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制定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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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正文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22年9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家标准的制定第三章国家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标准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标准的制定(包括项目提出、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对外通报、编号、批准发布)、组织实施以及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对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包括下列内容:(一)通用的技术术语、符号、分类、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要求和互换配合要求;(二)资源、能源、环境的通用技术要求;(三)通用基础件,基础原材料、重要产品和系统的技术要求;(四)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五)社会管理、服务,以及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等通用技术要求;(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通用技术要求;(七)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的技术要求;(八)国家需要规范的其他技术要求。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四条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以及有关分析试验方法,需要配套标准样品保证其有效实施的,应当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样品。

标准样品管理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制定国家标准应当有利于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实施国家战略。

第六条积极推动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

以国际标准为基础起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有关国际组织的版权政策。

鼓励国家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同步,加快适用国际标准的转化运用。

第七条鼓励国际贸易、产能和装备合作领域,以及全球经济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相关新兴领域的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的问题一直是学术界、管理层和各大媒体关注的热门议题。

下文是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97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和承担相关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课题经费开支范围第六条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技术监督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0.08.24•【文号】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0号•【施行日期】1990.08.2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标准管理办法(1990年8月2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0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一)通用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要求和互换配合要求;(二)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技术要求,包括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要求,工程建设的安全、卫生要求,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三)基本原料、材料、燃料的技术要求;(四)通用基础件的技术要求;(五)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六)工农业生产、工程建设、信息、能源、资源和交通运输等通用的管理技术要求;(七)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重要技术要求;(八)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重要产品和工程建设的通用技术要求。

第三条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

下列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一)药品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国家标准、兽药国家标准、农药国家标准;(二)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国家标准,劳动安全、卫生国家标准,运输安全国家标准;(三)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国家标准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四)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和环境质量国家标准;(五)重要的涉及技术衔接的通用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和制图方法国家标准;(六)国家需要控制的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国家标准;(七)互换配合国家标准;(八)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重要产品国家标准。

企业经费管理规定(3篇)

企业经费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企业经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企业正常运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

第三条企业经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经费使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

(三)效益性原则:经费使用应注重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节约性原则:经费使用应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第二章经费分类第四条企业经费分为以下几类:(一)日常经费: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招待费等。

(二)专项经费:包括项目经费、培训经费、研发经费等。

(三)福利经费:包括员工福利、奖金、补贴等。

(四)其他经费:包括临时性、应急性等特殊经费。

第三章经费预算与审批第五条企业应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经费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年度经费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经费支出总额及构成。

(二)各部门、分支机构的经费预算。

(三)项目经费预算。

(四)福利经费预算。

第七条经费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合理确定经费支出总额。

(二)科学划分经费支出类别。

(三)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标准。

(四)充分考虑企业实际需求。

第八条经费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如确需调整,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经费审批权限如下:(一)日常经费:各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专项经费: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报总经理批准。

(三)福利经费: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报总经理批准。

(四)其他经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批权限。

第四章经费支出管理第十条经费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十一条经费支出实行报销制度,报销流程如下:(一)填写报销单,注明支出事项、金额、用途等。

(二)附上相关凭证,如发票、收据等。

(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报财务部门审核。

国家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为确保国家三公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本办法所称三公经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行政单位为履行公务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

三、预算管理1. 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将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明确预算总额和分项预算。

2.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行政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规模。

3.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三公经费预算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或超出合理范围的预算进行调整。

四、支出管理1.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行政单位在三公经费支出时,应遵循合理、必需、节约的原则。

2. 公务接待费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严禁超标准接待。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应符合国家公务用车政策,优先选用国产汽车,严禁违规购置豪华汽车。

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出国(境)任务审批制度,严禁无实质内容、无必要出国(境)活动。

五、审批程序1.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行政单位在三公经费支出前,应按照内部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2. 公务接待费支出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需经单位负责人及财政部门审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需经单位负责人、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审批。

六、监督与检查1.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管理,定期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 审计部门应将三公经费纳入审计范围,对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的行为进行查处。

3.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提高三公经费支出标准、扩大支出范围、违规审批、虚报冒领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对在三公经费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

关于修订《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9〕 447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市场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直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07〕29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12月27日附件: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及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以下称标准经费),是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补助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专项经费。

标准经费原则上对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成本进行补助。

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称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保证落实必要的配套资金。

标准经费列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称市场监管总局)部门预算,由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

第三条标准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科学安排,规范使用。

应当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标准计划,科学合理安排标准经费,规范标准经费的使用,保障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分类支持。

标准经费重点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要标准,主要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推荐性国家标准中的基础通用类、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标准,并按照“重大”、“基础通用”和“一般”三种类别进行补助。

(三)专款专用,追踪问效。

项目承担单位收到标准经费后,应当纳入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标准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标准经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如下:(一)财政部负责标准经费年度预算草案的审核以及预算的批复,并对标准经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二)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标准经费年度预算草案的组织编制、审查、上报,以及预算的批复和下达,并对项目承担单位执行情况和标准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实施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落实配套经费,接受监督检查,按照要求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标准经费使用情况。

管理费使用管理规定(3篇)

管理费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规范管理费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各项目、各机构的管理费使用。

第三条管理费是指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为保证业务正常运行和完成工作任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并用于日常管理、业务运行、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费用。

第四条管理费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管理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合理性原则:管理费的使用应合理、节约、高效,不得浪费。

(三)透明性原则: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四)责任性原则: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应对管理费的使用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管理费提取第五条管理费的提取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管理费的提取比例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不超过上年度收入总额的5%提取;(二)企业按照不超过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2%提取;(三)其他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

第七条管理费的提取程序:(一)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编制管理费预算;(二)财务部门对各部门、各项目编制的管理费预算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三)单位领导审批管理费预算;(四)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预算,按照规定程序提取管理费。

第三章管理费使用范围第八条管理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一)办公费用: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网络通讯费、水电费等;(二)差旅费用:包括出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三)会议费用:包括会议组织、场地租赁、资料印刷、交通补贴等;(四)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教材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五)业务运行费用:包括业务咨询费、项目评估费、业务推广费等;(六)风险防控费用:包括法律咨询费、保险费、安全防范费等;(七)其他必要费用:包括捐赠、赞助、礼品等。

第九条管理费使用不得用于以下方面:(一)支付个人工资、奖金、福利等;(二)偿还债务;(三)购置固定资产;(四)捐赠、赞助、广告等;(五)其他与业务无关的支出。

学校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学校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的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浪费,确保三公经费的合理、合规使用。

第二章三公经费范围及标准第三条三公经费范围包括:(一)公务接待费:用于接待来访客人、举办会议、培训等活动的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于公务用车的购置、维修、保险、燃油、过路费等费用。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于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参加学术交流、培训、考察等活动的费用。

第四条三公经费支出标准:(一)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控制接待规格、标准。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公务用车,控制购置费用;运行费用按照实际行驶里程、燃油消耗等因素合理计算。

(三)因公出国境费: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控制出国境团组人数、天数和费用。

第三章三公经费预算及审批第五条学校设立三公经费预算,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预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年度工作计划,合理预测三公经费支出需求。

(二)节约使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避免浪费。

(三)公开透明:预算编制过程公开透明,接受教职工监督。

第七条三公经费支出审批程序:(一)申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填写三公经费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门。

(二)审核:财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

(三)审批:学校领导对批准的三公经费支出进行审批。

第四章三公经费使用及监督第八条三公经费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使用三公经费。

(二)规范操作: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操作,确保资金安全。

(三)公开透明: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教职工监督。

第九条三公经费使用监督:(一)财务部门负责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为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切实保障公款安全,保障公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一、总则1. 本办法专门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

2.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及因公举行会议、培训、调研、业务考察等所需经费。

3.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本单位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并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4. 本办法是制定和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二、经费标准1. 公务接待费(1)公务接待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公务接待。

(2)公务接待范围内的食品饮料、礼品、宾馆住宿、交通等支出,均应合理、规范、节约。

(3)公务接待费用的合理标准应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在使用前公开向社会公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公务用车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数量、性能、级别。

(2)公务用车的购置、运行费应当通过招投标或采购等公开的方式进行,严格控制采购价格,尽量选择节能环保、购置、使用成本低的车辆。

(3)公务用车的管理应严格制度、规范操作、节约使用。

3. 因公举行会议、培训、调研、业务考察等所需经费(1)因公需要举行会议、培训、调研、业务考察等活动的,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得到审批。

(2)活动的费用应按规定程序报销,费用标准应符合实际需要和节约原则。

三、经费管理1. 严格预算和限额管理(1)每年经费预算应编制详细,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相结合。

(2)各项支出限额应经过详细分析,并按照预算和限额执行。

2. 合理使用经费(1)各项三公经费应用于公务活动,并做到不多、不滥、不乱花。

(2)对于公务活动中出现的“小钱”支出,应在规定范围内自行解决。

3. 控制使用范围(1)三公经费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严禁将三公经费用于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用途。

(2)严禁任意增减三公经费项,严禁借三公经费行私人活动。

四、监督管理1. 内部监督(1)各级领导应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并实行批准和审核制度。

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_办法_

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_办法_

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的问题一直是学术界、管理层和各大媒体关注的热门议题。

下文是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97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和承担相关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二)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课题经费开支范围第六条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国家标准制定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标准制定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标准制定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以下简称标准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的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准经费是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补助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专项经费。

标准经费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归口管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具体管理职责如下:(一)财政部负责标准经费年度预算的审核、批复,对标准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逐步建立标准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二)质检总局负责标准经费年度预算的组织编制、审查、上报、预算的批复和经费的下达,对标准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国家标准委负责提出标准经费年度预算方案,组织实施年度经费预算,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实施,落实配套经费,接受监督检查,按照要求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第三条标准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科学安排,整合协调.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内容和工作程序,明确和规范经费支出范围,科学合理安排经费,保障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有效开展。

统筹协调和有效整合各项制修订国家标准资金,避免经费分散使用.(二)突出重点,分类支持。

标准经费重点用于制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基础类、通用方法类、公益类推荐性国家标准,原则上实行成本补助,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保证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

制修订产品类推荐性国家标准主要实行定额补助,并逐步转向市场,由企业和社会出资承担。

(三)专款专用,追踪问效。

标准经费应当纳入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标准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国家标准任务承担单位一般为相关行业、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检测机构和企业等。

制修订国家标准应当依托国内相关产业、行业和企业,充分发挥协会、中介组织以及科研机构的作用。

课题经费管理制度

课题经费管理制度

课题经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课题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科研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课题经费的来源课题经费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经费。

2、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项目经费。

3、本单位自筹的科研经费。

三、课题经费的使用原则1、专款专用原则:课题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合理性原则:经费的使用必须合理、合规,符合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

3、效益性原则:经费的使用要注重效益,力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

四、课题经费的预算管理1、课题负责人在申报课题时,应根据课题研究的任务和目标,科学合理地编制课题经费预算。

预算内容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2、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3、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和绩效支出。

管理费用于补偿课题承担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等间接成本。

绩效支出用于课题组成员的激励。

4、课题经费预算经批准后,一般不予调整。

如确需调整,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五、课题经费的支出管理1、设备费:购置设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2、材料费:购买材料应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材料的消耗。

3、测试化验加工费:委托外单位进行测试化验加工时,应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4、燃料动力费: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合理列支。

5、差旅费:出差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报销时应提供相关的票据和证明材料。

6、会议费:召开会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费用支出。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国(境)交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照规定的标准报销费用。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费用,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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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开支管理规定目的(3篇)

费用开支管理规定目的(3篇)

第1篇一、引言费用开支管理规定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旨在阐述费用开支管理规定的目的,以期为我国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规范费用开支行为1.明确费用开支范围费用开支管理规定旨在明确费用开支的范围,确保单位各项费用开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避免不合理、不合规的费用支出。

2.规范费用开支流程通过制定费用开支管理规定,明确费用开支的申请、审批、报销等流程,确保费用开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

3.加强费用开支监督费用开支管理规定要求各级领导和财务部门加强对费用开支的监督,确保费用开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合理分配资金费用开支管理规定要求单位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资金需求,合理分配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控制费用支出通过费用开支管理规定,单位可以加强对各项费用的控制,降低不必要的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优化资源配置费用开支管理规定有助于单位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为单位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1.确保经费供应费用开支管理规定要求单位做好经费供应工作,确保各项费用开支的及时、足额供应,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2.降低运营风险通过费用开支管理规定,单位可以降低运营风险,避免因费用管理不善而导致的财务风险。

3.提高单位形象规范的费用开支管理有助于提高单位形象,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为单位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1.加强廉政教育费用开支管理规定要求单位加强对员工的廉政教育,提高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2.强化监督执纪通过费用开支管理规定,单位可以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监督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维护党风廉政建设。

3.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费用开支管理规定要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国家标准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标准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标准经费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费管理是确保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科学、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标准化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国家标准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制定了相应的办法。

一、总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家标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国家标准经费主要用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有关活动支出,必须严格依法、独立、合理、公正、诚信、廉洁地使用。

二、经费来源1.国家标准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

2.国家标准经费也可以接受行业组织、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三、经费管理1.国家标准经费应当由标准化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2.经费使用应当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遵守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3.国家标准经费使用应当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和合理。

四、经费使用范围国家标准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标准修订与制订会议的组织和召开。

2.专家咨询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3.标准修订与制订过程中的调研、审核和评审等活动。

4.印制标准、培训、宣传等相关费用。

5.其他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相关的支出。

五、经费监督1.国家标准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2.相关单位应当建立经费使用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家标准经费的使用情况。

六、附则1.国家标准经费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之前制定的任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

2.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以上国家标准经费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国家标准经费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国家标准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

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

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

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一、前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标准制修订工作在各行各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而对于标准制修订工作来说,经费管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合理、规范的经费管理可以保障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标准制修订质量,保障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二、经费管理的原则。

1. 合理使用,经费使用应当符合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实际需求,不得滥用、浪费。

2. 透明公开,经费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公开披露,接受监督。

3. 节约高效,在确保标准制修订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量节约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经费管理的程序。

1. 编制预算,标准制修订单位应当根据具体的标准制修订项目,编制详细的经费预算,明确经费的用途和分配比例。

2. 审批程序,经费预算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经费使用,经费使用应当按照预算计划进行,不得超支或挪用。

4. 经费结算,标准制修订项目结束后,应当及时进行经费结算,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和公开披露。

四、经费管理的监督。

1. 内部监督,标准制修订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经费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2. 外部监督,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应当对标准制修订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经费管理的责任。

1. 标准制修订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经费使用,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标准制修订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社会公众,应当积极参与对标准制修订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总结。

经费管理是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标准制修订质量,保障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标准制修订单位应当加强经费管理意识,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经费使用,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为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严格经费管理规定(3篇)

严格经费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经费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经费、业务经费、项目经费等。

第三条经费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为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2. 规范操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收支流程;3. 效益优先:合理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透明公开:经费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经费预算管理第四条年度经费预算编制:1. 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需求,编制经费预算,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门;2. 财务部门对各部门预算进行汇总、审核,形成单位年度经费预算草案;3. 单位领导审批年度经费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经费预算调整:1. 经费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单位领导审批;2. 经费预算调整不得突破原预算总额。

第三章经费支出管理第六条经费支出审批:1. 各部门根据年度预算和实际需求,提出经费支出申请;2. 经费支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财务部门审批;3. 财务部门对经费支出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报销,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

第七条经费支出报销:1. 经费支出报销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银行对账单等;2. 报销金额应当与实际支出相符,不得虚报冒领;3. 财务部门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报销,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

第八条经费支出核算:1. 财务部门对经费支出进行核算,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合理;2. 定期对经费支出进行汇总、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四章项目经费管理第九条项目经费申请:1.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需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门;2. 财务部门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

国家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国家重大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并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及研究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总则该经费管理办法为针对国家重大专项经费的补充办法,经费使用原则按照国家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实施,具体操作办法按照研究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施。

第二条:科研经费的来源由上级政府部门、科学院、有关基金委员会随项目下达的科研经费。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一)时间范围:科研经费支出的时间范围仅限于从立题当年始至结题当年止。

立题前和结题后的支出原则上不能在该课题经费中报销。

(二)支出类别:科研经费支出的类别须按照经费预算中类别进行支出1、课题涉及的调研、采集和收集材料(资料)费2、科研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材料、药品费以及原设备的改造、加工、维修费等。

3、测试研究的测试费。

4、科研必需的试验场所使用费、劳务费和协作费。

5、科研所需的差旅费。

6、参加国内与课题有密切联系的学术会议费、学术活动费。

7、科研总结报告,学术论文的印刷费,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该课题的研究论文补贴费。

8、科研工作中不可避免造成的损失补偿费。

9、科研项目验收或成果鉴定所需费用。

10、科研管理费。

11、该课题的申报评审费。

第四条:科研管理费(一)科研管理费的来源:从科研项目经费中按国家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和研究院管理规定一次性提取后,由院财务部门单独立户,统一管理。

第五条:科研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一)科研借款。

科研课题借款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并经主持人同意由经费主管人借款,课题组以外人员不能借支该课题经费。

(二)科研学术会议借款。

参加科研学术会议必须依据参会通知或邀请函。

与课题无关的学术会议不得借支课题经费。

(三)经费报销。

为节省科研支出,杜绝浪费,科研经费的开支除须经课题主持人签字外,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的报销转账需经过科技发展部审核确认,方可到财务科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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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制定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以下简称标准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的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准经费是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补助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专项经费。

标准经费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归口管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具体管理职责如下:
(一)财政部负责标准经费年度预算的审核、批复,对标准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逐步建立标准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
(二)质检总局负责标准经费年度预算的组织编制、审查、上报、预算的批复和经费的下达,对标准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国家标准委负责提出标准经费年度预算方案,组织实施年度经费预算,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实施,落实配套经费,接受监督检查,按照要求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第三条标准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科学安排,整合协调。

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内容和工作程序,明确和规范经费支出范围,科学合理安排经费,保障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有效开展。

统筹协调和有效整合各项制修订国家标准资金,避免经费分散使用。

(二)突出重点,分类支持。

标准经费重点用于制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基础类、通用方法类、公益类推荐性国家标准,原则上实行成本补助,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保证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

制修订产品类推荐性国家标准主要实行定额补助,并逐步转向市场,由企业和社会出资承担。

(三)专款专用,追踪问效。

标准经费应当纳入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标准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国家标准任务承担单位一般为相关行业、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检测机构和企业等。

制修订国家标准应当依托国内相关产业、行业和企业,充分发挥协会、中介组织以及科研机构的作用。

第二章标准经费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标准经费用于国家标准制修订及相关工作。

标准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国家标准的前期论证及预研;
(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购置、翻译和跟踪采用;
(三)国家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试验验证;
(四)国家标准样品的研复制;
(五)国家标准的技术审查、审批、发布和公告;
(六)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的印制和信息发布;
(七)国家标准的宣传、推广和英文版翻译;
(八)国家标准复审;
(九)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备案;
(十)与国家标准制修订直接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标准经费的开支项目包括资料费、设备费、试验验证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公告费、印刷费、宣传推广费、其他费用等。

各项开支具体如下:
(一)资料费:制修订国家标准过程中需要支出的书刊、资料、复印等费用以及购置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目录等文本或软件资料等必须支出的费用。

(二)设备费:制修订国家标准过程中购置或租赁试验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三)试验验证费:制修订国家标准中必须进行的试验、验证所发生的能源、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费用及测试费用。

(四)差旅费:制修订国家标准过程(包括技术审查、技术协调和审核、复审)中,按规定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等费用。

(五)会议费:制修订国家标准过程中为了进行论证、研讨、协调而召开有关会议,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会议场地和仪器设备租用费、会议文件资料印刷费等。

(六)劳务费:按规定支付给参加国家标准的起草、汇总整理、审核、翻译等方面的人员的劳务性费用。

劳务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标准经费及其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

(七)专家咨询费:国家标准草案在审定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标准经费及其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

(八)公告费、印刷费:国家标准审批完成后进行公告和印制时所发生的费用。

(九)宣传推广费: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国家标准,为推动其实施所发生的费用。

(十)其他费用: 指与国家标准制修订直接相关的,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项目及预算审批程序
第七条制修订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按照统一规划的原则,实行公开征集制度。

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含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级标准化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向国家标准委申报制修订国家标准的项目建议。

项目建议申报书应当按规定格式填报,主要包括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的经费预算数额和来源构成等。

第八条国家标准委根据当年的国家标准计划立项条件,对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建议申报书进行审查、征求意见、协调和汇总,形成年度制修订国家标准计划项目。

第九条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根据年度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依据标准性质、类别及实际需要,考虑完成项目时间年限,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纳入质检总局部门预算,上报财政部。

第十条财政部结合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目标和国家财力情况,对制修订国家标准年度经费预算方案进行审核并批复。

第十一条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根据财政部批复的年度预算,下达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和项目经费。

标准经费原则上应当直接下达到项目承担单位。

未列入年度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项目不予安排经费。

第十二条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含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级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和经费预算下达到项目承担单位(含标准起草单位),并做好计划执行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章标准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三条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周期原则上不应当超过三年。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进度,分标准立项、审查、批准等环节拨付标准经费。

第十四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标准经费进行使用与管理: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根据制修订国家标准计划,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严格组织管理;
(二)标准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合理安排,节约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三)标准经费应当与配套资金统筹安排,单独核算;
(四)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向国家标准委报送标准经费使用报告及项目完成情况的总结报告;
(五)结余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制修订国家标准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计划项目一经批准,项目承担单位不得自行调整。

执行过程中,如计划项目需要调整的,应当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

第十七条项目被撤销或中止的,国家标准委视情况收回部分或全部标准经费,并向质检总局备案。

第十八条如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书面报告国家标准委,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第十九条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第五章检查、监督与罚则
第二十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凡跨年度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将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国家标准委。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对标准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标准经费。

截留或挪用标准经费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国质检财[2003]13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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