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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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管理制度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加盖鲜章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表》或者《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发现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应急物品保管和请领制度
一、各种物品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
二、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醒目。
三、要每日清扫、擦拭各项物品,保证物品清洁。
四、各项物品清洗、消毒后方可入库保管。
五、保管员要认真做好各项物品的请领和发放登记。
六、物品要保证充足,以备所需之用。
七、当物品回收时,一定要清点好数目再放回原处。
八、保管员要掌握每项物品所存放的方位和数量。
九、对损坏的应急物品要及时上报领导,并保存好做好记录,以备替换新的应急物品,保证应急物品的数量充足。
疫苗使用管理制度
一、第一类疫苗、第二类疫苗应到市疾控中心领取。
二、第一类疫苗每月必须下发到各接种单位,以保证应种儿童的正常免疫接种。
三、各种疫苗必须设专人管理、登记、储存、分发。
四、登记包括领取日期、批号、生产厂家、失效日期、领取数量、规格等等。
五、领取或接收第一类疫苗或第二类其它疫苗时,必须尽快装入冰箱内。必须按疫苗规定的温度装入冷冻室、冷藏室或低温冰箱内。
六、装入冰箱的疫苗必须距冰箱内壁5—10cm,不得紧贴冰箱内壁。
七、各种疫苗下发时,必须先下发短效期的,后下发长效期的。
八、下发一类或二类疫苗时,必须有登记,有下发日期、数量、批号、生产厂家、失效日期、经手人签字等。
九、每年的第四季度上报所需第一类疫苗计划。
十、指导与培训全县各级接种单位或接种医生对一类或二类疫苗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接种部位、剂量、异常反应等相关知识。
十一、冷链设备的管理人员每天应2次(上午和下午各1次)查看并填写温度记录表(双休日除外),随时查看冰箱是否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