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制度规定与规范.doc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防止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的产生,确保患者手术安全,提高手术切口愈合率,根据《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开展手术的临床科室和相关人员。
三、管理原则1. 严格遵循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具体情况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2. 遵循药物经济学原则,选用性价比高、疗效确切的抗菌药物。
3. 遵循用药时间原则,尽量缩短用药时间,避免不必要的长时间用药。
4. 遵循用药途径原则,首选静脉途径给药,口服给药酌情考虑。
四、抗菌药物选择1. 清洁手术:一般不需要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除非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涉及重要脏器或免疫缺陷等高危因素。
2. 清洁-污染手术:根据手术部位和患者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一般选用一代头孢或氟喹诺酮类。
3. 污染手术:必须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根据手术部位和患者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一般选用三代头孢或氟喹诺酮类。
4. 特殊感染手术:根据感染病原体选择敏感的抗菌药物。
五、用药时机和持续时间1. 手术前0.5-2小时开始使用抗菌药物,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术中出血较多时,术中可追加一次剂量。
2. 手术结束后,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情况,一般术后24小时内停用抗菌药物。
六、用药记录和监测1. 医生应详细记录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给药时间等,并将其纳入病历。
2. 护士应严格按医嘱给药,并观察患者的药物反应。
3. 定期监测患者的感染情况和药物使用情况,对用药效果进行评估。
七、培训和宣传1. 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抗菌药物应用水平。
2. 加强抗菌药物知识的宣传,提高患者的用药意识和满意度。
八、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规定,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由医院相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纳入绩效考核。
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为了加强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原则1. 合理用药: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抗菌药物药效学及药动学特点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进行预防性应用。
2. 最小剂量:在达到预防感染效果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抗菌药物的剂量和使用时间。
3. 最佳时机:通常在手术前0.5-2小时内给药,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超过1500ml,术中可追加一次。
4. 短期用药:预防用药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二、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1. 首选药物:一代头孢菌素类,如头孢唑啉、头孢呋辛等。
2. 替代药物:二代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替安、头孢曲松等。
3. 特殊情况下可选择:青霉素类(如氨苄西林、阿莫西林)、大环内酯类(如红霉素)、克林霉素等。
三、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适应症1. 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的手术。
2. 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的手术,如头、颈、胸、腹部手术等。
3. 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关节置换、人工心脏瓣膜植入等。
4. 高龄、免疫缺陷或严重基础疾病等高危人群的手术。
四、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1. 术前评估:由主管医师根据患者病情、手术类型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2. 用药申请:如需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由主管医师填写用药申请单,注明药物名称、剂量、给药时间等信息,经科室主任审批后执行。
3. 用药执行:按照用药申请单的要求,在手术前0.5-2小时内给予首次剂量,术中如需追加,由手术室护士执行。
4. 用药监测:术后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出现感染迹象,及时调整抗菌药物方案。
5. 用药记录:详细记录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名称、剂量、给药时间、停药时间等信息,并存档备查。
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和使用流程
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和使用流程为加强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试行)》和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文件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I类切口手术定义手术野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二、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征由于I类切口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③异物植入手术;④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三、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1.1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一代或二代头抱,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泡菌素主要为头抱嗖琳,第二代头抱菌素主要为头抱吠辛。
2.I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抱嗖琳1~2g;头抱吠辛1.5g。
3.头抱菌素过敏者,针对革兰阳性菌可用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克林霉素;针对革兰阴性杆菌可用氨曲南、磷霉素或氨基糖昔类。
4.MRSA感染高发医疗机构的高危患者,如心血管手术(腹主动脉重建、下肢手术切口涉及腹股沟、任何血管手术植入人工假体或异物,心脏手术、安装永久性心脏起搏器),脑外科手术(清洁,无植入物),脑脊液分流术,关节置换成形术,截骨、骨内固定术,腔隙植骨术、脊柱术(应用或不用植入物、内固定物),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四、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法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0.5〜1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保证手术部位暴露时局部组织中抗菌药物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污染细菌的药物浓度。
万古霉素或氟喳诺酮类等由于输注时间较长,应在手I1O医院药事管理制度术前1〜2小时开始给药。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绵竹市第二中医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等文件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一、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由医院主管院长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质控科、护理部、外科病区、麻醉科、检验科等共同参与,并由医务科组织协调,负责本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等工作,确保本制度贯彻落实。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三、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2.清洁手术:为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用药比例不超过30%,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等。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大于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管理,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合理性,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范围内I类切口手术的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三条 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二)根据手术类型、患者情况、抗菌药物特点等因素综合判断;(三)预防为主,合理用药;(四)加强监测,规范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药剂科负责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供应保障和用药咨询工作。
第七条医院各临床科室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第八条 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首选头孢一代或二代;(二)根据手术类型、患者情况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三)避免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和三代头孢菌素;(四)不推荐使用糖肽类、四环素类等特殊类型抗菌药物。
第九条 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0.5-2小时开始给药;(二)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术中可追加一次;(三)手术后无需继续用药的患者,应在手术后24小时内停药;(四)对于需继续用药的患者,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抗菌药物特点,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
第四章监测与评估第十条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定期对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十一条监测内容包括:(一)抗菌药物使用品种、数量、费用等;(二)手术部位感染发生率;(三)患者用药安全性和耐药性。
第十二条评估内容包括:(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合理性;(二)手术部位感染预防效果;(三)患者用药满意度。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减少抗生素滥用和耐药菌的产生,保证手术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手术科室,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病房等。
三、定义1.围手术期:指手术预约的时间,手术开始的时间到手术结束后24小时的时间段。
2.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指在手术前、手术中或者手术后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应用。
四、抗菌药物选择1.抗菌药物的选择应根据手术类型、手术部位、手术切口分类和感染危险度进行,遵循抗菌药物应用指南。
2.应避免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尽量选择窄谱抗菌药物。
在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广谱抗菌药物时,需经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使用原则1.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在手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开始,并在手术后继续应用24小时。
2.抗菌药物使用剂量应根据患者年龄、体重等个体差异进行调整。
3.应用抗菌药物的方法可以是口服、静脉注射或外用,具体方法根据患者情况和手术需要决定。
4.应遵循使用规范,避免超量或者错误使用抗菌药物。
5.应监测患者的临床症状、体温、感染标志物等指标,及时调整和终止抗菌药物的使用。
六、抗菌药物管理1.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2.医生应严格按照临床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开展抗菌药物的使用,并及时报备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3.抗菌药物应由医院药房统一采购,不得由医生私自购买和使用。
4.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库,定期检查库存情况,并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出库和使用流程。
5.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应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中,包括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疗效等信息。
七、教育和培训1.医院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的使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使用水平。
2.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认识。
八、违规处理任何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医院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人员档案。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我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二、依据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42号等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师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四、职责1.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由医院主管院长负责,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医务部、药学科、感染性疾病科、质量管理部、护理部、手术病区、麻醉科、检验科等共同参与,并由医务部组织协调,负责本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等工作,确保本制度贯彻落实。
2.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3.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3.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是否有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3.2清洁手术:为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用药比例不超过30%,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等。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大于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前言在现代医学中,手术是治疗和诊断很多疾病的一种重要方法。
随着手术技术和软硬件设施的逐步提高,手术操作越来越复杂,手术创面污染和感染的风险也越来越大。
为了确保患者手术后的健康和安全,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就显得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就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展开讨论,以期提高该领域的卫生管理水平,更好地维护患者的身体健康。
二、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定义预防性抗菌药物是指在无感染现状下,有选择性地使用某些抗菌药物,预防性地干预手术、操作等医疗过程中的潜在感染。
三、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意义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能够有效地预防手术感染的发生,改善手术效果,降低住院时间和治疗费用,减少患者的痛苦和病情恶化的发生率。
但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也会带来潜在的问题,如过度使用会导致细菌易感性降低,影响临床治疗效果,甚至可能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
四、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制度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有一定的风险性和复杂性,因此需要建立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明确适应症预防性抗菌药物应在符合标准操作流程下,根据手术部位、类型、复杂度、手术环境和患者的身体状况等情况,进行有计划、合理的应用。
此外,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应当根据病原菌的分布情况、敏感性、耐药性等要素来综合考虑。
(二)限制使用范围因为预防性抗菌药物是有选择性的使用,所以应该严格限制使用范围,避免过度使用。
应根据临床实际需求支持、完善医院药品管理和医生诊断密码管理等措施,明确抗菌药物的使用范围和限制,规范抗菌药物适应症和使用时间。
(三)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操作流程使用,以确保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还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强化医师的处方行为、护士的护理操作,提高医疗人员的科学知识水平和职业素养。
(四)评估疗效和不良反应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包括对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以便在需要的时候及时调整使用方案,确保患者的健康安全。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是指在手术前作为预防措施使用的抗菌药物,目的是减少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
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正确使用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至关重要,可以提高患者的安全性和手术的成功率。
以下是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的主要内容。
首先,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应明确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指征和禁忌。
需要明确哪些手术需要使用抗菌药物以及哪些情况下禁止使用。
这样可以确保抗菌药物的使用仅限于必要的情况下,避免滥用和不必要的耐药菌的产生。
其次,制定详细的抗菌药物使用方案。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案应包括剂量、给药途径、给药时间和疗程等具体要求。
要根据手术的特点和患者的情况进行个体化的调整,避免使用不当或过量的情况发生。
第三,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
应根据手术部位和手术类型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以保证其对目标菌种的覆盖范围和敏感性。
要遵循细菌学和药理学的原则,选用有效、安全、经济的抗菌药物。
第四,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评估机制。
定期对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包括使用率、耐药情况和感染发生率等指标。
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使用的问题,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
第五,加强抗菌药物的知识培训和宣传。
医务人员应接受系统的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其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使用能力。
同时,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对患者和家属的教育,提高对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正确理解和合理期望。
最后,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机构和工作团队。
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和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职责,确保抗菌药物的使用与管理过程的规范和有效性。
同时,建立专门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制度、培训医务人员、监测使用情况等工作。
总之,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患者的安全性、减少手术感染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指征和禁忌、制定详细使用方案、严格选择原则、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加强知识培训和宣传以及建立管理机构和工作团队等措施,可以有效地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保障患者的利益和医疗质量。
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行为,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率,提高手术治疗效果,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包括药物的选择、用药时机、用药剂量、用药疗程等。
三、管理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指南进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应用。
2. 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病原菌分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3. 遵循个体化治疗原则,根据患者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调整用药剂量。
4. 严格控制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避免不必要的长时间使用。
5. 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用药策略。
四、管理措施1. 医院药剂科负责提供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相关信息,包括药物特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等,为临床医生选择药物提供参考。
2. 医务科负责制定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临床实践及时更新。
3. 各临床科室根据指南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规范,并由科室主任签字确认。
4. 医生在开具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处方时,应充分考虑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等因素,合理选择药物。
5. 护士负责监督患者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用药情况,确保用药正确、及时。
6. 医院设立抗菌药物监测小组,定期检查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7. 医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的认识和技能。
8. 建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数据库,收集和分析用药数据,为临床决策提供依据。
五、考核与评价1. 医院定期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用药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2. 将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对合理用药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一、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由医院主管院长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质控科、护理部、外科病区、麻醉科、检验科等共同参与,并由医务科组织协调,负责本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等工作,确保本制度贯彻落实。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三、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2.清洁手术:为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用药比例不超过30%,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等。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大于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眼内手术等;(4)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3.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净化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峻净化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熏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属抗菌药物医治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开展手术的科室和部门。
第三条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提高手术成功率,降低术后并发症的发生。
第四条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评估:术前对患者进行感染风险评估,制定个体化的预防用药方案。
(二)手术时用药: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状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确保手术时药物浓度达到预防感染的效果。
(三)用药时机:一般在手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开始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可术中追加一次。
(四)用药时长: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状况,一般术后24-48小时内停药。
(五)药物选择:根据手术部位、患者感染风险、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成立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和培训工作。
第六条管理小组成员由医务科、药剂科、感染性疾病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数据,组织培训和考核等。
第三章用药管理第八条手术医生在术前对患者进行感染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体化的预防用药方案。
第九条术前由药剂科提供抗菌药物选择指南,供医生参考。
第十条手术医生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名称、剂量、给药时间和方法。
第十一条手术室护士按照手术医生开具的用药方案,按时给患者用药。
第十二条术后24-48小时内停药,特殊情况需延长用药时间的,由手术医生提出申请,经管理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药剂科负责监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干预和处理。
第十四条医务科负责对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管理,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降低手术感染风险,提高手术成功率。
第三条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手术类型、患者情况、细菌耐药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估,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二)预防用药应限于必要时使用,避免滥用;(三)选用疗效确切、安全性高、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四)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抗菌药物使用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二章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监督、指导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五条管理小组成员由医务部、药学部、感染性疾病科、手术室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医务部负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指导工作,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七条药学部负责抗菌药物的供应、管理和指导工作,提供抗菌药物信息,协助制定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方案。
第八条感染性疾病科负责抗菌药物的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感染控制建议。
第九条手术室负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配制、给药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第十条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根据手术类型、患者情况、细菌耐药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估,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第十一条预防用药应限于必要时使用,避免滥用。
一般应在手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手术,可术中追加一次。
第十二条选用疗效确切、安全性高、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
优先选用国家及地方推荐使用的抗菌药物。
第十三条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抗菌药物使用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四章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评估与改进第十四条医务部应定期对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及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率,保障患者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
四、基本原则1. 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2. 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根据手术类型、创伤程度、可能污染的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风险和后果严重程度、预防效果等循证医学证据,以及药物对细菌耐药性的潜在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
3. 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规定。
五、管理措施1. 医院应建立健全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务人员在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2. 医院应加强对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分发、使用等环节的管理,确保药物的质量和供应。
3. 医院应建立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记录制度,记录包括手术名称、患者基本信息、药物名称、剂量、用药时间、用药效果等,以备查询和追溯。
4. 医院应定期对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临床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六、临床应用规范1. 清洁手术: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a) 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b) 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c) 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d) 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手术预防用药行为,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
第三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药物特点等因素综合评估后使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培训和考核,确保制度的落实。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第五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药物特点等因素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二)优先选择具有良好预防效果、副作用较小、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三)避免使用耐药菌株广泛存在的抗菌药物;(四)不推荐使用广谱抗菌药物进行预防性应用。
第六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预防用药应在手术前0.5-2小时内给予,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二)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手术,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给药时间;(三)手术后如需继续使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手术类型等因素综合评估后决定;(四)抗菌药物的剂量、给药途径和疗程应根据药物特点和患者病情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用药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情况,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围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合理性将严格纳入质控考评,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一、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切口感染,以及清洁一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预防用药基本原则(一)种类: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
原则上应选择一、二代或三代头抱类等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二)剂量:应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入;药物溶媒量100~150ml (成人)为宜,不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
(三)给药时间: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参考抗菌药物的达峰时间和半衰期),剖宫产术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四)给药地点:手术室.三、预防用药条件(一)清i吉手术(I类切口手术):清i吉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会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年龄大于70岁;5、糖尿病控制不佳;6、恶性肿瘤放、化疗中;7、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二)清洁-污染手术(11类切口手术)、污染手术(In类切口手术):1、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用药;2、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三)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四'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1、抗菌药物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1)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选用药物;(2)针对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污染菌种类选用.2、既往该部位感染ffl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3、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4、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f随品种,应参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中"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
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减缓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及降低患者的医药费用,本规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___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及卫生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
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的目的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的目的是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一)手术切口的分类及预防用药条件:清洁手术不需要预防用药,但在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手术涉及重要脏器、异物植入手术、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糖尿病控制不佳、恶性肿瘤放化疗中、营养不良等高危人群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于预防应用范畴。
切口分类是决定是否需进行抗生素预防的重要依据。
二)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原则上围手术期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注射用头孢唑啉、注射用头孢呋辛、注射用头孢曲松、甲硝唑注射液(预防厌氧菌感染)。
首先,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仅在泌尿系手术中使用环丙沙星。
氨基糖苷类药物具有肾毒性和耳毒性,因此不建议作为预防用药。
大环内酯类药物属于抑菌剂,一般不作为手术预防用药。
碳青霉烯类药物不适用于手术预防用药。
糖肽类药物一般也不作为手术预防用药,但在MRSA发生率高的医院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时,可以选择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
对于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的患者,可以选择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和链球菌感染,或选择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
在必要时可以联合使用不同的药物。
药物选择可以参考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 .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减缓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及降低患者的医药花销,依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 2009〕38 号)及卫生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的本质情况,特拟定本规定。
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的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胃染,以及干净 - 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根源则(一)手术切口的分类及预防用药条件:1、干净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伤害,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野无污染,平时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以下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手术高出 3 小时)、污染机遇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结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下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年龄大于 70 岁)或免疫弊端者、糖尿病控制不好、恶性肿瘤放化疗中、营养不良等高危人群。
. .2、干净 - 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围。
按手术切口的分类,不相同切口的感染率有显然不相同。
据统计干净切口胃染发生率为 1%,干净 - 污染切口为 7%,污染切口为 20%,污秽 - 感染切口为 40%。
[资料]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资料]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应用,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率,提高手术治疗效果,确保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应用管理。
三、基本原则(一)严格遵循循证医学原则,根据手术类型、感染风险、患者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合理选择预防性抗菌药物。
(二)严格遵循药物经济学原则,合理制定给药方案,确保预防性抗菌药物的应用既有效又经济。
(三)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的监督和管理,防范抗菌药物滥用和细菌耐药问题的发生。
四、抗菌药物的选择(一)选择抗菌药物应综合考虑手术类型、污染细菌种类、药物敏感性、患者状况等因素,优先选择针对性强、疗效确切、副作用小的抗菌药物。
(二)对于一类切口手术,原则上不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对于二类及以上切口手术,根据感染风险评估,决定是否应用抗菌药物。
(三)对于多重耐药菌感染高风险的患者,应选择针对多重耐药菌具有较好疗效的抗菌药物。
五、给药方案(一)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给药时间应在手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前静脉滴注。
(二)给药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年龄、肝肾功能等因素合理确定。
(三)对于手术时间较长或术中可能污染严重的手术,可根据医生判断适当延长给药时间,但不应超过24小时。
六、监督管理(一)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本机构抗菌药物的应用管理和监督。
(二)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生进行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生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和能力。
(三)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应用监测制度,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违规处理(一)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督促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抗菌药物滥用、细菌耐药等问题严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I类切口(或清洁切口)是指手术未进入炎症区,未进入呼吸道、消化道及泌尿生殖道,以及闭合性创伤手术符合上述条件者。
二、预防性抗菌药物的应用原则I类切口感染发生率约为1%,故一般的I类切口手术,如头、颈、躯干、四肢的体表手术,无人工植入物的腹股沟疝修补术、甲状腺腺瘤切除术、乳腺纤维腺瘤切除术等,大多无需使用抗生素。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三、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不准联合用药。
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类,尤其是一代头孢。
四、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用药时机和持续时间1、预防用药应在手术切开前30分钟至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
2、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手术中可给予第二剂。
3、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五、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用药管理1、I类切口手术确需用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并在术前上级师查房记录、术前小结或术前讨论中明确填写手术切口类别,以及预防使用菌药物的理由。
2、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用药方案,应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和手术情况决定。
3、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由药师进行审核,以确保用药的合理性。
4、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记录应完整,包括用药时间、药物名称、剂量、用药途径等。
六、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监测与评估1、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如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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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
为加强我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文件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供所有手术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一、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由医院主管院长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质控科、护理部、外科病区、麻醉科、检验科等共同参与,并由医务科组织协调,负责本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等工作,确保本制度贯彻落实。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三、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
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2.清洁手术:为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用药比例不超过30%,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通常不需预防
用抗菌药物,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等。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大于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眼内手术等;(4)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3.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5. 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或手术室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时,除应针对性预防用药外,手术科室、感染科还应积极调查和处理感染原因。
四、药物的选择
1.选择抗菌药物基本原则:应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
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
原则上应选择疗效肯定、安全、相对广谱、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头孢菌素为首选。
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氟喹诺酮类药物应严格控制使用。
2.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
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
3.普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一般首选第一代头孢菌素作为预防用药。
经皮肤内窥镜的胃造瘘口术、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和内窥镜逆行胆胰管造影术是进入腹腔空腔脏器的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肠杆菌,建议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
4.下消化道手术除预防用药外,术前一日要分次口服很少被吸收的肠道抗菌药物如庆大霉素,并用口服泻剂或灌肠清洁肠道。
5.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五、预防用药的时机
1.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以保证在发生细菌污染之前血清及组织中的药物已达到有效浓度(>MIC90)。
一般应于切开皮肤(或粘膜)前0.5~2小时或麻醉诱导时在手术室开始给第1剂抗菌药物,剖宫
产术应在钳夹脐带后立即给药。
2.术前及术中初次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由手术医师开具,手术室护士执行,登记用药并签名,手术室不得干预抗菌药物的使用。
六、预防用药的方法
1.预防用药宜静脉滴注,溶媒体积≤100ml,对没有禁忌症的患者,一般应30分钟滴完以达到有效浓度。
克林霉素、甲硝唑等用法按药品说明书有关规定执行。
2.血清和组织内抗菌药物有效浓度必须能够覆盖手术全过程。
选择半衰期短的抗菌药物时,若手术时间≥3小时,或失血量≥1500ml,应补充一个剂量,必要时还可用第三次;选择半衰期长的抗菌药物(如头孢曲松)则无须补充给药。
3.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择期手术结束后不必再用。
若患者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或术前已发生细菌污染(如开放性创伤)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至24h,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h。
其中,清洁手术和介入治疗预防用药时间应≤24小时,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至3-7天。
手术中发现已存在细菌性感染,手术后应继续用药直至感染消除。
七、监督管理
1.严格控制新上市的、限制性使用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用于预防用药。
2.对于有特殊病理、生理状况的患者,预防用药应参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品说明书等规定执行。
3.术后如发生手术部位感染属治疗性用药,应及时采集标本送病原学检验,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敏感药物进行治疗。
病程记录中应注明使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用药”还是“抗感染治疗”,不能写成“对症”、“抗炎”等。
4.临床科室应加强科内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记录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科内督查记录》上。
质控科、医务科每季度将对督查结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全院通报,作为科室年终评优的指标之一。
5.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定期组织专家,结合细菌耐药监测情况,对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品种进行分析评估,并根据耐药病原菌的分布及其耐药状况,调整预防用药的品种,及时通报。
6.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会同处方管理组每月对预防用药实施专项点评。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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