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出纳管理制度
出纳现金管理制度【7篇】
出纳现金管理制度【7篇】出纳现金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机关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统一管理总公司机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现金收入管理第五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第三章现金支出管理第八条总公司机关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报销单据正确合法。
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1. 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2. 出差人员差旅费;3. 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4. 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5. 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
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借据,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大学生探亲途中从公司到家往返交通费用给与报销,并执行以下报销标准: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轮船四等舱票和长途汽车票(乘坐长途汽车特指火车不方便到达的地方);短途交通费限报公共汽车票(包括小公共汽车),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
出纳现金管理规定(5篇)
出纳现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银行现金出纳工作,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理现金出纳,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金融法令和制度。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做好现金出纳工作。
第三条出纳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钱帐分管、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押运、严禁一人对外办理现金出纳业务。
二、坚持复核制度,做到收款要复点、付款要复核。
三、坚持交接手续和查库制度。
第四条办理现金出纳行,应编制年度现金计划,报开户人民银行发行库(或发行保管库,下同),并报上级行逐级汇总报总行,由总行汇总报人民银行总行。
执行中需要超过计划时,报请追加计划。
经办行在年度现金计划内,在月前五日向开户人民银行发行库报送月度现金计划和最高投放额以及月度分券别的用款计划。
第五条办理现金出纳行,应根据现金周转的正常需要设立业务库。
根据业务情况确定一个三至五日周转必须保留的最低库存额,并按规定于月后五日向开户人民银行发行库报送分券别的业务库存月报。
第六条各级行、处必须加强对现金出纳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到:一、要根据业务量的需要配备专职出纳员和出纳复核员。
二、要选派忠诚老实、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出纳工作。
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要轻易调动他们的工作。
三、要建立检查辅导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管辖行要经常深入基层检查辅导,总结交流经验,解决存在问题。
四、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出纳人员,尊重他们的劳动,同时要注意劳逸结合,并按规定发给劳保用品。
第七条出纳人员要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做到又红又专;要热爱本职工作,发扬廉洁奉公、遵守财经纪律的良好作风;要维护国家财产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
第二章现金收付与整点第八条现金收付必须手续清楚,责任分明、数字准确。
要坚持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帐、现金付出先记帐后付款的程序。
第九条出纳人员与出纳复核人员要有明确分工。
一般出纳员负责付出现金的配款和收入现金的复点,以及保管使用现金收讫专用章;出纳复核员负责付出现金的复点和收入现金的初点,以及保管使用现金付讫专用章。
财务出纳管理制度(最新4篇)
财务出纳管理制度(最新4篇)出纳现金管理制度篇一为了加强公司对现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滞留,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杜绝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报假帐,假公济私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现金的管理。
公司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各种现金收付原始凭证。
各种原始凭证务必真实、合法、准确,审批手续务必齐全,不贴合要求的凭证,出纳员拒绝受理。
出纳员务必设置现金日记帐,对每笔收付款务必序时登记,逐日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务必核对现金帐面余额及库存余额。
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抵库视同挪用公款。
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帐务必理解财务部不定期检查。
二、现金营业款的管理。
各部门的收银员务必在当班营业终了,根据实际所收款填制解款单后,将营业款交给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纳)。
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终了,打出清帐单,在未收款项之前,不得将清帐结果告诉收银员,否则每次罚款5元,收妥营业款之后,将长短状况作好记录并通知收银员。
收银员如果出现长短款超过1元的,每出现一次,作过失一次,罚款5元。
门店出纳每日营业款数额为上日下午班营业款+当日上午班营业款,务必当日下午存入银行,无不可抗拒原因迟存或少存者,算过失一次,并按每一天0。
5%的比例收取罚款。
营业款不得擅自用于费用及货款的支付,特殊状况务必经总经理批准。
三、现金进货管理。
确需现金进货的业务,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及订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在财务部借支现金进货。
借支时务必在借据上注明进货品种金额和结帐时光。
剩余现金务必当天归还财务部。
货物到达时,立刻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后一个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
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
四、大宗业务销货现金管理。
公司的批发业务销售原则是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
如特殊状况发生赊销行为,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好合同,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货送出未收回货款时,应从收货方取得欠条。
货款收回后,应于当日上交财务部,未及时上交的,则按每一天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如将货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处以一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职责。
出纳现金管理规定
出纳现金管理规定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现金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合理性,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适用于公司所有出纳部门和相关人员。
2. 基本原则2.1 现金安全原则出纳应当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的安全性,不得私自挪用、侵占公司资金。
同时,出纳应当保证公司现金的正确计数,防止货币被盗、假币的流通。
2.2 专人管理原则公司应当委派专人负责现金的收付管理,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操作财务软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3 凭证制度原则公司的现金收付必须有相应的凭证,包括收据、付款凭证等。
出纳应当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这些凭证,确保凭证的真实有效。
2.4 审计原则公司应当定期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确保现金的合理使用和记录的准确性。
同时,出纳应当主动配合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和外部审计工作。
3. 现金收付管理3.1 现金收入管理出纳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和程序,及时接收公司的现金收入,必须与相关凭证相配套,如收据、发票等。
同时,出纳应当核对现金的真实性和金额的正确性。
3.2 现金支付管理公司支付现金必须经过审批程序,并且出纳应当核实支付的合法性,并留存相关凭证,如付款凭证、收据等。
同时,出纳应当做好现金的整理工作,保证支付准确无误。
4. 现金存储和保管4.1 现金存储公司所有现金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如保险柜、银行等。
出纳应当对现金进行登记和清点,并负责妥善保管。
4.2 现金盘点出纳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频率进行现金盘点工作,核对账目和实物的一致性。
同时,盘点结果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的审批。
4.3 现金保险公司应购买足够的现金保险,以保障现金安全。
同时,出纳应当定期检查保险的有效性,并及时更新。
5. 异常处理5.1 现金差额如果出现现金差额,出纳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并报告主管领导。
同时,出纳应当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找出差额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5.2 假币、伪造货币如果出纳发现假币或伪造货币,应当立即停止接收,并报告有关部门。
出纳现金管理制度【7】
出纳现金管理制度【7】一、现金管理基本原则1.1 出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遵循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做到合规、安全、高效管理现金。
1.2 出纳人员需遵循现金收支两条线原则,确保现金收入与支出分开管理,防止出现现金混乱现象。
1.3 出纳人员应每日对现金进行清点,做到日清月结,确保现金账务准确无误。
二、现金收入管理2.1 收到现金后,出纳人员需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清点,确认无误后,及时将现金收入登记在现金日记账上。
2.2 出纳人员需将收到的现金及时存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不得私设“小金库”。
2.3 出纳人员应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现金收入对账,确保账务一致。
三、现金支出管理3.1 现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审批流程,出纳人员需在收到审批通过的付款申请后,方可进行现金支付。
3.2 出纳人员在支付现金时,需仔细核对付款金额、付款对象及相关凭证,确认无误后方可支付。
3.3 出纳人员应在现金日记账上详细记录每笔现金支出,包括支出金额、支出对象、支出事由等。
四、现金盘点与对账4.1 出纳人员应每日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日记账余额与实际现金库存相符。
4.2 出纳人员需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现金对账,及时查明并解决账务不符的原因。
4.3 现金盘点及对账结果需由出纳人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并作为财务报表附件留存。
五、现金安全管理5.1 出纳人员需妥善保管现金,做到现金不离身,防止现金丢失、被盗等安全事故。
5.2 出纳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时,需将现金锁入保险柜,确保现金安全。
5.3 出纳人员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报告现金安全管理情况,并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六、责任追究与奖惩6.1 出纳人员违反现金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6.2 出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现金管理合规、安全、高效的,公司予以适当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出纳人员需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现金管理秩序。
出纳现金管理制度
出纳现金管理制度出纳管理制度一、出纳岗位职责1、负责现金的收付,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的现金收付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保证库存现金余额与现金日记帐的现金余额一致,对现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2、负责银行空白票据的领购、保管,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对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负责。
3、每笔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与银行存款对帐单一一进行核对,保证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存款对帐单一致。
4、根据《发票管理制度》负责发票的填开与保管,应认真填写发票事项、金额,确保每张发票填开完整规范。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现金管理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个人和专家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购买办公用品、日常用品等零星开支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2、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3、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应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支票管理1、转帐支票:由出纳保管。
中心员工如若转帐付款要凭总经理批准签字交出纳,然后出纳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经办人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
2、现金支票:由出纳保管。
中心员工如借支或大额现金付款,经总经理批准,由出纳填好现金支票,经办人在现金支票存根签字确认领龋经办人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如丢失,后果自行承付,出纳概不负责。
3、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财务印鉴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出纳领用法人章需到档案室签字申请,向总经理说明申请事由,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
4、出纳应当严格遵守的操作要求: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管理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出纳人员每月核对银行账户,如有未达帐目,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公司现金出纳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现金出纳管理,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与权限1. 出纳员负责公司现金收付、存款、转账等日常出纳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 财务部经理负责监督、指导出纳员的工作,确保现金出纳管理制度的执行。
3. 公司领导负责审批现金出纳管理制度及出纳员的日常工作。
三、现金收付管理1. 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时,必须认真核对收付款项的金额、凭证、账户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 收款时,应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收款凭证,注明收款人、金额、日期等信息,并由收款人签字确认。
3. 付款时,应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付款凭证,注明付款人、金额、日期等信息,并由付款人签字确认。
4. 出纳员不得擅自更改现金收付凭证的内容,如需更改,需经财务部经理审批。
5. 现金收付业务应每日进行汇总,并编制现金日报表,上报财务部经理。
四、现金存款管理1. 出纳员应按照规定将现金存入银行,确保现金安全。
2. 存款时,应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存款凭证,注明存款人、金额、日期等信息,并由出纳员签字确认。
3. 银行对账单应每日核对,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
五、现金转账管理1. 出纳员在办理现金转账业务时,应严格按照转账凭证的要求,确保金额、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 转账凭证应经财务部经理审批后,由出纳员办理转账业务。
3. 转账完成后,出纳员应及时将转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核对,确保一致。
六、库存现金管理1. 出纳员应每日清点库存现金,确保库存现金与账面余额相符。
2.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出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3. 库存现金应放置在保险柜中,并定期更换密码。
七、其他规定1. 出纳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规定,不得挪用、侵占公司资金。
2. 出纳员应保守公司财务秘密,不得泄露公司财务信息。
3. 出纳员应定期参加财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八、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现金出纳的管理制度
现金出纳的管理制度一、管理目标现金出纳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规范资金管理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建立财务监控机制,防范风险,保证公司各项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正常性。
二、管理范围现金出纳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现金收支和结算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收款、付款、备用金管理、银行存取款、财务核算等。
三、责任部门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执行并监督现金出纳管理制度,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现金收支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现金出纳具体负责现金流的管理和出纳操作。
四、职责分工1.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现金出纳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的现金管理政策、程序和办法,监督各部门实施情况;2. 各部门负责实施现金收支的各项操作和记录,通过财务部门报送报账单和流水账;3. 现金出纳负责现金收支的具体操作和管理,制单、记账、存取款等工作;4. 负责预估和规划资金需求,及时调度公司资金,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转;5. 负责审核和监督公司所有现金收支活动的合规性,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五、操作流程1. 现金收款流程(1)收款人核对收款金额,确认无误后由顾客签字或盖章;(2)出纳核对现金数额和单据,确认无误后录入系统并存入现金柜;(3)出具收据,顾客签字或盖章确认;(4)财务记录当日收款金额和收据编号。
2. 现金付款流程(1)领款人填写领款单,注明付款事由、金额和账号;(2)出纳核对领款单和资金余额,确认无误后出款;(3)领款人确认收款,出具收据;(4)财务记录当日付款金额和收据编号。
3. 备用金管理(1)备用金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分配由出纳负责;(2)备用金领取需填写领款单,注明领用事由和金额;(3)出纳核对领款单和余额,确认无误后发放备用金;(4)领用人员在备用金使用后需查验明细,填写报销单并归还剩余备用金。
4. 银行存取款(1)公司银行账户由财务部门负责开立和管理;(2)银行存取款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批,由出纳负责具体操作;(3)出纳核对银行流水和账号信息,确认无误后处理存取款事务;(4)财务记录当日存取款金额和银行账户余额。
出纳现金管理规定
出纳现金管理规定
是指企业或机构对出纳岗位人员在现金处理方面的行为和权限所做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出纳现金管理规定:
1. 现金保管责任:出纳必须对所保管的现金负有保管责任,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2. 现金交收流程:企业或机构应规定现金交收的流程,包括现金的收、存、付、核对等环节,确保现金的流转透明和记录准确。
3. 授权限制:出纳只能在授权范围内处理现金,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必须征得上级或相关部门的批准。
4. 现金账务准确性:出纳必须准确记录每一笔现金收支,确保现金账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审核制度:企业或机构应设立审核制度,对出纳岗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核,以防止出纳的个人行为造成财务风险。
6. 内部控制:企业或机构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现金的验收、盘点、封存等环节,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合规性。
7. 对账制度:出纳必须定期进行现金对账,核对现金账户与实际现金的余额,及时发现差异并做出调整。
8. 报告与沟通:出纳应当向上级或相关部门及时报告现金收支情况,以及任何与现金相关的异常情况。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出纳现金管理规定,实际应根据企业或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银行现金出纳管理制度
银行现金出纳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现金出纳工作,保障银行资金安全,提高出纳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银行所有出纳岗位工作,出纳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出纳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银行有关规章制度,遵循银行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四条出纳岗位人员要严守职业操守,忠诚维护银行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条出纳岗位人员应遵守机密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及银行内部资料,确保信息安全。
第六条出纳岗位人员在工作中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七条出纳岗位人员要严格遵守税法、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八条出纳岗位人员如发现有风险和违规行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章出纳日常工作第九条出纳岗位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要求,认真完成日常的现金清点和进出账务处理。
第十条出纳岗位人员需要准确清点银行存款、取款和资金流动情况,确保账面余额与实际金额一致。
第十一条出纳岗位人员每日对账务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日终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出纳岗位人员要熟悉操作银行系统,确保资金结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出纳岗位人员应加强对异常交易和异常现金存取的监控和管理,如有发现及时上报。
第十四条出纳岗位人员需注意现金的安全保管,妥善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防止财务损失。
第十五条出纳岗位人员要勤勉尽责,杜绝差错发生,确保现金出入账务流程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突发事件处置第十六条出纳岗位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冷静应对,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十七条出纳岗位人员在遇到客户纠纷和投诉时,应尽快处理并报告,确保客户满意。
第十八条出纳岗位人员在发现资金异常流动或遭受损失时,需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协助调查。
第十九条出纳岗位人员在发现现金存取规则的违反行为时,要及时纠正并报告,维护银行规定。
现金出纳管理制度
现金出纳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明确现金出纳工作程序,提高现金管理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公司现金资产的安全和准确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现金出纳工作,包括现金收付、存取、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三、财务管理部门职责1.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现金出纳工作的实施。
2. 定期对现金出纳工作进行检查,并对工作不规范或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3. 对发现的现金管理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其落实。
四、现金出纳的基本职责1. 接受并保管公司现金资产,按照公司规定做好现金的存取、汇兑等工作。
2. 按时完成公司对外的现金收付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准确性。
3. 严格按照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执行,杜绝超额支付、公款挪用等现金管理违规行为。
五、现金收款管理1. 确认收款对象的身份和金额,防止虚假收款等问题的发生。
2. 对收到的现金及时检查真伪和完整性,并在财务系统中录入收款信息。
3. 对收到的现金及时进行存款,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六、现金付款管理1. 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保证付款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 确保付款人员的身份和金额,避免错误付款或者超额付款的发生。
3. 对付款现金的登记和存储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七、现金存取管理1. 对公司现金资产进行严格监督和保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准确性。
2. 定期检查现金库房、保险柜等存取设施的安全性,确保资金不受盗窃、灾害等可能影响。
3. 对现金的存取进行登记,建立完善的账户制度,确保现金的流动和可追溯性。
八、现金汇兑管理1. 对现金汇兑进行严格审核和审批,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对现金汇兑的手续和手续费进行详细记录,保证资金的准确性。
3. 对外汇及时进行核查和登记,确保资金的流动和可控性。
九、现金会计处理1. 对公司现金收付进行详细的会计记录,确保会计凭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对公司现金账目进行定期核对和对账,确保资金的流动和可控性。
工程项目现金出纳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现金出纳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现金出纳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资金流失,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现金出纳管理工作,包括现金收支、备用金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
第三条出纳应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诚实守信,公正执行工作。
第四条出纳应具备一定的会计基础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法规,具备出纳工作操作技能。
第五条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不定期对出纳进行考核评估,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出纳应严格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确保财务安全,原则上不得将现金带回家中。
第七条出纳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调用、挪用公司资金,一旦发现违规操作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出纳在执行工作时应遵守公司内部控制规定,经理、财务总监等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出纳应保持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公司财务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风险。
第十条出纳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指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决策。
第二章基本职责第十一条出纳应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以下基本职责:(一)收付现金:负责公司现金收支的管理和核对,认真记录每一笔现金流动;(二)备用金管理:负责公司备用金的收付及记录,保证备用金的安全和准确使用;(三)财务报表:协助财务人员编制相关财务报表,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和支持;(四)内部控制:配合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进行现金清点,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五)其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和临时任务。
第十二条出纳在执行基本职责时,应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认真履行,不得有违规操作,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三章现金管理第十三条现金管理是公司的重要工作,出纳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管理现金:(一)现金收款:明确收款人及金额,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收款的安全性和准确性;(二)现金付款:明确付款对象及金额,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付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三)现金备用金: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领取和归还备用金,保证备用金的安全和准确使用;(四)现金清点:定期对现金进行清点核对,确保现金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五)现金入账:及时将收付款记录入账,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公司出纳的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和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出纳人员及涉及现金管理业务的部门。
第三条出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确保现金收支安全、合规、高效。
第二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四条公司现金收支必须以实际业务为依据,严禁虚列支出、虚报收入。
第五条出纳人员应按照以下原则办理现金收支业务:1. 收入现金:及时、准确地收取现金,并登记现金日记账;2. 支出现金: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规定用途办理现金支出,并登记现金日记账;3. 不得以白条、借条等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抵作现金;4. 不得挪用、侵占公司现金。
第六条现金收支业务应做到日清月结,确保现金账目清晰、准确。
第三章现金库存管理第七条公司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额。
第八条出纳人员应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九条库存现金盘点时,应邀请财务部门人员进行监督,盘点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财务部门。
第四章银行账户管理第十条公司银行账户的开设、使用和变更,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银行账户的密码、印鉴等应妥善保管,不得外泄。
第十二条银行账户的收支业务,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五章保密管理第十三条出纳人员应严格保守公司财务秘密,不得泄露公司财务信息。
第十四条出纳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确保财务资料完整、准确。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出纳人员,公司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纳人员,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财务安全,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现金管理制度出纳
现金管理制度出纳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现金管理,有效保障财务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现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别的出纳人员,在负责现金管理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出纳的职责1. 出纳应按照公司的规定,认真履行现金管理职责,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2. 出纳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每笔现金交易,确保账面与实际现金存量一致;3. 出纳应按照财务规定,正确归集和支出资金,确保各项费用得以及时支付;4. 出纳应保密公司现金管理情况,不得擅自泄露公司财务信息。
三、现金的管理1. 现金的保管(1)公司现金应存放于指定的安全柜中,并由出纳负责保管;(2)出纳应每日清点现金存量,确保账面与实际一致;(3)现金汇总账应单独存放,并备存相关凭证。
2. 现金的使用(1)出纳应根据公司的财务预算,合理支出现金;(2)凡涉及现金支出的请款单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支付;(3)出纳应在支出时保留好相关凭证,以备查证。
3. 现金的收入(1)公司现金收入应及时上缴给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2)现金收入凭据应清晰明了,出纳应认真核对其真实性。
四、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1. 预算控制(1)出纳应遵守公司财务预算,不得超支或私自使用公司资金;(2)公司每月应进行资金核对,确保每项支出均符合预算要求。
2. 审批控制(1)所有现金支出必须经相关领导审批,做到开支合规;(2)出纳应将支出明细及时报告给财务部门,以备查账。
3. 凭证控制(1)出纳在支付现金支出时,务必填写完整的支出凭证;(2)每笔现金支出凭证应有相关的支出明细,以确保支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五、出纳应遵守的规范1. 出纳应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的相关规定;2. 出纳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3. 出纳应加强对现金管理知识的学习,增强现金管理的专业技能。
六、违反规定处理任何出纳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直至法律追究责任。
出纳及现金管理制度
出纳及现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出纳及现金管理工作,加强公司内部财务控制,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出纳及现金管理工作,是指公司接受、支付现金及其他货币资金的收付、储备、清点、保管和管理等一系列工作。
第三条出纳及现金管理工作应遵循“收支相抵、实现利益最大化、保障资金安全、完善内部控制、做好资产管理、规范操作程序”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出纳及现金管理工作应当依法、规章和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出纳及现金管理工作。
第二章出纳及现金管理岗位职责第六条出纳职责包括:1. 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资金安全;2.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资金收支及报销单据;3. 做好资金的分配、支付和储备等工作;4. 做好资金账户的日常清点和月度结账工作;5. 对公司现金流动情况进行月度报告。
第七条现金管理职责包括:1. 制定现金管理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使用;2. 按照公司规定完成资金申请和使用程序;3. 做好资金日常清点和年度结账工作;4. 对公司现金流动情况进行季度报告。
第三章出纳及现金管理流程第八条资金的收付1. 出纳接收公司上级下达的出纳支票和备用金;2. 出纳负责现金的支付、报销、借款等事务;3. 出纳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将资金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九条现金管理1. 现金管理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性质、规模、资金流动情况等制定现金计划;2. 现金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申请资金,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3. 现金管理人员对现金流动情况定期进行监督和报告。
第四章出纳及现金管理制度执行第十条出纳及现金管理行为应当遵循公司相关规定,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第十一条出纳及现金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财产安全,不得挪用公款、私存现金。
第十二条出纳及现金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得为个人私利变通、篡改公司规定。
第十三条出纳及现金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公司审计要求,配合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公司出纳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公司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
(二)安全保密:加强现金安全管理,确保现金安全,防止现金丢失、被盗。
(三)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现金,降低现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规范操作:规范现金收支流程,确保现金收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四条公司现金收支范围:(一)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报酬;(二)支付小额零星开支;(三)支付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四)支付小额采购款项;(五)支付其他经公司领导批准的现金支出。
第五条现金收支审批:(一)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报酬,由财务部门根据考勤表和工资标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二)支付小额零星开支,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门审批;(三)支付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四)支付小额采购款项,由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门审批;(五)其他现金支出,由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审批。
第六条现金收支流程:(一)出纳员根据审批后的现金支出申请,办理现金支付手续;(二)出纳员在支付现金时,应核对支付金额、收款人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三)出纳员将支付凭证及现金收据交财务部门存档。
第三章库存现金管理第七条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八条库存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部门的保险柜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九条出纳员每日清点库存现金,确保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相符。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司现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确保现金管理的合规性。
出纳及现金管理制度模板
出纳及现金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为加强公司现金及出纳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现金及出纳业务的部门和个人。
二、现金管理1. 现金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现金、银行本票、汇票等。
2. 现金限额: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定日常备用金限额,并严格控制现金持有量。
3. 现金收支:所有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存入公司指定账户,不得私自保管或挪用。
三、出纳岗位职责1. 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工作。
2. 出纳人员应每日核对现金账目,确保账实相符。
3. 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公司财务印章、空白支票等重要财务物品。
四、现金收付管理1. 收款:出纳人员收到现金后,应开具收款收据,并及时入账。
2. 付款:所有现金支出必须依据公司审批流程,经审批后方可支付。
3. 报销:员工报销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经审批后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
五、现金保管1. 现金应存放于保险柜或其他安全设施中,不得随意放置。
2. 保险柜钥匙和密码由指定人员管理,不得泄露或转交他人。
六、银行账户管理1. 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必须依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
2. 银行账户信息及网银操作权限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七、监督检查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出纳及现金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和审计。
2. 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本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施前,应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已阅读并理解制度内容。
出纳现金管理制度
出纳现金管理制度出纳现金管理制度篇1为了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透明、服务会员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工作职责和管理(一)协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以及《社会团体组织财务管理》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1、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会计人员工作调整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编制移交清册。
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3、出纳人员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和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4、根据财务会长审核后的收付款凭证,据实办理收付款业务。
未经财务会长审核的付款凭证,出纳员不得擅自支付款项。
5、协会财务人员应按月编制财务报表(收支清单),列出收入及支出明细,报告本单位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和结存情况。
每月的财务报表要于次月5日内分别报送秘书长、财务会长、会长。
6、协会财务人员应认真保存各种单据,如凭证、库存现金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据以入账的工资发放表等,防止由于单据的遗失而造成账实不符。
(二)根据协会秘书处提交的年度预算计划,负责编制年度收支计划,由会长审核,经理事会通过并执行。
(三)协会的日常财物计划,属于预算内开支的:由秘书长审核、财务会长审批;属于预算外开支的实行三级审批制度,(财务会长、常务会长、最后向会长报批)。
(四)协会的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应指定专人负责。
(五)协会财务应根据年度收支计划、经营管理以及资金动态,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财务经营活动分析,并将经营活动分析编制成财务报告,分别报送秘书长、财务会长、会长。
出纳现金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出纳现金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出纳现金管理是指公司为了保证资金安全、规范资金使用、加强内部控制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以确保资金流动的稳定和合规性。
第二条出纳现金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出纳岗位,包括所有从事现金收付和结算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出纳现金管理规定的目的是加强对现金的管理,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合理和高效运转,防范各类风险,维护公司的切身利益。
第四条所有从事现金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保持高度的诚信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和合规操作。
第五条公司将为从事现金管理工作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风险意识,增强他们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感。
第六条出纳现金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原则合理、法规不予、资金流转和授权审批,确保现金的安全和资金的流动。
第七条为了保证出纳现金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将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出纳现金管理工作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归档,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并提供给相关人员进行审查和核对。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九条出纳现金管理工作涉及到现金的收付和结算,因此出纳应当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和技能,并担负以下职责和权限:(一)负责公司现金的日常收付和结算工作;(二)按照公司的资金计划进行现金的调配和投资;(三)负责编制和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四)负责现金的存储、保管和交接工作;(五)负责现金出纳岗位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六)协助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内部检查工作。
第十条出纳在履行职责和权限的同时,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和约束:(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二)严守财务机密,不得泄露公司资金的相关信息;(三)不得以个人利益为重,损害公司的利益;(四)不得接受他人的财物和礼品,不得利用职权进行个人谋利。
第三章现金的收付和结算第十一条出纳收到现金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一)核对现金的真伪,检查现金的废旧、磨损、不全等情况;(二)记录现金的来源、金额和收款方等信息,并让对方签字确认;(三)将现金按照金额大小分类,分别存放在各个保险柜中;(四)记录现金的收付和结算情况,并及时更新财务账簿。
出纳工作现金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现金管理,确保现金收支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出纳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出纳工作应遵循“钱账分管”、“日清月结”、“严格审批”的原则。
第二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四条现金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政策和规定,遵守国家财经纪律。
第五条现金收支的范围:(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等。
(二)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
(三)支付给个人的赔偿款项。
(四)其他按规定可以使用现金支付的项目。
第六条现金收支的基本程序:(一)编制现金收支计划。
(二)审批现金收支申请。
(三)办理现金收支手续。
(四)登记现金收支账目。
(五)定期核对现金收支。
第三章现金收支审批第七条现金收支审批权限:(一)小额现金支出,由出纳人员审批。
(二)较大金额的现金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三)重大现金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现金收支审批要求:(一)审批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二)审批内容真实、准确。
(三)审批权限明确,责任到人。
第四章现金保管第九条出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现金,确保现金安全。
第十条现金保管要求:(一)现金存放于保险柜中,保险柜密码由出纳人员保管。
(二)现金不得随意存放于办公桌、抽屉等不安全的地方。
(三)现金收支必须使用现金日记账,不得白条抵库。
(四)现金收支必须每日清点,做到日清月结。
第十一条现金保管责任:(一)出纳人员对现金保管负直接责任。
(二)财务部门对现金保管负监督责任。
第五章现金核对第十二条现金核对是指出纳人员每日对现金进行清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现金核对程序:(一)每日下班前,出纳人员对现金进行清点,并与现金日记账核对。
(二)每月末,财务部门对现金进行盘点,并与出纳人员的现金日记账核对。
(三)每年末,财务部门对现金进行审计,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第十四条现金核对要求:(一)核对工作必须认真、细致,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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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管理制度
一、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填制。
2、负责现金收付,每日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并对现金安全完整负责。
3.负责公司承兑及有价证券的保管。
4、负责《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5、每月月底向银行索取“对帐单”和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向会计人员上报“出纳报告单”。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1、现金管理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a.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b.个人劳务报酬;
c.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d.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e.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网银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2)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
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3)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4)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2、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
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
填写金额摘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3)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财务印鉴由财务人员分别掌管。
3、财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的操作要求: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处理。
(2)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3)出纳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对未达帐项,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处理。
(4)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处理。
(5)会计、审计人员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
三、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办理程序
1、支付申请。
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
本公司审批人为董事长,总经理。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
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如是小额现金支付可直接从备用金支付,网银支付需要出纳提交申请,会计负责审核,对于手续不全的出纳,会计应拒绝支付。
5、审批、审核流程:
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复核)会计(复
核)审批人出纳
四、付款程序及注意事项
1、外购、工程承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批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请款单,注明合同
文件字号,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4、出纳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审批人批准签字。
特殊情况应由支款人设法通知,得到审批人同意,通知出纳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5、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
6、支付款项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五、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本公司涉及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执行票据管理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
2、财务印鉴实行分设管理: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人员(本公司现金出纳),负责保管;预留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鉴由(本公司法人代表)负责保管;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和其它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出纳)负责保管;出纳印鉴由出纳人员自行保管。
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六、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