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完整版
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合作社的自律和管理,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养牛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由符合条件的养牛业户自愿结合组成的经济组织,依法注册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合作社的名称为“养牛专业合作社”。
主要经营范围为养牛、牧草种植、奶品加工、销售等相关业务。
第二章组成第四条合作社的成员以自愿入社,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分配利益为原则。
成员可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五条合作社的成员应具备从事养牛业的合法资质,并需按照合作社章程和经营管理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六条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一致对待,执行合作社经营管理的决策,并享有相应的经济利益。
成员同时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管理和决策,并能够对合作社的决策提出合法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七条合作社的成员负有尊重合作社经济合同约定、遵守合作社规章制度、遵循职业道德、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第八条合作社设董事会、监事会、理事会,并设主任。
第九条董事会是合作社的决策机构,由所有成员共同选举产生,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
董事会由3-9名董事组成,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所有成员共同选举产生,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
监事会由3-7名监事组成,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日常管理机构,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
第十二条主任是理事会的执行负责人,管理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合作社的内外协调事务,并对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
第十三条合作社可以设立党组织或者工会组织,以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四章经营第十四条合作社的经营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互利的原则,实行统一经营、统一购销、统一分配的制度。
第十五条合作社的经济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有关政策的规定。
第十六条合作社在经营决策中,应当充分考虑成员的意见,并经过合作社的主管部门及合作社协商达成一致后执行。
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畜禽养殖专业的合作与发展,提高养殖业者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和成立的工商注册合法实体。
第三条合作社的名称为(注:填写合作社的全称)。
第四条合作社的所在地为(的尽量详细描述)。
第五条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为:畜禽养殖、畜禽产品加工、销售等相关业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合作社构成人员应包括自愿加入并履行义务的合作社成员,成员数量不得少于(合作社总人数)人。
第七条合作社执行会员制,每位成员享有一个投票权。
第八条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履行管理职责。
第九条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组成,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合作社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第十条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组成,代表人数不得少于理事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第十一条经理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填写)年。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二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合作社业务和发展方针,决定合作社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合作社经营管理,并向会员大会汇报合作社运作情况。
第十四条经理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合作社内部管理和日常运作。
第十五条理事会、监事会、经理共同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与审计。
第十六条理事会、监事会、经理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合作社经营和发展事宜,并及时向会员大会汇报。
第十七条合作社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入会与退出第十八条有意加入合作社的个人或单位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与养殖业相关的资质证明。
第十九条经理审核通过后,个人或单位须向合作社缴纳入会费用,并签署相关入会协议。
第二十条合作社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合作社:(一)经营行为严重违反章程规定的;(二)未经批准私自调换或转让合作社所属股份的;(三)长期不履行合作社规定的义务,且经两次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社是由从事养牛的农户为主体,按照自愿、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本社定名为养牛专业合作社,第二条:村。
本社住所设在县通过社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第三条: 本社的宗旨是, , 维护社员利益员的合作与联合, 为社员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提高社员生活质量和水平。
促进社员增产增收,本社主要开展下列和服务活动:第四条:(一)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 组织技术辅导和培训;(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三)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四)组织社员从事产品的储藏、加工和销售;(五)提供其它社员所需的服务。
本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养牛农户,自第五条:愿联合、民主控制的独立市场主体的合作制经济组织。
社员章第二养牛的农户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章凡从事第六条:程,经本社同意,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 第七条:社员的权利: 第八条.(一)参加社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三)参与本社经营活动;(四)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第九条: 社员的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大会和管理机构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二)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与本社开展业务往来和交易,促进本社发展;(三)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开展养殖和服务活动并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为本社提供养殖信息和有关情况。
第十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社员资格:(一)不履行社员义务;(二)经营上有严重违法行为;(三)不再符合社员资格条件;(四)有严重违反章程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本社实行社员大会制度,设立管理机构,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
.社员大会定期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须有: 第十二条全体社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肉牛)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肉牛)第一篇: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专业合作社的活动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由×××发起,于2013年5月10日召开设立大会。
第三条本社名称:众富肉牛养殖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750万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
专业合作社总部地址:xxx镇xxx村。
第四条本专业合作社是从事肉牛养殖销售,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本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五条本养殖合作社经营范围:肉牛饲养、销售,为本社成员提供肉牛养殖产前、产中、产后、市场咨询、技术指导、及饲料、兽药产品。
第六条本专业合作社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专业合作社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助和服务。
第七条本专业合作社的主要任务(一)统一组织开展成员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向成员提供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二)统一采购架子牛、饲料和药品等;(三)统一组织销售成员的产品;(四)统一申报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提升产品品牌;第二章社员第八条凡从事与本专业合作社同类或相关产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或经营、服务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生产经营者或畜牧兽医人员,自愿提出加入专业合作社申请,方可成为本专业合作社成员。
本专业合作社成员主要以从事与本专业合作社相同产业的农民为主。
第九条成员的权利:(一)有权参加本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联合认购股份的成员由推选代表行使相应权利;(二)享有本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产品优先销权;(三)股东享有按认购金额和交易额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四)享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本专业合作社的权利,有权对本生专业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五)有权拒绝本专业合作社不合法的负担;(六)有权申请退出本专业合作社;(七)股东享有本专业合作社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的分配。
西林子乡小南河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
西林子乡小南河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社是由从事养牛的农户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条: 本社定名为西林子乡小南河养牛专业合作社,本社住所设在饶河县西林子乡小南河村。
第三条: 本社的宗旨是,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 为社员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 维护社员利益, 促进社员增产增收, 提高社员生活质量和水平。
第四条: 本社主要开展下列和服务活动:(一)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 组织技术辅导和培训;(三)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四)组织社员从事产品的储藏、加工和销售;(五)提供其它社员所需的服务。
第五条: 本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养牛农户,自愿联合、民主控制的独立市场主体的合作制经济组织。
第二章社员第六条: 凡从事养牛的农户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本社同意,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七条: 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八条: 社员的权利:(一)参加社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三)参与本社经营活动;(四)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第九条: 社员的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大会和管理机构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二)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与本社开展业务往来和交易,促进本社发展;(三)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开展养殖和服务活动并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为本社提供养殖信息和有关情况。
第十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社员资格:(一)不履行社员义务;(二)经营上有严重违法行为;(三)不再符合社员资格条件;(四)有严重违反章程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本社实行社员大会制度,设立管理机构,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
红光奶牛专业合作社章程
红光奶牛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作社名称:红光奶牛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本合作社)。
第二条本合作社是一个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奶牛养殖、奶制品生产和销售。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住所地为 xxx市 xxx街道 xxx号。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五条本合作社按照民主、平等、自愿、公开的原则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合作社实行会员制,会员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本合作社设置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本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对本合作社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
第九条本合作社设理事长,理事长负责本合作社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会员权益和义务第十条会员享有与其出资和贡献相应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会员有权参与本合作社的决策、监督和监督本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会员有义务按照章程的规定参与本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和分享风险。
第十三条会员有义务遵守本合作社的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
第四章出资和收益分配第十四条会员可以以货币、物品和劳务等形式出资,出资要求和比例由理事会确定。
第十六条本合作社的净利润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同时可以根据工作贡献和风险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章组织变动和解散清算第十七条本合作社的组织变动如新会员加入、会员退社等,必须经过理事会的审议和决定。
第十八条本合作社的解散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并报经销售合作社所注册登记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本合作社解散后,由监事会和理事会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财产。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由理事会制定,并经会员大会审议和通过。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于通过后即行生效,并适用于本合作社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合作社理事会所有,并依法保留修改和解释的权利。
以上为红光奶牛专业合作社章程,以附带1200字的要求为准。
红光奶牛专业合作社章程
红光奶牛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增加社员收入实现共同致富,由刘晓州发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社定名为睢宁县红光奶牛饲养专业合作社。
第二条本社是以从事奶牛养殖生产的农民为主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
其宗旨是为社员提供生产、营销、技术等方面的服务,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增加社员的经济收入。
在本社内部不以盈利为目的,是非盈利性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本社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盈余返还,社员享受平等权利。
本社全部财产归全体社员所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四条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农业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
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在经济中承担有限责任。
第五条本社自29年3月1日成立。
办公地址:睢城镇五楼村。
第二章社员第六条本社社员分为个人社员和团体社员。
凡从事与本社生产经营项目相同的农民或相关事业的个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可以申请作为本社个人社员;从事相关事业的组织可以申请作为本社团体社员。
由本人提出书面入社申请,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为本社社员。
从事相关事业的非农民身份社员不得超过社员总数的百分之十。
第七条社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下同),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本社提供的各种经济和技术服务,利用社内设施的权利;(三)享有社内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的权利;(四)享有本社共同成果的受益和分配权;(五)有权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六)有权建议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七)享有参加本社股金分红和按产品交易量返还利润的权利;(八)有权拒绝不合法的负担;(九)有退社自由权。
第八条社员应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二)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的共有财产,爱护本社的设施;(三)积极参加本社活动,支持理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养殖业的合作,提高肉牛养殖的效益和竞争力,依法设立本养殖专业合作社(下称“合作社”)。
第二条:本合作社的名称为“养殖专业合作社(肉牛)”。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
第二章会员权益和义务第四条:会员权益1.会员享有平等的经营权益,每位会员持有一票,一人一票,通过表决方式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
2.会员享有社员优先购买权益和养殖资讯权益。
3.会员有权利通过社员大会等形式监督合作社的经营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会员享有参与利润分配权益。
第五条:会员义务1.会员应按照合作社章程和决议履行各项义务,共同维护合作社的正常运营。
2.会员应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劳动力和技术支持。
3.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和其他费用。
第三章组织形式和机构设置第六条:本合作社以发起人和会员为基础组织形式,以会员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
第七条:本合作社设立理事会,负责管理和决策合作社事务。
第八条:本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监督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第四章经营范围和经济管理第九条:本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肉牛饲养、繁殖、销售等相关业务。
第十条:本合作社实行开放式经营,会员自愿加入和退出合作社不受限制。
第十一条:合作社的经济管理由理事会负责,包括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利润分配等。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经济核算采用记账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进行记账和报税。
第五章经营规范第十三条:合作社成员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合理的生产经营方式进行养殖。
第十四条:合作社应建立科学的养殖管理制度,确保牛只的饲养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合作社应加强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提升养殖人员的专业素养。
第六章分配方式和激励机制第十六条:合作社的利润分配采用进货销售差价、贡献比例和劳动投入等因素综合考虑的方式。
第十七条:合作社鼓励会员通过增加资金投入、提高技术水平等方式参与经济分配。
第十八条:合作社设立技术创新和贡献奖励机制,对在养殖业中有突出贡献的会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红光奶牛专业合作社章程
红光奶牛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增加社员收入,实现共同致富,由刘晓州发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社定名为睢宁县红光奶牛饲养专业合作社。
第二条本社是以从事奶牛养殖生产的农民为主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
其宗旨是为社员提供生产、营销、技术等方面的服务,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增加社员的经济收入。
在本社内部不以盈利为目的,是非盈利性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本社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盈余返还,社员享受平等权利。
本社全部财产归全体社员所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四条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农业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
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在经济中承担有限责任。
第五条本社自2009年3月1日成立。
办公地址:睢城镇五楼村。
第二章社员第六条本社社员分为个人社员和团体社员。
凡从事与本社生产经营项目相同的农民或相关事业的个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可以申请作为本社个人社员;从事相关事业的组织可以申请作为本社团体社员。
由本人提出书面入社申请,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为本社社员。
从事相关事业的非农民身份社员不得超过社员总数的百分之十。
第七条社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下同),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本社提供的各种经济和技术服务,利用社内设施的权利;(三)享有社内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的权利;(四)享有本社共同成果的受益和分配权;(五)有权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六)有权建议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七)享有参加本社股金分红和按产品交易量返还利润的权利;(八)有权拒绝不合法的负担;(九)有退社自由权。
第八条社员应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二)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的共有财产,爱护本社的设施;(三)积极参加本社活动,支持理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
养殖合作社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养殖合作社的运作,维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养殖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为:(合作社名称),以下简称“本社”。
第三条本社的性质为:由从事养殖业的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组成的养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社的宗旨是:发挥合作社优势,提高养殖技术水平,降低养殖成本,增加成员收入,促进养殖产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本社的注册地为:(注册地),办公地点为:(办公地点)。
第二章合作社成员第六条加入本社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2. 愿意遵守本章程;3. 拥有养殖技术或资源,愿意为合作社发展作出贡献;4. 按照规定缴纳社员股金。
第七条成员入社程序:1. 提交入社申请书;2. 经理事会审查批准;3. 缴纳社员股金;4. 领取社员证。
第八条成员权利:1. 享有本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 享有本社提供的养殖技术指导、信息服务等;3. 优先购买本社的养殖产品;4. 享有对本社工作的监督权。
第九条成员义务:1. 遵守本章程,执行合作社的决议;2. 积极参加合作社的活动,履行社员义务;3. 按时缴纳社员股金;4. 保守合作社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合作社组织机构第十条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大会,社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 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2. 审议和批准财务报告;3. 修改本章程;4. 决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5.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本社设理事会,理事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社员大会的决议,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本社设监事会,监事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
第四章合作社经营第十三条本社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养殖为主业,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努力提高养殖效益。
第十四条本社的经营范围:养殖、销售、加工、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全体养殖专业合作社会员,该合作社以养殖专业
事业为中心的社会化组织。
第二条养殖专业合作社遵循法律法规,以公平、公正、爱岗敬业、互
助互利为宗旨,服务养殖业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社会公众,促进会员经
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合作社自愿组织社员开展有效活动,改进养殖经营理念和方法,提高养殖技术及养殖企业经营水平,为养殖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促
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合作社会员类别分为本地自然人会员、法人会员、临时会员等
三类,申请会员的条件及会员入会流程予以标明。
第二条会员入会后,应履行会员义务。
一般会员义务包括:充分遵守
合作社章程,严格实施合作社制度;广泛关注国家,地方,行业及本社政
策法规的变化情况,及时向合作社报告;参加合作社活动,如经营技术培训,促销活动等;定期参加合作社会员大会;及时向合作社缴纳会费。
第三条会员可以根据合作社章程及实际情况。
畜禽养殖合作社章程(通用3篇)
畜禽养殖合作社章程(通用3篇)畜禽养殖合作社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社经济活动,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增加社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为从事养猪(养鸡、养鸭等)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李村、汪山、新叶、檀村各村养殖专业户和李照良、李孝良、胡建红、小唐志良、大唐志良、李田忠、叶树生、李愉兵、汪志东等农民合作组织及农民个人发起,召开成立大会成立。
本社名称:xx市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由社员出资并注册资本总额50万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李照良。
本社住所:xx市x镇李村村,邮政编码: 。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社员、谋求全体社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本社全部财产归全体社员所有。
第四条本社经营项目:养猪、养鸡、养鸭的生产销售和生产技术的研究、利用及品种的引进、选育、示范及推广。
第五条本社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及社员的需要,开展以下服务:(一)统一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开发、引进、试验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成果;(二)统一制定并组织社员实施产品生产质量标准,组织开展社员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向社员提供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三)统一组织采购、供应社员需要的品种、生产所用的器具等养殖业投入品;(四)统一申报、认证、认定无公害产品和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及地方品牌等,提升产业和品牌;(五)统一承担国家、集体或个人委托的科研项目和有关业务;(六)统一组织销售或各社员另行销售产品;(七)统一开展社员需要的法律、保险等服务和文化、福利等其它事业。
第六条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本社对社员的出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本社积累等方式取得的或形成的资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全部资产对本社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养殖场养牛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养殖场养牛生产,提高养牛效益,保障养殖场、养殖户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养殖场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养殖场所有养牛生产活动。
第三条本养殖场坚持科学养殖、绿色环保、优质高效的原则,确保养牛生产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养殖管理第四条养殖场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关于畜禽养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 拥有合法的养殖场地和设施;3. 具备一定的养殖技术和经验;4. 配备专职兽医人员。
第五条养殖场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动物防疫的规定,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确保牛群健康。
第六条养殖场应定期对牛群进行健康检查,发现疑似疫情,立即报告并采取隔离、治疗等措施。
第七条养殖场应加强牛舍环境管理,保持牛舍清洁、干燥、通风,定期消毒。
第八条养殖场应合理搭配饲料,确保牛群营养需求。
第九条养殖场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饲料、兽药的管理规定,严禁使用禁用、限用饲料和兽药。
第十条养殖场应建立健全养殖档案,详细记录牛群生长、繁殖、防疫等情况。
第三章产品质量第十一条养殖场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畜禽产品质量的规定,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养殖场应加强牛只品种选育,提高牛只品质。
第十三条养殖场应定期对牛只进行检疫,确保牛只无疫病。
第十四条养殖场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第四章养殖户权益第十五条养殖户享有以下权益:1. 依法获取养殖技术指导;2. 依法享受养殖补贴;3. 依法参与养殖场决策;4.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对违反本章程的养殖户,养殖场有权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十七条对严重违反本章程,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养殖户,养殖场有权终止其养殖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养殖场制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归养殖场所有。
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社是由从事养牛的农户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条: 本社定名为养牛专业合作社,本社住所设在县村。
第三条: 本社的宗旨是,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 为社员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 维护社员利益, 促进社员增产增收, 提高社员生活质量和水平。
第四条: 本社主要开展下列和服务活动:(一)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 组织技术辅导和培训;(三)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四)组织社员从事产品的储藏、加工和销售;(五)提供其它社员所需的服务。
第五条: 本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养牛农户,自愿联合、民主控制的独立市场主体的合作制经济组织。
第二章社员第六条: 凡从事养牛的农户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本社同意,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七条: 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八条: 社员的权利:(一)参加社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三)参与本社经营活动;(四)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第九条: 社员的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大会和管理机构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二)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与本社开展业务往来和交易,促进本社发展;(三)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开展养殖和服务活动并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为本社提供养殖信息和有关情况。
第十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社员资格:(一)不履行社员义务;(二)经营上有严重违法行为;(三)不再符合社员资格条件;(四)有严重违反章程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本社实行社员大会制度,设立管理机构,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
第十二条: 社员大会定期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须有全体社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
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畜牧养殖领域的合作,提高养殖效益,促进畜牧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以畜牧养殖为主要业务范围,依法注册成立,符合合作社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名称为“XXX畜牧养殖合作社”,下称合作社。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住所设在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第五条本合作社的宗旨是:加强养殖业的技术与信息交流,提高养殖品质与效益,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第六条本合作社的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七条本合作社的业务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纳税。
第八条本合作社的财产独立,独立承担合作社的债务,股东对本合作社的债务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
第九条本合作社依法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第十一条本合作社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负责合作社的重大决策,由合作社的所有股东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是理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日常管理机构,由理事长带领理事们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策。
第十五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监事长带领监事们组成,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运作情况。
第十六条合作社设立办事机构,由理事长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业务运作。
第十七条合作社根据需要设立一些或者几个专业委员会,以便更好的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股东享有合作社资产的分享权,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分红。
第十九条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对重大决策进行表决。
第二十条股东有义务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合作社的决策,积极参与合作社的业务活动。
第二十一条股东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参与合作社的劳动,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二条股东有义务按照规定的时间交纳股金。
第四章资金的管理和分配第二十三条本合作社的资金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收支勤务及时、准确。
第二十四条合作社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预算,并向股东大会报备。
奶牛养殖合作社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奶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合作社名称]。
第三条本合作社住所:[合作社住所]。
第四条本合作社宗旨:团结全体成员,共同发展奶牛养殖产业,提高奶牛养殖水平,增加成员收入,实现共同富裕。
第五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奶牛养殖、饲料生产、奶牛产品加工、销售、技术培训、信息服务、市场拓展等。
第六条本合作社为自愿加入、民主管理、按劳分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合作社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会员大会2. 理事会3. 监事会4. 执行董事5. 经理第八条会员大会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组织实施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第十条监事会是本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和经理的工作,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执行董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协助理事会工作,执行理事会决议。
第十二条经理由理事会提名,会员大会通过,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章成员资格与权利义务第十三条加入本合作社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拥有奶牛养殖相关技术或资源;3. 遵守合作社章程,履行成员义务。
第十四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会员大会,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获得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3. 优先购买合作社的产品;4. 享有合作社分红;5. 对合作社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6. 退出合作社。
第十五条成员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2. 积极参加合作社活动;3. 保守合作社商业秘密;4. 按时足额缴纳股金;5. 按规定参加劳动,完成合作社分配的任务;6. 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股金制度第十六条本合作社实行股金制度,成员加入合作社时需缴纳股金。
养牛联合社规章制度
养牛联合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养牛联合社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与管理养牛活动,保障养牛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养牛产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第二条养牛联合社是由一定数量的养牛户自愿组成的,通过合作互助的方式,共同经营、管理和分享养牛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养牛联合社的宗旨是“团结协作、互助共赢”,积极参与政策扶持,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养牛效益,推动养牛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养牛联合社的管理机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各机构负责养牛联合社的日常事务管理与监督。
第五条养牛联合社的会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养牛联合社的利益,共同促进养牛事业的繁荣发展。
第二章入社与退社第六条任何符合条件的养牛户均可申请入社,经养牛联合社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七条会员可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提出退社请求,经养牛联合社理事会审核并形成决议后,可以办理退社手续。
退社会员不再享有养牛联合社的权利和福利。
第三章经营与管理第八条养牛联合社会员应按照合作社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养牛活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养牛的生态环境和畜牧品质。
第九条养牛联合社会员应定期参加养牛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升自身的养牛技能和经营水平。
第十条养牛联合社会员应当遵守养牛联合社的会员章程,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不得损害养牛联合社的名誉和利益。
第四章福利与待遇第十一条养牛联合社为会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服务,促进会员的养牛效益和经济收益。
第十二条养牛联合社为会员提供免费兽药和兽医服务,确保畜牧养殖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条养牛联合社为会员提供合作保险和风险管理服务,保障会员的经济利益和风险防范。
第五章信用与奖惩第十四条养牛联合社建立健全的会员信用管理制度,重视会员的信用记录和行为规范,对信用良好的会员予以奖励,对信用不良的会员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养牛联合社对违反会员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甚至除名等处理。
第十六条养牛联合社为鼓励会员积极参与养牛活动和社区建设,设立各类奖项和荣誉称号,激励会员努力拼搏,共同发展。
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欢迎来到,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作社名称:本合作社定名为xx县xx养牛专业合作社。
第二条合作社性质: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属于非盈利性质的群众团体,社团法人。
社员及社员单位一不改变原有行政隶属关系。
第三条合作社任务和业务范围: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主业务范围如下:(一)组织会员面向农村、面向市场、面向养殖户,积极开展养牛科学研究和经验交流及咨询,为促进我县养牛产业化进程、为农民增收做好服务。
(二)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三)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生产的产品;(四)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五)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第二章成员第六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养牛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单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
第七条申请加入合作社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合作社的章程;2、有加入合作社的意愿;3、养牛规模必须达到奶牛30头以上或肉牛100头以上。
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1、提交入会申请书;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合作社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3、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4、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5、对合作社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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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社是由从事养牛的农户为主体,按照自
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条: 本社定名为养牛专业合作社,
本社住所设在县村。
第三条: 本社的宗旨是,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通过社
员的合作与联合, 为社员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 维护社员利益, 促进社员增产增收, 提高社员生活质量和水平。
第四条: 本社主要开展下列和服务活动:
(一)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
(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 组织技术辅导和培训;
(三)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
(四)组织社员从事产品的储藏、加工和销售;
(五)提供其它社员所需的服务。
第五条: 本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养牛农户,自
愿联合、民主控制的独立市场主体的合作制经济组织。
第二章社员
第六条: 凡从事养牛的农户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本社同意,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七条: 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八条: 社员的权利:
(一)参加社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
(三)参与本社经营活动;
(四)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第九条: 社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大会和管理机构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
(二)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与本社开展业务往来和交易,促进本社发展;
(三)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开展养殖和服务活动并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为本社提供养殖信息和有关情况。
第十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社员资格:
(一)不履行社员义务;
(二)经营上有严重违法行为;
(三)不再符合社员资格条件;
(四)有严重违反章程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社实行社员大会制度,设立管理机构,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
第十二条: 社员大会定期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须有全体社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召开临时社员大会:
(一)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
(二)五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提出时。
第十三条: 社员大会有关决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制。
社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理,各项决议须有全体社员半数以上同意,重要事项须有全体社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 召开社员大会前管理机构需提前 1 日向社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五条: 社员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修改和通过本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管理机构主任;
(三)审议批准本社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
(四)决定有关本社合并、分立、终止等重要事项;
(五)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管理机构是社员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管理机构设主任1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 管理机构职权
(一)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执行社员大会决议;
(二)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年度生产经营计
划,
提交社员大会通过,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本社机构设置,提交社员大会审议批准;
(四)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
(五)批准接纳新社员或原有社员的退出,取消不符合条件的社员资格;
(六)负责管理本社经营活动,努力保证社员利益不受侵犯;
(七)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 管理机构会议必须由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
上出席,会议决议须有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有效。
管理机构会议必须有文字记录。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本社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养牛专业合作社
组织机构:
主任:曹世洪
社员:白相森巩在瑞于峰陈兆江
王云浩齐登贵陈景友董连江
董连营
产业项目:养牛
组织原则:自愿互利,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增强抗御市场风险和市场竞争能力,扩大规模,发挥
整体效能。
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民致富奔
小康步伐,牵动本区域养猪业发展,带动农
民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繁
荣。
经营管理方式:为了扩大养牛业的规模,加快致富奔
小康的步伐,本社实行合作化经营的四统
一,即:
统一养殖技术
统一购进饲料
统一销售
统一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