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排洪设施安全管理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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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排洪设施安全管理正式版
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排洪设施安全管理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选矿厂尾矿库水位控制与防汛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安全教育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员工管理工作和岗位安全情况处于掌控之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尾矿库水位控制、防汛及排洪工作。
第二章水位控制安全管理
第三条尾矿库的排水井、排水管、排水洞必须保持完好,防止淤堵,并经常检查和维修,以保证排洪、排水设施运行工
况正常。
第四条在日常尾矿库运行和汛期应严格控制尾矿库水位。
第五条在满足澄清水不混蚀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库区水位。
第六条当回水与坝体安全滩长和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时,应确保坝体安全。
第七条水边线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第三章汛期安全防范
第八条汛期每班必须了解雨情,掌握本地区气象资料。并认真进行水位观测。
第九条尽早调整库内尾矿澄清水水位,使排水塔堵板顶面和库区水面高度保持在0.4-0.5m。
第十条检查配备的防洪物品,如编织袋、土工布等。
第十一条检查配备的筑坝机械,完善坝面照明和通讯设施。
第十二条坝顶、坝坡及坝两肩每班必须检查,了解渗漏、变形等异常现象。
第十三条汛期前(6月上旬)进行坝体现状实测,提供实测数据及实测平断面图,作为抢险措施决策依据。
第十四条汛期前(4月中旬)对尾矿库各构筑物、尾矿输送系统、排洪及供电、通讯进行一次全面的汛期防洪安全检查,写出检查报告,拟定抢修工程报告,抢修工程必须在6月中旬汛期到来前完成。
第十五条进行坝体渗流水监测,统计分析坝体浸润线变化规律,判定坝体渗流稳定状况。根据浸润线的变化情况及时排水降低库区汇水面积。
第十六条汛期坝上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十七条尾矿滩顶至库内最高洪水位水边线的距离不小于50m。
第十八条保证库区沉积干滩距离
≥150米,沉积滩安全超高≥1米。
第四章排洪设施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除冰冻季节外采用坝前均匀放矿保持滩面的平整,防止出现矿浆流沿坝的横向流动。冬季必须采用冰下独管集中放矿,避免在冲积滩出现永冻层造成浸
润线的升高。
第二四条汛期前必须对排洪系统(排洪塔、排水方形涵管、排洪隧洞及坝面排水沟等)进行全面检查,洪水过后对损坏的部位及时进行修整。
第三十条汛期注意收听当地天气预报,做好必要的抢险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渡汛。
第三十一条排洪塔必须按设计进行封堵。如水位上涨,要立即卸掉溢洪塔水下部分塔堵,排水降低库区汇水面积。
第三十二条尾矿库的通讯、照明及上坝道路建设与尾矿堆积坝同步设置,确保畅通。
第三十三条降雨后必须对坝体和排洪
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和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库水位,防止连续暴雨发生垮坝事故。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桦甸矿业公司选矿厂安全组。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若与国家和通钢矿业公司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按国家和通钢矿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