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区别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总公司是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
分公司的财产在法律上是属于总公司的资产范围的。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有什么关系?设立一家分公司又有什么好处呢?广源信得小编把整理好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关系是什么分公司既然没有法人地位,那么若因总公司破产而留下债务,分公司有没有偿还的义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39条:“分公司是公司在其所在地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具有营业资格,有《营业执照》,可以和总公司汇总核算所得税,也可以单独计算,流转税需要在所在地交纳。
而子公司拥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独立核算,和总公司的关系是投资和被投资关系。
以上是关于企业的资格和纳税问题。
在财务管理方面,总公司合并报表时,分公司和子公司因为法律主体不同合并方式也不同。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以下称之为母公司)一部分,全部资产权益并入母公司,抵消内部往来。
而子公司是母公司投资形成,需要按照投资比例(股权)合并,合并后的报表为“合并报表”。
使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抵消往来和内部交易。
过程也相当复杂。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一)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总公司与分公司区别
一、分公司定义1.定义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分公司与总公司并非两个独立的,是一个单位,分公司其实就是总公司的一部分;总公司: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是指即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管理其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分公司基本特征、与总公司的联系和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也可以理解为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从属单位,分公司的所有财产都是总公司的;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的取得都需得到国家的承认;3.分公司不是实际意义的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设立程序与总公司设立程序不同,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即可;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而总公司必需有;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6.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7.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因此,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三、分公司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一分公司进行税务处理前需先设立设立的流程:1.名称核定:2.工商登记注册:3.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总公司的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4.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5.申请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6.凭开办公司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7.社保账户等;8.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9.你的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二税务申报1、分公司依税务要求的分类①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定义:非是指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体系,只记录部分经济业务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通常不设置,其只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②独立核算分公司定义: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在此说明一下:虽然定义是这样写的,但在税务操作上,非独立核算与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税局有具体划分标准的:分公司如开设与总公司同一城市的,即可设定为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如果开设在不同省市地区的,不管企业开设时如何定位,但在税务操作上,按独立核算来处理;合口美家居用品开发有限公司开设的分公司就曾先后设过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如:中信分店——非独立核算上海分公司——独立核算2、两种不同类型下的申报◆国税的基本税种:1.增值税;2.消费税;3.燃油税;4.车辆购置税;5.出口产品退税;6.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目前我公司的个人所得税是通过地税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申报◆地税税种:营业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车船税等A.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申报:◆国税核定税种增值税的申报:要申请为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需要提交合并申报申请表给总公司税局——核准——登记在册——就不需要单独申报,由总公司合并申报;中信分公司可申请税控机,可单独开增值税发票,但增值税的申报不用单独申报;收入、费用成本等均合并于总公司报表,不需单列◆地税核定税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每月的申报也和国税一样,不需要单独申报,有一点不同的是每年需要汇总申报一次申报日期为次年1月份,在1月15日前申报;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税局,一份自存;中信分店地税核定的税种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多个核定税种可写在同一个申报表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通常税局会要求单独报表申报,报表名称为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但零申报时,税局也可以同意合并在其他税种的申报表内一起申报;B、独立核算分公司国税增值税税种的申报:◆国税核定税种增值税的申报:需要单独申报,不能由总公司合并申报;与总公司税务申报一样;申请网上申报——批准——领数字证书——登录申报网址——填写申报表——申报上海分公司国税申报,开设后未申请发票,所以税局未核定要求申报增值税,但如果申领发票,就要进行增值税的申报;每月要提供分公司财务报表,零申报也须按期申报,逾期申报也和一般公司税务申报一样受同等处罚;◆地税核定税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每月的申报也和在国税申报一样,需要单独申报,但不用每年汇总申报上海分公司每月申报个人所得税:填写申报人信息,工资收入等情况——如有多人可一起录入——生成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然后申报;如在规定时间没有申报,也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如图示:进入◆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不设分公司或分公司为非独立核算公司处理明显是不同的,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所得税需申报,较为复杂,对申报的金额有特别的规定;以下就此进行较详细的说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不需要单独申报;有关此申报的规定文件为:国税发200828号文,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1、计税、交税的方式方法:◆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统一计算,是指企业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其他一些规定◆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如上海分公司,设立为13年,则13年不用计算缴纳所得税,从次年开始计算并预缴所得税,中信分公司为非独立核算,不需单独计算,所以无需预缴所得税,统一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公司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依照规定的比例和规定的三因素及其权重,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分别按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2、如何进行税款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应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月或者分季就地预缴;●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由总机构、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一经确定,当年度不得变更;●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总机构预缴的部分,其中25%就地入库,25%预缴入中央国库;●总机构应在每年6月20日前,将依照相关规定方法计算确定各分支机构当年应分摊税款的比例,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报送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同时下发各分支机构;经审批后当年不得再更改比例预缴金额的规定◆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数总机构根据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0日内,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将本期企业全部应纳所得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通知到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数总机构根据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自行就地申报预缴;◆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分配税款的预缴数总机构根据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自行就地申报预缴;4、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比例●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计算公式如下: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该税款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不作调整;•分支机构经营收入,是指分支机构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全部营业收入;•分支机构职工工资,是指分支机构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分支机构资产总额,是指分支机构拥有或者控制的除无形资产外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总额;四、分支机构的撤销及期间税务处理1、注销流程●银行基本账户注销●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社保账户、公积金账户注销●税务注销●公章、财务章注销●工商注销2、提交的资料:一是要提供总公司关于注销分公司的会议决议的文件,二是,显示分公司已经清理完毕债权债务,注销完毕以后,工商局会叫你上交公章,法人章,3、期间的报税,没有营业额也要进行;不论有没有税额,如不申报,一样要被罚及罚款,每天滞纳金按税金的万分之五交;●报过税,然向税务部门提出注销申请,税务部门对你们单位本年度进行清税后,就可拿着你们的,带是单位公章,去税务局再填申请表,进行注销就行了,当然这个手续是不需要花钱的;除了这些,有可能税务局还需要对上年度进行清税;合口美上海分公司税务申请注销前后历时三、四个月,工商局早已办理注销手续,但税务申报只有在税局审查通过注销,才能停止申报●撤销当年剩余期限内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款由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以上列出一些常见税种在分公司的申报,还有一些税种,如印花税、堤围防护费、出口退税等方面的处理也都大致与总公司的申报差不多,在此就不再进行介绍;。
总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的关系
总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的概念和关系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一)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
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引言概述: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证明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和权益。
这份证明书对于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资金调配、股权关系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的内容和作用。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1.1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定义和区别:总公司是指在法律上独立存在的,对分公司具有控制权和决策权的企业实体。
分公司是总公司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
总公司和分公司在法律地位、经营范围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
1.2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权益关系:总公司作为分公司的母公司,拥有对分公司的控制权和监督权。
总公司享有分公司的利润分配、业务决策等权益,同时也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和风险。
1.3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业务合作: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进行业务合作,可以共享资源、互相支持,提高整体竞争力。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为总公司拓展市场、提供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的定义2.1 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的概念: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证明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和权益。
它是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和承诺的书面表达,具有法律效力。
2.2 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的内容: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应包括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基本信息、关系及权益安排、业务合作方式和条件等内容。
它是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沟通和合作的重要依据。
2.3 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的形式: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可以是书面文件、电子文档或其他形式的书面表达。
无论形式如何,它都应具备法律效力,能够明确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三、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的作用3.1 法律效力: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能够明确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权益和责任,为双方提供法律保障。
3.2 业务合作依据: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是双方业务合作的重要依据,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规范了双方的合作方式和条件。
什么是总公司和分公司
什么是总公司和分公司什么是总公司和分公司导语: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共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
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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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总公司总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总公司是相对于分公司而言的,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但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但其设立程序简单。
什么是分公司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分公司既然没有法人地位,那么若因总公司破产而留下债务,分公司有没有偿还的义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39条:“分公司是公司在其所在地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具有营业资格,有《营业执照》,可以和总公司汇总核算所得税,也可以单独计算,流转税需要在所在地交纳。
总分-母子公司区别
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和联系一、总公司与分公司1.概念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1.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联系与区别(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
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
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
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
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引言概述: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证明总公司与其分公司之间的关系和分公司的合法性。
这种证明书在商业活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助于确保分公司能够合法地进行业务活动,并且能够享受到总公司的支持和保护。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的内容和作用。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1.1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定义和区别:总公司是指在分公司设立之前已经存在的公司,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总公司通常拥有对分公司的控制权和决策权,而分公司则是总公司在特定地区或领域的代表。
1.2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法律关系: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关系,总公司对分公司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同时也享有分公司的利润和资产。
1.3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经营关系:总公司通常会为分公司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和市场渠道等资源,以帮助分公司开展业务活动。
分公司则负责执行总公司的经营策略和规定,以实现总公司的目标。
二、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的目的2.1 确认分公司的合法性: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可以证明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合法分支机构,具有合法经营的权利。
2.2 证明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证明书可以确认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和经营关系,确保分公司能够享受到总公司的支持和保护。
2.3 便于商业活动的进行: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可以用于与其他公司或机构进行商业合作时的法律证明,增加商业活动的可信度和合法性。
三、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的内容3.1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基本信息:证明书应包括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以便确认双方的身份和合法性。
3.2 分公司的权益和义务:证明书应明确分公司在总公司体系中的地位和权益,以及分公司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3.3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支持和保护:证明书应描述总公司为分公司提供的资源和支持,以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保护和监督。
四、总公司与分公司证明书的签发和使用4.1 签发机构和程序:证明书通常由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发,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审核。
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办事处定义区别以及税筹思路
六、办事处的定义:
• 办事处只可以从事总公司营业算的非 法人机构;
• 无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存在利润,无需纳税; • 因不产生经营活动,不考虑相关税筹。
• 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分支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区经营需要 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 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 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 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
• 利用母公司的亏损额,核心是转移利润,而利润=收入-成本-费用 • 出现两个新的目标: • 1、如何将子公司的收入和成本转移至母公司(如:母公司作为上游供应商代采原材料或作为下游的
经销商负责对终端的销售); • 2、如何将母公司的费用转移至子公司(如:母公司作为专业技术或资金的供应方收取费用或作为费
2、利用行业和地区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此类行业和地区内布局总分机构,实现降低整体税负的目的,比如西 部大开发政策的利用。
案例:
• 其他筹划:
• 总分机构在注册地址的选择上面可以适当的去一些税收优惠地或者园区注册,通过税收优惠地或者园区的减免税 政策或者补助返税政策获得税收收益。
五、母子公司的税收筹划:
• 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 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 报纳税。
筹划思路: 1、一般纳税人企业,如果行业特性所致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较少,设立一家分公司,对业务进行分流,使分公司成 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业务分流至分公司适用小规模征收率,减少总公司的开票金额; 2、且分公司可以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 人月不超15万,季度不超45万还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情况说明范文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情况说明一、分公司的定义与性质1. 分公司是指总公司在外地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单位。
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构成了独立的法人关系,分公司负责实施总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与总公司开展业务往来,但在法律上独立于总公司。
2. 分公司通常由总公司派遣管理人员来管理,负责具体的地方营销和经营管理工作。
分公司有相对独立的管理体系和经营决策权,同时受到总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二、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1.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单位,享有较大的经营自主权,但其经营活动必须遵循总公司的经营理念和战略规划。
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有密切的业务通联和资金往来,分公司的经营活动直接影响到总公司的业绩和声誉。
2.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是一种上下级关系,总公司负责制定总体的经营计划和决策,而分公司负责具体的实施和落实。
总公司为分公司提供指导和支持,而分公司负责执行总公司的战略部署。
三、分公司的运营模式1. 分公司通常以总公司的品牌和业务模式为基础,根据当地的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进行调整和运营。
分公司需要充分发挥自主性,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同时保持与总公司的一致性。
2. 分公司需要建立良好的内部管理和外部合作关系,确保良好的运营效果和经营业绩。
分公司的管理团队需要具备较强的市场洞察力和战略眼光,能够有效地分析市场情况,制定有效的经营策略。
四、分公司的经营挑战与发展机遇1. 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来自市场、竞争和政策等多方面的挑战,需要有强大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
分公司也有机会在当地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实现业务快速增长和盈利。
2. 总公司应该加强对分公司的指导和监督,保持与分公司的交流和协调,及时解决分公司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分公司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和保障。
五、总结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单位,对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总公司应该充分信任和支持分公司,为其提供充足的资源和支持,同时也要求分公司与总公司保持密切的通联和协作。
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区别
(1)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2)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
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
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
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
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公司或附属机构,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必须在总公司的直接控制,那么,公司和分公司有什么区别呢?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一、主体资格公司属于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取得的营业执照称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分公司严格意义上来讲并不算真正的公司,因为它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当于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虽然同样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但是,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面没有“企业法人”字样。
二、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在注册初期便由企业自行决定,只不过,有些经营项目需要经过前置审批。
分公司设立后,其经营范围比较受限,不但要和公司一致,而且还不能超越公司的经营范围。
因此,在经营范围这一块,公司对分公司具有制约性。
三、负责人员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会任命一名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相应职权。
一般情况下,其实公司的法人往往是实际中的负责人和管理人,但也要看情况。
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一说,会由公司直接任命一名负责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分公司的“负责人”都会记载于营业执照中。
四、相关权限公司的权限比分公司要高,比如办理一些资质证书。
公司可以根据营业执照来办理施工资质、设计资质等,但是分公司由于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因此无法单独办理资质证书,只能由公司授权使用。
五、名称核准公司在设立时可以自己决定字号取名,但是分公司不能单独取名字,一般都是在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范围要求总体来看,分公司在各个方面要受总公司的约束。
当然,以上五点只要表面上的`区别,实质上,在财务财税这一块,两者也有差异,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不能进行独立核算。
设立分公司比较简单,经营起来也没有那么复杂,因此成立分公司是众多企业扩大规模的首选。
首先,我们看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
子公司靠母公司的资本金成立,公司A以控股形式投资了一家公司,那这家公司就是A的子公司了。
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税收上也是独立的纳税人;而分公司虽然也可以成为单独的会计主体,但是一般情况不会成为独立的法人,税收上也就和子公司不一致了。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是怎么样的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关系是什么?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法律关系是什么?分公司和总公司又有哪些区别?小编把总公司分公司的关系与区别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总公司与分公司的法律关系作者:唐坚毅在现实生活中,分支机构作为企业法人总部之外实现法人职能的法人分部,其呈现形式有分厂、分店、分公司、分行、支行,区别于企业的人事处、办公室、销售科等则为法人的职能部门。
今天我们来分析一下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围绕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民事责任的承担分析两者的法律关系。
下面,我们具体分析一下内容:分公司债务总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总公司债务分公司是否应当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其他分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设立分公司不成立时债务怎样处理?一、分公司债务总公司是否有法律义务承担呢?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分公司是总公司设立的,其隶属于总公司。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这一特点决定了其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分公司也无公司章程。
根据该规定,对于分公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总公司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但具体如何承担责任?各地法院处理不尽统一。
主要分为几类:1. 总公司独立承担责任。
总公司直接为被告,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直接由总公司承担。
2. 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被告,在分公司不能承担所负债务时,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3. 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共同被告,二者承担连带责任。
4.分公司直接承担责任。
法院审判中只有分公司作为被告人,总公司不参加诉讼。
但在执行过程中,若分公司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对方还可申请执行总公司的财产。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明确的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推荐文章如何成立分公司流程一般是怎样的_注册公司的知识热度:企业分公司开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热度:新公司法成立珠海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热度:常德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怎么确定热度:关于成立河北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热度: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有什么区别吗?那么与子公司之间呢?店铺把整理好的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对称,是指被总公司所管辖的公司分支机构,其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仅为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是公司为拓宽经营领域和范围,增加经营的灵活性,而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它本身只是公司的组成部分,而非独立的公司形态。
它没有法人资格,即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自己独立的章程,也没有独立的法人机关,当然也就不能独立承担财产责任,其业务活动的法律后果要由总公司承受。
分公司这一特征使其与子公司区别开来。
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仍具有经营资格,需办理营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订立合同,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
分公司的这一特征使其与公司的职能部门区别开来。
分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1、什么是分公司,什么是子公司?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2、分公司和总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有什么不同?(1)分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并且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间的关系
一、母公司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
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不是在于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是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
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可以划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实际控公司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
受其他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
他们都具有法人资格。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1.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联系与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
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
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
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职责划分
保险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职责划分
1.业务拓展与管理:保险公司总公司负责整个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
发展,包括决策、投资、人力资源规划等,是整个公司的管理中枢。
而分
公司则负责实际执行总公司制定的业务拓展计划,负责开展当地的业务拓展、销售、维护等工作。
2.资金运作与财务管理:总公司负责整个公司的资金运作和财务管理,确保公司的资金充足和财务状况稳健。
分公司则负责当地的资金运作和财
务管理,包括资金拨付、资金结算、保费收入和赔付管理等。
3.风险管理与产品设计:总公司负责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工作,包括
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再保险策略等。
同时,总公司还负责新产品的设计
和研发,通过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提供符合客户需求的保险产品。
分公
司则负责当地市场的风险管理和产品设计,根据当地市场需求和特点,推
出适合的保险产品。
4.售后服务与投诉处理:总公司负责公司整体的售后服务,确保客户
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负责客户投诉的处理和解决。
分公司则负责当地的
售后服务和投诉处理工作,提供满意的服务体验,解决客户的问题。
5.法律合规与监管事务:总公司负责公司整体的法律合规和监管事务,确保公司在法律和监管框架内合法经营。
分公司则负责当地的法律合规和
监管事务,确保分公司的业务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总体来说,保险公司总公司负责公司整体的规划、管理和监督,保证
公司的良性运营和盈利能力;分公司负责具体的实施和执行,推动公司业
务的发展。
总公司和分公司在职责划分上相互配合,形成一个高效运行的
保险公司体系。
子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
子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一)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二)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
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和联系
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和联系一、总公司与分公司1.1概念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1.2联系与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2.1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联系与区别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
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
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
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总公司与宝钢分公司合同章区别有哪些?
open your eyes and see things as they really are.(页眉可删)总公司与宝钢分公司合同章区别有哪些?导读:总公司与宝钢分公司合同章区别主要在于合同的法律效应上,宝钢分公司的合同章有效的前提是必须有总公司的相关授权,如果总公司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是无法签订合同的,因为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
一、总公司与宝钢分公司合同章区别有哪些?分公司的合同章是有效的,企业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印章一般认定为合同有效。
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对于分公司印章的管理企业为了业务发展需要,会在不同的区域设立分公司。
虽然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但却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分公司加盖印章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负责。
为了防范风险,应当加强对分公司印章的管理。
1. 制定分公司印章管理的规章制度。
必要时,可以由分公司的负责人对加盖分公司印章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
2.设立分公司印章使用的分级审批制度。
对于日常的文件、合同应当由负责人审批使用,对于涉及重大的合同,应当由分公司报经总公司审批,方可给予使用,总公司应当对报批的重大合同文件进行存档备案。
3.总公司应当对于各分公司的印章实行专人监管,定期监督、检查各分公司使用分公司印章的情况,如发现有存在损害总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应当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强制收回印章。
4. 分公司暂时歇业、停业的,可以要求分公司将印章封存在总公司,待分公司重新启动时再启用。
5. 对于分公司注销的,应当及时收回分公司的印章,将废止的印章及时销毁。
6. 对分公司相关人员涉嫌私刻分公司印章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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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与分公司区别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一、分公司定义1.定义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分公司与总公司并非两个独立的,是一个单位,分公司其实就是总公司的一部分。
总公司: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是指即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管理其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基本特征、与总公司的联系和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也可以理解为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从属单位,分公司的所有财产都是总公司的。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而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的取得都需得到国家的承认。
3.分公司不是实际意义的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设立程序与总公司设立程序不同,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即可。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而总公司必需有。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6.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7.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因此,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
三、分公司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一)分公司进行税务处理前需先设立设立的流程:1.名称核定:2.工商登记注册:3.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总公司的)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4.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5.申请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6.凭开办公司(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7.社保账户等。
8.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9.你的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二)税务申报1、分公司依税务要求的分类①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定义:非是指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体系,只记录部分经济业务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
通常不设置,其只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
②独立核算分公司定义: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
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
在此说明一下:虽然定义是这样写的,但在税务操作上,非独立核算与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税局有具体划分标准的:分公司如开设与总公司同一城市的,即可设定为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如果开设在不同省市地区的,不管企业开设时如何定位,但在税务操作上,按独立核算来处理。
合口美家居用品开发有限公司开设的分公司就曾先后设过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如:中信分店——非独立核算上海分公司——独立核算2、两种不同类型下的申报◆国税的基本税种:1.增值税;2.消费税;3.燃油税;4.车辆购置税;5.出口产品退税;6.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目前我公司的个人所得税是通过地税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申报◆地税税种:营业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车船税等A.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申报:◆国税核定税种增值税的申报:要申请为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需要提交合并申报申请表给总公司税局——核准——登记在册——就不需要单独申报,由总公司合并申报。
中信分公司可申请税控机,可单独开增值税发票,但增值税的申报不用单独申报。
收入、费用成本等均合并于总公司报表,不需单列◆地税核定税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每月的申报也和国税一样,不需要单独申报,有一点不同的是每年需要汇总申报一次申报日期为次年1月份,在1月15日前申报。
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税局,一份自存。
中信分店地税核定的税种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多个核定税种可写在同一个申报表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通常税局会要求单独报表申报,报表名称为《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但零申报时,税局也可以同意合并在其他税种的申报表内一起申报。
B、独立核算分公司国税增值税税种的申报:◆国税核定税种增值税的申报:需要单独申报,不能由总公司合并申报。
与总公司税务申报一样。
申请网上申报——批准——领数字证书——登录申报网址——填写申报表——申报上海分公司国税申报,开设后未申请发票,所以税局未核定要求申报增值税,但如果申领发票,就要进行增值税的申报。
每月要提供分公司财务报表,零申报也须按期申报,逾期申报也和一般公司税务申报一样受同等处罚。
◆地税核定税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每月的申报也和在国税申报一样,需要单独申报,但不用每年汇总申报上海分公司每月申报个人所得税:填写申报人信息,工资收入等情况——(如有多人可一起录入)——生成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然后申报。
如在规定时间没有申报,也要承担相应的处罚。
如图示:进入◆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不设分公司或分公司为非独立核算公司处理明显是不同的,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所得税需申报,较为复杂,对申报的金额有特别的规定。
以下就此进行较详细的说明。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不需要单独申报。
)有关此申报的规定文件为:国税发[2008]28号文,《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1、计税、交税的方式方法:◆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统一计算,是指企业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其他一些规定◆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如上海分公司,设立为13年,则13年不用计算缴纳所得税,从次年开始计算并预缴所得税,中信分公司为非独立核算,不需单独计算,所以无需预缴所得税,统一由总公司汇总缴纳。
◆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公司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依照规定的比例和规定的三因素及其权重,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分别按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2、如何进行税款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应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月或者分季就地预缴。
●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由总机构、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预缴方式一经确定,当年度不得变更。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
总机构预缴的部分,其中25%就地入库,25%预缴入中央国库。
●总机构应在每年6月20日前,将依照相关规定方法计算确定各分支机构当年应分摊税款的比例,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报送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同时下发各分支机构。
经审批后当年不得再更改比例预缴金额的规定◆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数总机构根据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0日内,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将本期企业全部应纳所得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通知到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
◆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数总机构根据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自行就地申报预缴。
◆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分配税款的预缴数总机构根据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自行就地申报预缴。
4、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比例●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
计算公式如下: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该税款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不作调整。
•分支机构经营收入,是指分支机构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全部营业收入。
•分支机构职工工资,是指分支机构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分支机构资产总额,是指分支机构拥有或者控制的除无形资产外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总额。
四、分支机构的撤销及期间税务处理1、注销流程●银行基本账户注销●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社保账户、公积金账户注销●税务注销●公章、财务章注销●工商注销2、提交的资料:一是要提供总公司关于注销分公司的会议决议的文件,二是,显示分公司已经清理完毕债权债务,注销完毕以后,工商局会叫你上交公章,法人章,3、期间的报税,没有营业额也要进行;不论有没有税额,如不申报,一样要被罚及罚款,每天滞纳金按税金的万分之五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