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有配偶的人发生性行为如何定性.
通奸定性
1、周某身为国家公务员,在有配偶的情况下,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自愿与他人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造成非婚生育一女的后果,符合通奸错误的构成要件。
2、周某在客观上实施一个行为(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该行为本身并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只是行为不端的结果(生育一孩)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因此不宜按想象竞合原则处理。
虽然周某符合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错误主体、客体要件特征,但在主观方面,周某明知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有伤社会风化,而积极追求这种结果发生,与他人通奸的故意很明显。
而女方生育小孩前,周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如人流等,因此违反计生政策的主观故意不明显。
按照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也不宜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错误定性。
★三门峡纪委姚(1341462860) 20:44:21
对本案中周某的行为应按结果加重的原则,以通奸错误定性,其非婚生育后果可作为一个从重或加重量纪的情节,不宜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错误定性处理。
偷情被抓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导语:在现代社会,随着人们生活观念的多元化,偷情现象时有发生。
然而,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偷情都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婚姻家庭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探讨偷情被抓的法律后果,以警示人们珍惜家庭,遵守法律。
一、偷情行为的法律定性偷情,即婚外情,是指已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在我国法律中,偷情行为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可以将其定性为违反道德的行为。
二、偷情被抓的法律后果1. 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因此,在偷情被抓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过错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2. 离婚诉讼偷情行为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偷情被抓后,无过错方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 亲子关系认定在偷情被抓的情况下,可能涉及到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因此,偷情所生的子女,其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
4.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偷情行为可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名誉权、隐私权等。
在偷情被抓后,受害人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刑事责任在特定情况下,偷情行为可能触犯刑法。
例如,偷情过程中涉及强奸、强制猥亵、侮辱等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三、预防偷情行为,维护家庭和谐1. 珍惜家庭,关爱配偶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夫妻关系是家庭的核心。
珍惜家庭,关爱配偶,是预防和减少偷情行为的重要途径。
2. 增强道德观念,抵制诱惑道德观念是人们行为的准则。
加强道德修养,抵制诱惑,是预防和减少偷情行为的关键。
婚外性行为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导语:婚外性行为,即已婚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在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一夫一妻制,而婚外性行为违反了这一原则,可能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婚姻法、刑法、道德伦理等多个角度,探讨婚外性行为的法律后果。
一、婚姻法层面的法律后果1. 无效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属于无效婚姻。
因此,婚外性行为可能导致婚姻无效,进而解除婚姻关系。
2. 离婚诉讼婚外性行为可能导致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有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行为的,另一方有权请求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婚外性行为可以作为过错方,影响离婚判决结果。
3. 离婚后财产分割婚外性行为可能导致离婚后财产分割不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然而,婚外性行为可能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减少,从而影响财产分割结果。
4. 子女抚养权婚外性行为可能导致子女抚养权争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父母双方共同抚养。
然而,婚外性行为可能导致子女抚养权争夺,影响子女的身心健康。
二、刑法层面的法律后果1. 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婚外性行为可能导致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2. 通奸罪虽然我国刑法没有明确规定通奸罪,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国家工作人员与他人通奸,可能构成犯罪。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通奸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道德伦理层面的法律后果1. 影响家庭和谐婚外性行为可能导致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家庭和谐。
夫妻之间的信任危机、争吵、冷战等,都可能对家庭成员造成心理创伤。
法律规定小三重婚罪量刑(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不断发生变化。
在这个过程中,婚姻家庭关系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其中,婚外情、小三现象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我国,法律对于重婚罪有明确的规定,但对于小三是否构成重婚罪以及相应的量刑标准,存在一定的争议。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案例分析等方面对小三重婚罪量刑进行深入探讨。
二、小三重婚罪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小三重婚罪的定义小三重婚罪,是指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第三者非法结婚的行为。
这里的“非法结婚”包括重婚、同居等违法行为。
三、小三重婚罪的构成要件1. 有配偶当事人必须已经结婚,且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 重婚行为当事人与第三者结婚,且结婚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条件。
3. 明知他人有配偶当事人明知第三者有配偶,仍然与其结婚。
四、小三重婚罪的量刑标准1. 刑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量刑标准(1)情节较轻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较重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具体量刑时,还需考虑以下因素:(1)当事人的犯罪动机;(2)当事人的犯罪手段;(3)当事人的犯罪后果;(4)当事人的悔罪表现;(5)当事人的家庭背景、教育程度等。
五、案例分析1. 案例一案情:甲有配偶乙,与第三者丙同居。
丙明知甲有配偶,仍然与甲结婚。
甲、丙结婚后,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子。
后乙发现甲、丙的重婚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法院认定甲、丙构成重婚罪,判处甲有期徒刑一年,丙有期徒刑九个月。
2. 案例二案情:甲有配偶乙,与第三者丙同居。
丙明知甲有配偶,仍然与甲结婚。
甲、丙结婚后,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子。
乙在发现甲、丙的重婚行为后,与甲离婚。
如何处理婚外情的法律问题
如何处理婚外情的法律问题婚外情是现代社会中不容忽视的现象,当婚内一方发现另一方出轨时,常常引发严重的法律问题。
本文将探讨如何处理婚外情所引发的各类法律纠纷,并为当事人提供一些建议。
一、婚外情的定义与性质婚外情是指已婚一方与非配偶之间产生的感情纽带与行为。
根据法律的观点,婚外情不属于合法婚姻关系,因此具有违反家庭法律与道德伦理的性质。
婚外情常常会导致夫妻感情的破裂,同时也会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
二、对婚外情当事人的法律责任1. 婚外情对婚姻关系的影响婚外情会严重损害婚姻关系,引发夫妻感情的破裂、伴随着离婚、抚养权与财产分割等复杂法律纠纷。
2. 对出轨一方的追责在某些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出轨一方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例如,刑事处罚、精神损害赔偿等。
然而,在其他一些法律体系下,出轨可能不会直接导致法律追责。
3. 对外遇对象的追责外遇对象在婚外情中同样存在一定的法律责任。
婚内一方可以依法向外遇对象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等。
三、处理婚外情的法律途径1. 调解与协商当婚外情出现时,受伤害一方可以首先尝试采取调解与协商的方式化解纠纷。
通过耐心的沟通与共识达成,可以在较小的损失下保护双方的权益。
2. 离婚与财产分割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受伤害一方可以选择提起离婚诉讼。
在离婚过程中,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财产分割、抚养权与探视权等问题。
3. 精神赔偿与侵权追责在一些国家,婚内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赔偿因婚外情而引发的精神痛苦。
同时,如果外遇对象参与了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受伤害一方还可以追究其侵权责任。
四、处理婚外情的建议1. 保持冷静与理智面对婚外情的出现,受伤害的一方应保持冷静与理智,尽量避免情绪化的处理方式。
这样有助于采取更为明智的决策,减少进一步的伤害。
2. 寻求法律援助对于不熟悉法律程序与法规的当事人来说,寻求法律援助是非常重要的。
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并帮助其制定更为合理与全面的法律策略。
法律规定的婚姻过错方(3篇)
第1篇一、引言婚姻,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承载着人类社会的传承和延续。
在我国,婚姻法是规范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律,对于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在婚姻家庭关系中,过错方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过错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可能引发离婚的一方。
本文将围绕法律规定的婚姻过错方展开论述,探讨过错方的认定标准、法律后果以及如何避免婚姻过错。
二、婚姻过错方的认定标准1. 重婚重婚是指已婚一方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的规定,禁止重婚。
重婚行为严重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性,损害了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因此,重婚行为属于婚姻过错行为。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已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保持稳定、持续的同居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的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同样属于婚姻过错行为。
3.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家庭成员,是指对家庭成员实施肉体、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
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的规定,禁止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属于婚姻过错行为。
4. 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的规定,禁止实施家庭暴力。
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属于婚姻过错行为。
5. 通奸、姘居通奸是指已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姘居是指已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共同居住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的规定,禁止通奸、姘居。
通奸、姘居行为属于婚姻过错行为。
6. 其他过错行为除上述过错行为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的规定,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损害夫妻感情的行为,也属于婚姻过错行为。
婚姻法对性义务的规定
婚姻法对性义务的规定在我国的婚姻法中,对于夫妻之间性义务的规定是十分重要的。
性是夫妻关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夫妻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彼此的婚姻关系。
本文将探讨婚姻法对性义务的规定,以及这些规定对夫妻关系产生的影响。
一、婚姻法对夫妻的性义务的要求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应该建立和谐的性生活,互相尊重,保持夫妻关系正常的性生活。
这就要求夫妻双方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满足对方的性需求,并且不得强迫、虐待或者拒绝对方的性需求。
婚姻法对夫妻的性义务没有具体规定性的频率、方式或者时间,而是强调夫妻应该相互协商、尊重彼此的感受和需求。
这样的规定更符合现代社会的观念,尊重夫妻的自主性和性平等。
二、性义务对夫妻关系的影响性是婚姻中不可忽视的一环,正常的性生活对夫妻关系的维持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性可以增进夫妻感情。
通过性的亲密接触和交流,夫妻之间可以进一步增加感情的融洽度,加深彼此的了解和信任,从而增强夫妻关系的稳定性。
其次,满足性需求可以带来幸福感。
当夫妻的性需求得到满足时,会感到身心舒畅和愉悦,从而提高夫妻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第三,性问题可能导致婚姻破裂。
如果夫妻之间长期存在性生活的不和谐或者缺乏性生活,会导致夫妻之间产生厌倦、冷漠甚至产生婚外关系,最终可能会导致婚姻的破裂。
三、处理夫妻性义务问题的方法对于夫妻之间性义务的处理,应该建立在彼此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
如果夫妻对性生活的需求存在差异,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1. 沟通和协商:夫妻双方应该通过坦诚的沟通和协商来了解彼此的需求和想法,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2. 寻求专业咨询:如果夫妻无法自行解决性义务问题,可以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或者性治疗师的帮助,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
3. 建立合理的性生活模式:夫妻可以根据双方的需求和条件,协商建立合理的性生活模式,例如制定性生活的时间表、频率等。
4. 夫妻关系的改善:有时候,夫妻之间的性问题实际上是夫妻关系其他方面存在问题的表现。
婚内强奸是否违法,婚内强奸违法吗
婚内强奸是否违法,婚内强奸违法吗我国刑法原则上将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强奸之外,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
【为你推荐】合同诈骗罪电信诈骗信用卡恶意透支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法刑事责任年龄婚内强奸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女方不愿意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男方采用够暴力行为,压制对方的反抗,强行与对方发生性关系。
我们知道一般的强奸行为不仅是违法行为,同时还属于犯罪行为,那么这个▲婚内强奸是否违法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婚内强奸是否违法婚内强奸,按照理论上的阐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亦有特指在婚姻状况处于非正常的情况下,如分居、提起离婚诉讼等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婚内强奸这一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法理上也一直存在着争议。
我国刑法原则上将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强奸之外,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
性权利是指人人享有的与性别有关的合法权利。
违背他人意志,强行甚至采取暴力手段与之发生关系的行为,是对他人性权利的侵犯。
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婚内强奸是家庭性暴力行为,但是由于其在认定方面存在难点,所以很难定性行为是否构成算不算婚内强奸。
对婚内强奸的认识有两个问题:(1)时间问题,即如何认定夫妻关系,这是婚内强奸与一般强奸的主要区别;(2)强奸所采用的手段,暴力、胁迫以及其他方法的强度是不同的,如何界定它们是认定婚内强奸的难点之一。
▲二、家暴如何取证1、伤情鉴定。
受到暴力殴打的,及时去医院做伤情鉴定,律师建议即时是轻伤,也最好保留医院检查结果。
在证明长期家暴行为时,轻伤同样具有证明力。
2、录音录像。
适用手机或者录音录像设备记录当地的情况。
与军嫂一夜情这算破坏军婚罪吗
与军嫂⼀夜情这算破坏军婚罪吗在我们的⽣活中,相信⼤家都知道破坏军婚是⼀种⾮常不道德的⾏为,我国有专门的法律约束着。
但是依旧有很多⼈对于这⽅⾯的事情不是⾮常的清楚,那么破坏军婚罪认定是怎样的?与军嫂⼀夜情这算破坏军婚罪吗?店铺⼩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下⽂中的知识可以帮助到您。
与军嫂⼀夜情这算破坏军婚罪吗根据破坏军婚的⾏为,和军嫂⼀夜情不算破坏军婚,但⾏为⼈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现役军⼈为了保卫祖国,不惜远离家庭,艰苦奋⽃,流⾎牺牲。
破坏军⼈婚姻的犯罪,不仅会造成军⼈婚姻关系的破裂和家庭不和,⽽且更为严重的是,它将影响军⼈的思想,对于巩固军队、巩固国防具有很⼤的危害性。
因此,对军⼈婚姻,必须加强保护。
对破坏军⼈婚姻的⾏为,应严肃处理。
但破坏军⼈婚姻的案件,情况有时⽐较复杂,在处理时,应当注意区分罪与⾮罪的界限。
实践中,对于破坏军婚罪与⾮罪的界限,应当从以下⼏个⽅⾯予以区分。
1、从是否侵犯了现役军⼈的婚姻关系来区分罪与⾮罪的界限。
破坏军婚罪侵犯的客体是现役军⼈的婚姻关系,这是破坏军婚罪最本质的特征。
所以,我们可以根据⾏为⼈的⾏为是否侵犯了现役军⼈的婚姻关系来区分破坏军婚罪与⾮罪的界限。
2、从客观上是否具有与现役军⼈配偶同居或者结婚来区分罪与⾮罪的界限。
与现役军⼈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是破坏军婚罪客观⽅⾯的特征。
只有具有与现役军⼈的配偶同居或结婚的⾏为,才能构成破坏军婚罪,否则,就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所谓与现役军⼈的配偶同居,是指与现役军⼈配偶在⼀定时期内姘居且共同⽣活在⼀起的⾏为,包括在较长时间⾥公开或秘密地在⼀起⽣活。
这种关系是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还有经济上或⽣活上的某些特殊关系,不同于与现役军⼈配偶偶尔或短期的通奸⾏为。
所谓与现役军⼈的配偶结婚,是指与现役军⼈配偶登记结婚或者公开出夫妻关系共同⽣活⽽形成的事实婚姻。
实践中,经常遇到与现役军⼈的配偶通奸的案件。
通奸不同于同居,⼀般是指⼀⽅或双⽅有配偶的男⼥⾃愿发⽣的性⾏为。
新婚姻法新规定婚内出轨
在婚姻生活中,大家重上和谐幸福。
但是也会出现在婚内的的情况,那么我们应该从法律上该如何进行界定婚内出轨的情况呢?这需要大家通过本文来进行详细了解,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
下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婚姻法新规定婚内出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有婚外情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情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有婚外情行为的一方是过错方,但是法律上的认定会比常人理解的严格,需要律师根据您的证据材料综合判断。
实际判决中对非过错方会有一些照顾非过错方也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
相关1.《中华人民共和国(2001修正)》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在婚内出轨是比较的情况这需要我们根据规定来处理,对于另一方就比较重要,如果需要离婚就需要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大家要了解清楚的问题。
两个人婚外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婚外情,又称婚外恋,是指已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或感情关系。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外情现象日益增多,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我国婚姻法对婚外情的规定较为严格,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婚外情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
二、我国婚姻法对婚外情的法律规定1. 婚姻法第二条我国《婚姻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婚姻制度是男女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建立的,婚姻关系应当是平等、自由、一夫一妻制的。
”2. 婚姻法第三条《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 婚姻法第四条《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照顾。
”4.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5.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婚外情的法律分析1. 婚外情的法律性质根据《婚姻法》第三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婚外情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婚外情不仅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还破坏了家庭关系,损害了配偶的合法权益。
2. 婚外情的法律责任(1)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婚外情是导致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
(2)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
(3)法律责任:对于婚外情的行为,我国《刑法》并未明确规定刑事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婚外情导致重婚等违法行为,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婚内强奸的刑法浅析
婚内强奸的刑法浅析婚内强奸的刑法浅析柯阳嘉*0617114018【摘要】婚内强奸,该不该定为强奸罪,夫妻之间真的就不能够存在所谓“奸”吗?这一直是一个争议的话题。
法学界一直有肯定说、否定说、折中说、他罪说等几种观点。
本文从我国司法实践及调查、对于婚内强奸行为的定性、以及从刑法的公正性、谦抑性以及人道性三个方面的价值分析等方面进行研究,认为婚内强奸不构成强奸罪,对于婚内强奸的处罚,也应当区别于普通强奸罪,同时,对我国在婚内强奸问题上的立法提出初步设想。
【关键词】强奸罪;婚内强奸;婚内强制性行为;刑事责任【Abstract】 Marital rape, which should not be as rape, between husband and wife can not really exist so-called "evil" it? This has been a controversial topic. Jurisprudence has been, surely, denied that the compromise,*作者简介:柯阳嘉,男,华侨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2006级本科毕业生,学号:0617114018.婚内强奸①,按照理论上的阐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倒退十年,这类事情闻所未闻,而这几年,上海、安徽、四川、河南等地却先后发生了丈夫强迫妻子与其进行性行为的案件,并且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亦多有分歧。
婚内存在不存在强奸,“婚内强迫性行为”算不算犯罪,这一在理论界、司法界一直争议很大的问题一次又一次凸现在人们面前,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和争论。
正所谓“娶来的老婆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的男子主义、大丈夫主义思想仍旧根深蒂固的中国,女子在丈夫性生活中是谈不上什么性权利的,而只能沦为丈夫发泄性欲的工具或奴隶。
什么是婚内强奸,婚内强奸是犯罪行为吗
God will not treat hardworking people badly, nor will he sympathize with fake hardworking people. It knows howhard you work.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什么是婚内强奸,婚内强奸是犯罪行为吗构成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
这里的妇女并没有把妻子排除在外,而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关键所在.很明显,婚内强奸符合这个条件。
司法机关在处理婚内强奸的案件时多有分歧。
婚内存在不存在强奸,“婚内强迫性行为”算不算犯罪,这一在理论界、司法界一直争议很大的问题一次又一次凸现在人们面前,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和争论。
那么,到底什么是婚内强奸,婚内强奸是犯罪行为吗?请跟随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婚内强奸?婚内强奸,一般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二、婚内强奸是犯罪行为吗?在中国的观念中,人们对“性”一向讳莫如深,“婚内强奸”更是一个极为敏感的话题。
中国法律目前对此尚无明确规定。
在年轰轰烈烈的《婚姻法》修改过程中,“包二奶”、离婚过错赔偿、家庭暴力、夫妻财产制、离婚条件等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的问题均在条文中给出了说法,但同样为公众所关注的婚内强奸问题却未有涉及。
中国传统刑法理论认为,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从犯罪构成来说,强奸罪的主体只能限于男子。
那么,丈夫能否成为强奸罪的主体?刑法条文是个空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司法解释中也有意无意地回避了这一问题。
很显然,法律对此未置可否是导致司法机关处理这类案件时陷于两难境地的内在原因。
对强奸罪的认定,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进行。
认定的关键在于男子与妇女发生的性行为是否违背了妇女的意志。
刑法有关性侵害定义及处罚
刑法有關性侵害定義及處罰第十條(名詞定義)稱性交者,謂左列性侵入行為: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之行為。
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之行為。
第九十一條之一(治療處分)犯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百二十九條、第二百三十條、第二百三十四條之罪者,於裁判前應經鑑定有無施以治療之必要。
有施以治療之必要者,得令入相當處所,施以治療。
前項處分於刑之執行前為之,其期間至治癒為止。
但最長不得逾三年。
前項治療處分之日數,以一日抵有期徒刑或拘役一日或第四十二條第四項裁判所定之罰金額數。
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罪第二百二十一條(強制性交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二百二十二條(加重強制性交罪)犯前條之罪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對十四歲以下之男女犯之者。
三、對心神喪失、精神耗弱或身心障礙之人犯之者。
四、以藥劑犯之者。
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者。
六、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者。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者。
八、攜帶兇器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二百二十三條(刪除)第二百二十四條(強制猥褻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加重強制猥褻罪)犯前條之罪而有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二十五條(乘機性交猥褻罪)對於男女利用其心神喪失、精神耗弱、身心障礙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男女利用其心神喪失、精神耗弱、身心障礙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婚内强奸的定性问题
婚内强奸的定性问题
孙晓蒙
摘 要 婚内强奸影响家庭的稳定,侵犯了妇女的性权利,在法律没有明文的规定,学界又争论不休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如
何去认识并定性婚内强奸,如何去更好的保护妇女的权利,维护家庭的稳定,做到男女平等。本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婚内强奸 性质 性自由
中图分类号:D924.3
一、我国对婚内强奸定性的三种观点 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本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违背妻子意 志的手段奸淫妻子,丈夫是否构成强奸罪这一问题,我国理论界看法 不一。 (一)否定说认为 夫妻之间相互存有配偶权,配偶权是夫妻关系中最重要的内容,夫 妻关系确定时是绝对自由的,但一经此关系确定后,夫妻双方绝对自由 的意志都将会受到限制。与配偶权相对应的就是双方的同居义务,因 此即便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也应该基于配偶权的存在而得到 豁免。其次,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其危害性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程 度。再者,婚内强奸很难确定,几乎不具有可操作性,既难于找到证 据,又悖于法理民情。最后,从语义上分析,中国文字中的“奸”不能用 来指称夫妻之间的性关系,即便夫妻之间的性关系有暴力性,用强奸来 评价同样不恰当。 (二)肯定说认为 丈夫强奸妻子的构成强奸罪。其理由是,“依我国刑法第二百三 十六条,强奸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强奸罪的主体 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即可。丈夫自然也是如此。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是妇女人身权利的 重要内容,婚姻法基本原则之一的保护妇女权益的规定,明确指出妇 女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侵犯。如果丈夫违背妻子意志,采取强制手 段侵犯妻子的性权利,就应以强奸罪论处。 (三)折衷说认为 对于婚内强奸这一主体客体均特殊的情况,我们既不能置夫妻间 的婚姻关系于不顾,又要顾及家庭的稳定与妇女权利的保护。认为既 然我国刑法未把丈夫和妻子排除在强奸罪的行为人、被害人之外,那 么丈夫就可以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也不能过分强调夫妻关系却又把夫 妻关系等同于性关系,遂认为在任何情况下,丈夫违背了妻子意志而 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均不构成犯罪。拆衷说的结论为,一般情况下 丈夫奸淫妻子不构成强奸罪,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构成强奸罪:1. 男女双方虽已登记结婚,但并无感情,并且尚未同居,也未曾发生性关 系,而女方坚持要求离婚,男方进行强奸的;2.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 且长期分居,丈夫进行强奸的;3.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后离婚前丈夫 已经申明不再对妻子进行骚扰而对妻子进行强奸的;4.法院已判决双 方离婚,在判决生效前丈夫处于报复等心理对妻子实施暴力的;等等。 二、对婚内强奸否定说的批驳 无论是在婚内还是在婚外,妇女都有性的自主权。在夫与妻皆为 独立主体的情况下,合意才是性行为取得合法性的真正基础。婚姻仅
婚内强奸行为的定性―――以A市首起有罪判决的婚内强奸案为例
婚内强奸行为的定性―――以A市首起有罪判决的婚内强奸案为例【摘要】本文针对A市首起有罪判决的婚内强奸案展开讨论,探讨了婚内强奸行为的定性、相关法律法规分析、社会舆论及影响,提出了保护措施建议。
文章强调了司法定性在此类案件中的重要性,并探讨了对未来的影响以及道德和法律观念的转变。
通过对这一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可以促进社会对婚内强奸问题的深入了解,并为未来的司法实践和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参考。
这种案例的审理和判决,对于维护婚内强奸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法治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婚内强奸案、A市、有罪判决、定性、法律法规、社会舆论、影响、保护措施、司法定性、未来影响、道德观念、法律观念变迁1. 引言1.1 背景介绍婚内强奸是指配偶之间发生的强奸行为,是一种严重的侵犯个人自主权和尊严的犯罪行为。
在过去,婚内强奸常常被认为是不被法律认可的行为,因为婚姻被视为对配偶之间性行为的许可。
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婚内强奸逐渐受到重视和严惩。
近年来,A市发生了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这是A市首起有罪判决的婚内强奸案。
该案件涉及一名丈夫对其妻子进行了多次性侵犯的情况,最终法院做出了有罪判决,并对嫌疑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
这一判决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婚内强奸行为的讨论和反思,引起了人们对婚内强奸行为的认识和态度的转变。
婚内强奸案的出现,再次引发了对婚内暴力和性侵犯问题的关注。
婚内强奸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一种严重伤害,也是对婚姻和家庭价值观的挑战。
面对这一现实问题,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如何从法律、道德和社会角度全面加强对婚内强奸行为的防范和惩治,以保护婚姻成员的权利和尊严。
1.2 问题意义问题意义:婚内强奸行为长期以来一直是一种被忽视和缺乏法律界定的现象。
在传统观念中,婚姻被视为夫妻之间的私人关系,而妻子被认为在婚姻关系中应该无条件地服从丈夫。
婚内发生的强奸行为往往被视为家务事或是夫妻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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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有配偶的人发生性行为如何定性
问:和已婚女性发生关系,触犯法律了吗?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们相识了,她的丈夫在结婚3个月后就在外工作。
我们相识后,双双坠入了感情的旋涡,我还是个单身,我们在认识后不久就在一起了,我们发生关系的时候是双方情愿的,我现在想知道,这样做触犯法律了吗?
答:如果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同居,违反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应该说是一种违法行为。
但能否构成重婚并负相应刑事责任,就要考查你的行为是否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
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举行结婚仪式,这固然足以构成重婚,即使没有举行结婚仪式,而两人确是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也足以构成重婚。
例如两人相互间是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的,即应认为是重婚。
反之,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明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拆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