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合集下载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十 87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88 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
89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90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91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
92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93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十一)交通运输管理
94 铁路道口暂行规定 95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9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9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98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99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八)培训考核
76 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认证规定 77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78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79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80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 业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意见
(九)消防管理
8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82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83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84 火灾统计管理规定 85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 86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956-07-24
2000-03-06 2005-10-13 2004-12-01
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职业病报告办法 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05 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一)国际公约类1.《在工作场所保护工人健康建议书》(1953-6-25)2.第139号公约《预防和控制致癌物质和制剂导致职业危害公约》(1974-6-24)3.第155号公约《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1983-8-11)4.第171号建议书《职业卫生设施建议书》(1985-6-26)5.第161号公约《职业卫生设施公约》(1985-6-26)6.第170号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990-6-25)7.ILO-OHS2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2001-4-27)二)法规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第60号主席令)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44号)3.《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2号)4.《职业病目录》(卫生部文件,[2002]108号)5.《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生部文件,[2002]63号)6.《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1号)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6年卫生部长令第49号)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63号)9.《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3号)10.《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4号)11.《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5号)12.《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0号)1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31号)1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三)强制性标准1. GBZ 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2. GBZ 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3. GBZ 3-2002 职业性慢性锰中毒诊断标准4. GBZ 4-2002 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5. GBZ 5-2002 工业性氟病诊断标准6. GBZ 6-2002 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7. GBZ 7-2002 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诊断标准8. GBZ 8-2002 职业性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9. GZB 9-2002 职业性电工性眼炎(紫外线角结膜炎)诊断标准10. GBZ 10-2002 职业性急性溴甲烷中毒诊断标准11. GBZ 11-2002 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诊断标准12. GBZ 12-2002 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13. GBZ 13-2002 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诊断标准14. GBZ 14-2002 职业性急性氨中毒诊断标准15. GBZ 15-2002 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16. GBZ 16-2002 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诊断标准17. GBZ 17-2002 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18. GBZ 18-2002 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20. GBZ 20-2002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21. GBZ 21-2002 职业性光敏性皮炎诊断标准22. GBZ 22-2002 职业性黑变病诊断标准23. GBZ 23-2002 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24. GBZ 24-2002 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25. GBZ 25-2002 尘肺病理诊断标准26. GBZ 26-2002 职业性急性三烷基锡中毒诊断标准27. GBZ 27-2002 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标准28. GBZ 28-2002 职业性急性羰基镍中毒诊断标准29. GBZ 29-2002 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诊断标准30. GBZ 30-2002 职业性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中毒诊断标准31. GBZ 31-2002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32. GBZ 32-2002 职业性氯丁二烯中毒诊断标准33. GBZ 33-2002 职业性急性甲醛中毒诊断标准34. GBZ 34-2002 职业性急性五氯酚中毒诊断标准35. GBZ 35-2002 职业性白内障诊断标准36. GBZ 36-2002 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诊断标准37. GBZ 37-2002 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38. GBZ 38-2002 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39. GBZ 39-2002 职业性急性1,2一二氯乙烷中毒诊断标准40. GBZ 40-2002 职业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诊断标准41. GBZ 41-2002 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42. GBZ 42-2002 职业性急性四氯化碳中毒诊断标准43. GBZ 43-2002 职业性急性拟除虫菊酯中毒诊断标准44. GBZ 44-2002 职业性急性砷化氢中毒诊断标准45. GBZ 45-2002 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46. GBZ 46-2002 职业性急性杀虫脒中毒诊断标准47. GBZ 47-2002 职业性急性钒中毒诊断标准48. GBZ 48-2002 金属烟热诊断标准49. GBZ 49-2002 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50. GBZ 50-2002 职业性慢性丙烯酰胺中毒诊断标准51. GBZ 51-2002 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52. GBZ 52-2002 职业性急性氨基甲酸酯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53. GBZ 53-2002 职业性急性甲醇中毒诊断标准54. GBZ 54-2002 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诊断标准55. GBZ 55-2002 职业性痤疮诊断标准56. GBZ 56-2002 棉尘病诊断标准57. GBZ 57-2002 职业性哮喘诊断标准58. GBZ 58-2002 职业性急性二氧化硫中毒诊断标准59. GBZ 59-2002 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60. GBZ 60-2002 职业性急性变应性肺泡炎诊断标准61. GBZ 61-2002 职业性牙酸蚀病诊断标准62. GBZ 62-2002 职业性皮肤溃疡诊断标准64. GBZ 64-2002 职业性急性铊中毒诊断标准65. GBZ 65-2002 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诊断标准66. GBZ 66-2002 职业性急性有机氟中毒诊断标准67. GBZ 67-2002 职业性铍病诊断标准68. GBZ 68-2002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69. GBZ 69-2002 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诊断标准70. GBZ 70-2002 尘肺病诊断标准71. GBZ 71-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72. GBZ 72-2002 职业性急性隐匿式化学物中毒诊断规则73. GBZ 73-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74. GBZ 74-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诊断标准75. GBZ 75-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诊断标准76. GBZ 76-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77. GBZ 77-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多器官功能损害综合症诊断标准78. GBZ 78-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79. GBZ 79-2002 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肾病诊断标准80. GBZ 80-2002 职业性急性一甲胺中毒诊断标准81. GBZ 81-2002 职业性磷中毒诊断标准82. GBZ 82-2002 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诊断标准83. GBZ 83-2002 职业性慢性砷中毒诊断标准84. GBZ 84-2002 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诊断标准85. GBZ 85-2002 职业性急性二甲基甲酰胺中毒诊断标准86. GBZ 86-2002 职业性急性偏二甲基肼中毒诊断标准87. GBZ 87-2002 职业性慢性铊中毒诊断标准88. GBZ 88-2002 职业性森林脑炎诊断标准89. GBZ 89-2002 职业性汞中毒诊断标准90. GBZ 90-2002 职业性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91. GBZ 91-2002 职业性急性酚中毒诊断标准92. GBZ 92-2002 职业性高原性诊断标准93. GBZ 93-2002 职业性急性航空病诊断标准94. GBZ 94-2002 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95. GBZ 95-2002 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96. GBZ 96-2002 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97. GBZ 97-2002 放射性肿瘤诊断标准98. GBZ 98-2002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99. GBZ 99-2002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100. GBZ 100-2002 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标准101. GBZ 101-2002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标准102. GBZ 102-2002 放冲复合伤诊断标准103. GBZ 103-2002 放烧复合伤诊断标准104. GBZ 104-2002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105. GBZ 105-2002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106. GBZ 106-2002 放射性皮肤病诊断标准107. GBZ 107-2002 放射性性腺诊断标准108. GBZ 108-2002 急性铀中毒诊断标准109. GBZ 109-2002 放射性膀胱疾病诊断标准110. GBZ 110-2002 急性放射性肺炎诊断标准111. GBZ 111-2002 放射性直肠炎诊断标准112. GBZ 112-2002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113. GBZ 113-2002 电离辐射事故干预水平及医学处理原则114. GBZ 114-2002 使用密封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115. GBZ 115-2002 X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卫生防护标准116. GBZ 116-2002 地下建筑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117. GBZ 117-2002 工业X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118. GBZ 118-2002 油(气)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卫生防护标准119. GBZ 119-2002 放射性发光涂料卫生防护标准120. GBZ 120-2002 临床核医学卫生防护标准121. GBZ 121-2002 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卫生防护标准122. GBZ 122-2002 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卫生防护标准123. GBZ 123-2002 汽灯纱罩生产放射卫生防护距离124. GBZ 124-2002 地热水应用中放射卫生防护距离125. GBZ 125-2002 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126. GBZ 126-2002 医用电子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127. GBZ 127-2002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128. GBZ 128-2002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129. GBZ 129-2002 职业性内照射个人监测规范130. GBZ 130-2002 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131. GBZ 131-2002 医用X射线治疗卫生防护标准132. GBZ 132-2002 工业用γ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133. GBZ 133-2002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距离134. GBZ 134-2002 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卫生防护标准135. GBZ 135-2002 密封γ放射源容器卫生防护标准136. GBZ 136-2002 生产和使用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卫生防护标准137. GBZ 137-2002 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监测规范138. GBZ 138-2002 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139. GBZ 139-2002 稀土生产场所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140. GBZ 140-2002 空勤人员宇宙辐射控制标准141. GBZ 141-2002 γ射线和电子束辐照装置防护检测规范142. GBZ 142-2002 油(气)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143. GBZ 143-2002 集装箱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四)推荐性标准144. GBZ/T 144-2002 用于光子外照射放射防护的剂量转换系数145. GBZ/T 145-2002 个人胶片剂量剂146. GBZ/T 146-2002 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名词术语147. GBZ/T 147-2002 X射线防护材料衰减性能的测定148. GBZ/T 148-2002 用于中子测井的CR39中子剂量剂的个人剂量监测方法149. GBZ/T 149-2002 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培训规范150. GBZ/T 150-2002 工业X射线探伤卫生防护监测规范151. GBZ/T 151-2002 放射事故个人外照射剂量估算原则152. GBZ/T 152-2002 γ远距离治疗室设计防护要求153. GBZ/T 153-2002 放射性碘污染事故时碘化钾的使用导则154. GBZ/T 154-2002 不同粒度放射性气溶胶年摄入量限值155. GBZ/T 155-2002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定方法156. GBZ/T 156-2002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报告格式及内容157. GBZ/T 157-2002 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GBZ 188-2007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清单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清单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清单一、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中国职业卫生法规中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是保护劳动者健康与安全的基础。

该法规对职业病预防、诊断、治疗和赔偿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1.1 职业病的定义与范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由于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引起的、以慢性发病特点为主的疾病,包括职业性肺尘病、职业性中毒、职业性皮肤病以及其他职业病。

1.2 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该法规规定了雇主和劳动者的职责。

雇主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卫生培训等。

劳动者则有权要求雇主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以保证自身的健康与安全。

1.3 职业病的诊断与治疗《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机构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诊断和鉴定。

一旦确诊为职业病,雇主应当及时报告,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4 职业病的赔偿该法规明确了职业病的赔偿责任和赔偿的范围。

劳动者若因职业病导致损害,有权要求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补助、抚恤金等。

二、职业卫生管理办法《职业卫生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安全而制定的。

2.1 职业卫生管理的责任雇主应当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为劳动者提供咨询和培训。

2.2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估雇主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估,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应当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2.3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雇主应当采取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改善工作场所的卫生条件等。

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权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

2.4 职业卫生知识宣传雇主有责任向劳动者宣传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健康保护意识。

劳动者也应该积极配合雇主的宣传工作,提高自身的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是指以保护职工的生命、身体和健康为目的,规范劳动者在工作场所中的安全、卫生行为的法律法规。

以下是我列举的一些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律规定了劳工在工作场所的基本权益和义务,包括保障劳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并规定了用人单位应提供的劳动保护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律明确了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和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劳工的身体健康。

3.《职业病防治法》:该法律规定了对职业病的预防、治疗和相关救助的措施,要求用人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规定》:该规定针对特种作业人员,规定了他们必须接受的安全培训内容和标准,确保他们在特殊工作环境中的安全。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该法规明确了对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储存、搬运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保护劳工和环境的安全。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指的是旨在保护环境资源,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

以下是几个相关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同时要求企业和个人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环境意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律规定了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包括排放标准的制定和监测、大气污染物治理等方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该法律规定了水污染的预防和治理措施,鼓励和促进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律规定了固体废物的管理和处理要求,包括废物的分类、处置和监管。

这些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于保障劳工的权益和环境的健康起着重要作用。

同时,我们每个人也应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遵守,提高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是现代社会对于职业安全与健康以及环境保护重要的法律体系。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2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1.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1.5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常用卫生法律法规汇编

常用卫生法律法规汇编

常用卫生法律法规汇编常用卫生法律法规汇编第一章基础卫生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第二节《传染病防治法》第三节《食品安全法》第四节《环境保护法》第五节《职业病防治法》第六节《职业卫生管理条例》第七节《药品管理法》第八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节《卫生监督条例》第二章健康教育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健康促进条例》第三节《草地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四节《非法行医行为若干规定》第五节《白求恩式卫生纸免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三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第一节《卫生机构医疗工作常规》第二节《传染病预防和救治法实施条例》第三节《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四节《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办法》第五节《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办法》第四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第一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节《医药行业营销人员行为规范》第三节《医疗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四节《药品广告审查发布办法》第五节《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管理规定》第五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第一节《食品生产经营工作管理办法》第二节《食品安全追溯管理条例》第三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定》第四节《食品安全标识管理条例》第五节《罚没财产处理办法》第六章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第一节《环境保护工作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第二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例》第三节《卫生监测奖励办法》第四节《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第五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规定》附件: 此处列出相关法律法规的附件,包括相关规范、指导文件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 卫生法律法规:指与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

2. 健康教育:指对公众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的教育活动。

3.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指与医疗卫生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法规。

4.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指与药品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医药行业营销规范等方面的法规。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他要求清单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他要求清单

2023年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他要求清单一、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二、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三、环境保护要求清单1.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采取资源节约型的生产方式2.严格控制有害物质的排放,确保不超过国家标准3.严格执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如各项环评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等4.加强对环保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每个环保设施都正常运转5.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并公开数据四、职业健康安全要求清单1.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职业卫生档案2.在工作场所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设施3.进行岗位风险评估,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4.组织职工进行必要的职业卫生培训5.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1、本文档所涉及的简要注释如下:本文档列举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对应的要求清单,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指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指国家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3、本文档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及法律解决方案如下:1)环保设施未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建设,导致环境污染: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相关责任方进行处罚和赔偿。

2)职工因工作岗位原因而患上职业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清单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清单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清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清单》一、引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EHS)法律法规是为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工作环境提供指导和保障的法律框架。

遵守相关法规不仅是企业的法律义务,也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本文将概述一些国内外的EHS法律法规,以帮助企业了解并遵守相应的要求。

二、国内EHS法律法规清单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基本工作标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针对职业病危害进行预防和控制,要求用人单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提供相关职业健康检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设立环保目标、规范环境管理行为,要求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实施环境保护措施,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重点治理大气污染,规定了大气污染的排放标准和控制措施,要求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和先进技术,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保护水环境,规定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排放污染物,要求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并落实日常监测和记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预防和控制固体废物污染,要求企业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固体废物,并强调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原则。

8.《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品管理条例》- 要求对涉及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管控,确保化学品使用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三、国际EHS法律法规清单1.欧盟REACH法规- 进一步推动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对企业进行化学品登记和评估,要求替代最危险的化学品。

2.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法规- 包括《清洁空气法》、《资源保护与恢复法》等,旨在控制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3.国际劳工组织(ILO)公约- 包括《职业健康新公约》、《危害物质的制止和禁止公约》等,鼓励国家采取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工人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劳动法中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范本

劳动法中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范本

劳动法中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范本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其中包含了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一系列规定。

下面是劳动法中与职业安全卫生相关的内容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过程中的安全,根据宪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鼓励、支持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加强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第三条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基本方针,采取预防措施和救治措施相结合的措施,不断提高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劳动者组织参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发挥劳动者的积极作用。

第二章职业卫生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职业卫生管理的责任、职权和义务。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职业卫生风险评价与控制;(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与监测;(三)职业性疾病的监测与诊断;(四)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五)职业卫生设施设备的管理;(六)职业卫生事故的报告与调查;(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等。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卫生风险评价,采取控制措施,降低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危害程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评价结果及采取的措施向劳动者和劳动者代表进行公示。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监测,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发现职业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标准或者危害程度增加时,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保障劳动者职业卫生安全。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

委托符合条件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检查的,应当妥善保存检查报告,并向劳动者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素质和防护能力。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职业卫生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职业卫生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并将检查及维护情况记录备案。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

2023年度:文档模板: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1 清洁生产促进法1.1.1 清洁生产评价管理办法1.1.2 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导则1.2 大气污染防治法1.2.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2.2 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1.3 水污染防治法1.3.1 水污染排放标准1.3.2 水污染排放许可证制度1.4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4.1 固体废物危险性评估方法1.4.2 固体废物处置许可证制度2.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2.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1.1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规程2.1.2 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规程2.2 劳动合同法2.2.1 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的规定2.2.2 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规定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3.1.1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3.1.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程3.2 安全生产标准化法3.2.1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管理规程3.2.2 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机构管理规程4. 法律责任4.1 环境保护法4.1.1 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处罚规定4.1.2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4.2 职业安全健康法4.2.1 违法行为处理措施4.2.2 职业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文档总结:1、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包括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法律责任等四个方面。

其中,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清洁生产促进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法;法律责任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两个方面。

2、列举如下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清洁生产:指在优化生产过程和产品结构等方面,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的生产方式。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卫生法律法规概述一、法律法规的意义及作用卫生法律法规是指国家为了维护公民的健康权益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主要目的是规范卫生领域的行为,保护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卫生法律法规的意义在于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全民健康发展。

它给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相应的权力和责任,同时也规定了公民在卫生领域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了社会的卫生秩序。

二、卫生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1.卫生行政管理法规(1)卫生行政管理条例:主要规定了卫生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职责、权力及其行使等。

(2)传染病防治法:主要规定了传染病的监测、报告、预防控制和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3)预防职业病法:主要规定了职业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2.食品安全法规(1)食品安全法:主要规定了食品生产、销售、进口、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2)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主要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督的组织架构、监督措施和处罚规定等。

3.药品管理法规(1)药品管理法:主要规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2)药品监督管理法:主要规定了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度。

4.医疗机构管理法规(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主要规定了医疗机构的设置、医疗行为规范、医疗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主要规定了医疗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赔偿等方面的内容。

5.环境卫生管理法规(1)环境保护法:主要规定了环境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行政责任和处罚规定等。

(2)大气污染防治法:主要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管理措施、排放标准和监督监测等。

三、本文涉及附件本文涉及的附件包括:卫生行政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预防职业病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药品监督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卫生行政管理法规:指国家为了规范卫生行政管理行为而制定的法规,包括卫生行政管理条例等。

职业卫生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目录清单

职业卫生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目录清单

职业卫生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目录清单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改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修改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1987]105号);(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52号)。

三、部门规章(1)《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2013年4月10日起施行)。

(2)《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

(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2014年4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2006年7月27日起施行)。

(5)《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卫计委、人力社会资源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国卫疾控发【2015】92号)。

(6)《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7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

(7)《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5号,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8)《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布局与管理规范》(2015年9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厅安健〔2015〕93号)(9)《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管理规范》(2015年9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厅安健〔2015〕93号)(10)《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0号,2002年5月1日起施行)(11)《卫生部卫生立法工作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号,1999年10月13日起施行)。

主要环境与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清单

主要环境与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清单

FCC主要环境与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清单1、环境与职业安全卫生相关法律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修正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2、主要环境与职业安全卫生行政法规及规章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车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试行办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工厂防止矽尘危害技术措施暂行办法职业病报告办法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剧毒物品管理暂行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放射环境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电气安全管理规程木工平刨床安全管理规程冲压安全管理规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全国环境监测报告制度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天津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3、主要环境与职业安全卫生行业标准、地方行政法规及规章目录劳动局津劳险(1997)37号《天津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的暂行规定》4、主要环境与职业安全卫生其它要求目录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9995、主要环境与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目录(1)基础标准1. GB3805-83 安全电压2. GB2893-82 安全色3. GB2894-96 安全标志4. GB16179-96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5. GB13690-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6. GB1.8-89 标准化工作导则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编写规定7. GB13392-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8. GB/T12903-90 个人防护用品术语9. GB1251.1-89 工作场所的险情信号险情听觉信号10. GB/T15463-95 静电安全术语11. GB4968-85 灭火分类12. GB7144-86 气瓶颜色标记13. GB13861-92 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代码14. GB190-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15. GB/T15236-94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16. GB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17. GB/T14107-93 消防基本术语18. GB4327-84 消防设施图形符号(2)产品标准1. GB4014-83 安全皮鞋2. GB6095-85 安全带3. GB6527.1-86 安全色卡4. GB2811-89 安全帽5. GB6220-86 长管面具6. GB6568.1-86 带电作业用屏蔽服7. GB4396-84 二氧化碳灭火剂8. GB5890-86 防冲击眼护具9. GB12014-89 防静电工作服10. GB12012-89 防酸工作服11. GB4053.3-9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12. GB4053.4-9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13. GB2890-82 过滤式防毒面具14. GB6223-86 过滤式防微粒口罩15. GB3609.1-83 焊接护目镜和面罩16. GB5893.1-86 护耳器、耳塞17. GB5893.2-86 护耳器、耳罩18. GB12011-89 绝缘皮鞋19. GB12018-89 耐酸碱皮鞋20. GB4399-84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21. GB4402-98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2. GB/T13661-92 一般防护服23. GB8965-98 阻燃防护服24. GB2621-81 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25. LD30-92 劳动防护雨衣26. LD34.1-34.5-92 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耐酸(碱)手套、焊工手套、橡胶耐油手套、防调线手套27. LD46-93 防寒安全帽28. LD50-94 保护足趾安全鞋(靴)29. LD61-94 劳保羽绒服(3)方法标准1. GB2812-81 安全帽试验方法2. GB6096-85 安全带试验方法3. GB/T16178-96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4. GB4452.3-84 地上地下消火栓通用技术5. GB12623-90 防护鞋通用技术条件6. GB12158-90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7. GB13532-92 干粉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8. GB3608-83 高处作业分级9. GB4200-84 高温作业分级10. GB935-89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11. GB10892-89 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12. GB/T4200-97 高温作业分级13. GB9448-88 焊接与切割安全14. GB7945-87 弧焊设备焊接电缆插头、插座和藕合器的安全要求15. GB7258-8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16. GB10827-89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17. GB12265-90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18. GB12266-90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19. GB8196-87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20. GB13329-91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21. GB5144-85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22. GB644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23. GB6442-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24. GB672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25. 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26. GB12602-90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27. GB15052-94 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28. GB8958-8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29. GB10055-88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30. GB/T15499-95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31. GB3787-9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32. GB4351-84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33. GB/T5144-9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34. GB5306-8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35. GB6514-8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36. GB6944-86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37. GB14371-93 危险货物运输、爆炸品分级程序38. GB14050-93 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要求39. GB16912-97 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40. GB50194—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41. TJ/T3145-91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42. LD48-93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编制说明43. LD64-94 起重机械防碰装置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编制说明44. LD82-95 高温作业分级检测规程45. LD/T75-96 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与代码46. DL408-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47. CJJ13-8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48. JGJ33-8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49. JGJ46-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50. 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51. JT/T3145-91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4)环境与卫生标准1.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 GB3096-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3. GB11528-89 车间空气中砂轮磨尘卫生标准4. GB8783-88 尘肺病理诊断标准5. GB11806-89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6. TJ8-74 放射防护规定7. GB11924-89 辐射安全培训规定8. GB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9. GB16357-96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10.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11. GB12523-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12. GB12801-9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13. GB5817-86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14. LD84-95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检测规程15. 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6. GB13733-92 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17. GB12331-90 有毒作业分级18. LD81-95 有毒作业分级检测规程19.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0. GB5748-85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标准21. GB12358-90 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22. LD80-95 噪声作业分级(5)行业标准1. SH3505-1999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一)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一)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一)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一)背景介绍职业卫生是指通过预防、监测、评价、控制因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引起的职业病和相关健康影响的科学和技术。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本文将重点介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一部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中国职业卫生领域的核心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于2002年实施,为预防、控制和治疗职业病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该法,雇主有责任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权益,包括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以及对职业病患者提供必要的治疗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还规定了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和报告制度,强调雇主和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明确了政府职责和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加强了对违法单位和个人的法律制裁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中国劳动领域最重要的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于1994年颁布,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中也包括职业卫生方面的保护。

根据该法,雇主有责任为劳动者提供安全、无害的工作环境,并采取相应的职业卫生措施,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包括知情权、参与权和拒绝权。

劳动者有权知道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和风险,并对其工作环境提出合理要求。

雇主不得违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

《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指南》国际劳工组织(ILO)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致力于改善全球劳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质量。

《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指南》是ILO制定的一项重要指南,旨在帮助各国建立和实施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

该指南强调将职业卫生融入企业的管理体系中,以确保职业健康和安全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规定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规定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规定
是指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环境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职业伤害和环境污染,保护工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同时保护环境免受污染。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职业安全和健康规定:这些规定要求雇主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规定还要求雇主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工作环境规定:这些规定要求雇主保证工作场所的环境安全和卫生,包括通风、温度、湿度等方面。

规定还要求雇主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3. 职业病防治规定:这些规定要求雇主进行职业病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包括对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进行监测和检测。

规定还要求雇主向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服务。

4. 职业伤害赔偿规定:这些规定要求雇主为因工作而导致的职业伤害提供适当的赔偿或救济措施,包括支付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和经济补偿等。

5. 环境保护规定:这些规定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防止污染和资源浪费。

规定还要求企业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如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规定的内容,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为了确
保规定的有效实施,各国通常设立了相关的监管机构和部门来监督和管理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执行情况。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月版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月版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月版作为企业或个人,了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的清单十分重要。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的清单包含了一系列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根据本月最新的政策调整,我们整理出以下的文件清单供大家使用。

一、国家级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国家级的法律法规,明确了生产安全之重要性,规定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加强安全培训与交流等。

2.《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国家级的法律法规,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规定工业企业必须安装污水处理设施,使用环保材料和节能设备等。

3.《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国家级的法律法规,规定了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保护和防治措施,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4.《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是国家级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各项工程建设在立项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对得出的评价结果进行监督与管理。

二、部门级1.《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条例》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门级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必须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2.《职业病防治条例》《职业病防治条例》是卫生和计划生育部发布的部门级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在出现职业病病例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部门级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并进行相应处理和改进。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发布的部门级法律法规,通过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三、地方级1.《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是地方级的法规,要求企业必须上保险,确保员工在发生工伤时能得到相应的赔偿以及医疗和康复服务。

主要环境与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清单

主要环境与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清单

主要环境与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清单1. 主要环境法律法规1.1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环境污染治理的措施、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方面,对于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作用。

1.2 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律对于大气污染防治、大气环境保护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以加强对大气污染的防治。

1.3 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该法律对于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以加强对水污染的防治。

1.4 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该法律规定了对于土壤污染的防治、土壤环境保护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以加强对土壤污染的防治。

1.5 危险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提高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2.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2.1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律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工资、社会保险、劳动条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以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环境。

2.2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法律规定了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等方面的措施,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2.3 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该法律对于职业病防治的具体要求、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措施、职业病诊断和鉴定规程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2.4 危险化学品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规定》:该规定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记、包装等方面措施,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运输中的安全防护。

2.5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爆炸物品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加强对爆炸物品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规定(2篇)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规定(2篇)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规定为实现企业的永续经营,在创造利润的同时,也为员工创造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公司特规定以下制度:一、生产安全制度:1﹑公司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确保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2﹑各级负责人必须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和在技术改造﹑设计的同时,都要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内容。

严禁违章指挥和盲目蛮干。

3﹑坚持安全教育制度,新雇工人要实行安全教育;岗位变换人员,临时劳动人员要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不合格者不准独立操作。

4﹑厂内外都应注意遵守交通规则。

步行时要走指定信道,注意警告标志,过公共道(如走廊、楼梯等)时不准嘻笑打闹。

5﹑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程。

工作前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各种安全设施,经确认无误方可开动设备。

工作中要坚守岗位,不准随便脱离岗位,上班前不准饮酒,不准带小孩进入作业现场。

下班后要保持设备﹑环境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

6﹑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由设备总务课统一安装,手持用电动工具要采用低压装置。

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告牌或派人监护。

检修结束后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接电启用。

7﹑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等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管理,专人负责。

发电机房、变配电室﹑危险品等区域,非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消防器材要设置齐全,妥为保护,保持良好状态。

8﹑厂房场地/设施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凡发现有严重危险的厂房/设施和设备,员工应向上级及时报告;遇有危及生命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操作并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9﹑凡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的,应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部门。

对安全生产有显着成绩的个人,应予表扬奖励;对严重失职造成事故的人员应给予必要的处罚。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一、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国家21世纪颁布的第一部卫生单行法律;它以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为宗旨,规定了我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中的各种法律制度;该法律确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律关系主体有:政府卫生及相关行政部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以及承担职业卫生检测、体检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单位等四方;法律明确了上述四方之间的行政和民事法律关系,并分别规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法律地位、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确立了我国职业病防止所采取的“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策略;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职责和义务;突出了劳动者健康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规定了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事业病防治监管中的职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能以及各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保障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总体运行制度,即政府监管与指导、用人单位实施与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和自律、社会监督与参与以及职业卫生服务技术保障等;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我国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法律制度是:职业卫生监督制度;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按职业病目录和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受到保护制度;职业病病人保障制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职业病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鼓励科学防治;淘汰落后的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以及职业卫生监督和技术服务机构及其队伍管理制度等;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是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步骤,也是我国政府在职业卫生和安全管理方面,履行与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所签署的公约或承诺的重要体现;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76条,分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二、职业病防治法相关配套法规与规章为使职业病防治法规范地施行,职业病防治法正式颁布后,卫生部相继发布了一系列与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的配套卫生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以及职业病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等多个卫生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此外,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以及卫生部后续发布的其他相关卫生规章,都是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同时具有法律效力;三、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卫生标准是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对劳动条件各种卫生要求所做出的技术规定,可视作技术尺度;他可被政府采用,成为实施职业卫生法规的技术规范,卫生监督和管理的法定依据;1965年由原国家建设委员会、卫生部批准、发布的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是我国第一部与职业卫生有关的国家标准,其中规定了8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这个标准经多次修订后成为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1981年,我国成立了包括劳动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在内的全国性卫生标准组织,卫生标准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职业卫生标准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和要求;因此,我国于2002年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修订为两个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了设计应考虑的一般卫生要求,主要包括物理性有害的限值;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则重点规定了化学性的接触限值;此外,新标准有一些重要的变动,除增加了化学物的接触限值外,还采用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作为主体性的限值单位;生产性粉尘的标准除总尘外,要求主要测定呼吸性粉尘;四、国际职业卫生法规与管理职业卫生法规、管理与国家的历史及体制有关,因此它在各国的情况大不一样;随着欧洲工业化的进程,德国在19世纪即着手建立社会保障系统,保险职工的疾病、养老和工伤事故,并于1894年7月6日出台世界上第一部事故保险法包括工伤和职业病;相比之下,美国联邦政府管理职业卫生还是近期的事情,1970年以前尚没有全国性法规,某些州有,但保护的程度在各州间有很大差别;1970年美国国会颁布职业安全与卫生法,要求为全国工人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此外,有些国际组织和学术团体制订职业安全与卫生法规,力求在世界范围保障工人的健康;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职业卫生法规与管理也成为世界范围的问题;发达国家的工业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世界银行1981年报告称亚洲日本除外、拉丁美洲和东欧为新兴市场,发达国家投资占当地发展资金的2/3;工业化给这些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带来好处,也使环境恶化、健康受损;许多国家没有劳动保护的法规,即使有,也缺乏管理;它们忽视职业病,不承认工人获赔偿的权利;世界劳工组织估计,每年全世界有22万工人死亡,亿例工伤;WHO报告,世界每年发生1千万例职业病,几乎全在发展中国家;目前,职业卫生包括环境卫生最大的挑战是在国际领域;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是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对工作场所的卫生要求做出的技术规定,是实施法律、法规的技术规范,是卫生监督和管理的法定依据;基本信息中文名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外文名称National occupational health standards缩写GBZ分类标准、准则目的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针对对象标准简介ICSC52GB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38-2006代替GBZ38-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前言介绍值物理因素报批稿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Physical agents本标准第13章、第14章和第15章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此次修订将GBZ 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分为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和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本标准与GBZ 2-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减少了高温作业分级和高温作业场所气象条件的卫生学评价标准;--增加了的、、高频电磁场、接触限值和噪声的接触限值;--调整了高温、手传振动的接触限值;--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的测量方法修订成为独立的标准版本GBZ/T XXX-2006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方法;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国营红声器材厂嘉兴分厂、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奎思特技术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生、梁友信、杨磊、吴维皑、李涛、张敏、何丽华、徐伯洪、舒国华、张绍栋、杜燮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Z 2-2002;接触限值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存在或产生物理因素的各类工作场所;适用于工作场所卫生状况、劳动条件、劳动者接触物理因素的程度、生产装置泄露、防护措施效果的监测、评价、管理、工业企业卫生设计及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本标准不适用于非职业性接触;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修订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包括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T 3947 声学名词术语GBZ/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高频电磁场GBZ/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噪声GBZ/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手传振动GBZ/T18910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体力劳动时的心率术语定义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中,,的术语、定义和缩略语同样适用于本标准;超高频辐射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ultra high frequency radiation in the workplace术语和定义ultra high frequency radiation又称超短波,指频率为30MHz~300MHz或波长为10m~1m的电磁辐射,包括和;pulse wave以脉冲调制所产生的;continuous wave以连续振荡所产生的超高频辐射;power density单位面积上的辐射功率,以P表示,单位为mW/cm2;卫生要求一个工作日内职业接触限值见表1;表1 工作场所职业接触限值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高频电磁场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igh frequency electromagnetic field术语和定义高频电磁场high frequency electromagnetic field频率为100kHz~30MHz,相应波长为3km~10m范围的;高频电磁场的电场强度单位为V/m;高频电磁场的磁场强度单位为A/m;卫生要求8h高频电磁场见表2;表2 工作场所高频电磁场职业接触限值测量方法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工频电场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power frequency electric field in the workplace 术语和定义power frequency electric field频率为50Hz的极低频电场;卫生要求8h工作场所职业接触限值见表3;表3 工作场所职业接触限值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激光辐射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laser radiation in the workplace术语和定义激光laser radiation波长为200nm~1mm之间的相干;radiant受照面积上光能的面密度,单位为J/cm2;辐照度irradiance单位面积照射的辐射通量,单位为W/cm2;CA和CB correction factors激光作用是波长的函数,为评判等价效应而引进的数学因子;CA和CB分别为红外和可见光波段的;卫生要求8h眼直视激光束的职业接触限值见表4表4 眼直视激光束的职业接触限值表5 激光照射皮肤的职业接触限值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微波辐射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microwave radiation in the workplace术语和定义microwave 频率为300MHz~300GHz、波长为1m~1mm范围内的电磁波,包括脉冲微波和连续微波;脉冲微波与连续微波pulse microwave & continuous microwave脉冲微波指以脉冲调制的微波;连续微波指不用脉冲调制的连续振荡的;固定与非固定微波辐射fixed microwave radiation & nonfixed microwave radiation固定是指固定天线波束的辐射;或运转天线的t0/T>的辐射;非固定是指运转天线的t0/T<的辐射;式中t0指接触者被测位所受辐射大于或等于主波束最大密度50%的强度时的时间,T指天线运转一周时间;肢体局部与全身微波辐射partial-body microwave radiation & whole-body microwave radiation肢体局部指微波设备操作过程中,仅手或脚部受辐射;全身指除肢体局部外的其他部位,包括头、胸、腹等一处或几处受辐射;密度及日剂量average power density & daily dose平均功率密度表示单位面积上一个工作日内的平均辐射功率;日剂量表示一日接受辐射的总能量,等于平均功率密度与受辐射时间按照8h计算的乘积,单位为μW·h/cm2或mW·h/cm2;卫生要求工作场所职业接触限值见表6;表6 工作场所微波职业接触限值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紫外辐射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ultraviolet radiation in the workplace 术语和定义紫外辐射ultraviolet radiation又称紫外线ultraviolet light,指波长为100nm~400nm的电磁辐射;卫生要求8h工作场所紫外辐射职业接触限值见表7;表7 工作场所紫外辐射职业接触限值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高温作业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eat stress work in the workplace术语和定义高温作业heat stress work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的作业;WBGT指数wet bulb globe temperature index又称湿球黑球温度,是综合评价人体接触作业环境热负荷的一个基本参量,单位为℃;接触时间率exposure time rate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接触高温作业的累计时间与8h的比率;本地区室外通风设计温度local outside ventilation design temperature近十年本地区气象台正式记录每年最热月的每日13时~14时的气温平均值;卫生要求接触时间率100%,体力劳动强度为IV级,WBGT指数限值为25℃;劳动强度分级每下降一级,WBGT指数限值增加1℃~2℃;接触时间率每减少25%,WBGT限值指数增加1℃~2℃,见表8;本地区室外通风设计温度≥30℃的地区,表8中规定的WBGT指数相应增加1℃;表8 工作场所不同体力劳动强度WBGT限值℃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噪声职业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noise in the workplace术语和定义生产性噪声industrial noise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声音;稳态噪声steady noise在观察时间内,采用声级计"慢挡"动态特性测量时,声级波动<3dBA的噪声;非稳态噪声nonsteady noise在观察时间内,采用声级计"慢挡"动态特性测量时,声级波动≥3dBA的噪声;脉冲噪声impulsive noise噪声突然爆发又很快消失,持续时间≤,间隔时间>1s,声压有效值变化≥40dBA的噪声;A计权声压级A声级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LpA,LA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等效连续A计权声压级等效声级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level,LAeq,T,LAeq在规定的时间内,某一连续稳态噪声的A计权声压,具有与时变的噪声相同的均方A计权声压,则这一连续稳态声的声级就是此时变噪声的等效声级,单位用dBA表示;按额定8h工作日规格化的等效连续A计权声压级8h等效声级normalization of 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to a nominal 8h working day,LEX,8h将一天实际工作时间内接触的噪声强度等效为工作8h的等效声级;按额定每周工作40h规格化的等效连续A计权声压级每周40h等效声级Normalization of 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to a nominal 40h working week,LEX,W非每周5d工作制的特殊工作场所接触的噪声声级等效为每周工作40h的等效声级;卫生要求噪声职业接触限值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8h,稳态噪声限值为85dBA,非稳态噪声等效声级的限值为85dBA,见表9;表9 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表10 工作场所脉冲噪声职业接触限值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手传振动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nd-transmitted vibration in the workplace术语和定义手传振动hand-transmitted vibration生产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接触受振工件时,直接作用或传递到人的手臂的机械振动或冲击;日接振时间daily exposure duration to vibration工作日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接触受振工件的累积接振时间,单位为h;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frequency-weighted acceleration to vibration按不同频率振动的人体生理效应规律计权后的振动加速度,单位为m/s2;4h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4 hours energy equivalent frequency-weighted acceleration to vibration在日接振时间不足或超过4h时,将其换算为相当于接振4h的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值;卫生要求手传振动4h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限值见表11;表11 工作场所手传振动职业接触限值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煤矿井下煤矿井下采掘工作场所气象条件meteorological requirements in the underground workplace of coal mine卫生要求井下采掘工作场所气象条件应符合表12的规定;表12 井下采掘工作场所气象条件井下作业环境气温较低时服装保暖量应适当增加;测量方法工作场所温湿度的测定应用通风温湿度计,风速的测定可应用热球式或叶状风速仪;体力劳动体力劳动强度分级classification of physical workload术语和定义能量代谢率energy metabolic rate从事某工种的劳动者在工作日内各类活动包括休息的能量消耗的平均值,以单位时间每分钟内每平方米体表面积的能量消耗值表示,单位是kJ/min·m-2;劳动时间率working time rate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工作时间与日工作时间8h的比率,以百分率表示;体力劳动性别系数sex-based coefficient of physical work相同体力强度引起的男女不同生理反应的系数;在计算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时,男性系数为1,女性系数为;体力劳动方式系数pattern coefficient of physical work在相同体力强度下,不同劳动方式引起的生理反应的系数;在计算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时,"搬"的方式系数为1,"扛"的方式系数为、"推/拉"的方式系数为;体力劳动强度指数intensity index of physical work区分体力劳动强度等级的指数;指数大,反映体力劳动强度大;指数小,反映体力劳动强度小;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体力劳动强度分为四级,见表13;表13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实际工作中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可参考附录B;生理限值体力工作时心率和能量消耗的生理限值physiological limits on heart rate and energy consumption during physical work术语和定义能量消耗energy consumption人体为维持生理功能和各种活动所消耗的能量,单位为kJ;卫生要求人工作日8h总能量消耗不应超过6276kJ或kJ/min·m-2;工作场所体力劳动时心率的测量方法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标准附录规范性引用附录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是用于监督、监测工作场所及工作人员物理因素职业危害状况、生产装置泄漏情况,评价工作场所卫生状况的重要依据;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免受物理性职业性有害因素危害,预防职业病;在实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评价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危害或个人接触状况时,应正确运用接触限值,并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测量方法进行测量和分析;本标准规定的接触限值为上限值;电磁辐射的功率密度用于表示超高频、微波和激光的辐射强度;超高频辐射在远区场,功率密度与电场强度EV/m之间的关系如下:………………………………………………式中:P--功率密度,mW/cm2;E--电场强度,V/m;测量时,可选择功率密度或电场强度;高频电磁场工作场所高频电磁场接触限值适用于接触高频电磁辐射的各类作业,但不适用于环境照射及作为医疗或诊断为目的的照射;频率在3MHz以下的高频电磁场,可选择电场强度或磁场强度;工频电场工频电场职业接触限值适用于交流输电系统中接触电磁场的电力工作人员及带电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超过接触限值的工频电场地点或延长接触时间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带电作业人员应该处在"全封闭式"的屏蔽装置中操作,或应穿包括面部的屏蔽服;微波辐射工作场所微波辐射接触限值适用于接触微波辐射的各类作业,不包括居民所受环境辐射及接受微波诊断或治疗的辐射;脉冲微波固定辐射和非固定辐射的平均功率密度限值相同;肢体局部辐射不区分连续微波和脉冲微波;短时间暴露功率密度>1mW/cm2时,除控制暴露时间按日剂量接触限值计算外,还需使用个人防护;紫外辐射本限值适用于人工紫外辐射;紫外线混合光源包括各段波长紫外线的光源,如电焊弧光;测量时,可选择辐照度或照射量;工作场所手传振动接触限值适用于生产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手接触受振工件的作业;在日接振时间不足或超过4小时时,要将其换算为相当于接振4小时的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值,可用式2计算:……………………式中:ahwT--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T--日接振时间,h/d;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气象条件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气象条件适用于煤矿井下采掘作业,也适用于其他矿井下的采掘作业;表12中的上限及下限值均不是舒适限值;在上限条件下,劳动者仍有一定的闷热感;在下限的条件下,部分人尚有"稍冷"感;但在此标准范围内可保证劳动者不发生中暑,并能防止常见病、多发病的高发;附录B 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资料性附录表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职业病是防治法》立法宗旨是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 职业病,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促 进经济发展。
2020/11/14
35
专项法-《职业病防治法》
该法有力地保障劳动者的
• 知情权(第30、33、36、49条)、 • 接受培训权(第31条)、 • 职业卫生防护权和健康保障权(第4、5、6、31、32、33、34、36、50、51、
康;
▪ 劳动者除了遵守防止劳动灾害的必要事项外,
必须尽可能协助实施企业主和其他有关人员要
规定 求实施的有关 2020/11/14

8
立法目的(2)
例2:英国职业安全与卫生法(1974年)
a)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和福利 b)保障非工作人员的健康或安全不受工作人员活动的影响 c)控制有害物质排入大气
• 4、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 5、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2020/11/14
28
劳动法—第六章
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 1、《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 2、《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 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020/11/14
29
劳动法—第六章
第53条 三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基本内容简介
2
1、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在 管理体系标准中的体现
4 方针体现对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4 法律法规是进行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的重要依 据;
4 建立目标与管理方案必须考虑法律法规要求;
4 培训、协商与交流及文件和文件管理不仅要包
含OHS法律法规信息、 OHS意识培训而且还应
危害预评价(第15、16、17条)。
2020/11/14
37
专项法-《职业病防治法》
主要内容:
2 对用人单位--劳动过程中的防护和管理(第 19、20、21、22、23、24、25、26、27、28、 29、30、31、32、33、34、35、36、37、38 条)。
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第19条-共6点)。
工作的 加强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暂行条例》 82年
《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 83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88年国务院9号令
《劳动安全卫生的技术标准》 160多条强制性标准
2020/11/14
18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的发展历史
第五阶段 逐步完善阶段
《矿山安全法》一专项法
93年以后
2020/11/14
32
专项法
矿山安全法(1992年11月7日)
为了保障矿山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和职业 危害而制定本法是我国第一部劳动安全卫生 方面的法律。
分别对矿山建设和开采的安全保障、矿山 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事故处理、法律责 任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2020/11/14该法共分8章50条
33
专项法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是一切有关的企业、机 关和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迫工
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时,要负
法律责任。
2020/11/14
12
法律法规的作用
有利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和劳动 秩序;
有利于规范管理者与劳动者的安全生产行 为;
保证了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德国 1974年
《职业安全法》

加拿大 1978年
《职业卫生与安全法》
▪2020/11/14 其它国家如芬兰、墨西哥等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15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的发展历史
第一阶段 初建时期 55-57
《三大规程》(1956国务院)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注: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要求贯穿于整个职业安全卫生
2020管/11/1理4 体系的始未。
4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程序
包括如何
–识别、
–获取、
–沟通、
–更新、
–符合性评审、
–不符合纠正
2020/11/14
5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国家HSE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 委规章等;
➢地方法规、规章、标准;
➢行业规章、标准;
狭义:指国家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劳动 过 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的总和。
2020/11/14
7
立法目的(1)
• 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例1: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1996年6月19
日最新修订)
▪ 规定企业主的职责必须通过创造愉快舒适的
工作场所环境和改善劳动条件;
▪ 应确保在工作场所工作的劳动者的安全和健
1992
《劳动法》
1994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1995
《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2002.3.15
《职业病防治法》
2002年5月1日实施
《安全生产法》
2002.11.1实施
2020/11/14
19
中国职业安全卫生法管理体制
国家监察 ✓—国家经贸委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卫生部 ✓—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国家煤炭安全生产监察局
• 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 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 • 保护妇女、母亲和儿童的权益
2020/11/14
23
职业安全卫生基本法-劳动法
劳动法—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放假
第36条 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四十四小时。(国务院令40小时)
2020/11/14
24
劳动法—第四章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新加坡诺卫安全环境技术咨询公司

诺卫安全环境技术咨询(广州 )有限公司

(A Subsidiary of PSB Corporation)
2020/11/14
讲解纲要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在管理体系标准中的体现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的概念与作用
中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体制及法律法规体系现状
第43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 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2020/11/14
27
劳动法—第六章
第52条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老五项、新三项)
老五项:
新三项:
•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6、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
•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 7、“三同时”制度
• 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8、职业安全卫生预防评价制
法规、法律的科学性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制订是以大量的科学实验的数据为根据的。如: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等。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涉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大领域的 基础理论和应用科学技术理论。
2020/11/14
11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具有国家强制性,是国家权 力的体现,严重违反要追究法律责任。
2020/11/14
9
权利与义务
不对等性,特别强调对雇主的职责。
雇主必须按国家法令、改善劳动条件,搞好 安全卫生,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是雇主和劳动者双方必须 共同遵守。
是调整雇员和雇主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
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发生的相互
2020/11/14
10
促进劳动条件的逐步改善,消除生产中的 危害因素
加强了劳动保护工作,实现安全生产。
2020/11对/14 于加强企业管理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13
国外职业安全卫生立法概况
(1)劳工法规 英国: 1802年英国 《学徒的健康与道德法》 第一条禁 止雇9岁以下童工,工作时 间不得超 过12小时,禁止儿童上夜班。
第57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
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2020/11/14
31
劳动法—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58条 未成年工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 者 第59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 第四阶体力 劳 动强度, 禁忌劳动。(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 第60条 妇女四期(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未 满一年)的特殊劳动保护。主要有:不安排从事第三级 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劳动。产期九十天,怀孕七个 月以上女职工不延时和夜班劳动。
《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于10月27日第九届人大常 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江 泽民主席签署第60号主席令予 以发布,自2002年5月1日施行。
2020/11/14
34
专项法 -《职业病防治法》
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职业病防治工 作的法律。维护劳动者及职业病人的 健康权益《职业病防治法》的精髓。
52、54条)、 • 检举权、控告权和紧急避险权(36条)。 • 对特殊劳动者(如未成年工、妇女)权益的保障(第35条)。
2020/11/14
36
专项法-《职业病防治法》
主要内容:
1 前期预防
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第13 条-共6点)。
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第
14条)。
职业病防护措施,三同时,职业病
(1991)
2020/11/14
16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的发展历史
第二阶段 调整时期 58-66
《关于企业生产中安全工
作的几项制度》
(1963年)
第三阶段 动乱时期 67-76
特大事故10人以上死
2020/11/14
17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的发展历史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