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关于核准陆钧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上海银行陆欣、俞惠萍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上海银行陆欣、俞惠萍任职资
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6.15
•【字号】沪银保监复〔2021〕441号
•【施行日期】2021.06.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上海银行陆欣、俞惠萍任职资格的批
复
沪银保监复〔2021〕441号
上海银行:
《上海银行关于陆欣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上银〔2021〕181号)、《上海银行关于俞惠萍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上银〔2021〕214号)收悉。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陆欣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核准俞惠萍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以上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1年6月15日。
上海证监局关于核准吴君年同志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证监局关于核准吴君年同志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7.07.12
•【字号】沪证监机构字[2007]285号
•【施行日期】2007.07.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上海证监局关于核准吴君年同志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证监机构字[2007]285号)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吴君年同志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
经审核,决定核准吴君年(身份证号码:******************)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资格编码为:ED070074。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二日。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臧渊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臧渊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4.07
•【字号】沪银保监复〔2021〕263号
•【施行日期】2021.04.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臧渊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1〕263号
浦发银行上海分行:
你分行《关于核准臧渊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浦银上海发〔2021〕208号)收悉。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臧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1年4月7日。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冯珺任职资格的批复-沪银保监复〔2020〕94号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冯珺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冯珺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0〕94号
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行长周鹏致我局关于冯珺任职资格的申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6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冯珺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2020年2月27日
——结束——。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顾大局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顾大局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1.21
•【字号】沪银保监复〔2020〕51号
•【施行日期】2020.01.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顾大局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0〕51号
浙商银行上海分行:
你分行《关于核准顾大局任职资格的请示》(浙商银沪发〔2019〕175号)收悉。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顾大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0年1月21日。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陆沅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陆沅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0.09.19
•【字号】沪保监复[2010]216号
•【施行日期】2010.09.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陆沅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保监复[2010]216号)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陆沅同志拟任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浦东支公司经理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大众保险上海分 [2010]57号)收悉。
经审核,陆沅基本符合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支公司经理任职资格。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林蓉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林蓉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7.27
•【字号】沪银保监复〔2020〕422号
•【施行日期】2020.07.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林蓉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0〕422号
浙商银行:
你行《关于核准林蓉任职资格的请示》(浙商银发〔2020〕54号)收悉。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林蓉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0年7月27日。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冯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冯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2.27
•【字号】沪银保监复〔2020〕94号
•【施行日期】2020.02.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冯珺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0〕94号
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行长周鹏致我局关于冯珺任职资格的申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6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冯珺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2020年2月27日。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陆栋任职资格的批复-沪保监复[2008]29号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08.01.14
施行日期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2008.01.14
文号
沪保监复[2008]29号
主题类别
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陆栋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保监复[2008]29号)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陆栋任职资格的请示》(信保干〔2007〕59号)收悉。经审核,陆栋基本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此复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结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于钧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中介[2006]961号
制定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
2006.09.06
施行日期006]961号
主题类别
人力资源综合规定,保险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于钧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6〕961号)
青岛嘉泰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申请》(嘉泰基发〔2006〕04号)收悉。经审核,于钧符合《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六年九月六日
——结束——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夏军任职资格的批复-沪银监复[2012]5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夏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夏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2]5号)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沪汽集财〔2011〕079号)收悉。
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3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夏军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结束——。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吕芷君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吕芷君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5.19
•【字号】沪银保监复〔2020〕238号
•【施行日期】2020.05.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吕芷君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0〕238号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你分行《关于吕芷君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兴银沪请〔2019〕55号)收悉。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吕芷君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0年5月19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储全胜任职资格的批复-沪银监复[2013]30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储全胜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储全胜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3〕30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储全胜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工银沪人〔2012〕44号)收悉。
根据《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储全胜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高管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国有银行监管处报告到任情况(附任免文件)。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结束——。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上海银行陆欣、俞惠萍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上海银行陆欣、俞惠萍任职资
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6.15
•【字号】沪银保监复〔2021〕441号
•【施行日期】2021.06.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上海银行陆欣、俞惠萍任职资格的批
复
沪银保监复〔2021〕441号
上海银行:
《上海银行关于陆欣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上银〔2021〕181号)、《上海银行关于俞惠萍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上银〔2021〕214号)收悉。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陆欣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核准俞惠萍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以上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1年6月15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陆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陆强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6.06.12
•【文号】保监中介[2006]605号
•【施行日期】2006.06.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陆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6〕605号)
上海美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海美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关于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2006〕02号)收悉。
经审核,陆强符合《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