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直销及三级分销法律辨析
分销、营销、直销、传销的区别
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之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直销的魅力之源其实可以简单归结为三点:双赢体制的贯彻、温馨的直销文化和巨大的适应能力。
在部分国家,直销分单层次直销与多层次直销。
单层次直销有实际产品,多劳多得的非金字塔模式,不限制人权、自由,没有中间环节的销售模式(戴尔模式);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直接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多层次直销又叫传销,是人员发展上线、下线、金字塔式,限制人权与自由的非法模式。
在中国20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多层次直销是传销,也就是说在当前的中国,多层次直销属违法行为。
传统直销五大缺点1、产品低价高卖,消费者难以接受。
2、直销商要赚到钱就要不断的推销。
3、必须送货。
4、容易囤货,产生削价竞争。
5、业绩压力。
两大严重问题1、传统直销是以销售为导向。
直销公司要照顾的是直销商,而不是消费者。
每一个直销商做直销,目的是为了赚钱。
但在直销里,赚到钱的永远只有金字塔中上层的人,下层的人是赚不到钱,甚至亏钱的。
如果直销商赚不到钱,那就会另谋出路。
直销的金字塔是不会从上层开始崩溃的。
当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下层的直销商难以赚到钱,就会从下层开始崩溃,而上层的直销商就会面临组织萎缩,收入减少,甚至出现崩盘。
2、传统直销顾客续购率不高。
新型直销直销将回归三个核心,实现两个突破,最后达到一个统一。
一、回归产品核心;二、回归服务核心;三、回归教育核心。
一、实现营销模式的突破;二、实现企业形象的突破。
必须在营销策略上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与规划。
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什么是非法传销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什么是非法传销直销与传销的区别传销的营销管理很混乱,上线推销员是通过欺骗下线推销员来获取自己的利益。
那么你对非法传销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什么是非法传销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非法传销的简介非法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下线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和其他利益的。
为巨大利益驱使,众多参与者甚至诱骗其亲属加入,致使家破人亡,社会危害极大。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或者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经营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1、推销的商品不同。
传销的产品大多是一些没有什么品牌,属于质次价高的商品。
而直销的商品大都为一些著名的品牌,在国内外有一定的认知度。
2、推销员加入的方式不同。
传销是要求推销员加入时上线要收取下线的商品押金,一般以购物或资金形式收取“入门费”。
3、营销管理不同。
传销的营销管理很混乱,上线推销员是通过欺骗下线推销员来获取自己的利益。
采用“复式计酬”方式,即销售报酬并非仅仅来自商品利润本身,而是按发展传销人员的“人头”计算提成。
直销的管理比较严格,推销员是不直接跟商品和钱接触的。
自己的业绩由公司来考核,由公司进行分配。
4、根本的目的不同。
传销的根本目的是无限制地发展下线,千方百计通过扩大下线来赚钱。
而直销最终面对的终端用户是客户,进行商品交易。
直销限制介绍概述“对于业界一直担忧的问题,直销新法采取‘减法’逐步剔除原来并不适合市场发展的相关规定。
”直销研究专家王万军分析认为,从出台的两部条例来看,新规在个别地方已有所修改,使之更吻合市场发展的轨道。
“第一处改动:直销企业有了分销权”,王万军透露,直销企业除可以直销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外,还可以销售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直销企业可以依法取得贸易权和分销权,这使得一家直销企业的产品门类大大丰富。
三级代理直销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直销行业在我国逐渐兴起,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便捷的购物方式,同时也为从业者提供了创业机会。
然而,直销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为了规范直销行业,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制定了《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重点解读三级代理直销的法律规定。
一、三级代理直销的定义三级代理直销是指直销企业通过设立区域代理,由区域代理发展下一级代理,再由下一级代理发展零售商,最终形成三级代理体系,实现产品销售的直销模式。
二、三级代理直销的法律规定1. 直销企业设立条件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设立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章程;- 有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 有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企业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有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直销企业保证金;- 有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场所和直销员培训设施;- 有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直销员管理制度。
2. 直销产品范围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八条,直销产品应当是《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内的产品,包括:- 食品、化妆品、保健品、日用品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产品。
3. 直销员资格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直销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年满18周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固定住所;- 有良好的信誉;- 经直销企业培训合格。
4. 直销员招募与培训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直销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直销员招募与培训制度,对直销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直销企业的基本情况;- 直销产品知识;- 直销员行为规范;- 直销法律法规。
5. 直销产品销售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直销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直销产品销售制度,包括:- 直销产品价格管理制度;- 直销产品退货制度;- 直销产品售后服务制度。
6. 三级代理制度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直销企业可以设立三级代理,但不得设立四级以上代理。
传销、直销模式法律风险分析及规避(单宇航律师)
传销、直销模式法律风险分析及规避作者:单宇航律师viplaw@一、传销 (1)(一)定义 (1)(一)法规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2)2.《禁止传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4号) (2)3.《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直字【2011】138号 (9)二、直销 (10)(一)定义 (10)(二)法规 (10)1.《直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3号) (10)2.《商务部关于加强管理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2006】115号) (23)3.《关于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号) (25)4.《直销产品范围》(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2005年第72号) (26)三、法律风险分析 (26)(一)传销、直销的区别 (26)(二)界定传销的标准 (27)(三)法律风险分析 (28)四、法律风险规避的建议 (29)传销、直销模式法律风险及规避一、传销(一)定义1.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
(一)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四、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新)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直销本身是一种非常古老而又优秀的销售模式,80年代进入中国后,由于缺乏相关的立法,所以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违法活动,慢慢就变成了传销,但是直销在我们国家是合法的,非法传销是违法的。
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一、结算方式不同。
直销结算方式的完善解决了中间环节诈骗的问题。
传销典型的特点是传钱传货,中间层层分利。
二、从收入分析。
直销是合法,传销不合法。
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直销从业人员自己销售产品的佣金,由直销从业人员的销售绩效来决定;二是企业所给予的管理奖金。
而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所收取的高额入门费,而不是来自于长期的产品。
三、在直销活动中,通常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其整个销售过程始终将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放在第一位。
而传销活动通常会以销售投资机会和其他机会为导向,而且他们并不关注和推崇产品的销售。
四、是否交入门费。
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没有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购买与高额入门费价格等量的产品。
而在传销活动中,一般会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产品。
五、价格体系是否公正。
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所销售的产品通常会有比较公正的价格体系。
而传销活动中,对于产品并不关注,他们所关注的是投资回报的比率问题和投资回报的速度问题。
六、岗前培训不同。
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人员在其从业过程中通常会有岗前、岗中、岗后的系统培训。
在传销活动中,在形式上往往虚晃一枪,他们更推崇在从业过程中大规模的激励活动和分享活动,其目的就是诱导听课者赶快买单从业或者加大从业力量。
七、系统文化不同。
在直销活动中,通常在其直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坚决强调"按劳分配和勤劳致富"等原则。
而在传销活动中,通常在其传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坚决强调"一劳永逸、一夜暴富"等价值观念和原则。
八、营销目标不同。
三级分销和传销区别-微信三级分销合法吗
三级分销和传销区别,微信三级分销合法吗三级分销和传销区别,万创宝一一帮你解答。
这是一个全民微信的时代,微信用户量已突破6亿,这对于下一步商业模式的转变,从互联网转向移动互联网,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在微信三级分销系统如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后,很多人发现,这套裂变式的分销系统到底是一种颠覆式营销呢,还是涉嫌传销? 微信三级分销系统的商业模式是怎样的? 微信三级分销一般是指微信商城(企业微店)——分销商微店——微客微店这三个级别。
就是有一个微商城,里面有一个分销功能,你觉得产品好就可以购买后成为“分销”,然后分享给下线,只要自己的下线产生交易就可以获得佣金,然后可以层级发展下去,但最多三层。
但必须控制在三层以内,否则性质就变了,有些微信分销平台就是因为随着发展层级变得过多引起了市场和消费者的广泛争议。
微信三级分销是传销吗? 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真正的传销是金字塔型,一个人甚至可以做2百、3百层。
如果微信分销是无限制级的或者多级的,那在法律上必然是有很大的风险性的。
微信三级分销系统,就是很多商家在传承了微信分销系统的优势,同时为了有效规避法律层面上的劣势,在法律规定的三级内,开发出的一套系统。
它不是金字塔型的,它是有限层级,就是两层、三层的返利模式。
微信分销系统在微信官方是一直长期存在的,那么在腾讯看来,微信分销模式是不是全都是非法的呢?如果全都非法,要被封杀的商家就太多了,应该是针对无限制级的或者多级的微信分销,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微信三级分销系统在腾讯被封杀。
微信官方在最新的公告中列举了两个案例,来说明哪一种分销会被封杀。
一个是一家卖红枣的公司,半斤红枣竟然买到168元,明显具有欺骗性;另一个案例是一家公司在广告中强调,发展一级下线就能得到13%的分成,再发展一级能得到9%的分成。
直销、传销与非法传销辨析
直 销 与 传 销 的雏 形 都 产 生 于 美 国 。直 销 ( — Di r e li e t Se l ng), 世 界 直 销 联 盟 的 定 义 , 销 指 以 面 按 直 对 面 且 非 定 点 之 方 式 , 售 商 品 和 服 务 , 销 者 绕 过 销 直 传 统 批 发 商 或 零 售 通 路 , 接 从 顾 客 接 收 订 单 。 传 直
往要 在 熟人 之间进 行 , 这个 角度说 , 销就 是利用 从 传
原 有 的 社 会 关 系 , 在 社 会 网 络 中 建 立 起 商 业 网络 , 即
于其拓 展 营销组 织 ( 展下 线传 销从业 人员 ) 所 收 发 时
取 的高额入 门费 , 不 是 来 自于长 期 的 产 品销 售 所 而
得到 的正 常佣 金 。
凭借 着 这个 网络 , 销 可 以快 速 达 到 企业 和个 人 都 传
收 稿 日期 :O 1 O — 3 2 1一 8 O
作者简 介: 曹宁 (9 0 )男 , 1 8 - , 河北泊头人 , 西北大学法学院 2 1 级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 。 00
・
2 ・ 4
只 是 传 销 在 引 进 我 国 以后 被 不 法 分 子 所 利 用 。其 实
直销 与作 为传 销 的变 种—— 非法 传 销 , 很 多 方 面 在
都 有 本 质 上 的 区 别 。 ①
层 扩 大 发 展 新 的 销 售 商 从 而 把 产 品 直 接 销 售 给 用 户 的 推 销 方 法 。 传 销 作 为 直 销 的 一 种 形 式 进 入 我 国 以 后 , 然 学术界 和理 论 界 对 两者 之 间 的界 定 与 区分 虽 进行 了很 多探 讨 , 作 为 一 种从 国外 进 入 我 国的新 但
微信三级分销系统合法吗
微信三级分销系统合法吗我们听到的微信三级分销系统,很多人会认为是不合法的,这主要是因为很多人都下意识的认为微信三级分销是一种与传销相同的欺诈手段,那么小编今天给各位详细的解释一下微信三级分销与传销的本质区别,方便各位如后区甄别。
我们先来说传销,上面说到了,传销是一种欺诈手段。
而不是企业销售产品的合法手段,可能各位不知道的是,很多传销手段的销售对象都是从自己出发,本人去购买公司的产品,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一说到发展下线就会有很多的亲朋好友遭到欺骗,而且这种销售模式是损害销售员利益的,一般下线的销售员很难赚到钱,相反都是亏损状态,只能学到花言巧语哄骗他人达到自己发展下线的目的。
然而他最疏忽的就是自己拼命发展下线只是给站在传销最高点的几个人牟利。
怎么进行区分呢?如何知道我自己碰到的就是传销?下面我们在来讲一下传销的三大特征:第一、入门费,而且一般都是高额入门费。
第二、是发展下线,双方形成层级关系。
第三、传销要通过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销售业绩来计算报酬。
我们要知道,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直销只能是单层级的,销售人员通过销售提成挣钱,并且提成不能超过30%。
我们在来讲微信三级分销,事实上微信三级分销是一种线上销售方式,是营销手段的一种。
从其产生来看,是营销渠道的一种创新,但是它并没有什么神秘之处。
其实践的成功与失败往往与企业战略、产品选择、市场定位以及相应的宏观环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好实用全分销微信三级分销系统,直接与消费者建立联系。
原本支付给平台的流量费则转变成利润直接让利消费者,增加客户黏性,在社交媒体上促成品牌的口碑传播。
口碑转化为流量,实现良性循环。
微分销的收入则是需要会员通过自己不断的推广宣传把自己的产品卖出去,获取商家所给的分佣。
成为分销商是没有门槛的,只要你想要你就可以成分销商。
当然供货商对分销商有淘汰管理的权利,比如有些供货商会把3个月没有销量的分销商淘汰。
传销和直销如何界定
传销和直销如何界定,目前并无具体标准。
结合工商工作实际,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界定:一、看有无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一个企业是否合法存在的法律依据。
在我国,传销是被禁止的,传销企业不会有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
也有部分不法投机商借着某商品上一级生产商或销售商的执照进行变相传销活动,这是违法的。
所以,要注意营业执照的登记名称和负责人一定要是当地分销商。
二、看其是否发展下线。
结合目前我国实际,直销就是生产厂商设立销售部,并通过销售部的业务员直接把商品销售给消费者的一种经营方式。
传销则是通过不断发展下线来提取高额的提成,从而达到赚钱的目的。
作为直销,一般来说,一种商品在一个地区往往只有一个销售部,销售部的业务人员也仅限于在本地区开展直销活动,并且所有业务员只对销售部负责,不允许其发展对其本人负责的下线。
而传销则主要是通过发展下线开展业务,并且这种业务关系多呈多级金字塔状,即业务员级别分多层,级别越高人员越少。
三、看商品价格。
直销的商品是通过业务员直接销售到消费者手中,减少了中间的商品流通环节,所以其相关费用较低,折算为成本后,总体销售价格下降,甚至优于市场同类产品。
而传销则不同,从其每销售一件商品给各级业务员不同的高额提成不难看出,其商品的利润非常高,其销售价格往往会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数倍乃至数百倍。
一件数十元的商品,经过传销人员神乎其神的渲染后,往往成了价值数百甚至上万元的货物。
四、看商品用途。
直销商品一般来说是直接供消费用的,也就是说消费者购买的目的是为了使用。
而传销商品则多是作为一种行骗的媒介,购买者往往不是消费者,其目的也是为了再卖给下线,从中牟取暴利。
安利是传销的吗?回答:首先说明一下直销的定义:这是一种新型的卖货方式: 由业务员从工厂直接提取货物,卖给消费者,赚取以前有批发商,代理商赚取的60%中间环节费.工厂出货价为市场价格的40%,经过各级代理商,到达消费者手中,达到市场价格100%.中间商赚去了60%,现在的业务员挣的就是这60%.这种卖货方式最早是由犹太人提出,由于种族歧视,没有被广泛采用.直到70年代,在美国流行,安利就是世界上最大的直销公司.这种卖货方式,被美国国会立法,称为"无店铺经营"80年代传入日本,80年代末,在日本立法.70年代末传如台湾,最终台湾立法,称其为"传销""传销"就是从这里来得,那他最初的意思是什么呢?传:传播精神文明,销:销售高科技产品在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开放沿海城市以后,80年代末,进入中国,由于有它自身的魅力所在,在90年代初,开始发展.意思也有原来的"传播精神文明,销售高科技产品" 被人理解为"传销,传销,就是传着往下销售" 所以就出现了很多的违规操作. 1998年被国家紧急叫停.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禁传"通知,并要求将一切以前以无店铺销售模式的正规传销企业改为"直销"企业.致此,直销终于回归到他的本质.2006年国家重新开放直销市场,颁发了10块直销牌照,第一个拿到的是"雅芳".安利是属于合法的直销企业,其工作过程就是先使用该公司产品,如果愿意可以加入其组织,然后对其产品进行推销,从中获得提成,或介绍别人加入,发展成为你的下线,你的下线的销售及下线的下线的销售都会给你带来提成。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直销与传销的区别直销与传销的区别1、传销的概念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其表现形式包括“拉人头” 传销、骗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
2、直销与传销的区别⑴在法律方面。
直销是一种合法的销售商品的经营活动;传销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是一种欺诈活动。
直销活动依照《直销管理条例》调整,传销活动依照《禁止传销条例》查处。
⑵在招募人员方面。
直销招募的对象是有条件限制的,不得招募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等人员为直销员。
传销招募的对象一般没有条件限制。
⑶在培训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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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培训多数打着“直销”、“电子商务”、“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等名义,宣传快速发财致富、许诺能够获得高额回报,传授发展下线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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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培训形式上,直销培训是正常公开的活动,直销企业将事先在公司网站公布培训信息,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以购买商品为条件。
传销培训一般是暗中、私下进行,诱骗参加人员交纳入门费。
③培训场所上,直销培训的场所有具体的限制,如不得在政府、军队、医院的场所及居民社区、私人住宅内举办。
④授课人员上,直销培训人员不从事直销销售,其培训员身份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直销企业网站公布;在培训时将佩戴所属直销企业颁发的《直销培训员证》。
微信商城三级分销违法吗?
微信商城三级分销违法吗?这个问题问的很好。
比如的确有很多人有这个疑惑,销售一个榴莲100元,销售者C 提成5元、C的上级B提成3元、B的上级A提成2元,以此为止。
A、B、C均无门槛参加分销,这算违法吗?所谓的没有门槛,就是没有入门费。
是否构成传销,这里要看是否拉人头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如果要构成传销组织,首先的条件是拉人头,(也就是组织者或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其次是就是层级性的返利系统(也就是相关销售利润或者入门费层级性传递)。
而前面所列举的问题中,很明显存在层级性的返利,但是要构成传销,还缺少一个条件,就是拉人头。
如果这个层级可以继续往下发展,就是C可以发展D,D发展E,那就是是传销,是违法,即便把计酬的层级返利只固定在三级内,也是传销。
但是,这种并不一定构成犯罪,如果定性,应该属于团队计酬式传销,因为没有入门费,也没有按拉的人头计算酬劳,而是以榴莲的销量计算各层级的酬劳。
如果这个层级就是A、B、C三个固定的层级永远不变,组织的成员不再继续向下发展,没有形成上下级关系,那么这个就不是传销,只是一种采用类似团队计酬模式发展的固定销售团队,很多保险、理财公司的团队(比如业务员到营业部经理到团队经理都会分成)等等,都会采用类似模式促进团队销售发展,这种不是传销,因为他们对于人员的发展,并没有像很多传销团队那样制度专门的制度,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当然部分保险团队这一点会有点模糊)。
没有入门费,也能构成传销?有人会提出疑问,要构成传销,一定要有入门费,所以传销的必备条件一定一定要有入门费。
这是错误的。
缴纳入门费,只是传销模式的一种。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有三种模式的传销,一种是拉人头计酬传销,一种缴纳入门费式传销,还有一种则是团队计酬式传销。
这三种传销模式中,共同本质特征,都是拉人头,也就三种传销模式定义中都提到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还有个本质特征,是三种模式都没有提到的,就是“三种传销模式,都存在层级性返利”。
法律关于传销是怎么界定的
法律关于传销是怎么界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取者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追究法律责任时就需要对传销活动进⾏界定,那么法律关于传销如何界定?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法律关于传销如何界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员,通过对被发展⼈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员以交纳⼀定费⽤为条件取得加⼊资格等⽅式牟取⾮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为。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禁⽌传销条例》第⼆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员,通过对被发展⼈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员以交纳⼀定费⽤为条件取得加⼊资格等⽅式牟取⾮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为。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意见》⼀、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数的认定问题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式获得加⼊资格,并按照⼀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员在三⼗⼈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领导多个传销组织,单个或者多个组织中的层级已达三级以上的,可将在各个组织中发展的⼈数合并计算。
组织者、领导者形式上脱离原传销组织后,继续从原传销组织获取报酬或者返利的,原传销组织在其脱离后发展⼈员的层级数和⼈数,应当计算为其发展的层级数和⼈数。
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中,确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法逐⼀收集参与传销活动⼈员的⾔词证据的,可以结合依法收集并查证属实的缴纳、⽀付费⽤及计酬、返利记录,视听资料,传销⼈员关系图,银⾏账户交易记录,互联⽹电⼦数据,鉴定意见等证据,综合认定参与传销的⼈数、层级数等犯罪事实。
直销和传销的区别(10大界定)
直销和传销的区别(10大界定)胡远江认为,从实践上区别直销和传销,比从理论上区分更加复杂一些,具体而言,有如下区别:第一,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和直销企业通常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其整个销售过程始终将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放在第一位。
而传销活动则不一样,传销商和传销企业在开展传销活动的过程中,通常会以销售投资机会和其他机会为导向,其在整个从业过程中,始终把"创业良机和致富良机的沟通和贩卖"放在第一位,与正当的直销活动完全不同的是,他们并不关注和推崇产品的销售。
第二,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没有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购买与高额入门费价格等量的产品。
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一般会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产品。
第三,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所销售的产品通常会有比较公正的价格体系,这种价格体系是经过物价部门专门批准的,其体现出销售过程中的公正性;而且其产品有正规的生产厂家和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其工艺流程,在出厂被销售的过程中,生产厂家均为其配备了各种齐全的生产手续,有优秀的品质保证。
而传销活动中,由于其从业人员本身所贩卖的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所以对于产品并不关注,他们所关注的是投资回报的比率问题和投资回报的速度问题,产品在传销过程中只是一个可流通的道具。
第四,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直销从业人员自己销售产品所得到的销售佣金,这是直销从业人员的长期的根本收益,其收入的多少完全由直销从业人员的销售绩效来决定;二是企业根据直销从业人员的市场拓展情况和营销组织的建设情况所给予的管理奖金。
而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其拓展营销组织(发展下线传销从业人员)时所收取的高额入门费,而不是来自于长期的产品销售所得到的正常佣金。
第五,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人员在其从业过程中通常会有岗前、岗中、岗后的系统培训,其内容包括产品培训、营销技术培训、客户服务培训、政策法律培训等等。
传销、直销及三级分销法律辨析
传销、直销以及三级分销一、概念1直销(1)定义:《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2)设立条件:《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 万元;(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2、传销(1)定义:《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表现形式:《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纟—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3)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许经营、代理经销、直销、传销的区别
一、特许经营与代理、经销的区别代理人是根据他人授权,按他人意志行事的人。
授权的范围可能很小,只是完成两三样特定的工作,也可以通过普遍授权,使代理人拥有充分的行动权利。
最根本的一点,代理人不是根据自己的利益行事,在第三方看来,代理人与授权人是没有区别的,代理人所说和所做的对授权人有完全的约束力。
代理人和授权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但第三方不用考虑这方面的问题。
而在所有的特许合同中,双方都要尽力保证不会有代理关系出现。
事实上,特许合同中必须明确一点,被特许者不是特许者的代理人或伙伴,没有权利代表特许者行事。
合同要明确被特许者的身份,以便在同消费者打交道时不致发生混淆。
代理的概念和特许的概念一样,经常被人错误地使用,尤其是在设计分销体系的时候。
分销商包括所有权独立、财务自主的批发商和零售商,分销商与制造商之间的关系是卖者和买者的关系,分销商是完全独立的商人。
与代理商不同,分销商的经营并不受给他分销权的企业和个人约束,他可以为许多制造商分销产品,他的业务是他自己的业务,因此在他是否接受分销合同的限制时,他所考虑的是自己的商业利益。
分销商用自己的钱买进产品,并承担能否从销售中得到足够盈利的全部风险。
买卖关系也可能出现在特许关系中,但这只是构成特许活动的一个方面,并不是特许经营的实质。
二、特许经营与直销的区别特许经营不一定是简单的商品销售,它涉及到某种商业形式的授权使用问题,特许者通过授权给被特许者此种商业模式的使用权,而靠被特许者的努力来销售产品或服务。
直销并不涉及转让销售权问题,一般是采取厂方派员直接向客户销售或通过直销店、媒体广告等方式来销售商品,其主要目的是要减少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中间环节。
三、特许经营与传销的区别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特许经营和传销是存在明显区别的。
首先,从产品或服务价值上看。
通常,开展特许经营业务的产品或服务是已被市场所接受或已得到验证,具有较好的市场成绩。
徐张生:三级分销不是传销,人人店已经占据行业绝对优势
徐张生:三级分销不是传销,人人店已经占据行业绝对优势“三级分销”,由现点点客副总裁、有业界“三级分销之父”之称的徐张生在2014年11月提出。
“做服装微商的人,大概都知道杭州有个四季青服装批发市场。
当时,四季青服装批发市场的老板,请模特拍好照片,把照片发给分销商,分销商卖出商品后四季青老板给钱,分销商手上不积压货,这其实就是最早的分销模式。
”为了帮助更多的商家发展和管理自有流量,徐张生带领团队研发了采用三级分销模式的“人人店”。
人人店目前入驻商户已经超过30万,有来自天猫京东的商户、有个体微商以及品牌制造商。
截至目前,不管从市场占有率还是产品的迭代能力方面,“人人店”都稳居微商市场第一。
三级分销的概念,让更多的微商尝到了甜头,但也有很多人担忧,三级分销合法么?“三级分销”和传销,两者有哪些的区别?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对点点客副总裁、年轻的“三级分销之父”进行了深入的采访,听徐张生为我们一一解惑。
“因为微信、微商,发展得太快,和传统行业、线下行业比起来,这样的速度其实是很有些不可想象的。
飞速发展的移动互联网,并没有给大家太多的逐渐认识的机会,当你还在理解这个阶段的移动互联网时,它又已经在飞速奔向下一个阶段了。
“在徐张生看来,这也是在这个大家对微信分销还不是足够了解的阶段,很多人都对三级分销是不是传销的疑虑所在。
三级分销和传销,总结下来主要有以下几点明显区别。
“首先一定是看有没有产品。
传销基本上是没有产品的,即使有产品其定价也一定是远远高于市场价格的,这也造成了传销的最大特点也就是‘杀熟’。
”三级分销则是在产品的基础上衍生的。
三级分销中的产品批发、销售也都是正常的销售流程,消费者想要得到产品,必须要经过常规的下单、付款、然后由快递送货上门或上门提货。
“再看是否有巨额入会费。
传销因为没有产品,所以它就是靠不停地拉人头,以各种名义对新“吸纳”的人头收取赞助或者会费来维持整个组织的开销,让上线的人员有钱赚。
如何辨别传销和非法直销活动
如何辨别传销和非法直销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传销和非法直销活动日益猖獗,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如何辨别传销和非法直销活动,以免被骗上当。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传销和非法直销活动的定义和特点。
传销是指以招募人员为主要手段,通过发展下线人员购买产品或加入公司来获取利润的一种商业模式。
而非法直销活动则是指未经授权或违反法律法规进行的销售活动。
传销和非法直销活动的共同特点是以招募人员为核心,通过发展下线来获取利润,而不是通过销售产品本身获利。
其次,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辨别传销和非法直销活动。
首先,我们可以观察其宣传手段。
传销和非法直销活动往往采用夸大宣传、虚假承诺等手段吸引人们加入。
他们通常声称可以快速致富、轻松赚钱,甚至承诺高额回报。
这些夸大宣传和虚假承诺往往是传销和非法直销活动的特点之一。
其次,我们可以通过产品本身来判断。
传销和非法直销活动往往以低质量、高价值的产品为幌子,通过销售这些产品来获取利润。
因此,如果我们发现产品质量低劣、价格过高,就需要警惕是否存在传销和非法直销活动。
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了解公司的背景和资质来判断。
正规的直销公司通常会有完善的资质证明和合法的运营许可证,而传销和非法直销活动往往缺乏这些证明。
另外,我们还可以通过一些案例来学习如何辨别传销和非法直销活动。
近年来,一些传销和非法直销活动被曝光,给人们敲响了警钟。
比如,某公司以销售保健品为名义,通过发展下线人员来获取利润。
然而,该公司的产品质量低劣,价格高昂,且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传销和非法直销活动的典型特征,从而更好地辨别和避免这些活动。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辨别传销和非法直销活动的能力。
首先,我们要保持理性思考,不要被夸大宣传和虚假承诺所迷惑。
其次,我们要提高对产品质量和价格的敏感度,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回报。
同时,我们要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传销和非法直销活动,以免卷入其中。
传销、直销与三级分销的区别
规定,没有西装领带的着装规定,基本上分销商的所有时间所有行为都是自由的。分 销商的评判标准就是销量,只要你能把货物卖出去,你就没有任何限制。
直销与三级分销的区别
01 法律上的区别
03 从业者区别
02 层次区别
传销与三级分销的பைடு நூலகம்别
01 有无产品区别 02 层级关系区别
03 巨额入会费区别 04 内部管理区别
1、有无产品区别
• 传销 • 传销、是没有产品的,所以传销的生产链是不健全的,是不能够持久下去的。这就导致了传销的最大特
点——“杀熟”,意思是指诱骗对象主要集中在“五同”,即同乡、同学、同事、同宗、同室,因为这 些熟人更容易发送警惕。传销者先以电话的形式漫不经心地告诉朋友,说自己做生意赚了钱,然后热情 邀请其来玩。把人骗来后,传销分子西装革履,热情为其接风洗尘。从新朋友进入那一刻开始,传销分 子就已经按照“两大原则”、“二八定律”开展工作了。“两大原则”一是主动帮新来者拿东西,同时 要热情微笑,创造温暖感,增加信任度;二是一定要握手(传销是握手最多的行业),因为握手可以缩 短距离。“二八定律”是对刚上钩的朋友20%谈事业,80%谈感情,而传销却只字不谈。 • 三级分销 • 三级分销、是在产品的基础上衍生的。所有想做三级分销的商家都必须要有正规公司企业的营业执照, 必须真实。商家必须拥有自己的产品,并且保证是国家允许同意出售的商品,商家本身要保证对产品的 真实性。三级分销中的产品批发、销售是一个正常的微商销售流程,消费者想要得到产品必须要下单付 款、然后坐等快递送货上门或直接上门提货。
5、囤货情况
• 传统的直销公司,必须要直销员大量进货,导致直销员家里大量压货,而 三级分销不需要东家囤货、压货,公司就是东家们的仓库,帮东家们免去 库存压力。
传销和直销的区别 你是否真的知道
传销和直销的区别你是否真的知道
传销与直销的区别在于:
一、从组织来看:传销是一种违法的经营活动,没有在活动的地方开设服务点,传销人员往往都是藏匿在居民楼内。
直销是一种法定的经营活动,在直销活动的地方都有开设服务点,是经工商部门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的。
二、从经营来看:传销是以多层次发展下线为主的经营;直销是单层次由直销员把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直接向用户销售为主。
三、从销售商品来看:直销是直销员在固定经营场所外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传销销售的是无实在的产品,以拉人头发展下线提取高额回报。
四、从加入条件来看:传销要求参加者必须交纳一定费用;直销不要求参加者交纳一定的费用或购买一定数量的商品作为加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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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直销以及三级分销
一、概念
1、直销
(1)定义:《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
(2)设立条件:《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
2、传销
(1)定义:《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
(2)表现形式:《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
(3)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及第二十六条“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
为,并通知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
二、传销与直销的区别
1、起点定位不同:直销通常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始终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放在第一位;而传销则是在开展传销活动的过程中,始终把“高投入、高回报”放在第一位,并不关注和推崇产品的销售。
2、入门要求不同: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没有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购买与高额入门费价格等量的产品;而在传销活动中,强调首先要成为会员,方式就是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产品。
3、产品品质不同:直销从业人员所销售的产品通常有比较公正的价格体系,其产品有正规的生产厂家和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其工艺流程,并配备齐全的生产手续,有优秀的品质保证;而传销本身就是一种金钱操作,对产品并不关注,甚至只是纯粹的金钱交易。
4、工作模式不同:直销从业人员前期主要是开发消费客户并销售产品从而转为管理消费客户,售卖服务;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总是围绕着“寻找下线、拉取人头”的模式开展工作。
5、管理方式不同:直销企业管理比较严格,直销人员在从业过程中通常会有系统培训;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虽然也是常常上课,但其目的是给参与者“洗脑”,造成直销的假象,误导参与人员。
6、分配形式不同:在直销活动,推销员是不直接跟商品和金钱接触的,业绩由公司来考核,由公司进行分配;传销活动中,上线推销员是通过欺骗下线推销员来获取自己的利益,采用“复式计酬”方式,
按发展传销人员的“人头”计算提成。
7、价值观念不同:直销活动强调劳动,奉行的是“按劳分配和勤劳致富”原则;而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和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通常在其传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坚决强调“一劳永逸、一夜暴富”等价值观念和原则。
8、根本目的不同:在直销活动中,根本目的是拥有越来越多的忠诚客户群体,取得消费者信任,消费者愿意长期消费公司的产品,忠实于公司品牌;而传销活动的终极目标是“走捷径迅速致富”,采取的方式是不断更换地点,不看重产品的未来发展,只注重吸纳金钱。
9、售后服务不同:直销活动通常会制定和执行良好的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制度;而在传销活动中,由于从事传销的人员通常是以产品作为拉取人头、发展下线的一个道具,所以其交易一旦完成,就不允许退货,并往往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苛刻条件,根本谈不上消费者。
三、三级分销是否属于传销?
1、三级分销概念:三级分销,指的是品牌商可以发展三级分销商,每一级分销商均可以往下再发展两级分销商。
三级分销包括三层含义:(1)谁卖出谁拿销售佣金,无论分销商等级产品销售佣金比例一致。
分销商可以无限裂变,但是无论哪级分销商销售佣金都是一致的。
(2)每一个分销商的下级卖出商品,上级分销商可以拿到推广佣金。
推广佣金最多三级。
(3)分销等级是三级,由于销售产生关系的最多只有三级。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推广中的一级分销商,拿一级推广佣金。
2、三级分销的运行机制:为末尾三级返佣机制,即能带来购买行为的分销为一级分销商,是直接产生利益的分销商,如果将其记做分销商F,F的上一级分销商E为二级分销商,同理,D为三级分销商。
商家发展了N个分销商,客户Z从分销商F那里购买了商品,那么F 获得一级佣金,E获得二级佣金,D获得三级佣金,D前面的分销商
C、B、A就与此没有关系,也就无法获得佣金。
3、三级分销与传销的特征:
(1)三级分销的特征:是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传统经营活动的延伸,实质上仍属于产品或服务的销售行为。
首先,三级分销模式始终是围绕着产品或服务而展开的一系列市场营销活动;其次,三级分销的参与者获得收益取决于产品或服务的销售业绩,与等级无关,并非靠下线的增加获取收益;最后,三级分销的营销推广模式多样,大多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进行,有别于依靠上线发展下线的一级级传销模式。
(2)传销的特征: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主要通过发展下线的方式获得收益、扰乱市场秩序。
从我国行政法规和刑法中对传销行为的定义来看,传销活动大多依靠上线发展下线、收取高额费用的方式进行,即使某些传销行为掺杂了产品或服务交易的情形(如认购商品、以下线销售业绩计算报酬),其主要行为模式仍不是单纯的产品或服务的交易,其盈利结果仍是依靠上线发展下线、以威胁或诱骗等方法收取费用达成,这也是其非法利益来源所在。
事实上,部分传销活动中所销售的产品,也是有别于三级分销中的产品的。
传销活动中的产品,多表现为三无产品,原因就在于产品的销售并不是传销行为所获
利益的来源,其销售的产品充其量只是发展下线、获取非法利益的工具而已。
而三级分销模式中的产品,则表现为合法合格的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合法的资质,产品亦具有完整的产业链。
结论:三级分销不属于传销。
理由如下:
A.三级分销交易的是实际产品,以销售产品为获利来源。
三级分销虽是利用互联网及新媒体、采用分层提取利润的方式进行,但其本质仍是进行实体产品的销售,只是在销售渠道和模式、利润分配方式上进行了创新,实际上还是属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品销售,这与传统的厂家发展省级代理、省级发展市级代理、市级发展县级代理、县级代理发展经销商的销售模式并无实质区别。
B.三级分销没有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
主观目的是区分合法与非法的重要因素,传销通过诱骗、威胁等方式不断发展下线获益,其客观上的诱骗、威胁行为也能反映其牟取非法利益的主观目的。
而三级分销属于正常的产品销售活动,不具有非法牟取利益的目的,其获取的利益只是正常的商业利润。
C.三级分销并不会扰乱市场秩序。
刑法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规定在“扰乱市场秩序罪”一节,说明该种行为具有扰乱市场秩序的危险。
相比而言,三级分销模式只是在传统的销售渠道和模式、利润分配方式上进行创新,属于合理的营销策略的一种,不具有扰乱市场秩序的危险,反而会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
(特别提示:为规避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企业在三级分销模式的宣传资料上,仍需尽量避免通过夸大收益效果的方式诱导他人加入
销售层级,如使用“无限利润”、“躺着赚钱”、“一本万利”等字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