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档案馆验收资料制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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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DBJ50-129-2011

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DBJ50-129-2011

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DBJ50-129-2011DB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899-2011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29-2011 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2011-09-08发布2011-11-01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渝建发〔2011〕103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现批准《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为我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BJ50 -129-2011,自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第3.0.2、5.2.2、6.1.2、6.3.6、6.4.6、7.1.2、8.1.3、8.2.5、10.0.1、10.0.2、11.1.1、11.2.1、11.2.2、11.6.2条为强制性条文,并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与备案(备案号为:J11899-2011),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技术内容解释。

二O一一年九月八日关于同意重庆市《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地方标准备案的函建标标备[2011]113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你委《关于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备案的申请》收悉。

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899-2011。

其中,同意将第3.0.2、5.2.2、6.1.2、6.3.6、6.4.6、7.1.2、8.1.3、8.2.5、10.0.1、10.0.2、11.1.1、11.2.1、11.2.2、11.6.2条为强制性条文。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附件:重庆市地方标准《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强制性条文二O一一年八月十六日附件:重庆市地方标准《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强制性条文3.0.2 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收集、整理、所需经费应当在工程预算中单列。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范本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范本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范本1. 引言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统一规范和质量,制定本标准范本。

2. 目的和适用范围2.1 目的本标准范本的目的是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编制的要求,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2.2 适用范围本标准范本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档案编制验收过程。

3. 编制要求3.1 文件管理•档案编制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顺利编制和归档。

•档案编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保证档案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档案编制单位应建立档案编制责任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任务。

3.2 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档案编制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的不同阶段,全面、准确地收集和整理相关档案资料。

•档案资料的整理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顺序进行,确保档案的易查性和检索性。

3.3 档案编制的内容和形式•档案编制应包括工程概况、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资料。

•档案编制的形式可以是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应保存在安全、可靠的环境中。

3.4 档案归档和保管•档案编制完成后,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归档和保管。

•归档和保管的过程应有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编制验收流程4.1 编制准备阶段•档案编制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档案编制的准备工作,包括文件管理的建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

4.2 档案编制阶段•根据收集和整理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档案编制。

•档案编制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质量检查,确保编制的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3 档案验收阶段•完成档案编制后,由专门的档案验收人员对档案进行审核和验收。

•档案验收结果应详细记录,并进行档案归档和保管。

5. 工作要求5.1 档案编制单位•档案编制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档案编制质量和水平。

•档案编制单位应建立档案编制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编制的规范和质量。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要求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要求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要求篇一【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要求】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这档子事儿。

为啥要搞这个验收要求呢?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保证咱们的建设工程有个清晰完整的“履历”,日后要是出了啥问题,能快速找到根源,也能给后续的工程提供宝贵经验。

首先是档案的完整性要求。

这可太重要啦!从工程的立项文件、勘察设计资料,到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记录、检验报告,再到竣工验收的相关材料,**一样都不能少!** 就像你做饭,少了盐或者油,那能做出美味佳肴吗?答案肯定是不能啊!这里面的每一份文件都像是拼图的一块,缺了哪块,这图都不完整。

然后是准确性要求。

文件里的数据、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容不得半点马虎!** 比如说施工图纸上的尺寸标注,要是标错了一丁点儿,那可能整个工程就会出大问题。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你说是不是?还有规范性要求。

档案的整理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编号,分类清晰,方便查找。

不能像个杂乱的仓库,东西乱丢,找半天都找不到想要的。

咱们再来说说真实性要求。

这档案里的内容可不能有假,得实实在在反映工程的情况。

要是搞些虚假的东西,那不是自欺欺人吗?这些要求对于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公共安全那可是意义重大。

要是不遵守这些要求,后果可严重啦!轻则返工整理档案,重则影响工程的验收和交付,甚至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呢!所以,大家可千万要重视起来,别不当回事儿!篇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要求】亲人们,今天咱们好好唠唠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的那些要求。

为啥要这么重视这事儿呢?你想啊,建设工程可不是小孩子过家家,那是大项目!没有完整准确的档案记录,怎么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怎么能给后人留下有用的参考?先说档案内容的详细性要求。

从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到每一道工序的施工记录,**每一个细节都得有!** 这就好比写一篇好文章,不能只写个大概,得把细节都描述清楚,让人一看就明白。

接着是档案的时效性要求。

各种文件和记录都要及时整理和归档,不能拖拖拉拉。

档案馆资料验收规范

档案馆资料验收规范

渝建竣 175



26 给排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合格证明
无统表 ★

27
(电气)建筑安装工程材料、设备合格证 明汇总表(通用表)
渝建竣 175



28
电气(弱电)安装工程材料、设备合格证 明
无统表


29
(通风空调)建筑安装工程材料、设备合 格证明汇总表(通用表)
渝建竣 175



30 通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合格证明
序 号
归档文件
保存单位 表格编号 建设 城建档案 施工
单位 管理机构 单位
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技术文件(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11
钢网架螺栓球节点高强度螺栓连接检查 记录
渝建竣 51



12
柱脚及网架支座垫板(块)、二次灌浆、 锚栓紧固检查记录
渝建竣 52



13
钢屋(托)架、桁架、钢梁、吊车梁等垂 直度和侧向弯曲检查记录
渝建竣 53



14
钢网架(网壳)结构挠度值(竖向位移) 测量记录
渝建竣 54



15 钢结构整体垂直度和平面弯曲检查记录 渝建竣 55 ★


16 钢柱安装检查记录
渝建竣 56 ★


17 钢结构防腐涂料涂层厚度检查记录
渝建竣 57 ★


18 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层厚度检查记录
渝建竣 58 ★

渝建竣 35 ★


25 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施工现场测温记录

档案馆归档资料立卷装订要求

档案馆归档资料立卷装订要求

档案馆归档资料立卷装订要求市城建档案馆对归档文件质量、立卷、排列、编目、装订的要求(2011)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因为只有原件才具备法律依据。

例如:天富房地产开发公司 51#小区天富康城静园 1#2#3#4#5#6#六栋楼同时开工,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开工前)只有一份原件,原件应放在1#楼内,其它五栋楼必须在备考表里写明原件在1#楼内(这一点对若干年以后查档案十分重要)。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3、工程文件应采用打印或者耐久性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4、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5、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应为 A4 幅面。

6、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有些图(如公路竣工图)是计算机出图,但必须清晰,但不得交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7、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竣工图章示例如下80竣工图15 50施工单位7编制人审核人7技术负责编制日期7人监理单位7总监现场监理720202020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有重大改变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统一折叠成 A4 幅面,图标栏必须露在外面。

立卷的原则和方法1、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建设工程项目: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

单位工程: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建设工程过程中各项资料和文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工程投资,规范工程监理和验收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中的档案验收工作,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等各类建设工程。

第三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并保存建设工程档案,包括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工程规划方案、工程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

第四条档案验收应当遵循客观公正、规范程序、严格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对于违反规定、造假或篡改文件的行为,将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充分配合档案验收工作,并如实提供所需资料和信息。

第七条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档案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验收工作的相关制度,明确分工和责任。

第八条档案验收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对于档案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当及时整改和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之前的档案验收工作不受影响。

第二章档案验收流程第十一条档案验收工作应当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经过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档案验收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审核,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建设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的评价和结论。

第十四条验收报告应当由档案验收单位盖章签字,并送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备案。

第十五条对于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移交给档案管理单位进行存档管理。

第十六条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并重新提交申请。

第十七条对于有争议的建设工程档案,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第十八条档案验收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应当根据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建设工程进行细化和制定。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九条档案管理单位应当依法负责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存档管理,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档案馆归档资料立卷装订要求

档案馆归档资料立卷装订要求

市城建档案馆对归档文件质量、立卷、排列、编目、装订的要求(2011)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因为只有原件才具备法律依据。

例如:天富房地 产开发公司 51#小区天富康城静园 1#2#3#4#5#6#六栋楼同时开工,工程准备 阶段文件(开工前)只有一份原件,原件应放在 1#楼内,其它五栋楼必须在备考表里 写明原件在 1#楼内(这一点对若干年以后查档案十分重要)。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3、工程文件应采用打印或者耐久性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4、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5、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应为 A4 幅面。

6、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图纸一般 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有些图(如公路竣工图)是计算机出图,但必须 清晰,但不得交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7、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 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竣工图章示例如下80竣工图15 50施工单位7编制人审核人7技术负责编制日期7人监理单位7总监现场监理720202020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有重大改变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统一折叠成 A4 幅面,图标栏必须露在外面。

立卷的原则和方法1、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建设工程项目: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

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

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 50323—2001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的通知建标[2001]67号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25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323—2001,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3月5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25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城建档案馆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天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城建档案著录工作的经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T 18—1999《档案著录规则》,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标准主要规定的内容有:城建档案著录的项目、符号、文字、信息来源,以及著录的格式要求。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设寄给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

本标准参编单位:南京市城建档案馆、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广州市城建档案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淑珍、姜中桥、周健民、郑向阳、欧阳志宏、杨晓明、胡士刚。

1 总则1.0.1 为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城建档案检索体系,提高全国城建档案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城建档案的著录工作,不适宜用作城建档案目录的组织方法。

1.0.3 城建档案著录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深圳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建设工程档案规范

深圳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建设工程档案规范

深圳市档案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建设工程档案规范》的通知深档规〔2012〕2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确保国家馆藏档案资源的质量,有效实现城建档案资源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建设工程档案规范》,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档案局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深圳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建设工程档案规范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确保国家馆藏档案资源的质量,有效实现城建档案资源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建设工程档案的活动。

第三条市城建档案馆是收集、保管、向社会提供城建档案利用服务的市级国家专门档案馆,是永久保管城建档案基地和利用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中心。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遵循丰富馆藏、优化结构、整合资源、集中保管、信息共享的原则,加强馆藏城建档案资源建设,依法接收分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逐步建立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城建档案资源体系。

第四条凡列入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必须按本规范的要求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计划和管理程序,纳入合同管理及监理工作内容,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各有关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和移交工作,并将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程序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六条市城建档案馆依法接收下列全市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档案以及经市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报建的其他建设项目的工程档案:(一)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包括住宅、办公、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商业、金融、保险及其他公共建筑工程档案;(二)工业建筑工程档案:包括大中型工厂、仓储企业等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工程档案;(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道路、广场、桥梁、涵洞、隧道、排水、城市照明、环境卫生等工程档案;(四)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照明、邮政、电信、广播电视等工程档案;(五)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铁路、公路、水运、航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城市公交、城市轨道交通、交通廊道等工程档案;(六)园林、风景名胜工程档案:包括公园、风景区、城市雕塑及纪念碑、古建筑等工程档案;(七)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工程档案:包括环境治理项目、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等工程档案;(八)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档案:包括监测、防洪设施、抗震加固、人防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档案。

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

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

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是指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对工程档案进行审核和验收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建设工程档案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后期运营和维护的重要依据。

因此,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应包括完整性标准。

完整性是指工程档案应当包括建设工程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

这些资料和信息应当完整、准确、清晰,没有遗漏和疏漏。

只有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性,才能保证后期的运营和维护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其次,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还应包括规范性标准。

规范性是指工程档案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包括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

只有符合规范性标准,才能保证建设工程档案的合法合规,为工程质量和安全提供有力支持。

此外,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还应包括真实性标准。

真实性是指工程档案应当真实反映建设工程的全部情况和过程,包括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真实记录和资料。

工程档案中的资料和信息不应当夸大、虚假或隐瞒真相,只有真实可靠的工程档案才能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估。

最后,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还应包括便捷性标准。

便捷性是指工程档案应当便于查阅和利用,包括档案的整理、归档、编号、索引等工作,以及档案的存储和管理。

只有便捷易用的工程档案,才能为后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提供有效支持。

总之,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应当包括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便捷性四个方面的要求。

只有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验收,才能保证建设工程档案的质量和可靠性,为工程质量和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北京城建档案馆-验收

北京城建档案馆-验收
下午:1:30-5:00 九、新城六区以外的远郊区县,工程档案预验收到所 在区县规划分局办理。
联系电话:68020106(建筑)、68021279(建筑)、 68031098(市政工程)
2
附表一:
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
(建筑安装工程) 申请日期 :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号人员根据 工程登记情况, 进行工程档案业 务指导。 2、 建 设 单 位 应 按照北京市《建 筑(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资料管 理规程》认真履 行职责。
办理工程档案登记 业务跟踪指导 工程档案预验收
整 改
不合格 预验收情况书面告知
合 格
不合格
预验收复核
合 格
出具《工程档案预验收 意见》
5
温馨提示
1、档案预验收前建设单位请到北京市规划委网站下 载档案预验收申请表(附表一、二、三),建设单位应认 真填写建设工程预验收申请表,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请咨询单位妥善保管我馆经办人填写的工程档案 预验收(验收)情况书面告知单,并按告知提示内容进行 整改。
3、档案预验收、验收、移交前请各参建单位对工程 档案的编制及组卷情况进行自查,以便顺利验收和移交。
建筑工程:建设 单位应携带规划 许可证及批图。 市政工程:办理 规划许可证前建 设单位应携带: 1、规划意见书、 总平面图。 2、 竣 工 测 量 委 托书。
受理条件 : 1、 建 设 工 程 全 部完工,其中分 部工程验收全部 完成,资料汇总 统计工作完成, 资料核查表、安 全功能核查表已 形成。 2、 工 程 档 案 已 按规定整理组 卷。 3、 由 建 设 单 位 填写《工程档案 预验收申请》。 4、 由 建 设 单 位 携带整理好的工 程档案到城建档 案馆进行验收, 大型工程可到现 场进行验收。

北京城建档案馆-验收

北京城建档案馆-验收
此表及预验收申请附表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对准备提交预 验收的工程档案进行自检后填写,文件部分:应填写文件是否齐全完整, 案卷数量,组卷情况等,竣工图部分:应填写竣工图绘制情况,案卷数量 及组卷情况。
4
附表三:
预验收工程档案目录
( 预验收申请附表 )
序号 工程名称 案 卷 题 名 册 数
备注
5
温馨提示
1、档案预验收前建设单位请到北京市规划委网站下 载档案预验收申请表(附表一、二、三),建设单位应认 真填写建设工程预验收申请表,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请咨询单位妥善保管我馆经办人填写的工程档案 预验收(验收)情况书面告知单,并按告知提示内容进行 整改。
3、档案预验收、验收、移交前请各参建单位对工程 档案的编制及组卷情况进行自查,以便顺利验收和移交。
联系电话:68020106;68021279(建筑组) 68031098(市政组)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二七剧场路 5 号 邮 编:100045
7
1
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程序
一、办理依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 8 条;《北 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第 14 条;《建筑工程资料管 理规程》、《市政公用设施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二、承办单位: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和区县各规划 分局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三、申报人:建设单位 四、申报条件和标准: 1、工程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单位工程分部验收记 录已经形成,且齐全、有效。全部工程资料已经汇总统计 完毕,并按规定形成了《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 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 2、所有归档内容(预验收阶段应该形成的各类文件) 完整、齐全、有效。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已按照北京市《建 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市政公用设施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中的工程档案归档内容,对基建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 件进行分类整理、竣工图已按《规程》标准绘制,立卷符 合相关规定要求。 五、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应对监理、施工单位整理的工程档案的 组卷情况进行检查汇总,并填写《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附 表一、二)和《预验收工程档案目录》(附表三)。 2、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对建设单位提交实体 档案资料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书面告知。预 验收合格的,由城建档案馆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 见》。 3、工程档案预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根据书面 告知内容进行整改,符合要求后继续报验。 4、未达到申报条件的,工程档案预验收不予受理。 六、预验收地点:北京市城建档案馆或建设工程现场 七、预验收办理时限:两个工作日内 八、接待大厅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

某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

某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

某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某建设工程的档案编制验收标准,以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质量和完整性。

本标准适用于该建设工程的档案编制和验收过程。

2. 目标和范围2.1 目标该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的目标是:•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规范性和可读性;•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护建设工程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2.2 范围该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适用于以下范围:•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的施工记录;•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报告;•建设工程的竣工图纸;•建设工程的相关合同和协议;•其他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文件。

3. 档案编制验收要求3.1 规范性要求•档案编制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档案应使用统一的命名和编号规则,以便于管理和检索;•档案应使用标准的字体和字号,确保档案的可读性;•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找和追溯。

3.2 准确性要求•档案中的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和误导性的信息;•档案中的数据和数字应经过核实和验证,确保准确性;•档案中的文字和图表应清晰明了,不得产生歧义。

3.3 完整性要求•档案应包含建设工程从规划到竣工的全过程记录;•档案应包含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文件和资料;•档案应包含建设工程的各个子系统和设备的详细资料和技术规格。

3.4 保密性要求•档案中涉及的机密信息应进行保密处理,确保不被非授权人员获取;•档案的存储和传输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档案的访问权限应进行严格管理,仅限于需要知晓的人员。

4. 档案编制验收流程4.1 档案编制流程1.采集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文档和资料;2.对采集到的文档和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建立档案目录;3.编制档案目录中的各个文件,包括命名、编号等信息;4.按照档案目录的顺序对文件进行装订和整理;5.编制档案封面和封底,并注明建设工程的相关信息。

4.2 档案验收流程1.档案编制人员提交编制好的档案;2.档案审核人员对档案进行审核,包括内容是否完整、准确性等;3.验收人员对档案进行验收,检查是否符合编制要求和标准;4.验收合格后,签署档案验收意见,并将档案交由保管人员进行保管;5.如有不合格情况,反馈给档案编制人员进行整改,重新提交验收。

工程资料怎样验收?城建档案馆对资料验收时验收的重点内容是哪些?

工程资料怎样验收?城建档案馆对资料验收时验收的重点内容是哪些?

工程资料怎样验收?城建档案馆对资料验收时验收的重点内容是哪些?展开全文Q:工程资料怎样验收A:1、工程竣工验收前,各参建单位的主管(技术)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进行竣工审查。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验收规范的规定和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汇总的工程资料进行验收,使其完整、准确、真实。

2、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应的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与施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

3、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通过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含分包单位)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4、对于国家或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的预验收或验收会,应有城建档案馆的有关人员参加。

5、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由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6、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档案再经城建档案馆验收,不合格的应由城建档案馆责成建设单位重新进行编制,符合要求后重新报送,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Q:城建档案馆对资料验收时验收的重点内容是哪些?A:1、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2、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的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3、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本规范要求;4、竣工图绘制方法、图示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5、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6、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档案部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档案部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含资料)一、总则1、工程技术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工程质量状况的基本数据和原始记录;反映工程项目的测试结果和记录。

它既是反映工程质量的客观见证和评价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以是工程的“合格证”和技术说明书,应当完整准确并坚持同步收集、整理,不得后补。

2、归档的技术资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表格均应采用印刷表格或电子表格,内容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或微机打印,每种资料表格的填写数量不得少于规定的份数。

复印表格不得作为归档资料。

3、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试验报告,文字部分应为正式打印文字。

表格应采用印刷表格或电子表格,内容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或微机打印,数量不得少于两份。

4、各种材料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一般应为原件;如果是复印件或抄件,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复印件:供货商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商单位公章(鲜章)及标明品种、规格、供货日期和数量等;施工单位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施工单位公章(鲜章)。

②抄件:供货商提供的抄件,应有供货商单位公章(鲜章),应标明品种、规格、供货日期和数量及抄件人姓名。

二、工程技术资料的内容1、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①施工质量管理资料包括:工程概况、质量、安全报监手续、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结论,技术处理方案、人工地基检测报告结论、深基坑监测记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②竣工验收综合资料包括:参加竣工验收各方的质量评价及验收结论、实体检测记录、功能抽查记录、安全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等。

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包括:按统一标准中9个分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智能建筑工程)所列的所有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按工程规模、部位及施工段,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档案验收标准2021

档案验收标准2021

档案验收标准2021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档案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档案验收工作的规范和标准对于保障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信度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规范档案验收工作,制定档案验收标准2021成为当务之急。

一、档案验收的基本原则。

档案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可信。

在进行档案验收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操作,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二、档案验收的内容和要求。

1. 档案验收的内容。

档案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可信度等方面的检查。

在档案验收过程中,应当对档案的编目、整理、装订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档案验收的要求。

档案验收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档案验收的结果准确可靠。

在进行档案验收时,应当注重对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的保障,防止档案信息泄露和丢失。

三、档案验收的程序和方法。

1. 档案验收的程序。

档案验收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档案的申报、审批、验收等环节。

在进行档案验收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验收制度,确保档案验收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2. 档案验收的方法。

档案验收工作应当采取科学、规范的方法进行,包括实地查看、抽样检查、核对清单等方式。

在进行档案验收时,应当注重对档案的细节和关键信息进行核实,确保档案验收的结果准确可靠。

四、档案验收的责任和监督。

1. 档案验收的责任。

档案验收工作应当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档案管理部门、档案管理员等人员。

在进行档案验收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档案验收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2. 档案验收的监督。

档案验收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档案验收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在进行档案验收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档案验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档案验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档案验收的结果和处理。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整理规范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整理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1 总则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

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1.0.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技术制图复制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等规范的规定。

电子文件和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术语2.0.1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存联系的工程所级成。

2.0.2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分部工程(subproject)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开程开工以前,在立顶、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范本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范本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范本1 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加强工程档案编制、验收及报送等管理工作,提高编制质量,特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整理、验收、报送管理。

其它专业工程档案的编制验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执行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建设工程档案 project archive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也可简称为工程档案。

2.0.2建设工程项目 construction project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

它由一个或者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3单位工程 single project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能够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的组成部分。

2.0.4分部工程 subproject单位工程中能够按照专业性质、建筑部位或者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5建设工程文件 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也能够简称为工程文件。

2.0.6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审批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7监理文件 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8施工文件 constructing document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档案验收规范

档案验收规范

江西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移交、归档备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90号令)、《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136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预验收、移交,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模型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的总称。

包括从建设工程(项目)的提出、立项、审批、征地、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工作,也可委托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的有关工作,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省政府发布的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专项验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告知建设单位按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并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印制的《编制及移交建设工程档案告知书》(见附件一)和《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预验收、移交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一)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时,主动索取《编制及移交建设工程档案告知书》。

(二)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三)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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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档案馆资料制作规范一、建设工程档案组卷(整理)的要求(一)按单项工程组卷。

通常按文字材料、竣工图纸、工程照片、光盘等不同载体形式分别单独组卷。

(二)文字材料及图纸可分别组成工程立项与管理文件、设计基础材料及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监理文件、施工技术管理文件、质量控制文件及竣工图、设备文件、工程经营文件、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和声像档案等若干卷(文字材料、图纸分别组卷)。

1、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2、外文资料(如:进口设备资料)要有译文,有译文的外文资料译文在前、原文在后。

(三)竣工图按单项工程的不同专业(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电气、燃气等专业)分别组卷。

竣工图纸较少时,几个专业可合并组卷。

(不能超过4公分厚)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四)变更文件组于施工技术管理文件中,设计变更文件、现场洽商记录等变更文件可以单独组卷,并按照不同专业形成时间及变更部位等排列。

(五)案卷的排列标准(见建设工程归档范围与排列标准)一个工程案卷按照工程立项与管理文件、设计基础材料及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监理文件、施工技术管理文件、质量控制文件及竣工图、设备文件、工程经营文件、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声像档案的顺序排列。

二、建设工程档案整编的质量要求:(一)案卷内文字材料必须是原件,排列有序。

文字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图纸按固有编号排列。

规格要求A4幅面(297×210)大小。

不规格的文件材料如:大于或小于A4的分别采用折叠或托裱空白A4复印纸的办法处理,要按照要求的规格进行托裱或剪裁以保持整齐,如反正有字的把A4纸挖空进行托裱。

托裱纸质要优良,不能用带字的纸,最好用A4复印纸。

随设备来的不合格说明、原目、照片等档案材料按特殊档案保管,要求放在资料盒里排列有序并附有说明及目录。

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时,要求提供字迹清晰的复印件并做抄件(注明原件存放处,抄件人签字、抄件日期并加盖公章)。

复印材料一律采用A4规格。

(二)案卷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齐全完整并有完备的签章手续。

格式统一、字迹工整、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文字应采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

不得使用红色墨水、纯兰墨水、圆珠笔或铅笔、复写纸等易退色的书写材料。

传真纸需复印后归档,并做抄件。

(三)一个保管单位内不准有重份文件。

(四)保管单位内的文件材料用线绳装订,不准使用金属物装订,文件上原有的金属物要全部拆除。

文字材料及图纸案卷采用软卷皮左侧三孔一线装订,孔与孔的距离为八公分,横向书写的文件字头应朝向装订线,装订要结实美观做到不掉页、不压文字、不妨碍查看。

每卷文字材料厚度不超过2公分厚,卷盒用3公分厚的卷盒,图纸厚度不超过4公分,用5公分的卷盒,每一盒内只能装一卷档案。

三、竣工图的编制(一)竣工图应在新蓝图上绘制,不允许使用复印图纸,不同幅面的竣工图统一按4号图幅面(297×210)折叠手风琴式,薄厚要均匀,要求折叠后白面朝外,并在装订线内加厚纸衬,使整个保管单位厚度一致,进行装订。

(二)竣工图编制后,应逐页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一律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加盖在图纸折叠后白面的右下角。

图章内容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竣工图章示例如下:竣工图章尺寸为50×80mm(三)竣工图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由施工单位利用新施工设计图加盖竣工图图章即可作为竣工图。

(四)一般设计变更可在原施工图上加以修改作为竣工图,(五)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变更用文字表达的,可以将文字变更抄写在图纸说明或其它空白处;涉及到图形变化的,要将图中废弃部分划去,对原图修改并用引出线标明此部位变更的修改依据。

(六)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七)重新绘制的变更图如果完全可以取代原图的,要将变更图放于原图位置,被替代下的原施工图不组进卷内。

如果竣工图编制单位认为有必要保留被替代的原施工图,可以将原施工图放在最后,不加盖竣工图章,并在目录中按照施工图编号。

(八)向城建档案中心移交的建设工程档案要使用国家标准的档案装具与表格(见附图)。

文字材料及图纸卷用软卷皮装订后装盒;工程照片装在相册内,并注有说明。

(九)政府投资建的项目、大中型的项目归档两套,其中一套为原件,一般项目及其它建设单位的项目归档一套为原件。

(十)《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先用一张A4空白纸代替打页号、编制卷内目录,待质监站备案完毕后及时将竣工备案书送交档案中心。

四、建设工程档案案卷的编目要求:工程档案每个卷盒脊背、卷皮、卷内目录、备考表等要用微机进行打印,不可手写,备考表中立卷人、审核人要用碳素墨水签写。

(一)案卷封面的填写要求1、工程名称:项目名称2、案卷名称:案卷提名应简明、准确揭示卷内文件材料或图纸的内容,同一案卷标题的文件材料厚度超过20mm,需组成两个以上案卷时,应在文字材料名称后加注(一)(二)―――――依次类推。

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成果卷,案卷名称为所在道路全称+(起点道路全程—终点道路名称)+管线名称3、建设时间:从开工时间至竣工时间。

4、编制日期:填写案卷内文字材料的起始日期。

5、保管期限:填写其划定的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

6、密级:依据保密规定填写。

(二)卷内目录的填写要求:1、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首页之前。

2、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

3、文件编号:填写文件的文号或竣工图编号;变更文件填写变更号。

4、责任者:填写文件直接形成单位。

5、文件材料题名:填写图纸或文件标题的全称。

6、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文件或图纸形成的日期。

7、页次:填写每份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

8、备注:填写需补充或说明的问题。

(三)卷内备考表的填写要求:1、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2、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如:原件存放处等)(四)案卷内页号的编写要求:1、案卷内文件材料均按有文字内容的页面打页号,每卷单独打页号,页号从“1”开始。

一个案卷内只能编一个流水号(卷与卷之间页号不能连续)。

2、页号打的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标注在右下角,1CM见方位置。

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标注在右下角,反面标注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页号需用打号机标注(黑色),不允许用其它颜色标注或书写。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五、城建档案分类目录及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清册接收要求1、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档案正式移交时,除向保税区档案中心移交纸质档案外,要求移交电子城建档案分类目录,及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清册。

2、移交城建档案电子目录所需表格样式,如:“工程概况及档案整编说明”“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目录”、“卷内目录”、“分类目录”等均采用保税区提供的标准化表格,可以通过u盘向保税区档案中心拷贝。

3、档案中心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表格”既可用于城建档案电子目录的移交,同时又可以直接打印出纸质卷内目录,组到相应案卷中。

4、电子目录移交前,应确保u盘已经过病毒检测和杀毒处理。

档案中心拒收含有病毒问题或其它隐患的数据文件。

六、建设工程档案验收重点建设单位在收集各单位工程档案后,首先应该按照档案整编有关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全部档案移交档案中心。

档案中心在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时,重点检查以下方面;1、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3、工程档案以整理立卷,立卷符合整编的要求。

4、竣工图变更修改符合要求。

5、文件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6、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七、工程项目档案验收规定(一)办理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

(二)办理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三)提交材料:1、建设项目全套工程档案,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整理的该项目工程档案;(注:《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待质检站备案完毕后反馈档案馆。

)2、《天津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清册》、包括《移交清册》封面、《工程概况及档案整编说明》、《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目录》、三张表单,要求装订整齐(一式两份)。

《移交清册》封面建设单位移交人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城建档案分类目录电子文件。

4、《天津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表》(一式两份),用黑色碳素钢笔填写清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公章。

(四)办理程序:电话预约档案报送档案审核合格发证。

(五)办理条件:1、建设单位已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2、建设工程档案正式验收时,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到场,以便对工程档案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到位。

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等三方的工程档案已经收集齐全、完整,并且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工程档案真实、准确。

4、建设工程档案整理符合《天津工程档案归档范围与排列顺序》和《天津城建档案整编要求及质量标准》。

2010-11-29编制人:曹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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