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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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保证书

篇一:保证书(夫妻关系范本)

保证书

保证人:XXX,男,1978年1月30日生,族,住云

南省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勐库镇村组号,农民,身份证号码:53352619XXXXXX联系电话:

被保证人:XXX,女,1979年9月16日生,汉族,住云

南省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勐库镇村组号,农民,身份证号码:53352619XXXXXX联系电话:

保证人XXX,与被保证人XXX,系合法夫妻,二人于2000年10月15日领取了结婚证,并于1998年11月5日生一子女XXX,。现在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位于东海县房山镇上XXX号,系自建房屋;二手帕萨特轿车一辆,车号为XXX,经营两个店铺。

由于保证()人性格暴躁,家庭生活专断霸道,常常因琐事而使用家庭暴力,特别是近段时间来,保证人使用家庭暴力的强度越来越大,频率越来越快,使被保证人越来越难以忍受,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被保证人认识到,难以与保证人共同生活,故诉请离婚。现保证人认识到其本人的严重错误,请求被保证人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暂无离婚,现约定如下条款,保证人保证做到,否则就离婚,并按约定履行对财产的处置,具体内容如下:

1、家庭生活中坚持夫妻关系平等、民主,保证人不得

对保证人实施家庭暴力(包括殴打、辱骂、威胁等);不得对被保证人的父母实施家庭暴力。

2、在经营中双方的权利地位平等。保证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对被保证人隐瞒有关经营情况及有关债权、债务情况,对外借款须有被保证人签字才能生效,否则视为保证人单方债务,并不得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

3、保证人在各级金融机构开设的帐户必须向被保证人公开,被保证人有监督的权利。

4、如有下列情况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保证人对此不得提出异议:(1)保证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被保证人及其父母造成轻微伤以上(包括轻微伤)后果的;保证人实施家庭软暴力,使被保证人及其父母不能忍受而自殘,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2)由于保证人的原因而导致被保证人离家出走三个月不归的。(3)保证人与第三人发生不正当婚外情(包括但不限于在外找小三的)。

5.由于保证人的过错(包括但不限于本保证书中的1-3条)而导致离婚的,保证人承诺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债权)而净身出户,并承担所有的外债;同时子女由被保证人抚养。

6.本保证书自保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签名、指印)

篇二:如何收集家暴证据

如何收集家暴证据

摘要: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加强对家庭暴力的司法干预,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进行特殊保护。

女孩刘某在20XX年6月经人介绍与王某相识,因了解到王某父亲身患重病时日不多,为了却老人心愿,仅过了三个月,刘某就与王某登记结婚,双方在第二年生育一子。王某父亲去世后不久,王某对刘某的态度也发生改变,两人经常为琐事发生纠纷。刘某诉称,王某缺乏家庭责任感,并沉迷网络游戏,不务正业,曾多次殴打自己,有一次甚至将刘某头部打伤。无奈之下,刘某搬离王某家,在外租房住。王某家人试图调和二人关系,但无济于事,最终刘某诉至法院。青白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结婚时间不长,发生的纠纷尚有解决可能,并且刘某提交的证据不能当然地认定王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故不支持刘某的离婚诉讼请求,遂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为了避免出现上述案例中刘某的遭遇,我们要学会如何收集证据。那么我们如何收集家暴证据呢?

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第二、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

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二、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三、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四、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五、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六、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案件的情况较为复杂,

每个人遇到的情况都不一样。离婚证据应该如何收集?不可取的离婚证据手机手段有哪些?如果您存在类似的问题,小编建议咨询专业纠纷律师,他们都精通专业的法律知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你排忧解难,为您提供最好的资深律师咨询。

文章来源:/hyjt/lihun/lihunzhengju/20XX/0402/18826.html

篇三:家暴十大案例

【综合新闻】全国妇联发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20XX-12-04最高人民法院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全国妇联在京召开“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首次发布了林某某申请人身保护案、于某某与梁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民政局申请撤销邵某监护人资格案、高某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等涉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人身权利、就业权益、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以及儿童监护、性侵儿童犯罪的十个典型案例。据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高莎薇介绍,这十个案例,由全国妇联联合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和全国律协女律师协会推选而出,不仅在妇女儿童权益类型上具有代表性,更在案件办理过程和效果上具有代表性,参与办案的人员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妇联干部,都尽职尽责,主动收集和有效运用证据材料,办案思路清晰,法律适用准确,体现出很强的社会性别意识和儿童视角,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作用显著;同时在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协同上具有代表性,充分体现了办案机关、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相互之间协调联动,对受侵害的妇女儿童给予及时的法律救济、有力的帮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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