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精编版】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精编版】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精编版】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精编版】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42/T414—200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检查考评、奖励与惩处等。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消防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140医用高压氧仓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5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和验收规范

GA587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JGJ49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述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医院

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3.2 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消防组织机构和人员

4.1 医院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4.2 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4.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 消防安全职责

5.1 一般规定

5.1.1 医院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5.1.2 医院应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5.1.3 医院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医院目标管理之中,经常检查,定期考评并自觉接受各级医疗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5.1.4 住院病床数大于50张的医院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联系制度,按时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5.1.5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1.6医院在与租赁、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经营)单位或个人订立的合同中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租赁、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经营)方应当遵守医院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2 消防安全责任人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为本医院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b)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医疗、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

c)确定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d)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e)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f)批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定符合本医院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并实施演练。

5.3 消防安全管理人

5.3.1 医院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f)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医院,其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

5.4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医院应在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中设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了解消防法规,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b)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c)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工作,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按规定程序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相关记录;

d)熟悉本医院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医院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

e)编制医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导有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实施演练;

f)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g)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完善消防档案;

h)完成医院明确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5.5 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

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负责人及病区护士长是所在科室、病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熟悉并掌握本责任区消防安全情况,贯彻执行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全面落实本责任区消防安全责任;

b)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导员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用电、用火、用气规定;

c)加强用电、用热、用气设备、设施及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及时制止特殊工种岗位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d)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确保本责任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e)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重大情况应立即向消

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

f)发生火灾时,组织员工按预案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g)完成医院确定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5.6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医院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a) 熟练掌握本单位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b)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逐级上报;

c)正确核实确认报警信息,及时排除误报;

d)发生火灾时,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时报警和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e)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系统运行等记录。

5.7 义务消防队员

义务消防队员从医院员工中以不低于10%的比例配备,并应履行如下职责:a)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义务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b)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c)协助本部门、本岗位负责人做好部门、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d)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护现场等工作。

5.8 员工

a)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b)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c)熟悉本工作场所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发生火灾时,应及时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d)指导、督促病人及病人家属遵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6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6.1 一般规定

医院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宾馆饭店实际情况的变化随时修订以适应医院的需要。

6.2 消防安全制度

6.2.1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6.2.2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等要点。

6.2.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6.2.4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6.2.5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包括值班人员配置、值班纪律、交接班要求、报警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6.2.6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包括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检查、维护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设施器材损坏或失效的处理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6.2.7 燃气(油)、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管理部门、管理范围、设备登记、管理、检查与维修、故障处理、情况记录等内容。

6.2.8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围、动火审批程序、动火现场管理、情况记录等内容。

包括用电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围、临时用电审批、电工持证上岗、电工值班及交接班、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查等内容。

6.2.9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包括义务消防队组织形式、人员比例、活动频次、训练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

6.2.10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包括危险物品入库、仓储、领付、使用等环节过程中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等内容。

6.2.11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包括预案制定、责任部门、演练频次、范围、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有关内容。

6.2.12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包括考评工作责任部门和考评对象、依据、标准、办法以及奖惩措施情况记录

等有关内容。

6.2.14 其他

医院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3 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医院应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a)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

b)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包括总配电间、分配电间);

c)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

d)各类医用设备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e)燃油、燃气设备及压力容器使用操作规程;

f) 电焊、气焊操作规程;

g) 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7 场所设置要求

7.1 一般规定

医院的总平面布局、耐火等级、建筑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必须符合GB50016、GB50045、GB50098、JGJ49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7.2 总平面布局

医院应合理规划消防通道,病房楼、危险品仓库应相对独立,建筑间及建筑与液氧、液氯储罐等设施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合理确定消防水源的位置。液氧储罐不应设在地下室内,当其总容量不超过3m3、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但当其面向使用建筑物一侧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储罐间可单面贴邻建筑外墙建造。在液氧储罐周围5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设置沥青路面,禁止明火、杜绝一切火源,

并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

7.3 耐火等级

7.3.1 医院应采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当为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三层。病房的建筑构件不得采用可燃夹芯钢板。

7.3.2 住院部不应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三层及三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室内。

7.4 建筑平面布局及防火分隔

7.4.1 多幢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宜集中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7.4.2 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其房间门高层建筑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多层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7.4.3 燃油(气)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内。除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锅炉外,当必须附设在建筑物内时,不应设置在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同时应符合GB50016、GB50045的有关要求。

7.4.4 防火分区内的病房、产房、手术室、精密贵重医疗设备用房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非燃烧体与其他部位隔开。

7.4.5 洁净手术室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墙体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 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并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7.4.6 同层设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护理单元时,通向公共走道的单元入口处,应设乙级防火门。

7.4.7 高压氧仓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内,并使用防火墙与其他部位分隔,但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内。

7.4.8 供氧房宜布置在主体建筑的墙外,并远离热源、火源和易燃、易爆源。

7.4.9 儿科病房宜设置在四层或四层以下。

7.4.10 病房楼内设有地下汽车库时,与其他部分应形成完全的防火分隔。

7.4.11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一般应每隔2至3层在楼板处使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做防火分隔。

7.5 安全疏散

7.5.1 安全出口

7.5.1.1 医院建筑的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底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出口。

7.5.1.2 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7.5.2 疏散宽度

7.5.2.1 医院建筑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根据GB500l6、GB50045规定的有关疏散宽度指标和实际疏散人数计算确定。

7.5.2.2 医院建筑内疏散楼梯、走道的最小净宽:单层、多层医院建筑其楼梯和走道不应小于1.1m;高层、地下医院建筑,其楼梯不应小于1.3m,其中主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得小于1.65m;走道单面布房时不应小于1.4m,双面布房时不应小于1.5m。首层疏散外门不应小于1.3m。

7.5.3 安全疏散距离

7.5.3.1 医院高层建筑内的会议室、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任何一点

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应超过15m。

7.5.3.2 医院高层建筑内,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病房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应不大于24m,其它房间门的最大距离应不大于3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顶端的房间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应不大于12m,其它房间门的最大距离应不大于15m。

7.5.3.3 医院多层建筑内,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病房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大于35m,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大于3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顶端的房间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大于20m,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大于15m。7.5.4 疏散楼梯间

7.5.4.1 病人使用的疏散楼梯至少应有一座为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楼梯。

7.5.4.2 医院的多层病房楼、超过2层的医院门诊等其它人员密集的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500m2且设置在底层地坪与室外出入口高差不大于10m的地下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均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7.5.4.3 高层医院建筑、建筑面积≥500m2 且设置在底层地坪与室外出入口高差大于10m的地下建筑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7.5.4.4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GB50045、GB50222的要求。

7.5.5 其它要求

7.5.5.1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应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用门必须采用安全控制和报警逃生门锁等可靠的技术措施,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

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和使用提示。

疏散楼梯和走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不超过10o,每级离扶手0.25m处的踏步宽度超过0.22m时,可不受此限制。

7.5.5.2 安全出口处不应设置门槛、台阶、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疏散门内外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7.5.5.3 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以及房间的外窗不应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消防应急救援的固定栅栏。

7.6 建筑内部装修

7.6.1 建筑内部装修应符合GB50222、GB50354中的有关要求。

7.6.2 医院的地下病房、医疗用房,其顶棚、墙面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家标准规定的不燃装修材料,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可采用符合国有关家标准规定的难燃装修材料。

7.6.3 单层、多层病房楼,顶棚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家标准规定的不燃装修材料,墙面、隔断、装饰织物应采用符合国有关家标准规定的难燃装修材料,地面、固定家具可采用可燃装修材料。

7.6.4 高压氧舱内的装饰材料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家标准规定的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7.7 建筑消防设施

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应按GA587的规定执行。

7.7.1 消火栓

7.7.1.1 医院应按照GB50016、GB50045、GB50098规范中的有关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用水。

室外消火栓布置间距不应大于120m,距路边距离不应大于2m,距建筑外墙不宜大于5m。

7.7.1.2 医院下列建筑应设室内消火栓系统:

a)超过5层或体积超过10000m3的医院办公楼、教学楼;

b)体积超过5000m3 的门诊楼、病房楼等公众聚集场所;

c)高层医院建筑;

d)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下建筑。

7.7.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7.2.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084的要求。

7.7.2.2 医院下列建筑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a)任一层楼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 2的单层、多层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

b)设置有送回风管道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建筑面积大于3000 m2的单层、多层医院办公楼建筑;

c)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二类高层建筑的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和垃圾道顶部;

d)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人防工程。

7.7.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7.3.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116的要求。

7.7.3.2 大于等于200张床位的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7.3.3 高层病房楼的病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和办公室及会议室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7.4 火灾应急照明

7.7.4.1 下列部位应设有火灾应急照明:

a)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

b)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c)急(门)诊厅、集中输液室、多功能厅、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d)建筑面积大于300 m2的地下室或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用房;

e)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7.7.4.2 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火灾应急照明灯宜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地上建筑的应急照明照度不应低于1Lx,楼梯间及地下建筑不应低于5Lx,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房间应保持正常的照度;

b)火灾应急照明灯应设玻璃或其它透明、阻燃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c)火灾应急照明灯除使用正常电源外,应附设另一路电源供电,可采用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供电,或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应不少于30min,或可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

d)正常电源断电后,火灾应急照明电源转换时间应不大于5s。

7.7.5 疏散指示标志

7.7.5.1 医院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疏散走道均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7.7.5.2 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在两

个疏散出口、安全出口之间应按不大于20 m的间距设置带双向箭头的诱导标志,疏散通道拐弯处、“丁”字型、“十”字型路口处应增设疏散指示标志;

b)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安全出口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距离不宜大于0.3m;疏散走道两侧墙面上的安全出口,其疏散指示标志应设于走道吊顶下方指向安全出口;

c)设置在墙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距离不应大于1m(该部位难以安装时,可安装在墙面上部);

d)疏散指示标志灯应设玻璃或其它透明、阻燃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e)疏散指示标志灯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应不少于20min。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

7.7.6 灭火器

7.7.6.1 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50140中的有关要求。

7.7.6.2 灭火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a)扑救A类(固体)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ABC干粉灭火器;

b)扑救B类(液体)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型灭火器,扑救极性溶剂B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

c)扑救C类(气体)火灾应选用干粉、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d)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

e)扑救A、B、C类火灾和带电火灾应选用ABC干粉灭火器;

f)扑救D类(金属)火灾的灭火器材应由设计单位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协商解决。

7.7.6.3 一个灭火器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

7.7.6.4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7.7.7 医院设置的其它消防设施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8 消防安全管理措

8.1 一般规定

8.1.1 医院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或变更使用性质及用途时,应当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8.1.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8.1.3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8.1.4 实施新、改、扩建及装修、维修工程时,医院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8.2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医院应将下列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a)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主要有危险品仓库、理化试验室、中心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锅炉房、木工间等;

b)发生火灾时会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主要有病房楼、手术室、宿

舍楼、贵重设备工作室、档案室、微机中心、病案室、财会室、大宗可燃物资仓库等;

c)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主要有消防控制室、配电间、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落实相应管理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8.3 电气防火

8.3.1 一般规定

8.3.1.1 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8.3.1.2 在要求防爆、防尘、防潮的部位安装电器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8.3.1.3 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8.3.2 日常管理

a)编制内部用电负荷计划表,新增电气线路、设备须办理内部审批手续后方可安装、使用,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及用具;

b)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禁止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确因医疗、科研、试验需要而必须使用时,使用部门应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备案后,方可使用;

c)配电柜周围及配电箱下方不得放置可燃物;

d)非使用期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e)保险丝不得使用铜丝、铝丝替代。

8.4 火源控制

(完整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套]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套] 第二章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三条:医院负责对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行使全面管理、制订政策、检查指导、监督考核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消防安全规程、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和卫生局有关消防安全规定,检查、指导、监督、考核所属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二、制定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下属各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三、制定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监督考核落实。 四、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会,根据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安排督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考核所属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消防保安责任制和有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六、对各部门重大消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有关资金投入,消防安全技术装备,消防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七、对所属部门发生的各种消防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处理。 八、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对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对消防安全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十、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每月组织一次全院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要在院长办公会上通报,并在网上公布。 十一、制定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专(兼)职消防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员工防火、消防培训工作。 二、定期检查各部门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对要害部位、重点部位、机要部位采取一定措施,加强检查。 三、制定和负责外来施工人员的防火措施和安全教育,审批动火作业单。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加强危险物品管理,懂得危险品的使用情况。 四、做好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防火安全情况,发现总是及时与有关部门领导商量整改措施,发现重大隐患,书面形式向领导汇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五、对消防物品、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调换失效的器材,保持良好战备状态,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编写每日值班记录。 六、接火灾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扑救,减少损失。 七、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器材的完好,做好设备定位、定点和清洁保养工作。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二、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三、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四、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25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标准版本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宾馆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面积≥200m2的宾馆。其它宾馆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222-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创建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社区消防建设要按照“基础工作社区化、消防建设社会化”的总要求,大力加强社区消防组织、消防设施、消防教育、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功能,逐步实现社区消防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各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

工作。公安派出所具体履行所辖社区的消防安全监督行政职能。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驻社区单位负责人和居民代表共同组成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八条每个生活小区都应当建立由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安全保卫人员等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并开展定期演练。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社区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维护、管理的监督指导,督促社区内物业管理单位按要求设置消防宣传板报,配备、维护和保养楼栋内的消防器材。 (六)组织、督促和指导建立社区义务消防队。 (七)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医院(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 、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科室,各科室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3、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3)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火险,消除火险隐患,不使公司的物资财产遭到损失,并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3、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的总负责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3.2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具体负责,并负有归口管理的领导责任; 3.3 其他副总经理(分管各线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3.4 行政部(保安班)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措施以及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及消防设施管理等; 3.5 各单位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并保证完成公司消防安全计划及管理目标。 4、工作程序 4.1 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原则 4.1.1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谁主管那项工作,由谁对该项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即可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纵向能层层负责,在横向能分口把关,形成纵横交错的消防安全网络; 4.1.2 “防范为主”的原则 消防安全应牢牢把住预防关口,只有消除事故苗头,排除各种隐患,才能避免事故发生; 4.1.3 “依法管理”的原则 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消防安全工作走向法制的轨道; 4.1.4 “全员参与”的原则 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应使每位员工都树立防火安全意识,并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4.1.5 “综合治理”的原则 对消防安全管理实行综合治理,要对人、物、事、时间、信息等方面各种有关安全的要素实行全方位的控制与管理。

4.2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2.1 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公司实行三级安全防火检查制度: a、一般检查由班组长负责,每天检查作业区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b、二级检查由部门领导负责,每周检查各班组消防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措施; c、三级检查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行政部会同保安人员、维修人员每月对重点防火安全区进行一次检查,并汇集隐患整治要求责成有关部门立即整改,并由行政部跟踪整改效果。 4.2.2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a、行政部保安班负责对灭火器、消防栓、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统一规划合理配置,特别对重点防火区如:氢气库、油库、变配电室等易燃易爆物的作业现场重点配置以备急用; b、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保持其随时处于完好状态,行政部保安班应定期检查、换液、标明有效期; c、公司内所配消防设施,均不得擅自移动、拆除,若工作需要挪动,应报公司领导同意,并由专业人员施工。 4.2.3 日常防火管理 a、公司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吸烟者不得乱扔烟头; b、所有用电设备均不得超过线路的安全容量,严禁超负荷用电; c、生活中使用的液化气,使用者应正确操作使用; d、所有的易燃易爆物品均应符合安全条件下的使用; e、公司设置的安全通道,任何人不得乱堆放物资,应保持通畅; f、所有员工不论在生产、办公、生活中均应养成人走关机、关灯、关电源的安全习惯。 4.2.4 火灾再现后的灭火抢救工作 a、一旦发生火灾,在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采取有关措施,如切断事故电源,启动消防栓水龙头,关闭着火房间通向走道的门等;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1 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厦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3.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2中控室值班员负责各种消防应急事故的组织抢险工作。 3.3安管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4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巡视检查工作。 3.5管理处主任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1管理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工作由安管部负责,做好相 关记录存档。 4.1.2管理处内部的消防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设备类的培训由工程维修部 组织,消防知识培训由安管部组织,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3新进员工在上岗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小区消防概况培训。 4.2防火巡查、检查 4. 2.1中控值班员、安管员在执行日常巡查时,必须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检查内 容执行。 4. 2.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 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 2.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2.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 2.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2.7施工、装修现场人员的消防防范意识。 4. 2.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4. 2.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 火安全情况。 4. 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 2.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4. 3.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2工程维修部负责设备房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 录表》(见)。 4. 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4消防控制室值班 4. 4.1工程维修部中控室是小区的消防总值班,负责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值 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 4.2接到报警信号必须立即调配人员到现场核实,并跟踪核实现场。 4. 4.3中控室值班员接到并确认是有效的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 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 4.4中控值班员发现任何消防问题及处理经过均必须做好记录,属无法处理的 故障应立即申报保养单位维修,不得延误。 4. 4.5工程维修部在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及检测工作应严格遵守相 关的操作规程。 4. 4.6消防值班员在接班员未到前,不得离岗,并及时上报工程维修部主管。 4. 4.7交接班必须对消防报警或消防故障进行逐项交接,接班员要求协助处理消 防问题时,值班员必须在问题处理完毕后才能离岗。 4. 4.8工程维修部主管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相关记录,发现问题 及时跟踪、落实。 4.5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管理 4.5.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5.2安管部负责灭火器、消火栓箱的维护管理。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 医院(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科室,各科室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3、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3)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九)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流程,明确重要事项与责任目标,保障医院消防安全与运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内容 2.1 库房消防管理 2.1.1 各级各类库房的消防工作必须由科室领导主抓并负责,专职专人管理,建立昼夜值班巡逻制度,并对新职工进行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1.2 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 1 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 2 米。易相互发生反应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醒目标明物品名称和灭火方法。 2.1.3 易自燃、易分解的物品,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严格控制温、湿度不超标准。物品入库应当有专人检查,禁带火种入库。对包装破损的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2.1.4 库房内不得堆放大量纸箱、被褥等易燃物品,不得存放汽油、酒精及化学物品。 2.1.5 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绝对不许吸烟和使用电炉,库房内电线应穿管,不得使用超过 60W 以上的白炽灯并加装防爆罩,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2.1.6 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牌,库区内的消防设施必须处于良好状态,灭火器不得挪用。仓库出口严禁堆放物品。

2.1.7 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精神麻醉物品要执行双人保管、双本帐册、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 2.2 手术室消防管理2.2.1 手术室其火灾危险性主要与使用易燃易爆的麻醉剂有关,其吸入浓度大都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范围之内。必须落实如下防火防爆措施: 2.2.1.1 手术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排风不得再循环使用。 2.2.1.2 控制易燃物。操作要谨慎,绝对禁止任何火种。不得使用盆装酒精泡手消毒。易燃药品应随用随领,不得储存。其中氧化亚氮必须与其它可燃品分开存放。 2.2.2 应有静电消除措施。应采用特制的导电软管,铺设接地的铜板或金属网,用易燃性麻醉药的过程中,禁止使用电灼、电凝器、激光刀。凡需使用心电图、除颤器、内窥镜等带电器械,各项检查工作均应在手术前做好;手术室内非防爆型开关、插头,应在麻醉前插好,并需等手术完毕,乙醚蒸气排除干净后,方可切断或拔去插头;手术室内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等明火,电源、动力系统的电源设备绝缘性能必须良好,防止短路产生火花。 2.3 氧气站消防管理2. 3.1 严格按规定使用电源。氧站周围架设高、低压电缆应大于安全距离。 2.3.2 做好避雷和防静电保护。 2.3.3 氧站工作区严禁烟火,杜绝明火。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进工作区。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消防监督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企业和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义务。 第二章消防责任 第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企业应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消防法规,保障企业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企业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企业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消防检查,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并督促企业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 7、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第七条消防管理部门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消防法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规定,在企业消防安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完成本企业布置的消防工作。 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督促企业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根据生产工艺和季节特点,对员工进行扑救初期火灾知识的教育;定期组织志愿消防队进行培训和灭火演练;修订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监督执行。 3、组织对专职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及训练,确保队伍管理达标。 4、负责企业内对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的计划、配备监督及管理工作。 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及内装修工程等有关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项目,以及建设项目竣工时的消防验收工作。 6、督查企业内的动火作业执行情况。 7、确定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和灭火机理,拟订修改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8、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并登记备案。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16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公司及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行政强制性规定及行业规范,结合本公司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公司管理物业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履行消防职责,确实保障公司消防安全及管理区域的公共消防工作。 第二章消防组织与安全责任

第四条公司建立以各物业项目骨干为主,其他员工为辅助的消防队伍。 公司全体员工为消防工作的义务消防员,公司各管理处班组长以上安保人员及维修人员为公司的兼职消防员。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公司总经理以下的副总经理及各部门主任/主管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以下各部/处及岗位员工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各物业区域的公司项目管理处主任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责任区域应当根据情况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责任区域的公共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第八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及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符合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通用版)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通用 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45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通用版)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消防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从国家、集体利益出发,顾全大局,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2、遵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要私自在住地、宿舍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电吹风、电热杯等电器设备。 3、不要躺在床上吸烟,不要乱扔烟头,使用过的废纸及时清扫,以免引起火灾。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台灯不要靠近枕边,不要在蚊帐内点蜡看书,室内照明灯要做到人走灯灭。 5、防火主管部门对各部门防火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经常检查、排除隐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被通知部门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6、各部门配备的消防器材要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 7、院内临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严格审批,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8、实验室、库房、、危险品库房等部位要建立安全防火制度,并认真落实。 9、不准私自接线和改装用电线路。如工作需要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由专业技术人员施工。不得超负荷运转,严禁使用电热水器、电炉子、电褥子、电暖气等。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医院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医院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一、医院的一般防火要求 (一)医院的火灾危险性 1.人员密集,患者较多,不易管理。公安部107号令将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确定为重要的人员密集场所之一,主要原因就是门诊楼、病房楼内医护人员、患者密集,病员较多,而且大多行动困难,兼有大批陪护和探视病员的家属、亲友,人员复杂,消防安全意识程度不同,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有很大差距,一旦发生火灾伤亡大,影响大。2005年12月15日,辽源市中心医院火灾死亡人当中大多为住院病人。 2.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多,用火用电多,致灾因素多。医院内大量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酒精、氧气、二甲苯等,且有存储。此外,病房因医疗消毒,必须使用电炉、煤气炉、酒精灯等加热工具消毒加热;还有的病人或家属防火意识淡薄,违章在病房或走廊内吸烟,烟头到处乱扔,这些明火若遇可燃物极易引发火灾。因此必须加强对医院的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病人及陪护人员的管理。 3.重点防火部位多,火灾危险性大。医院的危险品库、易燃药品库、氧气瓶库、锅炉房、变电室等要害部位,都是重点防火部位。这些重点部位在日常维修施工作业常需动用明火,不仅火灾危险性大,而且一旦出现事故会燃烧甚至爆炸,直接危及病人生命安全。同时医院内贵重仪器多,价值昂贵,设备移动困难,一旦发生火灾,将会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也将直接影响病人治疗,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4.消防设施不完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现在许多医院的部分建筑还都是五六十年代建造的老建筑,建筑面积狭小,消防设施不完善。随着社会对医疗的需求逐年增加,门诊量日趋增大。几十年来,有的医院建筑没有扩大,但门诊量增加了许多倍,床位也增加许多。一旦发生火灾,只依靠消防队扑救,将错过扑救初期火灾的最好时机,后果不堪设想。另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医院的医疗仪器设备也在逐年递增,而这些医院往往只重视设备的投资,而忽视保护这些设备的消防设施的投资,由于仪器增加,用电量增大,也使得有的医院常年超负荷用电,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5.医院内的高压氧舱,火灾危险性大。医院的高压氧舱,不仅是抢救煤气中毒、溺水、缺氧窒息等危急病人必需的设备,而且是治疗耳聋、面瘫等多种疾病的重要手段。因此,一些大型医院或专科医院均设有高压氧舱。高压氧舱发生火灾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此类伤亡事件,国内外都时有发生。舱内人员死亡的原因,一是由于舱内氧浓度高而造成极其严重的烧伤;二是由于舱内氧浓度高使燃烧非常充分,会很快将舱内氧气耗尽而造成急性缺氧使人窒息死亡。 6.消防知识缺乏,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医院的医生、护士特别是医院领导消防安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医院的自防自救能力的提高。有的医生、护士认为,只做好治病救人的本职工作就行了,安全防火与己无关,有的领导认为有钱多上一些医疗设备,多购一些贵重药品,消防设施设备轻易用不上。有的新建医院甚至在刚建时,消防设施就故意欠帐,平时更是不注重消防知识的学习,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惊惶失措,既不会逃生,也不会报警,更不懂怎样扑救初起火灾。辽源市中心医院副院长甚至在初起火灾时告诉大家不报警,可见消防常识严重匮乏。 (二)建筑防火要求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 文 档 【精品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 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装饰、装修和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市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除铁路铺轨、桥涵施工、输电线路架设、地下管线铺设、较小规模的房屋修缮工程和乡村建设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七条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市级公安消防机构: (一)国家重点工程; (二)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三)建筑总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民住宅工程; (四)基建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建设项目。 上述范围以外和市级公安消防机构指定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 第八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九条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 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保证各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高层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住户维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1、责任履行户的消防安全监督责任,让本户成员认真贯执行《消防法》和《规定》等消防法规及规定,有义务积极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2、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本户成员树立消防意识,正确使用电器、燃气等设施设备。 3、经常对本户成员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灾逃生、自教技能的教育,使成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4、定期对本户的消防安全实施自行检查,并主动接受消防监督机构和管理处对住宅消防工作的检查。 5、参与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出起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医院是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做好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的发生,是安全保卫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项。 医院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单位消防。 内一科消防安全管理小组人员: 陆伟、李艳、陈磊鑫、王新康、杨媛媛、杨生琴 一、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医院应履行以下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3、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4、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5、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 6、组织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8、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障碍。 9、标志醒目,专人管理,设有消防预警系统。

10、建立健全医院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及时更新。 二、医院院长消防安全职责 医院院长或法人代表是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医院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医疗、科研、教学、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6、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三、医院科室(部门)消防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医院各科室(部门)的负责人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科室议事日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1、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2、单位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各部门经理为委员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和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在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各部门成立以部门经理为首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行政班组设立防火安全员,做到责任层层落实,把好安全关。 4、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安全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牢记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教育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自觉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规定,切实负责,加强检查,积极堵塞安全漏洞,把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5、安全保卫部是单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6、单位配置的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紧急广播系统、防排烟系统、卷帘门以及各种消防安全指示标志、消防栓、消防器材等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所有员工都有维护、保管、养护的义务,不准随意挪用、移动、挤占、遮挡和损坏。 7、单位的消防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登记造册,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完好有效。 8、成立以各岗位安全员为主要成员的义务消防队,由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9、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所有员工应当认真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做到“三知、三会”(知道单位或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知道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线,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自救)。 11、单位的防雷装置,应当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定期检查,对避雷针、避雷器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校验。 12、单位把高压配电室、锅炉房、电脑机房、燃气调压站、中餐厨房等列为重点防火部位,这些部位要做到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安全负责人,有安全防范措施,有紧急处置预案,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13、厨房等使用明火或产生热能源的部位,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要经常检查所使用的设备是否完好。

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制度包括了哪些方面的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实施%26lt;消防法%26gt;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建立由居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社区巡逻队、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的

(完整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赵烁伟院长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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