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著名法学家大全——《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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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界权威人物

法学界权威人物

法学界权威人物中国当前的法律权威和领导者?法学理论张文显朱苏力何维方葛弘毅舒沈国英宗灵孙笑侠卓袁泽李步云刘左祥傅子堂孙国华辛春莹郭道辉郝铁川卢世伦史泰丰王成光朱京文李林李龙刘汉谢晖法律史曾张宪义金范吴陈数何华勤陈盛清范忠信元秋吴悠杨建英一凡杨永华于荣根韩延龙怀肖丰霍存福刘海年倪正茂高亨浦建朱勇宪法和行政法周业忠、徐崇德、韩大元、胡建淼、胡金光、蒋碧欣、蒋明安、罗浩才、马怀德、陈云生、方世荣、张庆福、张书一、莫、蒲增元、童志伟、、王、、肖、杨海坤、袁书鸿、张广波、朱伟、刑法高铭暄马克昌赵秉志张明楷陈明华陈兴良曹子丹楚胡爱芝古贺小荣炳松梁华仁罗大华欧阳涛区新九阮七林苏晖俞康叔华张志辉周道銮卢建平王佐甫何鹏姜伟孙乾民商法江平、梁辉兴、吴汉东、王立明、孙显忠、王卫国、、郑、、、、刘春田、、史少霞、史玉卓、秦有图、顾红云、郭明瑞、龙逸飞、吴焕宁、夏银兰、许、杨大为、、杨振山、马俊举、沈、吴昌珍、范健、尹田诉讼法江陈为广众徐景春范崇义龙宗智陈瑞华陈卫东边陈建林桂明谷董培荆韩朝刘家星沈大明宋英辉谭氏桂堂威建天平安王建王建王建王建王建汪建成王亚信杨荣信张卫平周国军左卫民谭兵李浩昌义严段崔民经济法杨子欣、李昌齐、刘龙恒、刘文华、齐多军、邵建东、史济春、杰夫、张守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韩德培、曾、梁、余劲松、陈安、董立坤、龚仁人、王春、李双元、刘南来、饶格培周仲海军事法丛文生,顾德新,李昂图,张世纪初的中国法学家学派(1)所谓的红色学派法学家是一群在学术上已有建树的法学家,他们的学术理论受到高度评价他们可以在30多岁时成为博士生导师。

主要代表有中国人民大学的、、,北京大学的吴,武汉大学的等。

(2)所谓黄学派法学家是指能够把法学研究成果转化为有价值的改革建议,从而有效地推动中国政治、经济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法学家。

他们善于联系实际,运用法律原则批判现实,关注民生,倡导改革。

他们不仅著作丰富,而且分量很重。

在他们的代表作品中,他们经常用黄金语言表达他们的主要观点和主张。

法学人物:江必新教授

法学人物:江必新教授

作者: 无
作者机构: 不详
出版物刊名: 法学杂志
页码: F0002-F0002页
年卷期: 2010年 第12期
主题词: 法学家 教授 中国法学会 人物 最高人民法院 法学博士 研究生导师 2009年
摘要:江必新,1956年9月出生,湖北枝江人,著名法学家、大法官、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

1999年江教授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9年被评为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江苏籍法学家

江苏籍法学家

当代法学家省籍分布大盘点(四):江苏篇法理法律史陈守一:1906年生,江苏邳县人。

1929年毕业于朝阳大学法科政治经济系,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司法部第五司(教育司)司长兼中国司法干部轮训班主任和中国新法学研究院教务长,1954年改任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主任。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他担任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会长、律师协会会长,参加了民法等多项法律的起草工作。

陈守一长期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是一位享有盛誉的知名学者。

1995年11月14日因病逝世,享年89岁。

吴祖谋:1926年生,江苏六合人,法学教授。

曾任河南大学法律系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法理法史学研究会名誉会长;1991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朱苏力:1955年生,江苏东台人,法学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

1978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82年毕业后在广东海关短暂地就职两年,再入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师从张国华教授攻读中国法律思想史。

1985年,赴美自费公派留学,先后就读于加州McGeorge School of Law和Arizona State University,获LL.M(1987,美国商法与税法)、M.A(1992,美国法律制度)和Ph.D(1992,法律的交叉学科研究)学位。

1992年归国,任教北京大学法律系。

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张中秋:1962年生,江苏南京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曾任教于南京大学法学院,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家人文社科重点基地法律史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

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

周永坤:1948年生,江苏张家港人。

现为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理学宪法学会副总干事。

中国民法三杰 中国民商法泰斗专家

中国民法三杰 中国民商法泰斗专家

中国民法三杰中国民商法泰斗专家精品文档,仅供参考中国民法三杰中国民商法泰斗专家目前民法学术界的有名教授有哪些?现在哪个高校?分别在哪个方向有突出表现?他们之间哪些是师徒关系。

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中国民法三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中国民法三杰梅仲协编辑著有:《民法要义》、《公司法概论》、《国际私法新论》、《中国票据法释义》、《法学绪论》等。

著名民法学家,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

[1]江平编辑江平(1930 ),最负盛名的民商法专家,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负责人,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

江平教授曾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常务委员会员,是新中国继宋庆龄、邓小平之后被国外著名大学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的学者。

他主持了外国法律文库的翻译工作,承担了《民法通则》、《公司法》、《信托法》等多项法律的起草任务。

曾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现任比较法学会会长。

目前,受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委托,江平教授正式主持起草《中国民法典》。

江平教授1930年12月出生,浙江省宁波市人。

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编委、民法学科主编)、《罗马法教程》(合著)、《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独著)、《民法教程》(合著)、《公司法教程》(《新编公司法教程》)(主编、合著)、《法人制度研究》(主编、合著)、《中国采矿研究》(主编)、《中国司法大辞典》(主编)、《商法全书》(主编)、《证券实务大全》(主编)、《商法案例评析》(主编)等等。

[2]谢怀栻编辑谢怀栻先生(19192003):详细内容可见网文《谢怀栻与台湾法律丛书》。

他为人耿直,坚持真理,1957年被划为右派,就是因为他对以政策代替法律、以领导人的讲话作为司法依据提出的意见。

1979年回到法学研究和法学教学岗位后,仍然秉性刚直、不求名、不求利、坚信科学、坚持真理,在民商法科研与教学中,不论是在民法基本理论方面,还是在公司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海商法的研究方面,或推翻陈说,正本清源,或发人未闻,借古推新,发挥了法学大家的作用。

法学-中国十大法学家流派

法学-中国十大法学家流派
王利明的代表作有《国家所有权研究》,《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研究》,等等。赵秉志的代表作有《犯罪未遂的理论与实践》,《妨害司法活动罪研究》,等等。陈兴良的代表作有《共同犯罪论》,《正当防卫论》,《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刑法哲学》,等等。武树臣的代表作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国法律思想史概论》,等等。黄进的代表作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研究》,《区际冲突法研究》,等等。
蓝派法学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南京大学的张中秋,苏州大学的周永坤,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的梁治平,等等。
张中秋的代表作有《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法律与经济——传统中国经济的法律分析》,等等。梁治平的代表作有《新波斯人信札》,《法辨》,《法律的文化解释》,等等。
(六)彩派
彩派法学家是指那些同时具有多种色彩的法学家。
郭道晖早年就读于清华大学,学习自然科学,工作后改行学法律,曾长期担任《中国法学》总编。改革开放以来,他“不断有新观点问世”(1),最有代表性的理论主张是“以法治代替法制”。对此,他是得着机会就讲,不厌其烦,不怕风险,诲人不倦,诲国不倦。不仅自己讲,还组织同仁在《中国法学》上一起讲。终于,在郭道晖和其他一些法学家的共同努力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张被中共《十五大报告》所吸收。
(九)雾派(变色派)
所谓变色派,就是无一定色彩,随着气候的变化而变化的法学家流派。该派就象水蒸汽一样,一会儿灰色,一会儿白色,一会儿黑色,一会儿蓝色,一会儿发红光,一会儿五彩缤纷,什么时髦他们就变成什么。他们和彩派的区别是,彩派在任何时候都是五彩缤纷的,雾派只在极少的时候才是多彩的。雾派除了在不同的时候制造不同的声势以外,对法学研究和改革事业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理论贡献。
北京大学的龚祥瑞早在八十年代初出版的《比较宪法和行政法》一书中,就认真地论述过法治和法制的区别,但由于他没有联系中国的实际进行现实批判,所以就没有产生多大影响。灰派与黄派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此。

继往开来的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徐静村

继往开来的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徐静村

徐静村教授在批阅论文徐静村教授.生于历史文化名城——四川江安。

他幼承医儒拼读祖训.修经尘.习H术.擅书法.E诗涮:氏丁政法战线,涉及三教九流,深请同态民意,素抱书剑豪情:与人交往.既为良师益友.义能亦庄亦谐.雅俗共乐,是一化继往丌米而又长葆青春活力的K者。

悠久的江河文化、淳厚果敢的民风使除教授从小就顽强、智慧、勤奋好学.1959年他从重庆巴蜀中学以优异成绩考入西南政法学院.而后供职于四川省公安厅:1979年他返同全同重点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现名西南政法大学)任教.现为教授、诉讼法学博上研究生导师、国家精晶课程刑事诉讼法学负责人和同家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学科负责人。

徐教授历任《现代法学》主编、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同家统一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等职。

徐教授先后出版法学著作30余种,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著述总字数超1000万字.著述中有18项获省市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

他1989年被时之国家教委、人事部和全国总丁.会联合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1992年获国务院“突出贡献专家政府特殊津贴”。

他作为杰出专家人物被列人《中国法学家辞典》《当代中国社会科学学者大辞典》《当代中国教育大辞典》《亚太地区名人辞典》和《世界著名学者辞典》《中国百科专家人物传集》《中国百科学者传略》《中国英模大典》《科学巾国人丛书中国专家人爿’库》《二十一世纪人才库》《中国当代社科精华》《中华成功人才大辞典》等辞书中。

2009年教师节时,作为先进个人代表,他受到教育部表彰,并受到了胡锦涛等巾央领导的亲切接见。

徐教授被海内外12所大学聘为兼职教授、客座教授自20世纪80年代起,他开始招收硕t。

研究十;1995年春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在他指导的研究生巾.126名获得了硕士学位.37名获得了博士学位。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191位)-----2010年01月01日以姓氏汉语拼音为序刑事诉讼法学卞建林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光中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桂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老师已逝世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程荣斌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先生已逝世。

樊崇义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顾培东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景汉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龙宗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沈达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6年8月13日逝世沈德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一级大法官宋英辉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谭世贵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汪建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国枢1936年10月出生,吉林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敏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静村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严端(女)1934年10月出生,江苏省南通市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国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左卫民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事诉讼法学:杨荣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卫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常怡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崔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一级警监江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先生已逝世。

谭兵海南大学法学院终身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家兴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田平安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汤维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亚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理学(24人)付子堂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葛洪义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公丕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郭道晖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郝铁川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文体宣传部部长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步云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湖南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李林西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李龙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04年7月30日逝世刘作翔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吕世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沈宗灵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已逝世石泰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央党校副校长舒国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国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孙笑侠复旦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晨光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谢晖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徐显明山东大学党委常委、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文显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朱景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卓泽渊西政、社科院,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史学陈盛清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12月18日逝世范忠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高恒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韩延龙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常委、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怀效锋国家法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霍存福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海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倪正茂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蒲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邱远猷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吴建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终身研究员.终身教授2004年7月8日逝世武树臣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一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永华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宪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晋藩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朱勇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陈云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方世荣湖北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建淼浙江工商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胡锦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姜明安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罗豪才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会长,北大教授、博士生导师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莫纪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浦增元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童之伟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名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年11月6日逝世王叔文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终身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 ` 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2006年11月24日逝世吴家麟宁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肖蔚云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许崇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海坤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州大学东吴比较法研究所所长应松年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袁曙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光博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7年12月29日逝世张庆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树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叶中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比较宪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朱维究(女)国务院参事,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台湾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曹子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明华西安培华学院院长,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泽宪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储槐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铭暄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北师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顾肖荣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何鹏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姜伟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康树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梁华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罗大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克昌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已去逝欧阳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曲新久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阮齐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苏惠渔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孙谦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王作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智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秉志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周道鸾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学崔建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范健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顾功耘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关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郭明瑞烟台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平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梁慧星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及学部委员刘春田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凯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龙翼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马俊驹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学术委员会主任,清华教授、博士生导师沈四宝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石少侠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司玉琢大连海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所,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覃有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保树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家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卫国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魏振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巫昌祯(女)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吴焕宁(女)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夏吟兰(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学鹿北京工商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硕士生导师杨大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振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10月19日逝世尹田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赵中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郑成思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及学部委员,逝世经济法学李昌麒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隆亨北京联合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文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漆多俊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邵建东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史际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紫烜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守文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种明钊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吕忠梅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农工民主党中央常委,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法学曹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中国检察官协会会长,首席大检察官陈安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董立坤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龚刃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德培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5月29日逝世黄进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校长李双元湖南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梁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楠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生``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饶戈平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芮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邵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史久镛国际法院原院长万鄂湘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革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 法院副院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二级大法官余劲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令良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张乃根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忠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军事法学丛文胜军事科学院军队建设研究部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顾德欣国防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昂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图们(蒙古族)中央军委法制局原局长,少将,2008年11月2日逝世张建田中央军委法制局正师职法制员,大校第二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名单(25位)(以姓氏笔画为序)马骧聪(人大外交系、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社科院法学所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王人博(西政、法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法学王立民(华师大、华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法律史学王振民(郑州大学、人大)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王晓晔(女,内蒙古师范大学、人大、德国汉堡大学)社科院法学所教授经济法学米健(兰州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法学孙长永(安徽师范大学、西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刑事诉讼法学刘剑文(安徽财贸学院、法大、武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学李昌道(人大)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法学李曙光(华政、法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经济法学陈甦(辽宁大学、社科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民商法学陈小君(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学张军(吉大、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博士刑法学张中秋(华政、法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理论张希坡(人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史学肖永平(西政、武大)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学范愉(女,陕西师范大、人大、名古屋大学)人大法学院教授法理学、比较法学季卫东(北大、日本京都大学)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比较法学林来梵(日本立命馆大学)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宪法学贾宇(西法大、武大)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黄风(法大)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刑法学曾华群(厦门大学)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教授国际法学廉希圣(人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法学蔡守秋(武大化学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潘汉典(东吴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比较法学二、上述名录简析:(一)各名家目前在各院校的分布法大35名,人大29名,北大25名,中国社科院24名,清华10名,西政9 名,武大7名。

全国著名法学院校及法学教授

全国著名法学院校及法学教授

全国著名法学院校及法学教授法学院没有本科排名和研究生排名之分,一般是按照教学质量、教授的知名度、就业等等进行排名,另外法学院的各个专业的排名情况也很重要,特别是在读研究生的时候,注意专业上的排名,如武汉大学在国际法、环境法方面是在全国遥遥领先的,北大的刑法、行政法、法理学等等,人大的民商法。

2011年全国大学法学院排名1中国人民大学2北京大学3中国政法大学4武汉大学5清华大学6吉林大学7复旦大学8中山大学9厦门大学1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1西南政法大学12南京大学13南开大学14浙江大学15西北政法大学16华东政法大学17山东大学18北京师范大学19华中师范大学2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内名校法学专业院校的不同发展历程,学科发展的侧重,特色。

一、老牌劲旅,雄风不减昔日名扬四海的“五院四系”,堪称法学界的老牌劲旅,他们欣逢盛世,在激昂奋进的发展中在法学领域独领风骚,雄风不减。

据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提供的相关信息显示,2006年法学专业全国各院校综合排名中,脱胎于“五院四系”的9所高校中,仍有8所雄霸前八名的宝座。

中国人民大学——老牌法学强校,民商法实力最强人大法学院是在作为“五院四系”之一的人大法律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作为老牌的法学强校,拥有宪法和行政法、刑法、民商法三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其中民商法实力最强。

名次法学院系一级国重二级国重一级博点教授数学术权威个数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是 4(1新增)一批 69 王利明、陈卫东、高铭暄等162 北京大学法学院是 4 一批 46 朱苏力、陈兴良、贺卫方等163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是 2 一批 100+马怀德、卞建琳、徐显明等144 武汉大学法学院否 2 一批 36 余劲松、余延满、曾令良等85 西南政法大学否 2(1新增)一批 50-李开国、李昌麟、龙宗智等66 吉林大学法学院否 2(1新增)二批 29 张文显、邓正来、姚建宗、霍存福4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否 1新增二批 44 吴汉东、范忠信、覃有土等58 厦门大学法学院否 1 二批 28 徐国栋、邱兴隆、陈安、朱崇实49 华东政法大学否 1新增二批 30+何勤华、顾耕耘2(或有童之伟)10 清华大学法学院否无自审二批 26 张明楷、张卫平、王保树等1111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否无二批 20 公丕祥、李浩212 复旦大学法学院否无否(2二级) 23 李昌道、张乃根、章武生313 浙江大学法学院否无否(2二级) 16 林来梵、孙笑侠、胡建淼314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否 1 否(2二级) 13 沈四宝115 山东大学法学院否无否(3二级) 22 016 南京大学法学院否无否(1二级) 20 范健、李友根217 湘潭大学法学院否无否(2二级) 20 胡旭晟118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否无否(1二级) 16 叶必丰、郑成良219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否无否(1二级) 14 司玉琢120 西北政法大学否无否(0二级) 30+陈明华、汪世荣2注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有十余名返聘老教授。

中国著名法学家大全2

中国著名法学家大全2

中国著名法学家大全2——《当代中国法学名家》法学理论张文显朱苏力贺卫方葛洪义舒国滢沈宗灵孙笑侠卓泽渊李步云刘作翔付子堂孙国华信春鹰郭道晖郝铁川吕世伦石泰峰王晨光朱景文李林李龙刘瀚谢晖法律史曾宪义张晋藩武树臣何勤华陈盛清范忠信邱远猷吴建璠杨一凡杨永华俞荣根韩延龙怀效锋霍存福刘海年倪正茂高恒蒲坚朱勇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周叶中许崇德韩大元胡建淼胡锦光江必新姜明安罗豪才马怀德陈云生方世荣张庆福张树义莫纪宏浦增元童之伟王名扬王叔文吴家麟肖蔚云杨海坤袁曙宏张光博朱维究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赵秉志张明楷陈明华陈兴良曹子丹储槐植顾肖荣何秉松梁华仁罗大华欧阳涛曲新久阮齐林苏惠渔康树华张智辉周道鸾卢建平王作富何鹏姜伟孙谦民商法学江平梁慧星吴汉东王利明孙宪忠王卫国赵旭东郑成思魏振瀛崔建远刘春田刘凯湘石少侠司玉琢覃有土顾功耘郭明瑞龙翼飞吴焕宁夏吟兰徐学鹿杨大文杨立新杨振山马俊驹沈四宝巫昌祯关怀范健尹田诉讼法学江伟陈光中徐静村樊崇义龙宗智陈瑞华陈卫东卞建林陈桂明顾培东景汉朝刘家兴沈达明宋英辉谭世贵汤维建田平安汪建成王国枢王亚新杨荣馨张卫平周国均左卫民谭兵李浩常怡严端崔敏经济法学杨紫烜李昌麒刘隆亨刘文华漆多俊邵建东史际春徐杰张守文种明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吕忠梅国际法学韩德培曾令良梁西余劲松陈安董立坤龚韧刃黄进李双元刘楠来饶戈平芮沐张乃根周忠海军事法学丛文胜顾德欣李昂图们张建田安徽大学陈盛清北京大学陈瑞华陈兴良储槐植龚韧刃姜明安康树华刘家兴刘凯湘蒲坚饶戈平芮沐汪建成王国枢魏振瀛肖蔚云杨紫烜尹田张守文沈宗灵朱苏力北京工商大学李仁玉徐学鹿北京联合大学刘隆亨北京师范大学赵秉志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武树臣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龙卫球重庆大学陈忠林大连海事大学司玉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沈达明沈四宝复旦大学张乃根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张光博国防大学顾德欣国家法官学院怀效锋周道鸾国家检察官学院石少侠国家行政学院袁曙宏海南大学谭兵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景汉朝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姜伟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吕忠梅湖北行政学院方世荣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江必新湖南师范大学李双元华东政法学院顾功耘何勤华苏惠渔华南理工大学葛洪义吉林大学何鹏霍存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张文显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孙谦军事科学院丛文胜南京大学范健邵建东南京师范大学李浩宁夏大学吴家麟清华大学崔建远马俊驹王晨光王亚新张明楷张卫平许章润全国人大信春鹰全国政协罗豪才山东大学谢晖上海大学倪正茂上海交通大学郑成良叶必丰童之伟上海社会科学院顾肖荣浦增元上海市委宣传部郝铁川深圳大学董立坤首都师范大学邱远猷四川大学龙宗智左卫民苏州大学杨海坤武汉大学韩德培黄进李龙梁西马克昌曾令良周叶中西安政治学院李昂西北政法学院陈明华杨永华西南政法大学常怡付子堂顾培东李昌麒龙宗智田平安徐静村俞荣根种明钊厦门大学陈安烟台大学郭明瑞浙江工商大学谭世贵中共中央党校石泰峰卓泽渊中国法学会郭道晖周国均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高铭暄关怀韩大元胡锦光江伟刘春田刘文华龙翼飞吕世伦史际春孙国华汤维建王利明王作富许崇德杨大文杨立新余劲松朱景文王作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崔敏中国社会科学院陈云生高恒韩延龙李步云李林梁慧星刘海年刘瀚刘楠来刘作翔莫纪宏欧阳涛孙宪忠王叔文吴建璠杨一凡张庆福郑成思中国政法大学卞建林曹子丹陈光中陈桂明樊崇义何秉松江平梁华仁罗大华马怀德曲新久阮齐林舒国滢宋英辉王名扬王卫国巫昌祯吴焕宁夏吟兰徐杰严端杨荣馨杨振山张晋藩张树义赵旭东周忠海朱维究朱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范忠信覃有土吴汉东中南大学漆多俊中央财经大学陈华彬中央军委法制局图们张建田最高人民检察院张智辉。

当代法学名家

当代法学名家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及其毕业院校、简析各名家毕业的院校在其名字后的小括号中注明。

其中,中国政法大学简称法大,包括其前身北京政法学院、中央政法干校;西北政法大学简称西法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包括其前身湖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简称社科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校依通行简称。

一、两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全名单及其主要治学领域、毕业院校(一)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名单(191位)(以姓氏汉语拼音为序)1、法学理论:付子堂(西政、北大)葛洪义(西法大)公丕祥(南京师范学院、人大)郭道晖(清华大学电机系)郝铁川(河南大学、华师大,史学专业)贺卫方(西政、法大)李步云(北大) 李林(西政)李龙(武大)刘瀚(人大)刘作翔(西法大、社科院)吕世伦(人大)沈宗灵(复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石泰峰(北大)舒国滢(法大)孙国华(人大)孙笑侠(杭州大学、武大、社科院)王晨光(北大、美国哈佛大学)谢晖(西法大、山东大学)徐显明(吉大、武大)信春鹰(女,吉大、社科院)张文显(吉大)朱景文(人大)卓泽渊(西政)2、法律史学:陈盛清(中央政治学校)范忠信(西政、法大、人大)高恒(武大)韩延龙(苏联列宁格勒大学)何勤华(北大、华政)怀效锋(西政、法大)霍存福(吉大)刘海年(人大)倪正茂(复旦)蒲坚(人大)邱远猷(西政、人大)吴建璠(北大)武树臣(北大)杨一凡(法大、社科院)杨永华(北大)俞荣根(西政、社科院)曾宪义(人大)张晋藩(人大)朱勇(安徽大学、法大)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陈云生(法大、社科院)方世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大)韩大元(吉大、人大)胡建淼(杭州大学、法大)胡锦光(人大)江必新(西政、北大)姜明安(北大)罗豪才(北大)马怀德(北大、法大)莫纪宏(北大、社科院)浦增元(东吴大学)童之伟(武大)王名扬(武大、国立中央大学、巴黎大学法学院)王叔文(川大、苏联莫斯科大学)吴家麟(北大、人大)肖蔚云(北大、苏联列宁格勒大学)许崇德(复旦、人大)杨海坤(人大哲学系)应松年(华政)袁曙宏(安徽大学、北大)张光博(东北行政学院、人大)张庆福(北大、社科院)张树义(北大、法大)周叶中(武大)朱维究(女,法大)4、刑法学:曹子丹(法大、苏联列宁格勒大学)陈明华(西法大、法大)陈兴良(北大、人大)陈泽宪(西政)储槐植(法大)高铭暄(北大、人大)顾肖荣(上海社科院研究生部)何秉松(北大)何鹏(国立东北大学、东北人民大学)姜伟(人大)康树华(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梁华仁(法大)罗大华(华师大教育系)马克昌(武大、人大)欧阳涛(法大)曲新久(法大)阮齐林(西政、法大)苏惠渔(北大)孙谦(吉大)王作富(人大)张明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智辉(西政、人大)赵秉志(郑州大学、人大)周道鸾(北大)5、民商法学:崔建远(吉大)范健(南京大学)顾功耘(北大)关怀(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郭明瑞(北大、人大)江平(前苏联莫斯科大学)梁慧星(西政、社科院)刘春田(人大)刘凯湘(西政、北大)龙翼飞(吉大、人大)马俊驹(法大)沈四宝(北大)石少侠(吉大)司玉琢(大连海事大学)孙宪忠(西法大、社科院)覃有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王保树(法大)王家福(北大、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王利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大)王卫国(西政、法大)魏振瀛(北大)巫昌祯(人大)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大)吴焕宁(女,东北财经学院)夏吟兰(女,法大)徐学鹿(人大)杨大文(人大)杨立新(通化师范学院、法大)杨振山(法大)尹田(西政)赵旭东(西政、法大)赵中孚(朝阳大学、人大)郑成思(法大)6、诉讼法学:卞建林(法大)常怡(人大、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陈光中(北大)陈桂明(西政、法大)陈瑞华(法大)陈卫东(法大、人大)程荣斌(人大)崔敏(北大)樊崇义(法大)顾培东(西政)江伟(人大)景汉朝(西政、北大)李浩(安徽大学、西政)刘家兴(西政)龙宗智(西政)沈达明(上海震旦大学、法国巴黎大学)沈德咏(江西师范学院、法大)宋英辉(河北省师范学院、法大)谭兵(北大)谭世贵(西政、人大)汤维建(苏州大学、法大)田平安(北大、西政)汪建成(北大、人大)王国枢(北大)王敏远(西政、法大)王亚新(北大、日本京都大学)徐静村(西政)严端(女,法大)杨荣馨(人大)张卫平(西政)周国均(法大)左卫民(西政)7、经济法学:李昌麒(西政)刘隆亨(北大)刘文华(东北人民大学、人大,注:东北人民大学为吉大前身)漆多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邵建东(南京大学、德国哥廷根大学)史际春(安徽师范大学、上海社科院、人大)徐杰(法大)杨紫烜(北大)张守文(北大)种明钊(西政、川大)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吕忠梅(女,北大、武大)9、国际法学:曹建明(华政)陈安(厦大、复旦)董立坤(北大)龚刃韧(北大、日本北海道大学)韩德培(中央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黄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大)李双元(武大)梁西(武大、人大)刘楠来(人大、前苏联莫斯科大学)饶戈平(北大)芮沐(上海震旦大学、法国巴黎大学、德国法兰克福大学)邵津(浙江英士大学法律院)史久镛(上海圣约翰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万鄂湘(武大、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余劲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大)曾令良(武大、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张乃根(华政、复旦)周忠海(北大)10、军事法学:丛文胜(吉大、东北师范大学)顾德欣(山西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外交学院)李昂(法大)图们(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中央党校)张建田(西政)(二)第二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名单(25位) (以姓氏笔画为序)马骧聪(人大外交系、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王人博(西政、法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法学王立民(华师大、华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法律史学王振民(郑州大学、人大)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王晓晔(女,内蒙古师范大学、人大、德国汉堡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经济法学米健(兰州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法学孙长永(安徽师范大学、西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诉讼法学刘剑文(安徽财贸学院、法大、武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学李昌道(人大)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法学李曙光(华政、法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经济法学陈甦(辽宁大学、社科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民商法学陈小君(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学张军(吉大、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博士刑法学张中秋(华政、法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理论张希坡(人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史学肖永平(西政、武大)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学范愉(女,陕西师范大学、人大、日本国立名古屋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理学、比较法学季卫东(北大、日本京都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比较法学林来梵(日本立命馆大学)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宪法学贾宇(西法大、武大)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黄风(法大)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刑法学曾华群(厦门大学)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教授国际法学廉希圣(人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法学蔡守秋(武大化学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潘汉典(东吴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比较法学二、上述名录简析:(一)各名家目前在各院校的分布(按人数多少依次排列):法大35名,人大29名,北大25名,中国社科院24名,清华10名,西政9 名,武大7名。

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引言: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涵盖了法律的各个领域,为社会的稳定和公正起着关键的作用。

在这个领域中,有一批杰出的青年法学家通过他们的研究和贡献,为法学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和智慧。

本文将介绍十位杰出的青年法学家,他们在法学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并为未来的法学发展做出了宝贵的贡献。

一、王亚东王亚东是中国法学界的杰出代表之一,被誉为“中国金融法之父”。

他在金融法领域的研究成果丰硕,为中国金融法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借鉴经验。

二、琳达·弗雷德里克森琳达·弗雷德里克森是美国法学界的杰出学者,主要研究领域是宪法和基本人权。

她对人权保护和司法改革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人权守护者”。

三、陈鲁豫陈鲁豫是中国知名的法学家和法律评论家,主要研究领域是民商法。

她的研究成果深入浅出,对于普及法律知识和推动法律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约翰·海金斯约翰·海金斯是英国法学界的杰出代表之一,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刑法和刑事司法。

他的研究成果引发了对刑法原则和刑罚制度的重新思考,对于刑事司法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五、塞雷娜·沃廉姆塞雷娜·沃廉姆是澳大利亚法学界的杰出学者,她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国际人权法和环境法。

她在国际人权保护和环境治理方面的研究成果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对于国际法实践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

六、乔治·弗里曼乔治·弗里曼是美国法学界的杰出学者,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媒体法和新闻自由。

他对新闻自由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为保护公民的媒体自由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七、韦斯特利·霍普金斯韦斯特利·霍普金斯是加拿大法学界的杰出学者,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司法制度和法律教育。

他的研究成果对于加拿大司法体系的建设和法律教育的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八、安东尼·刘易斯安东尼·刘易斯是美国法学界的杰出学者,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知识产权法和创新法。

法学中国十大法学家流派

法学中国十大法学家流派

法学-中国十大法学家流派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是有史以来中国法学最繁荣发达的时期。

近年来,为迎接即将到来的二十一世纪,法学界对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法学做了许多回顾和总结。

这些回顾和总结总体说来是比较全面的,但对“法学家的派别问题”还缺少必要的讨论。

为了更全面地把握过去,面向未来,本文从气质和风格上对法学家进行了流派划分,有所褒扬,也有所批评,更有所企盼。

由于资料和水平等等的限制,本文的缺点和错误在所难免,真诚希望被评论者和广大读者不吝赐教。

(一)红派所谓红派法学家,就是学术上走红,学术理论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政治上得到宽容,三十来岁就能当上博导的一批法学家。

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利明、赵秉志、陈兴良,北京大学的武树臣,武汉大学的黄进,等等。

北京的主要法学杂志,《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等,几乎成了红派法学家们的私人刊物,来稿必发。

他们都是特别能写作的人,加之有足够的阵地,因此,他们便成了“制造论文的机器”。

文章多而不滥,篇篇皆有创见。

一般以专业性的学术问题为主,不涉及重大原则问题,至少不率先涉及重大原则问题的探讨。

故既能在学术上走红,又能获得政治上的宽容。

王利明的代表作有《国家所有权研究》,《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研究》,等等。

赵秉志的代表作有《犯罪未遂的理论与实践》,《妨害司法活动罪研究》,等等。

陈兴良的代表作有《共同犯罪论》,《正当防卫论》,《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刑法哲学》,等等。

武树臣的代表作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国法律思想史概论》,等等。

黄进的代表作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研究》,《区际冲突法研究》,等等。

(二)黄派所谓黄派法学家,就是能将法学研究的成果转化为极有价值的改革建议,从而有力推动中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的法学家。

他们善于联系实际,善于运用法学原理进行现实批判,关注民生,力主改革。

他们不仅著述丰富,而且分量沉重。

当代中国法学学者的使命、责任与良知

当代中国法学学者的使命、责任与良知

当代中国法学学者的使命、责任与良知姚建宗教授在第二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的演讲稿当代中国法学学者的使命、责任与良知——在中国法学会“青年法学家论坛”上的演讲各位前辈、同仁,各位领导,女士们、先生们:出现在今天这样的一个会场中、站在今天这样的一个讲台上,我真的是既非常地感激又极其地不安!首先,我真的是感到非常非常地荣幸能够在这样的一个场合与各位法学界的前辈和同仁见面!但我也的的确确非常非常地惶恐顶着这样的一种于我确实名实不符的名号在这里向各位汇报自己的点滴心得!“法学家”是一个非常神圣的称号,我的确是真实地感觉到自己还配不上这样的一种神圣称号!20世纪80年代初期,当我从四川东北部极其贫困的一个小山村来到县城读高中的时候,我的眼里满是惊奇:在这里我第一次见到了电灯,第一次看到了电视,也第一次在电视和广播中听到了港台歌星以及内地歌星们演唱的一首首流行歌曲。

这一切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确实都特别的新鲜!但真正在我心中留下深刻印象的却是:那时候,一个个演唱流行歌曲的年轻男女,只要其所演唱的一首歌曲在祖国的大江南北被广泛传唱,也就是“流行”了,那么,大众传媒、追星族们都把首先演唱这首歌曲的歌星一概称之为“歌唱家”或者“青年歌唱家”,而我们的歌曲演唱者们也都不仅一概欣然接受而且还以此光环和名号堂而皇之走南闯北地走穴!然而,也就两三年光景,这样的“歌唱家”无论老幼,大多都消失或者沉寂下去了,代之而起的是又一拨流行的“家”与“星”们。

也许正是感受到了追星族们的这种喜好与口味的快速变化的人间冷暖与世态炎凉,也许大众传媒和追星族们也更加理性和成熟,总之,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起,即使依然是那些唱出了几首在中国大地上广受追捧的流行歌曲的歌星,包括这些歌星在内的人们也都不再以“歌唱家”或者“青年歌唱家”来分封或者自封名号第一、法哲学所涉及的是基于人的生活并以人的理想法律生活为旨趣的理想法律图景的法律思想造型问题,也就是最基本的可以作为所有法律的原点与原型的法律思想与法律观念的思想操作与思想实践的问题。

法学中国十大法学家流派

法学中国十大法学家流派

法学-中国十大法学家流派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是有史以来中国法学最繁荣发达的时期。

近年来,为迎接即将到来的二十一世纪,法学界对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法学做了许多回顾和总结。

这些回顾和总结总体说来是比较全面的,但对“法学家的派别问题”还缺少必要的讨论。

为了更全面地把握过去,面向未来,本文从气质和风格上对法学家进行了流派划分,有所褒扬,也有所批评,更有所企盼。

由于资料和水平等等的限制,本文的缺点和错误在所难免,真诚希望被评论者和广大读者不吝赐教。

(一)红派所谓红派法学家,就是学术上走红,学术理论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政治上得到宽容,三十来岁就能当上博导的一批法学家。

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利明、赵秉志、陈兴良,北京大学的武树臣,武汉大学的黄进,等等。

北京的主要法学杂志,《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等,几乎成了红派法学家们的私人刊物,来稿必发。

他们都是特别能写作的人,加之有足够的阵地,因此,他们便成了“制造论文的机器”。

文章多而不滥,篇篇皆有创见。

一般以专业性的学术问题为主,不涉及重大原则问题,至少不率先涉及重大原则问题的探讨。

故既能在学术上走红,又能获得政治上的宽容。

王利明的代表作有《国家所有权研究》,《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研究》,等等。

赵秉志的代表作有《犯罪未遂的理论与实践》,《妨害司法活动罪研究》,等等。

陈兴良的代表作有《共同犯罪论》,《正当防卫论》,《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刑法哲学》,等等。

武树臣的代表作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国法律思想史概论》,等等。

黄进的代表作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研究》,《区际冲突法研究》,等等。

(二)黄派所谓黄派法学家,就是能将法学研究的成果转化为极有价值的改革建议,从而有力推动中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的法学家。

他们善于联系实际,善于运用法学原理进行现实批判,关注民生,力主改革。

他们不仅著述丰富,而且分量沉重。

历届法学家

历届法学家

第一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年)王利明: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公丕祥:时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现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秉志: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曹建明:时任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健: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建淼: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黄进:时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夏勇: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现为国家保密局局长;沈木珠(女):深圳大学教授;顾培东:时任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研究员、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999年)陈兴良: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曾令良:时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韩大元: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为院长)、教授;陈桂明: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信春鹰(女):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何勤华:时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卓泽渊:时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现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教授;江必新:时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崔建远:时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2年)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吕忠梅(女):时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孙笑侠: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守文: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为院长)、教授;袁曙宏:时任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蔡定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景汉朝:时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贾宇教授

贾宇教授

作者: 无
作者机构: 不详
出版物刊名: 法学杂志
页码: F0002-F0002页
年卷期: 2011年 第7期
主题词: 教授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中国法学会 刑法学研究会 十大杰出青年 司法行政系统博士生导师 教育研究会
摘要:贾宇,1963年生,青海省贵德县人,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教师”、“中国当代法学名家”、“陕西省突出贡献专家”等荣誉称号,亦为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刑法学》首席编写专家。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首批收入的176位法学名家发表时间:2006-1-25 17:06:00 阅读数次: 658附一.按学科领域(同一学科领域法学家按姓氏汉语拼音字母排序)民商法学崔建远范健顾功耘关怀郭明瑞江平梁慧星刘春田刘凯湘龙翼飞马俊驹沈四宝石少侠司玉琢孙宪忠覃有土王利明王卫国魏振瀛巫昌祯吴汉东吴焕宁夏吟兰徐学鹿杨大文杨立新杨振山尹田赵旭东郑成思诉讼法学卞建林常怡陈光中陈桂明陈瑞华陈卫东崔敏樊崇义顾培东江伟景汉朝李浩刘家兴龙宗智沈达明宋英辉谭兵谭世贵汤维建田平安汪建成王国枢王亚新徐静村严端杨荣馨张卫平周国均左卫民刑法学曹子丹陈明华陈兴良储槐植高铭暄顾肖荣何秉松何鹏姜伟康树华梁华仁罗大华马克昌欧阳涛曲新久阮齐林苏惠渔孙谦王作富张明楷张智辉赵秉志周道鸾法学理论付子堂葛洪义郭道晖郝铁川贺卫方李步云李林李龙刘瀚刘作翔吕世伦沈宗灵石泰峰舒国滢孙国华孙笑侠王晨光谢晖信春鹰张文显朱景文卓泽渊经济法学李昌麒刘隆亨刘文华漆多俊邵建东史际春徐杰杨紫烜张守文种明钊法律史陈盛清范忠信高恒韩延龙何勤华怀效锋霍存福刘海年倪正茂蒲坚邱远猷吴建璠武树臣杨一凡杨永华俞荣根张晋藩朱勇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陈云生方世荣韩大元胡建淼胡锦光江必新姜明安罗豪才马怀德莫纪宏浦增元童之伟王名扬王叔文吴家麟肖蔚云许崇德杨海坤袁曙宏张光博张庆福张树义周叶中朱维究国际法学陈安董立坤龚韧刃韩德培黄进李双元梁西刘楠来饶戈平芮沐余劲松曾令良张乃根周忠海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吕忠梅军事法学丛文胜顾德欣李昂图们张建田07年名家名单上没有的法学家于安尤克介王灿发王明远王保树王家林冯军卢建平叶林田思源刘俊海刘剑文朱慈蕴汤贡亮应松年张明杰张新宝李明德李顺德杨建顺汪劲陈泽宪陈甦周光权郑胜利唐广良徐孟洲蔡守秋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于安马怀德尤克介尹田王卫国王利明王灿发王明远王保树王家林冯军卢建平史际春叶林田思源龙翼飞刘春田刘俊海刘剑文刘隆亨孙宪忠朱慈蕴汤贡亮应松年张守文张明杰张新宝李明德李顺德杨建顺汪劲沈四宝陈卫东陈兴良陈泽宪陈桂明陈甦周光权郑胜利赵旭东赵秉志唐广良徐孟洲崔建远蔡守秋于安:法学博士。

著名法学家及其名言

著名法学家及其名言

著名法学家及其名言1.有关法学中的名人名言法律名言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普通法》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

——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

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

——著名大法官卡多左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著名的法律学者为了正义,哪怕它天崩地裂!——古罗马格言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安提戈捏法谚云,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法谚自己不能成为自己案子的法官。

——法谚法官谙知法律。

——法谚任何人不得转让超过自己权利之权利。

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

——法谚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能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

——法谚无救济即无权利。

——法谚法不禁止即自由。

——法谚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

——法谚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

——法谚察是法庭的仆人。

——法谚存疑时有利于被告。

——法谚法官不能因没有法律而不判案.——法谚约定必须遵守。

——法谚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法谚特例不应成为立法之依据。

——法谚以公正的逻辑代替武力的逻辑是法律本质的全部所在。

——卜思天·儒佩基奇人们在利用法律所给予的保护他们权利的机会时,财产是一个决定的因素。

——拉基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

——[美]道格拉斯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利,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绝大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予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并且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使法律适合于他们自己的私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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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著名法学家大全——《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法学理论
张文显朱苏力贺卫方葛洪义舒国滢沈宗灵孙笑侠卓泽渊李步云刘作翔付子堂孙国华信春鹰郭道晖郝铁川吕世伦石泰峰王晨光朱景文李林李龙刘瀚谢

法律史
曾宪义张晋藩武树臣何勤华陈盛清范忠信邱远猷吴建璠杨一凡杨永华俞荣根韩延龙怀效锋霍存福刘海年倪正茂高恒蒲坚朱勇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周叶中许崇德韩大元胡建淼胡锦光江必新姜明安罗豪才马怀德陈云生方世荣张庆福张树义莫纪宏浦增元童之伟王名扬王叔文吴家麟肖蔚云杨海坤袁曙宏张光博朱维究
刑法学
高铭暄马克昌赵秉志张明楷陈明华陈兴良曹子丹储槐植顾肖荣何秉松梁华仁罗大华欧阳涛曲新久阮齐林苏惠渔康树华张智辉周道鸾卢建平王作富何鹏姜伟孙谦
民商法学
江平梁慧星吴汉东王利明孙宪忠王卫国赵旭东郑成思魏振瀛崔建远刘春田刘凯湘石少侠司玉琢覃有土顾功耘郭明瑞龙翼飞吴焕宁夏吟兰徐学鹿杨大文杨立新杨振山马俊驹沈四宝巫昌祯关怀范健尹田
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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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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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吕忠梅
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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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法学
丛文胜顾德欣李昂图们张建田
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流派
(一)红派所谓红派法学家,就是学术上走红,学术理论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政治上得到宽容,三十来岁就能当上博导的一批法学家。

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利明、赵秉志、陈兴良,北京大学的武树臣,武汉大学的黄进,等等。

(二)黄派所谓黄派法学家,就是能将法学研究的成果转化为极有价值的改革建议,从而有力推动中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的法学家。

他们善于联系实际,善于运用法学原理进行现实批判,关注民生,力主改革。

他们不仅著述丰富,而且分量沉重。

在他们的代表作中,往往以黄金般的语言来表达他们的主要观点和主要主张。

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国政法大学的江平,《中国法学》杂志社的郭道晖,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梁慧星,等等。

(三)紫派所谓紫派法学家,是指那些比红派法学家更多一层红色的法学家。

紫派法学家的特点是,参与改革但不首倡改革,对已有的改革措施和改革理论常从较正统的角度进行解释、论证和宣传。

在他们身上往往环绕着一层紫色光环。

他们在政治上颇受重视,经常参与重要法律的起草;他们在学术上也很有地位,大多有博导、会长、理事长等等的学术职务,全国性的教材也常常由他们主持编写。

紫派法学家的另一个特点是,他们对于别人(尤其是青年人)的探索常持批评态度,而他们的批评往往又是
以政治批评为主,以学术批评为辅。

一九九六年的所谓“晓南风波”正是这一特点的重要表现。

②最有代表性的紫派法学家是张光博。

张光博是大连海事大学经济法律学院教授,主攻宪法学和法理学。

(四)灰派(经院派)所谓灰派法学家,是指那些埋头于学术研究,不太关心现实生活,较少进行现实批判,不提具体改革建议的法学家。

他们在法学界很出名,但在法学界之外的知名度明显不如黄派和彩派,甚至也不如蓝派和绿派。

灰派法学家学术功底深厚,著述甚丰。

他们虽然回避现实政治问题,但他们的学术成果往往成为红派人物和黄派人物的学术依据。

北京大学的龚祥瑞早在八十年代初出版的《比较宪法和行政法》一书中,就认真地论述过法治和法制的区别,但由于他没有联系中国的实际进行现实批判,所以就没有产生多大影响。

灰派与黄派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此。

灰派法学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北京大学的龚祥瑞,张国华,沈宗灵,赵震江,姜明安,等等。

(五)蓝派所谓蓝派法学家是指那些竭力主张充分开放、充分借鉴和移植西方法律和西方法学的法学家。

走向蓝天和大海是蓝派的基本特点。

蓝派法学家学贯中西,博古通今,思想活跃,思路开阔。

他们倾心于中西法律文化的比较研究,对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有深刻的揭示和批判。

他们大多出生于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
初,与红派法学家是同龄人。

与红派不同的是,他们一般不考虑在学术界的社会地位问题,不重视博士、博导等头衔。

与红派相同的是,他们一般也不进行太多的现实批
判。

蓝派法学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南京大学的张中秋,苏州大学的周永坤,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的梁治平,等等。

张中秋的代表作有《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法律与经济——传统中国经济的法律分析》,等等。

梁治平的代表作有《新波斯人信札》,《法辨》,《法律的文化解释》,等等。

(六)彩派彩派法学家是指那些同时具有多种色彩的法学家。

彩派法学家的代表人物有:南京师范大学的公丕祥,吉林大学的张文显,南京大学的范建,华东政法学院的曹建明,苏州大学的杨海坤,杭州大学的胡建淼,中共中央党校的石泰峰,等等。

彩派法学家不仅学术成果丰富,而且学术组织能力十分突出,社会交往面十分宽广。

他们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对所有的学派皆能宽容,也为所有的学派所宽容。

因此,他们总是五彩缤纷的。

在他们身上,黑派可以看到黑,红派可以看到红,紫派可以看到紫,蓝派可以看到蓝,灰派可以看到灰,黄派可以看到黄,白派可以看到白,雾派可以看到雾,绿派可以看到绿。

彩派与红派大体上也是同龄人,学术地位略次于红派,政治地位却强
于红派,大多兼任高等院校的行政领导职务,不是校长,就是院长,至少也是个副院长什么的。

(七)黑派黑派是指那些被认为是主张全盘西化,在法学界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政治上犯过严重错误的法学家。

近年来,他们很少发表论文或出版论著。

主要代表人物有群众出版社的于浩成,北京大学的袁红兵,中国政法大学的陈小平,等等。

(八)白派法学界的白派人物的主要特点有二:其一是头脑一片空白,在他们的著作和文章中,以及在他们的课堂上,没有任何属于他们自己的观点和理论,更没有改革或不改革的意见和主张;其二是以**为主要目的,白花花的银子不赚白不赚,赚了不白赚,学术、学位、职称等等,无非是**的手段而已。

但平心而论,白派法学家在普及法律知识方面还是有一定贡献的。

(九)雾派(变色派)所谓变色派,就是无一定色彩,随着气候的变化而变化的法学家流派。

该派就象水蒸汽一样,一会儿灰色,一会儿白色,一会儿黑色,一会儿蓝色,一会儿发红光,一会儿五彩缤纷,什么时髦他们就变成什么。

他们和彩派的区别是,彩派在任何时候都是五彩缤纷的,雾派只在极少的时候才是多彩的。

雾派除了在不同的时候制造不同的声势以外,对法学研究和改革事业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理论贡献。

雾派和白派在外表上有些相似,但
始终有实质性区别。

白派的目的是经济,雾派的目的在于政治。

(十)绿派,也可以叫做草派。

该派法学家就象绿草一样,一方面生机盎然,另一方面不引人注目,不被法学界重视。

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山大学的刘星(一正),江苏省行政学院的刘大生,等等。

草派的特点是,对古今中外的各种法律制度和法学理论一律采取超越的态度,不屑于参加各种“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的讨论和争论。

他们在学术上的追求是:哪里有荒漠,就向哪里挺进;哪里有废墟,就在哪里扎根。

他们的文章在政治上不受器重,但也不受批判;在法学界很受冷遇,被认为无足轻重。

中国权威的法学刊物从来不发表他们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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