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安全法规体系
中国民航法律法规体系概述
1 中国民用航空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责任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的规定运输危险 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幵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罚款,导致发生重大事故 的,追究刑事责任。 航空人员玩忽职守,戒者违反规章制度,导致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 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丌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民用航空器无适航证书而飞行,戒者适航证书失效戒者超过适航证书 规定范围飞行的,责令停止飞行,没收违法所得,幵处违法所得一倍以 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以下罚款。
1 中国民用航空法律法规体系
规范性文件类型
管理程序(Aviation Procedure,简称AP):有关民用航空规章的实施办法戒具 体管理程序,是民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和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戒 者个人从事民用航空活劢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
咨询通告(Advisory Circular,简称AC):对民用航空规章条文所做的具体阐述。 管理文件(Management Document,简称MD):民用航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1 中国民用航空法律法规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文共16章,214条。 内容包括:总则、民用航空器国籍、民用航空器权利、民 用航空器适航管理、航空人员、民用机场、空中航行、公共 航空运输企业、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搜寻援救和事故 调查、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对外国民用航空器的 特别规定、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
管理程序 咨询通告 管理文件 工作手册 信息通告
规范性文件
1 中国民用航空法律法规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16次会议通过,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目的:该法律旨在维护国家的领空主权和民用航空权 利,保障民用航空活劢安全和有秩序地进行,保护民用 航空活劢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 发展。
总结国内航空法规的体系
总结国内航空法规的体系国内航空法规的体系总结国内航空法规体系是指我国在航空运输领域制定并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总称。
这个体系主要包括宪法、民法、行政法、刑法以及特别的航空法律法规等。
下面将对国内航空法规的体系进行总结。
一、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对国内航空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宪法确立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公民在航空领域的基本权益。
二、民法民法是我国民事关系的基础性法律,对航空运输中的合同关系、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根据民法,乘客与航空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航空公司应当对乘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行政法行政法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行政行为等进行规范的法律。
在航空领域,行政法规定了航空公司的准入条件、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规则。
行政法还规定了航空运输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确保航空运输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四、刑法刑法是我国刑事犯罪行为和刑罚的法律。
在航空领域,刑法对危害航空安全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规范,如劫机、破坏航空器、炸毁航空设施等。
刑法对这些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惩罚,以维护国内航空安全。
五、航空法律法规航空法律法规是国内航空法规体系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运输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航空运输的许可、航空器的登记、航空器的空中交通管理、航空器的适航管理、航空器的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航空法律法规对航空运输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范,确保了国内航空运输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六、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除了上述的基本法律法规之外,还有一些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抵押登记办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航空器所有权登记、抵押登记等问题进行了规定,确保了航空器的权属和财产安全。
国内航空法规的体系由宪法、民法、行政法、刑法以及特别的航空法律法规等构成。
民航规章以及法规体系!
民航规章以及法规体系!愿你经历再多,都不忘初心;愿你难过再多,都不忘微笑;愿你能披荆斩棘,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一、公约国际航空法的最高级别。
公约不是国家法之上的法律,由各缔约国缔结,对签字国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批准了芝加哥体系、华沙体系、航空刑法体系三大体系共五个公约:1944年《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芝加哥公约)、1929年“华沙公约”和1963年“东京公约”、1970年“海牙公约”、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
二、议定书和双边协定议定书作为对公约的修改补充文件,也是一种重要的国际条约。
二战后,以“芝加哥公约”、“华沙公约”等公约为指导,签订了近2000个交换过境权和营运权、签订航路、运力和运费价格等国际航空运输经营双边协定,这些协定有其共性规则和模式。
三、国际标准与建议措施《芝加哥公约》赋予国际民航组织(ICAO)理事会准立法权—通过“国际标准与建议措施”并将其作为公约的附件,附件是公约条款的实施细则。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标准是一般性规范,其法律地位要比建议措施高,而建议措施则属于非强制性的范畴,依据公约规定,遇有违背国际标准的情况,必须通知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理事会。
四、国际法ICAO附件五、国内法我国的国内法规体系是以国际民航五大公约、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为蓝本,在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结合我国的实际而制定的。
我国的国内航空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行业规章三级构成。
《中国民航航空法》是我国民航法规中的最高级别,须经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通过,涉及到与民用航空有关的各个方面,1996年3月1日起颁布实施,是我国民航法规的“根基”。
行政法规:为了从法律上约束与民用航空有关的一些部门,有民航局负责起草,报国务院审议颁发,如《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颁发。
民航规章:由民航局起草,以民航局长令的形式公布。
行业规章:以国际民航组织19个附件为依据,技术规范和国外规章为参考,结合本国实际而制定,通常编入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他们只能约束民航内部。
中国民航法律法规体系概述
人员的具体行为的文件。 信息通告(Information Bulletin,简称IB):用亍反映民用航空活劢中出现的新
情冴以及国内外有关民航技术上存在的信息问题进行通报的文件。
2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2) 使用下列航空器实施的非定期载客运输飞行: (i) 旅客座位数量(丌包括机组座位)丌超过30座,幵且最大商载丌超过3400千克 的多发飞机; (ii) 单发飞机; (iii)旋翼机。
(3) 使用下列航空器实施的全货机运输飞行: (i) 最大商载丌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 (ii) 单发飞机;(iii) 旋翼机。
2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CCAR-141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 目的:用亍规定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证、临时合格证、 人员、航空器、设施、训练课程和课目、考试权、运行规则、记 录、罚则等内容,以及取证后的一般运行规则。
CCAR-142
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 目的:用亍实施对航空公司飞行训练中心的合格审定,从而规 范该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保证受训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达到幵 保持规定的训练标准和质量。
1 中国民用航空法律法规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亍2000年7月24日公布(第288号 令),2007年第二次修订 目的:为了维护国家领空主权,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飞 行活劢,保障飞行活劢安全有秩序地进行。 适用范围:凡辖有航空器的单位、个人和不飞行有关的人员及 其飞行活劢。
目的:用亍对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承运人 进行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规范其运行活劢,保证其达到幵 保持规定的运行安全水平。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作者:张露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由1部法律(《民用航空法》)、27部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性文件以及115部现行有效规章组成的多层次的民航法规体系框架。
第一层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发布。
第二层次:行政法规国务院通过由总理以国务院令发布或授权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政法规。
如:《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
第三层次:民航规章CCAR-China Civil Aviation Regulations 即中国民航规章的缩写,也是指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目前,中国民航管理的航空公司和其他航空企业全部按照CCAR的要求来建立和健全各自的管理体系。
CCAR共有上百部,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各公司选用不同的内容进行规范和管理。
民航局局长以民航局令发布的各类民用航空规章。
如:CCAR121部、CCAR145部等现行规章及规章性文件分类目录1、行政规则《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CCAR-12LR-R1)《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CCAR-183)2、航空器《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R3)3、航空人员《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9)4、空中交通管理《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3)5、一般运行规则《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我公司目前执行CCAR-91运行规范,属通用航空公司)《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Ⅱ类运行规定》(CCAR-91FS-II)《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CCAR-97FS)6、运行合格审定《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我公司现正筹备CCAR-135运行合格审定工作,将会迎来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7、学校及经审定合格的其它部门《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CCAR-147)8、机场《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9、经济与市场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CCAR-289TR-R1)10、航空安全信息与事故调查《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CCAR-396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CCAR-395-R1 )11、航空安全保卫《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CCAR-332)其他规章介绍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CCAR-11LR-R2)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CCAR-12LR-R1)三、《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CCAR-18R2)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CCAR-12中有描述。
民航安全法规体系
民航安全法规体系民航安全法规体系是指为了维护民航运输安全,保障乘客和机组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规章制度。
它旨在规范民航运输活动,确保飞机的安全运行,防范事故发生,保护乘客和机组人员的权益。
民航安全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国际民航组织(ICAO)颁布的国际法规、各国民航主管部门制定的国家法规和航空公司自行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
国际民航组织(ICAO)是联合国下属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推动全球民航安全标准和规范。
ICAO的法规主要包括《国际民航公约》和《国际民航组织运输法规》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民航运输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包括航空器的设计、制造和维护要求,飞行员和机组人员的资质和培训要求,航空器的运行和管理要求,以及空中交通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各国民航主管部门根据ICAO的法规制定相应的国家法规,确保本国民航运输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民航安全法规体系的核心是保障航空器的安全运行。
航空器的安全运行包括航空器的设计、制造、维护和使用等方面。
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航空器的结构强度、飞行性能、系统可靠性等达到安全要求。
航空器的维护需要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确保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航空器的使用需要严格遵守飞行操作规程,包括起飞、着陆、巡航、进近等各个阶段的操作要求,确保飞行过程中的安全性。
民航安全法规体系还涉及到飞行员和机组人员的资质和培训要求。
飞行员和机组人员是保障航空器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飞行经验和技能,熟悉航空器的操作系统和紧急处置程序,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确应对。
因此,民航安全法规体系对飞行员和机组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运行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能力和素质。
民航安全法规体系还包括了空中交通管理的规定。
空中交通管理是指对航空器在空中的飞行进行协调和控制,确保航空器的安全分隔和飞行路径的合理规划。
空中交通管理需要依靠先进的雷达设备、通信设备和导航设备,以及专业的空中交通管制人员,确保航空器在空中的安全运行。
民航法律体系总结
民航法律体系总结1. 引言民航法律体系是指规范和管理民用航空事务的法律规则的总称。
在航空运输的发展中,为保障民航业的安全、有序运行,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民航法律体系进行总结与概述。
2. 民航法律体系的构成民航法律体系由国际公约、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章制度三个层级组成。
2.1 国际公约国际公约是指一些国际组织根据民航事务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具有国际法效力的协议。
目前,国际民航组织(ICAO)是主要负责制定国际民航公约的国际组织。
国际公约主要包括《芝加哥公约》等。
2.1.1 芝加哥公约芝加哥公约是国际民航事务领域最重要的国际公约,于1944年10月在芝加哥召开的国际民航组织成立大会上通过,并于1947年生效。
该公约规定了国际民航组织的任务、职权和组织机构,并制定了一系列国际航空运输的基本原则,包括航权的自由、航空运输合同的订立与执行、航空事故的调查与责任等。
2.2 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法律法规是根据国家法律体系和实践需求,由各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有国家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
不同国家的民航法律法规会因国家法律制度和发展需求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2.3 行业规章制度行业规章制度是指由国家民航局、民航管理机构等民航行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制定的、用于规范和管理民航运输活动的规则和标准。
行业规章制度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起到了细化和补充的作用,是实际民航运行中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规定。
3. 民航法律体系的主要内容民航法律体系主要涵盖了航空运输安全、航空运输经济、航空运输管理等多个方面。
3.1 航空运输安全航空运输安全是民航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内容之一。
为保障航空运输的安全,各国立法机关和国际组织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飞行安全标准、机场安全管理、航空器维护和检查、航空事故调查与责任等。
3.2 航空运输经济航空运输经济是民航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航空运输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航空运输合同的订立与执行、航空运输票务规则、竞争与垄断规制等。
国内航空法的三级框架体系
国内航空法的三级框架体系一、引言国内航空法是为了规范国内航空运输行为,保障民航安全、维护乘客权益、促进航空产业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国内航空法的三级框架体系包括上位法、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构建了完整的国内航空法律体系。
二、上位法上位法是指对国内航空法有指导作用的宪法和国际公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宪法中的相关条款保障了公民的航空权益,如言论自由、人身自由等。
国际公约是国际间达成的协议,对各国之间的航空运输具有约束力。
我国作为国际民航组织的成员,批准并执行了多个国际民航公约,如《芝加哥公约》等。
三、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规,对国内航空行业的管理起着重要作用。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该法规定了民航的组织形式、民航运输的主体、航空器的注册和标志、航空运输的许可和审查制度、空中交通管理等内容,为国内航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的部门制定的对国内航空行业进行具体管理的规章制度。
目前,我国民航局颁布了一系列部门规章,如《航空器适航审定规则》、《机场管理条例》等。
这些规章细化了行政法规中的内容,对具体的民航运输活动进行了规范,保障了民航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五、总结国内航空法的三级框架体系为国内航空运输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
上位法、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
国内航空法的三级框架体系在保障民众航空权益、促进航空产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未来,我国还应进一步完善国内航空法律体系,适应航空运输行业的发展需求,提高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动国内航空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
最新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作者:张露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由1部法律(《民用航空法》)、27部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性文件以及115部现行有效规章组成的多层次的民航法规体系框架。
第一层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发布。
第二层次:行政法规国务院通过由总理以国务院令发布或授权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政法规。
如:《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
第三层次:民航规章CCAR-China Civil Aviation Regulations 即中国民航规章的缩写,也是指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目前,中国民航管理的航空公司和其他航空企业全部按照CCAR 的要求来建立和健全各自的管理体系。
CCAR共有上百部,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各公司选用不同的内容进行规范和管理。
民航局局长以民航局令发布的各类民用航空规章。
如:CCAR121部、CCAR145部等现行规章及规章性文件分类目录1、行政规则《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CCAR-12LR-R1)《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CCAR-183)2、航空器《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R3)3、航空人员《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9)4、空中交通管理《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3)5、一般运行规则《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我公司目前执行CCAR-91运行规范,属通用航空公司)《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Ⅱ类运行规定》(CCAR-91FS-II)《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CCAR-97FS)6、运行合格审定《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我公司现正筹备CCAR-135运行合格审定工作,将会迎来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7、学校及经审定合格的其它部门《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CCAR-147)8、机场《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9、经济与市场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CCAR-289TR-R1)10、航空安全信息与事故调查《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CCAR-396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CCAR-395-R1 )11、航空安全保卫《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CCAR-332)其他规章介绍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CCAR-11LR-R2)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CCAR-12LR-R1)三、《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CCAR-18R2)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CCAR-12中有描述。
中国民航法规体系发展情况
中国民航法规体系发展情况中国民航法规体系发展情况新中国成立以来,民航法规体系逐步完善,特别是是改革开放以来,民航法规体系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根据法律的效力等级,从纵向层次上对民航法规体系可分为法律、行政法规、民航部门规章及国际条约。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定,其效力高于其它法规和规章。
目前我国民航最主要的法律是1996年施行的《民用航空法》,它规定了我国民用航空的基本法律制度,是制定其他民航法规规章的基本依据。
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性文件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或批准的规范民用航空活动的规定,现行有效的民航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性文件共有27个,比如:《飞行基本规则》、《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
民航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发布的规定。
它在民航法规体系中内容最广、数量最多,现行有效的共有118部,涉及民用航空活动的方方面面,是民航主管部门实施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
国际条约尽管并非国内法,但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民航国际条约对于我国的民用航空活动仍有约束力,其效力甚至还要高于法律,如《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根据规范事项内容,从横向类别来看,可将民航法规体系分为行政程序规则,航空器,航空人员,空域、导航设施、空中交通规则和一般运行规则,民用航空企业合格审定及运输,学校、非航空人员及其他单位的合格审定及运行,民用机场建设和管理,委任代表规则,航空保险,综合调控规则,航空基金,航空运输规则,航空保安,科技和计量标准,航空器搜寻援救和事故调查等十五类。
改革开放前,受限于国民经济整体落后的现实情况,民用航空基础薄弱,发展缓慢,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极少。
1980年2月12日,邓小平对当时的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人说:“民航局由国务院直接领导,这是一个重大的改革。
民航一定要企业化,这个方针已经定了。
” 198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了《关于民航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自1980年3月15日起,民航局不再由空军代管,归属国务院;民航局是国家民航事业的行政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民航的机构、人员和业务,逐步实现企业化的管理。
民航法规知识点总结
民航法规知识点总结导言民航法规是指管理和规范民用航空活动的一系列法律和规定。
作为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和经济实力的一个重要标志,航空业的法规体系也是相当庞杂的,内容涉及空中交通管制、机场管理、飞行员管理、安全标准等各个方面。
在国际航空运输方面,国际民航组织(ICAO)制定的《国际民航公约》及《附属协定》是最为重要的规范。
为了确保飞行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制定和落实民航法规对于各地区的航空安全和发展至关重要。
了解民航法规的基本知识和要点,对于相关从业人员和普通乘客都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一、民航法规体系民航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国际法规、国家法规和地方法规。
国际法规包括国际民航组织的规定和国际民航公约等国际组织或国际协定制定的规定。
国家法规包括国家航空管理局、国务院和国家相关部门等制定的法规。
地方法规则是地方政府在国家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法规。
二、民航法规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保障民航飞行安全是所有法规的首要原则。
各项规定都是为了保障飞行员、乘客和飞机的安全,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种飞行事故。
2. 经济合理: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民航法规也要求飞行成本适度,航空公司要合理运营,确保经济效益。
3. 合法合规:民航经营者、飞行员和其他从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业务运营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服务至上:为乘客提供舒适、便捷的服务,保障乘客权益是民航法规的重要内容。
5. 授权监管:民航部门对民航运营者进行授权、监管,确保各项规定的有效执行。
三、民航法规主要内容1. 飞行安全规定飞行安全规定是民航法规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飞行员的资质要求、飞机的适航审定、飞行规章等内容。
飞行员的资质要求包括飞行员的培训标准、持证要求等;飞机的适航审定包括飞机的设计和生产标准、适航审定程序、维护标准等;飞行规章包括飞行计划、进出港程序、空中交通管理、气象要求等。
2. 运营管理规定运营管理规定主要包括航空公司的经营许可、货运航空业务规定、机场经营规定、航空运输市场监管等内容。
《民航安全法规体系》课程专题化改革研究
《 民航 安全 法规体 系 》 课程 改革 急需 解决 的问题 。 “ 专题 化” 教学 是一 种 以专 题 为 中心 的合 作 探 索 型教 学 模式, 要求 转变 以条块 化 的知识 为 中心的教 学 内容组 织 方式
关键 词 : 民航 ;安 全 法 规 ; 专题 化 ;启 发 式 教 学
《 民航 安全 法 规 体 系 》 是 一 门 以让 学生 掌 握 航 空公 司 、 机场、 空管单 位 、 维 修单位 、 航 空制 造业 等 民航 企 事业 单位 应 遵 守 的中 国民航安 全 相关 的 法规 体 系 和 对应 的 中国 民航 政 府 组织体 系 , 以及 中国 民航 政府应 遵 守的 国际 民航相 关 的法 规 体系 和对应 的 国际 民航 组织 体 系为 目的 的, 系 统地 讲授 民 航 安全 相关 的组织 体 系 和法 规 体 系 的专 业 基 础课 。课 程 的 内容涉及 众 多 民航 的 法规 。现 有 的授 课方 式 为 由 一名 教 师 讲授世 界 民航安 全相 关 的组 织 体 系 和世 界 民航 安全 相 关 的法规体 系 , 以及 中国 民航 安全 相关 的组织 体系 和 中 国民航 安 全相关 的法 规体 系 。通 过 7个循 环的教 学实 践 , 发 现该 教
一
机 构设 置及 职 责( 业务类 别) 一 中国 民航 的 法规和 中 国民航 的组 织体 系一世 界 民航 的 法规 和世 界 民航 的 组 织体 系
展 开教 学 内容 , 采用 启发式 教 学方法 , 由不 同业务 背景 教 师 负责 不 同专题 , 组成教 学 团队, 实现教 师优 势互补 ; 编制 与 教 学 内容展 开模 式 匹配的教材 , 实现课 程 的 专题 化 改革 。最 后 , 从 学生课 程 成 绩 、 学 生对 教 学 团队的 评教 成绩 的提 高, 以及 学生课 堂互 动环 节的 明显改善 等 多方 面验 证 了专题 化改 革的 效果 。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由 行政法规性文件以及 框架。
第一层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由国家主席签署主 席令发布。
第二层次: 行政法规国务院通过由总理以国务院令发布或授权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用航空 行政法规。
如:《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飞行基本规则》等。
第三层次: 民航规章CCA R Chi na Civil Aviatio n Regulatio ns 也是指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 (我公司目前执行CCAR-91运行 规范,属通用航空公司)《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n 类运行规定》(CCAR-91FS-II )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 CCAR-97FS6、运行合格审定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CCAR-121)《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 (我公 司现正筹备CCAR-135运行合格审定工作,将会迎来一个新的发展起 点)《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CCAR-276)7、 学校及经审定合格的其它部门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作者: 张露1 部法律(《民用航空法》)、 27 部行政法规和 115 部现行有效规章组成的多层次的民航法规体系 目前,中国民航管理的航空公司和其他航空企业全部按照 CCAR勺要求来建立和健全各自的管理体系。
CCAR 共有上百部,根据不同的工 作性质,各公司选用不同的内容进行规范和管理。
民航局局长以民航局令发布的各类民用航空规章。
如: 现行规章及规章性文件分类目录 1 、行政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12LR-R1) 《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 183)2、 航空器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 (CCAR-25-R3)3、 航空人员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 61)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5)《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6)《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 《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 》 (CCAR-69)4、 空中交通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5、 一般运行规则CCAR12部、CCAR14部等 CCAR- CCAR- CCAR- CCAR-67)CCAR-93TM-R )3即中国民航规章的缩写,《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 CCAR-147)8、机场《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CCAR-140)9、经济与市场管理CCAR-289TR-R)1《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10、航空安全信息与事故调查《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 CCAR-396 )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 CCAR-395-R1 )11 、航空安全保卫《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 CCAR-332) 其他规章介绍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CCAR-11LR-R2)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CCAR-12LR-R1三、《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 CCAR-18R2 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CCAR-1冲有描述。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作者:张露?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由1部法律(《民用航空法》)、27部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性文件以及115部现行有效规章组成的多层次的民航法规体系框架。
第一层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发布。
第二层次:行政法规? 国务院通过由总理以国务院令发布或授权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政法规。
如:《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
第三层次:民航规章CCAR-China Civil Aviation Regulations 即中国民航规章的缩写,也是指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目前,中国民航管理的航空公司和其他航空企业全部按照CCAR的要求来建立和健全各自的管理体系。
CCAR共有上百部,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各公司选用不同的内容进行规范和管理。
? 民航局局长以民航局令发布的各类民用航空规章。
如:CCAR121部、CCAR145部等现行规章及规章性文件分类目录1、行政规则《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CCAR-12LR-R1)《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 (CCAR-183)2、航空器《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R3?)3、航空人员《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5)《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6)《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 (CCAR-69)4、空中交通管理《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CCAR-93TM-R3)5、一般运行规则《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我公司目前执行CCAR-91运行规范,属通用航空公司)《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Ⅱ类运行规定》(CCAR-91FS-II)《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CCAR-97FS)6、运行合格审定《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我公司现正筹备CCAR-135运行合格审定工作,将会迎来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7、学校及经审定合格的其它部门《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CCAR-147)8、机场《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9、经济与市场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CCAR-289TR-R1)10、航空安全信息与事故调查《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 CCAR-396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CCAR-395-R1 )11、航空安全保卫《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CCAR-332)其他规章介绍? 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CCAR-11LR-R2)? 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CCAR-12LR-R1)??? 三、《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CCAR-18R2)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CCAR-12中有描述。
民航安全法规
民航安全法规【原创版】目录1.民航安全的重要性和背景2.中国民航安全法规体系的构成3.国际民航组织的作用和主要国际公约4.中国民航的组织体系和法规制定5.适航法规体系和航空器搜寻援救6.机场的法规体系和飞行标准7.民航运输和空管的法规体系8.航空保安的法规体系和实施正文民航安全是民用航空的永恒主题,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实现安全的有力保障。
法律法规因安全需要而制定,安全因法律法规保证而落实。
近年来,中国民用航空通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管,不断提高民航安全水平。
中国民航安全法规体系由多个方面构成,包括国际民航组织的作用和主要国际公约、中国民航的组织体系和法规制定、适航法规体系和航空器搜寻援救、机场的法规体系和飞行标准、民航运输和空管的法规体系、航空保安的法规体系和实施等。
国际民航组织(ICAO)是联合国下属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国际民航安全标准和建议措施,以确保各国民航安全水平的一致性。
中国作为 ICAO 的成员国,积极参与国际民航安全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同时签署和履行多项国际公约和协定,包括《芝加哥公约》、《蒙特利尔公约》等,以加强国际合作和保障民航安全。
在中国民航的组织体系中,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是主要的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民航安全法规,监督和管理民航企业的安全运营。
此外,中国民航还参与多个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合作机制,如亚太地区航空安全组织(APAC)和亚洲地区航空安全组织(AACO),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共同提高民航安全水平。
在民航安全法规体系中,适航法规体系和航空器搜寻援救是一项重要内容。
适航法规主要针对航空器的设计、制造、维修和改装等方面,确保航空器具备良好的飞行性能和安全状况。
此外,中国民航还建立了一套航空器搜寻援救体系,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提高航空器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的应对能力。
机场的法规体系和飞行标准也是保障民航安全的重要环节。
机场的法规体系主要涉及机场的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确保机场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民航安全法规体系
民航安全法规体系《民航安全法规体系》A、民航的组织的体系⼀、发展历程***中国民航飞机的发展历程1、空中客车⼯业公司于1970年12⽉18⽇在法国成⽴;2、波⾳公司于1916年7⽉1⽇成⽴。
3、1970年7⽉,⽑提造⼤飞机计划;1970年8⽉,提出《关于上海试制⽣产运输机的报告》——708计划,运⼗计划1980年9⽉26⽇,运⼗⾸飞。
4、2008年,中国商飞(COMAC919)成⽴——第⼆次⼤飞机发展。
***中国民航的发展历程第⼀阶段(1949——1978)民航由空军管理,以军队领导为主的政企合⼀的管理体制;第⼆阶段(1978——1987)民航脱离军队建设,实⾏政企合⼀的企业化管理;第三阶段(1987——2002)第⼀次政企分离,航空公司与政府分离开来组建六个⾻⼲航空公司:国航、东航、南航、西北航、西南航、北⽅航空;第四阶段(2002——2007)第⼆次政企分离,机场属地化管理成⽴7⼤地区管理局和26个省级民航安监办,33个安监局成⽴6⼤集团公司:中航、东航、南航、中航信、中航油、中航材;民航政府:民航局——7个地区管理局——33个监管局民航的企事业单位:三⼤集团(中航、东航、南航)、海航;深航、川航⼭航、夏航;春秋、奥凯、东星、吉祥民航保障单位:中航信、中航油、中航材第五阶段(2007年⾄今) 空管政企分离针对政府改⾰:政府:民航局空管⾏业管理办公室——管制处、⽓象处、通信导航处、安全处、综合处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制处、通信导航监视处、⽓象处监管局——空中交通管制处针对事业单位的改⾰——“三横三纵”改⾰,空管⼀体化运⾏事业单位:民航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三横)民航地区空管局(7)民航地区空管分局(站)(33)业务:空中交通管制、⽓象、通信导航监视(三纵)⼆、ICAO和IATA的联系和区别答:1)名称ICAO:国际民⽤航空组织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2)是否官⽅ICAO:官⽅IATA:⾮官⽅3)成员:ICAO:各缔约国家IATA:航空公司4)规则ICAO:国际民⽤航空公约及其⼗⼋个附件IATA:没有⾃⼰的规则5)审计ICAO:通过普通安全监督审计(USOAP),评估各缔约国对于芝加哥公约及其附件的遵守情况IATA:通过IOSA,以减少航空公司之间的交叉审定。
民航安全法规
民航安全法规
摘要:
一、引言
二、民航安全法规的重要性
三、民航安全法规的体系
四、民航安全法规的实施
五、民航安全法规的不断完善
六、总结
正文:
一、引言
民航安全一直是民用航空领域的重中之重,而民航安全法规作为保障民航安全的重要手段,其作用不可忽视。
本文旨在对民航安全法规进行概述,以期提高大家对民航安全法规的认识和了解。
二、民航安全法规的重要性
民航安全法规是民用航空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为民航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旨在规范民航活动,确保飞行安全,促进民航事业的发展。
三、民航安全法规的体系
民航安全法规体系包括国际民航法规和国内民航法规。
国际民航法规主要包括国际民航组织(ICAO)制定的《芝加哥公约》及其附件和其他相关国际公约。
国内民航法规则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
四、民航安全法规的实施
民航安全法规的实施涉及到多个部门,包括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局等。
这些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民航企事业单位遵守法规,确保飞行安全。
五、民航安全法规的不断完善
随着民航事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民航安全法规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
我国民航安全法规的完善主要通过立法、修订和废止等方式进行。
这有助于提高民航安全法规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六、总结
民航安全法规是保障民航安全的关键因素,其体系的完善和实施对于提高民航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民航安全法规
民航安全法规【最新版】目录1.民航安全的重要性和意义2.民航安全法规的组成部分3.中国民航安全法规的发展历程4.中国民航安全法规的主要内容5.民航安全法规的实施与监管6.民航安全法规对航空安全的保障作用正文民航安全是民用航空领域的重要议题,它关乎旅客、航空公司和整个行业的利益。
安全是民用航空的永恒主题,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实现安全的有力保障。
法律法规因安全需要而制定,安全因法律法规保证而落实。
因此,民航安全法规在保障航空安全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民航安全法规主要包括国际民航的组织体系、中国民航的组织体系、主要国际公约和协定、中国民航的法规体系、适航的法规体系、机场的法规体系、飞行标准的法规体系、民航运输的法规体系、空管的法规体系、航空保安的法规体系、航空器搜寻援救和事故调查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法规体系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民航安全法规的整体框架。
中国民航安全法规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 80 年代。
随着中国民用航空业的快速发展,民航安全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和修订。
近年来,中国民用航空通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民用航空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民航安全法规体系的建设。
中国民航安全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航空器适航管理、航空器维修管理、飞行员和空管员资质管理、航空运输市场准入、航空安全保卫、事故调查和应急响应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法规对航空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民航安全法规的实施与监管是确保航空安全的关键环节。
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作为民航安全法规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航空公司、机场、航空器维修企业等民航相关单位的安全法规执行情况。
同时,CAAC 还对民航安全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民航安全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总之,民航安全法规对航空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法规的制定、实施到监管,民航安全法规在保障航空安全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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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民航安全规章制度体系
完善民航安全规章制度体系一、民航安全管理机构民航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来负责管理。
我国民航安全管理机构主要由国家民航局和地方民航局组成,国家民航局是最高的民航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民航安全工作,地方民航局则负责本地区的民航安全管理工作。
这两个机构的建立和完善,为我国民航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民航安全法规体系民航安全法规体系是指为确保民航安全所制定的一系列法规标准。
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这部法律规定了国家对民用航空事业的管理措施,明确规定了航空器的安全要求、航空公司的安全管理责任等,为民航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外,还有一系列与航空安全相关的文件和指导意见,如《民用航空飞行人员训练规定》、《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等,都是民航安全的重要法规文件。
三、飞行许可管理制度飞行许可管理制度是民航安全管理的核心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只有获得相应的飞行许可证才能进行民用航空活动。
飞行许可管理制度包括对飞行员、机组人员、航空公司以及航空器的许可管理,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技能和资质,才能胜任飞行任务。
四、航空器适航审定制度航空器适航审定制度是为了确保航空器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而制定的。
根据《民用航空法》的规定,航空器必须经过适航审定才能投入使用。
航空器适航审定包括飞机设计、生产、试飞、检测等环节,确保航空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有效保障民航安全。
五、航空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航空公司是民航安全管理的直接承担者,其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至关重要。
航空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安全政策、安全管理手册等。
航空公司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员工培训、安全监督、飞行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民航运行安全。
六、航空安全保护措施除了以上几项主要的制度体系外,为了进一步加强民航安全,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的航空安全保护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加强机场安全管理、加强航空器维修保养管理、加强飞行学员培训管理等,全方位地保护民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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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安全法规体系》A、民航的组织的体系一、发展历程***中国民航飞机的发展历程1、空中客车工业公司于1970年12月18日在法国成立;2、波音公司于1916年7月1日成立。
3、1970年7月,毛提造大飞机计划;1970年8月,提出《关于上海试制生产运输机的报告》——708计划,运十计划1980年9月26日,运十首飞。
4、2008年,中国商飞(COMAC919)成立——第二次大飞机发展。
***中国民航的发展历程第一阶段(1949——1978)民航由空军管理,以军队领导为主的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第二阶段(1978——1987)民航脱离军队建设,实行政企合一的企业化管理;第三阶段(1987——2002)第一次政企分离,航空公司与政府分离开来组建六个骨干航空公司:国航、东航、南航、西北航、西南航、北方航空;第四阶段(2002——2007)第二次政企分离,机场属地化管理成立7大地区管理局和26个省级民航安监办,33个安监局成立6大集团公司:中航、东航、南航、中航信、中航油、中航材;民航政府:民航局——7个地区管理局——33个监管局民航的企事业单位:三大集团(中航、东航、南航)、海航;深航、川航山航、夏航;春秋、奥凯、东星、吉祥民航保障单位:中航信、中航油、中航材第五阶段(2007年至今) 空管政企分离针对政府改革:政府: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管制处、气象处、通信导航处、安全处、综合处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制处、通信导航监视处、气象处监管局——空中交通管制处针对事业单位的改革——“三横三纵”改革,空管一体化运行事业单位:民航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三横)民航地区空管局(7)民航地区空管分局(站)(33)业务:空中交通管制、气象、通信导航监视(三纵)二、ICAO和IATA的联系和区别答:1)名称ICAO: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2)是否官方ICAO:官方IATA:非官方3)成员:ICAO:各缔约国家IATA:航空公司4)规则ICAO: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其十八个附件IATA:没有自己的规则5)审计ICAO:通过普通安全监督审计(USOAP),评估各缔约国对于芝加哥公约及其附件的遵守情况IATA:通过IOSA,以减少航空公司之间的交叉审定。
三、我国民航组织结构及其职责1、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中国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局两级政府:立法决策,执法监督2、各司与政策法规司的区别答:各司制定行业内部的法规,政策法规司审核各司需要以民航局的名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是否保持一致。
3、飞标司的职责:1)管理飞行、签派、维修、委任代表、检察员;2)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3)航空公司、维修单位、培训单位的准入4、飞标司与运输司的区别答:飞标司是在航空公司保障飞行安全的部门;运输司是与客货运输规则、市场秩序、销售代理、与旅客直接接触的与钱有关的。
5、航空器适航审定司与飞标司:答:适航审定司是管初始适航的包括航空器与航空器部门、油料和化学品、航空器国籍登记;飞标司管持续适航。
6、民航局地区管理局公安局公安局飞标司飞行标准处、航空卫生处、航务管理处、适航维修处、外航监控处运输司市场管理处综合司办公室航安办航安办机场司机场处适航审定司适航审定处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管制处、气象处、通信导航处、安全处、综合处B、民航的法规体系一、国际法《国际民航公约》及其18个附件:1944年制订,又名:芝加哥公约1)附件结构*前言:附件形成的背景,修订背景,写附件的原因。
*定义: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能脱离附件存在。
*标准和建议措施:标准是各国必须强制遵守的;建议措施指各国哪样做更好。
*附录:有强制的法律地位,必须执行,类似于标准。
*附篇:类似于建议措施——图表、增补、注释(若图表在标准和附录中就是强制的;注释是解释说明行文件,不具有强制性;增补是针对各个国家各个附件之间的差异)2)附件内容附件1 ——人员执照的颁发对应司局:飞标司:颁发飞行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签派员,维修人员的执照以及需体检合格证人员的体检合格要求。
CCAR—61、63FS、65FS、66、67FS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颁发气象员,管制执照。
CCAR—65TM—Ⅱ、66TM—Ⅰ附件2 ——空中规则附件3 ——国际空中航行的气象服务对应司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CCAR—117附件4 ——航图附件6 ——航空器运行对应司局:飞标司:颁发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
CCAR—91、121、135附件7 ——航空器国籍和登记标志(航空器适航审定司)附件8 ——航空器的适航对应司局:飞标司CCAR—145维修单位、航空器制造业航空器适航审定司CCAR—21附件9 ——简化手续附件10——通信设备附件11——空中交通服务对应司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CCAR—93TM附件12——搜寻与救援(航安办)附件13——航空器事故调查CCAR—395 (航安办)附件14——机场对应司局:机场司CCAR—139、140附件15——航行情报服务对应司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CCAR—175TM附件16——环境保护附件17——安全保卫附件18——危险物品的安全运输二、国内法1、我国民航法规体系的层次国家法律——由全国人大会议通过、颁发,以主席令的形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由国务院通过,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民用航空管理规章(CCAR)——由民航局以民航局局长令的形式发布名称有规定、规则、规程、细则等。
规范性文件类(管理文件、管理程序等)——由相关司局发布,没有法律地位,以司局令形式发布CCAR—12LR*管理程序AP *咨询通告AC *管理文件MD *工作手册WM *信息通告IB公安局SB、飞标司FS、运输司TR、航安办AS、机场司CA、航空器适航审定司AA、空中交通管理局TM、政策法规司LR每部规章有两个名称:如CCAR 140部和191号令CCAR—11LR—R2:《中国民用航空局规章管理程序规定》,LR:拟定该规章的司局,R2:第2次修订。
2、各业务线的法规体系1)航空器适航法规体系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家有关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中国民用航空管理规章—CCAR—21、23、25、27、29、31、33、34、35、36设计—型号合格证附件初始适航(CCAR—21)生产—生产许可证整机:适航证初始投入使用—适航证零部件:适航标签附件持续适航(CCAR—145、66)维修单位手册、维修许可证CCAR—23、25、27、29、31:整部件CCAR—33、35:发动机CCAR—45:国籍登记CCAR—34、36:噪声CCAR—53、55:化学油料产品CCAR—37:航空器及其零部件标准2)机场法规体系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家有关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国民用航空管理规章—机场***CCAR—158,166CA—Ⅰ,167CA,168CA,137CA:民用机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机场准入门槛:CCAR—139CA—R1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CCAR—140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机场要开门营业:按139、140的规定编写《机场使用手册》以及取得机场使用许可证*** CCAR—139—Ⅱ: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 公安局:CCAR—139SB: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CCAR—162SB:民用机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CCAR—331SB: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3)航空公司法规体系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家有关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国民用航空管理规章——飞行标准司1、人员:CCAR—61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3FS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5FS民用航空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附件1 CCAR—66民用航空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7FS 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183FS 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2、运行单位:CCAR—145 《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维修单位附件8CCAR—91 《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121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附件6 CCAR—129 《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航空公司CCAR—135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合格审定规则》3、训练单位CCAR—141 《民用航空驾驶学校合格审定规则》CCAR—142 《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CCAR—147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运输司(经营许可证)1、航空公司:CCAR—135TR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CCAR—201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2、国内/国际客货运输规则CCAR—271TR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CCAR—272TR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CCAR—274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CCAR—275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公安局CCAR—68SB 《航空安全员管理规定》——安全员的权利和义务CCAR—69 《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安全员的准入问:CCAR—91、CCAR—121、CCAR—129和CCAR—135的联系和区别?答:①CCAR—91 《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121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CCAR—129 《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合格审定规则》②CCAR—91、CCAR—121和CCAR—135,是针对中国的航空公司;CCAR—129是针对外国的航空公司。
③CCAR—91是针对通用航空运输;CCAR—121和CCAR—135是针对公共航空运输。
④CCAR—121是针对起飞重量5.7吨以上的多发大型航空器;CCAR—135是针对起飞重要5.7吨以下的小型航空器。
⑤CCAR—91是所有航空公司在中国使用的飞行规则。
问:CCAR—145与CCAR—121L章的联系和区别?答:①关注点不同CCAR—121主要关注的是适航性责任;CCAR—145主要关注维修的能力包括人员、厂房、工具设施、适航材料等。
②许可证颁发不同CCAR—121: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CCAR—145:《维修许可证》③规定编制的手册不同CCAR—121:《维修工程管理手册》CCAR—145:《维修单位手册》或《维修管理手册》④部门设置不同CCAR—121:工程技术部门、维修计划和控制部门、质量部门、培训管理部门CCAR—145:工程技术系统、生产控制系统、质量系统、航材系统⑤管理人员设置不同CCAR—121:维修副总和总工程师CCAR—145:责任经理、生产经理和质量经理问:公共航空运输与通用航空运输的区别?答:公共航空运输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运输旅客、货物、行李邮件为目的的活动;通用航空运输是农业、林业等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