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综合测评奖扣分规则(拿奖学金必看)
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及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级别
获奖等级
国家级 1 2 3 4 其 参 他赛
省级
1 2 3 4 其参 他赛
校(市) 级
1 2 3 4 其参 他赛
院级
1 2 3 4 其参 他赛
加分分值 50 30 15 10 8 6 3 2 1
表九:其他活动获奖团体加分标准
名次 参赛级别
1
2
3
其他
国家级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30
15
10
8
省级
15
10
8
6
校(市)级
10
河北工程大学资源学院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政策,全面推进素 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 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科学、有效地教育、管理、考核和评价学 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十三条 测评结果经辅导员(班主任)汇总,报学院测评领导小 组审定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间,学生有权向学院测评领导小 组提出异议,学院测评领导小组应作出及时、妥善的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学院授权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工程大学资源学院 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为更好地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进一步加强校风和学 风建设,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 展,在素质测评的基础上进行奖学金评定,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奖 学金及荣誉称号的主要依据。
5.参加院级、校级及以上级别体育竞赛,表现优异并获得名次的个 人,按表二计算加分:
表二:体育活动个人获奖加分标准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加、减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加、减分细则为了加强我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德育、文体加分更加公平合理,现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院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此加减分办法。
总则一、各组织机构不得随意向同学许诺加分。
如有加分需求时,需提前向考评中心提交申请,注明正当理由,具体时间,加分额度,加分人数,经考评中心审查同意后,给予加盖考评中心公章的建议单。
回交加分建议单时,填写事由应详实、准确,先由加分机构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加分的真实性,再由所在年级辅导员老师签字和考评中心指导老师签字方可生效。
二、各院级组织机构成员开展日常工作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不予以加分奖励。
三、同一项活动,若校、院同时产生加、减分,则以校级为准,学院不予以重复加、减分。
四、我院在籍学生每学期的德育加分上限为30分,文体加分上限为50分(含校级加分)。
五、院通表加3分,院点表加1-2分;院通批扣3分,院点批扣1-2分,其它事由具体加分分值以附则为准。
六、各院级组织机构在上交加分建议单时,需上交一份与建议单内容一致的电子版。
发至考评中心。
只交建议单,无电子版的加分,中心将按该部门放弃加分处理。
七、每月1日—5日(节假日时间另行通知)为考评中心收取上个月的班档、支书手册、月报表的工作时间,各院级组织机构于每月1日8:20-8:40将统计好的加、减分建议单交到团委办公室,由考评中心监察部收取,逾期作废。
八、加减分汇总将于每月2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内,同学如有异议,可以与考评中心联系。
九、监察部负责审核加、减分建议单,对于虚假加、减分(虚假事由,虚假名额),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给予填表人、部门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十、本加分细则即日起生效。
考评中心将严格按照加、减分细则相关规定执行,该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材料学院考评中心所有。
附则第一章德育第一部分加分细则(1)学期考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者加5分;学期考试加权平均成绩较上学期(底线成绩70分)提高10分者加5分,较上学期(底线成绩85分)提高5分者加5分。
学院奖学金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注意:无故不交学费,且没有办理缓交学费和贷款的学生,取消参评奖学金资格!一、思想道德素质(15分)1、有系部通报批评一次或以上者的计0分;4、迟到的扣0.5分/次、早退一次扣1分/次、旷课扣1.5分/次。
5、2分为基础分。
违纪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评优一次加0.5分,加至3分封顶。
7、0分为基础分。
宿舍因违纪停电扣1分/次,扣至-2分封顶。
评为本院“优秀寝室”加1分/次,加至2分封顶。
8、团日活动和主题班会有一次未参加的计0分;未交团费的计0分;二、文化成绩(60分)1、有课程不及格者不予评定奖学金。
三、文化素质(5分)1、健美操等级证3级以上0.5分、4级以上1分,乐器类5级以上1分、5级以下0.5分;普通话二级乙等0.5分、二级甲等以上1分;可叠加。
3分封顶2、知识竞赛类按院系级别分别加1分、0.5分。
可叠加,3分封顶。
3、院级活动2分,系级1分,可叠加,4分封顶。
4、学通社广播稿须开证明。
四、身体素质(10分)2、出勤率70%以上1分、75%2分、80%3分、90%4分、95%5分;3、代表院队参加校比赛的1分,体育社团会员0.5分(以本学年注册过的社员证原件为准);4、校级获奖1分,学院获奖0.5分;不重复计分;5、参加省级比赛1分,市级0.5分;7、省获奖2分,市获奖1分;五、能力水平(10分)1、选修了文化素质课并通过的1分;2、以辅修专业结业证原件为准;不重复计分;3、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证书,以原件为准;4、参加校的学习竞赛2分,学院的1分;参加社会实践者(不包括暑期社会实践活动)1分,获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的2分;三下乡成员可加1分;5、本年度内过四级优秀(568分以上)或六级2分、过四级的1分,同年度内过三、四、六级的可重复计分;6、第一负责人4分,副职和常委3分,部长/年级长/支委/班导2.5分、副部长/副年级长/班长/团支书2分、班干部/干事1分;不叠加。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标准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标准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标准
1、无故缺席班级、学院、学校要求的各项活动,每次扣1分;
2、学生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被通报批评者,每次扣1分;警告处分者,每次扣3分;严重警告处分,每次扣5分;记过处分者,其当年德育测评成绩按不及格处理,不再分项测评,记为26分;留校察看处分者,其当学年德育测评成绩不再分项测评,记为0分。
3、学生9月底之前交不清学费者扣1分;12月底之前交不清学费者扣2分;向学校或学院以及班级提供个人或家庭虚假信息扣2分;代答到者每次扣0.5分;以虚假原因请假者,每次扣0.5分。
4、违反课堂纪律和要求,每次扣1分;无故旷课者扣2分。
5、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再享有本学期评优评先资格。
6、受到国家、省、市、校、院级表彰者,一次分别加8、5、2、0.5、0.2分。
7、在各项比赛中,荣获国家、省、市、校、院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国家分别加8、6、5、4分;省级分别加6、5、4、3分;市级分别加5、4、3、2分;校级分别加3、2、1、0.5分;院级分别加2、1、0.5、0.2分,其它名次不加分,同一次比赛只取最高分。
8、英语A/B级考试合格者,在下发成绩单的学期加3分。
9、参加校级各类兴趣小组,每学期参与4次以上活动者,加1分。
10、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大型活动者,每次加0.5分;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被学院公开表扬者加0.5分,被学校公开表扬者加1分。
11、不参加卫生值日者每次扣2分。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为了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充分发挥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院学工组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一、德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参加学校党校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加3分,考核合格但低于85分,加1分;参加学校团校或青马工程培训班等学习的,考核合格加3分;2、参加公益活动例如无偿献血等每次加1分,不超过3分;“其他突出事迹”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的好人好事;3、受表彰同学,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校级加5分,院系级加3分;此处表彰指综合类表彰,不指单项竞赛或活动获奖,也不包括上一学年依据综合测评评定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表彰;4、在宿舍检查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宿舍或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5、无故不参加班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6、受学校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0分;受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的,每次扣10分;7、旷课每节扣2分;二、智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60%1、智育素质积分计算公式中,学校实施办法中的周学时数m n改为学分,文化课成绩中不计算体育课成绩,体育课成绩在体育素质中另行计算;2、参加国家英语六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5分;3、第3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3分;第4学期及以后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1分;4、对于多次参加四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只按第一次的加分;5、对于多次参加六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也只按第一次的加分;6、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水平,加3分;只加一次;三、体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0%体育素质的积分,各班根据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制定积分办法;四、能力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学生会干部、班级班干、社团干部等学生干部每人加3分不重复加分,被评为优秀干部者加5分不累计加分;学生干部的本职工作内的活动,如活动的组织、主持等不加分;2、参加竞赛获得名次者,院级第一名加3分,其他名次加2分,优秀奖加1分;参加未获名次者加分;校级第一名加6分,第二、三名加4分,第四名至第六名加3分,优秀奖加2分;省级第一名加12分,第二、三名加10分,其余加8分;如组织选拔赛只算最高加分;3、社团活动比照院系级学生会活动加分,但要有支撑材料;4、参加校大学生科研立项的同学,每人每项加3分,完成项目的加8分;参加义务家电维修活动的,每人每次加1分,最多不超过3分;5、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加2分,以暑期实践活动表或社会调查报告等成果为支撑材料;6、在校级刊物发表文章,每篇加4分;在广播站发表稿件分/篇不超过6分;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文章,每篇加12分,在国家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加20分;以上德育、智育、能力素质各项总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五、评选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限制条件1、本学年必修课有补考科目者;2、本学年体育成绩不及格者;3、本学年受过院系和学校纪律处分者;4、本学年智育成绩排名在班级1/2以后的同学;5、评选一等奖学金者智育成绩必须排在班级前15名含;六、各班可以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在此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班的实施细则;七、其他未尽事宜,请向院学工组咨询;此指导意见由院学工组负责解释;备注: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比及发放以综合测评结果为唯一依据;其他评奖评优、推优推先、助学金等均以综合测评结果为重要参考依据;各项加分扣分均需有材料支撑;学院学工组年月日。
最全大学生综合测评加分标准
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测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科学,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表现。
各班级学生每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要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中,作为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业优秀奖学金、推荐就业的依据,并于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中。
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素质活动表现三个方面,德育、智育、体美三部分的分数总分是100分,比例分配为德育30%、智育60%、体美10%。
一、德育政治品质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法纪观念,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爱护国家财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一)基本分22分,达不到者每项扣5分。
(二)奖惩分1、任院校学生会主要干部,任期满一学期,加0.5分。
2、任班长、团支书,任期满一学期,由班级全体学生根据工作表现进行打分,打分范围为1-2分,最后按照平均分进行加分。
3、其他班委任期满一学期,由班级全体学生根据工作表现进行打分,打分范围为0-1.5分,最后按照平均分进行加分。
4、宿舍长、课代表满一学期,加0.5分。
5、获市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班级,班级所有成员每人加1分,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成员,每人加0.5分。
6、校级优秀宿舍的成员每人加0.5分。
7、参加各类社团的,一般会员加0.3分,主要干部加0.4分,参加多个社团可以重复加分,但是累计加分不得超过0.9分。
8、参加校艺术团加0.3分,不与社团加分累计。
9、参加校级活动的,每人加0.3。
10、参加献血者加1分。
11、受到纪律处分的扣2分。
12、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是受到学校、院批评的,扣0.5分。
(三)德育累计分数不超过30分。
二、智育(一)基本分:每学期考试的平均分(二)奖励分1、参加国家级竞赛者加1分,获奖者加2-6分(级差1分)。
2、参加省市级竞赛者加0.5分,获奖加1.5-4分(级差0.5分)。
3、参加校级、院级竞赛者加0.3分,获奖者加0.5-3分(级差0.5分)。
综合测评附加分细则(附加)2
综合测评附加分细则(附加)
1、国家级竞赛如:大学生英语竞赛正规参与1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2、校级竞赛如:参加校运会(包括仪仗队与啦啦操),新生运动会,辩论赛等正规参与0.2,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第一,二名算一等奖,第三,四,五名算二等奖,第六,七,八算三等奖)。
3、院级竞赛如:迎新晚会,新生篮球赛,班级风采大赛,五四大合唱等,正规参与0.1,优秀奖与鼓励奖0.2分,三等奖0.3分,二等奖0.5分,一等奖1分。
(第一,二名算一等奖,第三,四,五名算二等奖,第六,七,八算三等奖)。
4、获得国家级证书者1分如普通话,CAD等。
5、获得学校级证书者0.5分(必须有校团委盖章)。
6、宿舍获流动红旗,宿舍成员每人加0.2分。
7、文明宿舍成员每人加0.2分,标兵宿舍成员每人加0.3分
8、党支部支委、协会会长与学生干部加分不累计加分。
9、院级群体性活动加0.2分如:清明扫墓。
10、其他加分项以学院老师确认为准
注:同一活动参加多项者参与分不累加,得奖分累加。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综合测评奖励分标准细则
综合测评奖励分标准细则综合测评奖励分标准细则(附加部分)(基本原则:同一类型项目加分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加分)想加分,给证明这个是大一的综合测评奖励分标准细则,内容大体和今年相同,具体的以《2014级新生入学教育手册》内容为主!所有的加分项都以大二期间活动为基础!其他时候的不算德育测评1、蓝精灵志愿者、献血以及各类志愿者属同一类型,加3分;2、院级团干学干合格者加2分,校级团干学干合格者加3分;3、校级、院系级协会优秀干事统一加1分;4、获得各类先进积极分子称号加3分;(校级或者院级活动才有,部门内部的不算)5、思政科颁发的教学类型活动奖状加1分;6、三月春风行系列活动统一不加分;7、拔草活动不加分;8、获得优秀义教队称号不加分;9、青马班内部竞赛获奖不加分。
10、社区服务+1(暑假,校,院,部门的都有加)11、党对象培训学习+2(应该是参加青马班的同学)12、文明宿舍+3+2,舍长加双倍。
智育测评英语4/6级(之前加过的就不能加分了!)计算机补考一门 -1文体测评1、校运会运动员+42、文艺演出(诗歌,舞蹈,排球,篮球等,校+4,院+2)3、文艺演出服务组,按次数+1,最高10分4、体育达标优秀标准初定为学年体育平均分85分以上(含85分),标准会随符合条件的人数增加而上调;5、参加运动队、艺术团(队)训练满一年且表现积极者如要加分,校级+4,院+2.一学期只能50%能力测评1、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口试)合格者,统一加1分;2、英语应用能力考试需获奖才能加分,只参加不获奖不加分,;3、体验英语比赛(全班一起加)4、班干部(部长,有记者证的,5、学术讲座5次+26、班际杯、新生杯辩论赛,最佳辩手加2分,获优胜的辩论小队队员每人1分,最佳辩手不重复加分;7、投稿至《蓓蕾》院刊并被采用的(校园网),每份作品1分,最多不超过3分;投稿至校级刊物并被采用的,每份作品2分,最多不超过6分;8、征文比赛中需获奖才能加分,只投稿参加比赛不获奖不加分;9、广播台、记者团等校级部门内部举办竞赛获奖不加分;10、能力测评中所有竞赛团体院系级、校级获奖加1分,个人获奖。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为了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充分发挥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院学工组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一、德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参加学校党校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加3分,考核合格但低于85分,加1分;参加学校团校或青马工程培训班等学习的,考核合格加3分。
2、参加公益活动(例如无偿献血等)每次加1分,不超过3分。
“其他突出事迹”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的好人好事。
3、受表彰同学,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校级加5分,院系级加3分。
此处表彰指综合类表彰,不指单项竞赛或活动获奖,也不包括上一学年依据综合测评评定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表彰。
4、在宿舍检查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宿舍或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
5、无故不参加班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6、受学校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0分。
受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的,每次扣10分。
7、旷课每节扣2分。
二、智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60%)m n、智育素质积分计算公式中,学校实施办法中的周学时数改为学分,文化课成绩中1不计算体育课成绩,体育课成绩在体育素质中另行计算。
2、参加国家英语六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5分。
3、第3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3分。
第4学期及以后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1分。
4、对于多次参加四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5、对于多次参加六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也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6、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水平,加3分。
只加一次。
三、体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0%)体育素质的积分,各班根据《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制定积分办法。
四、能力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学生会干部、班级班干、社团干部等学生干部每人加3分(不重复加分),被评为优秀干部者加5分(不累计加分);学生干部的本职工作内的活动,如活动的组织、主持等不加分。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并根据评定结果赋予相应的奖学金。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一、学业成绩评定1.1 课程成绩评定:学校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进行评定,采用百分制或者五级制等评分方式。
1.2 学分绩点计算:学生的学分绩点是根据课程成绩和学分数计算得出的,不同等级的成绩对应不同的绩点,绩点计算公式为绩点 = 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1.3 学年绩点计算:学年绩点是根据学生一年内所修课程的学分绩点计算得出的,学年绩点计算公式为学年绩点= Σ(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 Σ课程学分。
二、科研成果评定2.1 科研项目参预:学生积极参预科研项目,包括教师指导的科研项目和学生自主发起的科研项目。
2.2 科研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科研项目的参预,积极投入科研工作,完成科研任务,并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
2.3 科研能力培养:学校通过科研项目的参预,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思维、实验技能、数据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三、社会实践评定3.1 社会实践活动参预:学生积极参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活动、社会调研、社会实习等。
3.2 社会实践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预,取得一定的社会实践成果,如调研报告、实习总结等。
3.3 社会责任担当: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预,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担当意识,使其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
四、综合素质评定4.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学术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4.2 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学校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等,综合考量学生的各项素质。
综合测评奖罚分及附加分评定标准
12金属班综合测评奖罚分及附加分评定标准德育类(20%)1.遵纪守法:通报批评-2分/次警告处分-3分/次记过-4分/次2.卫生情况:周文明宿舍+1分/次周较差宿舍-1分/次3.文体活动获奖:辩论赛系内部赛中,辩手+1分,智囊团+0.5分,获奖辩手+2分本班+0.5分/人黑板报获奖:系级+1分/人/次,院级+2分/人/次系内评估知识竞赛:选手+1分智囊团+0.5分寝室文化街获奖寝室:每人+1分类似此类系内代表班级的活动参加者+1分智囊团+0.5分获奖选手+2分类似此类院级活动每项多加1分4.出勤情况(以考勤表为依据,分早操,上课,晚自习三类。
每类加减分情况相同。
)迟到-1分/次早退-1分/次旷课-2分/次全勤+2分/学期集体迟到-2分/人/次每学期早退累计五次者,点名批评,-1分5.志愿劳动+0.5分/人/次(除社团,学生会活动)义务捐血+1分6.团组长+1分社团干事+0.5分最多加3个社团干事学生会:院干事+4分系干事+3分(若身兼多值得,最多加三个,例如班委,学生会,寝室长,社团干事4中选3。
若是班委或寝室长,且同时是2个或2个以上的社团干事,那只算为一个干事,仅加0.5分)7.校广播站/刊物各+0.5分/次校外刊物+1分/次8.每次通讯员将好人好事记录,被记录者+1分通讯员+1分信息员+1分/学期9.班级活动:被选入参赛者,当天活动不来-2分积极参与班级活动(班级宣传/墙报/活动策划等+1分)智育类单科第一+2分单科第二+1.5分单科第三+1分期末作业不满-1分体育类(10%)方阵队+5分健美操+5分广播操比赛+5分运动会开幕式表演+2分参加运动会获第一名的+5分第二名的+4分第三名的+3分未获奖+2分每学期评送3位贡献最多的班委,3位其他同学各加3分综合附加分学生干部:班长+3分/学期其余班委+2分/学期寝室长+1分/学期院级活动一等奖+6*0.2分二等奖+5*0.2分三等奖+4*0.2分未获奖+0.5分系级活动一等奖+5*0.2分二等奖+4*0.2分三等奖+3*0.2分未获奖+0.3分注:此表加分项目多,让每位为班为系做出贡献的同学都能拥有机会,且根据意义性的不同实施不同类型的加分方法。
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1)
数学学院综合奖学金测评细则总则第一条为搞好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引导学生以学习为主,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行为表现、学业表现、文体表现等方面。
综合测评是考核学生和评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文体表现各记一百分。
三个方面的总成绩中所占百分比,分别为20%、70%、10%。
计算公式分别为:总分=(品德行为基本分+附加分-扣分)X20%+(本期各门课程总成绩/本期课程总门数+附加分-扣分)X70%+(文体基本分+附加分-扣分)X10%。
本学期总成绩第一名者,无条件进入一等奖学金(但必须无任何处分)。
凡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未达到全班前10%者,不得享受一等奖学金。
第一章品德行为表现测评品德行为表现由基本分、附加分、扣分三部分组成其公式:基本分+附加分-扣分(基本分为60分)。
品德行为表现主要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集体活动、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等方面进行考核。
其积分小于零者以零分计。
第四条附加分(满分40分)1:学期中,课堂学习包括上课、组织生活、学院活动(文体活动、集体活动、班团活动、政治学习),经考勤无一次迟到、早退和旷勤者,加8分,事假、病假不算全勤(公假除外)加6分;若旷课或缺席一次扣1分,早退、迟到一次扣0.2分。
(有缺席、早退者不加全勤分另扣除相应分值)2:校、院学生会干部、班长、支书最高加5分,班委加最高3.5分,室长加最高1分,科代表加最高1分,学习小组组长加最高1.5分,校院干事加最高2分,在各职能部门任助理加最高3分,社团协会会长加最高3分、理事会成员加最高1.5分(同时担任多项职务时不累加,只加最高分;同时在学校和学院担任多项职务,累积取校内最高分加上院内最高分,此条所有分数由辅导员酌情加分)。
3:凡寝室受校、院表扬的,平时院表扬0.5分/次,校表扬0.8分/次。
在活动中受校、院表扬的分别加1.2分/次、0.8分/次。
综合测评奖惩制度
综合测评的奖惩制度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德、智、体、能四个方面,分别占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22%、65%、8%、5%。
为了促进同学们在大学期间德、智、体、能全面发展,我院制定了以下有关综合测评的奖惩制度。
一、奖1、参加校运动会者在“体”上加3分,其中获得名次(项目的前八名)者加5分;2、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大型文艺演出(如129演出、五四合唱、化工艺苑、迎新晚会、服饰美大赛等)在“能”上加3到5分;3、积极参加各类社团者在“能”上加0到4分,并需所在部部长的证明;4、各班班级干部在“能”上加0到14分,各寝室长加0到5分;5、学生会、春风社成员在“能”上加0到7分,并需所在部部长的证明;6、被评为优秀班级或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在评奖学金时每人在总分上加0.1分;7、其他方面(如社会实践活动、重大科技发明、各类大赛、见义勇为等)表现突出者可酌情加分。
二、惩此制度针对的出勤情况包括:课堂,早操,晚自习,夜不归宿,学校、学院组织的讲座与活动等情况。
记分细则如下:1、课堂:对无故旷课者每节课在“德”上扣0.1分,迟到早退者在“德”上扣0.05分;2、早操:对无故旷操者每节课在“德”上扣0.1分,迟到早退者在“德”上扣0.05分;3、晚自习:对无故旷自习者每节课在“德”上扣0.1分,晚出早归者在“德”上扣0.05分;4、夜不归宿:对无故夜不归宿者直接给予院级通报批评,并在“德”上扣0.2分;5、活动:对校、院、班讲座、活动无故不参加者在“德”上扣0.1分,迟到早退者在“德”上扣0.05分;6、卫生:对低于或高于院卫生平均分的寝室,寝室各成员在评奖学金时直接在总分上扣或者加差额分的一定比例;注:1、各方面受奖励而加的测评分乘以其比重后的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分;且奖的部分第3、4、5条不重复加分,而是取其中加分最高者,其余两条加分总和不超过2分。
2、对累计扣分达到0.6分者,辅导员将与他进行谈话;对累计扣分达到1分者,将做出院级通报批评,并跟家人取的联系,将书面通报批评寄回家。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为了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充分发挥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院学工组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一、德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参加学校党校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加3分,考核合格但低于85分,加1分;参加学校团校或青马工程培训班等学习的,考核合格加3分。
2、参加公益活动(例如无偿献血等)每次加1分,不超过3分。
“其他突出事迹”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的好人好事。
3、受表彰同学,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校级加5分,院系级加3分。
此处表彰指综合类表彰,不指单项竞赛或活动获奖,也不包括上一学年依据综合测评评定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表彰。
4、在宿舍检查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宿舍或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
5、无故不参加班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6、受学校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0分。
受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的,每次扣10分。
7、旷课每节扣2分。
二、智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60%)1、智育素质积分计算公式中,学校实施办法中的周学时数m n改为学分,文化课成绩中不计算体育课成绩,体育课成绩在体育素质中另行计算。
2、参加国家英语六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5分。
3、第3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3分。
第4学期及以后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1分。
4、对于多次参加四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5、对于多次参加六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也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6、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水平,加3分。
只加一次。
三、体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0%)体育素质的积分,各班根据《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制定积分办法。
四、能力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学生会干部、班级班干、社团干部等学生干部每人加3分(不重复加分),被评为优秀干部者加5分(不累计加分);学生干部的本职工作内的活动,如活动的组织、主持等不加分。
学生奖励与处分细则(综合测评)
学生奖励与处分细则(综合测评)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与处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激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文件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在校期间,根据各方面的表现和所取得的成绩,可分别给予下列奖励: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成绩优异毕业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第三条学生在校内或教学见习、实习和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等有违纪行为者,按照本《实施细则》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学生犯严重错误,经教育后认识错误较好,并有悔改表现者,可从轻、减轻或终止处分。
第五条违反校纪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危害后果轻微,从轻处分:(一)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者;(二)确属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者。
第六条违反校纪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从重处分:(一)故意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以及妨碍有关部门、单位调查,或者拒不承认错误者;(二)对有关人员打击报复、威胁恐吓者;(三)第二次违纪,且认错态度不好者;(四)在本校曾受过两次警告以上处分,第三次违纪时,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五)有两种以上(含两种)违纪行为者;(六)勾结校外人员作案,违反本《实施细则》者;(七)涉外活动违纪者。
第七条受处分者,同时受到下列处理:(一)取消其当年(指学年度,下同)参加各种奖励、各类奖学金评定的资格;(二)学士学位的授予按《南方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奖励第八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奖励标准一等奖,本专业年级人数2%以内,2000元/人二等奖,本专业年级人数5%以内,1200元/人三等奖,本专业年级人数13%以内,800元/人(二)评定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一等奖(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综合测评考评(包括加分、扣分细则)
第四条综合测评是评估学生综合素质最主要的依据,各班级学生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定名次,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先、推优、入党和毕业生推荐工作{包括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国家助学金2000、国家助学贷款6000以及其他优惠补助,奖学金类国家和学校分别为1000、500、300可同时获取多项}。
综合测评从德智体三方面进行考评。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总分=基本分×90%+加分-扣分基本分=品德表现分×20%+学业表现分×70%+文体表现分×10%品德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文体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分别为: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各科学习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无旷课情况记录。
(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2、优秀学生标兵: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前三名,或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以及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师生公认、社会好评的可酌情放宽学习成绩条件予以优先或特殊考虑。
(按班级学生数3%计评)3、优秀学生干部: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参予社会工作成绩显著。
(按班级干部数15%计评,学院一级学生干部在所属部门按相同比例计评)4、优秀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思想牢固,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各课程考试成绩均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毕业实习成绩优秀,各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累计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列(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分为:等级奖学金、单项奖励金。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2016年3月修订)为了促进我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创建优良的学风、班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争先创优、发展特长,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建立适应于我系的学生素质评估量化体系,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手册》(2015年新版)中的《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淮阴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淮阴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第一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第一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应用:一、每年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奖励的重要依据;二、凡有一门课程不及格或学年内受到处分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奖;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取消本学年的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格;四、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排名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的测算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德育成绩、智育成绩、体育素质、及创新能力附加分组成。
其中德育成绩、体育素质为参考分,智育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为必加分,(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智育总评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具体测算如下:一、德育成绩测算:(一)、德育成绩由班级组织评定小组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第五条规定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德育成绩为不及格1、违反法律法规,受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的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系警告以上处分者3、受到学校批评为不文明宿舍的所有成员二、智育成绩的测算办法1、采用加权平均分进行智育成绩的测算:公式为智育成绩=(∑课程的成绩×学分)/(∑学分)2、任选课、选修课、辅修课程不计入智育测算(辅修课计入创新附加分测算)。
三、体育素质评分:凡体育成绩合格者,具有评优评奖资格。
四、创新能力附加分: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院系活动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对在近一学期中在科学技术、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同学给予一定的附加分,附加分可以累加,累计不得超过10分。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和扣分的规定
积极为集体做事且得到老师书面认可,每学期可加5-10分
乱扔垃圾、个人周围地面有杂物、台面杂乱、乱倒水等每次扣2分
8.考勤
学期全勤加5分
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每次扣2分
9.考试
全年级统考进入年级前100强每次加5分,年级排名进步50名或以上每次加5分,单科成绩年级最高分每次加5分。
10.
其它
A、被评为“文明班”或“学习标兵班”,每人每次加2分;
B、助人为乐每次加1-3分
A、不按规定穿着校服或整理个人仪容仪表,对别人不礼貌被投诉等不良行为每次扣2分;
B、破坏公物、盗窃、带违禁物品回校、违反规定进出学校每次扣5-10分。
4.晚修
科代表胜任工作,得到老师书面表扬,每学期加5-8分
吵闹影响同学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4分,第三次扣8分。
5.锻炼
表现积极且得到老师点名表扬,每次加1分
表现不好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4分
6.值日
值日工作做得好,每次可加2-5分。
不按要求值日,不及时擦黑板,不按时倒垃圾,记录不认真每次扣2分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和扣分规则(试行)
项目
加分
扣分
1.宿舍
学期终评为五星,舍员加5分,舍长加8分
违反纪律:按学校扣分数值进行扣分
2.早读
科代表胜任工作,得到老师书面表扬,每学期加5-8分
不读书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每次扣1分
3.上课
表现积极且得到教师点名表扬每次加1分;
因表现不好而受到教师点名批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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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与晚修·早操早签奖扣分明细规则
一、普通同学第二栏考勤分 5分第三栏全勤分 10分
二、课堂旷课第二栏考勤分0分加扣相应节数分(1节1分)
第三栏全勤分10分
三、晚修旷课第二栏考勤分0分加扣相应节数分(1节0.5分)
第三栏全勤分10分
四、课堂晚修请假事假 6-10节(包括6、10节)第二栏考勤分2.5分
第三栏全勤分10分
10节以上第二栏考勤分0分第三栏全勤分10分
病假 11-17节(包括11、17节)第二栏考勤分2.5分第三栏全勤分10分
17节以上第二栏全勤分0分第三栏全勤分10分
五、早操早读
(1)旷操/缺勤/代签一次第二栏考勤分5分加扣0.5分
第三栏全勤分0分
两次第二栏考勤分0分加扣1分
第三栏全勤分0分
两次以上第二栏考勤分0分
第三栏全勤分0分扣分类推
(2)迟到/早退一次不做相应扣分(即与普通同学一样)
两次三次第二栏考勤分5分加扣0.5分
第三栏全勤分0分
四次第二栏考勤分0分加扣1分
第三栏全勤分0分
(3)请假三次内(包括三次)不做相应扣分(即与普通同学一样)三次到五次第二栏考勤分5分第三栏全勤分5分
五次以上第二栏考勤分5分第三栏全勤分0分
注:1、以上第二栏是指二(一)——2“考勤”栏
加扣分是在二(二)——3“旷课、缺课情况”栏
第三栏是指三(一)——1“参加晨运及课外体育活动情况”栏
2、除第一行确切信息(系别、班别、姓名、时间:11-12学年度第二学期)用黑笔填写,所有的表格内的数字都是统一用铅笔进行填写,统一写自评栏,班干进行核对时,直接用铅笔填写小组评和班评(自评栏可不做修改),最后一行所有的签名和日期都不用填写。
3、各班干要求本班同学统一用嘉应信纸依照综合测评加分材料顺序罗列所有奖扣分项,做成个人加分单。
评分表填好之后,各班干必须做好核对工作,防止少加错加的情况,尤其要认真核对班内最高分有没有错误,避免出现全班性的错误。
4、第一栏班内最高基础分和个人基础分为60分,第三、四栏班内最高基础分和个人基础分为50分。
(班内最高两课分不用填)
5、计算每一栏最下端的总分时,请同学们统一分步计算,并用铅笔记录各步的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如:个人综合测评素质测评标准分处,应记录个人品德行为标准分*15%的结果,依此类推,方便以后排名表的制作,扣分的应标上负号。
6、所有材料做好后,各班统一于10月13日(周六)下午16:10-16:30上交到田师105学习部,上交的材料包括:1综合测评评分表 2每位同学的加分单(夹在每位同学评分表中) 3成绩统计表打印表 4综合测评加分材料 5课堂与晚修·早操早签奖扣分明细规则(统一用一个袋子装好)
附:加分单
班别:XXX 姓名:XXX 学号:XXXXX 加分
具体情况加分栏目
1)宣传委员+2 一(一)—(5)2)十月份一等文明宿舍+1.5 一(一)—(6)十一月份二等文明宿舍+1 一(一)—(6)9)院干部后勤+4 三(一)—(6)12)宿舍文化秀(参与)+1 三(一)—(6)15)学生座谈会观众+0.5 三(一)—(6)21)担任宣传委员+5 四(一)—(1)扣分
5) 事假6节
6)早操迟到1次
早操请假2次
补:挂1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