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队伍现场监督标准化指导手册
煤矿外委队组管理办法
XXX矿外委队组安全管理办法为严格外委施工队组安全准入,明确责任范围,切实加强和规范外委施工队组安全生产管理,实现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对驻矿外委队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外委施工队组安全管理,保障建设工程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山西省煤矿建设安全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委施工队组,指从集团公司外部招标引进的,在本矿从事井巷、井下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队组,包括集团公司下属的xx施工队组。
第二章责任划分第三条矿方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外委施工队组安全生产管理;外委队组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矿方主要负责人、各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外委队组的施工安全协同负责。
第四条矿方与外委施工单位在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合同中约定的安全责任划分条款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矿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划分:(一)安监站职责负责全矿范围内外委施工队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负责制定和完善全矿外委施工队组安全管理制度。
(二)延深办、技术科、地测科职责1、负责全矿范围内外委施工队组生产技术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2、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考核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完善外委施工队组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4、负责全矿范围内外委施工队组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5、负责制定与完善外委施工队组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规定。
(三)通风区职责1、负责全矿范围内外委施工队组“一通三防”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完善外委施工队组“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四)机电科职责1、负责全矿范围内外委施工队组机电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负责制定与完善外委施工队组机电管理规定。
(五)劳动人事科、培训学校职责1、负责全矿外委施工队组定编、定员、用工备案等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细则
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外委队伍安全管理细则1、参与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建设和施工的外委队伍必须遵守我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安全管理,并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的安全素质。
2、承担施工作业的外委队伍必须报告安环部,在施工前签订安全协议,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安环部规定的时间、区域施工作业,不得擅自进入公司的其它任何生产区域。
违反规定者罚款1000元。
3、施工现场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含轻伤)必须报告我公司安环部,其中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必须在一小时内报告安环部,轻伤事故必须当天报告,并在三天内提交事故经过报告。
违反规定者罚款1000元。
4、外委队伍用工必须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上岗前必须经过规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违反规定者罚款500元。
5、外委队伍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现场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监护,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佩带明显标志,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带我公司统一制作的胸卡,禁止带小孩进入生产、施工(作业)区域。
违反规定者罚款200元。
6、现场负责人不得违章指挥,作业人员不得违章作业。
违反规定者罚款200元。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在安环部备案。
违反规定者罚款300元。
8、禁止随意启动机电传动设备、水气阀门开关;禁止用非空压进行风镐作业;禁止高处抛物;禁止进入非施工作业岗位。
违反规定者罚款200元。
9、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违反规定者罚款200元。
10、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无法系安全带的必须搭设脚手架。
违反规定者罚款500元。
11、不得损坏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或消防器材等。
违反规定者按所损坏物品价格的两倍来赔偿。
12、未经许可,禁止拉接各种电、气管线。
违反规定者罚款200元。
13、禁止在施工机械旁、车辆底部等危险区域休息。
禁止违章穿越各种运行辊道、皮带。
违反规定者罚款200元。
14、严格遵守气瓶使用、电焊安全操作规程。
违反规定者罚款300元。
15、禁止人际混合作业。
选煤厂与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四篇)
选煤厂与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为加强外委队伍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外委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煤集团公司、进出口公司安全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朔中选煤厂内承建工程、洗选运营、推煤装车、矸石外排、煤泥运输、污水处理等外委施工企业单位。
二、安全专职管理机构公司安全监察科,科长为负责人,成员有副科长、助理等职员组成,负责对外委队伍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主要内容(一)外委施工队伍必须按照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外委队伍必须与朔中选煤厂签订安全协议,实行安全风险保证金抵押制度。
(三)外委队伍主要负责人必须有该企业的委任书或任命文件。
(四)外委队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五)外委队伍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六)外委队伍在安全管理上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外委队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能力,按规定经专业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4、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5、招收的新工人上岗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和培训,各种教育培训必须记录存档,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6、外委队伍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外委运营单位必须与各部门、班组及从业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7、外委队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红线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专业规程;8、重大检修施工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承包商(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办法
承包商(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办法一、对业主单位安全管理的规定第一条:必须明确并落实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
企业要按照“谁发包、谁监管,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严格外委队伍选择、入场(厂)管理、过程监管、后评价每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明确并落实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招标部门、项目管理部门、施工管理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以及项目属地(单位或中心或车间)的管理责任。
严禁出现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关键作业环节监管失控、安全和质量验收流于形式等情况。
属地单位每日对施工项目(检修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业务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每周对施工项目(检修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二条:必须有专人每天对外委人员进出厂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外委人员准入管理,杜绝未履行入场(厂)审批手续人员进厂。
企业必须有专人对外委人员进出场(厂)情况进行检查登记,重点检查外委人员是否履行入厂手续、持证上岗、人证一致、健康状况和心理状态,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安全员是否依规配置、上岗到位,外委队伍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是否未经业主批准擅自变更、离场(厂)。
第三条必须有专人对外委队伍使用的工器具进行检查。
严格外委队伍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器具进场(厂)的管理,做到入场(厂)时百分之百检查、百分之百建立台帐,杜绝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进场(厂)。
业务管理部门必须有专人检查外委队伍的班组是否按作业方案规定配齐所需工器具;每月检查各班组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器具使用情况,是否定期检验、试验,是否使用不合格工器具、不正确使用工器具,特种设备是否配有许用标识并置于明显位置,自制工器具是否进行计算并进行荷载试验和评估。
安监部门每月对工器具、特种设备按规范要求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必须严格执行工艺交出确认制度。
制定科学合理的装置能量隔离和置换方案并确保落实,中心(车间)工艺技术员、设备技术员对每处工艺交出点进行联合检查,确保作业环境满足防着火、防爆炸、防中毒、防室息等要求;严禁能量隔离不到位、化工品置换不彻底情况下的作业,生产部门、机动部门每周进行抽查,安监部门每周进行监督检查。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煤矿外委队伍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煤矿外委队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提升管控能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含股份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及参股并负责安全管理的生产、基建(技改)矿井。
第三条总承包单位是指整体承揽煤矿生产、建设(技改)所有工程、作业活动或技术服务项目的承包单位。
外委队伍是指煤矿或总承包单位引进具备相应资质,承担部分生产、基建工程、作业活动的成建制组织。
项目部是指外委队伍在承揽工程所在地设立的负责其所承揽工程施工的管理机构。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煤矿生产、建设(技改)以外包方式进行生产、建设的项目,煤矿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明确总承包单位和外委队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采用总承包模式的,总承包单位对煤矿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按煤矿要求设置管理机构,配齐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并督促录用的外委队伍设置管理机构,配齐相关技术管理人员。
外委队伍要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并按煤矿要求设置管理机构,配齐相关技术管理人员。
第五条承担外包工程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业主方规定,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职责,配置相关人员,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章准入条件第六条从事煤矿生产、建设(技改)的总承包单位、外委队伍要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年度审验合格等证明文件;(二)具有满足实际生产、施工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三)总承包单位需要引进外委队伍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审查外委队伍相关资质,并将审查结果报企业或煤矿,企业或煤矿审查批准后方可录用。
第四章录用流程第七条生产、建设(技改)煤矿(以下简称煤矿)使用外委队伍前,要向其上级企业提出外委队伍使用申请,由上级企业组织审查外委队伍相关资质并确定队伍数量和人员编制。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是为确保外委队伍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一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1. 外委队伍入场前的审核与培训:
- 外委单位必须提供其员工的身份证明及资质证件,经过安全审核后方可入场工作。
- 外委单位必须对其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现场安全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等,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2. 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 外委单位必须提供员工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 外委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杆、安全网等,以减少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3. 安全管理责任:
- 外委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外委队伍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并配备足够的安全人员。
- 外委单位必须与雇主单位建立紧密的沟通与联络机制,及时交流安全问题和协调解决方案。
4. 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
- 雇主单位有权随时对外委队伍进行安全检查,外委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并按要求整改不合格项。
- 如发生安全事故,外委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按照雇主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5. 安全奖惩制度:
- 雇主单位将根据外委队伍的安全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 外委单位如存在重大的安全违规行为,雇主单位有权暂停或终止合作关系,并将其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以上内容只是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的一部分,具体的制度内容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补充和完善。
外委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委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委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外委作业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聘用与培训第四条外委作业人员的聘用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进行,确保人员素质和技能符合岗位需求。
第五条外委作业人员聘用前,应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第六条外委作业人员聘用后,应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第七条培训结束后,应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外委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外委作业人员应接受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条外委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一条外委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十二条外委作业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四章工作与监督第十三条外委作业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内容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外委作业人员应接受公司日常管理和监督,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外委作业人员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六条对表现优秀的外委作业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外委作业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
第十八条对严重违反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外委作业人员,公司将依法予以辞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
外委检验管理制度
外委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委检验工作,提高外委检验质量,保障检验结果准确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委检验工作。
第三条外委检验是指委托第三方独立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包括实验室检验、现场检测等。
第四条外委检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二章外委检验管理机构第五条建立外委检验管理机构,负责外委检验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外委检验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检验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外委检验工作。
第七条外委检验管理机构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八条外委检验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外委检验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三章外委检验的委托与接受第九条委托方应当依法合规进行外委检验委托,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检验样品及相关信息。
第十条委托方应当选择具有资质、信誉和能力的外委检验机构进行委托。
第十一条外委检验机构应当对委托方提供的检验委托进行审查,确保委托内容明确、合理和可行。
第十二条外委检验机构应当与委托方签订检验合同或协议,明确检验内容、标准、方法、时限、费用等事项。
第十三条外委检验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方提供的检验样品,并保证检验过程的安全、保密。
第四章外委检验的实施第十四条外委检验机构应当根据委托方要求,确定检验范围、依据、标准和方法。
第十五条外委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检验工作,并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
第十六条外委检验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检验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检验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控性。
第十七条外委检验机构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检验设备、仪器和设施,保证检验过程的规范和有效。
第十八条外委检验机构应当进行检验记录和数据处理,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完整、可靠。
第五章外委检验的结果认定和报告第十九条外委检验机构应当对完成的检验工作进行审核和评定,确保检验结果符合委托要求和检验标准。
第二十条外委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向委托方提交检验报告和相关材料。
外委项目管理制度
外委项目管理制度Q/GHSZ·GL(SJ)-069-20072007年01月01日标准控制表1 目的1.1 建立统一的、规范的外委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管理、验收、结算程序,明确项目干系人的责任与义务.1。
2 确保外委项目实施的各环节符合国家、地方和上级部门要求;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目标、费用管控有效和便于审查。
2 适用范围2.1 本制度规定了我公司各种建筑设施、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电动工具等外委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验收、结算程序.2.2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系统和办公系统各种建筑设施、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电动工具等外委项目的管理工作。
2。
3 本制度所指的外委项目必须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申请单位不具备实施所申请项目的技术能力。
●申请单位不具备所申请项目的施工或修理资质。
●申请单位不具备所申请项目的人力,通过借人亦不能圆满解决(否则外借临时工、技工或专家解决)。
●项目本身具有明显的安全风险,通过作安全措施亦不能有效预防,只能专业人员进行的。
●申请单位不具备实施项目的工具、设备、设施。
并同时满足如下所有条件:●项目实施目的为达到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提高经济效益或避免经济损失(修旧利废)或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或提高安健环水平或设备治理的实际需要(提高可靠性、延长使用寿命)。
●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专项费用并取得费用主管部门批准.●项目本身不构成一般技改、重大技改、重大修理,估算费用在80万以下——否则纳入相应制度管理。
3 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3.1 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华电力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体系》3。
2 关联子系统《国华电力管控体系》第五卷(上)外界服务管理子系统GHFD-11、《国华电力管控体系》第五卷(下)外界服务管理子系统GHFD—11-TB、项目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管理规定GHFD—11-TB—04、承包商职责及整改管理规定GHFD—11-TB—05《内部控制系统-—合同管理标准》、《内部控制系统——管理授权标准》4 专用术语定义4.1 项目干系人:指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管理、验收、结算过程中相关的一切人员.4。
煤矿外委管理办法
某某煤炭有限公司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管理程序,确保外委队伍安全生产,结合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公司承包工程的外委施工单位(以下统称施工单位)。
第三条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将本单位施工方案、作业规程(技术方案)、安全规章制度、管理措施、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所有作业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交公司审核和备案后,方可开始施工;因缺少相关资料而造成工期延误,由承包方负责。
第四条施工单位必须遵1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公司为施工单位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场所;施工单位对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公司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监管责任。
第七条施工单位承包的项目工程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划分、工程质量及其他相关具体要求,协议必须经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双方企业印章。
第八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一)对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对承担的项目工程应成立项目部,项目部负责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
(三)负责编制项目工程施工的作业规程(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对职工进行贯彻学习和考试。
(四)参加公司调度会、安全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
(五)按照相关要求,对施工工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公司。
(六)按照公司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负责编制项目工程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参加公司应急演练,服从统一指挥。
(七)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每班要有一名干部带班,带班干部对当班的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煤矿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寸草塔煤矿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切实把好“五个关口”,做到“五个统一”,全面提升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及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神东煤炭集团矿井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外委施工单位,是指公司以合同方式委托外来单位承包生产、建设工程施工、运行、维护、检修等作业和其他租凭、承包经营项目。
第三条凡在寸草塔煤矿范围内从事外委工程有关活动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矿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组长:汪腾蛟副组长:张贵成李建华郅喜荣张更业张凌云吕彪王文清刘皓李江涛郭成成员:王贵林杨生荣刘向军郝德刚巴特尔王耀王满才马军樊振兴王硕矿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及各机关科室检查人员—1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办公室,由王满才兼任主任。
主要负责外委施工单位日常安全监察,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资质审查、人员培训、安全资金投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协议签订、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等工作,全面协助监督外委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矿安全委员会负责外委施工单位各项重大罚款审议、各项管理办法审核工作;第五条依据工作需要,矿设立外委工程管理组,主要负责:(一)负责协调矿上与驻矿外委单位之间的关系,监督各项工程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确保外委单位的施工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二)在外委单位施工过程中,负责对施工质量、材料质量、服务质量进行监控监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质量标准,对工艺流程、施工质量严格把关。
(三)针对于不正确的施工工艺,不合格的材料,必须提醒负责项目的外委单位,并且及时给予纠正和整改。
(四)在外委单位施工过程中,外委工程管理组检查人员必须到现场对材料进行验收。
对于私自更换使用质量低劣材料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单》。
外委检查表(2)
发包单位是否加强对承包单位从业人员流动性的管理,施工期间,项目部负 责人,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发生变化的,发包单位 是否及时掌握情况,对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及岗位技术工人减少、变化不能保 证正常生产施工安全的,发包单位是否中止合同,并责令承包单位停止生产 施工,待配齐配足相关人员后,方可同意恢复施工。 对承包方 的安全生 产工作统 发包单位 13 一管理、 管理考核 统一安全 情况 考核 是否对每一个外委施工项目是否逐级确定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指定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指导协调交叉作业、应急演练、事故救援 等安全生产重点问题,落实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安排部署,按照安全检查制 度,对照《施工方案》和承包单位项目部制定的安全检查表以及相关规范标 准要求,对承包单位作业现场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是否严禁强令承包单 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违规作业、违章指挥。 是否依照人员清单核实教育培训、持资格证或上岗证上岗作业情况,是否严 禁无特种作业资格证或上岗证作业。是否依据工期和有关奖惩制度、日常安 全检查情况,至少每季度对承包单位项目部进行一次考核。 发包单位 和承包单 位 承包单位 是否依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工贸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排 14 查治理外委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发现重大隐患,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 关部门报告,并妥善处置。 项目部是否制定完善的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项目部经 15 理签署公布,及时发放到项目部有关部门、岗位和有关人员,并报送发包单位,同时按 照分级属地原则和隶属关系,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业务外委监督实施方案
业务外委监督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业务外委已成为企业发展的一种常见方式。
然而,由于外委业务涉及范围广泛,管理难度大,监督不到位往往会导致风险的增加。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业务外委监督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的。
业务外委监督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体系,明确监督责任,规范监督程序,确保外委业务的合规运行,降低企业风险。
三、内容。
1.监督责任的明确。
首先,应明确业务外委监督的主体责任。
公司内部应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监督,明确监督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监督责任的层级体系,确保监督工作有序进行。
2.监督程序的规范。
其次,需要规范监督程序。
监督程序应包括对外委业务合同的审查、履约过程的监督、验收和评估等环节。
同时,应建立监督记录和档案,确保监督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验证性。
3.监督手段的多样化。
除了规范的监督程序外,还应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信息化管理系统、监控设备等,加强对外委业务的实时监督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4.监督结果的反馈和改进。
最后,监督工作应注重监督结果的反馈和改进。
监督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外委服务商反馈监督结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不断提升监督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四、实施。
业务外委监督实施方案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各部门密切配合。
公司应加强对监督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监督能力和水平;同时,建立监督工作的考核机制,激励监督人员积极投入监督工作。
五、总结。
业务外委监督实施方案的制定不仅是企业合规经营的需要,也是企业发展的需要。
只有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才能保障外委业务的顺利进行,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六、结语。
在业务外委的发展潮流下,业务外委监督实施方案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
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监督,才能确保外委业务的合规运行,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希望公司能高度重视业务外委监督工作,切实落实监督责任,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有效实施。
外委单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办法
外委单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委施工单位、外来人员及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保证风电场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承包商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对外委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外委工程管理、外来人员及外委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内容与要求作出规定,适用于在风电场承揽施工项目的外委单位、外来人员及临时工进行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责任划分第三条风电场(或项目部)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一)对外委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各项安全要求。
审查内容包括外委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资格证书、现场工作负责人资格证书、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二)掌握外委单位符合外委工程要求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情况。
(三)开工前对外委单位负责人和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流,并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四)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用具。
(五)检查具有两级机构的外委单位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六)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引起人身伤亡以及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应事先要求外委单位制定好安全措施,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
(七)在进入生产现场前应履行相关安全知识和安全工作规定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进行工作。
(八)落实合同中规定要求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事宜。
(九)风电场的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外委单位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十)对外委单位实行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
安全风险保证金主要用于安全风险考核奖罚和安全质量考核奖罚;交纳数额要保证施工期内的安全奖罚所需,原则上不低于工程总价款的5%,具体数额应在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中明确。
煤矿外委工程管理制度
XXXX矿业有限公司外委工程施工管理制度1编制目的为加强我矿外委工程的施工组织管理,提高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有效规范工程签证,同时为明确责任,规范外委工程相关人员队伍的工作行为,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基建项目部、生产技术部、机运部、调度室、通防部、安全部、承接外委工程(含生产工程外委)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方)及监理部。
3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3.1 组织机构3.1.1 公司成立项目部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管理,公司责成至少一名副总经理负责项目总体工作,项目部主要负责牵头协调,机运部、生产技术部、通防部、安全部、调度室、物资部、财资部、人资部、综合部等相关部室配合协作,各自负责分管内工作,与监理部共同对施工方实施项目监管。
3.1.2 矿井所有矿建、土建、安装工程的计经工作由基建项目部技经人员具体负责。
安全环保工作由安全部负责;机电运输工作由机运部负责;“一通三防”及防突工作由通防部负责;地测防治水及生产技术工作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物资调拨由项目部、物资部及机运部负责;土地和房屋搬迁等协调工作由综合部负责;物资采购由物资部负责。
3.2工作职责分工3.2.1 项目部负责全矿外委工程的总体工作协调,项目部工作与矿井生产工作分开。
3.2.2 基建项目部(生产技术部)是外委工程的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矿外委工程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工程设计组织施工;负责组织参与工程验收,落实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监督,并根据现场工程量合理认量。
3.2.3 基建项目部(通防部)负责外委施工工程“一通三防“专项技术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通风管理规定、防突规定落实施工防突措施,追踪统计施工单位防突施钻情况等。
3.2.4.基建项目部(机运部)负责外委工程施工范围内机电、运输设备业务保安工作,督促施工方按照机电、运输设备施工管理规定整改机运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隐患。
3.2.5 基建项目部(安全部)是外委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施工方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措施,追踪职能部门对施工方安全隐患整改治理的落实情况。
外委单位施工过程管理手册(全面)
第 1 页共156 页外委单位施工过程管理手册1、安全管理(1)个人行为规范佩戴证件、统一着装、接受检查、列队出入!吸烟请到指定吸烟点!遵守发电分公司管理规定,服从管理。
禁止踩踏设备,禁止坐在设备或者地面上禁止移动警戒标识或者围带,禁止进入或者穿越警戒区。
(2)工作人员要求①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定期体检合格。
②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③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顺利通过独木桥禁止登高作业。
师傅,看你累的,喝点酒解解乏!谢谢您!参加工作前两小时,不能饮酒。
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防护装备齐全。
⑤现场作业人员须按照要求佩戴个人劳保防护用品。
⑦检查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或者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做报废处理。
⑥安全带必须经检查合格、正确佩带使用。
⑧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不准使用。
⑨严格执行三票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工作票和使用操作票。
严禁无票作业!⑩严禁工作负责人、操作监护人擅离职守。
○11 严禁非专业电工私自接线、用手直接触摸裸露的电源线头、用湿手去触摸电灯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
○12 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临时围栏和警示标志。
○13 接触产生有毒气体的工作时,必须戴经检验合格的防毒面具或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14 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学会触电窒息急救法、心肺复苏法,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
○15 电焊、脚手架、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要有特种作业证。
(3)现场车辆规定(1)通行证随车携带并接受检查。
(2)所有车辆运载货物或重载时必须保证货物放置稳妥;(3)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是安全的,遵守厂区内的限速标志及其它警示标识;(4)禁止驶入行人专用通道。
在确保我检验合格后还要遵守上面的规定哦!(4)高空作业凡在离地面 1.5m 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为了降低风险,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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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队伍现场监督标准化指导手册
资质审查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合法权益的需要提供委托授权书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按规定进行年检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资质证书符合施工要求
组织机构代码按规定进行年检
安全员资格证书
安全风险评估
鉴订安全协议
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申请单、培训签到、培训记录、体检表、培训试卷
培训记录及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入厂证
办理工作票
根据工作任务办理相应的工作票
工作完成后及时封工作票
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特种作业人员提供相应工种的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