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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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总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医改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医改政策,突出惠民措施,强化基层医疗服务建设。建立基层医疗服务绩效考核机制,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营造文明、务实、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单位的重要措施。建立基层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是医改核心的重要保障。
一、绩效考核管理机制的建立
在实行基层医疗服务绩效工资制度下,如何加强基层医疗服务管理,如何进一步发展业务,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群众,是我们每一个基层医务工作者面临的新的考验和挑战,根据关于医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只有进一步加强领导,进一步转变观念,管理上台阶,优化服务体系,建立长效绩效考核运行机制,才能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现党的惠民政策。确保广大群众得实惠,医院事业得发展。结合本院实际,综合多方因素,建立本单位绩效考核管理机制:1、成立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2、运行机制: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卫生院院长、本单位中层领导进行绩效考核,中层干部对相关科室进行绩效考核,做到责任明确,目标和任务明确。3、绩效考核受地方人民政府监督。
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及辖区内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工作,工作中要民主协商、公正、公平,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人民政府的监督。
(2)、绩效考核实行量化考核标准。一是总体目标和任务考核。二是分解目标和任务考核。三是工作人员服务考核。
(3)、绩效考核结果纳入“二期分配”核算,以体现“奖勤、惩懒、罚差”。
(4)、实行分级绩效考核管理模式。
1、一级考核:指本单位院长对分管副院长、辖区内卫生院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中层领导的绩效考核。
2、二级考核:指分管领导等中层领导对相关科室的绩效考核。
3、三级考核:指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其科室工作人员的考核。没有科室负责人的科室纳入门诊部进行绩效考核。
(5)、绩效考核监督机制
本单位主体绩效考核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监督。监督形式主要有政府问责、抽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群众投诉等。
细则
一、总体任务和目标的绩效考核。
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后,因将住房公积金、社保、职工三保、业务工作经费等七大项目开支纳入医疗收入开支,进行成本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这是量化考核的总体要求,也是“保基本”的有效手段。上级部门对基层卫生院结合人员数目、业务开展情况等项目进行了核算,规定了量化考核的目标和任务。规定中指出:姜州中心卫生院必须完成业务总收入每月10.8万元,其中完成医疗收入每月4.5万元。
绩效考核:这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的整体考核标准,不纳入本单位个人绩效考核。考核标准是:凡是不按规定完成上述任务,由上级按比例扣减单位人员绩效工资。超额完成任务的,超出完成的医疗收入部分60%返回单位作为奖励基金进行二次分配,40%留作事业发展基金。
二、分解任务和目标的绩效考核
进行的相关科室目标和任务的绩效考核。不完成规定的任务,本单位绩效工资全盘扣减,超额完成任务,“二次分配”重点向相关科室倾斜。
三、本单位职工绩效考核总体标准
本单位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实行量化标准,个人绩效总分为100分,分别对其在医院规章制度执行、工作纪律、工作制度、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德医风、科室卫生、环境卫生、政治思想品德、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进行违规倒扣分制考核。考核结果与上扣30%的绩效工作挂钩,每月由院办室进行考核结果登记,年底进行累计核算。核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绩效工资=上扣30%的绩效工资—(30%的绩效工资÷100)×违规扣分合计数。例如:当事人上扣30%
的绩效工资为8000元,全年累计违规扣分为30分,则当事人年底绩效核算数为8000—(8000÷100)×30=5600元。绩效考核后的扣除部分纳入对本单位有突出贡献及年度考核优秀人员进行适当奖励的奖励基金。凡绩效考核年累计扣除绩效分60分及以上的当事人,本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四、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下的分级考核的绩效考核
1、绩效考核相关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考核工作不负责任,考核中出现放马掺假行为或打击报复行为的,发现一次扣2分。
2、对相关科室管理不严,造成工作失误,公共财物损坏、遗失或其他失误的,发现一次扣2分。
3、绩效考核工作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提出不合理要求,要挟领导,一次扣2分。
4、分管领导在其位不谋其事,分内事情未完成的,一次扣3分。
5、凡是以任何手段搞小动作,造成有损于单位形象,不利于领导团结或领导与职工之间团结行为的,发现一次扣5分。
五、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价使用制度的绩效考核
医改的核心内容是国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价、实行绩效工资制、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要求:1、必须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下使用药品,医务人员及群众要逐步改变用药习惯。2、从2011年1月1日起,基层卫生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价。3、在开展的业务工作中,禁止使用大处方。在诊治过程中。药品使用严禁超出医疗总费用的60%,医疗收入严禁低于
医疗总收入的40%。
绩效考核:1、不执行“五统一”政策,私自在上级规定的药品配送企业外购进药品的个人,本单位不予结算药品费,全部由当事人个人承担,并扣减绩效分15分。2、相关科室人员因管理不到位,造成药品、一次性医用器材过期失效的,失效的药品器材全部由当事人个人承担,并扣除药剂管理人员及当事人绩效分10分。3、凡是不接上级规定执行药品低60%的比例,医疗收入高40%比例的,发现一例病人扣当事医生2分。4、凡是不按规定执行药品零差价,仍划入药品利润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绩效分1分。
六、工作纪律遵守情况及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绩效考核
1、实行上下班时间规定,凡是超出上班时间5分钟未到岗者视为迟到。迟到5—15分钟扣绩效分1分;迟到15分钟—1小时的扣绩效分2分;迟到1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扣绩效分5分。凡是未到下班时间离岗的扣绩效分2分。
2、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临时调配的,一次扣绩效分3分,情节严重的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3、上班不在岗或串科闲谈玩耍的,发现一次扣1分。
4、推诿病人,发现一次扣3分。
5、服务态度恶劣,病人投诉一次扣绩效分3分。
6、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推诿扯皮的,发现一次扣1分。
7、对住院病人不进行规范化管理,“三大常规”等相关检查未做的,查到一例扣当事医生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