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之研究:方法与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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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之研究:方法与立场
(一)《规则?秩序?无知——关于哈耶克自由主义的研究》一书,最近由北京三联书店出版,这是邓正来先生潜心研究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的结晶。邓先生是著名的哈耶克政治哲学和法哲学著述的中文译者,他翻译出版了哈耶克相关领域的主要著作《自由秩序原理》、《法律、立法与自由》、《哈耶克论文集》和《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凡两百万言,可谓工程浩大。近年来,学术界一大令人忧喜各半的现象便是对西学的快餐式译述,可邓先生当另眼相看,他是在选择以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为自己研究对象之后,才着手进行艰苦的翻译工作的,他因此而称自己的译事为研究性翻译作业。在翻译工作的进行中,他研读了哈耶克的绝大多数论著和一些被公认为重要的研究哈耶克思想的二手西方文献,并在此基础上撰写了八篇专门性研究的长文:“哈耶克方法论个人主义的研究”、“哈耶克社会理论的研究”、“知与无知的知识观:哈耶克社会理论的再研究”、“法律与立法的二元观:哈耶克法律理论的研究”、“普通法法治国的建构:哈耶克法律理论的再研究”、“普通法法治国的建构过程:哈耶克法律理论研究的补论”、“‘社会正义’的拟人化谬误及其危害:哈耶克正义理论的研究”以及“关于哈耶克理论脉络的若干评注”;加上另外与研究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相关的三篇评论性文字,共计十一篇文章,构成为这部论文集的主体。
邓先生说:“这部论文集是我在近八年中做的一些作业,而我之所以把它们称作‘作业’,主要是为了表达这样两个意思:第一,研究
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并不是我研究的目的,而毋宁是我为了对哈耶克这一脉理论中所存在的一些基本问题或开放出来的问题进行检讨和批判而做的前提性准备工作;或者说,我研究哈耶克自由主义实是为了更妥切地认识和理解人类社会秩序及其制度。第二,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只是西方论者认识和解释人类社会秩序理论脉络中的一个重要脉络而已,而这在根本上意味着我的作业尚未完成;因此,我还必须继续对其他阐释和认识人类社会秩序及其制度的重要理论脉络进行研究和分析。” 由此可见,在邓先生的治学历程中,对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的研究并不是一个“给定”的课题,而是基于自己所关注的学术问题而主动选择的结果。因此,他不属于跟风式的“热点问题”研究者之列,尽管“哈耶克有关自由市场的思想或许因为与当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或社会转型的推进有着某种‘经验性’的关联而在当下的中国学术界重新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但是,我着手研究哈耶克自由主义的那几年,却是他的影响在中国学术界大大减退的年代,一些论者甚至宣称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对中国已失去了意义。” 这从根本上说既超越了学术对经验性问题的功利主义态度,也摆脱了学术对政治意识形态的依附性地位。也只有如此,才可能坚持学术研究的独立性立场,最终守护人类知识所应当具有的批判性力量与资格,而这恰恰是邓先生高度自觉并身体力行的追求目标。邓先生之所以说自己的“作业”“尚未完成”,无非是要表明他对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的重视,并不是出于对哈耶克思想和学说的全面接受或赞同,而在于他认为哈耶克向自己展示了知识的另一种可能形态及其在社会秩序形成过程所
起到的作用,这对于解决自己所关注的学术问题恰恰有重要的启示意义。邓先生带着自己所关注的问题,严肃而认真地翻译哈耶克的著作,详尽而深入地重述哈耶克的思想,既是对前人知识贡献的起码尊重,也是对自身所关注的学术问题之真实性的鉴别,同时又不因自己研究对象的深邃与博大而丧失进一步追问和探究的学术勇气。他之所以“还必须继续对其他阐释和认识人类社会秩序及其制度的重要理论脉络进行研究和分析”,应该说是与自己实现“对哈耶克这一脉理论中所存在的一些基本问题或开放出来的问题进行检讨和批判”的学术追求直接相关的。
上述邓先生的“夫子自道”,无疑宣示了自己的“自主性”学术立场和追求目标,而这种宣示又是与自己置身其间的时代场景的变化和学术趋向紧相关联。哈耶克的自由主义理论其实早已传入中国学界,不过最初是作为“反面教材”而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为极其少量的人所知晓,而且知道哈耶克理论的学人是承担着严重的政治风险的,即使对之心仪也只能是窃窃私语而不敢放言。随着国际国内政治情势的变化,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一方面因苏联和东欧的解体及体制转轨而使其对建构论唯理主义的尖锐批判和对法治下的个人自由及自生自发秩序的主张得到了某种经验性的证明,进而在西方国家和东欧诸国重新赢得了一席支配性地位”,在中国也同样因政治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而风行一时,甚至论及“法治经济”而言必称述哈耶克:“然而另一方面,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又因为以意识形态为标识的冷战的结束而失去了曾经使他的理论话语得以型构的某种重要的对立性参照系,甚
至连它的‘存在性基础’都在各种后现代论述的质疑或询问中仿佛被颠覆掉了”,中国学界对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在热闹三五年之后也很快转入沉寂。邓先生之所以在当代中国学界已失去了对哈耶克思想的巨大热情的背景下,依然投入如此之多的精力去系统翻译和研究哈耶克的自由主义理论,这实在不仅仅是一个个人知识兴趣所致的问题,他要清理和守护的是哈耶克自由主义学说的纯粹理论价值和意义,而政治意识形态的潮起潮落并不可能销蚀掉其纯粹理论的价值和意义。邓先生要追问的一个基本问题是:“自由主义在其对立性的参照系或集权暴政国家趋于消失的境况中还具有何种意义?” 在仔细检讨中国学界对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研究的基本论式的前提下,他发现对这个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在新形式下所必然要开放出来的“基本问题”,无论是做否定性的回答,还是做肯定性的回答,从本质上讲,“都是某种意识形态式的表态,因此否定性论式一般都看不到哈耶克自由主义中所隐含的对‘组织’或‘唯理性’等现代性构成要素所提出的根本性质疑,而肯定性论式则无力洞见到自由主义(尤其是哈耶克自由主义)中所存在的问题。实际上,这些意识形态式的表态对这些问题根本就不关心。于是,与哈耶克自由主义思想在中国以‘意识形态’方式重新流行这种现象构成鲜明对照的,正是中国论者对他们所捍卫或反对的自由主义本身——特别是其间的理论问题——的基础性研究的严重缺失。” 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深刻的洞识。惟其如此,我们阅读邓先生的这部著作就不仅能够可靠地了解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本身,以丰富我们在相关领域的知识体系;更是可以获得思想的启迪,而调动起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