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及议事清单
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及议事清单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称公司)党委会议事内容和决策程序,提高公司党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健全完善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公司党委的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央和上航局党委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公司党委会是党委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发挥核心作用的主要形式,董事会、经理层在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前,相关议题必须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听取党委会意见建议。
第三条公司党委会议事遵循以下原则:(一)民主集中原则。
党委会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党委成员的意见建议;党委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主动参与集体决策。
杜绝以个人决定代替会议集体讨论、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议事。
(二)依法遵章原则。
党委会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符合党章党规、中央有关规定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理顺党委会研究讨论决策与各治理主体依照法律和规章决策的衔接程序,既要尊重和维护董事会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权、经理层经营管理权、监事会监督权、职代会民主管理监督权,又要保证党委的意图在重大问题决策中得到体现。
(三)科学决策原则。
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同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根据需要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必要时进行风险评估和论证,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确保科学决策、正确决策。
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1. 会议召开1.1 召开时间:公司党委会议按照年度计划开展,每年至少召开4次,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
1.2 会议形式:常规会议采用线下会议形式,临时会议可以采用线上会议的形式。
1.3 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至少提前5天通知,会议地点、时间、议程、主持人、参会人员必须明确。
2. 会议议程2.1 确定议程:公司党委书记召集会议前,应征集委员和与会代表的议题和热点,形成议程,并将议程与会人员和委员会成员发布。
2.2 评估议程:会议开始前,需要评估议程的有效性和实现可能性,检查内容的充分性和质量水平。
2.3 全员知晓:公司党委委员必须在会议前通知会议地点、时间和议程,会议开始前还需要检查委员的议程知晓情况。
3. 会议准备3.1 会议设备:会议必须配备麦克风、音响、电脑、投影机等设备。
3.2 会场布置:会议现场布置要求简单且气氛热烈,会议桌和椅子要与参会人数匹配。
3.3 手续准备:会议室内必须安排好文件和材料,与会代表需要提前领取会议资料。
4. 会议程序4.1 指定主席:由公司党委委员推选主席主持会议,指定秘书记录会议内容。
4.2 会务组织:由会议主席介绍有关事宜和会议议程,宣布程序并宣布会议开始。
4.3 会议记录:由会议秘书记录会议内容,并在会议结束后进行整理,并在下一次会议中提交报告。
4.4 会议发言:发言必须主题明确、态度诚恳、文思敏捷、言简意赅,发言者要遵循时间限制。
4.5 会议决策:会议程序中需要评价和协调,采取表决(通过/不通过)、互相讨论、提议等方式决策。
5. 会议的闭幕5.1 闭幕程序:会议结束时,由主席宣布会议结束,并向所有与会代表表示谢意,提醒大家完成有关工作。
5.2 通过决议:如果会议通过决议,需要将决议书发给与会人员和党委委员,通知决定生效时间和具体实施细则。
6. 会议纪律6.1 有序进行:会议中不允许过度聊天、发短信或进行否定、批评、打断和干扰他人讲话的行为。
党委会议事规则
某公司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结合公司规范治理结构工作要求,为全面加强新时期公司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融入中心做工作,进入管理起作用”的要求,以党的先进性建设引领和推动公司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党对国有企业实行政治领导,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任何时候不能动摇。
党委对公司的政治领导主要体现在:坚持国有企业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发挥公司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条公司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任务,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重点,以提高职工素质为根本,以构建和谐企业、推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上水平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组织保障。
第四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第五条公司党委的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2)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3)加强两级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4)领导支持纪委工作,督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5)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工作,维护班子团结,维护单位稳定;(6)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规范企业化实效型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新体系创建,凸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成效,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7)加强对稳定工作的领导,维护企业稳定。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十二篇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十二篇第一篇:总则1、公司党委会议是公司党委全体委员讨论党务和企业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
2、党委会议事规则是为了规范和保障公司党委会议的正常进行,提高会议效率,充分发挥党委会议的作用。
3、党委会议应该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同志间互相提醒、支持、帮助和监督的精神。
第二篇:召开会议1、公司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全体会议,其他时间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
2、党委会议应该提前确定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主持人,并通知所有参会委员。
3、会前必须做好会场环境、音响设备、记录器材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第三篇:出席和请假1、公司党委委员应该准时出席会议,如有需要请假应该提前向主持人提出。
2、请假的委员可以授权其他委员代理出席会议,代理委员应该在会议开始前告知主持人。
3、连续3次无故缺席或者占有人数过半以上的委员无故缺席,将按照党内纪律予以处理。
第四篇:议程1、公司党委会议应该确定清晰、具体的议程,由主持人主持会议。
2、会议开始前,应该将议程通知所有参会委员。
3、会议期间如有需要增补议程,应该经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第五篇:发言和讨论1、公司党委委员在会议中应该遵守基本的发言和讨论规则,不得人身攻击和搞小圈子。
2、发言应该围绕议题、有条理、言简意赅,要注意控制时间,避免太长或者重复。
3、发言顺序应该由主持人决定,应该给予每位委员公平机会。
第六篇:表决和决策1、公司党委会议的决策采用多数表决原则,少数服从多数。
2、重要问题的决策应该经过充分辩论,听取不同声音,综合各方面的意见。
3、决策后应该统一口径,各委员必须积极执行,不得搞拖延和敷衍的情况。
第七篇:文件和记录1、公司党委会议应该形成一份会议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委员名单、议程、发言、表决决议等。
2、会议记录应该尽快整理,由党委办公室妥善保管,并向全体委员发放。
3、会议期间如果有需要,应该及时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并向参会人员分发。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XX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议事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在党委内部,书记同党委委员是平等关系,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书记要善于当好“班长”,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党委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凡属全局性、政策性的大事,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党委委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原则。
研究问题、制定决策要从职工群众利益出发,凡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统一认识,做出科学决策。
(四)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相关规定议事决策,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第二章议事内容第三条公司党委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的主要事项包括:(一)制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实施意见;(二)公司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四)公司基层党的组织组建、调整、改选、撤消;(五)党组织工作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六)公司总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七)党委换届选举、职代会和团代会的主要议程及筹备方案;(八)党员发展、表彰、奖励以及违纪党员的处理审批;(九)公司党委重要活动的实施方案、公司工青妇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十)党委认为需要研究的其它问题。
第五条党委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是党组织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组织行为,是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贯彻执行的一种有效形式。
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及议事清单十篇
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及议事清单十篇
公司党委议事规则:
1. 公司党委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能出席会议的应事先请假;
2. 公司党委议事应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根本遵循,经济事项应以公司利益为重;
3. 公司党委议题应经过科学论证和充分讨论,决策应当经过投票表决制定;
4. 公司党委议事应保密,不得将会议内容外泄;
5. 公司党委议事应记录会议决策和意见,作为执行依据。
议事清单十篇:
1. 讨论并表决公司年度发展计划和工作重点;
2. 研究并表决公司员工待遇和福利政策;
3. 研究并表决公司经营策略和市场营销方案;
4. 讨论并表决重要商务合作协议;
5. 研究并表决公司财务预算和资金管理方案;
6. 讨论并表决公司人事任免和调整;
7. 研究并表决环保、安全生产等重要制度;
8. 讨论并表决公司品牌建设和形象推广;
9. 研究并表决重要产品研发方案;
10. 讨论并表决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方案。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一、引言党委会议是国有企业党委履行职责、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平台。
为了规范公司党委会议的议事程序,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制定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是必要的。
二、会议召开1. 会议召开的目的和原则公司党委会议的召开目的是为了研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问题、加强党的领导,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会议应当充分听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形成共识。
2. 会议召开的程序(1)会议召开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通知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参会人员名单等。
(2)会议召开应按时开始,主持人应宣布会议议程,并邀请与会人员发言。
(3)会议应当制定会议纪律,确保会议秩序。
三、会议议程1. 会议议题的确定(1)会议议题应与公司党委职责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包括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安排、党建工作等。
(2)会议议题应提前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确保议题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2. 会议议程的制定(1)会议议程应合理安排,包括会议主题、议题内容、发言人、发言时间等。
(2)会议议程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确保各项议题得到充分讨论和决策。
四、会议组织1. 会议主持(1)会议主持人应具备一定的组织和主持能力,确保会议秩序和效率。
(2)会议主持人应公正、客观地引导会议讨论,确保各方意见得到充分表达。
2. 会议记录(1)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过程、发言内容、决策结果等。
(2)会议记录应及时整理、归档,以备后续查阅和参考。
3. 会议决策(1)会议决策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共识。
(2)会议决策应经过投票表决,以多数通过的方式确定。
五、会议效果评估1. 会议效果评估的目的会议效果评估旨在评估会议的决策结果、议题讨论的质量和会议的组织效率,为下一次会议的改进提供参考。
2. 会议效果评估的方式(1)通过会议记录和参会人员的反馈,评估会议的决策结果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2)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估会议的议题讨论的质量和与会人员对会议组织的满意度。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扎实推进新形势下党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领导,明确和落实党委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司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司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注重政治治理,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推进党委会与公司经营组织的有机结合,实现公司经济逻辑和政治逻辑的统一、经济责任与政治责任的统一、经济目标与政治目标的统一。
第三条公司党委会坚持发挥把关定向的作用,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第四条公司党委会及党委委员坚持国有企业的科学发展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创新驱动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公司做强做优做大。
第五条公司党委在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党委书记要带头执行本制度,充分发扬党,善于集中党委委员的智慧,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
党委委员要积极支持、配合党委书记做好工作,自觉执行本规则,维护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
第二章党委会组成及职责第七条公司党委会在公司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公司党代会的决议、决定,领导公司的工作。
公司党委会由5名党委委员组成,其中,设1名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更好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保证公司党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事项进行决策或参与决策。
第三条公司党委会按照下列原则议事: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党委会应当根据YYY、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对相关议案行使审议或决策权利;其中:属于董事会审议或决策权限的事项,或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应当在党委会审议提出指导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履行相应的审议或决策程序。
(二)科学决策原则。
提交党委会审议或决策的各项议题,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事先经过充分调研并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并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以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风险,提高决策效率。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
与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
XX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XX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前言建立健全党委议事规则,是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实行科学决策,提高议事效率的制度保证。
自5月份正式筹备组建,9月份选举第一届党委会以来,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党委各项工作,不断规范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为进一步明确党委会决策程序,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由政工人事部编写;本规则由政工人事部归口管理;本规定由咨询公司党委会研究通过。
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党要管党、从治党落到实处,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党委会议事行为,结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西藏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第二条咨询公司党委会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贯彻执行好党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
第三条党委会议事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
党委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对相关议案行使审议或决策权利;其中属于执行董事决策或审议的事项,或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应该在党委会审议提出指导性意见后提交执行董事或总经理办公会履行相应的审议或者决策程序。
(二)科学决策原则。
提交党委会审议或决策的各项议题,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事先经过充分调研并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并更符合公司发展实际,以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风险,提高决策效率。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
与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按照“集中领导、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书记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讨论事项总结出结论性意见,切实做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公司党委会工作,规范公司党委会议事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精神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或主持。
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或主持。
第三条公司党委会出席人员为公司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部主任、监察室主任固定列席,其他列席人员根据议题内容确定。
第四条公司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必要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第五条党委会须有半数及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研究干部问题时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
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会前向召集人请假,其意见可以书面形式表达。
会后,会议主持人应直接或者委托出席会议的党委委员向其通报会议决定事项。
第六条党委会主要议事范围。
公司党委按照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原则,研究决定和讨论公司重大事项。
(一)党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1.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重大措施,审议需向上级请示或报告的重要事项。
2.对公司召开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研究提出意见,审议司属单位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方案。
3.审议公司党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活动方案;研究决定公司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组织、宣传思想文化、纪检监察、群众、统一战线等方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定。
4.审议公司党内重要制度、规定。
5.研究决定公司党的工作机构与下属党组织的设置、调整和撤销,听取公司党群工作部、所属党委、直属党支部的工作汇报,讨论和决定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6.听取公司纪委工作汇报,讨论决定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措施,按照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党员干部问责和纪律处分有关事项。
7.听取公司统战、工会、共青团等工作汇报,并研究指导工作。
8.讨论和决定公司管理干部的推荐、培养、选拔、任免(聘用与解聘)、考核和奖惩等有关重要事项。
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更好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保证公司党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事项进行决策或参与决策。
第三条公司党委会按照下列原则议事:(一)依法合规原则。
党委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对相关议案行使审议或决策权利;其中:属于董事会审议或决策权限的事项,或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应当在党委会审议提出指导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履行相应的审议或决策程序。
(二)科学决策原则。
提交党委会审议或决策的各项议题,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事先经过充分调研并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并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以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风险,提高决策效率。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
与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党委书记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讨论事项总结出结论性意见。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四条公司党委会决策决定和讨论研究的事项:(一)“三重一大”事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落实上级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
2.研究决定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4.研究决定公司管理干部(指公司本部的副主管、主管、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和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事项,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及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5.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初步人选候选人;6.研究决定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包括国有、国有控股及国有实际控股的各级子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公开选聘经理层人员的原则、程序、方式等。
[实用参考]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RR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议事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在党委内部,书记同党委委员是平等关系,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书记要善于当好“班长”,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党委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凡属全局性、政策性的大事,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党委委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原则。
研究问题、制定决策要从职工群众利益出发,凡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统一认识,做出科学决策。
(四)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相关规定议事决策,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第二章议事内容第三条公司党委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的主要事项包括:(一)制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实施意见;(二)公司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四)公司基层党的组织组建、调整、改选、撤消;(五)党组织工作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六)公司总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七)党委换届选举、职代会和团代会的主要议程及筹备方案;(八)党员发展、表彰、奖励以及违纪党员的处理审批;(九)公司党委重要活动的实施方案、公司工青妇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十)党委认为需要研究的其它问题。
第五条党委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是党组织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组织行为,是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贯彻执行的一种有效形式。
国有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
国有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简称“议事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开展工作。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第三条党委会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四条党委会研究决策以下重大事项:(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公司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的事项,以及公司意识形态工作、新闻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党委中长期工作规划、重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工作总结,以及党内主题教育、主题活动等事项。
(四)按照规定审批所属企业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调整和撤销,审批所属企业召开党代会方案和党组织、纪检组织人选。
(五)按照管理权限,决定公司及所出资企业党群工作领导人员的任免。
(六)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本部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任免,委派或推荐全资、控股或参股子企业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经理层人员、财务负责人、法律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或按一定程序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人选,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委会议事规则
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有关文件,以及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党委会研究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二章议事原则第三条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坚持把提高公司效益、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党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问题。
第五条坚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对同一问题的赞成人数达到党委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为通过,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议,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第六条坚持依法合规原则。
理顺与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依法依规决策的衔接程序,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营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发挥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中的把关定向作用。
第三章议事内容第七条由公司党委会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1.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和有关指示精神等重大问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和措施,并督促其在公司的全面落实。
2.研究决定党组织自身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和决定公司党委工作意见、党组织的重大活动安排;研究和决定其它临时性重要工作。
3.研究决定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4.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讨论决定拟提交职代会审议的决议、报告;研究决定统战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讨论决定向上级党组织和领导提出的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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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议事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在党委内部,书记同党委委员是平等关系,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书记要善于当好“班长”,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党委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凡属全局性、政策性的大事,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党委委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原则。
研究问题、制定决策要从职工群众利益出发,凡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统一认识,做出科学决策。
(四)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相关规定议事决策,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第二章议事内容
第三条公司党委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制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实施意见;
(二)公司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四)公司基层党的组织组建、调整、改选、撤消;
(五)党组织工作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六)公司总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
(七)党委换届选举、职代会和团代会的主要议程及筹备方案;
(八)党员发展、表彰、奖励以及违纪党员的处理审批;
(九)公司党委重要活动的实施方案、公司工青妇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
(十)党委认为需要研究的其它问题。
第五条党委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是党组织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组织行为,是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贯彻执行的一种有效形式。
公司党委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生产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二)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三)公司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
(四)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
项;
(六)公司在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七)其他需要党委参与讨论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党委会会议
第六条公司党委会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第一周召开月度例会,确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
第七条党委会召开月度例会,党群部应在会议召开3日以前通知各成员。
第八条党委会会议通知和会务由党群部负责安排,会议通知应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参会人员。
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会期、议题、会前需阅读的相关材料及通知发出的日期等。
第九条党委书记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在充分听取党委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党委会会议的议题。
其他需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的事项由党群部负责收集,呈党委副书记审核后报党委书记审定。
第十条召开党委会时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需要做出决议或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
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党委会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相关党委成员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委会议可以邀请非党委成员的公司领导、监事会相关人员列席。
会议召集人根据议题需要也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列席会议的人员可充分发表意见,在会议作决定时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第十二条凡是需要党委会讨论研究的事项,党委主要负责人事先要与董事会、经理层主要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第十三条党委会议讨论的书面材料,由党群部组织相关部门准备及制作。
第四章议事程序
第十四条会前酝酿
党委会讨论决定重要事项之前,应当进行充分酝酿。
需要提交党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可先由党委书记和有关党委成员进行酝酿,会前酝酿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党委会决策。
第十五条召开会议
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到会时应指定其他党委委员主持会议。
(一)会议召开时,首先由主持人宣布会议议题,并根据会议议程主持议事;
(二)主持人应保障与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控制会议进程,提高议事效率。
第十六条讨论和决定事项
(一)党委会决定重大问题时,主持人应组织与会人员认真讨论,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意见,提出表决事项,由到会的党委委员表决。
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委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
讨论问题和表决时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
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二)党委在讨论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任免时,原则上实行票
决制。
(三)遇到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持不同意见者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表决,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和充分酝酿后再议。
(四)决定事项的同时,应明确承办人或牵头人(牵头部门),明确工作要求及办理期限。
第五章会议文件
第十七条公司党委会会议文件包括会议决议、会议纪要,均由党群部负责制作。
第十八条党委会作出会议决议,应由出席党委会会议的成员书面签署。
会议决议应真实、准确、完整。
会议决议应列明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成员出席情况、议题内容和表决结果。
第十九条党委会会议纪要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主持人姓名;
(二)与会人员的姓名以及缺席情况;
(三)会议议题及议程;
(四)与会人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议题的审议结果和表决方式,载明同意、反对或弃权的票数、成员表决意见;
(六)会议其他相关内容;
(七)会议记录人姓名。
会议纪要由党委成员签字后,由党群部负责保存。
第二十条公司党委会会议决议、会议纪要以及其他会议材料均应由党群部存档。
第二十一条出席会议的党委会成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与上级党组织有关精神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由XX公司党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