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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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做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做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做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正文:----------------------------------------------------------------------------------------------------------------------------------------------------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做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各项目承担单位,供热公司,局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10]1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冀政办[2009]95号)以及市建设局《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促进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确保我市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项目的工程质量,满足供热计量收费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市使用财政资金的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项目的验收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使用国家奖励资金的改造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建成〔2008〕211号)。

二、验收依据(一)《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DB13(J)/T74-2008);(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B50411-2007);(四)《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建成〔2008〕211号)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

三、改造项目报验需达到以下条件(一)改造完工的项目,应满足《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要求;(二)项目按照经批准的技术方案(设计文件)完成相应改造内容,改造项目质量符合要求,并由承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了自查自验;(三)改造工程资料完整(包括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产品、计量及调控装置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财务决算文件等)。

河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验收手册

河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验收手册

河南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手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0—0年八月、八前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8]95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957 号)、《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建城[2008]106 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10]14 号),指导我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示范工程验收工作,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验收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该手册适用于列入河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和任务目标的改造项目,以及申请国家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和河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等政府性资金补贴的改造项目的验收。

目录第一章验收程序 (1)第二章验收的主要依据 (4)第三章验收条件 (6)第四章验收内容 (7)一、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完成情况 (7)(一)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完成情况 (7)(二)供热计量改造工程完成情况 (9)二、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量评估 (10)(一)室内采暖系统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工作量 (10)(二)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作量 (10)(三)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工作量 (11)三、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节能效果评估 (11)(一)能耗的确定 (12)(二)供热计量收费价格系数 (14)(三)气象修正系数 (14)(四)热环境修正系数 (14)四、供热计量收费实施情况 (15)五、改造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5)六、改造工程资料情况 (15)(一)项目申报、审批、立项 (15)(二)项目招投标 (15)(三)设计、审查 (15)(四)施工 (16)七、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情况 (16)第五章国家既改奖励资金核算方法 (17)一、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17)二、影响专项补助资金数额的因素 (18)三、案例分析 (19)(一)工程概况 (19)(二)计算分析 (20)附件 1: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检查记录 (23)附件 2: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意见表 (24)附件 3: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验收合格项目备案表 (27)第一章验收程序完成改造任务建设部、财政部组织复检、审核图1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验收工作流程图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按以下程序验收(图1):(一)项目实施单位完成改造任务后,组织自检,确定达到验收条件后,向项目所在地市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验收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改造项目基本概况(包括工程位置、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形式、采暖系统形式、改造前能耗情况、项目实施进度等);2、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及技术要点;3、改造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及工程建设质量情况;4、改造项目管理情况(包括工程管理、质量管理、资金管理等);5、供热计量收费实施情况;6、改造项目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其意见;7、改造项目施工图图纸及有关附件;8、改造项目技术经济及节能效果分析(包括项目投入产出、节能效果、室内热舒适度改善等)。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5.19•【字号】冀建节科函〔2021〕54号•【施行日期】2021.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是降低建筑能耗的有效措施,也是改善居住条件、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民生工程。

为确保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以下简称“节能改造”)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现就进一步做好节能改造工程质量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自觉增强工作的责任感节能改造工作涉及面广、公益性强、社会影响大,事关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改善和切身利益。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把加强质量管理摆在重要位置,贯穿于诊断、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保修的全过程,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督导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落实(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对节能改造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应当严格依法执行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监理、建材供应等单位和工程检测机构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规定,降低节能改造工程质量,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在实施节能改造前,应当按照《既有居住建筑改造技术规程》(JGJ/T129-2012)要求,先进行抗震、结构、防火等性能评估和节能诊断,并根据评估和节能诊断结果,编制节能改造方案。

(二)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节能改造工程设计,兼顾建筑外立面的装饰效果,满足保温、隔热、防火、防水等要求,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
o 年 。卷 2 期 第期 o 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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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节 能
■ 政 策 与 法 规
L AW S & REGUI T【 A 0N
关于印发《 北方采暖地 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 及节 能改造项 目验收办法》 的通知
( 供热计 量及 节能 改造工 作完成 情况 ; 一) ( 供热计 量及 节能 改造工 作量评 估 ; 二)
( 供热计 量及 节能 改造节 能效果 评估 ; 三)
( 验 收组 对 项 目情 况进 行 评议 , 四) 形成 项 目验 收
意 见 。验 收意 见应有 验收 工作 组全部 成员签字 认可 ; ( 对验 收 合 格 的项 目, 收工 作 组应 该 出具 验 五) 验
为落 实 《 国务 院关 于 印发节 能减 排综 合 性工 作方 案 的通 知》 国发[0 7 1 ( 2 0 ]5号) 求 , 导 北方 采暖 地 区做 好 要 指
既 有居住 建筑 供热 计 量及 节能 改造 工作 , 部制 定 了 《 方采 暖地 区 既有 居住 建筑 供 热计 量 及节 能 改造 项 目验 我 北 收 办法》 现 印发给你 们 , 遵照 执行 。 , 请
( 项 目按 照经批 准 的技术方 案完 成相应 改造 内 二) 容, 改造 项 目质量 符 合 要求 , 由建 设 单位 完 成 了 自 并 查 自验 : ( 改造 工 程资料 完 整( 三) 包括 技术 档案 、 工管 理 施 资料 、 主要 建 筑材 料 、 筑 构配 件 、 品 、 量 及 调 控 建 产 计 装置 的质量 合格证 明文件 、 财务 决算 文件等) ; ( 建设资金 按计划执行 , 四) 配套 资金 按规定 比例 及 时足 额 到位 , 资金 的 使用 和 管 理符 合 国家有 关 规 定 。 ( 改造项 目已安装 分户 供热计 量和温 度 调控装 五)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4.09•【字号】甘建科[2012]169号•【施行日期】2012.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甘建科[2012]169号)各市州建设局,有关单位:2011年国家下达我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200万平方米,为确保全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项目质量,满足国家有关要求,现将做好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验收范围:省财政厅、省建设厅2011年下达各市州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指标。

二、验收依据:符合《甘肃省建设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甘建科[2011]155号)有关要求的同时,还应符合《甘肃省建设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甘建科[2011]156号)的有关规定。

三、验收内容、步骤、程序、要求均参照《甘肃省建设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甘建科[2011]155号)执行。

四、验收时间:各市州应在5月15日前完成验收并将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建设厅科教处。

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将于四月下旬对各市州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贺清泉联系电话:************(兼传真)二O一二年四月九日。

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

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

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摘要】通过对乌鲁木齐市既有居住建筑使用的能耗现状、普遍存在的问题,从中总结了适合干旱地区及严寒气候条件,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的实施步骤、施工流程、质量控制要点、验收等,以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验收引言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且已建成使用的居住建筑围护结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实施节能改造活动。

近年来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主要以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为主,其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是指建筑物及房间各面的围挡物(如墙体、屋面、门窗、楼板和地面等)保温节能改造工程。

为了提高节能改造工程质量,保证节能效果,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本文根据《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T 129-2012和多年工程实践经验,针对乌鲁木齐市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施工流程和施工质量控制、验收要点三部分进行阐述,以供同行参考。

1乌鲁木齐既有居住建筑现状据调查,乌鲁木齐地区存在大量建于20世纪80、90年代的既有建筑(图1、图2),保温隔热性能差,其热工性能根本达不到国家最低热工性能要求。

由于建设年代久远,未采取有效隔热措施,导致建筑物能耗指标较高,冬冷夏热,居住舒适度差,屋面、外墙、门窗等防水处理较差,加之维护条件差,部分老旧小区又无物业管理,普遍存在着外墙饰面层空鼓、裂缝,清水墙粘土砖表面风化严重,卫生间渗漏导致外墙面抹灰空裂以及屋面渗漏等年久失修问题,已影响到住宅楼正常使用功能。

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后,在同等供热状态下,居民家中室内温度可以提高4到6摄氏度。

因此,改进建筑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是节能改造的关键。

图1图22.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实施步骤、施工流程与质量控制要点2.1节能改造工程实施步骤节能改造的实施步骤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调查、居民工作、节能改造设计、节能改造项目费用编制、节能改造施工、工程质量验收和节能改造效果评估等。

济南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施工

济南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施工

济南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施工质量与安全监督指南一、总则1、依据:《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8〕95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1〕37号)、建设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指南》(建办科函〔2012〕75号)、《山东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济南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工作指南》。

2、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已纳入建设程序管理。

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负责节能改造项目的受理和组织综合评估验收,各区、县(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改造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和竣工工程的抽验。

3、节能改造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应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通过济南市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的审查,经市城乡建设委墙改节能办备案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到项目所在区域的工程监督部门办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

节能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采用招投标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节能外保温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监理单位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资质。

改造项目实施单位可以直接从市城乡建设委公开招标的入围队伍库中选用。

4、改造项目施工前应编制完整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消防工作措施方案,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

节能改造所用保温材料应采用B1级以上防火等级的材料,取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统一认定证书,在济南市城乡建设委登记备案的产品,对进场的保温材料必须进行抽样复验、拉拔试验。

针对一个标段,一个施工单位,采用同一个生产厂家生产的保温材料,可按一组抽样复验。

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的相关资料1、节能改造项目受理通知书(验原件留复印件);2、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验原件留复印件);3、签订的合同以及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4、施工设计图(加盖图审章)、设计审查合格书及备案书(验原件留复印件);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6、工人意外伤害保险(验原件留复印件)。

山东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验收意见书

山东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验收意见书

山东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验收意见书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平邑县公路局家属院节能改造工程工程地点平邑县朝阳路西首项目责任单位平邑县城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及电话姚波总建筑面积万平方节能改造面积万平方建造年代年结构形式砖混改造内容()[][][];(√)[][];()[][];()[]注:[] 室内采暖系统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 热源和供热管网热平衡[]建筑外围护结构项目竣工时间2012年2月3日市级验收时间是否计量收费、建筑围护结构(应注明改造前、后各部位的传热系数值)项目原建筑物构造做法改造后的节能措施外墙为厚煤矸石烧结多孔砖墙为厚煤矸石烧结多孔砖墙,有外墙保温外窗单层玻璃中空玻璃屋面厚苯板厚苯板楼梯间单元门及外窗未安装已安装其他、供热采暖系统节能改造情况室内采暖系统①垂直单管顺流系统改为在每组散热器的供回水管之间均设跨越管的系统;□②垂直双管系统维持原系统形式;□③垂直单双管系统改造为垂直双管系统;□④原有采暖系统改为共用立管分户独立循环的水平双管系统;□√⑤原有采暖系统改为共用立管分户独立循环的水平单管跨越式系统。

□热计量方法①户用热量表法;□√②温度面积法;□③散热器热分配计法;□④通断时间面积法;□⑤流量温度法。

□⑥各建筑物增设楼栋热量表;□⑦锅炉房内增设热量表;□⑧热力站内增设热量表;□√⑨其它方法:室温调控装置①散热器增设恒温阀;□②地暖系统增设室温自动调控装置;□③对确实无法增设散热器恒温阀的垂直供暖系统,利用可灵活调节的手动阀门进行调温;□√④对确实无法增设散热器恒温阀的共用立管分户独立循环供暖系统,在户内系统入口处的进水管上增设室温控制电动调节阀。

□热源或热力站①循环水泵增设变频调速控制装置;□②锅炉房增设气候补偿器;□③热力站内增设气候补偿器。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11.13•【字号】鄂建墙[2012]8号•【施行日期】2012.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鄂建墙[2012]8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的夏热冬冷地区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的工作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建科[2012]55号)、《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48号),并于近期下达我省首批1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工作任务。

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工作任务,推动我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我省属典型的夏热冬冷地区,城镇既有居住建筑中除了近年来新建的约2亿平方米居住建筑符合节能标准外,大量的既有居住建筑缺乏节能措施,能耗较高,室内舒适性较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夏季空调和冬季采暖用电需求逐年上升,建筑能耗迅速增加,对电网容量与安全形成挑战。

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一方面可以提升建筑用能效率,降低建筑用能需求,有效缓解建筑能耗增长压力;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建筑室内热舒适性,有效改善居住建筑室内夏季过热、冬季过冷的状况,降低室内噪声,更好地惠及民生。

为此,各级政府应从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两型”社会的高度来认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把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节能减排战略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人民政府注重民生、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质量的“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节能改造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组成部分。

对于已有的居住建筑,如何进行节能改造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为了推进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相关部门制定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首先,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着重提出了需要考虑的问题。

其中包括建筑外立面保温、外窗更换、屋顶的保温、新风系统等方面。

这些问题的解决能够显著提高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并且有效降低建筑的能耗。

其次,规程中着重强调了节能改造的技术要求。

比如,在建筑外立面保温方面,规程规定了材料的选择、外墙保温层的厚度等细节问题。

对于新风系统的设计,规程中也对于风量、回风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这些技术要求可以有效保证节能改造的效果,确保改造后的建筑符合节能标准。

此外,规程强调了节能改造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安全问题。

对于建筑外立面保温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漏电等方面,规程中均有明确的规定。

这些安全问题的重视,可以避免在改造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保证改造过程与居住环境的安全。

最后,规程中还提出了节能改造的验收标准。

包括外墙热阻值、空气质量指标、建筑节能等级等方面。

这些标准的制定可以保证
改造后的建筑符合节能要求,将居住环境的质量提升到一个更高
的水平。

总之,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在
节能改造领域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通过这一规程,建筑行业的相
关方面可以更好地了解和遵循节能改造要求,有效遏制城市能耗
的增长,加快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步伐。

住建部要求确保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住建部要求确保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要闻住建部要求确保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本刊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提出的“完成北方采暖地区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1.5亿平方米的改造任务”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北京、河北、宁夏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任务。

2010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是完成国务院明确的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的关键一年。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确保完成改造任务。

要加快工作进度,对照改造任务和中央财政已奖励的改造面积,尽快安排剩余改造任务的实施计划,落实改造项目,抓紧组织实施。

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对已完成改造的项目,同步实施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2010年新开工的改造项目必须按照《供热计量技术规程》要求,实施供热计量及室内温度调控改造。

对在2009年财政部组织的核查中确定为不满足分户计量要求的改造项目,要在今年采暖期前全部整改完毕。

通知强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改造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应组织对改造项目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把关,并加强改造工程的过程管理,确保改造项目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确定的改造内容及技术要求组织实施。

对建筑主体结构实施节能改造,应纳入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

在供热计量改造时,建设质量监管部门应会同供热管理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全方面监管,确保改造工程的质量。

对于改造项目验收工作,通知明确,改造项目所在城市(区)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北方采暖地区暨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要求,抓紧组织对已完成改造项目的验收工作,并将项目验收资料报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审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09.11.12•【文号】建科[2009]261号•【施行日期】2009.1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建科[2009]261号)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管委,天津市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要求,指导北方采暖地区做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我部制定了《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请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http://),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附件: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提出的工作任务,做好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工作,制定本验收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国家“十一五”1.5亿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计划的项目验收。

第三条2007年10月1日后竣工的既有居住建筑不得列为改造对象。

第四条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与分户热计量改造必须同步实施,并率先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不进行分户热计量改造、不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不得通过验收,不得拨付中央奖励资金。

第二章验收依据第五条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8]95号);(二)财政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957号);(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建科[2008]126号);(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程验收办法>的通知》(建城[2008]211号);(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建科[2008]118号);(六)《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绿色建筑已成为建筑行业的热门话题。

而在绿色建筑中,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更是备受关注。

那么,如何评价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是否达到了标准呢?以下将从多个方面进行评价标准的介绍。

首先,我们可以从能源利用效率方面来评价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情况。

能源利用效率是衡量建筑节能性能的重要指标,包括建筑的照明、采暖、通风等方面的能源利用情况。

在绿色改造中,应该采用高效节能的设备,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降低能源消耗,从而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其次,评价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还需要考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

绿色建筑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在绿色改造中应该选择符合环保标准的建筑材料,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还应该考虑材料的可再生性和循环利用性,避免使用一次性材料,减少资源的浪费。

此外,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也是评价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的重要标准之一。

在绿色改造中,应该采用节水设备,改善排水系统,减少对水资源的消耗和污染。

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和改造,可以实现对水资源的有效利用,达到节水的效果。

另外,评价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还需要考虑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

室内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舒适度,因此在绿色改造中应该注重室内空气质量、采光和舒适度的提升,为居住者营造一个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

最后,评价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还需要考虑建筑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情况。

优秀的绿色建筑应该有完善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体系,确保绿色建筑的长期稳定运行和效果持久。

只有建筑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得到保障,绿色建筑才能真正发挥其节能环保的效果。

综上所述,评价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需要综合考虑能源利用效率、材料选择和使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室内环境质量以及运行管理和维护情况等多个方面。

只有综合考量这些因素,才能全面客观地评价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是否达到了标准。

希望未来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领域,能够不断完善评价标准,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为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出台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出台
1 项 促进 工业 领域节 能减排 的 电子信息 应用 技术 。 7
问题 。

6・
20 年 1 期 09 2
温控 装 置 等 产 品说 明书 、 同 等文 件 资 合 财政 部《 于推 进北 方 采暖 地 区既有 居 住建 筑 供热 计 热 计 量装 置 、 关 量及 节能 改造工 作 的实 施 意见 》 《 、 民用 建筑 供 热计 量 料 ) 、技术 方案 和 节能 效益 评估 情 况 、财 务决 算资 料
管 理办 法 》 《 筑 节能 工 程 施工 质 量 验 收规 范》 《 、建 、 北
( 括 投资计 划 、 资方 案 和 自筹 资金 到位 情 况 ) 包 融 以及
包 责 方 采 暖地 区 既有 居 住建 筑 供 热 计量 及 节 能 改 造 技 术 运 行 管 理情 况 ( 括 供 热 运行 管理 单 位 、 任人 和 计 导 则》 财政 部 《 方 采 暖地 区既 有 居住 建 筑 供 热 计 量管 理 制度 方 面 的情 况 )等作 为 主要 验收 工作 内容 。 和 北
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据悉 , 该规划 已被纳入 住房城 乡建 容和纲要 。


年 项 初 本 刊 讯 为指 导 北 方 采 暖地 区做 好 既 有 居 住 建 量 改造 规划 、 度实 施计 划 、 目可行性 研究 报 告 、
或 及 供 等有 关 部 筑 供热 计 量及 节 能 改造 工 作 , 日. 房 和城 乡 建 设 步 设 计 ( 实施 方 案 ) 经城 市 建 设 ( 热 ) 近 住
量及节 能 改造 奖励 资金 管理 暂行 办 法》 .以及 经城 市 《 法 》 办 还对 验 收组织 、 收的 准备 和程 序 以及 验收 备 验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计及验收中发现的问题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计及验收中发现的问题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计及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摘要] 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避免能源浪费。

乌鲁木齐2000年以前既有多层居住建筑维护结构的特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应当结合项目所在地和项目的特点进行。

节能改造工程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关键词]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能改造设计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对居住条件的改善、居住舒适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使建筑在建造过程中及使用过程中的能耗不断增长。

这其中正在使用中的既有居住建筑和正在大量建造中的居住建筑量大面广,成为建筑耗能的主体。

我国2000年以前建造的大量居住建筑目前在居住舒适度以及建筑节能指标等方面已渐渐不能满足居住者对使用功能和舒适度的要求,因而对其进行节能改造和节能设计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国家能源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其中建筑节能改造设计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施工又是节能改造设计的最终保障。

乌鲁木齐市地处西北,在2000年以前建造的多层建筑尤其是居住建筑多以砖混结构为主,建筑能耗停留在上世纪80年代的水平,其房屋居住舒适度已不尽如人意(尤其是在冬季供暖前、开春停暖后的一段时间房间内气温低,夏季高温时房间内气温高)。

乌鲁木齐市自2005年开始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工程,而后全面铺开,至今已有七年,这期间又逢2009年学校、医院的抗震加固工程的大范围开展,于是建设管理部门将建筑外保温节能改造工程和结构抗震加固工程两者协调同步进行。

以下就乌鲁木齐2000年以前既有多层居住建筑外围护结构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状况、既有多层建筑外保温节能改造设计与项目特点相结合、既有多层建筑外保温节能改造工程预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一些探讨。

一、乌鲁木齐2000年以前既有多层居住建筑外围护结构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状况1、外墙2000年以前建造的多层居住建筑多以砖混结构为主,外墙做法多为370厚实心粘土砖墙,墙体无其他保温措施,冬季供暖温度不稳定时内墙面易结露、甚至结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1.04.12•【文号】建办科函〔2021〕164号•【施行日期】2021.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的通知建办科函〔2021〕164号河北、黑龙江、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陕西省,广西、新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为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改进和完善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推动城市更新过程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科学开展,经充分协商,决定于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在北京、广州等31个市县(详细名单附后)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目的创新适应城市更新过程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探索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简化优化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试点内容对试点市县的城镇老旧小区、旧商业区、旧厂区改造,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以及利用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探索开展以下工作:(一)完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依据。

既有建筑改造不改变使用功能的,应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受条件限制确有困难的,应不低于建成时的消防技术标准。

既有建筑改为他用的,试点市县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新旧消防技术标准,共同研究确定不同功能类型的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技术要点,作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依据。

连片改造中综合运用消防新技术、新设备、加强性管理措施等保障消防安全的,试点市县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论证。

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评价标准

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评价标准

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评价标准1. 引言1.1 背景介绍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是当前建筑领域的热门话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建筑能耗问题日益凸显。

传统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方式不仅耗费大量资源,还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

在这样的背景下,绿色低碳建筑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更是被寄予厚望。

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的目的在于提高建筑能效,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同时提升建筑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通过对既有建筑进行绿色低碳改造,不仅能够节约能源资源,还可以改善室内环境质量,提升生活品质,推动环境可持续发展。

绿色低碳建筑改造不仅是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为了规范和指导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的实施,制定相关的评价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评价标准不仅可以为施工单位提供操作指南,还可以为政府部门提供监督依据,促进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对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评价标准进行探讨和分析,以期能够为相关领域的实践提供指导和借鉴。

通过对绿色低碳建筑的定义、意义和评价指标的分析,旨在深入了解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通过对现有评价标准的建立和局限性的探讨,旨在发现已有评价标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为未来的研究和实践提出改进建议和方向。

在此基础上,本研究旨在为绿色低碳建筑改造的发展方向和实际工程提供启示和借鉴,促进绿色低碳建筑在既有建筑领域的推广和应用,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1.3 研究意义绿色低碳建筑改造一直备受关注,其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绿色低碳建筑改造还可以提升建筑的使用品质和舒适性,改善居住和工作环境,对于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具有积极影响。

通过改善建筑的能源供给系统、采光通风系统、材料选择等方面,不仅可以减少室内外温差,提高室内空气质量,还可以减少噪音和振动等对居民的影响,创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1】基本规定【1.1】一般规定1、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前,应首先根据节能改造的诊断结果,并结合节能改造的判定原则与方法,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节能改造及节能改造内容。

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应具有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方案不应降低建筑使用功能,应优先选用对居民干扰少、工期短,对环境污染小,安装工艺便捷的节能改造技术。

4、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可以是多项节能措施的综合改造,也可采用单项节能措施的改造,并应优先改造外窗。

5、节能改造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和系统应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严禁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6、既有居住建筑进行房屋修缮或平改坡时,宜同步实施节能改造。

7、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区域的照度值及照明功率密度值不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时,应进行节能改造。

当公共区部分的照明采用就地控制方式时,宜设置声控或延时等感应系统。

8、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应充分利用自然光来减少照明负荷。

9、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宜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与安装宜符合《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DB33/1034的规定。

10、当既有居住建筑有集中生活热水需求时,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应优先采用工业余热、废热和冷凝热;有条件时,应利用浅层地热能和太阳能。

【1.2】节能改造后的指标要求1、建筑物1~6层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经节能改造后的气密性能等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中规定的4级;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经节能改造后的气密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6级。

2、底部自然通风架空楼板改造后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1.5W/(m ²·k)。

3、分户门改造后的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3.0W/(m².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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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验收山东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验收资料范本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山东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验收资料胜利油田润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一部分节能改造验收基础性资料1工程项目综合实施报告 ....................................1.1项目基本概况..................................................1.1.1 原单体建筑基本信息..............................................1. 1. 2 原单体建筑围护结构基本做法 ............................................1.1.3 供热采暖系统基本情况 .............................................1.2项目的节能改造的诊断与判定....................................1.2.1围护结构改造诊断与判1.2.2供热采暖系统改造诊断与判1.2.3 采暖能耗的计1.3项目节能改造的实施方案及技术要点.............................1.3.1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及技术要点1.3.2供热采暖系统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及技术要点 ..........................................1.4改造项目的管理措施...........................................1.5改造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及工程建设质量情况.......................1.6 资金管理文件 ................................................1.7供热计量收费实施情况..........................................2节能效果评估核算报告 ..................................2.1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量的核定2.1.1室内采暖系统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造工作量2.1.2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工作2.1.3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工作第二部分节能改造验收支持性技术资料和文件1 专项施工方案 ...............................................1.1围护结构专项施工方 案 ..............................................1 . 2供热采暖系统专项施工方 案 ................2主要材料设备装置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4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4.1围护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4. 2供热采暖系统施工质量验收记 录 ............5原施工竣工图纸 ..............................................5.1建筑设计总说明 ......................................... • •• ••• •••5.2 标准层建筑平面 图 .........................................• •• ••• ••• •••5.3结 构 总 说 明 .........................................• •• ••• ••• ••• ••• ••• •••2.2节能量的计算疋疋算2.3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核算报告5.4采暖设计说明......................................... • •• ••• ••• ••• •••5.5采暖平面及系统图.........................................1工程项目综合实施报告1.1项目基本概况锅炉房内设热量表(有 无);热力站内设热量表(有 无); 建筑物热力入口处未 设楼栋热量表 (有 无);建筑物内设户用热量分摊装置(有 无调散热器设恒温阀(有 无); 散热器设手动阀门调温 (有 无); 地暖系统设室温兽自动调控装置(有 无);地暖系统设有手动阀门调温 (有 无)。

热源:热电联产锅炉房 口 集中锅炉房口 热力站: 换热站 口 混水站 口循环水泵未设变频调速装置口锅炉房或热力站内未设气候补偿器口室外管 楼栋热力入口处设静态水力平衡阀 (有 无);楼栋热力入口处设自力式压差控制阀(有无);楼栋热力入口处设自力式流量控制阀 (有 无);室外管网保温缺陷 (有 无);网阀门及部件有无损坏(有 无)。

室内采 暖 系统形 垂直双管系统 管系统口垂直单管系统 口 垂直单双管系统 口 分户独立循环水平双管系统口其它形式:分户独立循环水平单热计量 装置1.2项目的节能改造诊断与判定注:计算参数按标准取值。

1.3项目改造的实施方案及技术要点1.3.1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及技术要点1围护结构各部位节能做法及热工计算围护结构各部位节能做法及热工计算附:平均传热系数计算过程2技术要点(应结合本工程特点,要点重点要突出)1) 围护结构各部位采取的技术措施(基层的处理方法、各部位采取 的节能做法等)2) 细部构造做法措施(如: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门窗洞口外 侧四周墙体、阳台栏板、女儿墙、空调机搁板等外挑构件热桥部位的保 温处理),如有构造详图应附详图。

132供热采暖系统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及技术要点1供热采暖系统节能改造措施采取的措施执鸵系 散・管 的式^S 官筈器温 热量 散流独户分 塞 亠⑤ 积 面 喬维统w r 之统^S 系K水吕双^直供W!垂・原贋通表 器立^一⑨度⑥房;・;c 执② 桃・・ 楼法系平系平^ ・[B 面 一暖水暖采的米的执讦时 有环有热茁量③热环房内蠶补器;。

①楼栋热力入口处增设静态水力平衡 ② 楼:栋热力入口处增设自力式压差控 ③ 制楼栋热力入口处增设自力式流量控 ⑤ 对有不到节保温准要修的保温材料 ⑥进更换更损坏的管道阀门及部件控、温置调[]热源或[]控外管 [] 网[]门统调|无 电动调节阀独独立循循环供暖系室,在户 。

2技术要点1)室内采暖系统节能改造(应分别叙述室内采暖系统、热计量及室温调控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要点)2)热源或热力站节能改造(应分别叙述热源或热力站内对热水循环变频调速控制、增设气候补偿器及是否设置热量表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要点)3)室外供热管网节能改造(应分别叙述对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及保温等方面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要点)1.4改造项目管理措施1.4.1工程管理措施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应的工程造价控制体系。

142质量管理措施是否具备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执行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有无专项施工方案(含具体做法要求,施工进度、劳力和材料计划;施工工序;安全防火措施等)。

1.5改造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及工程建设质量情况1.5.1改造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根据技术导则要求,改造的内容(1项、2项还是3项)完成情况,是否符合要求等。

1.5.2工程建设质量情况改造的内容是否符合技术导则或节能标准要求;节能施工验收规范执行情况,工程质量标准等;1.6资金管理文件1.6.1改造项目投融资方案1.6.2资金到位使用情况163改造项目的投资结算书及技术经济指标分析1.7供热计量收费实施情况阐述热计量收费以及收费的相应办法、热量收费文件等。

2节能效果评估核算报告2.1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量的核定2.1.1室内采暖系统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工作量按照建设部验收办法附件1中“一、改造工作量2.1.2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工作量的核定按照建设部验收办法附件1中“一、改造工作量(一)”要求计算2.1.3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工作量核定按照建设部验收办法附件1中“一、改造工作量(三)”要求计算2.2节能效果的核定2.2.1节能量的计算1改造前采暖能耗确定(1•参考计量装置法2•理论计算)2改造后采暖能耗确定(根据热源、热力站或建筑楼前热计量装置计量确定)3节能量的计算(计算公式按照《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附件1中二、节能效果系数”公式计算)2.3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核算报告按照财政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财[2007]957号第三章第七条专项资金分配计算公式计算。

第二部分节能改造项目验收支持性技术资料和文件1专项施工方案1.1围护结构专项施工方案1.2供热采暖系统专项施工方案2主要材料设备、装置质量合格证明文件2.1出厂合格证2.2性能检测报告2.3产品认定证书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提供与节能改造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特别是所用保温材料的种类、厚度及构造措施应详细明确。

4施工质量验收记录4.1围护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记录4.2供热采暖系统施工质量验收记录5原施工图纸5.1建筑设计总说明5.2标准层建筑平面图5.3结构总说明5.4米暖设计说明5.5采暖平面及系统图第三部分围护结构已达到节能50%标准要求的项目验收资1、应提供项目已达到节能50%的验收资料(当地墙改节能办签署的竣工验收时已达节能标准要求的文件或山东省节能建筑认定证书)。

2、上述验收文件中除围护结构方面的资料(项目基本概况要保留)外,其它均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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