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定
新准则中借款资金资本化策略【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新准则中借款资金资本化策略【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一、借款费用的新内涵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 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等。为了规范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及相关信息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 第 17号——借款费用》在原有定义的基础上,增加了“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资产”和“资本化期间”概念。
(三)辅助费用的资本化及其金额 根据旧准则,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例如,银行借款手 续费、承诺费和发行债券的手续费等,属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如果辅助费用金额 较小,也可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根据新准则,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 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 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但取 消了根据重要性原则将金额较小的辅助费用予以费用化的规定。 四、结论 新准则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以及借款费 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等方面的规定更多地体现了国际趋同,同时减少了 企业的会计选择,增强了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明的是,新准则中的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2.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新准则规定,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资本化金额应当以专门借款当 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减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 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该金额是一种净 利息费用的概念,它实际上反映了专门借款真正的利息负担。很显然, 利息的资本化金额的确定不再与发生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 挂钩,也无需通过公式来计算。专门借款的利息的资本化金额的确定相 对简单。 3.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方法和调整内容 对发行债券企业来说,溢价是以后多支付利息的提前收回,而折价是 以后少支付利息的提前支付,溢折价的实质是利息的调整。旧准则规 定,如果专门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应当将每期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 额作为利息的调整额对资本化率作相应的调整。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可 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新准则规定,借款存在溢价或 折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 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可见,新准则取消直线法,只允许采用实际利 率法摊销。这样减少了企业的会计选择,使企业计算的利息费用更准 确,也使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所增强。 (二)外币专门借款汇兑差额资本化及其金额 新旧准则对于外币专门借款汇兑差额资本化及其金额的确定规定基本 相同。外币专门借款汇兑差额是指外币专门借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浅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计量与确认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借款 费用 ;资本化 ;借款 费用计量
中 图分 类 号 :F 3 29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章 编 号 : 17 - 1 5 (0O 1 一 1 1 0 6 4 14 2 1) 4 O 1 - 2
1 .借款 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必须同时满足 以下三个条 件 :一是 资产 支出 已经发生 ,这是指企业 发生 了支付现金 、转
21 0 0年 第 1 4期 ( 总第 1 2期 ) 6
坝代 企 业文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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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 企业会计 准则下借 款费用资本化 的计量与确认
月 的 ,应 当暂停借款 费用 的资 本化 。这 里强调 的非正常 中断 ,
通 常 是 由于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企 业 管 理 决 策 上 的原 因或 者 其 他 不 可预 见 的 原 因 所
导致 的中断 ,如果 由于事先可预见 的不可抗力 因素 导致 的中断 应算作 正常 中断 ,如某工 程在建 造过程中 由于雨季或冰冻季节 等原 因导致施工停顿 ,应属于正常 中断。 3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间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 资本化 条件 的资 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应 当
了四条企业增强员工对管理者信任度的措施 :构建 “ 以人为本”
的管理模式 ;建 立公正 、客观的绩效考核系统 ;搭建沟通平台 , 强化交流 ;提高管理者的管理能力。
本 化 的 计量 与 确 认 。
二 、借 款费 用资本 化 的确认
借款 费用的确认主要是解决 的是 每期发生的借款费用是 资 本化 ,计 入相关资产 的成 本,还 是将 有关借款费用资本化 ,计 入 当期 损益 。企业 只有发 生在资本 化期 间内的有关 借款 费用 ,
【税会实务】新旧准则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差异分析
【税会实务】新旧准则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差异分析摘要:新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处理,体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趋同。
本文在新旧借款费用准则对比的基础上对借款费用资本化问题作一探讨。
关键词:借款费用;资本化;资本化率《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简称“新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简称“原准则”)相比更注重借款费用的经济实质,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新准则与原准则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处理的主要差异如下: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有所不同原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是固定资产。
只有发生在固定资产购置或建造过程中的借款费用,才能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资本化;发生在其他资产(如存货、无形资产)上的借款费用,不能予以资本化。
这里所指的固定资产。
既包括企业自己购买或建造的固定资产,也包括委托其他单位建造的固定资产。
新准则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新准则对于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范围有所扩大。
不只限于固定资产,还包括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二、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有所不同原准则规定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为专门借款,即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不包括流动资金借款等。
新准则规定的借款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
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专门借款通常应当有明确的用途。
即为购建或者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并通常应当具有标明该用途的借款合同。
一般借款是指除专门借款之外的借款。
浅谈新准则下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的资本化
肖艳 招商银行南 昌分行 3 0 3 308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所需 【 章摘 要 】 文 用物资等 而承担 的带息应付款项。 2 0 年 2月财政部颁布 了 《 06 企业会 2、借 款 费 用 已经 发生 的界 定 计 准则 第 1 号 一 借款 费 用》 该 准则 规 7 , 借款费用 已经发生是指企业 已经发生 范 了借款费用的确认、计量和 相关信息 了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的披 露 要 求 ,新 准 则扩 大 了借款 费 用资 而 专 门借 入 款 项 的借 款 费用 或 者 占用 了一 本化 的 资 产 范 围和 借款 范 围。 本 文从 新 般借 款 的借 款 费 用 。 准 则 出发 ,对 借款 费用 资 本 化 的 定 义 、 3 为使 资 产迟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 资本化期 间和利息资本化金额 的确定进 销 售状 态 所 必要 的购建 或者 生 产 活 动 已经 行 研 究探 讨 ,并对 新 准则 下借 款 费用 资 开 始 的界 定 本化 进 行 了评 价 。
四 、对 新 准则 下借 款 费用 资本 化 的 评 价
( 一)借款 费用资本化 的优点
l 实 现 与 国际 准 则趋 同
新准则在很多方面实现了与国际会计 准则的趋 同,如可予 资本化的资产包括 固 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存货和无形资产 等 。可予 资本化 的借款 中增加 了一般借 款 ;专 门借 款在 发生符合条件 的资产的支 出之前用 作临时性投资的,其借款费用减 去 临时投资收益 后的余额予 以资本化 , 作为资产成本 ;对于一般性借款用于符合 条件的资产上 ,采用 资产支出乘 以资本化
1 资 产 支 出的 界 定 、
新会计准则中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研究
【 章摘 要 】 文 2 0 年 2月财政部颁布 了 《 06 企业会 计 准 则 第 1 号一 借款 费 用》 7 ,新 准 则扩 大 了借 款 费用 资 本化 的 资 产 范 围和 借 款 范 围 。本 文从 新 准则 出发 ,在 与 旧 化 的核 心 问题 进 行研 究探 讨 ,并对 新 制 度 下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内 容 提 出 完 善 的看 法 和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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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 计准 则 中借款 费用 资本化 的研 究
黄 晓琴 福 建 龙岩 财 经 学 校 福 建 长 汀 3 4 0 600
生 的 支 出 。如 用 现 金 、银 行存 款 或 其 他 货 币资 金 等 购 买工 程 需 要 的材 料 ,用 现 金 或 银 行 存 款 支 付 建 造 固 定 资 产 的职 工 工 资 ; 将企 业 自 己生产 的产 品用于 建造 固定 资 产 ,或 以企 业 自己生 产 的 产 品 向其 他 企业 换 取 用于 固定 资 产 建 造 所 需 用 的物 资 ;企 业 以 赊购 方 式 向供 货 单 位购 买 工 程 用物 资 如为带息债务 ,带息债务应当作为资产 支 出 , 用 以计 算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借 款 费 用 金 额 ,若 企 业 委 托 其 他 单 位 建 造 固 定 资 产 , 则 企业 向委 托 单 位支 付 第 一 笔 预付 款 或 进 度 款 时 ,就 认 为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 2 借 款 费 用 已经 发生 。 这一 条 件 是 . 指 已经 发生 了因 购建 固定 资 产 而 专 门 借入 款 项 的 利息 、折 价或 溢价 的摊 销 、辅 助 费 用 或汇 兑 差 额 。如 果 企 业 以发 行 债 券 的方 式 等集 资金 来 建 造 一 项 固 定 资 产 ,在 债 券 本身可能还没有开始计息时就为发行 债券 向承销机构支付了一笔 承销费 ,即发生 了 专 门借 款 的 辅助 费用 ,此 时 ,应 当认 为 借 款 费用已经 发生 。 3 .为使 资产 达 到预 定 可使 用状 态所 必 要 的购 建 活 动 已经 开 始 。 这 里 所讲 的 “ 为 使 资产 达 到 预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所 必要 的购 建 活动 ” 主 要 是指 资产 的实 体 建 造活 动 ,例 如 主 体 设 备 的 安 装 、厂 房 的 实 际建 造 等 。 但是 “ 为使 资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状 态 所 必 要 的购 建 活 动 已经 开 始 ” 不 包 括 仅 仅持 有 资产 、但没有为 改变 资产状态而进行建造 活动 的情 况 ,如 只购 置 了建 筑 用地 但 尚 未 发生 有 关房 屋 建 造 活 动 就 不 包 括 在 内 。 在 上 述 三 个条 件 同 时 满 足 的 情 况 下 , 因 专 门借 款 而 发 生 的 利息 、折 价或 溢价 的 摊 销或 汇 兑 差 额 应 当开 始 资本 化 ,只要 其 中 一 个 条 件 没 有 满 足 , 就 不 能 开 始 资 本 化 ;对于 其 他借 款 费 用 ,应 当 在 发生 时根 据 其 发 生 额 确认 为 费 用 , 计 入 当期 损 益 , 而且 应 区别 情 况进 行 会计 处 理 :①如 果 该 借 款 费 用 属 于 在 筹建 期 间 发生 的 ,应 根据 其 发生额先计入 长期 待摊 费用 ,然后在开 始 生 产 经 营 当月 一 次性 计 入 当期 损 益 ( 管 理 费用 ) ;②如果 该借款费用属 于在 生产 经营期问、为生产经营而发生的 ,应 当根 据 其 发 生 额 全 部 费 用 化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务费 用 ) 财 。 ( )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二 1 借 款 利息 ( 括 折 价 或者 溢 价 的摊 . 包 销 )和 外币借款汇 兑差额 的计量 。 ()在资本化期 间内,每一会计期间 1 的利 息 ( 包括 折 价或 者 溢 价 的摊 销 )资 本 化的 金额 ,新 会 计 准 则 做 如 下 规 定 : ① 为购 建 或 者生 产 符 合 资本 化 条件 的 资产 而 借入专 门借 款的 , 应当 以专 门借款 当 期 实际 发生 的利息 费用 ,减去 尚未动 用的 借 款 资金存入 银行取 得的 利息收 入或进 行暂时 性 投 资取 得 的投 资收 益后 的金 额确 定 。 ②为 购建 或 者 生 产符 合 资 本化 条 件 的 资产而占用 了一般借款的 ,企业应当根据 累计 资产支 出超过专 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 出 加权 平 均 数 乘 以所 占用 一 般 借款 的资 本 化 率 ,计算 确 定 一 般 借 款 应 予 以 资本 化 的 利 息金 额 。其 中 ,资 本 化 率 应 当根 据 一 般 借 款 加 权平 均 利 率 确 定 。 ③借款 存 在 折 价 或者 溢 价 的 , 应当 按 照 实 际 利率 法 确 定每 一 会 计 期 间应 摊 销 的 折 价 或 者溢 价 的 金额 , 整每 期 利息 金 额 。 调 按 照 借款 费 用 资 本 化原 则 ,利息 资 本 化 金额 是 与 符 合 资本 化 条 件 资 产 的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动 密切 相 关 的 。 因此 , 在借 款费 用 应 予 以资 本 化 的每 一 会 计 期 间 , 因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条 件 的 资产 而 发 生 的 利 息 ,其 资本 化 金 额金 额 的计 算 公 式如 下 :
新会计准则下借款费用的会计核算
企 业 借 入 资 金 所 付 的 代 价 。 新 准 则 规 定 , 款 包 括 专 门 借 款 和 一 般 借 款 。专 门 借
借 款 是 指 为 构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专 门 进 入 的 款 项 , 应 当 指 明 明 确 的 用 途 。 常 具 有 表 明 即 通
二 、 借 款 费 用 的 核 算
新 准 则 规 定 。借 款 费 用 的 会 计 核 算 主 要 有 两 种 形 式 : 用 化 和 资 本 化 。 具 体 规 定 为 : 费 ( ) 本 化 借 款 费 用 。企 业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 直 一 资 可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生 产 的 . 应 当 予 以 资 本 化 , 入 相 关 资 产 的 成 本 ; 里 所 说 的 “ 计 这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 指 该 资 产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的 构 是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的 同定 资 产 、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存 货 资 产 等 。 其 中 , 投 “ 当 长 时 间 ” 指 为 资 产 的 构 建 或 者 生 产 所 必 要 的 时 相 是 间 , 常 为 通 1年 ( 含 1年 )以 上 。 在 实 务 中 , 果 因 为 人 如
同 样 不 具 备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条 件 。第 三 。 使 资 产 达 为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活 动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已经 开 始 。 即 使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支 出 和 借 款 费 用 都 已 经 发 生 , 但 若 该 资 产 的 实 体 建 造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没 有 发 生 。则 该 借 款 费 用 仍 不 具 备 资 本 化 的 条 件 。 2. 停 资 本 化 点 。 并 不 是 所 有 资 产 构 建 或 者 生 产 暂 的 暂 停 都 可 以 暂 停 资 本 化 .新 准 则 规 定 需 满 足 以 下 条
浅议新会计准则中的借款费用资本化
浅议新会计准则中的借款费用资本化摘要: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对于企业当期损益和资产有着直接的影响。
本文在对借款费用资本化进行阐述的基础上,分析了新会计准则中借款费用资本化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提出了改善措施,具有参考价值。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资本化国家财政部于2006年2月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进行了扩大,并且对其确认和计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从而极大地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更为合理地反映出企业在各个期间的经营绩效。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概述所谓借款费用资本化,是指企业由于构建或者是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产生的借款费用,在一定的条件下,这部分费用并不以当期利润折减项目的形式计入到财务费用中,而是使用资本化,使其成为可销售的各种存货、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及投资性房产等的一部分。
在新会计准则中,对如何确认借款费用资本化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认借款费用资本化开始的条件。
只有同时满足下述三个条件,即企业已经借入资金、企业已经支出资产、企业已经开始使资产达到预期可销售或者是可使用状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才能确认借款费用资本化开始;确认借款费用资本化暂停的条件。
当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生产或者是销售过程中由于企业管理决策或是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超过3个月以上的非正常中断,则确认借款费用资本化暂停;确认借款费用资本化停止的条件。
当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期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确认借款费用资本化停止。
二、借款费用资本化存在的问题相较于旧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计量和确认、资产范围、借款范围等做了更全面的规定,但是由于企业资产构建和生产活动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在实际中对借款费用资本化进行确认时难以形成统一的标准,仍然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确认和计量的可靠性不够根据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企业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主要在于:确认资产是否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确认用于购建上述资产的资金来源;确认予以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新会计准则下的借款费用资本化
新会计准则下的借款费用资本化提要为了顺应国际化潮流,我国于2006年颁布了新会计准则,实现了国际趋同。
本文分析新旧借款费用准则的差异,在此基础上对借款费用资本化进行利弊分析,旨在促进会计准则的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借款费用;资本化;变化;影响2001年1月18日,我国首次制定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
200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明确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
一、新旧借款费用准则差异比较新准则一方面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另一方面也更好地适应了实务操作的需要,两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资本化范围差异。
新准则中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融资费用适用于新租赁准则,并将房地产商品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纳入准则规范的范围;旧准则不涉及融资租赁费用和房地产商品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
(二)资本化对象差异。
新准则中除固定资产外还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旧准则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仅限于固定资产。
旧准则允许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仅限于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这是根据我国当时较为特殊的实际情况规定的,主要是为了防范公司通过将大量的借款费用计入资产从而虚增公司资产价值以及盈利水平。
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的资产,必须是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
新准则将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纳入资本化对象,是基于上述原则的改进,也是为了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
(三)资本化借款范围差异。
旧准则限定于专门借款;新准则还包括一般借款。
新准则将非专门借款也纳入资本化借款范围,主要是基于实际操作中暴露的问题所做的改进。
当公司的融资活动集中调配时,确定一项资产支出专门借款与非专门借款的归属存在一定难度,资产购建过程中动用非专门借款的现象也非常普遍,因此将非专门借款也纳入资本化借款范围比较合理。
浅析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浅析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作者:王帅来源:《财会通讯》2010年第07期《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下简称新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的资产范围,也扩大了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即规定除专门借款外,一般借款也可资本化。
与原准则相比,专门的借款费用,其资本化计算相对简化,强调在资本化期间将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专门借款金额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其差额即为应计入资产成本中的金额。
对于一般借款,新准则中只规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而对于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及资本化率的计算方法,新准则及准则讲解中并未明确说明。
因此,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及资本化率的计算问题成为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处理的难点。
笔者拟通过具体例题,总结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和资本化率的计算公式,并对影响其变动因素进行分析。
[例1]A公司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动工兴建一幢办公楼,工期预计为1年零6个月,于2008年6月30日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工程采用出包方式,分别于2007年1月1日、2007年7月1日和2008年1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
具体情况如表l:假定A公司建造办公楼没有专门借款,占用一笔一般借款,该借款向K银行长期贷款6000万元,期限为2006年12月1自至2009年12月1日,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
假定该笔一般借款除用于办公楼建设外,没有用于其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假定全年按360天计算,每月按30天计算。
2007年度资本化金额计算为:(1)总利息费用=6000×6%=360(万元)(2)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1500×360/360+2500×180/360=2750(万元)一般借款资本化率(年)=6%2007年建造办公楼利息资本化金额=2750×6%=165(万元)(3)2007年度借款利息费用化金额=360-165=195(万元)(4)2007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借:在建工程1650000财务费用1950000贷:应付利息36000002008年度资本化金额计算如下:(1)总利息费用=6000×6%=360(万元)(2)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4000+1500)×180/360=2750(万元)元)。
浅析新借款费用准则中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浅析新借款费用准则中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孙 志红
( 河子 大学 商学 院 , 石 新疆 五家渠
[ 摘
8 10 ) 3 3 0
要】 新的借款 费用会计 准则基本上 实现 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本文就新 旧会计准则对于借款 费用资本化
金额的确定在实务 中的处理进行探讨 。
[ 关键词 】 借款费用; 专门借款 ; 资本化金额 [ 中图分 类号 】F3 [ 20 文献标 识 码 】A
0 o + 一 0o o 4 oo(1 o )
[ 文章 编号 】17— 14 20 )502 - 3 6 30 9 (0 80 — 09 0 -
我 国财 政部 于 2 0 年 2 1 正 式发 布新修 订 的 成本 。资本化 , 06 月 5日 是指将花费的相关费用计人相应资产的成
《 企业会计准则》其 中第 1 号具体准则为《 , 7 借款费用》 以 本。 ( 新准则规定企业在资本化期间内发生 的专门借款的借 下称 “ 准则 ” , 与 2 0 年 1 1 新 )其 01 月 8日财政 部发 布 的《 企 款费用及符合一定条件的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予 以资本 可予以资本化的借款 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 以下简称“ ( 旧准则”相 比, ) 在 化。也就是说新准则和 旧准则相比, 其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 定义 、 务 处理 等 方 面发 生 了一 定 的 变化 , 账 基本 上 实 现 了 范围扩大了. 专 门借款应当有明确的专门用途 , 即为购建或者生产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针对借款费用准则的主要变 化. 本文拟就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的确定进行分析 。 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 , 并通常应 当具 有标 明该用途的借款合同。 借 款费 用资本化 金额 的确定 专 门借 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 的计算不再与资产支 借款费用 . 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 的利息及其他相关
试论新会计准则中的借款费用资本化
试论新会计准则 中的借款 费用资本化
郭 建
( 都航 空职 业技术 学院 管理 系, 成 成都 6 0 2 ) 10 1
[ 摘 要] 借款产生的费用, 并非全部作为冲减"期利润的损益反映在利润表上, 3 - 对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资产时发 生的借款 费用 , 可以因资本化而计入 资产。长期 以来, 由于确认依据不明确 , 借款 费用资本化成 为个别股
度 报 告 的 内容 与 格 式 [ ]2 0 . S.02
一
、
本化成为固定资产 、 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或投资性房产等的 流 组成部分。当借款费用被不恰当地资本化为上述资产尤其 股 份 公 司尤 其 是上 市 公 司 由于所 有权 和 经 营权 的分 离。 以及与经营业绩紧密相关 的分配 、 考核制度或者为股
[ 收稿 日期 】0 7 0 — 4 20 - 3 1 . [ 作者简介 】 郭建 , , 男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 院副教授 、 会计师。
价方 法 的灵活性 进行 利润包 装。 些没 有市场 参考 价 的资 对分类披露 的重大关联交易要素的内容 , 一 应详 细规范。对 产转 移 , 形 资产 、 如无 所属 子公 司 等 , 成 为上 市公 司造假 此 ,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更 《 的有 力工具 。 号 ( 年度 报告 的 内容与 格式 ) 四十条 对重 大关 联交 易 半 》 第
票市场中配合庄家炒作本公司的股票等原因, 部分经营者 为 了 自身 的利益 , 利用会 计制 度 的不健 全 , 制度 的漏 洞 , 钻
少上市公 司对关联交易定价 的确定依据或未作说明 . 或说 定价基础的披露 。②重大关联交易是否公平 、 合理的当局 明的定价方式各式各样 ( 如正常定价 、 合同价 、 出厂价 、 批 者声明或中介机构的意见。( } 公允的关联交易 , 应说 并披露该交易对 发价、 协议价 、 基本市价等)缺乏可比性和可理解性 , , 披露 明转移金额与正常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异 , 所能 传递 的信 息十分 有限 。 有不 少上 市公 司利用协 议 定 公 司财 务状 况 和经 营成果 产生 或可 能产生 的影 响 。第 三 , 也
新准则下借款费用资本化探讨
则对此作 了较大的修订,除了固定资产 , 款存在溢价或折价的, 当按照实际利率 的借款 费用 , 应 应作 资本性支 出计入有关 资 还包 括需要 经过相 当长 时间 的建 造或者 法确定 每一会计期 间应摊 销的折价 或溢 产的成本 , 有关 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 生产 活动才 能达到可使用 或可销 售的存 价金额, 调整每期利 息金额 。 款费用, 以在发生 当期扣除。 可 由此可见, 货 、 资性 房产等 。新准则 中与融 资租赁 投 ( ) 五 计算借款 费用扣 除项 目 不同。 会计和税法 在借款费用 资本的处理 上存 旧 有关的融资费用适用于新租 赁准则 , 并将 会计准则中, 不考虑借款 费用扣除用于短 在着很大 的差别。 房地产 商品 开发 过程 中发 生的借款 费用 期投资所获得 的投资收益, 新会计准则允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范围有所扩大。 两者对停止资本化 时点的规 定不 同 纳入准则规范的范围, 明新准则 中对于 许借款 费用扣除其用 于短期投资所 获得 税法中强调是在相关资产交付使 用时 , 表 而
固
企业财务管理 中的激励机制研 究
口文 / 李婧丹 l 张华奇 。 -
经济人 ” 假设 , 即他们都 是 自利的, 特定的财务安排 , 为被激励对 象提供特 定 提 要 财务激励一直是企业运用最 符合“
而财务激励之外的 即为非财 为广泛的一种激励 方式, 也备 受企 业理论 他们 不愿意为 了企业利益 而放 弃 自身利 的财务利益。
计算应 当与在 固定资产构建 过程 中所 发 问 题 生的资产支 出挂钩, 企业每期利息资本化
( ) 定 程 度 上 增 加 了利 润 操 纵 空 一 一
三、 应用借款费用新准则的相关建议
( ) 一 谨慎扩 大借款 费用资本化 范 围。 金额应 当 以至 当期末止购 置或建造 固定 间。借款费用 的会计处理, 会直接影响企 资产价值 确认和计量 的准确性 是提供真
浅析新准则下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
周德 峰
( 东外语外 贸大 学 国际工商管理 学院 ,广东 广州 5 4 0 广 1 2) 0
摘要 :借款费用是 否需要进行 资本化处理 ,会直接影响到企业财务状况和企 业经 营管理者经营业绩 的好坏,而且也会 影响到企 业资产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本文叙述了新 旧会计准则——借款费用在 资本化等方面规定 的变化, 重分析借款 着 费用资本化在新 旧准则之 间存在 的差异和新准则下借款费用资本化 的会计处理 。 关键 词 :借款费用 ;资本化 ;资本化 A S p ri a n ls i te A cu tn fL a x e s a i l ain u d rN w rtdo u e f ilA ay i O h c o nig o o n E p n e C pt i t n e e C i c s l az o e n
一
新 旧准则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规定 的主 要差异
资产所发生的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乘 以资本化率 ( 在为购建固定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旧准则规定: . 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 资产借入一笔以上专门借款的情况下 , 资本化率为这些借款的加
息、 折价 或溢价 的摊 销和汇兑差额 , 在符合本准贝 啶 的资本化 条件的 权平均利率)来确定 当期应 当予以资本化的专门借款利 息。
1 s e s y n r a e h ha g o n e p n e c p t l a i n b t e n o d a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e a c u tI c t ro H sa a r ts t e c n e i la x n e s a ia i to e w e l nd n w c 0 n i z r e i n,a lyz i na e s
实行新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资本化研究
实行新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资本化研究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7-000-02摘要新《企业会计准则17号――借款费用》与旧准则相比,在会计处理上有了较大的变化,包括一般借款利息和专门借款的(含折价或溢价摊销,以下相同)资本化金额的确认和计量、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和借款范围等,这给借款利息资本化的会计处理带来了新的问题。
目前,关于借款利息资本化会计处理的实务资料和典型综合案例较少,满足不了借款利息资本化会计处理的实际需要。
为了使广大企业会计工作者对借款利息资本化的正确理解和运用,笔者根据现行借款费用准则的规定,结合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利息交易或事项的实际发生情况,阐述借款利息资本化会计处理的具体操作方法。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资本化在建工程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各项条件对于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者溢价和汇兑差额,只有在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时,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这里所指的资产支出有其特定的含义,它只包括企业为购置或者建造固定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这一条件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了因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和汇兑差额。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主要是指资产的实体建造活动,如主体设备的安装、厂房的实际建造等。
但不包括仅仅持有资产,却没有发生为改变资产形态而进行建造活动的情况,如只购置建筑用地但未发生有关房屋建造活动就不包括在内。
4.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暂停。
根据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应当继续资本化。
非正常中断,通常是由于企业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等所导致的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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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定
在新准则下,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
1.完全产生的借款费用:根据新准则,完全产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
这包括在借款期间内,与借款相关的各种费用,如抵押登记费、担保费、审查费等。
这些费用是直接与借款行为相关的,对于获取借款资金起
到了直接的支持作用,因此可以资本化。
2.部分产生的借款费用:在新准则下,部分产生的借款费用只能部分
资本化。
这些费用是与借款资金直接相关的,但不能被完全资本化。
例如,部分产生的借款费用包括与借款金额无关的费用,如借款合同的起草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
这些费用在借款行为中虽然与借款资金相关,但对于借
款融资的实际支持作用较小,因此只能部分资本化。
3.不能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新准则下,还有一些借款费用是不能资
本化的。
例如,与借款行为无关的费用,如借款人的差旅费用、业务招待
费用等。
这些费用与借款资金没有直接关系,不属于借款行为产生的费用,因此不能资本化。
在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时,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可划分与不可划分费用的界定: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借款费用,可
能既包含可划分的与不可划分的部分。
可划分的部分可以被资本化,不可
划分的部分则不能。
因此,在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时,需要仔细判断费
用中可划分与不可划分的部分,合理确定资本化的范围。
2.资本化的时间点: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时间点是在费用发生时还是在
借款资金到手时,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在新准则下,一般来说,借
款费用的资本化时间点应当是在费用发生时。
因为这样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借款费用与借款行为的关联性,也更加符合会计核算的概念。
3.资本化率的确定:在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率时,可以参考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实务的规定。
一般来说,资本化率应当是基于费用与借款资金的直接关系来确定的。
不同的借款费用可能有不同的资本化率,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判断。
总之,根据新准则下的规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当是根据费用的产生与借款资金的直接关系来确定的。
完全产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部分产生的借款费用可以部分资本化,不能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则不能纳入资本化范围。
在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时,还需要考虑可划分与不可划分费用的界定、资本化的时间点和资本化率的确定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