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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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管理办法三篇

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管理办法三篇

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规范公司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零散工程不实用本办法)。

2、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职责落实,将合格工程顺利移交给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投运管理。

二、竣工验收条件1、工程按建设合同的内容完成工程量;2、在施工单位自查基础上,经公司工程部、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初验合格;3、竣工资料完整,经相关人员审定;4、工程相关的现场签证、收方检尺等相关手提续办理完成。

三、工程验收的程序1、公司成立工程验收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工程副总,副组长:分管安全技术部、客户部、运行管理部副总,组员:工程部经理、安全技术部经理、客户部经理、运行管理部经理。

2、基本程序: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和工程部组织初验------工程部组织验收公司领导小组进行整体验收。

3、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流程:四、工程竣工验收1、时间:工程完工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工程部提前2个工作日发出验收通知。

若有公司开会特殊原因需请示验收领导小组组长调整时间并及时将调整后时间告之相关人员;2、参加部门和人员:由工程组织工程验收,参加的部门和人员为工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各部门的全体成员,凡有事不能参加需向验收领小组长请假并委托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另外相关的施工队代表、设计、监理代表和建设方同时参加验收;3、竣工验收内容:工程部介绍工程的基本情况,对照施工图查验工程安装情况,对气密性实验进行不得少于50%的抽查,对磁性阀进行50%的抽查,同时对竣工资料的试压记录等重要环节等进行查看;4、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需整改的由验收小组提出,工程部向施工单位和监理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落实整改内容。

整改完整后再由工程部提请验收小组进行再次对工程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一、引言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的重要环节,竣工验收完成后,需要将验收资料进行归档和移交管理,以便日后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追溯和查阅。

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二、验收资料归档1.归档目的验收资料归档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记录完整、准确,并能够随时进行查阅和使用。

2.归档内容主要归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竣工验收报告;(2)竣工图纸和设计文件;(3)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记录;(4)工程计量测量报告;(5)工程测试、检测报告;(6)竣工验收备忘录;(7)材料、设备、施工质量检验报告;(8)施工计划和工程进度记录;(9)施工合同和工程付款文件;(10)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记录;(11)施工过程的问题整改记录;(12)验收前的工程复核记录。

3.归档方式(1)纸质归档:将验收资料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整理,放置于统一的归档柜或文件柜中,同时注明归档日期和归档人员。

(2)电子归档:将验收资料进行扫描或拍照转换为电子文件,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存储,并设置权限和备份。

4.归档责任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主要包括资料的归档和档案管理。

归档人员应负责将验收资料按照规定的方式整理完成,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进行归档登记。

三、移交管理1.移交前的准备工作(1)确定移交的范围和内容;(2)编制移交清单,记录要移交的资料和文件的名称、数量及状态;(3)对要移交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确保完整和准确;(4)制定移交计划,确定移交时间和地点;(5)确定接收方和移交方的责任,明确各自的权限和要求。

2.移交过程(1)移交清单的核对:移交方将准备好的移交清单与接收方进行核对,确保移交的资料和文件无误。

(2)签署移交协议:移交方和接收方签署移交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移交资料的交接:移交方将验收资料交给接收方,并进行验收确认。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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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项目:公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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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3)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3)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4)
第四章工程移交 (5)
第五章保修期内维修 (6)
第六章附则 (6)
房屋、设备验收移交单(GCGL-表55) (7)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GCGL-表56) (8)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一、验收准备在工程竣工之前,需要进行验收准备工作,以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些关键的验收准备事项:1.确定验收标准和程序:根据工程合同、相关法规和规范,确定验收的标准和程序,确保验收工作有明确的依据。

2.编制验收计划: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人员、设备、资料等方面的安排。

3.收集整理资料: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日记、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环保记录等,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4.检查施工质量:在验收前,应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二、验收程序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施工单位自检: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标准。

2.初步验收:施工单位完成自检后,应组织初步验收,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和重要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无重大问题。

3.提交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完成初步验收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并附上相关资料。

4.正式验收:建设单位收到验收申请后,应组织正式验收。

在此过程中,应对工程的所有部位进行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标准。

同时,应审查相关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5.签署验收报告:如果工程符合要求,建设单位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如果工程不符合要求,建设单位应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应重新进行验收。

三、竣工资料竣工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以下是一些关于竣工资料的管理要点:1.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种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日记、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环保记录等。

这些资料应该分类归档,以便后续的查阅和使用。

2.完整性:竣工资料应该完整无缺,不能有遗漏或缺失的部分。

所有相关的资料都应该进行归档管理。

3.准确性:竣工资料应该准确无误,能够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所有数据和信息都应该经过核对和审查,以确保其准确性。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含表格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含表格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贝y (1)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1)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2)第四章工程移交 (3)第五章保修期内维修 (4)第六章附贝U (4)房屋、设备验收移交单(GCGL-表55)5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GCGL-表56)6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

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

一、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一)工程验收及资料编制提交一、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工程施工的最后一个阶段,竣工验收通过后,本工程将交付业主使用,办理工程的各项移交手续,从而标志着本工程施工的结束,同时进入工程的保修服务阶段。

1.1 竣工验收组织管理1、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在公司工程管理部的指导下,成立竣工验收组织管理机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各专业工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为组员,全面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图见下图。

工程管理部(公司总部)暖通工程师竣工验收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物资采购工程师专业分包协调员质量工程师调试工程师深化设计工程师资料管理员项目副经理2、竣工验收管理职责 序责任部门竣工验收职责1 项目管理部对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检、确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条文,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提出完工申请报告;整理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确保其完整性、正确性、真配合质监站的质量检查验收,对其提出的整改单及时消与业主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配合办理竣工备案有关手2公司工程管理督促项目部对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完成情况序 责任部门 竣工验收职责部 接到项目部完工申请报告后,检查完工条件,符合要求参加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协调竣工验收事宜,组织竣工3 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管理)组织分部工程质量初评,提出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申报;组织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参加质监站组织的质量预验收,并按单位工程建立质量1.2 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及条件竣工验收依据1 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2 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资料等;3 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过往文件、变更等;4 国家或部委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等;5 工程所在地对竣工验收方面的有关规定。

竣工验收条件1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相关试验报告;4各分部分项子系统验收完毕,子系统验收包括:防雷接地、人防、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卫生防疫、消防、空调检测、航空障碍灯检测;5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6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建设领域的工程项目日益增多,并伴随着大规模、复杂化、智能化等趋势。

建设单位在投资建设工程、实施管理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也不断增多,因此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方面做好规划和预防,以保证工程投入使用后的性能、安全、可靠、经济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旨在探讨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的相关内容,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办法,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概念和意义1.概念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前后所进行的系统性的检查和复核活动,主要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试验检测等多项工作。

而工程移交是指建设单位向使用单位移交已竣工的工程项目,包括设备、工具、材料等。

工程移交的成功,需要先完成相关的竣工验收工作。

2.意义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对工程质量、安全、经济、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通过细致的验收工作,可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不足和缺陷,规范施工行为,确保施工符合规范和标准。

其次,验收工作可以及时检测工程设备和材料的性能,确保工程质量的完好性。

最后,严格的移交管理可以保证工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使工程能够顺利地交付使用,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性和环境性。

三、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的流程1.竣工验收流程(1)资料审查:主要是查看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合同文件等资料,以确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依据规范操作,符合相关要求。

(2)现场检查:主要是查看工程项目现场建设情况,包括基础设施、主体工程、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方面,以检测施工和设备质量,并做好记录和报告。

(3)试验检测:主要是对工程项目的设备和材料等进行性能检测,确保其各项性能指标符合要求。

2.移交管理流程(1)设备的验收工作:设备移交前必须通过鉴定和测试,并按照约定要求进行整改。

同时,还应做好设备清单、设备检查记录等相关文件记录工作。

(2)施工文件的移交工作:包括工程项目图纸、方案、标准、合同、证件等文件,移交时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做好验收工作,确保施工文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流程,确保工程按照预定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完成。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筑行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

二、组织机构1. 设立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

2. 验收小组负责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验收程序1. 预验收: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应首先进行自检,并整理相关竣工资料。

2. 申请验收: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提交必要的工程文件和记录。

3. 初步验收: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初步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4. 整改复查:施工单位根据初步验收的反馈进行整改,并再次提请验收。

5. 正式验收:验收小组对整改后的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包括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

6. 验收报告:验收小组出具详细的验收报告,明确是否通过验收及存在的遗留问题。

四、验收标准1. 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必须完整无缺,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2.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无明显缺陷和安全隐患。

3. 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符合环保要求。

4. 所有施工材料、设备应有合格证明和相关检验报告。

五、交接流程1. 签署交接文件:验收合格后,施工方与接收方签署工程交接文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交付使用:工程正式交付给使用方,使用方开始承担日常维护和管理责任。

3. 保修期约定:明确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负责修复因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缺陷。

六、后续监督1. 建立工程竣工档案,定期对工程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更,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

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

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一、竣工验收的计划、措施及承诺1、相关人员的培训在工程竣工后投入使用前,组织专业人员和有关设备设施厂家技术人员对发包人的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的培训,以确保物业管理人员在工程投入使用后能立即独立进行必要的操作、维护和故障排除。

2、工程使用说明书的准备准备好相应的《工程使用说明书》,包括维护手册和操作说明等:维修手册和操作说明作为竣工培训的主要参考文件。

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写《工程使用说明书》,编写的《工程使用说明书》真实、完整、详尽地反映本工程实际情况。

在竣工验收前将编写的《工程使用说明书》初稿报给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总包认真修改、整理《工程使用说明书》,并将修改后的《工程使用说明书》报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工程使用说明书》的最终稿经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承包人必须在三方签字确认后一周内将正式的《工程使用说明书》(包括电子版)移交给发包人。

3、竣工图的编制竣工图基于合同图纸、变更指令、经审批的施工作业图、大样图和配合图以及过程质量记录等进行准备和制作;此类图纸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及南昌市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准备和递交。

提供竣工图电子文档、晒印蓝图,所提供竣工图图纸的数量和格式、装订方式等满足业主的要求,并且负责本工程竣工图向南昌市城建档案馆归类责任。

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如有)制作自己的竣工图和整理自己的竣工资料;发包人将要求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如有)的竣工资料随工程进度逐步提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统一分类整理。

在工程实际竣工前,发包人承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根据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给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

竣工图在竣工移交证书颁发前提供。

4、竣工验收的规章承诺应在整个过程中严格依照政府相关法规、规章和合同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质量保证、材料的进货检验、分部分项工程的隐预检等与质量记录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竣工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应遵循“主动移交、延续管理、保密安全、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保障信息安全。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第七条工程竣工资料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建立、归档。

第八条工程竣工资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报告、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等。

第九条工程竣工资料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类整理,采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计划,并按照计划逐步完成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应当保证资料的完整、清晰、准确,便于后续管理和查询使用。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原件应当保存在资料室内,严禁擅自移动或外借,必须经过审批才能出库。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的电子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资料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运行畅通。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计划应当合理安排时间节点,确保资料按时完成归档。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资料的规范管理。

第三章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第十七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程序应当包括:申请移交、准备资料、协商确认、移交验收等步骤。

第十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提前向监理单位通报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顺利移交。

工程验收 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验收 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验收移交管理制度为加强工程验收移交工作,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移交顺利进行,制定以下工程验收移交管理制度:一、总则1. 遵循“合法、公正、诚信、高效”的原则,确保工程验收移交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工程验收移交的范围包括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设备调试报告、试运行报告等。

3. 工程验收移交的程序包括资料审核、现场验收、验收意见汇总、报告编制、移交手续办理等环节。

二、工程验收移交的程序1. 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建设后,应提交施工合同、验收现场照片、原始图纸及修改图纸、质量检测报告、安全生产记录等资料。

2. 竣工验收委员会按照相关标准和规程对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3. 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现场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制定验收意见。

4. 竣工验收委员会编制验收报告,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评价,提出移交建议。

5. 竣工验收委员会与施工单位商定移交手续,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顺利移交。

三、工程验收移交的要求1. 工程验收应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稳定可靠。

2. 工程验收应遵循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3. 工程验收应遵循相关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确保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符合规定标准。

4. 工程验收应遵循相关合同约定和规定,确保施工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四、工程验收移交的监督1. 指定专门的监督人员进行工程验收移交的跟踪监督,确保工程验收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对工程验收移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防止工程验收移交工作中的不当行为。

3. 对工程验收移交工作的结果进行定期复核,确保工程验收移交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五、工程验收移交的奖惩1. 对于在工程验收移交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在工程验收移交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管理规范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管理规范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管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管理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建立一套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管理规范,以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时间进度进行验收和移交。

2. 管理流程2.1 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在进行竣工验收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完成所有工程施工任务;- 检查所有施工项目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清理和处理工程现场的垃圾和废料;- 准备完备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2.2 竣工验收程序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如下:1. 各工程单位提交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2. 部门负责人成立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验证;3. 验收小组根据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逐项评估;4. 如果发现问题或不合格项,进行整改;5. 完成所有评估和整改后,验收小组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2.3 工程移交程序工程移交程序如下:1. 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后,开展工程移交准备工作;2. 建立工程移交清单,确保所有设备、文件和资料准备完备;3. 工程移交双方进行签字确认;4. 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工程移交验收;5. 完成工程移交并办理相关手续。

3. 现场安全和质量控制3.1 现场安全管理为确保工程现场的安全,应做到以下几点:- 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培训。

3.2 质量控制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应采取以下措施:- 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和检查标准;- 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测试;- 及时处理发现的质量问题,并进行整改。

4. 总结本文档为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提供了一套管理规范,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验收和移交。

同时强调了现场安全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性,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工程竣工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移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移交过程,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工程投资,提高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协调配合效率,保证工程竣工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移交过程。

第三条竣工移交是指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单位或经营单位的行为。

第四条各级各类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移交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工程投资。

第五条竣工移交过程中,建设单位、承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应相互合作,共同推进工程竣工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工程竣工移交的程序、责任、管理、监督等方面内容。

第七条建设单位、承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工程竣工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程竣工移交程序第八条竣工移交程序包括竣工验收、移交手续办理、交付使用等环节。

第九条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工程量的认真检查和确认,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以进行移交手续的办理。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时间和验收标准,组织验收人员进行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承建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工作,按照验收标准,做好工程的交验工作。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提前制定移交手续办理的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配合办理手续。

第十三条移交手续包括工程竣工报告、竣工资料移交、工程维护保养等手续。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将竣工报告、竣工资料准备完备,按时移交给使用单位或经营单位。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确保工程质量,在移交时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工程性能正常,维持工程的完好状态。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对工程竣工移交进行记录和归档工作,以备查阅。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或经营单位应按照竣工移交手续,接收竣工的工程,并做好后续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工程竣工移交责任第十八条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和协调工程竣工移交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履行移交手续。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完工验收移交使用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完工验收移交使用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完工验收管理办法为保证学校完工建设工程项目满足设计功能指标要求,保证工程量和工程质量,为工程结算提供依据,避免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完工验收的范围:基建处组织的公开招标、内部招标或会议研究确定的全部工程项目(包括建设单位分包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等)均属于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完工验收的范围。

第二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完工验收组织机构由学校主管基本建设的领导负责,成立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基建处(新校区建设指挥部)专人负责并组织实施。

工作小组机构组成:基建处(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审计处及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

其职责是:依据招、投标文件、合同的规定及验收标准,对工程质量、工程量进行确认;对甲供材、设备进行校验;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含甲供材料、设备等)予以揭露,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对未满足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期限的工程提出处理意见;对验收工程存在问题影响造价的,提出结算修正性意见,并通报相关部门。

第三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程序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验收工作小组提交工程竣工报告,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验收工作小组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和验收申请后,经审查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验收工作小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内,将验收的时间、地点通知施工单位。

四、验收工作小组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项目相关单位分别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

2、审阅工程项目相关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包括:竣工验收申请单、工程验收单、工程项目交工报告、竣工图纸、审计申请单、竣工决算报告等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和工程量并予以界定,并作出验收工作记录。

4、对工程质量和管理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5 、工程验收小组对工程验收的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一、概述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效果,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二、构成1.检查计划和检查组织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制定工程竣工验收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标和重点,细化检查的项目和要求。

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权威性。

2.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法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法,对工程建设的所有环节进行检查,尤其是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保方面进行重点检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环保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3.检查内容和检查记录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和检查标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内容进行检查,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和问题,确保检查工作的全面和及时。

检查记录要注明检查日期、检查人员和检查内容等必要信息。

4.问题整改和审核验收根据检查结果和问题记录,对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整改完毕后进行审查,核实整改效果,对整改不达标的问题进行重新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5.移交文件和移交手续针对不同的工程项目,制定相应的移交文件和移交手续,确保移交的文件和资料全面、规范,移交手续规范、严格。

移交文件和移交手续完备后,进行移交工作,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实施1. 检查计划和检查组织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制定工程竣工验收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标和重点,细化检查的项目和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检查。

2. 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法制定相应的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法,对工程建设的所有环节进行检查,尤其是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保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3. 检查内容和检查记录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和检查标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内容进行检查,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和问题,确保检查工作的全面和及时。

4. 问题整改和审核验收对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一、总则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及移交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资料的保存和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二、归档原则1.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归档。

2.归档资料以纸质文件为主,电子文件为辅。

3.归档资料应按照文件的属性和内容分类,并建立相应的分类目录。

4.归档资料按照工程项目的编号和名称进行编号、命名和存储,确保查找方便和准确。

5.归档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根据工程类型、重要程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三、归档流程1.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工作由工程项目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2.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分为三个阶段:整理准备、移交归档、存储管理。

3.整理准备包括:收集、整理和核对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目录和编号等。

4.移交归档包括:制定移交计划、整理归档资料、设计移交手续等。

5.存储管理包括:建立归档库房、制定归档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归档资料等。

四、归档资料1.归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合同变更和索赔文件、施工日志、质量检测报告、工程结算文件、竣工图册等。

2.归档资料的著作权归建设单位所有,不得随意使用和外传。

五、归档库房1.建设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归档库房,用于存放纸质归档资料。

2.归档库房应具备防火、防潮、防鼠等基本条件,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3.归档库房应设置相应的标识和编号,方便查找和管理。

六、移交手续1.建设单位应按照移交计划,编制归档资料移交清单,并与施工单位核对。

2.移交手续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确认,并建立移交档案。

3.归档资料的移交应包括纸质文件和相关电子文件的转交。

七、保密措施1.归档资料的保密程度根据工程的性质和需要确定,并在归档目录中标明。

2.对于涉及商业机密、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并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和使用。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一、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3、监理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且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6、节能建筑满足设计要求(包括节能材料、施工工艺);7、住宅采暖系统按分户设计与计量;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并已交纳各项税费;9、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0、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11、有公安、消防、环保、供暖、供气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1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经监督工程师和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单位工程验收程序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监理单位要在工程竣工报告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2、项目管理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施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其它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3、项目管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4、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中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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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
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
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
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
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
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
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

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
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

单位(元)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7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元)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
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
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
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
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
验收。

5、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进行复
查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

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
审算部、设计单位、物业公司、营销策划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的
竣工验收。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限期整改完毕。

经复查
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

单项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6、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14天内,由工程管理部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申请验收。

7、竣工验收后的14天内,由工程管理部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8、单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式办理移交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完工工程的保护
和维护。

第8条建设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项目所有内容均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由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向工程管理部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管理
部在审查通过监理单位竣工验收报告后,按照《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的规定组织项目的综合验收。

第四章工程移交
第9条建设项目移交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体已竣工并经质监站、消防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2、正式给排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暖气已接通,电话具备装机条件;
3、单体竣工资料齐全:包括管线图资料、竣工图;
4、室外围墙完成,形成封闭环境。

第10条建设项目移交验收工作程序。

1、工程管理部为项目移交验收工作的组织牵头部门;
2、工程管理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综合验收后的30天内
完成向物业公司和营销策划部的移交。

工程管理部应在拟定的移交验收日期前7
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移交验收相关单位,并将移交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报送提交物
业公司和营销策划部;
3、移交验收应提供的资料。

1)单项工程移交单;
2)房屋移交单;
3)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质量检查资料一套(交物业公司);
4)竣工图纸一份(交物业公司);
5)房屋钥匙。

4、移交验收的程序。

1)各部门根据单项工程移交单、房屋移交单逐项检查核对;
2)验收检查后对存在的质量缺陷提出书面验收整改意见;
3)工程管理部安排在7天内完成整改工作;
4)整改完成后经营销策划部、物业公司复查合格,参加验收人员在单项工程移交单、房屋移交单上签字,物业公司和营销策划部将一份移交单返回工
程管理部签收,移交工作完成;
5、验收时间:根据工程规模确定验收周期,原则上1-7天完成验收任务。

6、未售产品:营销策划部所接收的未售产品指未售的房屋,物业公司接收的未售
产品指公共设施和已售房屋。

第11条工程的提前移交:根据工程管理部确定的计划,部分单位工程需延期竣工的(如
天然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等,依据工程管理部确定的进度计划而定),工程项目
可在竣工验收后先期移交物业公司,移交程序同前。

剩余工程在竣工并通过综
合验收后按上述程序一并完成移交验收和移交。

第五章保修期内维修
第12条工程移交物业后,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物业公司提出维修申请经工程管理部、工程审算部、营销策划部会签确认后安排维修,维修费用从工程质保
金中支付。

物业公司负责对保修期内的维修进行记录,并作为对工程质量的考
评依据。

保修期内维修率=发生维修的次数/(房屋总套数+公用设备设施总件
数)。

公用设备设施指:电梯、消防、给排水系统、天然气系统、供配电系统、
供暖系统等,以《物业公司设施设备台帐》为准。

第六章附则
第13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14条已发布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15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房屋、设备验收移交单(GCGL-表55)
编号:GCGL(200 )第号报审日期:年月日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GCGL-表56)
编号:GCGL(200 )第号报审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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