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原文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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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原文及翻译赏析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赏析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赏析作者:王安石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

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

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

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

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

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王安石《伤仲永》原文

王安石《伤仲永》原文
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伤仲永原文和翻译

伤仲永原文和翻译

伤仲永朝代:宋代作者:王安石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注释伤:哀伤,叹息。

文言文《伤仲永》的译文及注释

文言文《伤仲永》的译文及注释

文言文《伤仲永》的译文及注释原文: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

父益,都官员外郎。

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

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

安石议论高奇,能以辩博济其说,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

于是上万言书,以为:“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

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

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

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尔。

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闾巷草野之间亦少可用之才社稷之托封缰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无一旦之忧乎?愿监苟者因循之弊,明诏大臣,为之以渐,期合于当世之变。

臣之所称,流俗之所不讲,而议者以为迂阔而熟烂也。

”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书。

俄直集贤院。

先是,馆阁之命屡下,安石屡辞;士大夫谓其无意于世,恨不识其面,朝廷每欲畀以美官,惟患其不就也。

以母忧去,终英宗世,召不起。

二年二月,拜参知政事。

上谓曰:“人皆不能知卿,以为卿但知经术,不晓世务。

”安石对曰:“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但后世所谓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为经术不可施于世务尔。

”上问:“然则卿所施设以何先?”安石曰:“变风俗,立法,最方今之所急之。

”上以为然。

于是设制置三司条例司,命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之。

安石令其党吕惠卿任其事。

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遣提举官四十余辈,颁行分下。

安石性强忮,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

至议变法,而在廷交执不可,安石傅经义,出己意,辩论辄数百言,众不能诎。

甚者谓“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罢黜中外老成人几尽,多用门下儇慧少年。

久之,以旱引去,洎复相,岁余罢。

终神宗世不复召,凡八年。

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伤仲永》文言文原文和翻译

《伤仲永》文言文原文和翻译

《伤仲永》文言文原文和翻译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初一《伤仲永》课文原文

初一《伤仲永》课文原文

初一《伤仲永》课文原文
初一《伤仲永》课文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伤仲永》原文、译文、注释及赏析

《伤仲永》原文、译文、注释及赏析

伤仲永宋代:王安石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伤仲永原文句读、重点词解释及翻译

伤仲永原文句读、重点词解释及翻译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commercial use伤仲永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lì)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wéi)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yì)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pān)仲永/环谒(yè)/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chèn)/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yān),曰:“泯(mǐn)然众人矣(yǐ)。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zú)/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fú)/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yé)?注释:1.隶:属于;2.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3.未尝:不曾;4.求:要求5.异:感到奇怪;6.借旁近:向邻居借;7.与:给;8.书:写;9.为:题写;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11.观:看;12.自是:从此;13.是:这、此;14.就:完成;15.者:......的地方;16.稍稍:渐渐;17.或:有人;18.宾客:用宾客之礼款待,名词动用(请客);19.邑人:同县的人;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22.扳:通“攀”,牵,引;23.环谒:到处拜访;24.使:让;25.从:跟从;26.称:相当;27.泯然:消失。

28.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29.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0.夫:发议论。

伤仲永原文及注释

伤仲永原文及注释

伤仲永北宋朝(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它们。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借邻居的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他的这首诗把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此感到非常惊奇,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还有的人用钱求仲永题诗。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带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仲永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了。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才能已经)已经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天资,远远地超过有才能的人。

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则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对……感到奇怪 6.借旁近:从邻居那里借来;7.与:给;8.书:写;9.为:题写;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11.观:欣赏;12.自是:从此;13.是:这、此;14.就:完成;15.者:......的地方;16.稍稍:渐渐;17.或:有人;18.宾客:用宾客之礼相待;19.邑人:同县的人;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22.扳:通“攀”,牵,引;23.环谒:到处拜访;24.使:让;25.从:跟从;26.称:相当;27.闻:听说;知道28.泯然:完全。

《伤仲永》原文及注释

《伤仲永》原文及注释

《伤仲永》原文及注释《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

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伤仲永》原文及注释,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伤仲永》原文及注释伤仲永宋代: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伤仲永》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来宾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那么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突然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很惊诧,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马上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欣赏。

从今,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马上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古怪,慢慢地,(同县的人)都以来宾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

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见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状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逝,完全犹如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是由于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

他那样天生聪慧,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一般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慧,原来就是一般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一般人就为止了吗?句解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伤仲永》文言文原文和翻译

《伤仲永》文言文原文和翻译

《伤仲永》文言文原文和翻译《伤仲永》文言文原文和翻译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王安石《伤仲永》原文及译文

王安石《伤仲永》原文及译文

王安石《伤仲永》原文及译文《伤仲永》朝代:宋代作者: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5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诗,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亡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7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初中文言文:《伤仲永》原文译文赏析

初中文言文:《伤仲永》原文译文赏析

初中文言文:《伤仲永》原文译文赏析《伤仲永》宋代: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县有个百姓叫方仲永,祖祖辈辈以耕种为生。

仲永出生五年,还没有见过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族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就能立刻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回到扬州,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他说:“方仲永已经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才能是上天赋予的,远胜过其他有才能的人。

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注释】伤:哀伤,叹息。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伤仲永》作者:王安石【宋代】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伤仲永》注释:①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

②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

隶,属于。

③尝:曾经。

④书具:书写工具,指笔、墨、纸、砚等。

⑤异焉:对此感到诧异。

焉,相当于“于之”⑥自为其名:自己提上自己的名字。

⑦立就:立刻完成。

⑧文理:文采和道理。

古今异义⑨扳:通“攀”,牵,引。

⑩称chèn:相当。

⑪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

泯然,消失。

众人,常人。

矣,语气词。

⑫通悟:通达聪慧。

⑬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

贤,胜过、超过。

材人,有才能的人。

⑭受于人:指后天所受的教育。

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的禀赋,一指后天的教育。

⑮彼其:他。

⑯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要不如。

《伤仲永》翻译: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伤仲永原文及注释

伤仲永原文及注释

伤仲永原文及注释伤仲永原文及注释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

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伤仲永原文及注释,欢迎来参考!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古诗文网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

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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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原文及注释《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

一起来看看为大家整理的:《伤仲永》原文及注释,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伤仲永》原文及注释伤仲永宋代: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注释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

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

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

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

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

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鉴赏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

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

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

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

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

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

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

“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

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

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

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

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

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

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

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

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

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

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

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

“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

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

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

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

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

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

“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

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

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

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

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

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

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

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

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

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

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

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

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

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

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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