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逐条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解读与解析
新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解读与解析第九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本条是关于高危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以及安全设施的审查、施工、验收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本条规定的责任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对有关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本次修改特别扩大了责任主体,原来仅处罚生产经营单位,本次修改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列为处罚对象。
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本条规定是在原第83条规定的基础上修改形成的。
原第83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共有9项,除本条目前规定的有关违法行为外,还包括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6类违法行为。
这次修改时各方面提出,原来规定中的这6类违法行为,与高危建设项目有关的违法行为性质差别较大,不宜适用同样的处罚。
据此,这次修改时把原第83条拆分成两条,分别作为第95条、第96条,1把后边的6类违法行为规定在第96条中,处罚幅度相对较轻。
同时,在本条中增加了未按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违法行为。
新版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新版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解读:这条是立法目的。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而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及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二是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三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安全。
通过立法,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重视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应当同步,并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解读:这条是适用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一切合法或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组织,不论其性质如何、规模大小,只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都应适应本法。
新安法十条重点内容
新安法十条重点内容解析
新安法十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修订版的核心内容,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以下是对新安法十条重点内容的解析:
第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解析:本条是新安法中最基本的一条,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要求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并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
解析:本条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实行风险评估和公告警示制度,以便及早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对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备、场所。
解析:本条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对于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备、场所,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022新安全生产法全文
2022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22新安全生产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防范事故、减少危害、保障安全的生产活动,包括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造施工、矿山开采、农业生产、商业服务、文化体育和社会生活等活动。
第三条国家实行事故预防、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责任制,实行企业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职责的制度。
第四条国家支持和鼓励科技进步和安全技术研究,促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提高。
第五条国家加强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认真吸取教训,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生产安全第六条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体系,保护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和安全用品,依法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危害。
第七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八条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购买产生危(wei)险的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和维修,对生产活动过程中浮现的危(wei)险因素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和整改,对违法安全生产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活动,认真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发现危(wei)险和违法安全生产行为及时报告企业有关部门,并积极参预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章生产安全监管第十条国务院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对事故易发、事故重大的行业、领域、企业和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管。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对失职溺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评价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新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生死
合同
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 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 √ 对从业人员因生产 安全事故 伤亡依法应承担 的责任
49
从业人员
50 51 52 53
知情权
1 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建议权 2
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索赔权
6 因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除享有工伤社
协调
甲方安全 管理人员
协调
乙方安全 管理人员
45
46
场所
项目 经营 设备
生产经营单位
不得 发包或者出租
单位
个人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或者相应资质
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
√ 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在承包合同 、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
√ 产管理职责
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
统一协调、管理
接受 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
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 √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 采 √ 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7
重大危险源
√ 登记建档 √ 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 制定应急预案 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 的 √应急措施 √将人重民大政危府险安源全及生有产关监安督全管措 理施 部、 门应 和急 有措 关施 部报 门地 备方 案
54 55 56
应当
√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
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
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从业人员义务
在作业过程中
√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服从管理 √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新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解读与解析
新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解读与解析第九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本条是关于高危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以及安全设施的审查、施工、验收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本条规定的责任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对有关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本次修改特别扩大了责任主体,原来仅处罚生产经营单位,本次修改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列为处罚对象。
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本条规定是在原第83条规定的基础上修改形成的。
原第83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共有9项,除本条目前规定的有关违法行为外,还包括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6类违法行为。
这次修改时各方面提出,原来规定中的这6类违法行为,与高危建设项目有关的违法行为性质差别较大,不宜适用同样的处罚。
据此,这次修改时把原第83条拆分成两条,分别作为第95条、第96条,1把后边的6类违法行为规定在第96条中,处罚幅度相对较轻。
同时,在本条中增加了未按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违法行为。
新安法解读释义
新安法解读释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安全生产在我国的地位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我国适时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安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法治建设迈入了新阶段。
本文将对新安法进行解读释义,以帮助广大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这部重要的法律。
一、新安法简介新安法是对原有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和完善,全文共十章,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预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调查与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新安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了安全生产预防和监督管理,加大了违法责任的追究力度。
二、新安法的主要变化1.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新安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措施。
新安法强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可控,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新安法增加了对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要求,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监管效能。
4.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新安法对违法行为设置了更为严格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等,以震慑违法行为。
三、新安法的亮点1.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生命安全。
新安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强化法治思维,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新安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法律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3.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新安法鼓励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四、新安法的实施意义新安法的实施对于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新安法的贯彻实施,将有利于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新安全生产法亮点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亮点解读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行业日益多元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也危害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今年11月,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作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法,不仅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的法制和法规,更深刻地反映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最新要求和标准。
接下来,我们将一起深入解读新安全生产法的亮点。
一、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资源总量控制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加强了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各种安全事故的管控。
同时,为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新安全生产法对事故隐患、事故预警、事故报告、事故调查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详细的要求,将大大增强事故预防和管控的能力。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重点强调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要求企业领导先行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者主体责任。
此外,新安全生产法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
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仅要对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罚,还要通过行政拘留、吊销执照等措施加以惩戒。
三、强化安全设施和安全培训新安全生产法强调了企业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措施的建设和使用,明确要求企业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并加强对涉险行业的监管。
此外,新安全生产法还要求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立健全安全检查体系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不同层级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建立了安全检查、安全评估、安全审核等多重手段的安全监管体系,既保证了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同时还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隐患。
总之,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不仅加强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管控和责任追究,同时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行业标准和安全生产要求。
未来,我们希望通过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将中国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推向新的高度,争取建立一个安全、稳定和可持续的社会发展环境。
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解读(含全文)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重点内容解读前言: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安全生产法》再次修订,既是结合新实际、回应新情况,也是对于权责关系、惩戒标准的升级与适配。
“新修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违法惩处力度”,这是系统考量的结果,也是维持法律威慑力、影响力、引导力的必要举措。
本文就《安全生产法》修改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解读(含全文)!第一、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背景和意义现行的安全生产法是2002年制定的,2009年和2014年进行过两次修改。
今年是第三次修改。
这部法律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从历史最高峰2002年的约14万人,降至2020年的2.71万人,下降80.6%;重特大事故起数从最多时的2001年,一年发生140起下降到2020年的16起,去年16起是历史最好水平,下降88.6%。
但是,过去长期积累的传统隐患还没有完全消除,有的还在集中暴露,新的风险又不断涌现,虽然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但开始进入一个瓶颈期、平台期,而且稍有不慎,重特大事故还会出现反弹。
同时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又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安全生产工作仍处于爬坡期、过坎期。
在这个阶段尤其是全国正在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制定实施“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关键时期,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正当其时、十分必要,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第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修改决定共42条,大约占原来条款的1/3,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贯彻新思想新理念。
这次修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于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求向往,着眼解决影响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法律规定,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等规定,为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图解新《安全生产法》2022完整版
图解新《安全生产法》2022完整版图解新《安全生产法》2022完整版一、背景介绍2022年6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草案)》,自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更加注重严格监管,切实维护公众安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本文旨在全面解析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为企业及个人了解《安全生产法》的最新变化和如何在实践中正确执行提供参考及匡助。
二、修订内容1.关于责任压实,新增和修改了多项相关规定,增加了违法行为的罚则。
2.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保障和培训,完善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规定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和意外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
4.增加了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措施的规定。
5.加强了安全风险防控、生产领域信息公开等内容。
三、主要条文1.责任压实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加强了责任压实,增加了多项相关规定。
其中,第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十三条规定:“众口一词,安全重于泰山”,所有从业人员都有安全生产责任。
还规定了多个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2.从业人员安全保障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外,还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工作现场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风险。
3.安全生产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第二十九条规定了针对安全生产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或者意外事件,应当即将通知相关行政部门,并进行紧急调查,报告最终处理结果。
如果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严重损失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主动赔偿。
4.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措施的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了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措施的规定。
在安全生产方面被违法行为的,将受到行政处罚。
如果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为了人员伤亡或者严重损失,责任方将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被害人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安全生产相关书籍
安全生产相关书籍安全生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话题,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提高广大民众的安全意识,许多关于安全生产的书籍相继出版。
以下是一些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书籍的介绍。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逐条解读》这本书是一本全面解读中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读物。
书中详细解释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解读和分析。
读者可以通过阅读这本书,全面了解和掌握国家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和管理制度。
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手册》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点和方法。
书中包括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的分工和落实等内容。
通过学习这本书,企业管理者可以了解和学习如何全面而有效地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这本书是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方面的经典之作。
书中详细介绍了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包括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技能培训、事故案例分析等。
借助这本书,安全教育工作者可以了解和学习如何有效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与分析》这本书是通过对一系列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的分析和总结,总结出了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问题和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预防措施和解决办法。
借助这本书,读者可以了解和学习如何通过分析和总结安全事故案例,预防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5. 《安全工程与安全管理》这本书是安全工程和安全管理方面的专业教材。
书中详细介绍了安全工程和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包括安全检测、安全评估、安全规划等内容。
通过学习这本书,安全工程和安全管理领域的专业人员可以对相关知识和技能有更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除了以上几本书籍之外,还有许多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书籍,如《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与评价》等。
这些书籍涵盖了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经验,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书籍进行学习。
总的来说,安全生产相关的书籍对于提高广大民众的安全意识和增强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有着重要的作用。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新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要法律,它对于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不仅是对过去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继承和发展,更是对新时代安全生产事业的新要求、新挑战的积极回应。
新安全生产法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新法明确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这一规定凸显了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主导地位,强调了企业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新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切实贯彻执行。
三是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新法强调企业应当制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这一规定有助于预防和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新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行了大幅度提高,旨在震慑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这一规定有利于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企业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我国企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到了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积极响应法律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具体来说,企业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各级人员和部门分工明确、协调有力。
二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三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
企业应加大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技能。
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于推动我国安全生产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法将有助于提高安全生产法制化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共治。
新《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安全组织体系建设
什么是安全组织体系建设?了解如何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确保安 全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重大危险源监管
重大危险源是什么?了解如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管和防范,确保人员和环 境的安全。
对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监 管
为什么对特定行业进行专项监管?探索如何加强对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 和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
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的意义是什么?了解如何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的评估和监督。
法律责任与惩罚制度
探索安全生产法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惩罚制度,以提高查和处理?了解如何进行事故调查,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是什么?了解如何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促进 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如何影响和提高安全意识?探索如何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宣 传教育活动。
安全生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新《安全生产法》逐条解 读
本次演示将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各个条款进行详细解读,探讨其重要性、 适用范围、标准化、监管与执法,以及企业责任和各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等 内容。
导言: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
了解为什么安全生产法对每个人都至关重要,以及如何通过遵守法律规定来 降低安全风险和事故发生率。
法律适用范围
新《安全生产法》适用于哪些行业和企业?了解各行各业都需要遵守的安全 生产法律。
安全生产标准化
探索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性,如何建立和推行标准化,以及标准化如何提 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
新《安全生产法》释义全文
新《安全生产法》释义全文《安全生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法规,旨在保障和促进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安全生产法》的释义全文: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灾害的发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有关生产、经营、服务和其他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服务和其他活动中,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工作环境安全,防止事故灾害的发生,保护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四条国家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人民安全至上、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实施安全风险防控和源头治理。
第五条国家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安全生产,促进安全生产、建设安全中国。
第六条国家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制度,推动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和应用。
第七条国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权、健康权和人身权益,防止事故灾害的发生。
第九条所有从事安全生产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超负荷、长期连续劳动。
第十条国家支持、指导和促进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应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防护水平。
第十一条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对安全生产事项进行监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安全生产信访举报。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标准化和安全风险评估,设立应急救援机构,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和监测报告制度。
根据以上条文,《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的目标、原则和主要责任进行了规定,同时对监督管理、标准规范、宣传教育、科研技术等方面进行了要求。
该法还强调了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和职责,提出了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监督参与,以及应急救援机构的建立等具体措施,旨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新安全生产法辅导学习材料安全生产
新安全生产法辅导学习材料1、如何学习领会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根据该决定进行修改并重新公布。
为广泛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为法律施行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一大步。
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作为这部法律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采取多种形式,掀起学习宣传热潮(一)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发表解读文章、开展专题访谈,举办知识竞赛,拍摄专题片、制作动漫等方式,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广泛宣传贯彻。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
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制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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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主要负责人 全面负责
依法获得安全 生产保障的权利
6
依法履行安全 生产方面的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
7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
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
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制度,应当听 取工会的意见
8.1
国务院
根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3
安全生产理念
以人为本人 坚持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职工参与 政 府监管 行业 自律 社会监 督
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 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5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如实告知
从业人员
遵守安全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
危险因素
√
防范措施
√
事故应急措施
42
生产经营 单位
监督、教育
按规则佩戴、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
√ 符合国家标准 √ 符合或者行业标准
从业人员
43
经常性检查
安全管理人员
发现
√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安全问题 重大事故隐患
应当
不能处理的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备
24
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应 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安全知识 管理能力
矿山、金属冶炼 建筑施工、道路 运输单位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 储存单位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考核合格
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金属冶炼
矿山
危险物品的 生产/储存
应当配备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有关负责人
立即处理
不及时处理
向主管部 门报告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 √ 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生
产
经 安排
营
经费
单
位
44
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1.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甲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乙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验收 合格
投入生产 和使用
验收 不合格
不得投入生产 和使用
32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有较大危险因素 的生产经营场所
有关设施、设备 上
33
报废
设计
制造
1 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
改造
安全设备 安装
2 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 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产
经
维修
检测
使用
营
3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 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 整改
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
发生 安全事故
47
主要负责人
√ 立即组织抢救 √ 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48
生产经营单位
√ 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 鼓励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03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
劳动合同
√ 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 √ 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 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当
23
恪尽职守
依法履行职责
生
作出涉及 安
听取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
产
全的经营决策
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经
营
不得
单
安全管理人员
降低工资、福利等
位
依法履行职责
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 矿山、金属冶炼单位 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
告知
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消防部门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
国务院有关部门
应急按照保障
制度
安全生产的要求
修改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10
执行 生产经营单位
11
各级人民政府
多 种
有关部门
形
式
安全法律法规 安全知识的宣传
增强全社会的 安全生产意识
有关协会组织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 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 发挥自律作用
地方人民政府 的派出机关
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 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9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 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
工会
57 1 有权对“三同时”进行监督
2 有权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纠正违法行为 3 有权对违章指挥等提出解决建议
4 有权建议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5 有权参加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负
生产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责
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审查部门 审查人员
31
矿山建设项目
金属冶炼建设项 目生产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储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竣工投入生产 或使用前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验收
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施工单位
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新《安全生产法》 逐条解读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班
主讲人:张玉红
01
总则
1
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3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4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适用本法
2
消防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
民用航空安全
铁路交通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
核与辐射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
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或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 100+ 设 置
或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 100- 设 置
或
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兼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22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职 责
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组织或者参与安全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 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组织或者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会保险外,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从业人员权利
批评、控告权 对本单位安全
3 生产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提出批 评、检举、控告
拒绝违章权 有权拒绝
4 违章指挥和强令 冒险作 业
停止作业权 发现直接危及人
5 身安全的紧急情 况时,有权停 止作业或者在采取 可能的应急 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③④⑤而降低 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单
位
专业生产单位生产
危险物品的容器 运输工具 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 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 矿 山井下特种设备
未经检测、检验或者经检测 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34
专业资质的 检测、检验机构
检测 合格
取得安全使用证 和安全标志
对检测、检验 结果负责
方可投入使用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38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技术 管理 措施
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
如实记录 排查治理情况
√
应当建立健全重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及时通报 从业人员
危险物品 商店
危险物品 车间
危险物品 仓库
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
制定
安全生产规划 并组织实施
相衔接
城乡规划
1 加强 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8.2
2
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建立健全
4 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
解决安全生产
3 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8.3
开发区管理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 以及街道办事处
鼓励
其他生产 经营单位
25.1
培训合格
上岗作业
生 产
安全培训
经 营 单 位
培训不合格
不得上岗
从
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业
熟悉有关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人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员
了解事故应急措施,知悉权利和义务
生
产
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
经
营
单
学校实习生
位
安 建立培训档案
全
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
协调
甲方安全 管理人员
协调
乙方安全 管理人员
45
46
场所
项目 经营 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