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长沙市城建档案馆编制)
建筑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内容与及要求
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应密切配合,切实保证 竣工资料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设、监 理、设计、勘察单位应支持和配合施工单 位的工作,按照资料编制的套数和质量要 求,对技术资料进行及时的签证和签章。 确保竣工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准确。
三、 单位工程划分及 总包分包处理
一般按照规划许可证上列示的单位工程划分。 1、单栋的每栋为一个单位工程。 2、共地下室的,正负零以下为地下室,桩基基础全部列入地下 室,主(塔)楼从正负零算起。 3、 桩基础根据施工情况,可以有分栋做的,也可以分片,或作 一个整体(编号)
建筑工程竣工档案编制 内容及要求
长沙市城建档案馆 业务一科
内容提要 一、建筑工程竣工档案编制依据 二、各参建单位管理职责 三、单位工程划分及总包分包处理 四、套数、原件和表格固定问题 五、竣工档案归档范围和主要内容 六、建筑工程 竣工档案组卷与排列顺序 七、归档文件及案卷质量要求 八、竣工图编制要求 九、竣工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5、按照国家及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 ,办理工程档案的验收、移交。
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负责汇集勘测、设计、 施工、监理等单位形成的档案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 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勘察、测绘、设计单位职责
负责工程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的整理、组卷,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 向建设单位报送。
【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设计变更文件等应在 质量和数量上满足建设方需求和归档需要。
第9卷 桩基工程资料(含桩基竣工图)
第10卷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第11卷 砼结构实体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 检查记录及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和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含室内环境监测报告)
第12卷 建筑节能工程资料 燃气工程资料
第13卷 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及事故处理资料
竣工档案编制细则
昌九四电竣工文件编制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质量良好地编制铁路建设竣工档案,确保顺利交接和归档,根据铁道部办档[2002]8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8]23号《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反映了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各个方面的质量状况,是评价工程施工质量的主要依据。
从广义上讲,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也是工程质量的一个组成部分。
这些控制资料是从庞杂的工程技术资料中筛选出来的,直接关系和说明工程施工质量状况的技术资料,能够反映施工结果是否满足了设计所要求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资料是铁路建设项目的真实记录,是对建设项目进行稽查、审计、监督、管理、验收以及铁路设备养护、维修及破损后修复的依据,是改建、扩建和实施质量保修的重要凭证、各参建单位均需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办理,为了确保竣工资料与工程同步、规范齐全,实现一次交验合格的目标。
第三条各子系统项目部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应将此项工作纳入岗位职责范围,作为施工全过程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
参建单位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汇总和移交工作。
第二章竣工文件的组成与内容一、竣工档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工程照片、电子档案。
铁路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分为:一是文本文件;二是CAD图样文件;三是各类表格文件。
二、CAD图样文件的内容:1、电力全线线路平面、纵断面布置竣工图。
2、四电站场平面竣工图。
3、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和变电所平面布置图。
4、铁路征地、青苗补偿等竣工资料。
三、表格文件1、全线建交表诸表(建交表一律加盖联合体公章)2、信号联锁试验记录。
3、接触网冷滑试验记录。
四、单位工程竣工文件的内容:1、开工报告。
2、施工小结。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5、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6、工程数量表、建交表。
关于对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规范要求
施工合同附件:湖南省新泓信实业集团关于对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规定与要求施工合同号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年月日湖南省新泓信实业集团省泓字[2011]008号签发人:赵泉清关于对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规范要求集团各中心、各子(控)公司及各施工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科学管理,确保工程竣工档案的收集归档完整、内容准确齐全,更好的使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在施工过程中起到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验、记录和促进作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控和管理水平。
现就施工单位竣工档案编制工作提出如下规范要求。
一、施工单位领导要认真重视竣工档案编制工作,切实做到责任落实。
施工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档案资料工作的责任领导(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从始至终的领导、监督和指导施工项目部的档案资料编制工作;要配备一名专职档案资料员负责本项目档案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工作,并要求档案资料员执证上岗;要明确施工员、质检员、试验员、材料员等工程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为资料编制采集真实数据和做好施工过程的相关记录;施工单位的分管档案资料编制工作的责任领导和资料员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要填入城建档案馆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终身责任人登记表》中,对竣工档案编制的质量终身负责。
二、要将竣工档案编制工作溶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施工单位要将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工作与工程施工的进度一起抓,要求工程隐蔽记录、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试验等资料一定要与工程进度同步抓好。
工程施工的地基基础、主体、水电等分部工程验收的关键阶段,工程资料必须基本符合要求。
凡是资料编制不符合要求的不能组织阶段验收。
工程完工时档案资料不能取得城建档案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初验认可证》的,工程不能安排竣工验收。
三、工程竣工档案的内容要符合档案编制规范和城建档案馆的要求,具体内容见附件:附件一:《建筑工程竣工档案内容及要求》附件二:《市政道路、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内容及要求》附件三:《景观绿化工程竣工档案内容及要求》四、工程竣工档案的规范要求1、工程竣工档案文件材料编制三套,竣工图四套,其中三套分别给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和施工单位,另外一套竣工图移交使用维护的物业单位。
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 50323—2001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的通知建标[2001]67号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25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323—2001,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3月5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25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城建档案馆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天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城建档案著录工作的经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T 18—1999《档案著录规则》,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标准主要规定的内容有:城建档案著录的项目、符号、文字、信息来源,以及著录的格式要求。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设寄给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
本标准参编单位:南京市城建档案馆、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广州市城建档案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淑珍、姜中桥、周健民、郑向阳、欧阳志宏、杨晓明、胡士刚。
1 总则1.0.1 为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城建档案检索体系,提高全国城建档案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城建档案的著录工作,不适宜用作城建档案目录的组织方法。
1.0.3 城建档案著录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定(新规定)
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定第一条、竣工文件材料包括竣工图和工程管理文字材料。
竣工文件材料是工程建设的全面总结,是基本建设的重要技术档案,是工程项目投产后的生产管理、维修、改造、扩建的依据,竣工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
第二条、竣工文件材料必须与工程建设的实际相符,要在工程建设的程序中形成和积累。
确保竣工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竣工文件材料的编制,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第三条、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组卷应遵照GB/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原则和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专业特点进行。
第四条、工程竣工图是工程竣工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真实记录和反映第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或管线工程的技术材料,各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都要重视竣工图的编制。
第五条、案卷质量要求及文字材料、图纸的整理组卷要求:1、组卷原则。
竣工档案的组卷要遵循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符合其专业特点,便于保管和利用。
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单位工程按先文字材料后图样材料排列;文字材料和图样材料均按专业分类。
2、所有竣工图均应逐张加盖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
竣工图章、竣工图核定章、已执行章规格尺寸详见图1、图2、图3。
3、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4、施工图没有变更的,应在原图签右上方加盖“竣工图章”如果此处有内容,可在原图签附近空白处加盖,如原图签周围均有内容,找一内容比较少的位置加盖。
5、施工图中有部分需变更的,可在原图上修改,并在修改部位加盖“核定章”由修改人签章。
全图修改后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长沙档案馆资料要求
卷内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T 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filing and arrangement2001—03—05 发布 2001—07—01 实施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 8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 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28-2001,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1月10日前言本规范是我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 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城建档案馆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设工种文件归档整理工作的经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工种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工程文件的立卷,工程文件的归档,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为了提高本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寄给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标准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标准A 、纸质档案编制标准一、案卷质量要求(一)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建设工程文件应是原件。
(二)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三)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四)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
凡小于A4幅面的,一律用A4纸以五点衬托法衬托,大于A4幅面的应折叠成A4幅面。
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五)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计算机输出文字和图件应使用激光打印机,不应使用色带式打印机、水性墨打印机和热敏打印机。
(六)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采用“手风琴”式,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右下角)。
二、竣工图编制要求(一)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二)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总监、现场监理等。
竣工图章中所列各项签署者应为第一责任人,原则上不能代签,由竣工图的编制和修改单位负责把关。
其中,技术负责人指对该项目工程直接负责的技术人员。
(三)竣工图章示例如下:(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四)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五)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表明变更修改依据。
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三、立卷原则(一)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二)建设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文件5部分立卷。
材料较少时,可将2个以上的阶段组为1卷;材料较多时,亦可将一个阶段形成的材料按问题分为数卷。
长沙市城建档案馆市政工程竣工档案主要内容
5、补赏器的预拉和安装情况
施记表28
6.支(吊)架的位置、各部位的连接方式等检查情况
质检表3
7.油漆工程
质检表3
十五、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凡被下道工序、部位所隐蔽的,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质检表4
十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施2002-5
十七、功能试验记录
1.道路工程的弯沉试验
试验表34
2.问压力管道严密性试验
试验表43
3.桥梁工程的动、静载试验
试验表49
4.水池满水试验
试验表36
5.消化池气密性试验
试验表37
6.压力管道强度试验
试验表44
7.压力管道严密性试验
试验表43
8.压力管道通球试验
表格
编号
施工技术文件[施工]单位编制]
2.试块抗压、抗折强度、抗渗抗冻性能试验报告
试验表
18、19、20
3.试块抗压、抗折强度统计评定资料;汇总表
试验表21、22
(三)水泥砂浆试块强度试验报告
1.试配申请和配合比通知单
试验表23
2.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试验表24
3.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资料;汇总表
试验表25、26
试验表45
9.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试验表49
10.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试验表50
十八、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十九、工程竣工测量资料
二十、竣工图
12.水泥、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
试验表15
13.沥青混合料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ling and arrangement DG/TJ08—2046—2008 J11321—20081总则1.0.1 为统一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以下简称竣工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竣工档案,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所指的建设项目(工程)包括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用设施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名胜古迹、园林绿化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利、防灾工程;人防、军事工程;地下管线工程;县(村)镇建设工程。
1.0.3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及报送工作。
1.0.4 竣工档案的编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s 在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经编制整理后形成,并在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归档的各环节的资料,也可简称为竣工档案。
2.0.2 编制 filing and arrangement 根据规定的要求,形成各类建设项目(工程)文件,并对所形成的建设项目(工程)文件进行整理,编排目录,使其符合归档保存要求,形成竣工档案的过程。
2.0.3 建设项目(工程)文件 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在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前期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科研文件、竣工文件和竣工图,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4 前期文件 prophase document 在建设项目(工程)开工以前的立项、审批、征地、招投标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5 设计文件 designing document 在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包括勘察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设计、复杂工程的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doc 52页)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doc 52页)_New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doc 52页)— 1 —— 1 —— 1 —(2)文件材料和竣工图分别组织案卷;(3)每卷厚度在15mm以内。
(二)文件材料的尺寸规格文件材料的尺寸规格为A4幅面(297mm×210mm)。
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国家标准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 ×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三)文件材料的整理文件材料整理时要去掉金属物,小于标准尺寸规格的进行托裱,可将几张文件同时托裱在标准尺寸规格的白纸上,文件右边与白纸右边靠齐,托裱时使用化学浆糊。
(四)文件材料的排列竣工文件材料按先批复后请示,先正文后附件,先文字材料后附图组织案卷。
(五)文件材料的编目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
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案卷内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应采用80g以上白色书写纸并按要求填写。
(六)文件材料的装订文字材料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
(七)文件材料的装具— 1 —装具一般采用卷盒、卷夹两种形式,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统一使用省建设厅监制的卷盒。
卷盒、卷夹应采用无酸纸制作。
第十一条竣工图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竣工图的编制应在盖有出图章、注册设计师章和设计审核章的蓝图上进行绘制。
(二)设计没有变更的,在本条(一)款的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三)局部设计有变更的,在本条(一)款的图上进行修改、补充,并注明修改依据,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四)凡结构、工艺、平面布置有重大变更,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等重新绘制竣工图。
(五)图纸破损严重或模糊不清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第十二条竣工图必须与工程实物相符,与设计变更通知单等有关资料一致,所有修改内容必须修改到位。
长沙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附件1:长沙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一、案卷整理的原则根据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建档案整理工作,提高进馆档案的案卷质量,根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GJJ/158-2011)以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制定本标准。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整理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电子档案和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案卷整理的要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工作内容包括工程档案的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填写移交目录六个工作程序。
㈠文件材料的组卷要求⑴案卷的排列:建筑、市政、管线工程档案的排列按照长沙市城建档案馆网站上公布的《建筑工程竣工档案主要内容及排列顺序》、《市政工程竣工档案主要内容及排列顺序》、《管线工程竣工档案主要内容及排列顺序》以及《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进行组织排列,排列时应考虑各项工程管理程序或施工工序之间的联系。
⑵案卷的组卷: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工程综合性文件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基础上集中整理组卷,分片区开发的建筑项目可按归档备案的批次整理组卷;市政项目可按工程阶段或文件类型分批整理组卷;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以监理合同为单位组卷;施工文件和竣工图由施工单位以施工合同为单位(含专业分包合同)为单位整理组卷,其中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工程专业或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来进行整理组卷;文件材料和竣工图分别立卷,竣工图按专业排列,同专业的竣工图按图号顺序排列。
⑶案卷的厚度:案卷厚薄要适中,厚度以2公分为标准。
竣工文件材料每卷120-220页,图纸每卷8-12张,案卷内不能有重份文件。
⑷案卷的修整:文件材料整理时要去掉金属物、回形针、大头针、订书针和塑料夹(膜),对于破损文件材料或小于标准尺寸规格的文件需进行托裱,可将几张文件同时托裱在标准尺寸规格的白纸上,文件右边与白纸右边靠齐,托裱时使用化学浆糊。
城建档案馆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要求2011年
城建档案馆建设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程序及要求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编制要求二0一一年建设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程序及要求一、签订《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政府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和监督管理,凡是在我市规划区域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各种管线),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许可证前,必须与城建档案馆签订《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该责任书一式二份,城建档案馆与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二、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签订“责任书”之后,根据《责任书》责任条款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准确、齐全的工程竣工档案原件(包括建筑工程竣工档案、管线工程竣工档案)。
为此,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馆,就工程竣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及竣工图的编制等有关问题进行业务咨询,或寻求现场指导及业务跟踪服务,以确保工程档案能完整、准确、齐全、归档保存。
三、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有城建档案馆参加。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七日前书面通知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验收及认可,取得城建档案馆出具的《云南省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方能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备案机构不予以验收备案。
四、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报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建设单位必须将初验整改后的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原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报送城建档案馆,申领《云南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合格证》,凡未取得《云南省建设档案合格证》的项目,房产部门不予以办理产权证。
五、违约处罚不履行《责任书》有关条款规定的,城建档案馆将申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予以处罚。
附记:附件一: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及组卷顺序(文字部分)2、建设工程竣工图档案组卷顺序(竣工图部分)附件二:庭院综合管网竣工档案归档内容附件三:道路桥梁工程竣工档案组卷排列顺序。
(最新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doc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8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28-2001,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1月10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城建档案馆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工作的经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工程文件的立卷,工程文件的归档,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信息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为了提高本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寄行为表现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南京市城建档案馆、重庆市城建档案馆、广州市城建档案馆。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淑珍、姜中桥、苏文、周健民、周汉羽、蔡艳红。
1 总则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的通知
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的通
知
【法规类别】档案
【发文字号】长建发[2009]265号
【发布部门】长沙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8.20
【实施日期】2009.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的通知
(长建发〔2009〕265号)
全市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第90号令)和《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条例》(长建发〔2009〕265号)等规定,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竣工档案完整、准确、及时地报送市城建档案馆,现就有关规定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是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包括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城市道路、交通、桥涵、供水、供气、供热、园林建
筑、环境治理、电力、防汛、排污、军事、人防、铁路、港口、机场等设施及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工程竣工档案。
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的竣工档案应当包括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光盘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竣工档案编制责任。
三、建设单位是编。
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
长城档[2011]09号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的通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认真贯彻《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统一全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标准,规范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确保归档文件的质量和工程档案的顺利验收和移交,特制定《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六月廿七日附:《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报送:市住建委抄发: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长沙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办公室2011年6月27日共印50份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全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标准,确保归档文件的质量和工程档案的顺利验收和移交,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根据《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设部《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备案各类往来文函用表格式汇编》等文件,结合长沙市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本规范由长沙市城建档案馆负责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长沙市城建档案馆不承担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和声像档案的拍摄制作工作。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四条工程建设、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第五条参建单位在工程文件的形成、整理和档案的验收、移交等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一、建设单位职责1、在进行工程招标及与参建(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归档、报送提出明确的要求。
2、负责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和线路试运行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组卷。
湖南省长沙市建筑工程竣工档案主要内容及排列顺序
施2002-52
4.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及工程变更单
施2002-19
11.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施2002-6
5.材料、配件、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见证取样送检书、出厂质量证明书及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施2002-29
施2002-31
12.资料核查、工程观感记录
施2002-2
9.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施2002-52
3.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施2002-12
10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施2002-6
4.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及工程变更单
施2002-19
11.资料核查、工程观感记录
施2002-2
/3/4
5.材料、赔件进场验收记录;出厂质量证明书、见证取样送检书及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15.资料核查、工程观感记录
施2002-2
/3/4
16.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施2002-5
7.工程设备、风管系统、管道系统安装及验收记录
施2002-65
/66/67
17.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施2002-8
18.照片、声相档案
建筑工程竣工档案主要内容及排列顺序(四)
档案资料内容
资料编号
档案资料内容
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
十二.拆迁档案资料
十三.工程建设录音、录相、照片、光盘等档案
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材料、答辩及评标文件材料、中标书
十四.电子档案
五.建设单位与工程勘测、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签定的合同书
十五.小区建设、成片开发、厂区建设等大型项目需编制道路、排水、绿化、亮化及各种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小区建成,需编制小区建设项目布局、管线布局竣工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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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档[2011]09号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的通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认真贯彻《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统一全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标准,规范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确保归档文件的质量和工程档案的顺利验收和移交,特制定《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六月廿七日附:《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报送:市住建委抄发: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长沙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办公室2011年6月27日共印5028份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全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标准,确保归档文件的质量和工程档案的顺利验收和移交,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根据《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设部《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备案各类往来文函用表格式汇编》等文件,结合长沙市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本规范由长沙市城建档案馆负责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长沙市城建档案馆不承担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和声像档案的拍摄制作工作。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四条工程建设、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第五条参建单位在工程文件的形成、整理和档案的验收、移交等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一、建设单位职责1、在进行工程招标及与参建(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归档、报送提出明确的要求。
2、负责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和线路试运行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组卷。
3、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参建(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竣工文件的形成、整理和组卷工作。
4、负责收集和汇总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送的工程档案,并按规定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
5、按照国家及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工程档案的验收、移交。
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负责汇集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形成的档案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二、勘察、测绘、设计单位职责:负责工程勘察、测绘、设计文件的整理、组卷,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单位报送。
三、施工单位职责:1、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文件管理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管理工作。
工程项目的施工文件应设专门的部门(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
2、负责工程竣工图的编绘以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组卷,按相关规定将自验合格的竣工档案向市城建档案馆申请初步验收,并办理《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手续。
3、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各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承包范围内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各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工程竣工图的编绘以及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施工文件的整理、组卷,在验收合格后向总承包单位报送。
四、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1、负责工程监理工作中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的收集、整理、组卷,在自验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报送。
2、负责督促、检查监理范围内有关参建单位工程文件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工作。
五、勘察、测绘、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规定随时收集、整理与工程相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并按要求编制成声像档案后移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汇总后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三章归档范围第六条归档范围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征地拆迁文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开工审批文件、财务文件等二、监理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通知、监理总结。
三、施工文件:施工技术准备文件,施工现场准备文件,地基处理记录,工程图纸变更记录,施工原材料质量证明及试验报告,施工试验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施工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竣工图等;(一)建筑与结构工程——土建工程1、施工管理资料和质量保证资料:第1卷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审批表;第2卷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及工程变更单第3卷施工测量资料(测量定位平面图、建筑物沉降变形观测记录、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观测记录)第4卷钢材、水泥材料汇总表、出厂材质证明,见证取样送检书、现场抽样试验报告第5卷砼汇总表、见证取样书、配比试验报告、结构用砼强度评定验收记录第6卷商品砼厂家资料第7卷砂浆、砌块材料汇总表、出厂材质证明,见证取样送检书、现场抽样试验报告等第8卷防水、构件、焊接、装修材料汇总表、出厂材质证明,见证取样送检书、现场抽样试验报告等第9卷桩基工程资料(含桩基竣工图)第10卷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第11卷砼结构实体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查记录及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和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含室内环境监测报告)第12卷建筑节能工程资料第13卷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事故处理资料第14卷建施、结施竣工图2、建筑给排水与采暖工程第1卷施工技术资料(图纸会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第2卷施工原材料资料(材料、配件进场验收记录,出厂材质证明,见证取样送检书、现场抽样试验报告等)第3卷施工试验记录(管道强度、系统清洗、灌水等监督抽查记录)第4卷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水检测报告第5卷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第6卷给排水工程竣工图3、建筑电气工程第1卷施工技术资料(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第2卷施工原材料资料(材料、配件进场验收记录,出厂材质证明,见证取样送检书、现场抽样试验报告等)第3卷施工试验记录(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记录、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等)第4卷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电气检测报告第5卷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第6卷电气工程竣工图4、分户验收工程分户验收资料按照单位工程和专业进行组卷5、通风与空调工程第1卷施工技术管理资料第2卷施工物资资料(材料、配件进场验收记录,出厂材质证明,见证取样送检书、现场抽样试验报告等)第3卷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第4卷施工试验记录资料第5卷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第6卷通风空调竣工图6、电梯工程第1卷施工技术管理资料第2卷施工物资资料(电梯主要设备、材料及附件出厂合格证、安装技术文件等)第3卷隐蔽、施工试验记录(接地绝缘、试运行等试验记录)第4卷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第5卷电梯竣工图7、消防(智能)工程第1卷施工技术管理资料第2卷施工物资资料(消防主要设备、材料及附件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电气安全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第3卷隐蔽、施工试验记录(绝缘电阻测试、管道试压记录等)第4卷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第5卷消防(智能)竣工图8、钢结构、幕墙、精装修工程的资料按照相关专业的标准进行组卷以上项目具体内容及排列顺序参见《建筑工程竣工档案主要内容及排列顺序》(附件一)(二)市政工程第1卷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会议纪要第2卷施工技术交底记录第3卷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第4卷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批表第5卷设计变更通知、洽商记录第6卷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证明书、出厂试(检)验报告和复试报告第7卷施工检(试)验报告第8卷施工记录第9卷施工测量资料(水准测量、测量复核、交桩记录等)第10卷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第11卷预检工程检查记录第12卷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第13卷功能试验记录第14卷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第15卷竣工图以上项目具体内容及排列顺序参见《市政工程竣工档案主要内容及排列顺序》(附件二)。
(三)管线工程具体内容及排列顺序见《管线工程竣工档案主要内容及排列顺序》(附件三)。
四、验收备案文件: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意见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功能检测文件、法律法规文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竣工结算文件。
房屋建筑工程还包括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和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
五、声像档案(一)建筑工程声像档案拍摄及归档内容1、开工前区域全景原貌(重要建筑(构筑)物、古迹、古建筑群)2、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审查等前期活动3、工程地质勘察4、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5、图纸会审、技术交底6、工程项目中重要招商引资、签约仪式7、拆迁、移民(包括房屋爆破场景)8、工程奠基、开工仪式9、地基基础施工(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基础处理、基础施工、桩基施工)10、主体结构(钢筋加工连接焊点、基槽验证、主体钢筋布局、现浇结构、预应力、混凝土浇注、桩、钢结构安装、装饰装修、幕墙等)11、屋面工程(保温层、防水层、细部构造、屋面)12、隐蔽工程验收(地基与基础、钢筋混凝土、防水、现场结构焊接、给排水、暖卫暗管道、暗配电气线路、电梯安装等)13、智能工程(火灾自动报警、自动控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及消防联动系统、综合布线、通信网络、监控系统、安全防范)14、通风与空调(送排风、防排烟、防尘系统安装、空调系统及空调水系统安装)。
15、采用的新型建筑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情况16、室外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17、工程项目中重要试验、检测现场情况18、监理对工程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1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事故第一现场、事故指挥和处理措施、结果等重要活动)20、基础、主体工程质量验收2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22、党和国家、省市领导视察工程的活动23、工程建设中重要会议、重大事宜24、竣工后工程全貌(二)市政工程声像档案拍摄及归档内容1、开工前区域全景原貌(重要建筑(构筑)物、古迹、古建筑群)2、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审查等前期活动3、工程地质勘察4、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5、图纸会审、技术交底6、工程项目中重要招商引资、签约仪式7、拆迁、移民(包括房屋爆破场景)8、工程奠基、开工仪式9、路基基础施工(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基础处理、基础施工、桩基施工、管线工程)10、主体结构(钢筋加工连接焊点、基槽验证、主体钢筋布局、现浇结构、预应力、混凝土浇注、桩、钢结构安装等)11、隐蔽工程验收(地基与基础、钢筋混凝土、防水、现场结构焊接、给排水等)12、路面施工采用的新型建筑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情况13、绿化、亮化、交通安全、电力埋管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14、工程项目中重要试验、检测现场情况15、监理对工程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1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事故第一现场、事故指挥和处理措施、结果等重要活动)17、地基基础、主体工程质量验收18、单位工程竣工验收19、党和国家、省市领导视察工程的活动20、工程建设中重要会议、重大事宜21、竣工后工程全貌(三)管线工程声像档案拍摄及归档内容1、开工前区域全景原貌2、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审查等前期活动3、工程地质勘察4、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5、图纸会审、技术交底6、工程项目中重要招商引资、签约仪式7、拆迁、移民(包括房屋爆破场景)8、工程奠基、开工仪式9、沟槽开挖、垫层铺设、复杂地质情况处理,每一工作段反映1-2处情况10、管道支架安装防腐处理及混凝土包封,每一工作段反映1-2处情况11、管道接口安装施工,每一工作段反映1-2处情况12、工作人(手)井、阀门井的基础、砌筑、盖板、阀门安装、钢筋混凝土施工,每一工作段根据不同项目反映5-6处情况13、不同管道的闭水试验、压力及强度试验、通球通棒试验14、每一处与其它管线相交情况:照片地点必须写明桩号、坐标和高程15、管线施工测量、竣工测量16、管线配套设施工程土建施工17、管线配套设施工程设备安装施工18、工程验收19、党和国家、省市领导视察工程的活动20、工程建设中重要会议、重大事宜六、电子档案具体内容参见《建筑工程电子档案归档范围》(附件四)、《市政工程竣工档案主要内容及排列顺序》(附件二)、《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主要内容及排列顺序》(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