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考试申请表
(四)持有沿海三等(或丁类)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具有全日制航海类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申请
(四)持有沿海三等(或丁类)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具有全日制航海类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申请吨位/功率提高适任考试时,需完成不少于3 持有沿海三等(丁类)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11规则”生效前已按有关规定接受函授教育,取得函授航海类专业毕业证书后,在过渡期内申请吨位/功率提高适任考试时,仅需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相应职务的岗位适任培训。
附录2:
岗位适任培训的最低时间要求
附录3:海船船员适任考试科目与项目
表一船长、驾驶员、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水手适任考试理论考试科目
2.沿海航区的船长、驾驶员和高级值班水手免除英语理论的考试。
3.持有非运输船大副适任证书者,申请职务晋升时应加考大副职务的《船舶结构与货运》。
4.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非运输船限制者应加考《船舶结构与货运》。
2.表中标注“☆”的为申请500总吨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3.表中标注“★”的为申请未满500总吨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海船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申请表
申请
适任证书
类别:;等级:;职务:;
取消限制项目:
专业、特殊
培训情况
(合格证号)
合格证
B01
B02
B03
B04
B05
B06
B07
B08
合格证
A01
A02
A03
A04
A05
A06
A07
A08
A09
A10
A11
A12
A13
最近五年
主要海上
服务资历
职务
船名
船舶种类
海船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申请表
申请时间:年月日申请形式:NO: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汉语拼音
性别
近期直边
正面5厘米
免冠白底
彩色照片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月日
服务簿号码
出生地点
申请单位
文化程度
专业学历
/适任培训
院校名称:;专业:;毕业证编号:;毕Fra bibliotek日期:现持
适任证书
类别:;等级:;职务:;号码::签发日期:
航区/机种
总吨和主机功率
上船任职日期
解职离船日期
附送材料:
1、《海员体格检查表》□
2、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3、《船员服务簿》及其复印件□
4、《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复印件(必要时)□
5、完成规定的船上培训或见习后填妥的《船上培训记录簿》或《船上见习记录簿》(必要时)□
6、航海类教育的毕业证书或结业证明或学籍证明及其复印件(必要时)□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0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0.07.0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1号•【施行日期】2020.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已于2020年7月2日经第2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20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海船船员素质,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而进行的考试以及适任证书、适任证书特免证明和外国适任证书承认签证的签发与管理。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对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所属的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确定的职责范围具体负责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第四条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适任证书第一节适任证书基本信息第五条适任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持证人签名及照片;(二)证书编号;(三)持证人适任的航区、职务;(四)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五)签发机关名称和签发官员署名;(六)规定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适任证书还应当包含证书等级、职能,有关国际公约的适用条款,持证人适任的船舶种类、主推进动力装置类型、特殊设备操作等内容。
第六条持证人适任的航区分为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但无线电操作人员适任的航区分为A1、A2、A3和A4海区。
船员职务适任证书申请表
航线
所属单位
任职
情况
(记载重大事
故及大事故)
经过何种
专业培训
申请发(换、验、补)证或延伸航线
申请证书
原证书
原证书编号
等级职务
航线
(以上内容由申请人填写)
服政
务技
船术
舶鉴
行定
年月日(章)
船部
舶门
单审
位批
主意
管见
年月日(章)
考审
试批
发准
证考
机意
关见
年月日(章)
考发
试证
发审
证批
机意
关见
年月日(章)
船员职务适任证书申请表
单位
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
说明
1、填表要实事求是,如弄虚作假,取消考试(发、换、验、补证)资格。
2、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如格内不够填写,请另附纸。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出生地点
贴
通信地址
现任职务
照
邮政编码
文化程度
片
电话
政治面目
群众
在船服务资历
船名
总吨位或功率
职务
年月日(章)
船部
舶门
单审
位批
主意
管见
年月日(章)
考审
试批
发准
证考
机意
关见
年月日(章)
考发
试证
发审
证批
机意
关见
年月日(章)
证书编号
经办人
发
职务
签名
年月日
证
航线
记
录
海南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
海南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小型海船船员素质,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结合海南海事局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取得海南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进行的培训、考试以及适任证书的签发与管理。
除另有规定外,本办法不适用于在军用船舶、公务船舶、渔船、非自航船、体育运动船舶和非营业性游艇上服务的船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经海南海事局授权的分支局为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机关,具体负责权限内的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第四条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适任证书基本信息第五条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使用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的沿海航区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第六条适任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持证人签名及照片;(二)证书等级、编号;(三)持证人适任的航区、职务;(四)持证人适任的船舶种类、主推进动力装置、船籍港等项目;(五)发证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六)签发机关名称和签发官员署名;(七)规定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适任证书的等级和职务:(一)未满100 总吨船舶:船长;(二)未满100 总吨船舶甲板部职务:驾驶员、值班水手;(三)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220 千瓦船舶轮机部职务:轮机长、轮机员、值班机工;(四)无舱室小海船:驾机员。
第八条持证人适任的航区:(一)未满100 总吨和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220 千瓦船舶船员适任证书:适用于距中国海岸不超过50 海里或按习惯航线航行在中国沿海各港口间的沿海水域。
(二)无舱室小海船船员适任证书:适用于海南辖区内距海南岛本岛或其他岛屿不超过50海里的水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已于2011年12月8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海船船员素质,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而进行的考试以及适任证书、适任证书特免证明和外国适任证书承认签证的签发与管理。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所属的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确定的职责范围具体负责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第四条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适任证书第一节适任证书基本信息第五条适任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持证人签名及照片;(二)证书等级、编号;(三)有关国际公约的适用条款;(四)持证人适任的航区、职务、职能;(五)持证人适任的船舶种类、主推进动力装置、特殊设备操作等项目;(六)发证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七)签发机关名称和签发官员署名;(八)规定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持证人适任的航区分为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但无线电操作人员适任的航区分为A1、A2、A3和A4海区。
第七条适任证书等级分为:(一)船长、驾驶员、轮机长和轮机员适任证书等级分为:1、无限航区适任证书分为二个等级:(1)一等适任证书:适用于3000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2)二等适任证书: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至3000总吨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至3000千瓦的船舶。
海员考试、评估和发证变动详细内容
中国海员考试、评估和发证变动详细内容4、船长和大副应持有Z01、Z02、Z04、Z05、Z06、Z07、Z08、Z09(没明确大副船长必须持有,但是船舶保安员一般是船长或大副兼任);5、500总吨或者750千瓦以下船舶,所有持有适任证书的船员持有Z01、Z07、Z08即可,其他船员持有Z01、Z07即可。
四、培训合格证的再有效和补差培训1、2012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换发新版培训合格证;2、基本安全(Z01)需要进行过渡期合格证补差培训、考试,精通救生艇筏(Z02)、高级消防(Z04)、精通急救(Z05)和船上医护(Z06)可以直接换发新版合格证;3、持有保安员(Z09)证书的船员可以直接换发Z07、Z08,但是Z09需要进行过渡期合格证补差培训、考试;4、2012年1月1日前已经在船任职的船员,申请之日前3年内有6个月以上资历的,可以在2012和2013一年半时间内直接申请Z07、Z08,。
2014年1月1日起,国际航线所有上船任职的船员必须取得Z07、Z08,方可上船。
第二部分过渡期培训问题一、发证和换证1、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按照新规则进行发证和换证,。
国际航线高级船员自2013年7月1日开始换证。
2、04规则证书使用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1月1日起,所有船员必须持有新规则适任证书和新版培训合格证。
3、2012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换发新版培训合格证。
2014年1月1日起,国际航线所有上船任职的船员应取得Z07、Z08,方可上船任职。
4、换发新规则证书需要进行合格证补差培训和过渡期适任培训,可以同时进行,参加11规则岗位适任培训和考试视为完成过渡期适任培训和考试。
5、值班水手和机工有18个月资历,完成岗位适任培训(2个月)通过考试,可以申请高级值班水手、机工证书。
6、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船员,11规则生效前实际履行电机员或电子电气员24个月,或者持有87规则电机员证书,可以参加过渡期适任培训考试,申请电子电气员证书。
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实务及申报要求
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实务及申报要求一、我局授权考试的适任证书种类1、按航区分类:乙、丙、丁类(近洋、沿海、近岸)2、按船舶等级分类:一等(3000总吨及以上或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kw 及以上)二等(500至3000总吨或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kw)三等(未满500总吨或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kw)3、按适任证书职务分:船长、大副、二副、三副、值班水手;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值班机工;GMDSS限用操作员。
4、按船舶种类分类:货物运输船、非运输船、客船、滚装客船、油轮、化学品船、液化气体船、高速船、水产品运输船。
5、按船舶主推进动力装置的种类分类:内燃机、蒸汽轮机、燃气轮机;二、适任证书申请考试形式1、现职海船船员申请考试:甲板部轮机部(1) 职务晋升(1) 职务晋升(2) 航区扩大(2) 航区扩大(3) 吨位提高(3)功率提高(4) 航区扩大和吨位提高(4) 航区扩大和功率提高2、非海船现职船员申请考试(换海船证):(1)江转海(2)渔转海(3)军转海3、航海类院校在校生申请考试:(1 )本科抽考(航海类院校本科生)(2 )学生考试(航海类高职及两年职业教育培训的学生)4、再有效抽考:近5年内资历不足12个月近5年内资历与证书所载适用范围不符安全记录不良证书失效三、适任证书的申考条件1、身体要求:身高:驾驶员身高应大于等于 1.65m,其他海员应大于等于1.55m脊柱、四肢:五官端正,四肢无残缺,双下肢不等长不超过2cm,脊柱侧变不超过4cm并无后凸畸形视力:船长、甲板部高级船员和履行了望职责的普通船员的远视力要求调整为双眼裸视力 4.7( 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其他人员的要求调整为双眼裸视力 4.6(0.4 )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
听力:在不戴任何助听器和无视觉辅助时,两耳能分别听清距离五十厘米的机械秒表声音为合格。
船员适任考试科目与培训要求
船员适任考试科目与培训要求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附录2:岗位适任培训的最低时间要求附录3:海船船员适任考试科目与项目注:1.申请二副与申请三副适任证书的理论考试科目相同。
2.沿海航区的船长、驾驶员和高级值班水手免除英语理论的考试。
3.持有非运输船大副适任证书者,申请职务晋升时应加考大副职务的《船舶结构与货运》。
4.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非运输船限制者应加考《船舶结构与货运》。
2.表中标注“☆”的为申请500总吨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3.表中标注“★”的为申请未满500总吨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4.沿海航区的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水手免除水手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
5.沿海未满500总吨船舶船长和驾驶员吨位提高需通过英语听力与会话、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子海图系统、雷达操作与应用和航海仪器的使用评估,沿海未满500总吨船舶船长吨位提高还需通过气象传真图分析评估。
6.持有非运输船大副适任证书者,申请职务晋升时应加考大副职务的《货物积载与系固》。
7.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非运输船限制时应加考《货物积载与系固》。
2.沿海航区的轮机长、轮机员和高级值班机工免除英语理论考试。
2.表中标注“☆”的为申请750千瓦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应参加的评估项目。
3.表中标注“★”的为申请未满750千瓦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应参加的评估项目。
4.表中标注“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机工英语听力与会话”仅为无限航区评估项目。
5.表中功率提高是指沿海航区未满750千瓦船员申请750至3000千瓦时的评估项目。
6.申请3000千瓦及以上轮机长功率提高仅需通过《轮机模拟器》评估项目。
7.申请3000千瓦及以上大管轮功率提高仅需通过《动力装置测试分析与操作》和《电气与自动控制》评估项目。
8.申请3000千瓦及以上二、三管轮功率提高仅需通过《电气与自动控制》评估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2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2.04.14•【文号】•【施行日期】2022.04.1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0年7月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22年4月1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海船船员素质,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而进行的考试以及适任证书、适任证书特免证明和外国适任证书承认签证的签发与管理。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对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所属的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确定的职责范围具体负责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第四条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适任证书第一节适任证书基本信息第五条适任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持证人签名及照片;(二)证书编号;(三)持证人适任的航区、职务;(四)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五)签发机关名称和签发官员署名;(六)规定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适任证书还应当包含证书等级、职能,有关国际公约的适用条款,持证人适任的船舶种类、主推进动力装置类型、特殊设备操作等内容。
第六条持证人适任的航区分为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但无线电操作人员适任的航区分为A1、A2、A3和A4海区。
第七条船员职务分为:(一)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1.船长;2.甲板部船员:大副、二副、三副、高级值班水手、值班水手,其中大副、二副、三副统称为驾驶员;3.轮机部船员: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高级值班机工、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其中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统称为轮机员;4.无线电操作人员:一级无线电电子员、二级无线电电子员、通用操作员、限用操作员。
辽宁海事局本港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办法
辽宁海事局本港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辽宁辖区本港海船船员素质,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取得辽宁辖区本港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而进行的考试以及适任证书的签发与管理。
本港海船是指仅在船籍港和船籍港附近水域航行和作业的船舶,包括但不限于:为港口生产服务的船舶、公务船、陆岛运输船和陆岛客渡船等。
但军用船艇、渔船、非机动船、体育运动船舶、构造简单的木质船等船舶除外。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是辽宁辖区本港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的主管机关。
辽宁海事局及所属各海事局(以下称考试发证机关)依照本办法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本港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适任证书第四条本港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使用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第五条适任证书包含的基本内容:(一) 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持证人签名及照片;(二) 适任证书编号;(三) 持证人适任的航区、职务、职能;(四) 发证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五) 签发机关名称和签发官员署名。
第六条本港海船船员职务为:(一) 船长;(二) 值班驾驶员、值班水手;(三) 轮机长、值班轮机员、值班机工。
第七条适任证书适用的航区为:辽宁辖区的船籍港及其船籍港附近水域,且距岸不超过50海里。
第八条船长、值班驾驶员、轮机长、值班轮机员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长期有效,但考试发证机关签发的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六十五周岁生日。
第九条适任证书持有人应当在证书适用范围内担任相应或较低职务。
第三章适任考试第十条适任考试包括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试。
第十一条适任考试大纲由辽宁海事局统一制定并公布。
考试发证机关应当在职责内制定并公布适任考试计划,明确适任考试的时间、地点、申请程序等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申请本港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应当满足下列条件:申请船长适任考试,应当持有海船驾驶员适任证书或本港海船值班驾驶员适任证书,且自申请之日前实际担任其职务满3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7.03.28•【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8号•【施行日期】2012.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1年12月2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3年12月2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3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海船船员素质,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而进行的考试以及适任证书、适任证书特免证明和外国适任证书承认签证的签发与管理。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所属的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确定的职责范围具体负责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第四条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适任证书第一节适任证书基本信息第五条适任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持证人签名及照片;(二)证书等级、编号;(三)有关国际公约的适用条款;(四)持证人适任的航区、职务、职能;(五)持证人适任的船舶种类、主推进动力装置、特殊设备操作等项目;(六)发证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七)签发机关名称和签发官员署名;(八)规定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持证人适任的航区分为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但无线电操作人员适任的航区分为A1、A2、A3和A4海区。
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考试申请表
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考试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NO :________________
姓 名 汉语拼音
性别
贴照片处
身份证件
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专业学历 /适任培训 院校名称: 专业: 学历: 毕业证/培训证明编号: 毕业/结业日期:
现 持 适任证书 航区: 等级: 职务: 证书号码: 签发日期: (GMDSS 适任证书)职务: 证书号码: 签发日期: 申考航区/
等级/职务
航区: 等级: 职务:
申考类型 □初考 □补考 准考证号码:
申考种类 □职务晋升 □学生考试 □航区扩大 □吨位或功率提高 □抽考
□内河船员转海船船员 □复转军人转海船船员 □渔船船员转海船船员 □非运输船转运输船船员
□水产品运输船船员转货船船员 □鲜销水产品运输船船员转货船船员
最近五年 主要海上 服务资历
职 务 船 名 船舶种类 航区/机种 总吨或主机功率 上船任职日期 解职离船日期
附送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
2.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照片 □
3.《船员服务簿》及其复印件 □
4.《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复印件 □
5.毕业证书或岗位适任培训证明及其复印件(适用考试申请) □ 已知晓参加岗位适任培训的要求,上述填写内容属实,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在上述船舶任职期间无任何海损、机损责任事故,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虚假,后果自负。
申请人: (签名)
年 月 日
已告知申请人参加岗位适任培训要求,申报条件符合性经过审核,符合培训要求。
培训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培训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考试申请表
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考试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NO :________________
姓 名 汉语拼音
性别
贴照片处
身份证件
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专业学历 /适任培训 院校名称: 专业: 学历: 毕业证/培训证明编号: 毕业/结业日期:
现 持 适任证书 航区: 等级: 职务: 证书号码: 签发日期: (GMDSS 适任证书)职务: 证书号码: 签发日期: 申考航区/
等级/职务
航区: 等级: 职务:
申考类型 □初考 □补考 准考证号码:
申考种类 □职务晋升 □学生考试 □航区扩大 □吨位或功率提高 □抽考
□内河船员转海船船员 □复转军人转海船船员 □渔船船员转海船船员 □非运输船转运输船船员
□水产品运输船船员转货船船员 □鲜销水产品运输船船员转货船船员
最近五年 主要海上 服务资历
职 务 船 名 船舶种类 航区/机种 总吨或主机功率 上船任职日期 解职离船日期
附送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
2.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照片 □
3.《船员服务簿》及其复印件 □
4.《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复印件 □
5.毕业证书或岗位适任培训证明及其复印件(适用考试申请) □ 已知晓参加岗位适任培训的要求,上述填写内容属实,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在上述船舶任职期间无任何海损、机损责任事故,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虚假,后果自负。
申请人: (签名)
年 月 日
已告知申请人参加岗位适任培训要求,申报条件符合性经过审核,符合培训要求。
培训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培训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船员适任考试科目与培训要求
附录2:岗位适任培训的最低时间要求附录3:海船船员适任考试科目与项目2.沿海航区的船长、驾驶员和高级值班水手免除英语理论的考试。
3.持有非运输船大副适任证书者,申请职务晋升时应加考大副职务的《船舶结构与货运》。
4.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非运输船限制者应加考《船舶结构与货运》。
2.表中标注“☆”的为申请500总吨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3.表中标注“★”的为申请未满500总吨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4.沿海航区的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水手免除水手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
5.沿海未满500总吨船舶船长和驾驶员吨位提高需通过英语听力与会话、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子海图系统、雷达操作与应用和航海仪器的使用评估,沿海未满500总吨船舶船长吨位提高还需通过气象传真图分析评估。
6.持有非运输船大副适任证书者,申请职务晋升时应加考大副职务的《货物积载与系固》。
7.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非运输船限制时应加考《货物积载与系固》。
2.沿海航区的轮机长、轮机员和高级值班机工免除英语理论考试。
2.表中标注“☆”的为申请750千瓦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应参加的评估项目。
3.表中标注“★”的为申请未满750千瓦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应参加的评估项目。
4.表中标注“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机工英语听力与会话”仅为无限航区评估项目。
5.表中功率提高是指沿海航区未满750千瓦船员申请750至3000千瓦时的评估项目。
6.申请3000千瓦及以上轮机长功率提高仅需通过《轮机模拟器》评估项目。
7.申请3000千瓦及以上大管轮功率提高仅需通过《动力装置测试分析与操作》和《电气与自动控制》评估项目。
8.申请3000千瓦及以上二、三管轮功率提高仅需通过《电气与自动控制》评估项目。
2.申请沿海航区电子技工适任证书的免除“电子技工英语”考试科目。
表七电子电气员、电子技工适任考试评估项目2.申请沿海航区电子技工适任证书的免除“电子技工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2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2.04.14•【文号】•【施行日期】2022.04.1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0年7月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22年4月1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海船船员素质,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而进行的考试以及适任证书、适任证书特免证明和外国适任证书承认签证的签发与管理。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对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所属的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确定的职责范围具体负责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第四条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适任证书第一节适任证书基本信息第五条适任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持证人签名及照片;(二)证书编号;(三)持证人适任的航区、职务;(四)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五)签发机关名称和签发官员署名;(六)规定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适任证书还应当包含证书等级、职能,有关国际公约的适用条款,持证人适任的船舶种类、主推进动力装置类型、特殊设备操作等内容。
第六条持证人适任的航区分为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但无线电操作人员适任的航区分为A1、A2、A3和A4海区。
第七条船员职务分为:(一)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1.船长;2.甲板部船员:大副、二副、三副、高级值班水手、值班水手,其中大副、二副、三副统称为驾驶员;3.轮机部船员: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高级值班机工、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其中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统称为轮机员;4.无线电操作人员:一级无线电电子员、二级无线电电子员、通用操作员、限用操作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13.07.15•【文号】海船员[2013]477号•【施行日期】2013.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船员〔2013〕477号)各直属海事局:为进一步规范内河船舶船员、海洋渔业船舶船员和军事船舶复转人员转任海船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2号),现修订印发《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2号,以下简称《11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特定人员”系指内河船舶船员、海洋渔业船舶船员和军事船舶复转人员。
本办法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海洋渔业船舶船员和军事船舶复转人员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简称“适任证书”)所进行的适任考试与发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对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发证实施统一管理,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具体负责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
第四条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注册,持有海船船员服务簿;(二)符合海船船员健康标准;(三)持有相应的适任证书:内河船舶船员应持有有效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对受限的证书要求见附件1);海洋渔业船舶船员应持有有效的海洋渔业船员适任证书;军事船舶复转人员应持有军队主管机关签发的独立操纵(值更)合格证、全训合格证或舰艇军官技术证书。
开展船员培训申请书
开展船员培训申请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实用文、活动总结、合同范本、讲话致辞、小学作文、实习总结、申请书、心得体会、笔记、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the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information, such as practical text, activity summary, contract template, speech speech, primary school composition, internship summary, application, experience, notes, other information, etc.,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开展船员培训申请书你眼前所阅览的本篇文章有980文字共,由燕韩坤认真厘正后发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年 月 日
已告知申请人参加岗位适任培训要求,申报条件符合性训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考试申请表
申请时间:年月日NO: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汉语拼音
性别
贴照片处
身份证件
号码
出生日期
年月日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专业学历
/适任培训
院校名称:专业:学历:
毕业证/培训证明编号:毕业/结业日期:
现持
适任证书
航区:等级:职务:证书号码:签发日期:
(GMDSS适任证书)职务:证书号码:签发日期:
船名
船舶种类
航区/机种
总吨或主机功率
上船任职日期
解职离船日期
附送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2.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照片□
3.《船员服务簿》及其复印件□
4.《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复印件□
5.毕业证书或岗位适任培训证明及其复印件(适用考试申请)□
已知晓参加岗位适任培训的要求,上述填写内容属实,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在上述船舶任职期间无任何海损、机损责任事故,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虚假,后果自负。
申考航区/等级/职务
航区:等级:职务:
申考类型
□初考□补考准考证号码:
申考种类
□职务晋升□学生考试□航区扩大□吨位或功率提高□抽考
□内河船员转海船船员□复转军人转海船船员□渔船船员转海船船员□非运输船转运输船船员
□水产品运输船船员转货船船员□鲜销水产品运输船船员转货船船员
最近五年
主要海上
服务资历
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