13.3配变电所及与架空线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设备的保护13.4旋转电机的保护14接地及安全14.1一般规定14.2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和基本要求14.3低压配电系统的防触电保护14.4保护接地范围14.5接地要求和接地电阻14.6接地装置14.7通用电力设备及电气设施接地14.8特殊装置或场所的安全保护15共用天线电视系统15.1一般规定15.2系统组成15.3按收天线15.4前端15.5传输与分配网络15.6线路及敷设15.7安装要求15.8供电、防雷与接地16闭路应用电视16.1一般规定16.2闭路应用电视系统16.3设备器件选择16.4传输及线路16.5供电、接地17声、像节目制作17.1适用范围及功能要求17.2系统的组成及技术要求17.3设备配置量及设备选择17.4技术用房及设备布置17.5线路敷设17.6电源及接地17.7对其他专业的要求18呼应信号及公共显示装置18.1一般规定18.2呼应信号的呼叫方式及系统组成18.3呼应信号的设备选择及线路敷设18.4公共显示装置设置原则18.5公共显示装置显示方案的选择18.6公共显示装置的控制18.7公共显示装置的设备选择及线路敷设18.8时钟系统19电话19.1一般规定19.2对市内电话局的中继方式19.3电话站站址选择19.4电话站设备布置19.5会议电话、调度电话19.6电源、接地、照明19.7房屋建筑20通信线路20.1通信线路网络20.2电缆管道线路20.3直埋电缆线路20.4架空电缆20.5室外墙壁电缆20.6沿电力电缆沟敷设的托架电缆20.7架空线路20.8电缆充气维护20.9建筑物室内配线20.10接地保护21有线广播21.1有线广播的设置原则21.2有线广播网21.3设备的选择与设置21.4有线广播控制室21.5线路敷设21.6电源与接地22扩声与同声传译22.1扩声系统的确定22.2扩声系统的技术指标22.3扩声设计与计算22.4扩声设备的选择22.5扩声控制室22.6扬声器的布置与安装22.7传声器布置与声反馈的抑制22.8扩声网络与线路敷设22.9同声传译22.10电源与接地23仪表自控23.1检测与控制仪表23.2仪表的电源与气源23.3仪表盘与仪表室23.4仪表管线敷设23.5空调自动控制23.6锅炉房热工测量与自动控制23.7冷库自动控制23.8给水排水自动控制23.9微型计算机的应用24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24.1一般规定24.2保护等级与保护范围的确定24.3系统设计24.4火灾事故广播24.5火灾探测器的选择与设置24.6消防联动控制24.7火灾应急照明24.8导线选择及线路敷设24.9系统供电24.10消防值班室与消防控制室24.11消防专用通信24.12防盗报警24.13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蒸气报警24.14接地25公用建筑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25.1一般规定25.2宾馆、饭店经营管理系统25.3图档馆检索系统25.4商业经营管理系统25.5停车场计费管理系统25.6银行经营管理系统25.7铁路旅客站、航空港售票系统25.8办公自动化系统26建筑物自动化系统26.1一般规定26.2系统的服务功能与网络结构26.3监控总表的编制26.4BA系统硬件及其组态的规定26.5关于BA系统软件的原则规定26.6信号传输与数据通信26.7电源26.8线路敷设26.9监控中心附录A室外线路A.1典型气象区适用地区A.2架空线路污秽分级标准附录B常用设备电气装置B.1鼠笼型电动机降压起动方式的特点B.2交流稳压器类型特点B.3各种整流器的接线系数B.4整流器η,cosφ参考值B.5固定型铅蓄电池容量计算附录C电气照明C.1灯具亮度限制曲线及其使用方法C.2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C.3应急照明的设计规定C.4光源的混光比C.5灯具的分类C.6民用建筑照明负荷需要系数C.7紫外杀菌灯数量的确定C.8体育馆照明的测量方法附录D建筑物防雷D.1全国主要城镇雷暴日数D.2建筑物年计算雷击次数的经验公式D.3建筑物易受雷击部位D.4等电位连接导线的最小截面D.5工频接地与冲击接地电阻的换算附录E接地及安全E.1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E.2澡盆和淋浴盆区域的划分E.3游泳池和涉水池区域的划分附录F共用天线电视系统F.1系统指标分配系数与分贝值的换算公式F.2天线接收信号场强的估算公式F.3接收天线输出端电平值的计算F.4我国广播电视频道的频率配置附录G闭路应用电视G.15级损伤标准评定G.2照度与摄像机选择的关系G.3摄像机镜头焦距的计算公式G.4使用无自动调整灵敏度功能的摄像机时对镜头的要求附录H声、像节目制作H.1《电视中心视频系统和脉冲系统的技术要求》H.2各类节目制作系统设备配置参考指标H.3各类节目制作系统用房面积参考指标H.4对相关专业的设计要求附录K扩声与同声传译部分的有关计算公式附录L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L.1A和R确定探测器a、b的极限曲线L.2房间高度及梁高对探测器设置的影响L.3按Q确定一只探测器能保护的梁间区域个数附录M建筑物自动化系统M.1BA系统中央软件的功能与技术要求M.2BA系统分站软件的功能与技术要求M.3各类描述短语示例附录p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并注意美观,制定本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范我个人整理整理的信息不准,如有不好的请大家留言,我进行标注,这样可以提醒网友——常用国标省图集99(03)D501-1建筑物防雷设施安装图集)10D303-2 常用风机控制电路图10D303-3 常用水泵控制电路图12D11火灾报警与控制12DX603 住宅小区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12J8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12J8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 2014 图示12SDX101-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计算及示例13J811-1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2015年修改版)14D504接地装置安装14D801 :超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与安装14X50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图示15D202-2 :柴油发电机组设计与安装15S202室内消火栓安装(GJBT-1344)15S909《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印刷版16D707-1 建筑电气设施抗震安装16D401-5 水下及潮湿环境电气设备设计与安装16D303-2常用风机控制电路图16D303-3 常用水泵控制电路图民用建筑工程常见问题分析及图示(电气专业)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10CX504国标图集)弱电监控相关图集08D800民用建筑电气设计08ZD04常用电器控制原理图15D500防雷与接地防雷与接地安装(2003合订本D501-1〜4)河南省标12YD 南方电网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图集[CAD版]中南标电气图集201512D资料(全)最新电子版IEC规范GB13140.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第1部分:GB 7000.1-2007 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T 18802.12-2006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第1、2部分选择GB10963.1-2005电气附件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第1 GBT 19216.21-2003 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第21 GB16916-16917 规范GB 16916.1-2014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GB 16916.2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GB 16916.2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GB 16917.2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GB 16917.2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GB 16917.1-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第1部分一般规则-2014插座、空调相关规范GB 2099.3-2015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2-5部分转换器的特殊要求GBT 11918.1-2014 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6915.1-2014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第1部分GB 17464-2012 连接器件电气铜导线螺纹型和无螺纹型夹紧件的安全要求适用于0.2 mm2以上至35 mm2(包括)导线的夹紧件的通用要求和特殊要求GB 2099.2-2012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2部分GB 17790-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GB 14048.2-200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2部分:断路器GB 10963.1-2005电气附件-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第1GBT 7725-2004 房间空气调节器GB10022008GB 2099-4GB 2099-1老年人建筑规范(养老设施)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 T 50340-2003 电子版DGJ08-82-2000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 122-99电子版电气设计现行规范55本1、GBT36040-2018 居民住宅小区电力配置规范2、GBT34926-2017 额定电压0.6-1kV及以下云母带矿物绝缘波纹铜护套3、GBT 13955-2017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5、GB50311-201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6、JGJ39-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7、JGJ36-2016宿舍建筑设计规范附条文8、JGJ 392-2016 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9、《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10、GBT21431-2015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11、JGJ100-2015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12、JGJ66-2015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13、GB50303-20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4、JBT 8681-2013 YDT 系列(IP44)变极多速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80 〜315)1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16、DL5700T-2014 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附条文17、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18、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19、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201420、GBT 12974.2-2014 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第2部分:永磁同步电动机21、GB 51039-201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2、GB50974 —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23、GB 50981-2014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24、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附条文25、JGJ62-2014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26、新版消防安全标志介绍GB13495.1-201527、GBT50786-2012 建筑电气制图标准28、GB 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29、GBT 12974-2012 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30、GB 50689-2011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31、NFPA 70-2011 (矢量版)32、JGJ 232-2011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技术规程33、JBT 7127-2010 YD 系列(IP44)变极多速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80 〜280)34、GBT26189-2010 室内工作场所的照明35、QXT106 —2009《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规范》36、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37、GB14048.2-200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2部分:断路器38、GB/T4728.7-2008 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7部分39、JGJ-T163-2008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40、GB7000.2-2008 灯具第二部分:特殊要求应急照明灯具41、CECS120-2007套接紧定式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程42、GA 306.1-2007 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3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1部分阻燃电缆43、GA306.2-2007 阻燃及耐火电缆耐火电缆44、(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45、GB 50028-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46、GBT18802.12-2006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第12部分选择43、GB 50225-200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47、GB-T19666-2005《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48、GBT20041.1-2005 电气安装用导管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49、GB50348-2004_《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及条文说明》50、GB 50348-2004_《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及条文说明》51、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52、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53、GA305-2001电气安装用阻燃PVC塑料平导管.54、GB18802.1-2002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第1部分性能要55、JGJ50-200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18本1、GBT 14048.5-2017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1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机电式控制电路电器2、GB 14048.12-201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4-3部分: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非电动机负载用交流半导体控制器和接触器3、GB14048.18-201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7-3部分:辅助器件4、GB 14048.16-201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8部分:旋转电机用装入式热保护(PTC)控制单元5、GB 14048.11-201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6-1部分:多功能电器转换开关电器6、GB 14048.12-201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4-3部分: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非电动机负载用交流半导体控制器和接触器7、GB 14048.7-201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7-1部分:辅助器件铜导体的接线端子排8、GB 14048.6-2016-T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4-2部分: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交流电9、GB 14048.19-2013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7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用于带模拟输出的接近设备的要求.pdf10、GB 14048.21-2013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9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流量开关11、GB 14048.20-2013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8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三位使能开关12、GB 14048.4-2010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4-1部分: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含电动机保护器).13、GB14048.2-200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2部分:断路器14、GB 14048.3-200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3部分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以及熔断器组合电器15、GB 14048.10-200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2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接近开关16、GB 14048.17-2008-T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4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小容量触头的性能评定方法特殊试验17、GB14048.15-200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6部分:控制电路18、GB 14048.14-2006-T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5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件-具有机械锁闩功能的电气紧急制动装置19、GB 14048.13-2006-T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3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件-在故障条件下具有确定功能的接近开关建筑电气装置23本1、GB 16895.2-2017 低压电气装置第4-42部分:安全防护热效应保护2、GB16895.28-2017-T 低压电气装置第7-714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3、GBT 16895.6-2014 低压电气装置第5-52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布线系统4、GB 16895.13-2012 低压电气装置第7-701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装有浴盆和淋浴的场所5、GBT16895.23-2012 低压电气装置第6部分:检验6、GB 16895.21-2011 低压电气装置第4-41部分:安全防护电击防护7、GB 16895.10-2010-T 低压电气装置第4-44部分:安全防护电压骚扰和电磁骚扰防护8、GB 16895.18-2010T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51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通用规则9、GB16895.7-2009 低压电气装置第7-704部分10、GB 16895.1-2008 低压电气装置第1部分基本原则、一般特性评估和定义11、GBT 16895.32-2008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712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太阳能光伏(PV)电源供电系统12、GB 16895.24-2005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710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医疗场所13、GB 16895.25-2005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711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展览馆、陈列室和展位14、GB 16895.26-2005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740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游乐场和马戏场中的构筑物、娱乐设施和棚屋.15、GB 16895.3-2004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54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接地配置、保护导体和保护联结导体16、GB 16895.22-2004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53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隔离、开关和控制设备第534节:过电压保护电器17、GB 16895.20-2003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55章:其他设备第551节:低压发电设备18、GB 16895.15-2002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523节:布线系统载流量19、GB 16895.16-2002-T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4章:过电压保护第444节:建筑物电气装置电磁干扰(EMI)防护20、[分享]GB16895.17-2002-T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21、GB 16895.11-2001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4章:过电压保护第442节:低压电气装置对暂时过电压和高压系统与地之间的故障的防护22、GB 16895.9-2000-T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第707节:数据处理设备用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23、GB 16895.4-1997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53章: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照明部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照明部分首先,在照明设计中应以人的视觉需求为出发点。
照明水平应根据不同区域的功能和使用目的进行选择,例如,对于办公室和图书馆等需要精细视觉工作的区域,照明强度应较高,而对于会议室和休息区等需要放松和舒适的区域,照明强度可以适当降低。
其次,应合理安排灯具的布局。
灯具的位置和数量应按照相关的光学原理进行设置,以确保整个空间均匀照亮。
通常情况下,应避免直射光,而是采用间接照明或者使用反射光来达到较好的照明效果。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区域的需求来选择不同类型的灯具,例如,柔和的光线用于舒适的休息区,而明亮的光线用于需要精细视觉的工作区。
另外,应选择高质量的灯具和照明设备。
灯具的性能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要求,例如,功率因素和色温等指标应满足规定范围。
此外,还应选择高效节能的灯具,例如,LED灯具和高压钠灯等。
在选择灯具时,还应注意其寿命和维护成本,以确保长期以来的可靠性和经济性。
另外,还应注意照明系统的控制。
照明系统的控制应根据不同的需求来设计,以提供灵活和智能的照明控制。
例如,可以通过使用传感器控制来实现自动开关,根据光照条件和使用情况来调节灯具的亮度。
此外,还可以使用分区控制系统来实现对不同区域的照明进行独立控制,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最后,应合理设计照明系统的供电。
照明系统的供电应保证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应根据负荷大小来计算合适的电线断面,以确保供电的稳定性。
此外,还应考虑到电气安全措施,例如,照明电路应设有漏电保护装置和过载保护装置等。
总之,照明设计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合理安排照明布局、选择高质量灯具和设备、设计智能的照明控制系统以及合理供电等措施,可以提供适宜的照明条件,提高使用者的舒适度和工作效率,同时也能节约能源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电气照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之电气照明(图)2008-8-18 15:25:08 来源:阿拉丁照明网浏览量:1129次网友评论:3 条摘要:在进行照明设计时,应根据视觉要求、作业性质和环境条件,通过对光源和灯具的选择和配置,使工作区或空间具备合理的照度和显色性,适宜的亮度分布以及舒适的视觉环境。
分页导航: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之电气照明(图)节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0.1 一般规定10.1.1 在进行照明设计时,应根据视觉要求、作业性质和环境条件,通过对光源和灯具的选择和配置,使工作区或空间具备合理的照度和显色性,适宜的亮度分布以及舒适的视觉环境。
10.1.2 在确定照明方案时,应考虑不同类型建筑对照明的特殊要求,处理好电气照明与天然采光的关系;采用高光效光源、灯具与追求照明效果的关系;合理使用建设资金与采用高性能标准光源灯具等技术经济效益的关系。
10.1.3 电气照明设计应考虑下列要素:1 有利于对人的活动安全、舒适和正确识别周围环境,避免人与光环境之间失去协调性。
2 重视空间的视场清晰度,消除不必要的阴影,控制光热和紫外线辐射对人和物产生的不利影响。
3 创造适宜的亮度分布和照度水平,限制眩光对人的不舒适影响。
4 处理好光源色温与显色性的关系;一般显色指数与特殊显色指数的色差关系,避免产生视觉心理上的不和谐。
5 有效利用自然光,合理选择照明方式和控制照明区域,降低电能消耗。
10.1.4 在进行电气照明设计时,除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XXXX以及其他各类相关规范的规定。
10.2 照明质量10.2.1 普通工作场所内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匀度(参考平面上最低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不应小于0.7。
10.2.2 局部照明与一般照明共用时,工作面上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宜为工作面总照度值的1/3~1/5。
且不宜低于50lx。
交通区照度不宜低于工作区照度1/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2住宅分户箱内应配置有过电流保护的照明供电回路、一般电源插座回路、空调插座回路、电炊具及电热水器等专用电源插座回路。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问电源插座不宜同一回路。除壁挂式空调器的电源插座回路外,其他电源插座回路均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5卫生间、浴室等潮湿且易污场所,宜采用防潮易清洁的灯具。
6卫生间的灯具位置应避免安装在便器或浴缸的上面及其背后。开关宜设于卫生间门外。
7高级住宅(公寓)的客厅、通道和卫生问,宜采用带指示灯的跷板式开关:
8每户住宅(公寓)电源插座的数量不应少于表10.8.1的规定。
表10.8.1每户电源插座的设置数量
9住宅内电热水器、柜式空调宜选用三孔15A插座;空调、排油烟机宜选用三孔10A插座;其他宜选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二、三孔10A插座;洗衣机插座、空调及电热水器插座宜选用带开关控制的插座;厨房、卫生间应选用防溅水型插座。
10每户应配置一块电能表、一个配电箱(分户箱)。每户电能表宜集中安装于电表箱内(预付费、远传计量的电能表可除外),电能表出线端应装设保护电器。电能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
3起居室的照明宜满足多功能使用要求,除应设置一般照明外,还宜设置装饰台灯、落地灯等。高级公寓的起居厅照明宜采用可调光方式。
4住宅(公寓)的公共走道、走廊、楼梯问应设人工照明,除高层住宅(公寓)的电梯厅和火灾应急照明外,均应安装节能型自熄开关或设带指示灯(或自发光装置)的双控延时开关。
JGJ_16-2008_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0.8.1住宅(公寓)电气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 总则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并注意美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单体及群体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装备水平,应与工程在国民经济和公共生活中的地位、规模、功能要求及建筑环境设计相适应。
认真考虑设备、材料的供应可能,以及施工安装和维护管理水平。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积极采取各项节能措施,努力降低电能消耗;注意节约有色金属,合理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根据地区条件、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做到以近期为主,考虑发展的可能性。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积极采取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理论、努力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设计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定型产品及经过鉴定、检测的优良产品。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代号术语照明(1)光环境——光(照度水平、照度分布、照明形式、光色等)和颜色(色调、饮和度、室内色彩分布、显色性能等)与房间形状结合,在房间内所形成的生理和心理的环境。
(2)工作面——指在其上面进行工作的平面。
当没有特别指定工作位置时,一般把室内照明的工作面假设为距离地面高的水平面。
(3)照度——在一个面上的光通密度。
它是射入单位面积的光通量。
(4)维护照度——在必须更换光源或在预期清洗灯具和清扫房间周期终止前,或者同时进行上述维护工作的时刻所应保持的平均照度。
通常维护照度不应低于使用照度的80%。
5)使用照度——在一个维护周期内照度变化曲线的中间值。
(6)初期照度——在新装照明设备初始时的照度。
(7)标量照度——位于某一点的微小平面上的平均照度。
标量照度又称平均球面照度。
(8)平均柱面照度——位于某一点的微小圆柱曲面上的平均照度,圆柱的轴线与水平面垂直。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电气照明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电气照明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规范电气照明是指在建筑物内部,通过电气设备提供适当的照明效果的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电气照明的要点。
首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电气照明的目的是提供舒适、安全、可靠的照明环境。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照明等级: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需要,确定不同区域的照明等级。
例如,公共区域的照明等级应比私人住宅区域更高,办公区域的照明等级应比储藏室更高。
2.照明效果:选择适当的照明方式和灯具类型,以实现所需的照明效果。
例如,使用壁灯、吊灯、台灯等不同类型的灯具,以及调节亮度和色温的功能。
3.照明布局:合理布置照明设备,确保整个建筑物内部的照明均匀、光线充足。
要考虑照明设备的数量和位置,以及建筑物内部的通风和日照条件。
4.能源节约:采用高效的照明设备,如LED灯具,以降低能耗,减少能源浪费。
另外,可以考虑使用感应开关、光控开关等智能控制设备,根据实际需要自动调节照明亮度。
6.环保性:在选用照明设备时,优先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例如,选择无汞、无铅等环保材料制成的灯具。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的因素外,还需要根据不同建筑物的需求进行细化和具体规定。
例如,医院、学校、商场等特殊建筑的照明需求会有一些特别的要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总之,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电气照明是为了提供舒适、安全、可靠的照明环境,需要考虑照明等级、照明效果、照明布局、能源节约、安全性和环保性等因素。
通过合理选择照明设备和灯具,并进行合理的布置和控制,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节能减排的目标。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电气专业)
04D702-1代替90D702-1、96D702-2原图集号96SD469
6
06SD702-5
电气设备在压型钢板、夹芯板上安装
7
07D706-1
体育建筑电气设计安装
8
08SD706-2
医疗场所电气设计与设备安装
9
D703-1~2
液位测量与控制(2011年合订本)
序号
图集号
图集名称
备注
1
D800-1~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 上册(2008年合订本)
2
D800-4~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 中册(2008年合订本)
3
D800-6~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 下册(2008年合订本)
4
D800-1~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上、中、下三册盒装)
09D101-6代替99D101-6
7
10CD106
铝合金电缆敷设与安装(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参考图)
序号
图集号
图集名称
备注
1
03D201-4
10/0.4kV变压器室布置及变配电所常用设备构件安装
原88D263、88D264合并修编
2
99D201-2
干式变压器安装
原99D268改号
3
04D201-3
室外变压器安装
6
09CDX008-3
建筑设备节能控制与管理(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参考图)
7
09DX001
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常用图形和文字符号
代替00DX001
8
11CD008-4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要点及示例(电气)(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参考图)
jgj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use《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3 供配电系统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条: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第十页)电源及供配电系统条: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第11页)4 配变电所配电变压器选择条:设置在民用建筑中的变压器,应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第17-18变压器。
当单台变压器油量为100kg及以上时,应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
页)低压配电装置条:当成排布置的配电屏长度大于6m时,屏后面的通道应设有两个出口。
当出口之间的距离大于15m时,应增加出口。
(第24页)对土建专业的要求条: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电压为10(6)kV的配电装置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低压配电装置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第25页)条:配变电所的门应为防火门,并应负荷下列规定:1 变配电所位于高层主体建筑(或裙房)内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2 变配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3 变配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的一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4 变配电所位于地下一层或下面有地下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5 变配电所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6 变配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第25页)7 低压配电导体选择条:低压配电导体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敷设方式、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截面,其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预期负荷的最大计算电流和按保护条件所确定的电流;2)线路电压损失不应超过允许值;3)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配电线路每一相导体截面不应小于表的规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T16-9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8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3]139号根据建设部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主编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JGJ/T16—92,自1993年8月1日起施行。
原部标《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同时废止。
本标准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归口管理,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等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年2月26日目次1总则2术语、符号、代号2.1术语2.2符号2.3代号3供电系统3.1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3.2电源及高压供配电系统3.3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3.4负荷计算3.5无功补偿4配变电所4.1一般规定4.2所址选择4.3配电变压器选择4.4主结线4.5配变电所型式和布置4.6高压配电装置4.7低压配电装置4.8控制方式及操作电源4.9移相电容器装置4.10对有关专业的要求5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5.1继电保护5.2电气测量5.3二次回路6自备电源及不间断电源6.1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6.2自备应急燃气轮发电机组6.3不间断电源系统7室外线路7.1一般规定7.2架空线路7.3电缆线路8低压配电8.1一般规定8.2低压配电系统8.3超低压配电8.4导体的选择8.5低压电器的选择8.6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9室内布线9.1一般规定9.2瓷线夹、鼓形绝缘子、针式绝缘子布线9.3直敷布线9.4金属管布线9.5硬质塑料管布线9.6半硬塑料管及混凝土板孔布线9.7金属线槽布线9.8塑料线槽布线9.9地面内暗装金属线槽布线9.10电缆布线9.11电缆桥架布线9.12封闭式母线布线9.13竖井内布线10常用设备电气装置10.1一般规定10.2电动机10.3传动运输系统10.4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10.5稳压、整流设备10.6蓄电池10.7自动门10.8家用电器10.9舞台用电设备10.10医用放射线设备10.11体育馆设备11电气照明11.1一般规定11.2照明质量11.3照明方式与种类11.4照明光源与灯具11.5照度水平11.6照度计算11.7照明节能11.8照明供电11.9各类建筑照明设计要求12建筑物防雷12.1一般规定12.2建筑物的防雷分级12.3一级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12.4二级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12.5三级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12.6其他防雷保护措施12.7接闪器12.8引下线12.9接地装置13电力设备防雷13.1一般规定13.2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保护13.3配变电所及与架空线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设备的保护13.4旋转电机的保护14接地及安全14.1一般规定14.2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和基本要求14.3低压配电系统的防触电保护14.4保护接地范围14.5接地要求和接地电阻14.6接地装置14.7通用电力设备及电气设施接地14.8特殊装置或场所的安全保护15共用天线电视系统15.1一般规定15.2系统组成15.3按收天线15.4前端15.5传输与分配网络15.6线路及敷设15.7安装要求15.8供电、防雷与接地16闭路应用电视16.1一般规定16.2闭路应用电视系统16.3设备器件选择16.4传输及线路16.5供电、接地17声、像节目制作17.1适用范围及功能要求17.2系统的组成及技术要求17.3设备配置量及设备选择17.4技术用房及设备布置17.5线路敷设17.6电源及接地17.7对其他专业的要求18呼应信号及公共显示装置18.1一般规定18.2呼应信号的呼叫方式及系统组成18.3呼应信号的设备选择及线路敷设18.4公共显示装置设置原则18.5公共显示装置显示方案的选择18.6公共显示装置的控制18.7公共显示装置的设备选择及线路敷设18.8时钟系统19电话19.1一般规定19.2对市内电话局的中继方式19.3电话站站址选择19.4电话站设备布置19.5会议电话、调度电话19.6电源、接地、照明19.7房屋建筑20通信线路20.1通信线路网络20.2电缆管道线路20.3直埋电缆线路20.4架空电缆20.5室外墙壁电缆20.6沿电力电缆沟敷设的托架电缆20.7架空线路20.8电缆充气维护20.9建筑物室内配线20.10接地保护21有线广播21.1有线广播的设置原则21.2有线广播网21.3设备的选择与设置21.4有线广播控制室21.5线路敷设21.6电源与接地22扩声与同声传译22.1扩声系统的确定22.2扩声系统的技术指标22.3扩声设计与计算22.4扩声设备的选择22.5扩声控制室22.6扬声器的布置与安装22.7传声器布置与声反馈的抑制22.8扩声网络与线路敷设22.9同声传译22.10电源与接地23仪表自控23.1检测与控制仪表23.2仪表的电源与气源23.3仪表盘与仪表室23.4仪表管线敷设23.5空调自动控制23.6锅炉房热工测量与自动控制23.7冷库自动控制23.8给水排水自动控制23.9微型计算机的应用24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24.1一般规定24.2保护等级与保护范围的确定24.3系统设计24.4火灾事故广播24.5火灾探测器的选择与设置24.6消防联动控制24.7火灾应急照明24.8导线选择及线路敷设24.9系统供电24.10消防值班室与消防控制室24.11消防专用通信24.12防盗报警24.13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蒸气报警24.14接地25公用建筑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25.1一般规定25.2宾馆、饭店经营管理系统25.3图档馆检索系统25.4商业经营管理系统25.5停车场计费管理系统25.6银行经营管理系统25.7铁路旅客站、航空港售票系统25.8办公自动化系统26建筑物自动化系统26.1一般规定26.2系统的服务功能与网络结构26.3监控总表的编制26.4BA系统硬件及其组态的规定26.5关于BA系统软件的原则规定26.6信号传输与数据通信26.7电源26.8线路敷设26.9监控中心附录A室外线路A.1典型气象区适用地区A.2架空线路污秽分级标准附录B常用设备电气装置B.1鼠笼型电动机降压起动方式的特点B.2交流稳压器类型特点B.3各种整流器的接线系数B.4整流器η,cosφ参考值B.5固定型铅蓄电池容量计算附录C电气照明C.1灯具亮度限制曲线及其使用方法C.2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C.3应急照明的设计规定C.4光源的混光比C.5灯具的分类C.6民用建筑照明负荷需要系数C.7紫外杀菌灯数量的确定C.8体育馆照明的测量方法附录D建筑物防雷D.1全国主要城镇雷暴日数D.2建筑物年计算雷击次数的经验公式D.3建筑物易受雷击部位D.4等电位连接导线的最小截面D.5工频接地与冲击接地电阻的换算附录E接地及安全E.1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E.2澡盆和淋浴盆区域的划分E.3游泳池和涉水池区域的划分附录F共用天线电视系统F.1系统指标分配系数与分贝值的换算公式F.2天线接收信号场强的估算公式F.3接收天线输出端电平值的计算F.4我国广播电视频道的频率配置附录G闭路应用电视G.15级损伤标准评定G.2照度与摄像机选择的关系G.3摄像机镜头焦距的计算公式G.4使用无自动调整灵敏度功能的摄像机时对镜头的要求附录H声、像节目制作H.1《电视中心视频系统和脉冲系统的技术要求》H.2各类节目制作系统设备配置参考指标H.3各类节目制作系统用房面积参考指标H.4对相关专业的设计要求附录K扩声与同声传译部分的有关计算公式附录L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L.1A和R确定探测器a、b的极限曲线L.2房间高度及梁高对探测器设置的影响L.3按Q确定一只探测器能保护的梁间区域个数附录M建筑物自动化系统M.1BA系统中央软件的功能与技术要求M.2BA系统分站软件的功能与技术要求M.3各类描述短语示例附录p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并注意美观,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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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之电气照明(图)节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0.1 一般规定10.1.1 在进行照明设计时,应根据视觉要求、作业性质和环境条件,通过对光源和灯具的选择和配置,使工作区或空间具备合理的照度和显色性,适宜的亮度分布以及舒适的视觉环境。
10.1.2 在确定照明方案时,应考虑不同类型建筑对照明的特殊要求,处理好电气照明与天然采光的关系;采用高光效光源、灯具与追求照明效果的关系;合理使用建设资金与采用高性能标准光源灯具等技术经济效益的关系。
10.1.3 电气照明设计应考虑下列要素:1 有利于对人的活动安全、舒适和正确识别周围环境,避免人与光环境之间失去协调性。
2 重视空间的视场清晰度,消除不必要的阴影,控制光热和紫外线辐射对人和物产生的不利影响。
3 创造适宜的亮度分布和照度水平,限制眩光对人的不舒适影响。
4 处理好光源色温与显色性的关系;一般显色指数与特殊显色指数的色差关系,避免产生视觉心理上的不和谐。
5 有效利用自然光,合理选择照明方式和控制照明区域,降低电能消耗。
10.1.4 在进行电气照明设计时,除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XXXX以及其他各类相关规范的规定。
10.2 照明质量10.2.1 普通工作场所内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匀度(参考平面上最低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不应小于0.7。
10.2.2 局部照明与一般照明共用时,工作面上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宜为工作面总照度值的1/3~1/5。
且不宜低于50lx。
交通区照度不宜低于工作区照度1/5。
10.2.3 照明光源的颜色质量取决于光源本身的表观颜色及其显色性能。
一般照明光源根据其相关色温分为三类,其适用场所可按表10.2.3选取:10.2.4 照明设计应满足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中对不同工作场所光源显色性的规定,并协调显色性要求与设计照度的关系。
10.2.5 照明光源的颜色特征与室内表面的配色宜互相协调,以形成相应于房间功能的色彩环境。
10.2.6 在设计一般照明时,应根据视觉工作环境特点和眩光程度,合理确定对直接眩光限制的质量等级UGR。
眩光限制的质量等级见表10.2.6。
10.2.7 室内一般照明直接眩光的限制,应从光源亮度、光源和灯具的表观面积、背景亮度以及灯具位置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10.2.8 在统一眩光值UGR≤22的照明场所,对于损害对比降低可见度的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应有效地加以限制。
通常可采取下列措施:1 避免将灯具安装在干扰区内或可能对处于视觉工作的眼睛形成镜面反射的区域内。
2 使用发光表面面积大、亮度低、光扩散性能好的灯具。
3 觉工作对象和工作房间内,采用低光泽度的表面装饰材料。
4 在视线方向采用特殊配光(反射光通较小)灯具,或采取间接照明方式。
1)采用局部照明。
2)照亮顶棚和墙面以减小亮度比,但应避免出现光斑。
10.2.9 直接型灯具应控制视线内灯具亮度与遮光角之间的关系;其最低允许值见表10.2.9:10.2.10 长时间视觉工作场所内亮度与照度分布宜按下列比值选定:1 工作区亮度与工作区相邻环境的亮度比值不宜低于3:1;工作区亮度与视野周围(如顶棚、墙、窗等)的平均亮度比值不宜低于10:1;灯的亮度与工作区亮度之比不应大于40:1。
2 当照明灯具采用暗装时,顶棚的反射系数宜大于60%,且顶棚的照度不宜小于工作区照度的1/10。
10.2.11为使被照物体的造型具有立体效果,可使垂直照度(Ev)与水平照度(Eh)的比值保持下列条件:0.25 ≤Ev/Eh≤0.5(10.2.11)10.2.12为满足视觉适应性的要求,视觉工作区周围0.5m 内区域的水平照度,应执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中的规定。
10.3 照明方式与种类10.3.1 照明方式可分为:一般照明、分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
1 当仅需要提高房间内某些特定工作区的照度时,宜采用分区一般照明。
2 局部照明宜在下列情况中采用:1)局部需有较高的照度;2)由于遮挡而使一般照明照射不到的某些范围;3)视觉功能降低的人需要有较高的照度;4)需要减少工作区的反射眩光;5)为加强某方向光照以增强质感时。
3 当一般照明或分区一般照明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混合照明。
10.3.2 照明种类可分为: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值班照明、警卫照明、景观照明和障碍照明。
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供继续和暂时继续工作的照明)、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
值班照明宜利用正常照明中能单独控制的一部分或全部。
10.3.3 备用照明宜装设在墙面或顶棚部位。
疏散照明宜装设在疏散出口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1m以下的墙面上。
走道上的疏散指示标志灯间距不应大于20m。
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3章的有关规定。
10.3.4 航空障碍标志灯应按照《民用航空法》,国际民航组织ICSO附件14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MH》等有关标准设置。
航空障碍灯的选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MH/T 航空障碍灯》产品标准且具有相关资质的产品。
10.3.5 当需要装设航空障碍灯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障碍标志灯的水平、垂直距离不宜大于45m。
2 障碍标志灯应装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最高部位。
当制高点平面面积较大或为建筑群时,除在最高端装设障碍标志灯外,还应在其外侧转角的顶端分别设置。
3 在烟囱顶上设置障碍标志灯时宜将其安装在低于烟囱口1.50~3m部位并成三角形水平排列。
4 障碍标志灯宜采用自动通断电源的控制装置,并宜设有变更光强的措施。
5 航空障碍标志灯技术标准应符合表10.3.5功能:注:表中时间段对应的背景亮度:夜间﹤50 cd/m2 ; 黄昏与黎明50~500cd/m2 ; 白昼﹤500 cd/m2 。
[NT:PAGE]6 障碍标志灯的设置应便于更换光源。
7 障碍标志灯电源应按主体建筑中最高负荷等级要求供电。
10.4 照明光源与灯具10.4.1 室内照明光源的确定,应根据使用场所的不同,合理地选择光源的光效、显色性、寿命、启动点燃和再点燃时间等光电特性指标,以及环境条件对光源光电参数的影响。
10.4.2 室内照明应优先采用高光效光源和高效灯具。
在有防止电磁波干扰或室内装修设计需要的场所,可选用卤钨灯或普通白炽灯光源。
10.4.3 有显色性要求的室内场所不宜选用汞灯、钠灯等作为主要照明光源。
10.4.4 当照度低于100lx时宜采用色温较低的光源。
10.4.5 当电气照明需要同天然采光结合时,宜选用光源色温在4500~6500K的荧光灯或其他气体放电光源。
10.4.6 室内一般照明宜采用同一类型的光源。
当有装饰性或功能性要求时,亦可采用不同种类的光源。
10.4.7 在需要进行彩色新闻摄影和电视转播的场所,光源的色温宜为2800~3500K(适于室内),色温偏差不应大于150K;或4500~6500K(适于室外或有天然采光的室内),色温偏差不应大于500K。
光源的一般显色指数不应低于65,要求较高的场所应大于80。
10.4.8 在选择灯具时,应根据环境条件和使用特点,合理地选定灯具的光强分布、效率、遮光角、类型、造型尺度以及灯的表观颜色等。
10.4.9 灯具的遮光隔栅的反射表面应选用难燃材料,其反射系数不应低于70%。
10.4.10 对于功能性照明,宜采用直接照明和选用开敞式灯具。
10.4.11 在高空安装的灯具,如楼梯大吊灯、室内花园高挂灯、多功能厅组合灯以及景观照明和障碍标志灯等不便检修和维护的场所,宜采用长寿命光源或采取延长光源寿命的措施。
10.4.12 筒灯宜采用插拔式单端荧光灯。
10.4.13 灯具表面以及灯用附件等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10.4.14 在选择灯具时,应考虑灯具的允许距高比。
10.4.15 照明灯具应具备完整的光电参数,其各项性能应分别符合现行的《灯具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及《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分类》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10.5 照度水平10.5.1 在选择照度时,应符合下列分级:0.1、0.2、0.5、1、2、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3000、5000lx。
10.5.2 视觉工作对应的照度分级范围,见表10.5.2。
10.5.3 在民用建筑照明设计中,应根据建筑性质、建筑规模、等级标准、功能要求和使用条件等确定照度标准值,并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的规定。
若设计未加指明时,以距地0.75m的参考水平面作为工作面。
10.5.4 用于备用照明,其工作面上的照度不应低于一般照明照度的10%,当仅作为事故情况下短时使用时可为5%。
10.5.5 对颜色识别有要求的工作场所,当使用照度在500lx及以下、采用光源的显色指数较低时,宜提高其照度标准值,系数见表10.5.5。
10.5.6 设有较多装饰照明的场所,照明标准值可有一个级差的上、下调整。
10.5.7 由于光源的光通衰减、灯具积尘和房间表面污染而引起的照度降低,在计算照度时应计入表10.5.7所列的维护系数。
10.5.8 一般情况下,设计照度值与照度标准值相比较允许不超过10%幅度的偏差。
10.6 绿色照明与节能10.6.1 根据视觉工作要求,应考虑照明装置的技术特性及其最初投资与长期运行的综合经济效益。
10.6.2 一般房间优先采用细管径直管荧光灯和紧凑型荧光灯。
高大房间和室外场所的一般照明宜采用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等高光强气体放电光源。
10.6.3 一般情况下,室内外照明不宜采用普通白炽灯。
当有特殊需要时,宜选用双螺旋白炽灯或带有热反射罩的小功率高效卤钨灯。
10.6.4 除有装饰需要外,应选用直射光通比例高、控光性能合理的高效灯具。
室内用灯具效率不宜低于70%(装有遮光隔栅时不低于60%),室外用灯具效率不宜低于50%。
10.6.5 灯具的结构和材质应易于维护清洁和更换光源。
10.6.6 采用功率损耗低、性能稳定的灯用附件。
直管形荧光灯使用电感式镇流器时能耗不应高于灯的标称功率的20%;高光强气体放电灯的电感式触发器能耗不应高于灯的标称功率的15%。
10.6.7 照明与室内装修设计应有机结合,避免片面追求形式和不适当选取照度标准以及照明方式,在不降低照明质量的前提下,应有效控制单位面积的安装功率。
10.6.8 应根据照明场所的功能要求和使用条件等确定照明功率密度值,并应严格执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的规定。
10.6.9 在有集中空调而且照明容量大的场所,宜采用照明灯具与空调回风口结合的形式。
10.6.10 正确选择照明方案,优先采用分区一般照明方式。
10.6.11 室内表面宜采用高反射率的饰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