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若干问题法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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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案件的法律(3篇)

借名买房案件的法律(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购房成为许多人实现安居乐业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人可能会选择借名买房。

所谓借名买房,是指实际购房人(借款人)因自身条件限制,无法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产,而借用他人(出名人)的名义进行购房的行为。

借名买房在我国法律上存在诸多争议,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借名买房案件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借名买房的法律性质关于借名买房的法律性质,学术界存在两种观点:1. 债权说:认为借名买房实质上是借款人与出名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将购房款出借给出名人,出名人则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产,借款人享有对房产的期待权。

2. 物权说:认为借名买房实质上是物权变动关系,借款人通过借用出名人名义购买房产,实现了物权转移,出名人成为名义上的物权人。

两种观点各有其道理,但在司法实践中,多数法院倾向于采纳债权说,认为借名买房的本质是借款合同关系。

二、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借名买房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购房人的实际需求,但同时也存在诸多法律风险:1. 出名人违约风险:出名人可能因个人原因,如债务纠纷、婚姻关系破裂等,拒绝将房产过户给借款人,导致借款人权益受损。

2. 房屋登记风险:若出名人将房产抵押、转让或赠与他人,借款人可能面临房产被查封、拍卖等风险。

3. 税费承担风险:借名买房可能涉及高额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若借款人与出名人未事先约定税费承担,可能导致纠纷。

4. 继承风险:出名人去世后,其遗产可能涉及继承问题,若出名人未立遗嘱,借款人可能面临房产被继承的风险。

三、借名买房的法律救济针对借名买房案件,借款人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救济措施:1. 协商解决:与出名人协商,要求其履行过户义务,将房产过户至借款人名下。

2. 诉讼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出名人履行过户义务。

3. 物权确认之诉:借款人可以申请法院确认其对房产的所有权,从而排除出名人及其他权利人的干涉。

借名购房借名合同效力分析

借名购房借名合同效力分析

一、借名购房借名合同的法律效力1. 合同效力的一般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自愿、等价、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借名购房借名合同在符合以下条件时,应认定为有效:(1)借名人与出名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借名人与出名人意思表示真实;(3)借名购房借名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借名购房借名合同不违背公序良俗。

2. 特殊情形下的合同效力(1)借名人为了规避限购政策而借名购房。

在这种情况下,借名购房借名合同可能因违反了限购政策,被认定为无效。

(2)借名人为了逃避债务而借名购房。

此时,借名购房借名合同可能因违反了法律法规,被认定为无效。

(3)借名人为了规避税收政策而借名购房。

在这种情况下,借名购房借名合同可能因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被认定为无效。

二、借名购房借名合同的法律风险1. 房屋产权纠纷借名购房后,借名人可能因出名人拒绝配合过户等原因,与出名人产生房屋产权纠纷。

2. 第三人权益受损借名购房借名合同可能涉及第三方权益,如银行贷款、配偶权益等。

在借名购房过程中,第三人权益受损的风险较高。

3. 法律责任承担若借名购房借名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借名人与出名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借名购房借名合同的完善建议1. 明确借名购房借名合同的法律地位,使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

2. 加强对借名购房借名合同的法律监管,防止借名购房借名合同被滥用。

3. 完善借名购房借名合同的登记制度,确保借名购房借名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提高借名人与出名人对借名购房借名合同的法律意识,减少借名购房借名合同纠纷的发生。

总之,借名购房借名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具有法律效力。

借名购房的法律后果(3篇)

借名购房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借名购房,即一方(借名人)以另一方(出名人)的名义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出名人名下。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借名购房现象日益普遍。

然而,借名购房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可能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借名购房的法律后果,以供读者参考。

二、借名购房的法律关系1. 出名人与借名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借名购房中,出名人作为房屋登记人,享有房屋所有权。

借名人虽未在房屋登记上体现,但其与出名人之间存在事实上的房屋所有权关系。

在此关系中,出名人承担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借名人享有相应的权利。

2. 出名人与房屋登记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出名人作为房屋登记人,与房屋登记机关之间存在法律关系。

出名人需按照房屋登记机关的规定,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借名人、出名人与房屋买卖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在借名购房过程中,借名人与出名人共同参与房屋买卖,与房屋买卖双方之间存在法律关系。

借名人作为实际出资人,享有房屋所有权,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借名购房的法律后果1. 房屋所有权争议借名购房后,若借名人、出名人之间产生纠纷,可能导致房屋所有权争议。

在房屋登记机关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系出名人,但实际出资人为借名人。

在法律上,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但实际出资人享有相应的权益。

若借名人、出名人之间无法协商解决,可能引发诉讼。

2.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借名购房过程中,借名人与出名人共同参与房屋买卖,若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借名购房的相关事宜,可能引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如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

3. 信贷风险借名购房中,出名人作为房屋登记人,可能面临信贷风险。

若借名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出名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税收问题借名购房可能涉及税收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借名人可能通过虚报房屋交易价格、虚假申报等方式规避税收。

一旦被查处,借名人、出名人可能面临巨额罚款。

5. 房屋登记手续问题借名购房过程中,若借名人、出名人未办理相关手续,可能导致房屋登记手续不完整。

“借名买房”所有权归属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借名买房”所有权归属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借名买房”所有权归属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借名买房”所有权归属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一、引言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购买房产成为很多人的首要选择。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一些购房者会选择通过借用他人的名字来购买房产,以规避相关法律规定和限制。

这种行为被称为“借名买房”。

本文旨在探讨“借名买房”所涉及的所有权归属相关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借名买房的概念及实质所谓“借名买房”,就是指购房者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但购房款项实际由购房者支付,房产的实际使用权也由购房者享有。

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购房者通过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方式规避法律限制,以达到某种目的。

三、借名买房是否合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购房合同是保护房屋买卖各方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原则上应当为真实、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要遵守协议,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然而,“借名买房”的行为存在虚假、欺诈等违法成分,有悖于合同法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一方使用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的,对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借名买房的实质是以欺诈手段规避法律规定,因此法院有权对相关合同进行变更或撤销。

四、借名买房的所有权归属问题针对“借名买房”,我们需要关注的核心问题是房屋所有权归属。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购房者,其在购房合同中享有的权益也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的购房者,在实际购买房屋后,应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

然而,在实践中存在一些复杂情况。

例如,购房者与借名者之间没有签署明确的借款协议或购房合同,无法证明购房者提供了购房款项。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登记证明上的所有权人可能是借名者,购房者在权益上会处于被动地位。

五、解决“借名买房”所有权归属问题的建议为了解决“借名买房”所有权归属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强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强对“借名买房”等规避行为的立法监管,明确相关责任和处罚措施。

借名买房效力的法律规定(3篇)

借名买房效力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购房成为了许多人的重要投资和居住需求。

然而,由于资金、信用等原因,一些人会选择借名购房,即用自己的名义为他人购买房产。

这种情况下,借名买房的效力问题成为了法律界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借名买房的概念入手,分析相关法律规定,探讨借名买房的效力问题。

一、借名买房的概念借名买房,是指一方(以下简称“借名人”)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产,但实际出资人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出名人”)。

借名人通常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而是由出名人提供资金。

借名买房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资金不足、信用不佳、规避限购政策等。

二、借名买房的法律规定1. 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借名买房行为实质上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具体而言,借名买房合同应具备以下要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 物权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借名买房行为涉及到物权变动,因此应遵循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具体而言,借名买房应具备以下要件:(1)当事人依法享有处分权;(2)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 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借名买房行为涉及到房地产交易,因此应遵循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具体而言,借名买房应具备以下要件:(1)当事人具备房地产交易主体资格;(2)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3)符合房地产交易的相关规定。

三、借名买房的效力问题1. 合同效力借名买房合同是借名人和出名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其效力应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在以下情况下,借名买房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1)借名人和出名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借名人和出名人意思表示不真实;(3)借名买房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借名买房是指一方通过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产,但实际上是为另一方购买的一种行为。

这种行为在许多情况下是非法的,因为它可能涉及欺诈、逃税、以及对房地产市场的扰乱等问题。

借名买房所引发的纠纷问题也备受关注。

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来看,借名买房纠纷涉及到合同法、不当得利、欺诈、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等多个法律领域。

本文将对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其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和解决途径。

一、借名买房的法律特点及纠纷形式借名买房是一种常见的房地产交易纠纷,其法律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涉及主体众多:借名买房行为可能牵涉到买卖双方、出资方、房产中介等多个主体,他们之间的权益关系错综复杂,容易引发纠纷。

2. 法律适用复杂:借名买房行为可能触及合同法、不当得利、欺诈、税务、房地产登记等多个法律领域,因此法律适用复杂。

3. 诉讼成本高昂:因为借名买房所引发的纠纷可能牵涉复杂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导致诉讼成本高昂,给当事人带来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损失。

借名买房的纠纷形式主要包括:出资方主张实际权益、买卖双方因房屋权属纠纷产生矛盾、房产中介因介绍交易引发纠纷等。

这些形式都可能造成合同权利义务的不符合,从而引发法律纠纷。

二、借名买房的法律适用问题1. 合同法的适用出资方和借名购房者之间的借款购房行为是否构成合同关系?合同的成立、变更和解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些都是借名买房纠纷中涉及的合同法问题。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其他组织,都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合同。

而在借名买房纠纷中,由于买卖双方的真实意图可能被掩盖,借款购房行为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是需要仔细审查的。

2. 不当得利的适用出资方是否可以主张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在法律上具有确定的合同效力的情形下,一方获取不合法的利益,因为法律对其进行制裁。

在借名买房纠纷中,如果借名购房行为导致出资方不能享有合法应得的房产权益,出资方可以主张不当得利,要求借名购房者返还不当得利的利益。

借名买房法律后果(3篇)

借名买房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我国,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人会选择借用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

这种现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购房者的实际问题,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风险和后果。

本文将就借名买房的法律后果进行分析。

一、借名买房的定义及原因借名买房,是指购房人因各种原因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产,而借用他人的名义进行购房的行为。

借名买房的原因主要包括:1. 购房人无购房资质:如无购房资格、无法提供首付款等。

2. 购房人为了规避政策限制:如限购、限贷等。

3. 购房人为了保护隐私:不愿公开自己的购房行为。

4. 购房人为了规避债务:将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以避免被追偿。

二、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1. 房产登记风险借名买房过程中,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存在以下风险:(1)房产所有人可能擅自处置房产:如出售、抵押等。

(2)房产所有人可能将房产赠与他人:可能导致借名人权益受损。

(3)房产所有人可能将房产用于非法目的:如洗钱等。

2. 产权纠纷风险借名买房后,可能会出现以下产权纠纷:(1)借名人要求房产所有人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房产所有人可能拒绝。

(2)房产所有人去世,借名人要求继承房产:房产所有人可能提出异议。

(3)房产所有人因债务纠纷被法院判决执行:借名人可能失去房产。

3. 法律责任风险借名买房过程中,借名人和出名人可能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借名人可能因房产所有人擅自处置房产而承担法律责任。

(2)借名人可能因房产所有人将房产用于非法目的而承担法律责任。

(3)借名人可能因房产所有人去世而无法继承房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借名买房的法律后果1. 房产所有权争议借名买房后,房产所有权争议可能成为双方矛盾的焦点。

如果借名人无法证明自己的出资,可能会失去房产所有权。

2. 房产处置纠纷借名买房过程中,房产所有人可能擅自处置房产,导致借名人权益受损。

此时,借名人可以依法要求房产所有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债务追偿风险借名买房后,如果房产所有人因债务纠纷被法院判决执行,借名人可能成为被执行人,承担相应的债务。

限购政策下借名买房的法律问题和风险分析

限购政策下借名买房的法律问题和风险分析

限购政策下借名买房的法律问题和风险分析限购政策如火如荼“席卷”整个中国,从北上广一线城市逐渐扩展到二三线甚至“没线”的沿新区地区。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人萌生了借有购房资格人之名先“占”下一套等想法,从裁判裁判文书网上来看,输入“借名买房”,按地域划分下述结果:北上广天津集中了全国百分之八十的相关案件。

而按照年份划分,会产生如下结果:2014年以后案件井喷。

在案件类型中,主要体现为名义买房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和实际购买人提起的确认所有权,请求配合过户纠纷。

虽然数据存在误差,但可以大概估算,在限购政策多发地区、多发时间,借名买房的矛盾会更为突出。

也由此可见,限购政策下,不正确处理,借名买房将后患无穷。

一、借名买房是否合法?借名买房合同效力(一)为享受特殊待遇:经适房、保障房经济适用房相比普通商品房来说,更能触及公共利益。

因此实践中对此类性质房屋的合同认定上更为严格。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第43条规定,不得借名购买经适房。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虽然该办法仅属于部门规章,不能够直接影响合同的效力。

但是经适房是政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做出的优惠政策,关系民生,为真正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受益,因而对其购买、转让条件做了严格限制。

而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扰乱了国家对经济适用住房的监管秩序,侵犯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平等机会购买和获得房屋的权利,同时使国家的有关土地、房产税费流失,违反了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初衷,因此构成《合同法》第52条第1款第4项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

对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京高法发[2010]458号)第十六条也明文规定:“借名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借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者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不予支持。

借名买房案件的法律(3篇)

借名买房案件的法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借名买房现象日益普遍。

借名买房是指他人以其名义购买房产,实际产权归他人所有。

然而,由于借名买房涉及到多方利益关系,法律风险较大。

本文将从借名买房案件的法律角度进行分析,探讨借名买房的合法性、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

二、借名买房的合法性分析1. 借名买房的合法性从法律层面来看,借名买房本身并不具有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借名买房中,实际出资人并不具备房产购买资格,因此借名买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2. 借名买房的效力认定尽管借名买房合同无效,但实际出资人与出名人之间的协议或约定可能具有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实际出资人与出名人之间的协议或约定,在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有效。

三、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1. 出名人可能擅自处分房产在实际操作中,出名人可能利用其对房产的占有、处分权,擅自将房产出售、抵押、赠与等,导致实际出资人权益受损。

2. 出名人可能不履行还款义务在借名买房中,实际出资人通常负责支付房款,而出名人不承担还款责任。

若出名人无法偿还贷款,实际出资人可能面临贷款违约的风险。

3. 实际出资人可能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若实际出资人无法证明其与出名人之间的协议或约定,可能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导致房产权益受损。

4. 实际出资人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在借名买房过程中,实际出资人可能因涉嫌伪造身份证、虚假登记等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借名买房的应对策略1. 签订明确的协议或约定实际出资人与出名人应在借名买房前,签订明确的协议或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房产购买、还款、产权登记等事项。

借名买房的法律后果(3篇)

借名买房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购房需求日益旺盛,借名买房现象逐渐增多。

借名买房,即借用人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而实际产权归借用人所有。

然而,借名买房在法律上存在诸多风险和后果,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借名买房的法律后果进行分析。

一、借名买房的法律性质借名买房涉及多方主体,包括出名人(实际产权人)、借名人(实际使用人)和登记人(名义产权人)。

在借名买房过程中,出名人将房产过户至登记人名下,而登记人实际享有房产的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借名买房的法律性质属于物权关系,涉及债权、物权和合同法等多个法律关系。

二、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1. 出名人风险(1)出名人失去房产所有权:在借名买房过程中,出名人将房产过户至登记人名下,如双方发生纠纷,出名人可能失去房产所有权。

(2)出名人承担债务风险:如果登记人因欠债被法院查封、拍卖房产,出名人可能因名义上的产权人而承担债务风险。

2. 借名人风险(1)房产过户风险:借名人无法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依赖出名人,如出名人拒绝过户,借名人可能面临无法取得房产的风险。

(2)登记人违约风险:登记人可能违约,不履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如不配合借名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3. 登记人风险(1)登记人承担债务风险:如登记人因欠债被法院查封、拍卖房产,登记人可能因名义上的产权人而承担债务风险。

(2)登记人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如果登记人明知借名买房涉及违法犯罪,如诈骗、虚假诉讼等,登记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借名买房的法律后果1. 物权法律后果(1)出名人失去房产所有权:如出名人不同意过户,借名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出名人履行过户义务。

但在此过程中,出名人可能失去房产所有权。

(2)登记人承担债务风险:如登记人因欠债被法院查封、拍卖房产,出名人可能因名义上的产权人而承担债务风险。

2. 债权法律后果(1)借名人可向出名人主张违约责任:如出名人拒绝过户,借名人可依法向出名人主张违约责任。

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摘要】借名买房纠纷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到不动产交易和借款合同等多个领域。

本文从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入手,对借名买房纠纷进行了全面的探讨。

在分析了借名买房纠纷的概况、法律适用问题、案例分析、法律规定探讨和解决对策。

通过对相关法律的细致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解决这一问题。

在总结了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并展望了未来的研究方向。

借名买房纠纷的解决需要法律、借贷和不动产领域的综合应用,希望本文能为相关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关键词】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案例分析、法律规定、解决对策、研究总结、存在问题、展望未来1. 引言1.1 研究背景借名买房纠纷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转让给他人,却仍以其名义登记所有权,实际上购房人才是该房屋的真正所有权人。

这种情况往往会引发纠纷,涉及房屋所有权、合同法和不动产登记法等多个法律问题。

在当前社会背景下,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借名买房纠纷案件逐渐增多,吸引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研究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旨在探讨如何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合理处理借名买房纠纷案件,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通过深入研究法律规定,可以有效指导司法实践,解决实际案件中出现的矛盾和争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对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有助于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提高司法效率,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系统分析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探讨相关法律规定,并通过案例分析和解决对策的探讨,为解决借名买房纠纷提供法律参考和指导。

具体目的包括:1. 深入研究借名买房纠纷的起因和发展趋势,为进一步解决类似问题提供理论基础;2. 探讨当前法律对借名买房纠纷的适用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3. 通过案例分析,总结借名买房纠纷常见的法律问题及处理方法,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实际操作建议和解决思路;4. 对借名买房纠纷法律规定进行全面、系统的探讨,探寻相关法律的漏洞和不足,为完善法律制度和法规提供参考;5. 提出针对借名买房纠纷现状和问题的解决对策,为相关法律实践和政策制定提供建议。

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究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房地产投资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而随之而来的借名买房纠纷问题也日益突出。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所有人不是购房者本人,而是以其他人的名义购买的一种行为。

虽然借名买房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规避一些法律法规的限制,但是也容易引发各种纠纷和风险。

在借名买房的现实问题中,一方面是购房者为了规避贷款政策或房产管理政策而采取的一种手段,另一方面也会导致房产权益方面的风险。

针对借名买房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

一、借名买房的法律认定借名买房是指购房者以他人名义购房,实际上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属于购房者本人。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购房者为了规避政策或者税费等方面的限制,采取了借名买房的行为。

这种行为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欺诈、隐瞒等行为。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原则是“归属于登记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也就是说,无论实际上房屋的购买者是谁,只要在房产登记上登记了某个自然人或法人的姓名,那么该人就是该房产的所有人。

而如果购房者采取了借名买房的行为,就会涉及到房产登记的法律问题。

借名买房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规避政策、税费等方面的限制,但是也会带来很多法律风险。

购房者在借名买房的过程中,需要他人愿意同意提供名义,这就需要购房者与他人进行一定的谈判或者交易。

这种交易会涉及到以房屋名义登记的问题,一旦出现纠纷,可能造成房产的纷争。

借名买房行为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税收规定、贷款政策等,一旦被相关部门查处,就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借名买房行为可能导致不法分子的嗅觉,一些不法分子可能利用借名买房行为进行诈骗、侵占等行为,使得购房者面临财产上的损失。

在借名买房的行为中存在着法律风险,购房者应当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

借名买房行为可能引发多种纠纷,如所有权纠纷、债务纠纷、税费纠纷等。

针对借名买房纠纷的法律适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所有权纠纷在借名买房行为中,房屋实际所有人与登记所有人之间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在中国,借名买房纠纷是一种常见的法律问题。

当一个人以其名义将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并且在交易中提供资金、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时,就构成了借名买房行为。

借名买房纠纷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问题。

要考虑的是借名买房行为是否构成一种虚假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当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被欺诈、胁迫等行为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当被借名买房的一方可以证明对方以虚假名义购买房产时,可以依据该条款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房屋。

借名买房涉及到的另一个法律问题是合同的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当一方以合法形式与另一方订立合该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

如果借名买房行为是在合法的合同形式下进行的,那么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被借名买房的一方将无法要求撤销合同。

而如果合同形式存在问题,如签署协议时有伪造、变造等行为,那么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借名买房行为还涉及到登记的法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当房屋的权属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如果借名买房行为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动产登记,那么被借名买房的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登记,将房屋权属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借名买房纠纷还可能涉及到欠款纠纷。

在借名买房过程中,借款人应当及时履行偿还借款的义务。

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出借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或者支付违约金。

借名买房纠纷是一种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到虚假行为、合同效力、登记程序和债务纠纷等多个方面。

当发生借名买房纠纷时,各方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并及时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

借名购房借名合同效力分析

借名购房借名合同效力分析

在我国,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借名购房的现象逐渐增多。

所谓借名购房,是指真实出资人因各种原因不能以自己或不愿以自己的名义购房,而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行为。

借名购房合同作为此类交易的法律凭证,其效力问题一直是法律界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对借名购房借名合同的效力进行分析。

一、借名购房借名合同的定义借名购房借名合同,是指借名人与出名人(名义登记人)之间就借名人以出名人名义购买房屋并登记在出名人名下,双方对房屋归属、过户登记等事项进行约定的合同。

二、借名购房借名合同的效力分析1. 合同效力的一般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借名购房借名合同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具备上述条件,且不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政策的行为,借名购房借名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2. 特殊情况下的合同效力(1)规避限购政策借名购房借名合同在规避限购政策的情况下,其效力存在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借名购房借名合同违反了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损害了公共利益,应认定为无效;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只要借名购房借名合同符合上述有效条件,应认定为有效。

(2)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对于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的借名购房借名合同,我国不同法院有不同的认识。

一种观点认为,此类合同违反了国家关于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的购买政策,损害了公共利益,应认定为无效;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只要借名购房借名合同符合上述有效条件,应认定为有效。

三、借名购房借名合同的实际意义借名购房借名合同在实践中的实际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真实出资人的合法权益;2. 规范借名购房行为,降低交易风险;3. 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总结借名购房借名合同的效力问题在法律界存在争议。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借名购房借名合同符合有效条件,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借名买房纠纷是指在购买房屋过程中,出现以他人名义购房,但实际购房人却并非登记在合同中所列之人,引起法律纠纷的情况。

该问题的法律适用问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在借名买房纠纷中,最常见的问题是实际购房人与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购房人不一致,因而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成为最主要的争议焦点。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应当具有合法的目的、合法的形式和合法的内容。

而在房屋买卖中,房屋买卖合同的合法性主要包括合同的签订是否违反法律、是否有欺诈、胁迫等问题,以及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

因此,在借名买房纠纷中,若出现房屋买卖合同中购房人与实际购房人不一致的情况,需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判断该买卖合同是否具有合法性。

二、借名买房人的相关法律责任问题。

在借名买房纠纷中,购房人往往会通过他人借名购房,以规避房屋限购政策、贷款条件等问题。

然而,该行为是否属于违法有待考量。

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为规避国家法律而采用欺诈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违反法律,均属于违法行为。

因此,在借名购房中,借名购房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也成为了借名买房纠纷中应关注的问题。

三、实际购房人与房屋登记人的关系问题。

在借名买房纠纷中,实际购房人与房屋登记人往往不一致,造成无法准确确认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及权属关系。

因此,在纠纷解决过程中,需要解决实际购房人与房屋登记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以便最终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人及相应的权益归属问题。

综上所述,在借名买房纠纷中,法律适用问题主要包括合同效力问题、借名购房人的责任问题、实际购房人与房屋登记人之间的关系问题等几个方面。

因此,在解决借名买房纠纷时,需要对这些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和解决。

同时,加强国家依法治理、规范市场秩序,有效遏制借名买房的不良现象,才能最终维护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借名购买房屋的法律效力(2篇)

借名购买房屋的法律效力(2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借名购房现象日益增多。

本文旨在探讨借名购买房屋的法律效力,分析借名购房合同的有效性、权益保护以及法律风险,为相关当事人提供法律参考。

一、引言借名购房,即实际出资人(以下简称“出名人”)以他人(以下简称“借名人”)的名义购买房屋,出名人实际支付房款并承担房屋所有权。

借名购房在现实中存在诸多法律问题,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借名购买房屋的法律效力进行探讨。

二、借名购买房屋合同的法律效力1. 合同有效性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借名购房合同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其有效性应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出名人与借名人意思表示真实。

借名购房合同的有效性首先取决于出名人与借名人之间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若出名人或借名人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借名购房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合同中涉及虚假登记、规避税收等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3)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借名购房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1)合同解除。

在借名购房过程中,若出现以下情形,合同可能被解除:①出名人、借名人一方或双方违约,经对方请求,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③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违约责任。

借名购房合同中,出名人、借名人一方或双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可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三、借名购买房屋的权益保护1. 房屋所有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条,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在借名购房中,出名人实际支付房款,享有房屋所有权。

2. 房屋抵押权、租赁权等权益保护(1)房屋抵押权。

若借名人将房屋抵押给他人,出名人有权主张抵押权。

法律讲堂借名买房案例(3篇)

法律讲堂借名买房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借名买房的方式来满足购房需求。

借名买房,顾名思义,就是借用他人的名义购买房屋。

然而,借名买房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一旦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纠纷。

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对借名买房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二、借名买房案例分析(一)案例一:张三借李四名义购买房产张三因资金不足,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产。

于是,张三与李四达成协议,由李四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产,房产证登记在李四名下。

购房后,张三支付了全部房款,并承担了还贷责任。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张三与李四的关系恶化,李四拒绝将房产过户给张三。

张三无奈之下,将李四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将房产过户给自己。

(二)案例二:王五借赵六名义购买房产王五因购房资格受限,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产。

于是,王五与赵六达成协议,由赵六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产,房产证登记在赵六名下。

购房后,王五支付了全部房款,并承担了还贷责任。

然而,在还贷过程中,王五发现赵六未按时还款,导致房产被银行查封。

王五要求赵六承担违约责任,但赵六以自己并非实际购房人为由拒绝赔偿。

三、借名买房的法律问题分析(一)房产所有权归属问题借名买房中,房产所有权归属是核心问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产证是房产所有权的证明。

在本案例中,张三与李四、王五与赵六均以对方名义购买房产,房产证登记在对方名下,因此,在法律上,房产所有权归登记人所有。

(二)借款合同效力问题借名买房中,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

在本案例中,张三与李四、王五与赵六均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事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借款合同可能会存在以下问题:1. 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还款责任。

在本案例中,张三与李四、王五与赵六均未明确约定还款责任,导致在还款过程中产生纠纷。

2. 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借名买房是指一方为了规避房产限购政策或者逃避税收监管等原因,将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实际上却由自己控制和支配。

这种行为在房地产市场中并不罕见,因此产生的纠纷却愈发频繁。

借名买房纠纷涉及法律适用问题复杂,牵扯到房产权、契约法、合同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研究借名买房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有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购房者和房产所有者的权益,促进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对于借名买房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还相对较少,迫切需要深入探讨和分析。

本研究选取借名买房纠纷作为研究对象,探究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参考,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法治进程。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借名买房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分析其中存在的挑战和难点,为相关法律制定和完善提供借鉴和指导。

通过对借名买房纠纷的常见类型和法律规定进行系统总结和分析,揭示其中的漏洞和不足,为解决实际纠纷提供法律依据和指导。

通过借名买房纠纷案例的深入分析,探讨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并提出解决途径和建议,为相关当事人和法律实践者提供参考和借鉴。

最终旨在提高社会对借名买房纠纷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1.3 研究意义借名买房纠纷往往涉及财产权益和合同权利等法律问题,深入研究其法律适用问题可以帮助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性。

通过对借名买房纠纷的常见类型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可以帮助购房者和开发商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避免落入纠纷的泥淖中。

借名买房纠纷案例分析有助于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并为今后类似事件的处理提供参考借鉴。

通过探讨借名买房纠纷的解决途径,可以为相关各方提供解决纠纷的方法和思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对借名买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对于维护法律秩序和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正文2.1 借名买房的概念及法律适用问题借名买房是指通过借用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的一种行为。

浅析借名买房合同的法律问题 论文模板

浅析借名买房合同的法律问题 论文模板

目录一、借名买房合同的概述................................................................. 1(一)借名买房行为和借名买房合同的概念.............................................. 1(二)借名买房合同的性质............................................................................ 2二、借名买房合同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4(一)借名买房合同的效力问题................................................................... 4(二)借名买房纠纷案件存在同案不同判的问题................................... 7(三)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问题分析................................................... 8三、解决借名买房纠纷的法律规制............................................ 10(一)从法院司法裁判角度 ........................................................................ 10(二)立法者角度......................................................................................... 11浅析借名买房合同的法律问题摘要: 众所周知,房屋是我们公民生活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房屋以其自身价值也成为了当今社会的一种投资方式,使房地产行业呈现畸形发展状态。

借名买房现象的民法分析

借名买房现象的民法分析

借名买房现象的民法分析论文提要: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各地限购、限贷等政策的出台,以借名买房形式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现象增多,因受利益驱使或个人债务问题,出名人否认借名关系,请求确认房屋所有权,拒绝配合借名人办理过户手续、擅自处理房屋或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执行,此时多会引发纠纷。

对借名买房纠纷,因涉及合同效力问题、物权归属问题,且涉及主体多样,司法尺度难以统一。

对借名买房问题,学者观点亦差异较大,笔者认为除对此类案件事实认定、所涉理论问题有所争议外,2016年3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物权法解释(一)》)第2条的不动产“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应予支持的规定,也给法律适用带来了一些困惑。

本文通过对借名买房的纠纷类型及司法处理现状、借名买房合同的性质及效力判定、借名买房的物权归属相关理论及学术观点进行分析,认为应当严格限制无效合同的适用,正确把握“登记生效主义”及“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原则及物权与债权的区别,在借名合同有效的前提下,认定出名人系所有权人,借名人不能通过物权确认之诉变更登记,借名人可以依据借名买房合同要求出名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赔偿违约损失。

全文共9834字。

主要创新观点:借名买房合同应属无名合同。

在判定借名买房合同效力时应当区分出名人与房屋出卖人间的外部房屋买卖合同及出名人及借名人间的内部借名合同效力,应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1款谨慎把握合同无效的认定,限购政策不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作为合同无效的依据;但借名人违反保障房政策,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合同,因损害公共利益而无效;另外借名人因逃避债务等其他非法原因,借名买房者,属于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借名买房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物权“登记生效主义”及“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原则,借名买房中物权归属应当为物权登记人即出名人,借名人仅是基于借名合同享有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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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借名买房”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

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借名人,被借名之人为名义购房人或出名人。

【原因】规避法律政策,贪图便宜方便。

如:为规避国家房贷、税收、登记等相关法规政策;借用他人资格享受某种购房优惠;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

【风险】虽然借名买房一般都发生在熟人甚至亲人之间,但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诸多风险,对于实际购房人来说:1、名义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要际购房人腾房;2、房屋被名义购房人擅自处分,实际购房人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3、因名义购房人对外债务,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名义购房人意外死亡,房屋因为继承关系被其他人继承;5、将来办理转移登记时需要承担过户税费。

另外,对名义购房人来讲也同样需要承担一定风险,以自己名义购房或者按揭贷款,留下相关的购房记录和贷款记录。

势必影响到将来自己买房能否享受到的一些优惠政策,若出资人按揭还款不及时,损害诚信度,可能导致今后贷款受阻。

【借名买房之若干法律问题】一、借名人与被借名人之间的“借名买房”合同效力我国奉行合同自由原则,在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应当允许当事人订立任何容的合同。

对于普通商品房,除了违反《合同法》第52条之外,实际购买人如能证明双方有借名买房合意并已实际出资,借名买房合同应属有效。

但借名买房多数情况下以违反、规避国家相关经济政策为前提,结合实践中法院相关审判观点,对几种特殊性质住房予以分析:1、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

借名人违反政策性保障住房政策,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第43条规定,不得借名购买经适房。

在司法实践中,通说观点认为:虽然该办法仅属于部门规章,不直接影响合同的效力。

但是经适房是政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做出的重大举措,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真正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受益,因而对其购买、转让条件做了严格限制。

而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扰乱了国家对经济适用住房的监管秩序,侵犯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平等机会购买和获得房屋的权利,同时使国家的有关土地、房产税费流失,违反了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初衷,因此构成《合同法》第52条第1款第4项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

对此,《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京高法发[2010]458号)第十六条也明文规定:“借名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借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主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者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不予支持。

”在市一中院审理的“王某某与胡某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上诉案”(案号:(2013)一中民终字第7624号)中,被告胡某某出资,借原告王某某之名购买经济适用房一套,原被告签订协议,容为:“王某某把经济适用房自愿转让给胡某某,由胡某某付全部购房款,如与房屋有关之事,本人有义务提供一切手续”。

交付后,胡某某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一直居住至今。

后王某某以该协议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由,主该协议无效。

二审法院认为:经济适用住房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因此已购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应遵守法律法规,尤其要遵守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

王某某与胡某某签订的协议书因违反关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

二审判决确认借名买房协议为无效合同。

但若双方明确约定:在限制上市交易期届满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如果届时借名人也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则可认定该借名买房合同有效。

《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京高法发[2010]458号)第六条也规定:“出卖人转让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原购房合同系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签订,当事人又在转让该已购房屋的合同中约定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届满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该房屋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金丽与路士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案号:(2014)一中民终字第01898号)。

一审法院认为:诉争房屋系以金丽的名义购买,房屋亦登记在金丽名下,但首付款由路士君支付,购房贷款由路士君偿还,相关票据亦在路士君处,且房屋一直由路士君居住,故以上事实足以推定双方之间存在借名买房关系。

此外,2008年7月,双方签订的付款协议亦进一步确认了借名买房之事实。

双方借名购买的房屋为经济适用住房,在限制上市交易期满后方可上市交易。

根据查明的事实可知,金丽于2004年10月从开发商处购买该房屋,在一审辩论结束前该房屋购买年限已经满5年,且缴纳契税的时间也已满5年,故该房屋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有效。

“x与温x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二审一案(案号:(2014)一中民终字第2727号)中,二审法院认为: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08年4月11日(含)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以上市出售。

x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及x1的借名买房行为均在2008年4月11日之前,x于取得诉争房屋的所有权证五年之后,将诉争房屋转移登记至×1的女儿辛x名下。

该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x、辛x签订的关于市大兴区西红门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2、违反“限购”、“禁购”政策借名买房对于违反“限购令”、“禁购令”的借名买房合同效力,有肯定和否定两种意见。

肯定说认为,限购令政策既非法律也非行政法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否定说则认为间接借名行为违反政策而无效。

如2011年4月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出台的《关于审理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影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8条规定:“实际买受人为规避限购、禁购政策,以他人名义与出卖人订立合同并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后,以其系实际买受人为由,请求确认其为房屋产权人的,不予支持,但调控政策重新调整并准许其取得产权的除外。

”在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何慧琼诉麦前志所有权确认纠纷”(案号:(2013)穗花法民三初字第893号)一案中,原告何慧琼因限购令借被告麦前志之名购买一套房产,登记在麦前志名下,后原告起诉请求确认该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

法院认为其违反限购政策驳回了原告诉求。

但笔者认为:限制、禁止购房属于调控性政策,具有临时性。

该政策通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当事人的契约自由来稳定急剧上升的房屋价格,其仅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一时的履行不能,而非永久的履行不能,应尊重交易自由原则,不应随意认定规避限购、禁购政策的借名购房合同无效。

3、为规避信贷政策而借名买房规避信贷政策是否违反《合同法》52条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中关键在于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认定。

市二中院审理的“金姬善诉董金宝房屋买卖合同案”(案号:(2010)二中民终字第19950号)中,原告金姬善借被告董金宝之名,出资向案外人丽购买房屋一套,因原告名下已有多套房产,为享受一套房贷7折优惠的贷款利率,原被告达成协议:原告以被告名义办理贷款手续,后被告取得房屋产权证后。

2009年12月19日,双方签订了协议书,确认该房屋归原告所有,每月按揭贷款由原告偿还。

后原告要求被告协助履行过户手续,被告不肯,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配合过户。

被告辩称原告以其名义购买商品房、办理按揭贷款,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故双方所签协议无效,房屋为其所有。

一审法院认为:诉争房屋实际购房人为金姬善,房屋首付款及银行贷款亦由金姬善支付。

因此,对于金姬善确认房屋归其所有并要求董金宝办理产权过户的请求,应予支持。

即使双方所签协议系无效协议,也不能改变诉争房屋实际购买人、出资人均为金姬善之事实。

判决支持原告诉求,被告不服,提前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认定合同无效应依据效力性禁止性规。

本案诉争房屋购买、办理贷款之时,并非不允许金姬善购房,仅是对金姬善的贷款行为予以限制。

人民银行的部门规章规定商业银行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

也就是说,金姬善、董金宝这种借名购房办贷规避银行信贷政策的行为,规避的是首付款的支付比例及利率水平,该行为行为损害的是银行利益而非社会公共利益,所以该合同有效。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借名购买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团购房此类合同是实际出资人为享受他人因该买房资格带来的各种优惠和经济利益,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的行为。

单位的自建房、集资房、团购房等与与纯粹商品房相比,存在价格、物业管理多方面优势,此类借名买房背后实际处分的是基于其能够买到单位团购房的特殊身份所享有的权利,实质上就是单位基于职工的工龄、职称以及各方面条件给予职工的一种单位福利,这种处分自己权利的行为属于私权利的畴,主观上并没有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故意,亦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此类合同有效。

“国子厚等与古富新所有权确认纠纷”上诉案(案号:(2014)一中民终字第341号)。

一审法院认为:古富新与国子厚为同一单位职工,在单位出售住房时,经双方商议由古富新借用国子厚的名义购房,购房款实际由古富新支付,双方名为租赁实为借名买卖关系,该套房屋应归古富新所有。

古富新与国子厚签订协议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系借名购房,房屋交付后该套房屋一直由古富新居住至今,古富新也给予了国子厚、于凤英一定数额的补偿,该协议中除涉及违约金标准的约定外,未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协议有效。

故国子厚、于凤英应当及时配合古富新办理涉案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德华、耿加忠诉颖、勇房屋买卖合同上诉案”(案号:(2012)淄民一终字第406号)中,2006年11月25日,原告与被告勇签订转让协议,原告借被告勇之名购买被告所在单位高新区工商局在中润华侨城的某房屋,原告向勇缴纳5万元转让费后取得该房屋的购房权,原告支付首付款、其税款及后续房款,勇向其出具购房发票和收款收据,房屋登记在被告颖名下(颖系勇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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