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doc
产品外观检验规格书(通用版)
计算:如下图所示
1
缺陷计算 3.可参考各客户提供的限度样品 3.可参考各客户提供的限度样品 3.可参考各客户提供的限度样品 3.可参考各客户提供的限度样品 方式
D = (A + B) / 2
D = (A + B) / 2
D = (A + B) / 2
D = (A + B) / 2
D = (A + B) / 2
11
Al线刮伤 /Al线压伤 /Al线脱落
/Al缺失
刮伤不限大小不限条数不限距 离. 金手指压伤 D>AL线1/3不允许 AL线脱落在附着力OK的情况 下,Metal脱落/缺失≤Metal trace宽
刮伤不限大小不限条数不限距 离. 金手指压伤 D>AL线1/3不允许 AL线脱落在附着力OK的情况 下,Metal脱落/缺失≤Metal trace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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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 1~6寸(含6寸)
确认 页码 6~9寸(含9寸)
共6页 9~12寸(含12寸)
批 准: 发行日:
12寸以上(含12寸)
D≤0.05mm,忽略不计
D≤0.10mm,忽略不计
D≤0.10mm,忽略不计
D≤0.15mm,忽略不计
0.05mm<D≤0.30mm,且N≤3/PCS, 0.10mm<D≤0.40mm,且N≤3/PCS, 0.10mm<D≤0.40mm,且N≤3/PCS, 0.15mm<D≤0.50mm,且N≤3/PCS,
7 BM残留 15mm允许3处/PCS;
15mm允许3处/PCS;
15mm允许3处/PCS;
15mm允许3处/PCS;
注:Logo、按键、摄像孔、语音 注:Logo、按键、摄像孔、语音 注:Logo、按键、摄像孔、语音 注:Logo、按键、摄像孔、语音
外观通用检验规范
类 别■新制定 □修订 □废止版次A1页次1/6修订记录版本修 订 日 期 核准审查制订A1 2016年 11 月 3日年 月 日 1、目的建立通用的检验规范,明确钣金结构件产品验收标准,尽量量化缺陷标准,增强参考性和可操作性,为来料检验以及供应商出货检验提供统一的依据,从而确保产品的质量。
2、适用范围1)本标准规定德为产品对钣金结构件的质量要求。
对外观部分进行了质量分级,请按相应质量要求选用。
2)本标准为通用标准,对于零件的特殊要求应按检验指导书要求执行。
3)本标准分为:一、表面喷涂验收标准(1级、2级、3级)二、电镀验收标准三、丝网印刷验收标准 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这些标准可以单独或组合起来应用。
3.检验要求3.1环境照度: 300-700LUX ,自然光或日光灯下。
观察时间5S 3.2观察距离:3.2观察角度: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进行正常检验(参见下图)。
1级 2级 3级 A 面 30cm~35cm 40cm~50cm 90~100cm B 面 40cm~50cm 40cm~50cm 90~100cm C 面 40cm~50cm 90~100cm 90~100cm类别■新制定□修订□废止版次A1 页次2/6修订记录版本修订日期核准审查制订A12016年11 月3日年月日4.缺陷定义:Note.1 Note.2 Note.3点状缺陷:线状缺陷:当L>2W时按Note.2d=(a+b)/2 W: width, L:length,当L≤2W时按Note.15.字母定义L:长度,W:宽度,d:直径,D:缺陷间的距离,N:缺陷数量,ΔE:色差值。
6.验收标准6.1表面喷涂验收标准序号检验项目检查面1级2级3级工具1 色差A、B、C ΔE≤1.0 ΔE≤1.5 ΔE≤3.0 色板、色差仪2 涂膜光泽、纹理A、B、C 对比色板,无明显差异目视、色板3 附着力A、B、C 百格测试,剥离面积不可有超过总体面积5%以上。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1产品表面等级定义结构产品的表面外观等级划分为3个级别:1级、2级和3级,各表面等级的定义如下。
1.1 1级表面重要外观表面,体现产品外观形象的表面,产品正常工作状态下能直接正视的表面,以及打开前门就能看到的表面。
1.2 2级表面在特定角度才能看到的主要外表面,或半装饰性的经常被客户打开后可视的外观表面。
1.3 3级表面不是以装饰为目的的次要外观表面和内表面、客户不会看到的表面及除1、2级表面以外的表面。
表1、各等级面的划分:2外观检验条件2.1检验原则2.1.1产品外观应美观,颜色均匀一致,单独一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破坏,不会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
生产者应认真操作、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对各种表面的损伤。
2.1.2 有签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判断。
2.1.3 所有结构件外观缺陷的判定是基于不影响产品功能前提下进行的判定,如果有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缺陷(如引起炸机、短路等),即使符合标准规格,也判定不合格。
2.1.4 所有外观判定都是在下述的检验条件下进行判定,看不到的外观缺陷都认可接受。
2.1.5 对外观判定操作存在争议的以结构物料SQE工程师判定为准,仍有严重分歧的,最终裁决权归技术部。
2.2目视检测条件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的近似自然光下(如40W日光灯、距离500mm处),相距为650~750mm,观测时间按不同等级面而有不同,详见下表:表2、检测条件表面等级1级2级3级检视时间5s5s3s检视距离光源650~750mm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进行正常检验(参见下图)。
要求检验者的校正视力不低于1.2 。
不能使用放大镜用于外观检验。
图1、“正视”位置示意图2.3检测面积划分被检表面按其面积或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不同大小类别,当有两个条件满足时、以大的一类为准。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2015年4月17日北京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目的: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检验条件:距离 30cm~45cm,时间 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
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外观区域划分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成品外观检验项目:6、对一些典型缺陷的描述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多喷:超出图纸上规定的喷涂区域。
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或镀层脱落的现象。
毛絮:油漆内本身带有的,或油漆未干燥时落在油漆表面而形成的纤维状毛絮。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1目旳2本原则定义维盛冲压件产品外观品质旳基本规定, 并确立允收/拒收之准则。
3合用范畴本原则合用于维盛生产旳所有冲压件产品。
4有关文献《**产品外观检查原则》。
5定义A级面: 客户常常看到旳面, 如面板, 机箱旳上表面、正面, 出给客户旳零件,马口铁生产旳产品等。
6B级面:不移动旳状况下, 客户偶尔能看到旳面, 如机箱旳背面、侧面等。
7C级面:产品在移动或被打开时才干看到旳面, 如机箱旳底面, 内部零件旳表面等。
8检测条件5.1 所有检查均应在正常照明, 并模拟最后使用条件下进行。
检测过程中不使用放大镜,所检查表面和人眼呈45°角。
A级面在检测时应转动, 以获得最大反光效果。
B级面和C级面在检测期间不必转动。
光源=40W荧光灯毫米9A级面停留10秒, B级面停留5秒, C级面停留3秒。
10薄板金属件外观检查原则6.1 允收总则6.2 6.1.1 可接受旳缺陷不能影响该零件旳装配和功能, 否则, 将被拒收。
6.3 6.1.2 缺陷允收定义了1250平方毫米旳区域内各类缺陷旳最大允收数量。
对于较大旳零件表面, 可允收数量和该表面所含1250平方毫米区域数量成正比, 但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缺陷不能相连。
6.4缺陷定义6.2.1彩虹效应: 镀锌有也许导致变色或“彩虹”效应。
6.2.2生锈/氧化: 暴露在空气中旳金属表面发生旳化学反映。
6.2.3变色: 底色或预期旳颜色发生变化, 或零件表面旳颜色不一致。
6.2.4刮伤: 零件表面旳呈条状旳浅沟。
6.2.5压痕: 由锋利物件在零件表面导致旳沟痕, 指甲可以感受到。
6.2.6镀痕/流痕: 由于镀层厚度不均匀导致零件表面上波纹状或条状异常旳区域。
6.2.7痕迹:指基体材料旳小坑、折弯痕或其他痕迹, 涂装后仍无法消除。
6.2.8灰尘或油脂: 在制造过程中产生并留在零件表面上旳赃污(未清洗)。
6.2.9斑点/沙粒/绒线: 涂装面或零件表面任何非预期旳异物。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d o c-8)(总8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产品外观检验标准一、变压器涉及到的有烤漆品、电镀品、塑胶品等样品的外观检查标准有:1、烤漆品外观不良及允收标准:⑴流胶:A面流漆宽度<,长度<15mm, B面不做要求,但不能影响到其它功能⑵沙粒:在不转动零件的情况下:A面沙粒与烤漆同色, 沙粒Φ<,个数应少于8PCS, 且分散;沙粒与烤漆异色, Φ<,个数少于3PC⑶汽泡:零件A面烤漆气泡:检测面内气泡Φ<,不多于3PCS且分散, B面可不作要求⑷针孔:A面针孔:检测面内针孔Φ<,个数少于5PCS,且分散⑸异色:A面异色污染污点:检测面异色污点Φ<,不多于3PCS面⑹划伤:A面不露底色的划伤:检测面内划伤长度<10mm,宽度小于,少于3道;露底色划伤:检测面内划伤长度<5mm, 宽度小于,少于2道. HM软轨烤漆表面有露出胶条底色的划伤不可接收,依长度方向单条划伤超过10cm不可接收,小于10cm的划伤在30cm内不能超过2条,否则不接收。
⑺橘子皮:A面桔子皮无凹凸手感,小于零件检测面的1/4面积,否则属MI,B 面可不作要求⑻脏污:A面不允许有擦拭不掉的污垢、指纹、油污。
B面不作要求⑼抛光痕:A面抛光痕无凹凸手感⑽变形:A面不可有明显的五金变形及摔伤现象,B面不可有影响组装的五金变形2、电镀品外观不良及允收标准:⑴阴阳面:A面1/3面内不允许有阴阳面,B面不作要求⑵镀层脱落:A面(含铁件B面)不可有镀层脱落;压铸件B面允许镀层脱落但不可露底材⑶流漆:A面可有凸手感的流漆(流漆宽度小于,长度小于5mm);B面不作要求⑷沙粒:A面麻点、沙粒φ≤,不超过检验面积的1/3;B面不作要求。
⑸汽泡:铁件A、B表面均不允许有气泡;压铸件,铝件A面不允许有气泡;B面气泡φ≤,且在1cm2面积内不多于3pcs⑹针孔:A面针孔φ≤不多于2个,φ≤的不多于5个, φ≤的不作要求;B面针孔φ≤1mm,1cm2内不多于4pcs⑺异色:在不转动零件的情况下:检验时可见1/2内异色,面积≤1mm2,且不多于3处;B面可不作要求⑻划伤:A面及铁件的B面不允许有露底材划伤; A面允许有不露底色划伤,长度≤10mm,宽度≤不多于2条,且分散;B面划伤不作要求,(反射罩:A面划伤长度≤20mm,且不多于3道,B面划伤长度≤30mm,且不多于5道;)⑼吐酸:A面均不可有吐酸现象;⑽脏污:A面不允许有擦拭不掉的污垢、指纹、油污。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82988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1、目的: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3.1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3.2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3.3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4.1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4.2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4.3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4.3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4.4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4.5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4.6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4.7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5.1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检验条件:距离30cm~45cm,时间 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
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5.2 外观区域划分5.2.1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5.2.2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5.2.3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5.3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6、对一些典型缺陷的描述●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多喷:超出图纸上规定的喷涂区域。
●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或镀层脱落的现象。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硬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细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
飞边: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塑料废边。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于是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叫做熔接线。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多喷:超出图纸上规定的喷涂区域。
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或镀层脱落的现象。
毛絮:油漆内本身带有的,或油漆未干燥时落在油漆表面而形成的纤维状毛絮。
CaseA:≤0.5mm,CaseB:≤0.7mm,Case C:≤1.0mm。
●
产品配合段差是否均匀一致,最大容许的段差为:
caseA:≤0.7mm,case B:≤1.0mm,caseC:≤1.5mm。
●
螺丝规格是否符合、是否滑牙等不良现象。
●
是否有缺件、漏件\错件等不良。
●
装面板、装饰架、碟口闪光板、各按键不可断裂、组装不良现像
●
无感刮伤:
A面刮伤,长≤1.2mm,宽≤0.2mm允许一点间隔30mm。
●
B面刮伤,长≤1.2mm,宽≤0.2mm。允许两点间隔30mm。
●
C面刮伤,长≤1.5mm,宽≤0.2mm。允许两点间隔30mm。
●
B面旋涡形刮伤,直径10mm。
●
B面凹痕,直径≤3mm,深≤0.2mm(120mm允许1处)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规定公司产品的表面等级划分及外观质量要求。
2.范围:适用于指导产品的生产、总装及产品结构件的验收,外购件、外加工件的验收及指导。
3.定义:产品表面等级根据重要程度,可划分为A级面、B级面和C级面,具体定义如下:表面等级定义1)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被掩盖,则以被掩盖后的表面来定义;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有可能被掩盖也有可能不被掩盖,则按照不掩盖的表面来定义。
4.检验条件4.1.光源要求要求在自然光或光照度为500LX 的近似自然光下检验,如40W的日光灯。
要求光源位于被检查表面正上方45°范围内,且距离被检查表面的直线距离为500mm(图1)。
要求在手电筒光照下检验柜体内部(箱内)。
光源要求示意图4.2.检验员的要求检验员位于被检查设备的正面,视线与被检查表面呈45°~90°角进行检验(图2),要求检验员的视力或矫正视力应不低于。
检验时不能使用放大镜。
被检查表面与人眼视线的关系4.3.外观表面大小划分产品外观表面大小分为小、中、大、超大四种,分类原则有两种,一种是按面积大小分类,一种是按最大外形尺寸分类。
按照两种不同的分类原则,得到的表面类别不一致时,以大的一类为准。
比如某一表面按照面积大小划分为“小”,按照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中”,则该表面为“中”。
产品外观表面大小划分标准,具体见表 2 。
当缺陷所在面的尺寸超过表 2 中对应的最大一类“超大”时,则将该面划分为若干个“超大”面或其它大小的面处理,且划分方法应保持同一种方式,即始终按面积划分或始终按外形尺寸划分。
产品外观表面大小类别划分标准5.判定总则1)产品外观应美观,单独的零、部件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破坏,不能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
生产者应认真操作,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对各种表面的损伤。
如果发现某一缺陷具有批量性或大面积性或者影响功能,即便此缺陷属于“可接受”范围,也应对该产品不予验收。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全球通用)
1、目的:
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
3.1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3.2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
3.3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
4.1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4.2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4.3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4.3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4.4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4.5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4.6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4.7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
5.1目视检查的条件及位置:
检验条件:距离 30cm~45cm 时间 5 S内,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
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
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5.2 外观区域划分
5.2.1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
5.2.2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
5.2.3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5.3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
5.4产品包装检验项目
5.5面积规格以下图为标准;单位:mm2 请看以下图表。
产品外观通用检验方法及标准
3、定义:A级面:B级面:C级面:零件表面4、接收条件:5、判定规则(出现情况):7、产品跌落测试:①对有跌落测试要求的产品,零部件高度1.3米,整机高度1米②跌落区域及要求:垂直于硬地板,一角三棱六面⑥“缺陷判定表”各项判定标准只作为通用判定区分缺陷的严重性或轻微性,不能作为AQL接受限度标准6、印刷、喷漆、电镀测试方法规定:①必须进行两项以上测试,并且被测试产品达到相关要求和AQL接收限度规定②印刷品一般以3M胶带和酒精测试为测试依据,喷漆一般以百格法和折弯法为测试依据,电镀品一般折弯法、百格法、盐雾试验(无试验机情况下--10克盐:100克水配比浸泡,容器必须密封后做测试)为测试依据,有另外附加测试要求时会在大货生产前另行通知①所有影响产品功能的产品的缺陷判定为“CR”或“MAJ”②所有出现在A级面上不允许或超出范围的缺陷判定为“MAJ”,规定范围内判定为“MIN”③所有出现在B级面上不允许的缺陷判定为“MIN”,不超出规定范围的接受(但批量不良不允许超过10%)④所有出现在C级面上不允许的缺陷判定为“MIN”,允许情况可接受⑤所有加工工艺或加工方法造成的批量缺陷,以签样或得到本公司主管级别人员确认为准(口头形式无效,以邮件或签样为准),否则按“缺陷判定表”内区分产品的缺陷严重性或轻微性所有检验均应在正常照明,并模拟最终使用条件下进行。
检测过程中不使用放大镜,所检验表面和人眼呈45°角。
A级面在检测时应转动,以获得最大反光效果。
①可接受的缺陷不能影响该零件的装配和功能,否则,将被拒收。
④缺陷允收定义了1250平方毫米的区域内各类缺陷的最大允收数量。
对于较大的零件表面,可允收数量和该表面所含1250平方毫米区域数量成正比,但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缺陷不能相连。
③所有的等级面应当印刷完好且满足颜色、光泽度、附着力等方面的要求。
②所有的等级面应当喷涂完好且满足颜色、光泽度、厚度、附着力等方面的要求。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产品外观检验标准文件编号:版本:发行日期:受控状态:试用部门: 版本:创建者: 文件编码:使用部门受控状态:□非受控 受控签发人: 签发部门:签发日期:签发人: 签发部门:签发日期:签发人: 签发部门:签发日期:签发人: 签发部门:签发日期:签发人: 签发部门:签发日期:变更信息变更日期变更描述责任人版本批准:审核:编制:产品外观检验标准1.目的1.1 为确保水表产品符合质量要求,特制定此检验标准1.2 用以规范统一成品检验内容及检验要求2.职责&权限2.1 本标准由成品终检人员及操作人员执行;2.2 检验中如有异议,以品保部最终判定为准;2.3 如有本标准未涉及的项目及书面文字无法描述者,以品保部最终判定为准;2.4 当本标准与客户标准相冲突时优先采用客户标准。
3.检验方法3.1 检验距离:目测距离产品30~40CM直视为准3.2 检验角度:水平方位45°,上下左右转动15°,直视3~5秒3.3 检验表面:A面-正常使用中,直接观察到的主要外漏表面;B面-正常使用中,不直接观察到但外露的表面(前后左右)C面-底(里)面:正常使用中,很少见或看不见的面(如电池仓、天线仓内侧)4.缺陷定义4.1 101 损坏外力原因造成物料/产品的残破,使之失去部分结构或原有的效能4.2 102 脏/异物表体表面表里附着的灰尘、胶痕、印痕、塑料等杂物/异物4.3 103 划伤硬物摩擦而造成的产品表面有划痕或呈现出的条形痕迹4.4 104 物料缺陷物料注塑原因造成的局部疤痕、裂纹、起泡、色泽不一致4.5 105 组装物料组装过程中相互衔接不到位造成的功能、缝隙、局部变形4.6 106 缺件表体组装后未能全部物料安装到相应的位置上4.7 107 错料相似/非相似物料错误的组装产品上4.8 108 功能不能完成在规定限度内所要求的功能的现象4.9 109 喷涂/色差注塑过程中外物所致的变色5.外观判定标准缺陷分类部件描述标准&备注(单位:毫米)101 损坏表体正面:不允许;侧面:不允许;底(里)面:不允许;基表侧面掉漆面积≤2mm²不露基表底色;底面掉漆面积≤2mm²不漏底色;基表外壳无局部缺失电路板电路板元器件完整无缺失、变形;液晶屏无裂痕、漏液、烫伤透明壳来料/中间状态,无变形、破损、局部疤痕、裂纹、起泡、色泽不一致电池来料/中间状态,电池包装完好,电池线无破皮卡座传输线与卡座连接无折断、破损,卡座定位柱无缺失传感器进回水线外皮损坏部位不露出红、白色线,外皮损坏长度≤5;面板直视距离30~40cm/水平迎光下40º~60º,字体印刷正确清晰,无明显破损;缺印露透明板底色字迹清晰可识别、面板无折痕、无胶面褶皱/凹凸不平上盖来料/中间状态无局部缺失、变形、裂痕铅封基表自带/组装后铅封,按正压实、无松动、变形数据线M_Bus数据线接口插头无变形/局部缺失、外皮无破损热量表方壳直径≤1.5 长度≤10 数量≤5个,距离≥3,无破损、掉漆现象进出水口进出水口螺丝扣无局部缺失韦根线外皮损坏部位不露出红、白色线,外皮损坏长度≤5102 脏/异物表体直视距离表体30~40cm,水平45°无明显灰尘、胶痕、印痕、塑料等杂物/异物透明壳直径≤1.5 长度≤1.5 数量≤2个、数据线M_Bus数据线接口插头无锈痕、无704胶痕异物表里表体,无明显异物声音、度盘无明显不溶于水且不能从表里流出的异物(螺钉、丝毛类、塑料类、胶块类)面板面板字迹及透明窗,直视距离表体30~40cm,水平40°~60º,迎光下,无明尘、胶痕、印痕、塑料等杂物/异物;字迹清晰正确无印花(白点/黑点面积小于字体四分之一);透明窗聚集状划痕≤3个,安装后显示无雾状感,不影响液晶显示灌胶灌胶后气泡直径≤2,数量≤5个(气泡位置不遮挡液晶显示屏内容且气泡之间距离≥15)度表盘直视距离30~40cm/水平45º;度盘内丝毛类物品长度≤10,胶或塑料类面积≤3mm²;不溶于水且不能流通于表外,度盘玻璃屏清洁无脏污103 划伤液晶屏不允许表体正面:长度≤10 宽度≤1 深度≤0.1 数量≤2个,其它缺陷不允许侧面/里面:长度≤10 宽度≤1 深度≤0.1 数量≤3个,其它缺陷不允许底面:不做要求(可做补漆操作)基表侧面:划伤掉漆长度≤5 宽度≤2 数量≤2个,深度不漏基表底色底面:不做要求(可做补漆操作)透明壳直径≤1.5 长度≤15 数量≤8个电池来料/中间状态包装完好,电池线无破皮数据线温度传感器外皮损坏部位不露出红、白色线,外皮损坏长度≤5面板面板字迹及透明窗,直视距离表体30~40cm,水平40°~60º,迎光下,无明尘、胶痕、印痕、塑料等杂物/异物;字迹清晰正确无印花(白点/黑点面积小于字体四分之一);透明窗聚集状划痕≤3个,安装后显示无雾状感,不影响液晶显示热量表方壳直径≤2 长度≤10 距离≤3 数量≤5个韦根线外皮损坏部位不露出红、白色线104 物料缺陷表体不允许基表来料外壳无局部缺失;侧面:划伤掉漆长度≤10 宽度≤1 数量≤2个深度不漏基表底色;底面掉漆/划痕:不做要求(可做补漆操作)电路板来料元器件完整无缺失、变形;液晶屏无裂痕、漏液、烫伤上盖来料外壳无局部缺失透明壳来料无变形、破损电池来料包装完好,电池线无破皮、防水电池长度符合标准卡座来料传输线与卡座连接无折断、破损,卡座定位柱无缺失面板面板字迹及透明窗,直视距离表体30~40cm,水平40°~60º,迎光下,无明尘、胶痕、印痕、塑料等杂物/异物;字迹清晰正确无印花(白点/黑点面积小于字体四分之一);透明窗聚集状划痕≤3个,安装后显示无雾状感,不影响液晶显示电路板来料/中间状态度锡位置正确、均匀、无虚焊、漏焊、线序正确105 组装电池正负极焊接准确、无虚焊、漏焊传感器进回水传感器线长度差异≤50上盖基表与上盖缝隙≤0.5(可换基表≤0.75)面板面板贴装按正压实、位置正确,贴装后露黑边长度≤0.5铅封铅封按正压实、无松动、变形防拆塞按正压实、无松动、变形灌胶灌胶后气泡直径≤2,数量≤5个(气泡位置不遮挡液晶显示屏内容且气泡之间距离≥15)螺丝钉改锥垂直打钉,螺丝无歪斜、松动、花钉标贴按正压实,位置正确卡座排线卡座排线不能压迫电路板电容,组装后卡座排线与表壳之间距离≤7控制盒大口径M bus冷水表底盒和上盖之间缝隙≤2电路板生产组装电路板时元器件完整无缺失、镀锡数量正确、均匀、无缺漏106 缺件面板面板字迹及透明窗,直视距离表体30~40cm,水平40°~60º,迎光下,字迹清晰正确无印花(白点面积小于字体四分之一,黑点面积小于字体四分之一);铅封来料/中间状态按正压实、无松动、破损、缺失防拆塞来料/中间状态按正压实、无松动、破损、缺失标贴按正压实,位置正确基表采样线、基表线、基表外壳、螺栓、螺母、垫片无缺失107 错料基表厂家、口径正确电路板厂家、型号正确面板与生产任务单要求相符(外形、字迹描述)电池厂家、型号、容量正确108 功能度盘底数显示为≤3m³,DN80以上口径显示为≤10m³109 喷涂/色差表体物料本身色泽一致,无明显色差/杂质,面积≤4mm²,数量≤1个透明壳液晶屏显示处来料本身色泽一致,局部无疤痕、裂纹、起泡面板面板字迹及透明窗,直视距离表体30~40cm,水平40°~60º,迎光下,无明尘、胶痕、印痕、塑料等杂物/异物;字迹清晰正确无印花(白点/黑点面积小于字体四分之一);透明窗聚集状划痕≤3个,安装后显示无雾状感,不影响液晶显示上盖物料本身色泽一致,无明显色差,面积≤4mm²,数量≤1个备注:如此文件与其他文件相冲突,以此文件要求为准!。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本标准的目的是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职责权限方面,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本标准定义了异色点、缩水、批锋、污点、无感划伤、有感划伤、脏污、气泡等术语。
在工作程序方面,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为距离30cm~45cm,时间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位置为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外观区域划分为A区、B区、C区,分别代表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包括金属零件、五金件等,具体包括金属零件表面不可有电镀、生锈或氧化不良现象,断面氧化不可长过3mm,允许有两处间隔≤15mm,批锋不可超过0.04mm,金属零件表面不可有电镀不良现像等。
同时,还需注意外壳刮伤、有感刮伤不可有露底材现像,长≤1.0mm,宽≤0.2mm的无感刮伤等。
五金件方面,需要注意C面凹痕,直径≤3mm,深≤0.2mm(120mm允许3处)等问题。
最后,需检查产品外观是否有擦伤、划伤、缩水、变形、缺料、毛边、披锋、条纹、水纹等问题。
在生产过程中,产品表面出现的缺陷会影响产品的质量,因此需要对这些缺陷进行检查和控制。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表面缺陷及其容许范围。
对于A面和B面,刮伤和擦伤的长度不得超过3mm,宽度不得超过0.2mm,并且允许在30mm的距离内有一到两个点。
对于C面,刮伤和擦伤的长度不得超过5mm,宽度不得超过0.2mm,并且允许在30mm的距离内有两个点。
A面的脏污、油污和杂点的直径不得超过0.5mm,允许有一处。
产品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绵阳众工机械有限公司编号:QG/ZG04-057-2011产品外观检验通用标准(版本:01)拟制:审核:批准:日期:2011-03-22发布2011-3-22实施绵阳众工机械有限公司1、定义(Definition)1.1产品:指由我司或者供应商、外协加工单位所生产的产品。
1.2正视:指在检查者站立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而进行的观察(如图1)。
被检查表面被检查表面图1:“正视”位置示意图1.3A级表面:产品在客户处进行安装调测后能被经常看到的表面。
1.4B级表面:产品在我司正常检验或测试状态下、正视能看到的产品的外表面,A级表面除外。
1.5C级表面:产品在我司正常检验或测试状态下,正视不能看到的外表面。
1.6D级表面:产品内表面。
1.7金属表面:包括电镀、氧化、钝化、以及金属压铸面等非喷涂表面。
1.8拉丝:是一种砂带磨削加工,通过砂带对金属表面进行磨削加工,去除金属表面缺陷,并形成具有一定粗糙度、纹路均匀的装饰表面。
1.9基材花斑:电镀或氧化前因基体材料腐蚀、或者材料中的杂质、或者材料微孔等原因所造成的、与周围材质表面不同光泽或粗糙度的斑块状花纹外观。
1.10镀前划痕:指电镀或氧化之前因操作不当、或对明显缺陷进行粗打磨等人为造成的基体材料上的一般呈细线型划伤或局部摩擦的痕迹。
1.11浅划痕:膜层表面划伤,但未伤至底层(即底层未暴露);对其它无膜层表面则为: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1.12深划痕:膜层表面划伤,且已伤至底层(即底层已暴露出来);对无膜层表面则为: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1.13凹坑:由于基体材料缺陷、或在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而在材料表面留下的小坑状痕迹。
1.14凹凸痕:因基材受撞击或校形不良等而呈现出的明显变形、凹凸不平整的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
1.15抛光区:对基材上的腐蚀、划伤、焊接区、铆接区等部位进行机械打磨抛光后表现出的局部高光泽、光亮区域。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68076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1、目的: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3.1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3.2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3.3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4.1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4.2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4.3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4.3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4.4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4.5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4.6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4.7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5.1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检验条件:距离 30cm~45cm,时间 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
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5.2 外观区域划分5.2.1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5.2.2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5.2.3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5.3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6、对一些典型缺陷的描述●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多喷:超出图纸上规定的喷涂区域。
●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或镀层脱落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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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
3.1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
3.2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
3.3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
4.1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4.2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4.3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4.3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4.4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4.5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4.6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4.7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
5.1目视检查的条件及位置:
检验条件:距离30cm~45cm 时间 5 S内,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
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
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5.2 外观区域划分
5.2.1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
5.2.2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
5.2.3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5.3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