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管理办法试行
神华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试行)
![神华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c83479c4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ad6eea2.png)
附件2神华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能源集团员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切实维护神华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员工休息休假权利,保障员工身心健康,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根据《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本办法主要规范了公司对员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安排、审批、调整日常业务的管理。
员工系指公司劳动合同制职工和被派遣劳动者。
第四条公司组织人事部负责员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管理制度的制定、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公司各级工会组织依法监督、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和年休假权利;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年休假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三章年休假制度第五条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第六条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员工当年累计工作时间达到满10年或20年的,当年年休假天数应分段计算,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员工年休假的假期。
实行倒班工作制的员工,按照轮休时间计算休息日。
第七条员工在公司或者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计算为工龄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累计工作时间应根据员工的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等,由公司认定。
第八条新进入公司的员工且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具体折算办法为:(当年度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国家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国家员工休假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7c83615591b6bd97f192279168884868762b86e.png)
国家员工休假管理办法国家员工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四条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 40 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时间为: 08 : 30-17 : 00 ,午餐时间 30 分钟。
(三)销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多班制(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
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数仍为 40 小时。
(二)实行多班制的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1 、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的时间间隔至少为 12 小时。
2 、员工在夜间 22 : 00 至次日凌晨 8 : 00 的工作时间为夜班工作时间,享有夜班津贴。
3 、实行多班制工作计划表,须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查。
第六条关于怀孕女员工(一)怀孕期在 7 个月或以上、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员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
(二)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报批后,可在家休养;其每月工资暂定为 600 元,并保证在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薪不低于当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七条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员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
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币 300 元。
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310ab445f46527d3250ce012.png)
本企业工作年限 5年以下 5年及以上 5年以下
5年及以上10年以下 10年及以上15年以下 15年及以上20年以下
20年及以上
医疗期 3个月 6个月 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18个月 24个月
累计病休时间 6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5个月 18个月 24个月 30个月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积计算。如:应享受3个月医疗 期的员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员工的医疗期应 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3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单位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工资,不 安排补休。 第7 妇女节(3月8日)当日女员工放假半天,节日照常工作的不支付加 条 班工资,适逢星期六、星期日的不补假。 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 假。 第8 法定休假日的放假安排,由油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通 条 知。 第2节 带薪年休假 第9 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 条 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 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1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一)实际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二)实际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的; (三)实际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请事假超过30天的; (五)当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
度,或享受报销工作地至家(或生活基地)往返交通费政策的,均不享 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二)本人工作地距离家300公里以内的,夫妻双方均不享受探望 配偶的待遇;
请休假管理办法
![请休假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698a2e3b1717fd5360cba1aa8114431b90d8ef8.png)
请休假管理办法(试行版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旨在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同时为公司科学调度人员、合理配置资源及为员工薪资发放等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集团下属的所有子公司员工。
经营单位可根据业务性质和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总体不得超过本管理办法范畴。
第三条员工可享受的假期分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休息、月休息、事假、病假、婚假、慰唁假、产假、年休假、探亲假及其他假期。
第四条法定节假日具体休息时间由公司根据国家规定或公司决定下发通知;一般为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五一”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国际妇女节(女员工可放半天假)。
第五条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条》,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将纸质申请单报本公司人事专员备案,电子申请单自动抄送人事专员,提前复岗须办理销假手续。
除危及生命、财产等重大事情可事后补假,其他事由必须于休假前发起请假审批,事后补假无效。
第六条生产单位按照实际生产需要制定三班两倒的运行机制以及相应的员工休假管理制度经厂长批准后报集团企业管理中心备案后实施;其他单位有特殊休假情况的须与集团企业管理中心沟通,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制定相应的休假办法运营。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请休假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各职能部门、各部处及各子公司负责人和归口管理部门。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各部处及各子公司负责人负责各自所管理的人员请假事项的核实及批复。
第九条归口管理部门为总部企业管理中心和各子公司企管部,其职责为整理、归档人员请休假相关手续。
第三章请休假相关规定第十条事假(一)员工个人事务必须由本人办理且客观限制不能在休息日、节假日办理时,可申请事假处理个人事务。
(二)事假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
(三)事假到期未续假的按旷工处理。
(四)连续请事假5天内(含5天),如遇休息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则休息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事假;连续事假超过5天,休息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计入事假。
假期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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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公司假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节假日管理,合理安排职工的休假,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规定的假期包括:国家所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及员工事假、病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等。
第三条:各种假期是国家与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和照顾,是以不影响生产和工作为前提的。
各单位(或部门——下同)领导应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和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地安排好员工休假并做好员工工作,避免节假日休假人数比例失调而影响工作.第四条:员工休假时间的安排应兼顾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不能够满足本人休假意愿时,要顾全大局,服从安排,不得擅自行事,或将不良情绪带到生产工作中去。
第二章请销假制度第五条:员工请假时,必须填写员工请假单,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签字后,到行政办办理请假手续.假满回公司后,先在部门销假,然后到行政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依据规定按照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第六条:员工无论请何种假别,都要严格履行审批、登记、销假手续。
各种请、销假手续和考勤记录作为核算员工薪酬的依据由行政办劳资员处妥善保管。
每月考勤日终了,各车间、部门汇总本部门员工请假情况,并填制《请假汇总表》,报公司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负责核实统计请假情况。
第七条:请假必须按照审批权限逐级审批,不准超越权限批假。
假期经单位领导签字后必须到行政办办理请销假审核手续.公司中层领导请假需经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办理请销假手续。
然后报行政办备案.第八条:员工请假,必须按批准时间如期返回,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必须于假期未满前向所在单位来电讲明续假理由,经单位领导报行政办批准后方可执行。
未补假或续假未批准而擅自超假不归的,依据规定按照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第九条:员工请假,必须如实申请,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享受该假的一切待遇,其休假时间改按旷工处理.第三章:假期管理第十条:法定节日假1、元旦、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法定节日全体员工可享受1天的带薪休假。
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办法
![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0f7a91a6529647d26285289.png)
职工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管理办法(试行) 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及其相关配套政策与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时间管理规定(一)工时制度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与劳动部《关于对企业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我公司各工种、各岗位职工的工时制度与工时计算周期按《****的通知》的规定实行。
(二)加班、加点工时管理各单位应按法定工作时间的规定与各工种、岗位的工时制度,规范职工加班、加点的工时计算,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加班: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岗位,非法定节假日、非公休日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作,如在同一周内累计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工作时间(40小时)的不计加班。
(本办法中“法定节假日”指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下同)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非法定节假日的工作时间按工时计算周期累计,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工时按延长工作时间工作计作加班,不得以具体日来计算休息日或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加班。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非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不计加班。
4、职工在非生产性外出公差、培训学习期间遇公休日视为在出差、培训学习地安排休息,不得计作加班。
职工外出从事生产性工作,确需加班加点工作的,可按管理权限批准安排加班。
5、职工因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没有完成劳动定额任务或因工作质量不合格返工而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对其延长的工作时间不计加班。
其中,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并予以公布。
6、没有制定具体劳动定额的岗位的职工,在工作日安排本岗位职责的工作或因工作质量不合格返工而延长工作的工作时间不计加班。
因临时性安排需要及时完成的工作确需加班的,可按管理权限批准安排加班。
7、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从事非本单位支付劳动(劳务)报酬的工作,对其工作时间不计加班。
假期及请_休假管理规定(3篇)
![假期及请_休假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5a67e66d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8c.png)
第1篇第一条为了规范假期及请休假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假期及请休假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休息与工作的平衡。
第二章假期种类及规定第四条假期分为法定假期、带薪休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年假等。
第五条法定假期:1.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如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2. 公休日:每周六、日,以及国家规定的休息日。
第六条带薪休假:1. 带薪年假: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假。
年假天数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职务级别确定。
2. 带薪产假:女员工生育后,可享受带薪产假。
产假天数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3. 带薪陪产假: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享受带薪陪产假。
陪产假天数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事假:1. 事假是指因家庭、个人原因,确需离开工作岗位,经单位领导批准的假期。
2. 事假天数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和单位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第八条病假:1. 病假是指员工因病需要休息,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经单位领导批准的假期。
2. 病假天数根据员工病情和单位规定执行,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第九条婚假:1. 婚假是指员工结婚,经单位领导批准的假期。
2. 婚假天数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丧假:1. 丧假是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经单位领导批准的假期。
2. 丧假天数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护理假:1. 护理假是指员工直系亲属生病,需要照顾,经单位领导批准的假期。
2. 护理假天数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和单位规定执行。
第三章假期申请及审批第十二条员工申请假期,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假期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规定的,报单位领导审批。
假期安排及管理暂行办法
![假期安排及管理暂行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d7167250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38.png)
假期安排及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员工假期的安排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制定本暂行办法。
1. 假期申请
1.1 员工须提前向上级主管提交假期申请,包括假期类型、起
止日期和理由。
1.2 上级主管应在收到假期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批结果。
1.3 若假期申请涉及团队协作或重要项目,请提前与团队成员
或相关人员沟通,并获取他们的同意和支持。
2. 假期安排
2.1 假期安排应尽量满足员工的需求,并保证公司正常运营。
2.2 假期安排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法律法规的原则。
2.3 假期安排应尽量避免员工在同一时间段集中休假,以免给
公司业务运营带来不利影响。
3. 假期余额和结余
3.1 员工的假期余额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管理和更新。
3.2 员工应及时关注自己的假期余额,并合理安排和利用假期。
3.3 假期余额不得累积超过三年,超过的部分应及时安排使用,并在年度终了前消耗完毕。
4. 违规处理
4.1 若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休假,将被视为违反公司规定,
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2 若员工恶意利用假期或违反假期规定,将按公司相关违纪条例进行处理。
5. 附则
5.1 本暂行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5.2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假期安排及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为保证其正确实施,请各员工认真遵守。
假期管理办法
![假期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1280b04ad51f01dc381f129.png)
假期管理办法假期治理暂行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假期治理,爱护正常工作秩序,包管公司治理和营业工作顺利开展,依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行政律例、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形,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公司假期治理保持依法合规的原则,表现以工本钱的经营理念,保证职员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实现休息与工作的有机结合。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假期包含事假、病假、投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年休假以及其他休假。
第二章事假第四条事假是职员因私事须要停止工作进行处理,经赞成而获得的一种假期。
第五条职员每一工作年度休事假原则上累计不得跨过15天;休事假出国的,假期不得跨过1个月。
第六条职员在事假时代,遇有非因工负伤、疾病并取得响应凭证的,伤病天数可按病假运算。
第七条职员1个月内事假累计在4小时以内(含4小时),按半天运算;累计跨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1天运算。
第八条事假不含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第三章病假第九条病假是职员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须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或者休养而获得的一种假期。
请病假应持有县级(含)以上病院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和休假证实。
第十条职员经久病休,公司依照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赐与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职员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职员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三)医疗期应从病休第一天开端,累计运算。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刻运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刻运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刻运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刻运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刻运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刻运算。
假期管理规定办法
![假期管理规定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2d42c42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1a6c96b.png)
假期管理规定办法一、引言假期是员工享受休息、放松心情和与家庭共度时光的重要时段。
为了保障员工的福利和工作效率,本公司制定了假期管理规定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假期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执行办法,以确保员工能够充分享受假期,同时也保证公司的运营正常进行。
二、假期类型及申请流程1. 年假(1)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即享有年假权益。
(2)员工需提前至少两周书面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年假申请。
(3)部门经理将根据员工的申请时间和工作需求来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2. 事假(1)员工在发生临时紧急情况时,可以申请事假。
(2)员工需提前尽可能早地通知所在部门经理,并提交事假申请表。
(3)部门经理将根据员工情况和工作需求来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3. 病假(1)员工发生疾病需要请假时,可以申请病假。
(2)员工需提前尽可能早地通知所在部门经理,并提交病假申请表。
(3)部门经理将根据员工病情和工作需求来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三、假期管理规定1. 请假时限(1)员工需要提前尽可能早地请假,以便公司能够安排工作。
(2)请假时间不得超过连续5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部门经理批准。
2. 换休(1)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或者公司指定的调休日加班时,可以申请换休。
(2)换休需提前提交申请表,并得到所在部门经理的批准。
3. 假期调整(1)如员工的假期与其他员工需要同时休假或公司紧急情况下,公司有权取消或调整员工的假期。
(2)公司将尽可能提前通知员工调整情况,并与员工协商寻找解决办法。
四、违规处理1. 偷假(1)员工利用各种手段故意规避工作偷假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
(2)违反规定的员工将按公司相关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2. 无故缺勤(1)员工未经请假且无故缺勤工作的行为将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并将受到相应纪律处分。
(2)违反规定的员工将按公司相关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五、总结本公司的假期管理规定办法旨在确保员工能够充分享受假期的同时,也保证公司的运营正常进行。
员工在享受假期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提前申请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也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办法及表格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办法及表格](https://img.taocdn.com/s3/m/a631185b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02ddc1b.png)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工作和歇息时间 ,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维护员工权利,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份公司假期管理有关办法,结合中国联通渭南市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渭南市分公司的在岗合同制员工及劳务派遣员工。
第二章请休假管理第三条员工因故不能上班,需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员工请假应事前书面申请,填写《中国联通渭南市分公司请假单》,并经主管领导审批 .未办理请假手续 ,或者未经批准 ,擅自不到岗或者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 .第四条员工假期期满 ,应及时办理销假,返回工作岗位 . 因客观情况确需续假时,应事前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延续假期。
未办理续假手续,或者续假未经批准,逾期不到岗的视为旷工。
第五条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前书面办理请假或者续假手续的,本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并及时补办请假或者续假手续,或者委托他人代办 .第六条员工请假应有相应证明 ,对员工请假相关证明资料及审批材料,至少保存 1 年备查。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考勤员负责各类假条等资料的采集、统计及汇总工作,每月 5 日前将《中国联通渭南市分公司请假单》和《考勤汇总表》交人力资源部。
各县分由综合人事岗负责各类假条的采集、-1-统计及保存工作 .第八条请假审批权限 :(一)县分公司总经理请假,由人力资源部及市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县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请假 3 天及以内的,由县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超过 3 天的,由人力资源部及市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市分公司部门经理请假,由人力资源部、市分公司分管领导及市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四)市分公司部门副经理 (经理助理)请假 3 天及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及市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超过 3 天的,由人力资源部、市分公司分管领导及市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五)其他员工请假 3 天及以内的,由部门 /县分分管领导审批 ,3 —— 10 天的由部门经理 /县分总经理审批,超过 10 天及以上的由人力资源部审批。
某单位请销假及假期待遇管理办法
![某单位请销假及假期待遇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755e4d0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e6.png)
某单位请销假及假期待遇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员工请销假及假期待遇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请销假原则1. 员工请销假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合理合法、事前申请、事后报告的原则。
2. 员工请销假应当符合单位的生产和工作需要,不得影响单位的正常运营。
3. 员工请销假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二、请销假种类1. 事假:因个人原因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事假最长不超过15天。
2. 病假:因病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病假。
病假最长不超过3个月。
3. 婚假:员工结婚的,可以申请婚假。
婚假最长不超过3天。
4. 产假:女员工生育的,可以申请产假。
产假最长不超过90天。
5.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的,可以申请丧假。
丧假最长不超过3天。
6. 年休假:员工每年享有5天的年休假。
年休假可以分次申请,但最长不超过10天。
7. 探亲假:员工因探望直系亲属,可以申请探亲假。
探亲假最长不超过15天。
三、请销假程序1. 员工申请请销假,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提出申请,填写请销假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部门领导审批请销假申请,审批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3. 员工在请销假期间,应当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单位的工作安排。
4. 员工请销假结束后,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销假情况,并提交销假报告。
四、假期待遇1. 事假:事假期间,员工不享受工资待遇。
2. 病假:病假期间,员工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病假工资按员工正常工资的80%计算。
3. 婚假、产假、丧假:婚假、产假、丧假期间,员工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4. 年休假:年休假期间,员工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5. 探亲假:探亲假期间,员工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五、违反请销假规定处理1. 员工未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请销假,或者请销假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员工请销假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损失的,单位有权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责任。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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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人员及休假类别 (2)第三章法定节假日休假 (3)第四章带薪年休假 (3)第五章探亲假与反探亲假 (4)第六章婚假 (6)第七章生育假 (6)第八章护理假 (7)第九章病假 (7)第十章事假 (9)第十一章丧假 (9)第十二章工伤假 (9)第十三章超时补休假(倒班轮休假) (9)第十四章休假管理 (10)第十五章罚则 (13)第十六章附则 (13)员工休假流程图 (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有限公司员工休假管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部门、分厂、中心,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人员及休假类别第三条按公司休假管理需要,员工分为以下七类:(一)Ⅰ类。
选调员工: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调入公司工作的员工。
(二)Ⅱ类。
借调员工:人事关系在集团公司,工资关系在公司的员工。
(三)Ⅲ类。
援建员工:人事、工资关系在集团公司原单位,以对口支援形式进入公司工作的人员。
(四)Ⅳ类。
合同制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与集团公司无劳动关系的员工,包括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原身份为劳务派遣员工、入司满一年后择优选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大学毕业生,原身份为劳务派遣员工、入司满一年后择优选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直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技术人员;高职生及社会化招聘进入公司工作,原身份为劳务派遣员工、通过技术比武及择优选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生产操作人员。
(五)Ⅴ类。
劳务派遣员工: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公司工作的人员,包括高职院校及社会化招聘的生产操作人员;社会化招聘辅助类员工;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尚未与公司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
(六)Ⅵ类。
高职院校招聘的顶岗实习人员。
(七)Ⅶ类。
返聘人员。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各类员工在工作期间,按不同情况分别享有以下假期:(一)法定节假日休假:Ⅰ至Ⅶ类人员适用;(二)带薪年休假:Ⅰ至Ⅳ类人员适用;(三)探亲假及反探亲假:Ⅰ至Ⅳ类人员适用;(四)婚假:Ⅰ至Ⅳ类人员适用;(五)生育假:Ⅰ至Ⅳ类人员适用;(六)护理假:Ⅰ至Ⅳ类人员适用;(七)病假:Ⅰ至Ⅶ类人员适用;(八)事假:Ⅰ至Ⅶ类人员适用;(九)丧假:Ⅰ至Ⅴ类人员适用;(十)工伤假:Ⅰ至Ⅴ类人员适用;(十一)超时补休假(倒班轮休假):Ⅰ至Ⅴ类人员适用。
某假期管理办法(试行)
![某假期管理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8e4357ecbb4cf7ec4afed09c.png)
******假期管理办法(试行)编号: -RZ-001-(试行)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假期管理,明确申请手续,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三、假期类型及薪资核算发放(一)法定假期根据国家规定,公司统一安排全体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假(特殊工种岗位除外),具体放假时间以国家公布时间为准,放假周期如下:元 旦:1天(公历1月1日);春 节:3天(农历初一、初二、初三);劳动节:1天(公历5月1日);清明节:1天(二十四节气“清明”当天);端午节:1天(农历5月5日);中秋节:1天(农历8月15日);国庆节:3天(公历10月1-3日);(二)福利假期公司正式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可申请福利假期,福利假期遇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休息日不顺延。
1.婚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条件的员工需持在本公司工作期间领取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婚假;婚假申请有效期为结婚证登记之日起一年内。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者,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员工在婚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与岗位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餐补、票据报销。
2.丧假员工的父母、(外)祖父母、子女、配偶及其父母、直系兄弟姐妹死亡可申请丧假5天。
直系亲属死亡在外地需要本人前去料理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照发。
员工在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与岗位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餐补、票据报销。
3.产假(1)正常生育在职已婚女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劳动法律法规,生育子女者,可持准生证(生育服务证)申请产假。
正常生育分娩享受产假98天;已婚妇女满24周岁首次生育者,奖励晚育假45天,合计143天;难产者可持二级甲等(含)以上或妇幼专科医院出具的难产证明,另行申请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可持二级甲等(含)以上或妇幼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子女出生证,申请增加产假时间,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海尔集团假期管理手册_试行稿_V1[1].0_20090731
![海尔集团假期管理手册_试行稿_V1[1].0_20090731](https://img.taocdn.com/s3/m/564eded8ad51f01dc281f12f.png)
事假,过期未休完作废。丧假为直系亲属去世一周内,过期不给予补休。
婚/丧假不得以货币形式兑现。
5.3.3.当年结婚前的探亲假天数按“当年单身月数/12”折算,如结婚前探
亲假休假天数超过折算标准,则从婚假中扣减。
6.关于产(前/后)及哺乳假:
项目
条件
假期
工资支付
产假
正常产假 怀孕第13周-27周
90天,晚育增加60天(剖腹 社保支付
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
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七至十级的按根据工作岗位执行相
应的工资模式,未竞上岗执行下岗待遇,继续病休执行长病假待遇。
8.2 假期待遇:
休假情况
工资核算办法
口径及其他说明
医疗期内休假 兑现工伤津贴,按发生工伤前 12 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3.2.医疗期限一览表(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参加工作时间
在公司服务年限
最长医疗期
累计计算标准
参加工作时间十 在公司服务试用期内的 年以下
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6 个月内累计计算
参加工作时间十 在公司服务年限五年以下的 年以下
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6 个月内累计计算
参加工作时间十 在公司服务年限五年以上的 年以下
期限在 6 个月以 的个人平均实发工资-保险-公积金兑 者患职业病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
内(不含 6 个月) 现
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按照统筹地
的工伤人员
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
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
医疗期内休假 兑现工伤津贴,按发生工伤前 12 个月 均工资的 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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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公司假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节假日管理,合理安排职工的休假,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规定的假期包括:国家所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及员工事假、病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等。
第三条:各种假期是国家与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和照顾,是以不影响生产和工作为前提的。
各单位(或部门——下同)领导应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和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地安排好员工休假并做好员工工作,避免节假日休假人数比例失调而影响工作。
第四条:员工休假时间的安排应兼顾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不能够满足本人休假意愿时,要顾全大局,服从安排,不得擅自行事,或将不良情绪带到生产工作中去。
第二章请销假制度第五条:员工请假时,必须填写员工请假单,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签字后,到行政办办理请假手续。
假满回公司后,先在部门销假,然后到行政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依据规定按照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第六条:员工无论请何种假别,都要严格履行审批、登记、销假手续。
各种请、销假手续和考勤记录作为核算员工薪酬的依据由行政办劳资员处妥善保管。
每月考勤日终了,各车间、部门汇总本部门员工请假情况,并填制《请假汇总表》,报公司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负责核实统计请假情况。
第七条:请假必须按照审批权限逐级审批,不准超越权限批假。
假期经单位领导签字后必须到行政办办理请销假审核手续。
公司中层领导请假需经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办理请销假手续。
然后报行政办备案。
第八条:员工请假,必须按批准时间如期返回,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必须于假期未满前向所在单位来电讲明续假理由,经单位领导报行政办批准后方可执行。
未补假或续假未批准而擅自超假不归的,依据规定按照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第九条:员工请假,必须如实申请,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享受该假的一切待遇,其休假时间改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假期管理第十条:法定节日假1、元旦、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法定节日全体员工可享受1天的带薪休假。
2、、十一、春节法定节日员工可享受3天的带薪休假。
3、过肉孜节的少数民族员工可享受1天带薪休假,过古尔邦节的少数民族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参照自治区通知进行具体安排);4、“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女员工放假半天,工资照发;对因工作需要正常上班者,不增发工资,可安排调休。
5、节假日期间因工作、生产需要、公司安排员工上班的,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节假日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十一条:公休假(一)根据公司生产特点及厂区地理位置,公司实行每月五天公休日制。
(二)公司外省籍员工(父母亲及配偶属外省户籍的)根据自愿的原则,每月可休三天,另两天可攒假集中休息,作为探亲假使用。
(三)公司本省籍员工(父母亲及配偶属本省户籍的)根据自愿的原则,每月可休三天或四天,另两天或一天可攒假集中休息,作为探亲假使用。
(四)员工公休由车间根据本车间的生产、工作实际合理安排。
(五)当月休五天或四天公休的员工原则上两次休完。
(六)公休日遇法定假日依法顺延。
第十二条:探亲假一、条件、范围与期限(一)、根据本公司的生产实际,实行员工集中攒休探亲假制度(即:每月的五天公休假只休三天,另两天集中攒在一起作为探亲假)。
(二)、凡在公司所属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年度出勤满290天的员工。
(三)未婚员工与父母隔省分居两地(父母属外省区户籍),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允许每年集中攒假20天,探望父母。
(三)未婚员工与父母属本省但隔地区分居两地(父母属本省外地区户籍),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允许每年集中集攒假15天,探望父母。
(四)已婚员工与配偶隔省分居两地(配偶属外省区户籍),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允许每年集中攒假20天,探望配偶。
(五)已婚员工与配偶属本省但隔地区分居两地(配偶属本省外地区户籍),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允许每年集中攒假15天,探望配偶。
(六)已婚员工与配偶同居本地,但与父母隔省分居两地(父母属外省区户籍),不能利用公休假同父母团聚的,允许每二年集中攒假20天,探望父母。
(七)已婚员工与配偶同居一地,但与父母隔地区分居两地(父母属本省外地区户籍),不能利用公休假同父母团聚的,允许每二年集中攒假15天,探望父母。
(八)员工与父母及配偶户籍同属本地的,允许每年集攒10天假期休息(不享报销路费待遇)。
(九)员工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探亲假待遇。
(十)职工亲属来公司探视,必须事先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来公司探视,否则公司不予接待。
亲属来公司后必须到保卫科登记,并到派出所办理暂停证。
(十一)亲属来公司探视居住不得超过30天(有双职工住房的职工亲属,特殊情况需延长居住期,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兄弟姐妹来公司探视居住不得超过15天,朋友同学来公司探视居住不得超过3天。
(十二)、“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一个白天。
(十三)、探亲假含往返路程时间。
(十四)、探亲假包括法定节假日。
(十五)各车间、部门依据本部门标配的职工人数,在一年的12个月中平均安排休探亲假人数,不得集中安排。
(十六)公司驻库各办公室人员休探亲假规定参照《劳动法》相关条款执行。
二、不享受探亲假的范围:(1)临时工;(2)实习生、见习生;(3)高薪聘用的协议工资人员的假期按与之签订的合同执行。
三、探亲假有关薪资和交通费待遇(1)符合探亲条件的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经批准探亲后,可报销往返飞机经济舱票或火车票和公共汽车票,如乘坐飞机超标或乘坐出租车,按照标准机票和汽车票额度报销。
(2)符合探亲条件的段长以上级别领导(含段长)经批准探亲后,可报销往返硬卧火车票和汽车票。
(3)符合探亲条件的其他员工经批准探亲后,可报销往返硬座火车票和汽车票。
(4)探亲路程按照档案记载的父母及配偶户籍所在地区间标准计算。
(5)往返机票和车票均按直达距离计算,如交通费用超出本级别规定标准,超出费用自理。
(6)如乘座交通工具标准低于本人应享受标准,报销时可按本人应享受标准给予差额补助。
(7)探亲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4、其他规定(1)员工在集攒假期后确因工作需要,又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探亲,也可让其亲属来公司探望员工,可按规定报销亲属一人往返路费,冲消员工集攒的探亲假。
(2)员工探亲假应按照本部门制定的《员工探亲时间安排表》顺序执行。
(3)员工未到探亲期限而提前休假,按照事假对待,达到探亲条件一个月后,经本人申请,可补发上次事假期间扣发的事假工资并补报当时的路费,本年度不再享受探亲假。
(4)、员工当年放弃探亲的,可不集攒假期,公休假可按每月五天休息。
(5)、本条所称“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第十三条:婚假规定(一)员工本人结婚,婚假三天。
双方均为本公司在职职工,婚假五天。
(二)请婚假应出示结婚证,最迟于当月考勤前提供结婚证原件,不能在规定期内提供结婚证的,按照事假处理。
(三)享受婚假待遇的员工,在规定的假期内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四)婚假不含公休、法定假日。
第十四条:丧假规定(一)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岳母、公、婆需要办理丧事时,可给丧假三天。
需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途另给予路途假(按照探亲假规定)。
(二)享受丧假待遇的员工,在规定的丧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三)丧假不含公休、法定假日。
第十五条:病假规定(一)职员因病需要病休,必须持医疗定点的国家公立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疗缴费凭据提前两小时以上采取有效方式向厂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病休。
不提前请假或上班后补假、补开诊断证明均无效,并视情节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二)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指定医疗部门不能医治需要转院时,必须持定点医疗部门的转诊介绍信,在指定的特约医院治疗,并持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方可按病假处理。
没有定点医疗部门的转诊介绍信,无论持任何医疗部门诊断证明一律无效,不能按病假处理(特殊急性病住院者除外)。
(三)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院治疗期3个月内,按基本工资标准的发放,4-6个月内按基本工资标准的50%发放.员工连续休病假超过六个月者,从超过之日起,停发病假工资。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高薪聘请协议用工人员在合同中对非因工伤病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无约定的病假一般不超过两个月,两个月后应终止聘用协议。
(五)病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第十六条:工伤假规定(一)员工因工负伤,所在基层单位必须写出工伤事故书面报告,上报安全管理部门,经安全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调查,核实,报请社保管理部门认定工伤后,方可享受工伤待遇。
(二)员工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根据认定的伤残等级,相关待遇按照当地工伤保险实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员工因工负伤需休养治疗的应有医疗单位的医务鉴定,如果不能提供医务鉴定或拒绝组织上安排的医务鉴定,不再享受工伤待遇。
(四)工伤员工经医疗已恢复健康,或经过医务鉴定可以工作,而本人拒绝或不服从组织上的正当安排,应停发其工资,改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五)病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第十七条:生育假规定(一)女工休产假,必须出具医务部门的正常产休证明和结婚证,向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申请,并取得计划生育准生证明,单位据此考勤并向社保部门报批工资。
(二)女工在计划内生育,正常产假九十天(含产前假15天),难产或多胞胎生育依国家规定假期执行。
休假天数超过法定假期的天数按事假处理。
(三)女职工怀孕流产后,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妊娠四个月以内的,产假为15天;妊娠四个月以上的,产假30天。
(四)女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的期间,按病假处理。
(五)产假期间,按照社保缴纳生育险的员工工资由社保部门发放。
(六)员工未取得生育证明而因个人怀孕原因休假按照事假处理,停发工资,其个人应承担社保缴费由个人承担(预留),因个人缴费不到位影响社保生育险待遇的,由个人承担责任。
(七)非婚生育不享受以上待遇。
(八)生育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第十八条:事假规定(一)员工因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可按审批权限请事假。
(二)事假天数可视其事由、工作或生产任务情况批给,事假1天(含)以内由车间主任批准;超过2-3天(含)由厂(部)领导批准;超过3天的由主管经理批准。
(三)请事假一般一次最长不能超过20天,超过20天由本人写出申请,说明原因,经逐级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四)事假期间停发工资。
事假不超过一个月时个人工资达到个人社保缴费额的,保留公司代缴的社保缴费。
超过一个月以上没有工资的,停缴社保费。
(五)员工在试用期间如一月内事假或病假天数累计超过10天者,可终止试用;转正后员工事假连续超过25天、累计每自然年超过40天的,公司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