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标准合同管理办法》.doc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在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广大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基本完成修订稿,再次衷心感谢!为了最大程度地完善该项制度,现再次向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全体职员征求意见,希望大家不吝赐教多提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是该办法最后一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月18日,根据大家的反馈意见作出修改后,将在2月底在集团内实施,您的意见就是我们的工作内容,千万要抓住机会噢!以下为拟实施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最后征求意见稿)正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号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版本第页共页编制更改审核批准生效期年月日目的: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的合同管理,规避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
职责:1、集团公司法律室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实施和监督。
2、各控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室)或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本公司对本办法实施的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控股公司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履行合同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保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最后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四章合同的保管第五章其他规定附件:一、合同的分类和编号二、合同审批表三、合同归档登记表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合同是公司行为的重要表现,是公司对外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形式,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减少法律风险,使合同的订立、履行、保管有章可依,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一)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所有万科控股公司。
(二)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所有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合同书原则:除金额在10000元以下或者能即时清结的经济业务外,所有合同均需签订合同书;本办法所称合同除特别指明外,均指合同书。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在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广大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基本完成修订稿,再次衷心感谢~为了最大程度地完善该项制度,现再次向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全体职员征求意见,希望大家不吝赐教多提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此次是该办法最后一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月18日,根据大家的反馈意见作出修改后,转: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将在2月底在集团年月日目的: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的合同管理,规避风险,特制定本办法.转: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
职责:1、集团公司法律室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实施和监督。
2、各控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室)或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本公司对本办法实施的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控股公司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履行合同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保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最后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四章合同的保管第五章其他规定附件:一、合同的分类和编号二、合同审批表三、合同归档登记表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合同是公司行为的重要表现,是公司对外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形式,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减少法律风险,使合同的订立、履行、保管有章可依,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一)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所有万科控股公司.(二)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所有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合同书原则:除金额在10000元以下或者能即时清结的经济业务外,所有合同均需签订合同书;本办法所称合同除特别指明外,均指合同书。
(二)标准文本原则:订立合转: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同应当采用公司统一制订的合同标准文本;尚未制订标准文本的,参照已经制订的最相类似的合同标准文本。
万科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万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2.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北京市朝阳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开发项目。
3.职责3.1.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审算中心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北京市朝阳万科成本管理部负责实施细则的制订。
3.2.北京市朝阳万科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其他规定)4.1一般规定4.1.1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类合同中,土建、安装、材料设备采购、装饰、园林环境、勘测、检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等合同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土地、设计、媒介广告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的精神执行。
4.1.2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4.1.2.1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公司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采用议标或直接委托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并填写《工程评定标审批表》报公司领导会签,未合作过的单位还应附上《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详细规定及流程参见《万科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工程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万科集团工程合同治理方法1.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治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依照《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治理规范》,制定本治理方法。
2.范围本治理方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治理部成本治理组负责对本治理方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治理等)贯彻执行本治理方法。
4.方法与过程操纵(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治理、合同履行的治理、合同档案的治理及其他规定)4.1 一般规定4.1.1 本治理方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托付类合同参照本治理方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治理方法执行。
4.1.2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治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治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爱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差不多界定清晰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纳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差不多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治理方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纳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万科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合同管理办法为加大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治理,规范工作流程,爱护公司权益,按照《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治理规范》,制定本治理方法方法。
2.范畴本治理方法方法适用于万科集团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所下属各集团内房地产全资、控股房地产一线公司。
3.职责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治理部成本治理组负责对本治理方法的制订、修改、讲明、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所下属万科集团各全资、控股房地产房地产一线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治理等)贯彻执行本治理方法。
4.方法与过程操纵(包括一样规定、合同订立的治理、合同履行的治理、合同档案的治理及其他规定)治理方法方法(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一样规定第二章合同订立的治理第三章合同履行的治理第四章合同档案的治理第五章附则6.支持性文件7.表格6.附件附件一考察结果审批表附件二合同(协议)审批表万科集团附件三工程廉政协议万科集团附件四工程保修协议附件五合同摘要讲明书附件六工程付款审批表附件七合同执行情形评估书4.1 一样规定4.1.1第一条为加大房地产项目工程合同的治理,规范工作流程,爱护公司权益,按照《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治理规范》制定本方法方法。
第二条作为房地产项目开发中的买方,结合成本治理的需要,房地产买方合同可分为土地、前期、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室外环境、营销包装类合同。
本治理方法方法适用于直截了当构成发包单位人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人通过工程施工(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托付类合同参照本治理方法方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专项治理方法方法执行。
本方法方法适用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所有集团内所有全资、控股房地产一线公司。
其中的前期合同(包括勘察、监理、造价咨询,不包括规划、设计合同,不包括规划、设计)、施工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室外环境合同(包括室外环境的设计、施工)、营销包装合同(包括样板间装修、户外广告牌制安,不包括媒介广告设计、制作、宣传品设计、印刷)。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1.doc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点击:1926)1.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4.1 一般规定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 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万科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万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2.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北京市朝阳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开发项目。
3.职责3.1.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审算中心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北京市朝阳万科成本管理部负责实施细则的制订。
3.2.北京市朝阳万科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其他规定)4.1一般规定4.1.1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类合同中,土建、安装、材料设备采购、装饰、园林环境、勘测、检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等合同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土地、设计、媒介广告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的精神执行。
4.1.2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4.1.2.1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公司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采用议标或直接委托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并填写《工程评定标审批表》报公司领导会签,未合作过的单位还应附上《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详细规定及流程参见《万科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万科工程管理办法
1.1如何把好现场签证关?1.1.1案例引导:现场签证关是我们工程成本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房地产工程管理中,现场签证失控的情况不在少数,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如何有效地控制现场签证呢?1.1.2练习目的:探讨控制现场签证的方法,培训现场签证技巧。
1.1.3思路参考:◆控制现场签证的原则:避免签证、减少签证、规范签证。
◆密切与营销接触,了解营销意图,及时反馈信息,避免营销签证。
◆施工样板先行,避免施工签证。
◆办理好场地移交,避免责任签证。
◆施工措施事先明确并定价,避免施工措施签证,有效控制措施费。
◆搞清工程范围划分及其搭接关系,避免出现漏项或重叠工程,从源头上避免现场签证。
◆把好设计关,减少现场签证。
◆建立设计变更审核制度,减少不必要的签证。
◆设计变更施工确认,避免“变而不做或少做” 。
◆三方签证,规范签证行为。
◆建立现场签证事先报告制度,甲方确定签证范围和做法后再实施,规范签证流程。
◆遵行合同,防止索赔。
一、定义二、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三、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囚、合同价款、预算和结算、支付五、工期六、双方的人员设备七、甲方责任八、乙方责任九、工程监理十、质量与检验十一、现场管理十二、材料设备十三、工程指令、工程指示十四、工程竣工验收十五、工程保修十六、转让与分包十七、甲方指定分包单位 ( 简称指定分包)的配合十八、销售配合十九、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二十、不可抗力二十一、保险二十二、履约担保二十三、文物和工程障碍二十四、违约、争议及仲裁二十五、合同解除二十六、合同生效与终止二十七、合同份数二十八、合同附件第十三节工程指令、工程指示一、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事项执行工程指令、工程指示。
、1 、甲方应向乙方介绍工程才旨令与工程指示的实用程序 ,l 确保乙方明确工程指令与工程指示的使用范围与注意事项;2 、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的指令、指示山其本人签字后, 以书而形式下发,乙方签收后及且311 二劫。
抓 1 芮 f 岩、 jEL 时,J 严 yjr 掂/j 谊;-zijjU 扬,此法布 1 朵头指令,元并 i 二仕在在—4 付 8Liltjl 口 ;乙方对对 a 甲方驻施施 -工现场代表的![口:二 1:1l 头才指旨令 ) 应豆予执行. lp 方驻施工现场代表不能及 H 才给予书而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 3 个工作i 二l 内提出书ihi 确认要求. 书面; 而认要求提出后 48 小时内 ,iF 方驻施工现场代表无特殊原因未确认的,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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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3.1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4.1一般规定4.1.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 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 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合同随附招标文件。
拟签合同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包括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协议、工程保修协议、廉洁合作协议),应作为招标文件之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需对其进行确认。
4.1.2.5 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现象;合同中尤其应有明确的、可以界定清楚的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如果合同价款可能调整,则应明确调整依据、调整方式(如何计价、总价如何最后确定等),并就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有效性、可控性作出明确规定。
4.2 合同订立的管理4.2.1 标准示范合同:在招标(招标文件附件)及合同签署时,工程合同应尽量应用合同标准文本。
4.2.1.1 总部有关部门将就房地产业务,逐步建立统一的合同标准文本,各公司应予采用。
4.2.1.2合同标准文本内容尽量采用FIDIC 条款模式,内容分为协议条款、通用条款、补充条款和附件,其中协议条款根据具体业务、对象的不同而定,通用条款适用于所有的同类合同,补充条款则由经办人在具体经办合同时补充加入协议条款、通用条款中未尽事宜;4.2.1.3如当地政府部门有强制性规定,可按当地政府部门标准合同执行,但必须通过补充条款等方式充分补充与公司合同标准文本之间存在差异的内容。
4.2.1.4如公司尚未制定合同标准文本,可以延用以往的合同,但经办部门应联系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办公室、法律组尽快制定相应的标准合同。
4.2.1.5当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有合同标准文本不再适用时,业务部门应及时提出与相关部门共同修改。
4.2.2合同的经济条款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2.2.1合同价款或委托酬金: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合作方的,应以双方确定的最终报价作为合同金额;提倡在有标底的情况下进行招标并确定合同价款,如果是采用费率折扣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合同中应明确费用计取的依据、主材价格计取办法,并规定合同双方如何尽快核实施工图预算确定合同价款,以及就确定后的合同价款签署补充协议。
4.2.2.2 为防止承包单位高估结算,应与承包单位在工程合同中约定控制办法。
比如: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审核总价 5%以内(含 5%)的造价咨询酬金由发包单位支付,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5%,则因造价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之增加部分由承包单位支付;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 10 %(含 10 %)时,承包单位除造价咨询酬金外,发包单位应进一步扣款(扣款比例、金额各公司自定),直至取消今后对万科工程的投标资格(且应在《工程结算通知单》强调此内容)。
4.2.2.3计价依据:工程类合同应将施工图、预算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附属部分,合同附属文件一般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等,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以下问题:◆包干形式、定额标准、取费方法;◆发包单位分包工程、甲供(发包单位)材料设备、(发包单位)限价的范围和种类;◆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及其价差的结算办法;◆总分包的关系、配合的范围以及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的计取方法等;◆ 开办费、施工组织措施费、扰民费、文明现场施工费、赶工费等费用的取舍、计取办法及其包括的具体范围。
4.2.2.4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合同中应规定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认定依据、结算核价办法,对于承包单位,可依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其另外订立《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协议》。
4.2.2.5 总价结算办法:工程类合同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按“结算=合同价(或预算造价) +材料价差 +设计变更 +现场签证 +增加项目 - 减少项目 +奖励 -罚款”确定结算总价。
4.2.2.6 结算和付款办法:合同应明确规定验收及付款办法、保修维护办法及保修金处理办法;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形象进度分阶段确定付款金额,不采用分月审核进度款的方法;各期进度款累计不应超过总造价的80% ;无准确施工图预算或无准确合同总价时,应充分考虑付款风险,尤其在施工中后期更应有效地控制好进度款,以防超付。
4.2.2.7 廉洁合作约定:为维护公司利益、防止黑幕、保护职员,在工程或其他高金额的合同中,应与承包单位另外签署《廉洁合作协议》作合同的补充协议。
4.2.2.8 保修协议:对施工合同,为保证工程质量,保护公司利益,应与承包单位另外签署《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作合同的补充协议。
4.2.3 合同起草、谈判与签署的主要职能部门:工程管理部负责工期、质量等技术部分的起草、谈判和合同签署;成本管理部负责其中的合同价款、计价方式、付款方式等经济部分工程的起草和谈判。
4.2.4 合同审批流程:通过招标确定合作方后,由主办工程师填写合同审批表,在征得有关职能部门同意(会签)后上报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合同审批应按照合同的审批流程,工程合同审批流程如“图一”所示(图中实框为必经流程,虚框为按实际情况选择之流程;)。
工程合同审批流程:主办工程师 /造价工程招标确定主办工程师填师共同确定合同格式法律组审核合作单位等写《合同审批表》非标准合同驻项目部造价工程师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 /项目部复复核签字复核签字复核签字核签字分管副总总经理办公室等存档复核签字批示签字下发执行(图一)4.2.5为提高合同审批的效率,公司领导、职能部门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自身职能范围内,对于某些类别、一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合同,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对下级部门或人员作一定的授权,但授权人仍为责任人。
第一章 4.3合同履行的管理4.3.1合同的交底:在合同签订之后,一般要求至少就主体合同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摘要表》,发至各部门,并向工程、成本、采购等有关人员进行合同讲解交底,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付款方式、发包单位职责(即甲供材料设备、甲方限价、甲方分包等范围)、总分包的关系等,以便各岗位人员协调、配合;金额较小的合同交底,可只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摘要表》发送到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以便执行。
4.3.2合同款支付4.3.2.1项目部的工程管理人员负责合同款支付的经办,填写付款申请单、工程付款审批表等,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支付;合同款支付审批按其支付金额规模确定审批流程。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流程如“图二”所示(图中实框为必经流程,虚框为按实际情况选择之流程)。
工程付款审批流程:承包单位报付款申请报告监理审核形象进度现场工程师复核、驻项目(附所需付款依据)(附质量等说明)部造价工程师复审分管副总(或总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监)签字复核签字复核签字复核签字现场工程师填写《工程付款审批表》项目经理复核签字总经理财务开支票并成本管理部登记实际完项目部(合同管理员)登签字登记成和付款台账记台账(图二)4.3.2.2对保修金等余款的支付办法应作明确规定,除一般保修金外,可在合同中约定发包单位在工程竣工后一定时间内扣押承包单位一定数额的渗漏保证金。
4.3.3合同变更的管理合同订立后,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或者承包单位提出变更要求的,经办人员应及时向部门经理请示报告,部门经理同意变更的,经办人员在与对方协商一致后起草变更后的条款,再按照合同订立的有关程序办理,严禁擅自变更合同。
4.3.4合同结算4.3.4.1 当合同中约定的承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已全部完成,并且通过验收、达到了工程结算条件,由主办工程师协助合作方收集整理结算资料,填写《工程结算申请表》。
4.3.4.2 如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履约过程中承包单位存在违约情况等,主办工程师应在结算申请表中作出详细说明及处理意见。
4.3.4.3 由成本管理部负责按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办理结算,并特别注意:奖罚条款的执行(如工期奖罚、质量奖罚、安全奖罚等)、承包方承诺让利、各项费用的计取或扣除(如水电费、扣款项目、保修金等)、承包单位多报领的甲供材料、变更签证未如实实施的部分、钢材实际用量、主材价格等。
4.3.4.4工程结算的具体方法按《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执行。
4.3.4.5工程结算要注意结算资料的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
4.3.5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估主体合同等金额较大的合同执行完后,应由合同主办部门对发包单位的合同管理(工期、质量、成本、配合等)、承包单位的工期、质量、成本、配合等进行总结,并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执行情况评估表》。
第二章 4.4合同档案的管理4.4.1合同文本保管应遵循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以便复查。
4.4.2合同文本原件(包括合同文本、相关补充协议、合同审批表等)应由办公室专人妥善保管;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财务管理部、项目部应备有合同文本等资料的复印件。
4.4.3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应全面运用成本管理软件,设立合同管理台帐,系统地填报合同的签定、履行、结算等动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