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定
教育部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教育部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推进职业院校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是指职业院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职业院校以下简称“学校”.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第四条顶岗实习应当按照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学校举办方进行管理,其中行业部门举办的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由行业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管理.高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由学校举办方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管理.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安全防护条件完备以及提供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应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规模较大、技术先进、有较高社会信誉或具有较高资质等级,提供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必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共同提出申请提供实习单位同意接收该学生顶岗实习的公函及实习协议,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实习.对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应定期进行实习过程检查.第七条学校与实习单位合作成立顶岗实习管理组织,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 共同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实习计划包括:实习教学所要达到的总目标目的、各实习环节或类型、课题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分配、实习岗位、考核要求及方式方法等.学校要设立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机构,院校长是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八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实习指导教师制度.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一致,由实习单位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思想素质好、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安全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第九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学生在校的最后一学年进行.接受“半工半读”形式职业教育的学生,在保证公共基础课和专业理论总课时的前提下,可以灵活安排实习时间.高等职业学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以上顶岗实习时间,实习形式可灵活多样,支持鼓励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改革创新.第三章过程管理第十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应当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学生顶岗实习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对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岗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应包括:学生实习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及安全防护等方面,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中职学生应及时将协议内容告知家长.对于未满18周岁的学生,应由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与法定监护人家长共同签订.顶岗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实习工作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姓名,实习学生和家长的姓名、专业班组、注册学号及实习期间住址;2实习期限;3实习内容和实习地点;4实习时间、休息休假;5实习劳动保护;6实习报酬;7实习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和其它保险;8实习纪律;9实习终止条件;10学校和实习单位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顶岗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顶岗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顶岗实习岗位,中职学生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和接收16周岁以下学生顶岗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学生顶岗实习应当执行国家在劳动时间方面的相关规定.第十五条鼓励有条件的实习单位向顶岗实习学生按工作量或工作时间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教育、财政部门对学生实习给予必要的财政补助.实习报酬的形式、内容和标准应当通过签订顶岗实习协议进行约定.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和实习报酬提成.第十六条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向家长通报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学校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教学工作.第十七条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学校和实习单位组织的文化教育及相关培训活动;未经实习单位和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违反顶岗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按学校与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八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遇到问题或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及学校报告.学校应制定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及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第十九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加强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住宿管理,并在三方顶岗实习协议中作出明确约定,保障学生的住宿安全.中职学生在学校、实习单位统一安排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校、实习单位、家长或监护人三方同意,并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管理.第二十条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建立实习日志,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情况,及时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学校应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信息化顶岗实习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顶岗实习过程管理.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实行学校和实习单位双方顶岗实习共同考核制度,共同制定实习评价标准,共同考核学生实习效果.第二十二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统一格式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对中职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分两部分: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原则上占总成绩的70%;二是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顶岗实习进行评价,原则上占总成绩的30%.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者获得学分,学校为其颁发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共同认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并纳入学籍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内容包括实习单位与学校双方对学生实习的评价与鉴定,其依据为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学生顶岗实习考核的成绩记入毕业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组织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1顶岗实习协议;2顶岗实习计划;3学生顶岗实习报告;4学生顶岗实习成绩;5顶岗实习周志;6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7实习考核表、实习经历证书等.第二十四条各级地方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积极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范、成绩显着的学校、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二十五条对不履行顶岗实习管理职责的学校,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第五章安全保障措施第二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实习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做好顶岗实习管理工作,保证顶岗实习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第二十七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联合建立安全保障组织,加强顶岗实习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顶岗实习学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实习学生,不得顶岗作业.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针对自身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为实习学生投保与其实习岗位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等险种.保险责任范围应当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人身意外事故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认定为工伤情形下校方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和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学校学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免除学费的中职学生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中职学校与企业达成协议由企业支付投保经费的,企业支付的实习责任保险费据实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第二十九条实习单位应当根据接收学生实习的需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实习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为实习学生提供必需的食宿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生活便利和人身安全.第三十条实习单位培训实习学生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实习单位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并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报酬,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顶岗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有关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第三十一条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部门应统一建立学生顶岗实习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和企业,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信息服务.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顶岗实习生的规章制度
顶岗实习生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公司顶岗实习生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增强实习生的职业素养,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实习生是指公司聘用的暂未毕业或即将毕业的学生,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实际工作经历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的人员。
三、实习生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努力工作,积极学习,做到勤学、乐群、刻苦。
第二章实习生招聘和转正一、公司将根据实习生的招聘需求,通过官方网站、校园招聘会等途径招聘实习生。
二、招聘实习生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年龄在25岁以下,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和能力。
三、实习生经过一定时间的工作适应期后,公司将对其表现进行评估,符合公司要求的实习生将有机会转正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四、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表现突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表扬,以鼓励其学习和工作。
第三章实习生的工作要求一、实习生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假期、加班等规定,严格按时上下班。
二、实习生应当尊重公司上级的安排,服从工作安排,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三、实习生应当细心、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不推诿责任,不怠慢工作。
四、实习生应当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五、实习生应当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安全。
第四章实习生的培训和学习一、公司将为实习生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和机会,帮助其提升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二、实习生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努力学习,不得懈怠。
三、实习生可以向公司专业人员请教,争取更多的学习机会,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
四、公司将定期对实习生进行评估和考核,鼓励实习生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第五章实习生的考核与评优一、公司将定期对实习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实习生的工作表现和学习成绩评定其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将作为实习生转正的重要依据,优秀的实习生将有机会获得转正的机会。
三、公司将设立实习生优秀奖,每年对表现突出的实习生进行评选,给予奖金或奖品作为鼓励。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学院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为加强我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严格顶岗实习工作程序,增强学生的行为规范,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计划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制度。
1.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各系(部)主任为组员的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对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领导,实习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实习的组织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
教务处作为教学归口部门,负责对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进行监控并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建立健全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收集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统一学生顶岗实习相关资料和文件的格式。
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结束后撰写学院顶岗实习工作总结。
学工处作为学生管理归口部门,指导并督促各系(部)处理好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归口处理好各种学生突发事件。
就业指导中心作为学院就业归口部门,积极协助各系(部)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并和各系(部)密切配合,安排好顶岗实习期间的就业工作。
2.系(部)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各系(部)是其下属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环节教学和管理的主体单位,负责全面落实顶岗实习的相关事宜。
为确保顶岗实习工作能保质保量实施,各系(部)应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
主要职责为:(1)负责落实本系(部)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办理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审批手续。
(2)制订本系(部)顶岗实习实施细则和顶岗实习计划。
(3)本系(部)顶岗实习工作全过程的组织管理。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4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学生顶岗实习是指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实践性学习和实习的一种教育形式。
为了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需要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1. 实习单位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学生正确使用。
2. 学生要参加实习前的安全培训,了解实习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遵守相关规定。
3. 实习单位要对学生实行严格的管理,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
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高风险的工作,或者超出学生的实际能力范围的工作。
4. 实习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实习场所、设备和环境的安全性,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 实习单位要建立学生实习期间的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6. 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监督和指导,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和安全问题,并及时解决和处理。
7. 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增强安全意识,主动参与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自觉保护自己的安全。
8. 学生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及时交流和反馈实习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共同解决和改进安全工作。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实际执行时还需根据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管理。
同时,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合作,共同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实习环境。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2)学生顶岗实习是一种重要的教育实践活动,有助于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然而,学生顶岗实习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在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需要有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
下面我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份____字的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全校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重要目标。
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南溪职中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手册南溪职中就业处南溪职中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顶岗实习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教学环节,也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良好途经.为科学、严格、规范、实效地开展学校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确保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确保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依据国家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针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特制定我校办法。
第二条顶岗实习工作由学校就业处牵头,负责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专业部和班主任协助顶岗实习工作的开展和后续管理,学校对整个实习过程进行严格监控、考核,学生实习成绩合格者方准予毕业,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毕业资格.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学校实行实习生离校审批制度,做到学生外出实习有申请、有家长意见、就业处严格审批,手续齐全者,方可实习。
顶岗实习采取学校推荐(双向选择)和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
无论是学校推荐还是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均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内容应包括各方的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内容.实习协议应符合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学生外出实习采用动态的实习档案管理制度.在经审核后学生外出实习或变更单位后需一天内及时书面上报备案,班主任每月上报就业处核实确认一次。
实习单位首选国内大中型企业和面向区内工业园区,原则上应为专业对口的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
实习期满后,实习单位应对实习学生做出书面鉴定,作为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依据。
第五条实习单位和学校派出的实习指导老师负责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
企业、学校、学生、家长应保持信息畅通。
实习单位要定期接待学校教师的日常走访,客观真实地向学校教师反映学生在单位的实习情况。
第六条学生本人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尽力参加“工伤保险”,预防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为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市(天津)教委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院(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下同)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顶岗实习,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全面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顶岗实习是学院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必要环节之一,是其他各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补充和检验,是毕业生走向社会和上岗前全面提高职业能力的必经阶段,学生在毕业前必须参加顶岗实习。
第二条毕业顶岗实习的目的在于开阔学生的视野,使学生将所学知识及技能应用于岗位实践,熟悉自己将要从事的行业运行情况,较全面地获得本专业生产实际中最常用的技术知识、管理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独立工作能力,激励学生的敬业、创业精神,为就业做好心理准备,为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扎实的基础。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学院负责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规划和管理规定的制定,实施过程中的检查、评估及重大问题的处理。
各系具体负责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四条学院成立顶岗实习领导组,负责顶岗实习的宏观管理,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学生顶岗实习的规划和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二)审批顶岗实习方案,与顶岗实习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三)负责实习工作的检查、监督、评估、总结和交流;(四)协调各系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处理各种重大问题。
第五条各系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负责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安排指导教师,并对相关班主任(辅导员)和指导教师进行专题培训;(二)按要求组织开展针对学生实习前的专题培训,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等,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杜绝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三)组织好毕业学生参加“校园招聘双选会”,各班班主任组织学生填写“毕业生推荐表”,负责督促班主任对学生自联实习单位进行审查及跟踪;(四)检查和指导顶岗实习的进展情况,处理各种突发事故;(五)组织顶岗实习考核,评定顶岗实习成绩;(六)整理、归档和上报有关实习材料。
(完整版)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第三章实习管理
第十一条教学院系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集团成员院校学生实习,是指集团内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集团院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各教学院系安排或者经教学院系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第四条 集团教学院系应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妥善安排好学生实习。
第二章实习组织
第五条 集团教务处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各教学院系具体负责和实施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安排和管理并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集团教学院系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教学院系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教学院系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3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并规范实习单位对学生的安全管理。
具体规定如下:1. 实习单位的责任: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负责学生的安全指导、培训和教育工作。
2. 学生的权益:学生有权了解自己的实习任务和要求,并有权要求实习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学生在实习期间有权拒绝执行存在安全风险的工作任务。
3. 安全教育培训:实习单位应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规章制度、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学生参加培训后应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了相关安全知识。
4. 风险评估和控制:实习单位应对实习岗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保证学生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实习单位应提供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使用合规。
5. 应急管理:实习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火灾、事故、疏散等紧急情况的应对预案。
学生在实习期间应熟悉并遵守相应的应急处理程序。
6. 事故报告和处置:实习单位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学校和有关部门,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共同协商处理事故,并妥善处理学生的伤害赔偿问题。
7. 监督检查:学校有权对实习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实习单位按照安全管理规定履行职责,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总之,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旨在保障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安全,促进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提升,并确保实习单位按照规定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和条件。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2)为了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顶岗实习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重视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2.根据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岗位制定各项具体安全工作规定,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统筹、布置各时期的安全工作。
____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掌握各种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排除措施,做到预防为主。
实习管理规定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顶岗实习管理暂行规定顶岗实习是指高等职业学院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在最后一个学年组织学生到各个企、事业单位及不同的技术管理岗位,在实习单位及学院指导教师指导下,通过从事一定的工作实践或生产操作对学生进行特定的技术、技能或综合职业能力训练的过程.它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重要手段,也是学院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和专业学习过程的必修课程。
其目的是使学生得到从事实际工作的综合锻炼,形成实际工作能力,为毕业后尽快适应岗位工作做准备。
为了加强对实习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一、系部顶岗实习管理架构1、系部顶岗实习管理领导小组,指导和监控顶岗实习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由系主任任组长,系副主任任总监,@@任副组长,组员包括:教务科长、学生科长、招生就业指导科长、各专业教学部主任、教育中心培训部主任。
2、下设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小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管理。
由主管教学科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科长、招生就业指导科长任副组长,组员包括:教务科长、学生科长、各专业教学部主任、教育中心培训部主任、实习专业负责人和实习就业干事等。
二、顶岗实习管理程序(一)顶岗实习准备工作在每届学生即将顶岗实习之前(在实习前一个学期的期中阶段),教务科、各教学部、实习教研组及相关专业教研组制定好顶岗实习教学工作计划和安排,各专业教学部制订各个专业的顶岗实习任务书和指导书,做好实习前的专业指导工作,并组织确定好实习指导教师,下达实习教学工作任务书;由招生就业指导科及各教学部共同派人联系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小组;学生科和招生就业指导科协同各教学部实习教研组共同做好学生实习思想及安全教育的动员工作。
(二)顶岗实习过程管理学生必须按照系部的顶岗实习计划和要求参加并完成实习任务。
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实习,违反规定者,取消实习成绩评定资格。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是贯彻我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关键性教学环节,也是人才培养方案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提高学生的综合岗位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与职业岗位零距离接触,牢固树立职业理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
为加强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目的与要求笫二条学生应通过顶岗实习,巩固已学理论知识,增强感性认识,实现在学期间与企业、岗位的零距离接触,掌握基本的专业实践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获得符合实际工作要求的基本训练,从而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通过顶岗实习深入了解企业实际,认识社会,养成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良好品质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质量意识、效益意识、竞争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提高综合素质,提高毕业生的就业、择业和市场竞争能力。
第三条全院各专业均应安排半年以上顶岗实习教学环节。
顶岗实习内容应做到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校内实训基地训教、与就业岗位具有关联性。
各专业顶岗实习为必修课程,学生完成顶岗实习并考核合格方能毕业。
第四条各专业必须充分认识到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内涵建设,从形式和内容上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改变顶岗实习管理松散状况,不断总结管理经验。
第五条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就是企业的准员工(或实习员工),接受企业与学院的双重管理。
第六条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第三章教学文件第七条顶岗实习标准是进行顶岗实习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各专业应根据人才培养要求,与企业指导教师共同编制顶岗实习标准。
其内容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要求、考核标准、考核细则等。
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5部门引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实习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院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学院各系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跟岗和顶岗实习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性实践教学环节,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良好途径。
跟岗和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在于强化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使学生能够将所学专业知识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加强学生实践能力锻炼,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从根本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为学生实现就业零适应期打下扎实基础。
第四条加强学生实习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跟岗和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及各系负责人组成,由学院分管教学领导任组长。
跟岗和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全院跟岗和顶岗实习工作的总体安排与管理,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系的跟岗和顶岗实习实施计划;督促、检查各系跟岗和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研究解决跟岗和顶岗实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和掌握学生就业签约等情况。
教务处负责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负责全院学生实习工作的全程管理和过程的监控、检查。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万能版)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第一条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学生的顶岗实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顶岗实习,是指我校根据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我校对三年级学生学完本专业的理论课程后,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专业对口单位的服务一线参加的实习工作。
第三条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统一安排。
学生顶岗实习均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第四条组织领导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由学校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牵头,各专业教研组具体安排与实施,办公室、政务处、团委等相关处室做好协调和配合。
顶岗实习的日常学生管理由班主任和企业共同承担。
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组长:李庆富副组长:贺国林、冯文凯、崔伏生、徐永明、组员:各班班主任第五条顶岗实习生管理1、学生实习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和管理。
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2、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明确实习指导教师,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定期巡回检查实习情况,加强实习指导,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六条学校、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及实习学生职责(一)学校职责1、加强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科学设计《顶岗实习实施方案》,加强实习工作监督检查,对学生顶岗“工作”期间的学习,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并认真进行考核。
协调有关部门和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实习管理工作,保证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2、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做好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3、主动加强与实习单位和实习生的联系,及时准确地掌握实习生的实习状态,解决实习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实习单位职责1、实习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根据需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范本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实习教学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生顶岗实习的各项工作,加强实习教学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和安全。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实习安排1. 实习时间学生实习的时间安排应与学校教学计划相一致,确保实习的时长不会对学生的学业造成过多影响。
2. 实习岗位学校将根据学生专业背景和实际需求,对学生进行实习岗位的匹配。
实习岗位应与学生的专业相关,能够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培养特定技能。
3. 实习单位学校将与各实习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实习单位具备提供学生实习所需的资源和条件。
三、实习前准备1. 实习协议签订学校将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
2. 实习说明会学校将组织实习说明会,介绍实习的安排和要求,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指导。
四、实习教学管理1. 导师指导每位学生将由一名导师负责指导实习工作,导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提供学生实践过程中的指导和建议。
2. 实习计划学生在实习开始前,需制定个人实习计划,并报经导师审核后执行。
实习计划应包括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和时间安排等内容。
3. 实习日志学生每天应完成实习日志的书写,记录实习过程中的所见所闻、心得体会等内容。
导师将对学生的实习日志进行定期检查和指导。
4. 实习报告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应根据实习的要求撰写实习报告,报告应详细记录实习过程中的任务完成情况、问题与挑战及解决思路等内容。
五、实习考核1. 导师评价导师将根据学生实习的表现,对学生进行定期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工作态度、实践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
2. 学生自评学生在实习结束后,需对自己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价,包括个人实习目标的完成情况、存在的不足和提高的方向等。
六、实习安全管理1. 实习责任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三方都应对实习期间的安全负有责任。
学校将对实习安全进行监管和管理,实习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保障,学生应自觉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条例 (试行)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我校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严格顶岗实习的工作程序,增强顶岗实习各方的行为规范,确保顶岗实习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不断提高我校顶岗实习工作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顶岗实习是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其他各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补充和检验,是学生走上社会和上岗前全面提高职业能力的必经阶段。
第二条各专业顶岗实习为学生必修课程,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期进行,实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凡我校在籍学生必须参加顶岗实习,且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顶岗实习采取双向选择、个人自主联系和二级学院安排相结合的原则,顶岗实习需签订三方协议,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其它情况,由二级学院顶岗实习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经学校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
第四条二级学院要探索与企业建立深度融合的校企一体化合作关系,满足学生的岗位需求,保证在合作基地实习和就业学生的比例每年都有新提高。
第五条顶岗实习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国家规定的劳动强度外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更不得安排从事高危岗位和进入娱乐场所实习以及参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它各类非法活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就业与校合作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学校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确定顶岗实习工作的方针、目标和任务,制订实践环节的各项制度,并对整个实习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学校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顶岗实习工作办公室”, 挂靠在学校就业与校合作处,就业与校企合作处作为牵头部门,在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下共同完成顶岗实习教学环节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八条就业与校企合作处工作职责:依据"学校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协调各二级学院开拓实习基地,加强基地建设和管理,负责校外实践教学的宏观管理工作经及实习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顶岗实习单位管理制度
顶岗实习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顶岗实习单位的管理,提高实习单位的实习质量,保障实习生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接收顶岗实习生的单位。
第三条实习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办学行为,切实保障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确保实习过程的安全和实效。
第五条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定期对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二章实习单位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实习单位应当有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实习指导教师,为实习生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和指导。
第七条实习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实习条件,包括设施、设备、实训工时等,确保实习生能够顺利进行实习活动。
第八条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实习过程中实习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对实习生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实习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第十条实习单位应当定期对实习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向实习学校提交实习成绩和评价。
第三章实习单位的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实习管理制度,明确实习生的实习内容、实习时间、实习规定等。
第十二条实习单位应当为实习生制定个性化的实习计划,并对实习计划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实习单位应当制定健全的实习考核制度,对实习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实习教材和资料的借阅制度,为实习生提供学习资料和资源支持。
第十五条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实习生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实习生的学习成绩和评价情况。
第十六条实习单位应当定期对实习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第四章实习单位的管理措施第十七条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实习生管理团队,配备专业化的实习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实习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实习生进行实习情况的反馈和交流,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对实习生的心理辅导和生活关怀,帮助实习生解决实习中的心理问题。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为全面加强顶岗实习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顶岗实习取得效益,特制定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一、参加顶岗实习的对象与相关规定1.我校各专业学生实行三年学制,2+1模式,即在校学习二学年,第三年顶岗实习。
2.在学生正式进入顶岗实习前,各班级班主任依据教育教学管理有关规定,落实学生文化基础课与专业课学习考核、以及技能等级考核的完成情况,学生修完所有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并至少获得一项技能等级证书,才可视为修完所有学业。
3.学生修完所有学业,并取得德育素质考评合格以上,方能进入顶岗实习的推荐名单。
二、实习就业处工作职责与相关规定1.负责制定学生顶岗实习的计划。
2.主动与教务处、政教处、各专业教研组、班主任等相关部门联系,确定推荐顶岗实习的学生名单。
3.考察相关企业,了解企业的劳动力需求,并适时考察企业的劳动环境、安全保障、薪资报酬和社会保险等状况;第一时间在学校公告栏或者相关网络上张贴、发布企业的用工招聘启事和企业情况。
4.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的动员工作,负责对顶岗学生安全知识、面试、求职技巧等基本常识和开展企业对接性训练。
5.组织安排企业到学校的招聘会,协助做好面试工作;学生安排集体外出面试时,要做好联系与带队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
学生经面试合格且需到外地培训实习时,要与企业共同做好学生的动员解释与联系,并充分考虑旅途的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学生的培训与生活等方面的稳定工作。
适时召开家长座谈会,向家长通报国家政策及顶岗实习目的意义及要求,征求家长意见和支持。
6.做好校企合作培训工作,协助企业筛选学生进企业顶岗实习。
7.负责安排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跟班实习指导教师。
8.加强校企联系沟通,主动向企业了解实习学生的工作表现,做好各方面的沟通与解释工作,协助解决实习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收集好企业对实习活动的反馈意见,及时召回违反实习制度的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及后续工作。
9.在安排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的工作中,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学生自愿的除外,但必须按劳动法支付相应报酬)10.由学校统一安排的顶岗实习活动,原则上都要签署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
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一、总则顶岗实习是指学校组织学生到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共机构等处进行实习,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科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的一种实践教学活动。
为了规范顶岗实习活动,保障实习质量,营造和谐的实习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实习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学校组织的顶岗实习项目的学生。
三、实习内容顶岗实习应与学生所学专业密切相关,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从业素质为核心。
实习内容应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商定,并在实习开始前进行详细说明。
四、实习期限顶岗实习的时间一般为学年内的寒暑假期间,具体实习期限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商定,并在实习开始前进行详细说明。
五、实习单位选择与审核学校将根据学生的专业特长和实习需求,与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共机构等进行沟通,选择适合学生实习的单位。
实习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相应的实习条件,学校将对实习单位进行审核。
六、实习合同签订学生和实习单位应在实习开始前签订实习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实习合同应包括实习期限、实习内容、实习报酬(如有)、保密事项、责任分担、违约责任等内容。
七、实习教师指导与管理每个实习学生应有专门指导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应与实习学生保持良好的沟通,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指导,及时解答学生的问题。
实习指导教师还负责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管理和评价。
八、实习报酬和福利根据实习单位的规定,实习学生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实习报酬。
实习单位应根据学校的要求,确保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或类似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保险、交通补贴、餐补等。
九、实习考核与评价实习单位应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学科知识运用情况等。
实习单位需及时向学校提供实习学生的综合评价报告。
十、责任与违约处理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实习单位的商业机密,不得利用实习单位资源从事非法活动。
如有违反,学校和实习单位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顶岗实习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和要求,为加强我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强化各部门管理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确保顶岗实习的质量和效果,在原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学院示范院校建设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办法;一、总体要求1.顶岗实习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与专业培养目标、学生就业紧密关联;要把顶岗实习的安排、检查、跟踪、反馈、指导和考核等有关工作,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中,丰富和提高专业内涵建设;2.顶岗实习是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不得免修,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修;顶岗实习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学期,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允许各系分院根据专业教学需要和顶岗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对顶岗实习安排进行适当调整,但一般应在最后一学年进行;3.顶岗实习期间,学生既是学院在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的准员工,具有双重身份,学院和实习单位均负有教育和管理的职责;4.确保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安全稳定;从顶岗实习的计划、组织安排,到实施过程,以及实习期间出行、食宿、休闲娱乐、财物保管等都要考虑到学生的安全,对学生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要切实加强和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5.为明确实习单位和学院双方职责,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保证顶岗实习的顺利进行,实习单位和学院双方必须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实习单位;同时,为明确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任务与职责要求,保证实习质量,顶岗实习学生离校前必须签订顶岗实习承诺书,由学院推荐就业顶岗实习的学生还要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推荐就业学生间;二、组织机构1.顶岗实习工作由院系分院两级管理,学院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各系分院分别成立顶岗实习工作小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指导,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2.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和就业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为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就业办主任、各系分院主任等;3.各系分院成立顶岗实习工作小组,系分院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课程组组长,负责本系分院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三、职责分工一学院职能部门职责1.教务处职责1建立健全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制度;2审核各系分院的顶岗实习实施计划;3督促、检查各系分院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4收集全院顶岗实习工作信息,研究解决顶岗实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学生处职责指导和督促辅导员做好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处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3.就业办职责1负责与行业、企业的联系,积极协助各系分院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单位;2协调各系分院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处理各种重大问题;3配合各系分院安排好顶岗实习期间的就业工作;二系分院顶岗实习工作小组职责1.各系分院副主任为顶岗实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与行业、企业联系,拓宽学生顶岗实习渠道;2.负责制订顶岗实习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顶岗实习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和质量评价体系,对顶岗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3.各专业课程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顶岗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等教学文件,组织指导教师制定学生顶岗实习任务书;4.各专业课程组组织实施实习计划,包括确定指导教师、学生的分组及实习过程的管理等;学生分组一般应在按就业去向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划分;并填写顶岗实习安排表;5.各专业课程组组织开展实习前的专题培训,强化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等,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6.各专业课程组组织教师进行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三辅导员职责1.负责指导顶岗实习学生填写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落实家长签署意见;督促顶岗实习学生填写顶岗实习承诺书;2.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思想、安全、纪律教育;切实做好顶岗实习前、顶岗实习中的学生思想教育,强调安全法规、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3.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日常联系与管理,密切掌握学生动态;实习前,登记学生通讯方式;实习期间,至少每半个月与学生联系一次,了解本班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生活状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及时向系分院通报相关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填写联系记录表辅导员联系顶岗实习学生情况登记表,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系分院汇报;4.负责及时将学院有关文件精神或通知传达到学生;5.负责敦促学生完成顶岗实习任务和相关资料;四指导教师职责指导教师分为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其中校内指导教师又分为巡查指导教师和蹲点指导教师;1.校内指导教师主要职责1根据顶岗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结合学生顶岗实习岗位,制定顶岗实习任务书,并在实习前发给学生;2指导学生填写顶岗实习周志,撰写顶岗实习总结,做好学生顶岗考核工作;3实习结束,要将学生顶岗实习材料汇总归档,材料包括顶岗实习申请表、承诺书、检查情况表、顶岗实习手册等;4实习结束,要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做好实习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包括学生顶岗实习基本情况、顶岗实习教学计划执行情况、顶岗实习效果、顶岗实习指导方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5巡查实习单位的校内指导教师应做到不定期到实习单位巡查,检查学生实习进度和质量,掌握学生思想和工作动态,并认真填写巡查顶岗实习记录表;6蹲点实习单位的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的全程管理;应会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认真备课,按计划组织学生集中授课,指导学生生产作业;以身作则,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岗,做到与学生“同吃、同住、同劳动”,及时处理学生思想上、生活上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详细记录每个学生的实习情况,并认真填写顶岗实习情况记录表;2.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1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技能培训等工作,落实顶岗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2顶岗实习结束时,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并填写好顶岗实习综合评价表相关内容;五实习学生职责1.学生离校前须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学院离校审批程序,并提交由学生本人签名的顶岗实习承诺书;2.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实习,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擅自中止实习,不得擅自调换实习单位,否则实习考核按不合格处理;如有特殊原因,需调换实习单位,应事先征得所在系分院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调换;3.学生到岗两天内必须报告辅导员,一周内将实习的作息时间安排告知辅导员;学生可通过电话、短信、、E-mail等多种方式,每半个月至少与辅导员保持联系一次;4.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院在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顶岗实习的准员工,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安排和管理,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踏实工作,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5.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意识,提高自己的职业技术技能;6.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打架、赌博、传销等任何违法犯罪活动;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有礼,谈吐文明,衣着得体,自尊自爱;尊重领导教师,团结同事同学;7.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谨防和杜绝生产事故的发生,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因个人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生产事故等,学生承担全部责任;8.收集好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平时写好实习周志,实习结束后,认真撰写顶岗实习总结,并将顶岗实习手册交校内指导教师,存入本人档案;9.积极配合学院工作,按时返校参加期末考试补考,按时办理离校手续等有关事宜;四、组织实施与管理一组织实施1.顶岗实习采取以学院安排双向选择为主,也可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2. 学院安排的顶岗实习实行择优推荐;1学院推荐的工作岗位就业办,各系分院提供的工作岗位必须严格按照综合素质百分考核成绩择优推荐,推荐比例为1:2,同一专业有平行班,名额平均分配,如遇到选择人数是奇数的情况,剩余名额分配给学习成绩排在前面的班级学生;如有违规操作追究当事者责任;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予推荐包括自己联系顶岗单位;A.校纪处分未解除者;B.无故不缴纳学费、宿舍管理费、书费等相关费用者;C.考试有不及格补考后仍不及格者教务处统一安排毕业班学生离校前大补考;D.综合素质百分考核不及格者;E.顶岗学生未买意外伤害保险的;3.顶岗实习学生审批程序经择优推荐或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并获得用人单位认可顶岗实习的学生应完成下列审批程序:(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顶岗实习审请表一式三份;(2)各系分院学生管理系统审查学生相关情况并签署意见;(3)学校推荐的顶岗实习,由就业办统一与实习单位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实习单位,与推荐学生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推荐就业学生;(4)学生上交顶岗实习承诺书、顶岗实习接收函;(5)各专业课程组长下达实习任务和要求,指派校内指导教师;(6)对提前顶岗实行的学生,各系分院主任要填写成绩处理意见;(7)就业办审核、登记;(8)以上所有材料均在系分院办公室存档,其中:顶岗实习审请表、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实习单位和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推荐就业学生就业办也要存档,顶岗实习审请表教务处也要备案;4.对由于学生本人原因未能按计划在用人单位完成实习、培训内容的,不能够正常按期履行与企业签订就业顶岗实习协议而被企业退回学校的学生或自己另选工作岗位,学校将向企业了解情况,凡有违规违纪行为,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并缴纳违约金;对由于企业原因未能完成相应计划的,学校仍然提供择优推荐机会;5.顶岗实习的学生,离校前必须按照教务处的统一要求,完成毕业前的各种信息采集工作,经确认无误后方可离校,并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与企业协商,及时回校参加毕业典礼和办理离校手续;6.凡被确定提前顶岗的同学名单,各系分院要通过学院就业办统一报教务处备案,调整后的教学计划及安排也一并报教务处教学科存档;学生必须提交顶岗申请书,申请书要亲笔书写,内容应包含按时完成系分院里下达的学习任务及提交的作业、报告等,本人签字,经教务处教学科批准后方可离校;7.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以专业对口、有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由实习单位安排、能完成本专业顶岗实习任务为前提,于实习开始一周前向所在系分院提交相关资料,含顶岗实习协议书、顶岗实习接收函、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顶岗实习承诺书等,经系分院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批准,凡未经批准的学生须服从学院和系分院统筹安排;8.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共同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组织管理、指导和技能培训等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助教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应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每个学生必须配备校内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各一名;9.一个实习单位实习学生总人数较多的,尽可能安排校内指导教师蹲点实习单位,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和服务;每个实习单位应有校内指导教师定期巡视,指导和检查学生实习,各系分院应尽量安排辅导员担任所任班级的顶岗实习巡查指导教师,加强顶岗实习常规管理;二成绩考核管理1.顶岗实习成绩考核实行校企双方共同对学生考核与评价的考核制度,总评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计分制,对应的分数分别为90、80、70、60分和45分,实习单位考核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学院评定成绩占总评成绩的70%;考核评分要点:1实习单位对学生的考核实习单位应对学生在每一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重点在于学生的工作态度和专业技能,内容包括学生的工作态度、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协作能力、创新意识等五个方面;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填写顶岗实习综合评价表,并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无效;有条件的专业可借鉴实习单位对本单位员工考核方法标准考核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2系分院对学生的考核校内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各实习单位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在于学生组织纪律和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组织纪律、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实习周志、实习总结等;顶岗实习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实习总评成绩以不及格论处:1未到指定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者;2未经所在系分院允许,擅自中止实习,擅自调换实习单位者;3未经请假擅自脱离实习岗位时间达三分之一者;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刑事治安处罚者;5因个人过失,造成人身伤害、重大安全事故者;6实习单位辞退或评定成绩为不及格者;7顶岗实习手册中未填实习周志或未写实习总结或顶岗实习综合评价表签章的单位与学院备案的实习单位不一致的或无实习单位公章的均视为顶岗实习总评成绩不及格;2.毕业学年课程考核1顶岗实习前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课程,在实习前由系分院统一安排考核,报教务处备案;部分未修或未完成的课程由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自学完成,毕业前回校统一安排考试;2顶岗实习结束,毕业生返校后,应依据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分批组织;三学生管理1.要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先行,预防为主、保护学生,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2.各系分院要在学生顶岗实习前,对学生进行以法制观念、安全知识、防范技能、校纪校规、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3.顶岗实习前,明确实习单位与系分院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学生实习情况定期联系通报制度;明确辅导员、实习指导教师的安全管理职责,就学生实习情况,建立辅导员与学生间的定期联络制度、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与校内指导教师的定期联络制度;4. 顶岗实习前,由学院统一根据学生顶岗实习岗位性质等实际情况,为学生办理顶岗实习期间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5. 各系分院院可根据学生在用人单位的岗位特点和人数情况进行分组,一般5-10人一组,指派一名组长;组长负责提醒和督促实习同学共同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有关制度与规定,并每月与学校联系和沟通一次,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向辅导员、指导教师通报,配合实习单位和学院排查安全隐患;6.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主要由辅导员和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应通过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平台、电话、短信、、E-mail等方式,加强交流和教育,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劳动安全和生活安全;7.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时,系分院须安排专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取必要措施,切实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控制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实习单位和系分院报告;事故善后处理,应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和顶岗实习协议规定进行处理;属于实习工伤事故的,由实习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8.实习期间,应严格学生请假制度,不允许学生在外住宿,特殊情况,须经实习单位和系分院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9.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由社科部负责,可通过网络、电话、通信等方式进行;10. 无论是学院安排,还是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实习期间如发生违法违纪或因个人过失造成事故的,由学生本人负责;五、本办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1.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企业2.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推荐就业学生3. 顶岗实习承诺书4.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5.顶岗实习接收函6.顶岗实习安排表7.辅导员联系顶岗实习学生情况登记表8.巡查实习记录表9.顶岗实习情况记录表附件1: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企业甲方实习单位:乙方: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平等协商,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学生到甲方公司实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乙方学生到甲方公司进行顶岗实习,实习地点为甲方公司及所属公司,人数为____人,其中____________岗位有____人写清楚所有岗位及人数;实习期为____个月, 时间暂定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遇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做适当调整和变动;一、甲方责任二、乙方责任三、其它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编号:JY-HW-RE-02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推荐就业学生甲方: ,协议书编号:乙方:甲方系分院乙方专业届毕业生,已被乙方推荐到单位实习或被录用;为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1.甲方保证服从乙方安排,按要求完成后续课程的学习任务;2.甲方因企业工作或实习任务需要办理提前上岗的,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遵守学校及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礼诚信;3.该协议签订后,若甲方因个人原因违反协议提出解约,或甲方使用不良手段达到解约目的,破坏乙方和用人单位的合作关系,根据辽宁省高校就业办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按违约处理;4.毕业生因企业实际情况和福利待遇等与企业招聘介绍不符,而要求解除该协议的,不按违约处理,但须由企业出具情况说明,并到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解约手续;5.顶岗实习是学院正常的教学环节,成绩不合格属未完成规定学业,学生需申请参加下一年级的顶岗实习,成绩合格,方可正常毕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习成绩按不合格处理:1未到指定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者;2未经所在系分院允许,擅自中止实习,擅自调换实习单位者;3未经请假擅自脱离实习岗位时间达三分之一者;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刑事治安处罚者;5因个人过失,造成人身伤害、重大安全事故者;6实习单位辞退或评定成绩为不及格者;7顶岗实习手册中未填实习周志或未写实习总结或顶岗实习综合评价表签章的单位与学院备案的实习单位不一致的或无实习单位公章的均视为顶岗实习总评成绩不及格;6.若甲方违反学校及有关部门的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学校将给予其纪律处分;7.本协议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甲乙双方各留一份;甲方: 乙方:年月日年月日附件3: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承诺书为了加强社会实践锻炼,提高专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本人特此申请参加顶岗实习,经□学院推荐□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________进行顶岗实习;为保证顶岗实习的顺利完成,特向学院做出如下承诺:1.严格履行学院顶岗实习审批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才离校前往实习单位;2.顶岗实习期间,本人既是在校学生又是实习单位的准员工,愿意接受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双重管理;将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踏实工作,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打架、赌博、传销等任何违法犯罪活动;4.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有礼,谈吐文明,衣着得体,自尊自爱;尊重领导老师,团结同事同学;5.顶岗实习中自购意外伤害保险;6.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实习,不擅自离岗,不擅自中止实习,不擅自调换实习单位,如需调换实习单位,将事先报告校内外指导教师,办理相关离岗手续后才到新的实习单位,决不先离岗后报告;7.到岗两天内报告辅导员,并留下本人可及时联系的通讯方式,保证每半个月至少与辅导员联系一次;8.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谨防和杜绝生产事故的发生,因个人过失造成实习单位人员安全事故或设备损坏,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威海职业学院 威海市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doc
威海职业学院办公室文件威海市技术学院威职院办字〔2012〕30号关于印发《威海职业学院威海市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系部、各部门:《威海职业学院威海市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已经院长办公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威海职业学院威海市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教学活动的过程化、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好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保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有效实施,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工作的意见》(鲁教高字[2009]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顶岗实习是在实习指导教师(师傅)的指导下在企业真实岗位上相对独立地完成工作任务的学习实践活动。
学生顶岗实习是学习性工作过程,是整个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践教学过程的必修环节。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必须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要根据职业成长进阶规律、工学结合规律、人的全面发展规律,以及不同专业特点等统筹安排顶岗实习内容、场所、时间等,并体现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中。
第二章基本要求与目标第四条开展校企合作,抓好产学结合的平台建设,积极创造校企合作条件,努力调动企业服务教学和参与教学的积极性。
通过市场调研、校企互动交流、学生就业信息反馈等多种途径和方法,找准企业利益需求点,加快实习基地建设,确保实习岗位充足。
因岗位特殊无法安排顶岗实习的专业,由专业所在系部负责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以完成学生顶岗实习任务。
第五条各系部要为顶岗实习学生选派优秀教师为指导教师或聘请实习单位技术骨干、能工巧匠为兼职指导教师,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专兼结合的顶岗实习指导教师队伍,要与实习单位密切合作,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
第六条学生顶岗实习在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应累计不少于半年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第3学年的最后1个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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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定
顶岗实习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获得生产实际知识和技能、巩固和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培养创新能力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顶岗实习工作,提高顶岗实习质量,促进人才实践能力的培养,实现顶岗实习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顶岗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第一条顶岗实习的目的是增强学生对社会、国情、专业背景的了解;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促进学生巩固和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创新精神。
第二条顶岗实习的要求
1.了解社会或实习场所的一般情况,增加对本专业学科范围的感性认识;
2.初步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
3.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专业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4.熟悉本专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获得工作中组织和管理方面的初步知识;
5.培养热爱专业、热爱工作的优秀品质。
第二章顶岗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顶岗实习实行学院、教学系部分级管理的二级管理体制。
教务处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有关顶岗实习工作的规划和规定的制订,顶岗实习工作的总体安排与协调;审查顶岗实习大纲,审定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定期检查各系部的实习工作质量,开展对各系部顶岗实习工作的评估,组织经验交流;配合各系部建立校内外实习基地;统计、分配实习经费;研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教学系部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各专业的顶岗实习工作和管理工作,负责顶岗实习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第三章教学系顶岗实习管理
第四条各系部应成立主任、专业负责人和有关专家与教师组成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
具体工作为:
1.制定学生顶岗实习大纲,编制顶岗实习计划。
在实习开始前,制定学生顶岗实习方案,编制各专业《顶岗实习教学大纲》、《顶岗实习实施计划》等教学文件,并报教务处备案。
(1)制定《顶岗实习教学大纲》。
《顶岗实习教学大纲》是编制顶岗实习实施计划、组织学生实习和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专业都应制定相应的《顶岗实习教学大纲》。
《顶岗实习教学大纲》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实习性质、目的、任务与要求;实习内容、形式与时间安排;实习考核、成绩评定办法与成绩评定标准;实习纪律与注意事项等。
(2)编制《顶岗实习实施计划》。
《顶岗实习实施计划》是按照《顶岗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单位的条件而制定的实习教学的具体执行程序。
《顶岗实习实施计划》一般应包括:实习内容、
实习单位、实习时间、方式与地点、实习日程安排等。
《顶岗实习实施计划》由系或实习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制订。
经过批准的《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应严格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实习时间、地点等重要内容,应书面说明原因,经系主任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3)为提高顶岗实习效果,各系部也可编印《顶岗实习手册》,明确顶岗实习规定、实习内容与实习要求等内容,便于学生实习。
2.筛选学生实习地点。
学生顶岗实习地点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专业基本对口,符合专业《顶岗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设备和管理较为先进,具有较强的专业指导团队,对学生实习较重视。
3.选配实习指导教师。
各教学系部可结合师资培养计划安排,选派指导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一般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对本专业实践教学环节较为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
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习任务的教师,系应安排其他教师进行帮助、指导。
指导教师一般应提前安排,且不能随意更换。
学生顶岗实习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对于以分散形式进行顶岗实习的学生,教学系应要求学生提交实习单位的接收函,并备案留存。
系要严格实习要求,指导教师可采用电话或实地监督的方式,检查学生实习真实性、实习内容是否符合《顶岗实习教学大纲》以及实习单位要求等。
4.做好实习动员工作。
正式实习前,系部应进行顶岗实习动员,明确顶岗实习目的、实习内容,时间安排与实习纪律要求,组织学生学习实习教学大纲,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5.监控实习过程。
系部应对学生的实习过程、实习质量,教师指导质量进行有效管理与监控,及时研究处理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实习质量。
6.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7.做好顶岗实习总结和实习文件归档工作。
第四章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与学生实习纪律第五条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1.要提前进入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实习实施计划,作好相关实习准备;
2.按实习大纲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计划的落实工作,履行指导职责,检查、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实习任务,及时处理与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3.以身作则,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
4.及时处理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违纪问题。
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指导教师应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院、系报告;影响极坏者,可停止其实习资格;
5.密切与实习单位的联系,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
6.在实习结束后,应撰写实习工作总结。
第六条学生实习纪律
1.服从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实习指导教师的安排;
2.接受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与监督,按《顶岗实习教学大纲》、《顶岗实习实施计划》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完成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报告;
3.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实习现场的规章、保密及安全制度;
4.因病、因故不能参加实习者,应履行请假手续;实习期间请假,应经指导教师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实习单位,否则按旷课处理;
5.实习期间如需变更实习单位,须主动向指导教师报告,并书面提出更换实习单位的申请。
第五章顶岗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
第七条学生应按《顶岗实习教学大纲》规定,完成全部实习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
第八条各系部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组织纪律、实习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实习报告质量、实习单位意见、实习指导教师意见等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实习成绩。
第九条顶岗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
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能圆满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
实习态度积极、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
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中等: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
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错误;
2.未参加实习的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3.实习中有违纪行为,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第十条实习期间因故请假(或无故缺席)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
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应补足全部实习时间或重新实习。
否则,其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实习成绩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理。
第六章顶岗实习的检查与总结
第十一条教务处、教学系部应对学生实习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主要检查顶岗实习大纲的落实情况,实习计划的实施情况,实习进展情况,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与指导质量,学生的实习质量、遵守纪律等。
第十二条实习结束后,系部应检查、整理学生实习报告,并存档备案。
第十三条系部可采取学生座谈会、指导教师座谈会、走访实习单位等形式,对实习工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总结一般应包括《顶岗实习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指导方法、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经验体会、建议等方面内容。
第七章顶岗实习文件的归档
第十四条顶岗实习文件的归档资料包括
1.系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顶岗实习教学大纲》;
3.《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实习指导教师安排表》、《学生顶岗实习安排表》、《学生顶岗实习登记表》;
4.学生集中实习的实习基地协议和接收学生实习单位的接收函;
5.系学生顶岗鉴定表、实习报告、实习成绩;
6.顶岗实习工作总结。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