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管理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治理方法
为加强对校本研修的治理,推进校本研修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标准化轨道,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治理方法。
(一)认定时间:次年年初认定上一年学时。
(二)认定部门:学校校本研修学时认定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李斌。
副组长:刘林,蒲笑宝。
组员:刘富文、王大鹏、黄海宏、罗丽芬、郑稳红。
本方法自2012年2月开场实行。
(三)学时认定标准:每学年度不少于40学时。
(四)学时认定操作规程
备课上课:公开课教学设计每个1学时
公开课说课稿每篇1学时
听课评课:听课记录与评价意见每节课1学时
命好题:命一份高质量的试卷1学时
写一份有水平的试卷分析1学时
育好人:做一个学生的个案研究1学时
举行一次学生心理辅导1学时
研训记录:参加校本培训活动每个专题1学时
业务学习笔记每500字1学时
教学反思每篇1学时
教研活动:参加国家、省、市、区、校级每次分别折10、7、5、3、1学时
论文获奖:校一二三等奖折3、2、1学时,区一二三等奖折5、4、3学时,市一二三等奖折7、6、5学时,以此类推。
论文发表:国家、省、市、区、校级发表分别折10、7、5、3、1学时
课题研究:省市区校级立项分别折5、4、3、2学时,结题分别折10、7、5、3学时。
教学竞赛:校一二三等奖折5、4、3学时,区一二三等奖折7、6、5学时,市一二三等奖折合10、8、7学时,以此类推。
学历培训:每通过一门学科计10学时
其它专题培训:据文件定学时。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方案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方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方案为了使校本研修真正成为一项教育内涵发展的基本战略,成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抓手,成为教师团队文化建设的载体,破解教师全员成长的难题,根据教育局工作安排部署,依据《府谷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实施方案》(府教发【2012】14号)文件精神,特安排本年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
一、组织领导组长:郭兴林姬成荣副组长:刘万兵胡桂林郝永兴苗占清周宏魁王勇成员:张柏树刘永林杨胜利白耀文杨海龙王旭东王占国贾荟华杨惠边飞林杨艳林张秀梅石锐杰张春苗谭瑞王巧霞杨彩霞郝夜芝郝勇高赟二、组划安排第一组:刘万兵王占国刘永林谭瑞石锐杰认定单位:府中三中职教中心二中古城麻镇麻中第二组:郝永兴张春苗杨胜利张秀梅高赟认定单位:二小四小同心路孤山新民王家墩武家庄碛塄特校第三组:胡桂林张柏树白耀文郝永郝夜芝认定单位:一小三小三道沟大昌汗老高川清水海则庙黄甫墙头第四组:周宏魁杨惠王旭东杨彩霞边飞林认定单位:高石崖华阳前石畔木瓜庙沟门哈一哈二赵五湾第五组:苗占清王勇贾荟华杨海龙杨艳林王巧霞认定单位:县幼儿园二幼四幼五幼府一府二田家寨石马川各民办园各组第一人为组长,第二人为副组长。
三、认定时间2012年12月5日—13日。
(如有变动,另行安排)四、认定办法和注意事项1、依据府教发【2012】14号文件两个附表,对照“评价”和“研修记录”的基本内容进行认定。
2、参与学时认定范围为校(园)全员,包括公益性岗位教师和临聘教师,各组按校(园)提供的校本研修原始材料逐一审核,做到个人认定、学校认定、原始材料三合一,真正体现校本研修的真实性、公正性。
3、学校(园)如有弄虚作假或不能按时提供需认定原始过程性资料,整个单位将不予认定,造成后果由学校负责,第一责任人校长及所在单位不得评优树模、晋职晋级。
4、认定组成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地进行认定,坚决杜绝循私舞弊。
5、每所学校学时认定结束后,填好两种表册的评审结论,组长签名,对评审认定结果负总责,对研修学时不合格者,签发限期补修通知书。
政教处校本研修学时认定考核方案
政教处校本研修学时认定考核方案
一、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加强中小学校园思想教育和政治工作,深入推进德育工作,各级政府和学校都高度重视政教处的工作。
政教处是中小学中负责学校德育、思想工作和政治工作的一种机构,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教处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教育局组织开展了政教处校本研修,旨在帮助政教处员工深刻理解素质教育和德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实践基础,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为此,制订本方案,明确政教处校本研修的学时认定和考核方案。
二、学时认定
政教处校本研修为学员提供20个学时的学习机会。
学员需完成以下学习任务,才能获得相应的学时认定。
1. 参加开班仪式(1学时)
学员需全程参加政教处校本研修的开班仪式,并签到;如未能参加,学时不再认定。
2. 学习课程(16学时)
学员需全程参加政教处校本研修的学习课程,包括“素质教育的理念与实践”、“德育工作的探索和实践”、“政治工作的重要。
汉滨区中小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细则(附件1)
教育科研成果
(1)论文或报告:教师独立完成的论文或报告。内容充实,符合实际。在校镇级(中心校以上)获奖的每篇计1学时,区级以上分别按一、二、三等奖计3、2、1学时。省级、市级分别按4、3学时计。核心期刊发表的计6学时。同篇论文只计最高等次。以论文和获奖证书为准。
(2)课题研究:课题必须是国省市区四级批准的立项并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与参与者按2:1计学时。参与者标准为国家级12学时,省级10学时,市级8学时,区级6学时,校级小课题3学时。每人每年只计一个课题,以最高级别为准。
(3)教学案例:教师独立完成的教学案例,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过程、教学反思。字数1000字以上,计1学时。
(4)教学课例:教师经过“一课二上”的主题研修后撰写的课例。内容包括:一次执教的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反思、改进后设计,二次实施过程、二次教学实施的反思、困惑和感受等。计2.5学时。以提供完整的过程性资料为准。
(2)公开课:承担公开课者,每次按0.75学时计。承担省、市、区级公开课者,分别计4学时、3学时、2学时。以提供的公开课时间、教学设计及课后反思为准。和参与者按4:1计学时。以集体备课活动记录和集体备课教学设计为准。
4学时/学年
联片教研活动
策划组织者,计0.75学时,参与者按每4小时计0.75分。以活动方案、活动记录和活动总结为准。承担片区公开课或经验交流的,计1学时。以提供的一节完整的公开课活动安排、教学设计、研讨、反思等为准。
汉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指导标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学时认定标准及办法
最高
限制
校本培训活动
本校或片区培训
按培训时长,每半天或4小时计0.75学时,主讲人与参培者按4:1计学时。以学校提供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主讲人、组织者和培训时长为准,主讲人提供讲稿,参培者交学习笔记或心得。
小学教育改革研修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小学教育改革研修学时认定实施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确定小学教育改革研修学时的认定实施细则。
该细则将为小学教育改革研修提供明确的学时认定标准,以促进教育改革的有效实施。
2. 学时认定原则2.1 学时认定应基于教育改革研修内容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2.2 学时认定应与研修任务的难度、深度和广度相匹配。
2.3 学时认定应考虑实际操作和实践的时间要求。
3. 学时计算标准3.1 教育改革研修的学时计算以小时为单位。
3.2 学时计算应包括研修的理论研究、实践操作和讨论交流时间。
3.3 研修任务的难度和重要性较高的部分,可以设置相应的加倍系数。
4. 学时认定程序4.1 研修组织机构应提供研修任务的详细说明和学时认定标准。
4.2 参加研修的教职工应按照研修组织机构的要求完成研修任务。
4.3 研修任务完成后,研修组织机构应对参与教职工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4.4 根据评估结果,研修组织机构应进行学时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参与教职工。
5. 学时认定记录与管理5.1 研修组织机构应建立学时认定的记录与管理系统。
5.2 参与教职工的学时认定结果应及时记录和保存。
5.3 学时认定结果应作为参与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6. 监督与评估6.1 教育行政部门应对研修组织机构的学时认定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6.2 研修组织机构应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学时认定工作的相关报告。
7. 实施时间7.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7.2 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合理时间内将本实施细则下发给相关研修组织机构。
以上为《小学教育改革研修学时认定实施细则》的内容。
该细则将为小学教育改革研修提供明确的学时认定标准,以推动教育改革的顺利实施。
中小学教职工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中小学教职工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中小学教职工校本研修学分的认定和管理,以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以下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
二、认定范围校本研修学分认定适用于中小学各级各类教职工,包括教师、管理人员等。
三、认定标准1. 校本研修学分的认定应符合以下标准:- 完成研究任务并达到研究要求;- 参与研修活动的时间和研究成果可量化;- 研修内容与教育教学实际紧密相关;- 参与活动的教职工必须是合法聘任且在岗工作。
2. 学校应建立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认定过程公平、透明,并有有效的评估方法。
四、学分管理1. 学校应建立学分管理系统,记录和管理教职工的校本研修学分。
2.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分绩效评价办法,将教职工的校本研修学分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激励教职工参与研究和提升自身素质。
五、学分使用与转化1. 教职工通过学校认定的校本研修,获得的学分可作为职称评审、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
2. 学分可以在一定时限内进行转化和累积,未使用的学分将在规定期限后失效。
六、监督与评估1. 学校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认定和管理过程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2. 学校可以依托内外部专家进行学分认定和管理工作的评估,提高学分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七、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学校根据本办法制定。
2. 如发现学分认定和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以上为中小学教职工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供参照执行。
校本研修学时个人申请认定部分内容及标准(标准版)
校本研修学时个人申请认定部分内容及标准个人认定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研修计划、总结、自主学习、实践反思、研修成果等方面的内容,全年上限20学时。
1.个人校本研修年度计划和总结。
年度计划要求有主题,有目标任务,有过程安排等具体内容;年度总结要求从思想态度、教育教学、研修过程、取得的成果、存在的不足、今后的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总结。
计划和总结内容详实完整的各计1学时。
全年上限共2学时。
2.自主学习方面。
包括学习教育教学专著、学科专著(教材、课标等)一年至少各一本,有读书笔记,笔记每2000字计1学时。
全年上限5学时。
3.听课评课(观课议课)方面。
全年听课30节,并有详细的听课记录,包括教学过程、教学建议和启示等。
达标准者计5学时。
每超4节计1学时,全年上限6学时。
4.教育教学(包括非教学人员自身业务和管理工作)反思、随笔、案例分析等,要求内容详实(字数在500字左右)每篇计0.5学时,全年上限6学时。
5.基于网络类研修。
通过网络学习研讨、教学论坛等的校本研修,按参与人数,发贴讨论情况,每4次计1学时,全年上限2学时。
6.研修成果。
教育教学成果获得省、市、区、校级一等奖者分别计5、4、3、2学时,二等奖者计同类一半学时,三等奖者计同类三分之一学时。
课题研究参照同级别一等奖执行,以结题成果为依据。
同一成果以最高级别计学时,不累加,全年上限5学时。
中小学教育专家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中小学教育专家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1. 背景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培养优秀教育专家,推动学校校本研修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中小学教育专家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2. 目的本办法旨在规范中小学教育专家校本研修学分的认定和管理,促进教育专家的专业发展和校本研修工作的开展。
3. 认定标准教育专家校本研修学分的认定标准如下:- 职称评聘:教育专家根据校本研修工作成果及表现,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学术论文:承担并完成校本研修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培训课程:参与校本研修组织的培训课程,经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教研成果:贡献优秀的教研成果,经评定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研究交流:参与中小学教育专家学术会议、研讨会等研究交流活动,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4. 学分认定与管理4.1 学分认定校本研修学分认定采取积分制,根据教育专家在校本研修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表现,评定其获得的学分。
4.2 学分管理学校将建立校本研修学分档案,并将学分情况纳入个人教师档案中进行管理。
教育专家可以在个人教师档案中查阅自己的学分记录。
5. 考核与奖励5.1 考核方式学校根据教育专家的校本研修工作成果和表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
5.2 奖励措施对于在校本研修中表现优秀的教育专家,学校将通过表彰、奖励等方式予以鼓励和奖励。
6. 评估与改进学校将定期对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以不断提高校本研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7. 实施与保障学校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学分认定和管理的具体流程和责任分工,并加强对教师和教育专家的培训和指导,以确保本办法的有效实施。
学时认定标准
关于xx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时认定的方案根据《关于安徽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1]16号)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县有关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xx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时认定方案》。
具体规定如下:一、学时认定(一)集中培训(远程培训)24学时1. 集中培训(24学时)。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学年集中培训3天,其中在含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2天,回校集体讨论1天。
2. 远程培训(24学时)。
高中教师参加省里组织的远程培训。
(二)校本研修(48学时)1. 自学学时认定每年教师确定一个专题(有效学习内容、有效学习指导、有效学习模式、有效学习评估、有效学习研究)统一发放选用教材,要求教师认真阅读,提供学习计划,每学年至少完成10篇有价值的读书笔记(每篇1000字以上),可以认定10个学时。
2.听课、备课、说课、评课、教学研讨、教学观摩、校际交流学时认定听课、备课、说课、评课、教学研讨、教学观摩、校际交流活动指的是有一定规模和范围活动,最低在年级组或年级组以上范围内,每节课可以认定1学时。
3.公开课、示范课学时认定每节课按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认定2、4、6、8、10学时。
4.获奖论文学时认定由教育部门组织论文评选,荣获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认定2、4、6、8、10学时(杂志发表论文根据级别以此类推)。
5.课题学时认定承担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课题的课题组负责人分别认定2、4、6、8、10学时,课题组成员分别认定1、2、3、4、5个学时。
6.主持讲座学时认定主持校内或校际以上讲座的每节课认定2学时,县内、市内等以此类推。
7. 编写教材学时认定能够编写乡土教材或其他教材,并能应用到本校或校际教学当中去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认定学时。
8. 辅导学生竞赛并获奖的学时认定辅导学生竞赛并获得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认定2、3、4、5、6学时。
xx中心校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及管理实施办法
xx中心校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及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篇:xx中心校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及管理实施办法xx中心校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xx 辖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根据县(区)教育局制定的《xx县(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xx辖区校本研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小学、幼儿园校教师校本研修实行学分管理,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核心,以学分管理积极推动xx辖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系统化、信息化和制度化。
第二条学分认定对象为xx辖区公民办小学、幼儿园、幼儿园学校教师。
第三条小学、幼儿园教师在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集中培训、远程培训之外,必须参加所在学校组织实施的、经县(区)教育局审核认定的校本研修。
第四条向阳辖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工作由向阳中心校牵头,各校教研室配合,xx教研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实施。
第五条各校要以“全员参与、分层研修”为基本思路,根据教师队伍发展共性和个性需求,确定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灵活选用研修形式,提升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效果。
第六条各校依据此办法,制订本校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细则。
第二章学分的构成第七条教师五年一个周期内须完成累积不少于50学分的研修任务。
每位教师每年校本研修不少于10学分。
第八条校本研修学分主要由研修活动学分和研修成果学分构成,其中每年每位教师研修活动不少于6学分,研修成果不少于4学分。
研修活动包括校内、校际间(如各工作室、镇域研修互助体、城乡学校共同体)以及县(区)级层面组织开展的各种研修活动(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校本科研和校本资源开发等),其学分由个人申报,附相关证明材料。
研修成果包括教学反思、教学案例、教学论文、校本教材、课题成果等,其学分由个人申报,学校确认。
最后,由学校统一汇总公示后,上报审核认定。
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济宁学院附中高新区校区教师校本培训学分计算和管理办法(试行)为推动我校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按照《济宁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实施细则学分折算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市、区教育部门关于开展校本培训、校本教研和校本研究的有关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为依据,立足本校发展实际,充分发挥教育信息技术的作用和优势,以解决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和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学习、研究和落实新课程理念为重点,以问题研究和课题研究为依托,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家引领为基本途径,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促进科研型骨干教师的成长,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二、学分认定对象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对象为我校全体在职专任教师。
三、学分认定机构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校本培训领导协调工作。
组长:张新宽副组长:孔祥明组员:教务处、教科室、人事处四、学分认定流程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由学校统一管理,由教科室具体负责。
学分登记人由学校信息管理员王文老师担任。
学分管理小组负责对材料的审核和学分计算,教师学分按学年度进行登记。
每年8月31日前完成上半年学分登记,12月31日前完成下半年学分登记。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教科室要发挥专业引领、业务推动的作用,创新校本研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校本研修各项管理制度及考评办法,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教师继续教育长效机制.(二)严格工作规程。
教务处要加强指导,认真做好教师校本研修任务的审核认定,力争做到总体把握、客观评估、规范审核、科学认定。
(三)强化学分管理.教师培训的学分登记,实行信息化管理,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集中登记。
每年2月,教科室向全体教师公示上一年度教师研修学分登记情况。
(四)有关事项说明。
教师在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经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脱产参加相关学科领域(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学习二年以上,并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学位)证书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全部培训学分。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
论文获奖
国家级 省级
24学时/篇(在CN级刊物上发表以获奖资料为准) 20学时/篇(在CN级刊物上发表以获奖资料为准)
市级
12学时/篇(在CN级刊物上发表以获奖资料为准)
比赛获奖
一等
二等 三等
校级
1学时/ 篇(次)
0.8学时/篇 (次)
0.5学时/篇 (次)
县级
2学时/篇 (次) 1.5学时/ 篇 (次) 1学时/篇 (次)
12学时/年、8学时/年、4学时/年
校内课题
承担校内课题研究者计5学时
专业成长汇报课 听评课
做课教师3学时/每学期 0.5学时/节
教研组活动
主题发言人每一个交流主题计1学时,教师参与计0.5学时/次。
培训笔记 校本培训活动
培训笔记0.2学时/页;撰写学习体会、心得体会、教学案例、 教育叙 事等0.5学时/篇;教学反思等0.2学时/篇。
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
类别 专 业 引 领
课 题 研 究
参 与 校 本 研 修
研 修 成 果
内容 参加培训、研修活动
认定学时
学时数与主办单位认定(未明确学时数的培训以每45分钟为1学时折 算)
参加学术会议
12学时/国家级 8学时/省级 4学时/市级
2学时/县级
参加学历进修 国家级课题
72学时(以当年取得学历证书为准)
24学时/年、20学时/年、16学 时/年
主课题组人员 (按职责大小,前3名)
20学时/年、16学时/年、12学 时/年
子课题组人员 (按职责大小,前3名)
20学时/年、16学时/年、12学时/年
子课题组人员 (按职责大小,前3名)
学时认定标准
学时认定标准关于xx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时认定的方案根据《关于安徽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21]16号)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县有关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xx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时认定方案》。
具体规定如下:一、学时认定(一)集中培训(远程培训)24学时 1. 集中培训(24学时)。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学年集中培训3天,其中在含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2天,回校集体讨论1天。
2. 远程培训(24学时)。
高中教师参加省里组织的远程培训。
(二)校本研修(48学时) 1. 自学学时认定每年教师确定一个专题(有效学习内容、有效学习指导、有效学习模式、有效学习评估、有效学习研究)统一发放选用教材,要求教师认真阅读,提供学习计划,每学年至少完成10篇有价值的读书笔记(每篇1000字以上),可以认定10个学时。
2.听课、备课、说课、评课、教学研讨、教学观摩、校际交流学时认定听课、备课、说课、评课、教学研讨、教学观摩、校际交流活动指的是有一定规模和范围活动,最低在年级组或年级组以上范围内,每节课可以认定1学时。
3.公开课、示范课学时认定每节课按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认定2、4、6、8、10学时。
4.获奖论文学时认定由教育部门组织论文评选,荣获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认定2、4、6、8、10学时(杂志发表论文根据级别以此类推)。
5.课题学时认定承担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课题的课题组负责人分别认定2、4、6、8、10学时,课题组成员分别认定1、2、3、4、5个学时。
6.主持讲座学时认定主持校内或校际以上讲座的每节课认定2学时,县内、市内等以此类推。
7. 编写教材学时认定能够编写乡土教材或其他教材,并能应用到本校或校际教学当中去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认定学时。
8. 辅导学生竞赛并获奖的学时认定辅导学生竞赛并获得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认定2、3、4、5、6学时。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校本研修是不断深化课程改革的迫切要求,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教育实效性的重要渠道。
为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规范管理,提高校本研修的效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研修学时根据陕西省《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的意见》要求,每位教师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校本研修。
二、研修内容及学时换算1、校本学习。
教师每学年业务学习笔记不得少于5000字,计5个学时。
2、校外学习研修。
学校派出参加上级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报告会、研讨会、听课学习等业务活动等,按实际活动天数每天计6学时。
3、校内教研活动。
校内教研组、备课组活动应该有考勤、有活动记录。
每次均计1学时。
4、教师听课。
每学年不得少于30节,每节课计0.5学时。
5、承担公开课。
校级、县级及以上,一次分别计4学时、6学时。
需提交教学设计和课后反思,登记教学课题。
6、教师上交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叙事、随笔、教学反思文章,内容新颖性、典型、能就事论理,计3学时。
登记题目、类型。
7、教学设计。
教师依要求上交独立完成的一课时教学设计计3学时。
登记题目、类型。
(不含公开课设计)8、论文、报告。
教师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论文、课题研究报告,在县级以上获等次奖,登记题目、类型、获奖等次,分别按省及以上、市、县计4、3、2学时,省级以上或市级发表分别计16、6学时。
县级以上立项课题研究报告,获县、市、省及以上等次奖的,课题主要参与者(至多4人),分别计6、8、10学时。
同篇只计一次最高等次,每学年认定1篇。
三、学时登记校本研修学时登记以校为单位,每学年(7月)登记一次,登记单位建立专项档案(包括教师信息总表、学时登记表及汇总表、认定学时的原始资料等)。
四、学时认定程序为教师个人申请(填写认定表)、学校审核、县教研室认定、县进校登记管理。
小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旬阳县城关第二小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一、指导思想以高效课堂改革为中心,以教师专业成长为目标,以问题研究为切入点,以主题课例研修为载体,坚持研训一体的校本研修思路。
立足课堂教学,务本求实,重常规,抓落实,增强校本研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把国家提出的“在职教师每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目标要求落实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的意见》、《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陕教师〔2013〕31号)、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安教发〔2013〕1 80号)、《旬阳县2014-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旬教体发〔2014〕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4—2018年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二、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组长:校长领导小组副组长:主管教学校长领导小组成员:校委会成员、学科教研组长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公负责人:教科室主任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公人员:教科室副主任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学科组成员:1.语文组:学科组组长、备课组组长2.数学组:学科组组长、备课组组长3.综合组:学科组组长、备课组组长三、校本研修内容校本研修以“构建高效课堂提升教学质量、落实专业标准提升学科素养、改进研修实践提升研修能力”为核心任务,以“目标先导”有效课堂教学实施与探究为主要内容,以主题式课例研修为主要载体,引领教师完成教育教学理论、学科素养、学生发展、教学基本功提升、校本课程建设、学校发展与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科研等模块研修任务。
主要开展以下研修活动:1.校内的常规业务学习和教科研活动:如校级、组级业务学习,教研组、备课组活动,校内课堂教学、说课及素养比赛活动,校内外交流观摩活动等。
2.教材培训、专题讲座、专业技能和基本功培训活动。
3.校内的外派参观学习活动。
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为推动我市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按照《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对象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对象为全市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个学段全体在职专任教师;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和电教等机构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管理的其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分认定机构全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由市教研室具体负责。
教师学分按年度进行登记。
学校每年12月1日至10日将本校教师校本研修资料进行审定并填写《中小学校本研修课程评价汇总表》于12月15日前将资料交片区单位,以片区为单位成立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小组进行集中审查,认定过程中教研室将进行督查;片区单位在25日前将审查结果报送教研室复审,教研室将审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学分认定流程1.自主申报。
教师要根据自身教学实际确定个人研修目标,拟定研修主题,划分研修阶段,制定科学合理、务实有效的个人校本研修计划并以书面形式报学校校本研修工作领导小组。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于每年1月初向学校申报下一年校本研修计划。
2.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人对教师个人校本研修计划从研修主题、研修内容、研修目标、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核通过后批准实施。
3.个人实施。
教师要按照自主研修与集体研修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办法,借助教学竞赛、专题讲座、结对帮扶、研课磨课等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各类校本研修活动,不断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在研修中领悟,在实践中创新,在反思中提高,着力解决教学实践中的各类问题。
4.学分认定。
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内容必须是教师本年在学校开展的主题研修活动,以自然年为期限,一年认定一次。
由市教育局组织领导,市教研室按照《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计算标准》(见附件一)审核认定。
具体流程如下:1)11月20日前,各校教师填写《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年度学分认定考核表》(见附件二,一式三份)并提供支撑性材料;2)12月1日至10日各校组织专人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附件一中本校组织的专题培训;校本研修;青年教师培训;教学展示;自我研修五部分)并填写《中小学校本研修课程评价汇总表》(见附件三);3)12月15日前各校将资料交片区单位,各片区成立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小组(片长为第一负责人,小组成员从片区内各校抽调)对片区组织的专题培修和校本研修部分进行集中审核;4)12月17日开始,各单位根据市教研室安排的时间将资料(个人资料及附件三电子档和纸档)报送教研室,教研室对研修成果;校本课程;市级以上的专题培训、校本研修等进行审核;5)市教研室于寒假前将最终审核结果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标准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标准校本研修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主要渠道,是教师自我成长的重要途径。
根据省、市、县有关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的文件精神,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努力做好研修工作,为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于课堂教学研修15学时1、备课检查6学时。
每学期不低于30课时,备课组能按月检查、有记载、有标识。
2、听课4学时。
参考研修手册第12页,不足一节减0.2学时。
3、同课异构、一课两上3学时。
有教学设计1学时一次。
4、教学反思2学时。
一篇1学时。
二、基于同伴互助类研修15学时1、评课2学时。
有活动记录或评课稿参与一次0.5学时。
2、集体备课2学时。
有活动记录,有教学设计二次记1学时。
3、教材、教学、案例分析2学时。
有相应的文本资料一次记1学时。
4、公开课4学时。
需提交公开课、示范课证书,教学设计和活动记录,省、市、县、校级分别计4学时/次、3学时/次、2学时/次、1学时/次。
同类活动计最高。
5、导学案1学时。
提供优质导学案文本资料二份记1学时。
6、师徒结对2学时。
承担青教培养,师徒结对活动,有记录、效果明显一次记1学时。
7、教学沙龙1学时。
有笔记、有笔记。
三、基于教师专业发展10学时1、研修计划、总结2学时。
提供研修计划、总结文本资料各1学时。
2、基本功考核2学时。
提供考核成绩记2学时。
3、学习、读书笔记2学时。
提供质量较高的笔记文字资料一篇记1学时。
4、教育叙事、教学论文2学时。
已发表的每篇记2学时,未发表的1学时。
5、课题研究2学时。
有个人研究的过程、成果资料,省、市课题记2学时,县、校记1学时。
四、基于区域合作类研修5学时1、联片教研、大学区研修、学科培训2学时。
有活动记录,有学习笔记一次记1学时。
2、教学论坛、网站、博客、qq群1学时。
有活动记录1学时。
3、对口支教2学时。
有文件、有活动记录记2学时。
五、研修成果5学时。
1、提供文本类、网络、多媒体、教育电视节目类、自制教具类等各级证书、文件、成果。
寻甸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师校本研训学时认定方案设计
寻甸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训学时认定实施方案(试行)为规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训学时管理,促进校本研训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教师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根据《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登记管理办法》(昆教师[2014]7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认定对象校本研训学时认定对象为全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个学段全体在职专任教师;进修学校、教科所、电教中心等机构教师。
二、认定机构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校本研训学时认定,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由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核查,报县教育局教科所、县教师进修学校审验,最后由县教育局教育科登记、确认。
三、认定容(一)校研训活动1. 专题研讨会。
专题主讲者、组织者与参会者每次按照2 : 2 : 1计学时,一次分别计1、1、0.5学时。
主讲者需提供讲稿(含课件);校(年级组)组织者需提供研讨会活动记录、参会者、活动总结、影像资料等;参会者需提供会议记录,字数不得少于500字。
2. 课堂教学活动。
承担课堂教学(观摩课、示课、公开课、研讨课、赛教课等)任务者与组织者、听课交流者按照2 : 2 : 1计学时,一节课分别计1、1、0.5学时。
组织者需提供活动方案、活动记录、影像资料等;授课者需提供教学设计(教案)、反思和课件;听课者需提供听课记录。
赛教课获校奖,多计1学时。
3. 校培训。
按照次数计学时,一次计1学时。
主讲人、组织者与参训者按照2 : 2 : 1的比例,分别计1、1、0.5学时。
主讲人需提供讲稿和课件;组织者需提供参训安排表、报到册、总结和影像资料等;参训者需提供培训记录和心得,记录和心得字数各不得少于500字。
4. 学校派出参加教学观摩研讨会等业务活动。
按实际活动天数每天计3学时。
参会教师需提供派出通知、培训单位相关证明、本人学习笔记和心得等材料。
(二)乡(镇)级研训活动1.乡(镇)、校集中培训。
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送教下乡,主讲者、组织者与参训者每天按照2 : 2 : 1计学时,一天分别计12、12、6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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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为了加强我县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落实国家提出的“新任教师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在职教师
每五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县级研修学时认定部分
(一)培训活动
参加教研室、师训站等组织的培训活动,主讲人交讲稿,参
训者交心得,登记培训内容、培训者、培训时长,按1小时计1
学时,主讲人与参训者按4:1计学时。
(二)教研活动
参加时,承担公开课者需提交教学设计和课后反思,登记教
学课题,计6学时;参与教师,交研讨发言稿或心得,登记参与
主题和时长,参与一次完整的县级主题教研活动计2学时。
(三)文本、网络交流
在**教育、**教育网发表论文、教学反思、教学设计、研究
报告等,根据内容记1-4分。
凡是局、室组织的研修活动,由教研室记录学时,学校不再
重复记录。
二、校级研修学时认定部分
(一)校本培训活动校本组织的专题培训活动,主讲人交讲
稿,参训者交心得,登记培训内容、培训者、培训时长,按1小
时计1学时,主讲人与参训者按4:1计学时。
(二)集中培训活动
学校派出在校外培训、进修等,由培训单位出示证明,本人交学习心得,予以登记学时,未注明学时的按实际活动天数每天计8学时。
参加国家、省、市、县组织的培训,按培训机构的证件登记学时。
(三)校本教研活动
校内教研活动应该有考勤、有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
组织者和参加者每次均计1学时。
承担公开课者,需提交教学设计和课后反思,登记教学课题,计4学时。
教师每学年必须完成10000字的业务学习笔记,记1-5学时。
(四)研修成果
1、反思研究成果:教师上交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叙事、教学随笔,内容具有新颖性、典型性,反思能就事论理,一篇字数600以上,计4学时。
登记题目、类型。
2、课例研究成果:
(1)课时教学设计。
教师上交独立完成的高质量的教学设计,一篇字数800以上,计4学时。
登记题目、类型。
(2)单元教学设计。
教师上交独立完成的高质量的一个单元的教学设计,内容包括:单元整体教学设计、单元内每一课时的教学设计、教学课件,计10学时。
登记题目、课时、课件。
(3)教学案例。
教师上交独立完成的高质量的教学案例,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反思,一篇字数1000以上,计4学时。
登记题目、类型。
(4)教学课例。
这是经过一课多上至少是“一课二上”主题研修活动之后叙写的教学课例。
教师上交课例的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反思,改进设计、再次反思等,计8学时。
登记题目、类型。
以上成果,均以学校筛选后装订成册为准,每人限1篇。
3、教育科研成果:
(1)教研论文或研究报告。
教师独立完成的教研论文或研究报告,格式内容符合要求,一篇字数2000以上。
在县级以上获奖,登记题目、类型、获奖等次,分别按国、省、市、县四级计10、8、6、4学时;在正式教育期刊发表,省级以上或市级分别计6、4学时。
同篇只计一次最高等次,每学年认定1篇。
(2)课题研究。
课题是指国家、省、市、县四级批准研究并结题的课题,登记课题申报批准及课题结题批准的文件、课题名称、研究起止时间;课题主持人及研究报告主笔(各1人),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计60、50、40、30学时;课题主要参与者(国家级、省级课题至多4人,市、县级课题至多2人),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20、18、16、14学时。
三、检查评估办法
校本研修学时登记,以校为单位,每学年7月上旬登记一次,登记单位建立专项档案(包括教师信息总表、学时登记申请表及学时认定汇总表、认定学时的原始资料等);通过登记,督促当年没有完成72学时的教师在假期补修。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
认定时采用学校检查评估与教育教学研究室审核的办法进行。
认定时以学校检查评估为
主,其中学校占70%,教研室占30%,每学期放假前,教师填写“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应的佐证材料报学校教学处;学校组织考核评估小组,依照学校“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通过查验资料(活动记录、讲义、案例、证件等)、师生评议、校委会综合研究做出结论并上报县教研室;教研室会同师训站、电教站等单位对学校上报的教师“校本研修”情况进行审核,最后以教育局正式文件的形式将中小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情况予以公布,并向教师颁发“20**—20**学年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卡”。
四、工作原则
1、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详细的校本研修考核制度,对本校教师的校本研修情况进行认真考核。
2、学校要规范整理校本研修资料,严把认定标准,公平公正地审核资料,并做好资料收集工作。
将教师开展校本研修情况纳入教师年度工作、评优树模和绩效工资之中进行全面考核。
3、学校要按照教研室的安排,及时上报《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信息一览表》。
4、教研室每学年对各校的校本研修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优树模、职称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凡是本学年度校本研修学时未达标的不得评优;凡任现职近三年内校本研修学时累计未达到240学时的不得晋升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