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讲义 经济法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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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讲义

经济法讲义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指国家在管理、协调市场经济活动中所发生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概念蕴含以下几点含义:1经济法调整范围仅限经济关系;2经济法只调整国家在协调、管理市场经济活动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3经济法是调整该经济关系的法律手段;4经济法是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的总称,而非单独的某一法典。

经济法特征:1以实现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协调为目的;2采取命令与服从和综合性方法;3经济法主要是强制性规范(强制型规范指法律主体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能以个人意志予以变更和排除适用的规范,例如刑法、行政法等;任意性规范指允许主体变更、选择适用或者排除该规范的适用,民法是典型的任意性规范);4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

经济法调整对象是指国家在管理、协调市场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经济关系,具体包括市场主体的组织管理关系、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保障关系。

经济法产生:古代经济法受制于诸法合体的立法体例,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与其他法律并存于诸法合体的法典之中;十九世纪初,伴随着资本主义的确立,出现诸法分立立法体例,各国先后颁布民法典,保障私有制度,但是经济法仍然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资本主义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出现了垄断组织,一方面排挤其他企业的公平竞争,甚至控制国家经济命脉,滥用市场主体地位;另一方面使得资本主义固有矛盾尖锐化,资本主义经济危机频繁发生。

此时需要国家动用国家政治权力直接或者间接经济生活,经济法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

世界上第一步经济法规:美国1890年制定《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经济法产生具有历史必然性:一方面垄断资本主义发展使得竞争日益加剧,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组织滥用市场主体地位时有发生,此时需要国家通过国家政治力干预经济;另一方面倡导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等资本主义原有的民商法律制度不能适应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这种要求,经济法作为新的法律部门在这种情形应运而生。

第一讲 经济法概说

第一讲 经济法概说

狭义经济法体系
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财税法、 投资法、产业调节法、价格法、中央银 行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经济监督法等 市场规制(管理)法——包括反垄断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广告法、招投标法、反倾 销与反补贴法等
广义经济法
广义经济法概称“市场经济法律” 广义经济法概称“市场经济法律”,是指 直接调整各种市场经济关系 各种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直接调整各种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和 广义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广义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 是若干法律部门中的有关市场经济的法律 规范的集合体 公共课名义下的经济法 名义下的经济法立足其广义 公共课名义下的经济法立足其广义
法律部门的一般定义模式——
“××法是调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例:“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 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关系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 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事关系 “刑法是调整刑事关系 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事关系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 …… ……等等。 思考: 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思考: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 经济关系 总称” ——该命题能否成立? 该命题能否成立? 该命题能否成立
法律体系
法的调整对象——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 法律部门——调整相同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部门法的定义模式—— ) 法律体系——由所有相互独立又有机联系的若干 法律部门组成的法律整体。 思考:1、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构架如何? 思考 2、经济法是否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肖扬称我国将在2010年基本形成较完善的法律体 系.doc
三、市场经济法律关系
市场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市场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终止

《经济法第一章》讲义

《经济法第一章》讲义

《经济法第⼀章》讲义基本介绍1、和往年教材相⽐,可以说今年的经济法总论基本上都是新增内容。

2、在分值分配上,不可忽视,每年维持在8~10分左右,2008年甚⾄达到12分。

主要以选择和判断的形式考察。

3、复习这部分内容时,要注意对各个概念的理解记忆。

主要考点知识点1:经济法的概念及体系⼀、经济法的概念及体系1、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与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经济法产⽣的时间)经济法作为⼀个法律部门产⽣却是⼀个新⽣事物,产⽣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市场经济进⼊垄断阶段,它主要是在国家对经济⽣活进⾏管理,调控和⼲预的过程中产⽣的。

2、经济法的内容经济法主要包括两⽅⾯的内容:⼀是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是对微观市场⾏为的规范和制约,简称市场规制。

因此,经济法主要调整与国家经济管理职能相关的经济关系,就是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

3、经济法的体系经济法体系主要分为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

宏观调控法包括:财税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所得税法、增值税法、税收征管法等)、⾦融法(银⾏法、证券法、保险法等)、计划法(价格法、中⼩企业促进法等)市场规制法主要有三⽅⾯内容: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保护法。

【例题】下列属于市场规制法的是( )。

A、价格法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C、产品质量法D、反垄断法【答案】BCD【解析】价格法属于宏观调控法⼀类,后⾯三项都是市场规制法,要注意消费者保护法并不仅限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凡是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涉及国家对市场主体⾏为规制的,都属于这⼀类法律。

知识点2: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的渊源1、宪法。

由最⾼国家权⼒机关全国⼈⼤制定和修改,在整个法律渊源体系中居于最⾼法律地位,具有最⾼法律效⼒,其他任何法律规范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法律。

由全国⼈⼤和全国⼈⼤常委会制定。

在整个体系中法律的效⼒仅次于宪法,但⾼于其他渊源。

《⽴法法》规定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

经济法概论 全套课件(上)

经济法概论  全套课件(上)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 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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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 投资主体方面 2. 企业财产方面 3. 责任承担方面 4. 主体资格方面
1. 经济法律范围 2.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3. 经济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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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 (二)经济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种类
1. 经济法律事实的概念 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 的客观情况。
18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2. 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 (1)法律事件
6
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 (一)市场主体法律关系 • (二)市场运行法律关系 • (三)宏观调控法律关系 • (四)社会保障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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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 三、经济法的渊源 • (一)宪法 • (二)法律 • (三)行政法规 • (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 (五)部门规章
8
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 (六)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 (七) 特别行政区法律 • (八) 司法解释 • (九) 国际条约、国际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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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在调整经 济管理和经营协调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权利、经 济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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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经济法律家干预和调控市场经
济过程中,因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而 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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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经济法律责任
❖ 二、经济法律责任的特征 • (一) 经济法律责任具有相互分离性 • (二)经济法律责任具有社会性 • (三)经济法律责任具有经济性 • (四)经济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讲义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讲义

一、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2.市场秩序调控关系(1)生产者的行为的调控(2)经营者的行为的调控(3)消费者的行为的保护(4)市场主体之间关系的调节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三、经济法体系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具体由如下三部分内容构成:1.市场主体规制法2.市场秩序规制法3.宏观调控法四、《经济法网络课程》网址经济法网络课程网址:/cxgc/jgljjf/第一节经济法的兴起一、概念溯源1、1755年,法国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在他出版的《自然法典》第四篇“合乎自然意图的法制蓝本”中首先提出和使用了这一概念。

在《自然法典》第四编的“分配法或经济法”中,摩莱里力图从分配领域上确立公有制的社会经济生活原则。

2、1843年,法国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德萨米在他的《公有法典》中,对“分配法和经济法”作专章论述。

德萨米的“经济法”概念包括的内容比摩莱里的更广,涉及各种经济法律制度,且其经济法律思想里,已经有某些唯物主义的成分。

3、1865年,法国小资产阶级激进派蒲鲁东在他的《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中,进一步作了阐述,认为经济法是政治法和民法的补充和必然产物。

蒲鲁东指出“经济法是政治法和民法的补充和必然产物。

”他对经济法的揭示,已经模糊地触及经济法概念的一些本质属性。

4、1916年,德国法学家赫德曼在《经济学字典》中,明确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

赫德曼认为,经济法是经济规律在法律上的反映,从而从深层次上揭示了经济法产生的客观必然性。

二、经济法在西方国家的产生和发展1、资本主义初期的经济立法——重商主义2、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经济立法——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理论3、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经济立法——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管理理论三、经济法在中国的产生及发展新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

发展历程:发展;削弱;取消;再发展。

初级会计经济法讲义

初级会计经济法讲义

第一章经济法概论本章为全书基础,分值大约在8-9分左右。

本章共分三节,第二节为本章重点。

第一节法和经济法的概念一、法和法律(一)法的本质与特征1、法与法律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特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法律一词,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法律只是法的一种形式。

广义的法律则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2、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法并不体现统治阶级每个成员的意志;法体现的也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

3、法的特征和分类法的特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二)法的形式和分类1、法的形式法的形式指外部表现形式,或渊源。

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法、规章、国际条约等。

2、法的分类听一下即可,只要明白一些基本概念即可。

(1)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不同,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2)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不同,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3)据法的内容不同,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4)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不同,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5)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不同,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6)据法律运用的目的不同,分为公法和私法二、法律规范与法律体系(一)法律规范1、法律规范的概念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它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某种法律权利,并规定一定的法律义务。

经济法基础理论讲义

经济法基础理论讲义

第一节经济法基础理论一、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经济法是在从自由资本主义经济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经济过程中,国家为了应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市场失灵和经济危机等问题产生的。

如美国1890年通过的规范托拉斯行为的《谢尔曼法》、德国1896年通过的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都是经济法产生初期的重要立法。

此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所产生的一些“战时统制法”,如德国1919年的《煤炭经济法》等,以及在1929年大萧条以后所产生的“危机对策法”,如美国1933年的《证券法》等,都体现了国家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协调,它们都是经济法领域的重要立法。

经济法以“国家之手”和“市场之手”的结合来配置资源,任何国家,只要是搞现代市场经济,就离不开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则,就需要有相关的经济法规范。

在我国,经济法的真正发展是在改革开放以后。

具体经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1978-1992),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初始阶段,这段时期中国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过程,是经济法产生和初步发展的时期。

第二阶段(1992年至今),这是中国经济法勃兴和走向成熟的时期。

2008年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中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门构成。

其中经济法排在第四位,显示经济法已发展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二、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一)经济法的概念法律的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

因此,从法学视角来界定经济,“经济”就是指人们围绕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过程所进行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

经济法是指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全局性的、社会公共性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讲义

经济法讲义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本章为非重点章节,在历年考试中占的分值较小,一般在6-8分;考试题型基本是客观题。

基本要求(1)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2)掌握法律行为和代理(3)掌握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4)熟悉经济法的渊源(5)熟悉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6)了解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济法实施的概念最近考试题型与分值主要考点经济法渊源,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经济法律事实,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及法律后果,无权代理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种类,仲裁适用范围与仲裁协议,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程序,诉讼管辖,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课程内容第一节经济法概述一、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社会分配调控关系。

二、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经济法的渊源有: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的法——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条约、协定——我国与外国历年试题[2005判断]民族自治地方有关调整经济关系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也是我国经济法的渊源之一。

()参考答案:正确[2005单选]下列法的形式中,属于国家的根本、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参考答案:C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

经济法讲义

经济法讲义

经济法教案第一编经济法总论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和地位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一、经济法的兴起(一)、经济法的语义“经济法”一词,是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在1755年出版的《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

摩莱里在该书中将“经济法”一词作为“分配法”的词义使用。

后来,法国另一空想共产主义者德萨米在其著作《公有法典》一书中也使用“经济法”这一概念,仍作“分配法”之义使用。

如此语义,与现代经济法的语义不同。

进入20世纪,经济法一词在法学界被采用,其含义已不限于“分配法”,而指国家管理经济的法。

也有的国家的立法中直接以经济法命名,1919年,德国颁布《煤炭经济法》,1964年,捷克斯洛伐克颁布《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法典》,这是世界上唯一一部经济法典。

我国自1979年以来,党和国家的文件中都使用“经济法”这一概念,法学界也广泛使用这一概念,但我国至今没有一部法律文件以“经济法”命名。

对经济法概念的理解也有相当差异。

(二)、西方经济法的兴起对于经济法起源问题,有多种不同理解,有人认为经济法起源于古代社会,如古代有关于税收的立法,关于土地、关于农田水利的立法;有人认为,经济法起源于资本主义垄断阶段。

李昌麒认为经济法兴起于资本主义形成时期的“圈地法”。

而杨紫煊认为经济法起源于古代社会,杨紫煊对经济法产生于古代的论述:1、经济法产生于古代社会而不是资本主义的垄断阶段;2、经济法产生的历史背景是:(1)、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奴隶制生产关系,奴隶制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经济法得以在奴隶制国家产生的经济基础;(2)、奴隶制国家为了行使其管理经济的职能,陆续制定或认可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这是经济法得以在奴隶制国家产生的法制前提;(3)、奴隶制国家的立法者对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需要制定或认可相应的法律规范有了基本的认识,这是经济法得以在奴隶制国家产生的思想条件;3、经济法是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之法,而不能视为是以垄断禁止法为核心的法;4、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而不是经济法律的总和;5、经济法的产生先于经济法学的产生,而不是相反。

经济法基础第一讲 经济法基础知识

经济法基础第一讲 经济法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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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1)市场主体关系 市场主体主要指在市场上从事直接和间
接交易活动的经济组织和个人。 根据组织形式可分为公司、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等。 国家对市场主体宏观上的调控最主要体
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资格; 二是保护产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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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1)市场主体关系
前提:要有代理权 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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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代理权的法律后果
1. 代理人滥用代理权其行为视为无 效行为;
2. 给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 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 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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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权代理
狭义: 行为人(1)没有代理权(2)超越代理权 或(3)代理权终止后, 以他人名义所实施的代理行为。 广义:狭义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注意:
(1)如果行为人仅有内在意思,而不表露于外, 则不构成意思表示,法律行为当然不成立;
(2)行为人表现于外的意思,不是其内在意思 的真实反映,则表示该意思表示有瑕疵,法律行 为不一定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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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表示的方式
(1)口头形式——当面交谈、电话交谈; (2)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 (3)推定形式——对方未用语言或文字明确表示
了一辆摩托。
答案:ABD B.技术开发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D.限制行为能力
人超出相应的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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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理
概念 代理的种类 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 代理关系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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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概念及概念辨析
(1)概念: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 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 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经济法概论讲义

经济法概论讲义

《经济法概论》讲义第一编经济法总论第一章绪论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1、经济法学的概念: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新兴法学学科。

经济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

2、关于经济法的产生:(1)属于早期经济法的有:a.美国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b.德国1896年《反不正当竞争法》c.德国1919年《煤炭经济法》(2)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由德国学者提出和归纳的经济法。

(也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较为全面的发端,是以20世纪20年代德国学者的研究为标志。

并且,德国成为经济法学的发祥地)二、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1、产生: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市场失灵等问题的出现需要有新的法律规范来解决新问题,从而促使经济法的产生,学术界对其开始重视。

2、发展:(1)在不同法系国家发展的不平衡,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不平衡。

大陆法系(如德、日):对经济法研究较多,并取得了巨大成果。

英美法系:在总体上虽没有经济法之名,但却有经济法之实,即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经济法规范”(2)经济法学不仅在市场经济国家存在,在计划经济国家也曾经存在(3)经济法学在中国的真正发展,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三、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1、经济法总论:(1)本体论(2)价值论(3)规范论(4)运行论(5)发生论(6)范畴论2、经济法分论:(1)宏观调控制度:a.财政法律制度b.税收法律制度c.金融法律制度d,计划法律制度(2)市场规制制度:a.反垄断法律制度b.反不正当竞争制度c.消费者保护制度d.特殊市场法律制度四、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1、哲学方法:(1)主、客观相统一的方法(2)矛盾分析法:a.一分为二法b.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3)因果关系分析法2、科学方法:(1)一般科学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a.逻辑方法b.经验方法c.横断学科方法(2)专门科学方法:a.经济分析方法b.政策分析方法c.社会分析方法d.历史分析方法e.语义分析方五、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同样也要用到哲学方法、一般和具体科学方法《经济法概论》讲义第2章第二章经济法本体论一、经济法概念:1、经济法概念: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 第一章 概述

经济法 第一章 概述

(三)经济法律事实
• 经济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设立、 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1.行为 行为是指根据当事人的意志而作出的能够 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的行为。 行为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两种。 2.事件 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 观事实。事件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引起的事 实。
• 第二天,王明找到自己的舅舅张翼翔——一家私营企业的 老板,称自己急需用钱,要借2万元。张翼翔说他手头有 现金1.5万元可以借给他。王明收下钱后,又去找女友陈 红借。陈红不在,但其母亲在。王明称自己因炒股急需些 钱,陈红的母亲立即取出5千元给这个准女婿。第三天, 王明将借到的2万元交给李刚毅,李刚毅写了一张借据, 说明6个月一到即归还。
【案例介绍】
• 王明和李刚毅是中学同学,关系较好,但已多年未见面。 一日,在市中心的一家商场里两人偶然相遇,随后互问近 况。王明现在是一家从事化装品销售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营 销部经理,李刚毅那么是一个做服装的个体户。两人互留 通信地址后约定以后再长谈。两个星期后,李刚毅找到王 明,称:现在国家正在促进房地产的销售并出台了多项税 收优惠措施,正是购房的好时机,他想趁此时机购置一套 自己心仪很久的商品房;但是,他因生意套住了不少资金, 付商品房首期还缺2万元,想请王明帮帮助,借期6个月。 王明满口容许,说几天后给回复。
第二节 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一、经济法与民法 ■两者区别: 第一,经济法与民法调整的对象不同。 第二,民法和经济法调整的范围不同。 第三,经济法与民法两者的作用不同。 第四,经济法与民法调整的方法不同。
〔一〕代理
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 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 承担的法律制度。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为被代理人的利益进行 民事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由于代理是 代理人以自己的技能为被代理人效劳,代理人应以自己的 技能为被代理人的利益独立进行意思表示。 〔3〕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概论》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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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
名称
性质与特征
包括类别
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具备法人条件,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贸易、劳务等经济活动,依 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企业法人是我国法人中数量最多、 分布最广、民事活动最频繁,并且在经济活动中占主导地位的一种法人。
国有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 法人、联营企业法人等。公司形式的企业,主要可分为有限责 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的调整对象,即特定的经济关系,不是一切经济关系,更不是经济关系以外的其他
社会关系。特定的经济关系是指:
(1)企业组织关系。建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构
建各种各样活跃的市场主体,
没有主体的市场是不可想象
的。在市场主体体系中,企
业 (是 2)最市主场要管的理主关体系。。社会
(主3义)市宏场观经调济控关体系制。要由求于市人场 们发对育于优自良身,利市益场的体不系同追完求善,, 因建此立市和场健主全体统对一各的种、经济开行放为的、 的竞认争识的存、在法着制价化值的观市念上场的体差系。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 力的特点:
①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中,不包括享有某些纯 属由公民享有的人身权, 如生命健康权、肖像权。
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从根本上说虽然是平等 的,但不同法人的具体 民事权利能力会有所差
别。
4)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③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不受剥夺。
(1)法人的成立。 它是指社会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1.1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1.2 经济法的概念
关于“经济法”概念的语源,法学专家普遍认为是18世纪法国空想共产主义的著名 代表之一——摩莱里(Morelly)在1755年出版的《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提出来 的,另一位法国空想共产主义的著名代表德萨米(Dezamy)在1842—1843年分册 出版的《公有法典》中也使用了这一概念,并且发展了摩莱里的经济法思想。

经济法基础之了课堂讲义

经济法基础之了课堂讲义

经济法基础之了课堂讲义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1. 经济法的定义和特点
2. 经济法的发展历程
3.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市场经济体制与经济法规
1. 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
2. 经济法规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3.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主体
第三章:经济法基本原理
1. 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平等原则
2. 有限责任原则与独立法人格原则
3. 公平竞争原则
4. 诚实信用原则
5. 自愿原则与合同自主原则
第四章:经济法关系的法律保护
1. 经济法关系的构成要件
2. 经济法关系的成立和终止
3. 经济法关系的法律保护措施
第五章:经济法的主要内容
1. 市场价格与价格法律法规
2. 资本市场与证券法律法规
3. 劳动就业与劳动法律法规
4. 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5. 环境保护与环境法律法规
第六章:经济法的实施与监督
1. 经济法的实施机关和程序
2. 经济法的违法行为与处罚
3. 经济法的监督和执法方式
第七章:经济法的国际化
1. 经济法的国际法基础
2. 经济法的国际合作与争端解决
3. 经济法与国际经济组织的关系
注:本讲义内容为经济法基础的简要介绍,不可视为法律咨询或详细解读。

为了避免引起法律问题,请自行参考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如有需要,请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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