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一、水泥水泥是建筑工程中最常用的胶凝材料之一。
其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等。
1、检测标准(1)强度:根据《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其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2)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得早于 45 分钟,终凝时间硅酸盐水泥不得迟于 65 小时,其他品种水泥不得迟于 10 小时。
(3)安定性: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2、取样方法(1)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总重量不超过 500 吨,随机从不少于 3 个罐车中抽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 12 千克。
(2)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总重量不超过 200 吨,随机从不少于 20 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 12 千克。
二、钢材钢材在建筑结构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其质量检测不容忽视。
常见的检测项目有拉伸试验、弯曲试验等。
1、检测标准(1)拉伸试验: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等指标,应符合相应的钢材标准。
(2)弯曲试验:根据钢材的品种和规格,规定了不同的弯曲角度和弯心直径,试验后钢材不应出现裂纹或断裂。
2、取样方法(1)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重量不大于 60 吨。
每批取拉伸试件 2 个、弯曲试件 2 个。
在任选的两根钢筋上切取。
(2)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 60 吨。
每盘取拉伸试件 1 个、弯曲试件 2 个。
在每(任)盘中的任意一端截去 500mm 后切取。
三、砂、石砂、石是混凝土的主要骨料,其质量对混凝土的性能有很大影响。
1、检测标准(1)砂:主要检测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等。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介绍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介绍建筑工程材料是支撑建筑物的基础,因此它们的质量和性能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建筑材料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需要进行严格的取样和检测。
因此,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是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的相关内容,以及在实践中如何操作。
一、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主要包括术语和定义、通用原则、取样方法、标本准备、试验方法、质量评定和报告等内容。
这些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国际和国内的相关标准,以确保取样和测试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1.混凝土取样标准。
混凝土取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
在取样过程中,必须选择代表性样品,并在规定时间内送往实验室进行测试。
如果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或有其他影响,必须重新取样。
2.砖块和石材取样标准。
在取样时,必须选择外观光滑、单重相同的样品,并将它们分成等重的几部分。
样品应该分别进行测试,并选取最差的结果作为评价标准。
3.钢筋取样标准。
取样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样品应该选择代表性的、尽可能接近平均直径和长度的材料。
在取样时,必须避免材料中的缺陷和外观沾污。
二、建筑工程材料取样的操作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要求,才能保证材料的质量和数据的准确性。
以下是建筑工程材料取样的操作方法:1.混凝土取样的操作方法在进行混凝土取样时,必须使用全自动或半自动的取样器。
取样器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大小和形状进行校准,以确保混凝土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在取样器待取的位置处进行取样,取样器必须随机落在混凝土表面的各个位置,必须避免取样器落在混凝土表面的同一位置。
在取样器落下后取出土样,按照标准包装样品,并及时送往检测室进行分析。
取样器在取样后必须与样品一起保存,以便检验。
2.砖块和石材取样的操作方法在取砖块和石材样品时,必须选择与建筑物实际使用尺寸相同的材料进行取样。
砖块和石材样品的数量必须按比例数量进行分配,严格控制样品的重量差异。
(建筑材料)常用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常⽤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法常⽤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法第⼀节⽔泥取样⽅法⼀、主要⽔泥品种、标号、代号1、硅酸盐⽔泥分:42.5、42.5R、52.52.5R、62.5、62.5R、72.5R七个标号,分两种类型,不掺混合材料的称Ⅰ型硅酸盐⽔泥,代号P·Ⅰ,掺混合材料的称Ⅱ型硅酸盐⽔泥,代号P·Ⅱ。
2、普通硅酸盐⽔泥分:32.5、32.5R、42.5、42..5R、52.5、52.5R、62.5R七个标号,代号P·0。
3、矿渣、⽕⼭灰、粉煤灰硅酸盐⽔泥分为:275、325、425、425R、525、525R、625R七个标号,代号分别为P·S、P·P、P·F。
⼆、引⽤标准1、GB12573-90《⽔泥取样⽅法》2、GB175-99《硅酸盐⽔泥、普通硅酸盐⽔泥》3、GB1344-99《矿渣、⽕⼭灰、粉煤灰硅酸盐⽔泥。
三、标志⽔泥袋上应清楚标明:⼯⼚名称、⽣产许可编号、品种名称、代号、标号、包装年⽉⽇和编号,包装袋两侧应印有⽔泥名称和标号,硅酸盐⽔泥和普通⽔泥的印刷采⽤红⾊,矿渣⽔泥采⽤绿⾊,⽕⼭灰和粉煤灰采⽤⿊⾊。
(注:⽔泥取样⽅法)1、安定性——⽤雷夹法或沸煮法必须检测合格;2、废品——凡MgO、SO3,初凝时间、安定性中任⼀项不符要求;3、不合格——凡细度、终凝、不溶物、烧失量、强度任⼀项;⽔泥包装中⽔泥品种、标号、⼯⼚名称、出⼚编号不全也属于不合格产品。
四、验收批以同⼀⽣产的同⼀出⼚编号⽔泥为⼀个取样单位(即验收批)五、取样⽅法和取样数量⽔泥试验必须在同⼀编号⽔泥的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在20点以上。
取得的⽔泥样品经充分混匀后,采⽤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
六、⼀般试验项⽬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量。
七、填写取样单内容包括:委托单位、⼯程名称、建设单位、样品名称、取样时间、代表数量、品种标号、出⼚编号或出⼚⽇期或进场⽇期、要求检测项⽬、取样⼈、见证⼈、见证号等。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建筑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寿命,而工程材料的选取和质量检验又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因此,在建筑工程中,对工程材料的取样是非常重要的。
一、目的和意义建筑工程材料取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行质量检验和控制。
通过对取样样品的检验,可以了解材料的质量特征和性能指标,确保工程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同时,取样也是为了验证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并对合同中关于试验数据的要求进行验证。
二、取样准备1. 材料的标识与检查在进行取样前,需要对材料进行标识和检查。
通过标识,可以追溯材料的生产日期、供应商等信息;通过检查,可以排除明显存在缺陷和损坏的材料,确保取样的材料是代表性的。
2. 取样工具和容器的准备在进行取样时,需要准备好相应的取样工具和容器。
取样工具应该干净、无污染,适合进行取样操作;容器应具备密闭性,以防止材料样品的污染和变质。
三、取样方法1. 整体取样对于一些较大的建筑材料,如钢筋、大型砖块等,可以采用整体取样的方法。
从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中,抽取一定数量或一定长度的样品,以代表整体批次的质量状况。
2. 部分取样对于一些较小的建筑材料,如石膏板、瓷砖等,可以采用部分取样的方法。
从整体批次中,分别抽取多个小样品,在不同的位置或不同的时间进行取样,以获取更全面、更准确的质量信息。
3. 分层取样对于一些复合结构的建筑材料,如地板、墙体等,可以采用分层取样的方法。
将材料垂直切割成若干层,分别取样,并进行相应的检验,以了解材料的不同层面的质量特征。
四、取样操作1. 清洁取样区域在进行取样操作前,需要清洁取样区域,以避免外来杂质的污染。
确保取样区域是干净、整洁的,没有灰尘、泥土或其他污染物。
2. 均匀取样在进行取样时,需要确保取样是均匀的。
如果材料是颗粒状的,可以采用混合分割的方法,将整体样品分割成若干等分,并从中间层或靠近底部的位置进行取样,以获得更具代表性的样品。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一、总则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着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工程的使用寿命,为了保证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及工程的长期可靠运行,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的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确保工程建设材料的合格、安全、可靠。
二、检测取样范围1.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原材料,如水泥、混凝土、砂石、钢材等。
2.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半成品材料,如预制构件、砖块、砂浆等。
3.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成品材料,如门窗、涂料、瓷砖等。
三、取样方法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定取样点和取样数量。
2. 取样时应注意取样方法的正确、准确,避免因取样方法不当造成取样结果的偏差。
3. 取样时必须保证取样的代表性,避免因取样不均匀或取样不足造成取样结果的失真。
四、检测方法1. 取样后将样品送往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 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检测方法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检测报告1. 检测机构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检测报告送达相关单位。
2. 检测报告必须详细记录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等内容,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检测报告应明确标明检测结果的合格性或不合格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及处理意见。
六、处罚制度1.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材料,相关单位必须及时停止使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理。
2. 对于违反检测取样制度的行为,相关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罚。
3. 对于检测机构出具的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检测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监督机制1. 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工程建设材料的检测取样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检测取样工作的规范、有效进行。
2.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检测机构的资质和能力进行抽查核实,确保检测机构的信誉和正规运作。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而制定的。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和要求,有助于工程监理和建设单位监督施工质量,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一、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和要求1.水泥(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水泥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运输环境下,分别取样进行检测。
2.砂(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砂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从供应商提供的砂中取样进行检测。
3.石子(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石子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从供应商提供的石子中取样进行检测。
4.钢筋(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钢筋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规格、不同批次的钢筋中取样进行检测。
5.混凝土(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混凝土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批次的混凝土中取样进行检测。
二、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项目1.水泥(1)外观质量(2)标准稠度(3)凝结时间(4)强度2.砂(1)初强(2)总强度(3)含水率(4)粒径组成3.石子(1)抗压强度(2)吸水率(3)线膨胀系数(4)粒径组成4.钢筋(1)化学成分(2)拉伸强度(3)屈服强度(4)延伸率5.混凝土(1)抗压强度(2)抗折强度(3)柱体压缩强度(4)氯离子渗透深度三、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的要点1.取样时要确保取样点代表性,避免人为干扰或污染取样。
2.取样时要注意现场环境,如有污染源要采取相应措施。
3.取样时要保证取样工具和容器的干净和无污染。
4.取样时要按照相应标准和要求取样,防止取样过程中的误差。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方法和注意事项。
1. 取样时间:材料取样应根据具体要求和工程进度,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
一般来说,取样应在施工前、中、后的不同阶段进行,以全面了解材料的性能和质量。
2. 取样点:取样点的选择应遵循随机取样原则,以保证取样结果的代表性。
同时,要注意避开可能存在异常情况或影响材料性能的区域,如受到水源、阳光暴晒或其他污染物影响的地方。
3. 取样方法:根据不同材料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取样方法。
常见的取样方法包括:直接取样、分层取样、抽样等。
在取样过程中要保证取样器具的清洁和无污染,避免与外界物质接触。
4. 取样数量:取样数量应根据工程规模、材料类型和检测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一般来说,样本数量越多,检测结果的可靠性越高。
5. 取样记录:在取样过程中,要详细记录取样点的位置、时间、材料名称和规格等信息。
同时,对取样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描述,以备后续分析和检测参考。
6. 取样保存:在取样完成后,要将样品妥善保存。
对不同材料的保存条件有所差异,一般要求保存在干燥、通风、避光和防
潮的环境中,避免样品受到外界条件的影响。
通过以上的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方法和注意事项,可以提高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后续的材料检测和工程质量控制提供有力支持。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性、耐久性和使用功能。
因此,对常规建筑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测,并遵循正确的取样方法,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一、水泥水泥是建筑工程中最常用的胶凝材料之一。
检测标准主要包括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等指标。
强度检测:根据水泥的品种和强度等级,按照相应的标准制作试件,进行抗压和抗折强度测试。
凝结时间检测:分为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
初凝时间是指从水泥加水搅拌开始到水泥浆开始失去可塑性所需的时间;终凝时间则是从加水搅拌到水泥浆完全失去可塑性并开始产生强度所需的时间。
安定性检测:通常采用沸煮法,检测水泥硬化后体积变化的均匀性。
取样方法:同一水泥厂、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同一编号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 200 吨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 500 吨为一批。
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 12 千克。
二、钢筋钢筋是建筑结构中的重要受力材料。
检测标准主要有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等。
抗拉强度和屈服强度:通过拉伸试验测定,反映钢筋承受拉力的能力。
伸长率:衡量钢筋在拉断前的塑性变形能力。
弯曲性能:检验钢筋在弯曲加工时的性能。
取样方法: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每 60 吨为一批。
在每批中任选两根钢筋,各截取两根试件,分别进行拉伸和弯曲试验。
试件长度根据试验设备和标准要求确定。
三、砂砂是混凝土和砂浆的重要组成材料。
检测标准包括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等。
颗粒级配:确定砂的粗细程度和颗粒分布情况,影响混凝土和砂浆的和易性。
含泥量和泥块含量:过多的泥会降低混凝土和砂浆的强度和耐久性。
坚固性:反映砂在气候、环境变化或物理作用下的稳定性。
取样方法: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先将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砂 8 份,组成一组样品。
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批。
四、石子石子在混凝土中起到骨架作用。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JG190-2006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20t2.2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⑴频率: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建筑工程检验规则及取样规定

建筑工程检验规则及取样规定1. 引言建筑工程的质量是保证工程安全、可靠的重要因素,而工程质量的检验是确保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关键步骤。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检验的基本原则和常用的取样规定。
2. 建筑工程检验的基本原则建筑工程检验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以及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来指导工程的施工和后期维护。
2.1 检验责任建筑工程检验的责任由相关的监理单位或专业检验机构承担。
他们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检验工作。
2.2 检验依据建筑工程检验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进行检验,确保工程符合相关的规定。
•建筑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检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工程设计文件: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等为依据进行检验,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3 检验过程建筑工程检验包括实地检验和实验室检验两个方面。
实地检验是指对工程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工艺、材料使用等方面;实验室检验是指对取样的材料进行实验室测试,包括强度、耐久性、密度等指标。
2.4 检验记录和报告建筑工程检验过程中应当做好检验记录和报告。
检验记录应当详细记录检验的时间、地点、人员、方法等信息。
检验报告应当准确、完整地陈述检验结果和评价意见,为工程质量的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3. 建筑工程检验的取样规定取样是建筑工程检验的重要环节,正确的取样能够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1 取样原则建筑工程取样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代表性:取样应当能够代表被取样物料或结构的整体特性。
•相对独立:取样应当相对独立,不受外界条件的影响。
•均匀分布:取样应当在被取样物料或结构的各个位置均匀分布。
•合理数量:取样数量应当能够满足测试需要,并保证取样的质量。
3.2 取样方法建筑工程取样的方法主要根据不同的材料和结构进行选择,常用的取样方法包括:•砖石材料:采用切割取样或钻孔取样的方法,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概述建筑材料的取样送检是为了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应标准,以保证建筑工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本文档旨在介绍建筑材料取样送检的标准和程序。
1. 取样标准建筑材料的取样应符合以下标准:1.被取样的材料应为合格的生产或现场使用材料;2.取样时不得对材料进行损伤或污染,应尽量保持其原貌;3.取样点应代表材料的整体性能,并且数量应足够满足检测的要求;4.取样点的选择应遵循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5.在取样过程中,应记录取样的位置、数量、时间等信息。
2. 取样程序建筑材料的取样程序如下:1.确定取样点:–根据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确定取样点;–确定取样点的数量,以满足检测的要求。
2.准备取样工具和容器:–根据不同材料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取样工具;–准备清洁的容器,以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清洁取样点:–将取样点周围的杂质清除干净,确保取样的纯净性;–如果必要,进行表面处理,以得到代表性的取样。
4.取样操作:–使用合适的取样工具进行取样,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取样时应遵循标准的要求,以确保取样的代表性。
5.封装和标识:–将取样材料放入准备好的容器中,并封装好,以防止样品的污染和损坏;–在容器上标识取样点的信息,包括位置、数量、时间等。
6.送检:–按照检测机构的要求,填写送检单并提供相关信息;–将封装好的样品送交给指定的检测机构,并妥善保管送检单和样品的相关材料。
3. 取样注意事项在进行建筑材料取样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取样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2.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取样,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代表性;3.避免样品受到污染或损坏,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4.取样点的选择应尽量覆盖整个材料的性能范围;5.在送检前,应仔细检查样品和送检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6.定期对取样过程进行审查和评估,以提高取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 结论建筑材料的取样送检是确保材料质量和性能的重要环节。
建筑材料取样标准及检测方法

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标准与规范

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标准与规范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标准与规范是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于保证建筑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以下是关于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标准与规范的一些详细内容。
一、总则建筑材料取样检测标准与规范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其目的是保证建筑材料质量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与可靠。
二、取样方式建筑材料的取样可以采用现场取样和实验室取样两种方式。
现场取样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或材料生产现场直接采集材料样品,实验室取样是指将现场采集到的材料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进一步的检测。
三、取样方法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需要依据不同的材料特点和相关标准进行选择。
常见的取样方法包括抽样、切割、钻孔等。
抽样是指通过抽取材料的一小部分作为样品进行检测,切割是指通过切割材料的一小块作为样品,钻孔则是通过钻取材料的一小块作为样品。
四、取样点与数量建筑材料的取样点和数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一般来说,取样点应选择代表性好、易取材、易保存的位置。
取样数量也应根据建筑材料的特点和标准要求进行确定,保证样品数量的充分性和代表性。
五、取样工具与容器建筑材料的取样工具和容器需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一般来说,取样工具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性,以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取样容器应具备密封、耐腐蚀、不释放有害物质等特点,以确保样品的安全和保持性。
六、取样过程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建筑材料的取样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取样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保证取样点的干净、无异物和无污染。
3.使用合适的取样工具和容器,避免样品受到外界污染。
4.在取样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避免产生火灾、爆炸等危险。
5.对于需要保存的样品,要做好标识,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样品的变质和损坏。
七、取样检测报告与结果分析建筑材料取样检测完成后,需要编制相应的检测报告,并进行结果分析。
检测报告应详细记录取样方法、取样点和数量、检测方法、结果及分析等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材料取样方法及取样数量详解

材料试验取样方法及取样数量一.水泥(1)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
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2)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
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二.砂(1)砂试验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厂(场)时间,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亦为一验收批。
(2)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取样数量为22kg。
三.碎石(1)碎石试验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厂(场)时间,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亦为一验收批。
(2)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取样数量为40kg(最大粒径≤20mm)或80kg(最大粒径≤40mm)。
四.钢材5根(3根500mm长2根350mm长)(1)钢材试验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
每批由同一厂别﹑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厂时间的钢筋组成。
(2)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余热处理钢筋、碳素结构钢每批数量不得大于60t。
每批取试样一组。
(3)冷轧带肋钢筋每批数量不得大于50t。
每批取试样一组。
(4)冷轧扭钢筋每批数量不得大于10t。
每批取试样一组。
五.钢筋接头(连接)(1)钢筋闪光对焊接头: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
若同一台班内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
若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则仍按一批计算。
每一批取试件一组(6个)3个拉力试件(长450㎜)﹑3个弯曲试件(长300㎜)。
(2)钢筋电弧焊接头:在工厂焊接条件下,同接头型式﹑同钢筋级别每300个焊接接头作为一批;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至二层中同接头型式﹑同钢筋级别位置,每300个焊接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按一批计算。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而材料的质量检测取样是保证材料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检测取样工作。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的规范,以期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一、取样前的准备工作。
1. 确定取样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取样点的位置和数量,保证取样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2. 准备取样工具,根据不同材料的特点,准备好相应的取样工具,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现场勘察,在进行取样前,对取样点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取样点的环境和条件,为取样工作做好准备。
二、取样操作规范。
1. 取样方法,根据不同材料的特点和要求,采用合适的取样方法,保证取样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2. 取样数量,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定取样的数量,保证取样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3. 取样过程,在取样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避免外界因素的干扰,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取样标识和保存。
1. 取样标识,在取样完成后,对取样进行标识,包括取样点、取样时间、取样人员等信息,保证取样的可追溯性。
2. 取样保存,对取样的材料进行合理保存,避免材料的污染和变质,保证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取样后的处理。
1. 取样送检,将取样送往合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检测结果,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材料的质量和工程的安全。
以上就是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的规范,希望相关人员能够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和工程的安全。
建筑材料检测见证取样方案

建筑材料检测见证取样方案一、方案目的本方案旨在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通过检测见证和取样工作,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二、检测见证和取样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建筑工程中采用的各类建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钢筋、石材、砖块、水泥、沥青等。
三、检测见证和取样方法1.混凝土(1)检测见证:买入机混凝土搅拌前进行等级检测,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并对现场浇筑的混凝土进行抗压强度的见证检测。
(2)取样:每批混凝土的取样应代表整个批次,取样地点应分布在不同部位,取样容量不少于2kg。
取样后,密封标识,并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2.钢筋(1)检测见证:对待用钢筋进行验收,包括外观质量、截面形状和尺寸、化学成分、弯曲性能等的见证检测。
(2)取样:从不同的批次和位置取样,并检测标识,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3.石材(1)检测见证:对石材的质量、强度、抗冻性等进行见证检测。
(2)取样:分别从不同石材批次中取样,取样重量不少于10kg。
取样后,标识并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4.砖块(1)检测见证:对砖块的外观质量、抗压强度、吸水率等进行见证检测。
(2)取样:每批砖块应随机取样,每次取样数不少于20块,取样重量不少于10kg。
取样后,标识并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5.水泥(1)检测见证:对水泥的外观质量、标号、强度等进行见证检测。
(2)取样:根据需要,从不同批次和不同供应商取样,每次取样量应不少于5kg。
取样后,标识并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6.沥青(1)检测见证:对沥青的黏度、软化点、针入度等进行见证检测。
(2)取样:取沥青时应保持样品与空气接触的时间最短,每次取样不少于500g,取样后,标识并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四、取样频率1.根据建筑材料的种类和工程规模,确定取样频率。
一般原则是每批次取样不少于3次,且要分布在不同部位。
2.对于建筑材料的关键性能指标,取样频率应更高,并确保取样的全覆盖性和代表性。
五、取样工具和标识1.取样工具:根据不同建筑材料的特点和取样要求,使用相应的工具,如钢钎、取样钻、取样箱等。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方法一、水泥的取样方法一、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粘贴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二、骨料的取样方法一、砂、石的验收砂、石的验收分别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CJ52-2006)中的规定进行。
建筑材料试验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试验取样方法
1.混凝土取样方法:
2.钢筋取样方法:
钢筋的取样应根据《建筑工程钢筋焊接连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T1499.2-2024)的规定进行。
通常情况下,从现场取得的钢筋根据
需要分成若干根进行取样。
取样时应选择代表性好、表面无腐蚀、裂纹、
折叠等缺陷的钢筋。
3.沥青取样方法:
沥青的取样应根据《沥青和沥青混合料的试验规程》(JTGE20-2024)的规定进行。
通常情况下,从沥青储罐、输送管道或混合料生产过程中取样。
取样时应注意保持样品的温度,避免过热或过冷。
4.石材取样方法:
5.水泥取样方法:
在进行建筑材料试验取样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取样点的选择要具有代表性,能够准确反映材料的整体质量。
2.取样器具要干净无杂质,避免对试样造成污染。
3.取样时要注意保持试样的原始状态,避免损坏或改变试样的性质。
5.严格按照试验标准的要求进行取样和处理,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和可靠性。
总之,建筑材料试验的取样方法对于获得准确可靠的试验结果非常重要。
只有在符合试验标准要求的情况下进行取样,才能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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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二、砌筑砂浆试件的取样(一)抽样频率每一楼层或250立方米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
如果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二)试件制作和养护1、砂浆试验用料可以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砂浆中取出。
施工中取样,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采取。
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多于试验用量的1~2倍。
砂浆拌合物取样后,应尽快进行试验。
现场取来的试样,在试验前应经人工再翻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
2、砂浆立方体抗压试件每组六块。
其尺寸为70.7mm×70.7mm×70.7mm。
试模用铸铁或钢制成。
试模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拆装方便。
试模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为每100mm 不超过0.05mm,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0.5度。
制作试件的捣棒为直径10mm,长350mm的钢棒,其端头应磨圆。
3、砂浆立方体抗压试块的制作(1)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较好的纸的普通粘土砖上(砖的吸水率不小于10%,含水率不大于20%),试模内壁事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
(2)放于砖上的湿纸,应用新闻纸(或其它未粘过胶凝材料的纸)。
纸的大小要以能盖过砖的四边为准,砖的使用面要求平整,凡砖的四个垂直面粘过水泥或其它胶结材料后,不允许再使用。
(3)向试模内一次注满砂浆,用捣棒均匀地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捶插捣25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数次。
插捣完后砂浆应高出试模顶面6mm~8mm;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时(约15min~30min)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
4、试件养护(1)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h±2h),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件进行编号并拆模。
试件拆模后,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至28天,然后进行试压。
(2)标准养护的条件是:a 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
b 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90%以上。
c 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隔不少于10mm。
(3)当无标准养护条件时,可采用自然养护。
a 水泥混合砂浆应在正温度、相对湿度为(60~80)%的条件下(如养护箱中或不通风的室内)养护。
b 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在正温度并保持试块表面湿润的状态下(如湿砂堆中)养护。
c 养护期间必须作好温度记录。
在有争议时,以标准养护为准。
三、混凝土外加剂的取样(一)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按GB8076-1997分为九大类: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引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和引气剂。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小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吨,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吨,不足100吨或50吨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是混合均匀的。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GB8076-1997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复验和仲裁也可现场取样。
(二)混凝土泵送剂每50吨泵送剂为一批,不足50吨也作为一批。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5吨水泥所需用的泵送剂量。
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JC473-92《混凝土泵送剂》进行试验;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也可在现场取平均样,但事先应在供货合同中裁定。
(三)混凝土膨胀剂每60吨为一批,不足60吨时也作为一批。
抽样应有代表性,可以连续取样,也可以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每批抽样总量不小于10kg。
每一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混凝土膨胀剂》(JC476-92)进行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四)砂浆、混凝土防水剂年产500吨以上的,每50吨为一批;年产500吨以下的,每30吨为一批。
同批的产品必须是均匀的。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的防水剂量。
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92)标准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一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五)混凝土防冻剂同一品种防冻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0吨也可作为一批。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15吨水泥所需用的防冻剂量(以其最大掺量计)。
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混凝土防冻剂》(JC475-92)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六)混凝土速凝剂每20吨为一批,不足20吨也可作为一批。
每一批应从16个不同点取样,每个点取样250g,共取400g,将试样充分混匀。
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喷射混凝土速凝剂》(JC477-92)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四、水泥的取样(一)水泥的批组成,根据(GB 50204-2002)的要求: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检查数量:按同一个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标号)、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吨为一批,散装水泥以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二)取样方法对进场的袋装水泥,每批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分,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污染的容器中。
对于散装水泥,当所取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采用槽形管式取样器,通过转动取样器内管控制开关,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关闭后小心抽出,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取样总量至少12kg。
五、普通混凝土用砂、石的取样(一)砂、石的验收砂、石的验收分别按《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及《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中的规定进行。
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立方米或600t为一验收批。
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立方米或300t为一验收批。
不足者亦为一批。
对于砂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
如为海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
对于石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含量检验。
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
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二)取样规定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
然后对于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样品。
对于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5个不同部分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从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为4份,石子为8份,分别组成一组样品。
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为8份,石子16份,分别组成一组样品。
4、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
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处理。
5、取样数量对于砂子,一般30kg,对于石子一般100~120kg。
6、对所取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及防止污染。
并附样品卡片,标明样品的编号、名称、取样时间、产地、规格、样品量、要求检验的项目取样方式等。
(三)样品的缩分方法1、砂子的缩分方法采用人工四分法缩分:将所取每组样品置于平板上,在潮湿状态下拌和均匀,并堆成厚度约为200mm的“圆饼”。
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圆饼”分成大致相等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圆饼”。
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的材料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必需的量为止。
对较少的砂样品(如作单项试验室),可采用较干原砂样,但应该仔细拌匀后缩分。
砂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及含水率检验所用的砂样可不经缩分,在拌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2、石子的缩分将每组样品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和均匀,并堆成锥体,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锥体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锥体,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的材料量略多于试验所必需的量为止。
石子的含水率、堆积密度、紧密密度检验所用的试样,不经缩分,拌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六、钢筋、焊接件及连接件的取样(一)热轧钢筋1、组批规则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不超过60吨为一批。
2、取样方法拉伸检验:任选两根钢筋切取。
两个试样,试样长500mm。
冷弯检验:任选两根钢筋切取两个试样,试长度按下式计算:L=1.55*(a+d)+140mm式中:L—试样长度a—钢筋公称直径d—弯曲试验的弯心直径;按下表取用────────────────────────────────────────────────────钢筋牌号(强度等级) HPB235(Ⅰ级) HRB335 HRB400 HRB500 --------------------------------------------------------------------------------------------------------公称直径(mm) 8~20 6~25 28~50 6~25 28~50 6~25 28~50 --------------------------------------------------------------------------------------------------------弯心直径d 1a 3a 4a 4a 5a 6a 7a ────────────────────────────────────────────────────在切取试样时,应将钢筋端头的500mm去掉后再切取。
(二)低碳钢热轧圆盘条1、组批规则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不超过60吨为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