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员工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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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员工保密协议
软件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协议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的员工保密协议示范文本,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和资产经营公司各直属单位简称所属单位参照使用。二、本协议甲方是用人单位,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资产公司)所属单位;乙方是劳动者,为与甲方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乙方应在合同中准确填写身份证号码。三、本协议中的空格()必须填写:第五条第二款空格内的年限,原则上为 3 年,双方也可另行商定;第八条(b)有限期保密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10 年;第十二条违约金金额由甲方根据乙方的涉密程度确定;第十八条协议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四、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必须使用本单位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内部职能部门章或其他业务专用章代替;不得使用复印件。乙方本人应使用签字笔或钢笔签字。五、本协议书在乙方上岗前签订。可以单独签订,也可以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签订后甲方所执原件由人事部门存档。六、实习、借用人员等不能与甲方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如可能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应与甲方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员工保密协议甲方(企业名称):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工作中将接触并
知悉甲方商业秘密,根据乙方的工作性质和岗位和应尽的义务,双方就乙方在任职含离、退休后单位返聘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以共同信守:第一条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承担甲方交给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等,有关的知识产权等属于乙方职务成果,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和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和商业秘密产生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不得私自保留。乙方根据甲方的规定与要求,应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以甲方名义进行申请、注册、登记等。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中,作品的、专利发明人或设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计人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取得个人荣誉和获得个人奖励等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上述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第二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中国石化业务不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等,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按照中国石化有关规定办理非职务发明手续。经甲方核实并书面同意,确实属于非职务
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没有书面声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由甲方享有相关知识产权。即使日后证明为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追究甲方此前的任何经济责任。乙方声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等司法途径解决。第三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的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秘密性。第四条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许可、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的(或者虽属于第三人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更不得私自许可或转让上述商业秘密。第五条由于工作关系,乙方已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因此,乙方承诺:(1)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到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或参股这样的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2)自甲乙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期满、离退休、调动、辞职、辞退、自动离职、
除名等,以下简称离职)之日起年内,不到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或参股这样他用人单位任职(甲方关联公司除外)的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六条根据乙方涉密程度,在乙方离职前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该竞业限制协议另行签订。双方不能就竞业限制协议达成一致的,不影响第五条(2)的效力。第七条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并不得擅自使用。第八条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密)(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九条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非法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亦不得实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损失;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及相关损失和侵权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第十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属甲方资
产,均归甲方所有。第十一条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并按甲方的规定办理有关交接手续;或按甲方的规定已经予以销毁。乙方离职时应保证将记载于乙方自有载体上的商业秘密立即删除;不能删除的,应当立即销毁或无条件移交给甲方。乙方应于离职时,向甲方书面保证已经全部归还或销毁上述资料及其他载体,不再持有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任何载体。第十二条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依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乙方的违约行为致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相应损失。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于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到期没有支付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和其他福利中直接抵扣。甲方没有行使直接抵扣权的,并不意味着甲方放弃其应有的权利。第十三条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制作方法、操作方法、控制方法、测试方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